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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们的一天

“叮叮叮……”闹钟的吵闹不得不把我从六点半的睡梦中拉起来,我憎恨它从不多施舍给我一分钟,但是没有办法啊,如果它多施舍给我一分钟的话我就可能被“老大”(我们班的班主任)赏赐在教室门外站一节课,跟一个哨兵似的,我才不要呢!想到这里,我急急忙忙地穿好衣服,去跟“高露洁”问早安,洗脸帕也就在脸上糊里糊涂地一抹就是了。

拿起牛奶和蛋糕就直奔了车棚,那时候阿公阿婆早已晨炼回来“嘿!你看那丫头那么早就上学了!”他们很惊讶地望着我,我不禁想起小学7点半从被窝里爬出来的日子,不时地发出感慨:

曾经有一段珍贵的睡眠放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后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希望再享受一遍,如果非要在这上面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顾不得那么多的之乎者也,我已经快把自行车的轮子蹬掉了。早上,一切的东东都是新的,所以今天本人毅然决定要做一个崭新的自我。

走进教室,已经有好几个积极分子开始了朗读,哎,好努力啊。想一想,我也不能颓废啊,我赶忙吃完了早点,进行着这“一天之计在于晨”。20分钟的早读转眼就结束了。第一节课是数学,快点准备吧!(这可是班主任的课啊!)所以可以勉强地轻松一下,“起立!”“同学们好!”老师正正经经地向我们敬了一个礼,我们都是时尚的调皮鬼,所以谁会那么墨守陈规:“老师万岁万岁万万岁!”本班班主任也挺会配合气氛的:“同学们免礼,赐座!”“哈哈哈哈哈哈……”一片欢乐的笑声荡破了清晨的宁静。我们班这样做真的是会使其他班的同胞瞪破“双龙珠”的,谁叫我们是时尚的调皮鬼!!

上午“能量”消耗得太多,中午的午餐可真的是不能落下!我吃,我吃,我使劲的吃!

下午的课都是文科,好想闭上眼睛重温与周公哥哥的相遇,呼呼大睡一番,又得踏上school way。

下午的教室是杂乱的,零食和书本是必定会放在一起的。一边吃零食,一边看小说是在校期间最让人期待的时光。

零声又打响了,下午第一节课开始了——政治。老师在上面“挥手粉尘到处飞,摇头汗水湿滴滴”,我们班的有些同胞却在“零食虽然好,只是吃不饱。”更是有些同胞正在“开飞机”和“钓鱼”。嘿嘿!我们的胆子都是从老君炼丹炉里炼出来的。在我们班大部分的同胞的强烈呼吁中,下午第四节课终于被我们熬过来了。吃饭了!!!整个教室都充实着“抢饭!”“抢饭!”的声音,好是一番热闹!接着是惊天动地的脚步声,食堂倒是被同胞们给炸满了!我也毫不客气地端着一碗辛辛苦苦打来的饭往嘴里倒!(饿急了嘛!)

晚自习是我们一天最安静的时候,因为作业多得真是让我们这些祖国未来的花朵的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但是没有办法啊,谁叫祖国未来的花朵是我们呢?紧张了一天了,马上下晚自习的时候,班主任发话了:“同学们回家要看书哦!不要看得太晚了,就11点吧!”什么?11点未必你认为还早吗?天哪!什么时候才能会到“太平天国”啊?

拖着已经疲惫了一天的身体回了家。每天晚上,人不爽,心不亮,只有一盏孤灯亮到11点。

这就是我们的一天。

防盗门与木门的对话

某市市长家装了一扇防盗门,华丽美观,坚固无比,颇有几分大将之风。而市长家邻居住着一位工人,他家门口却装了一扇木门,已久经历史冲刷,破旧不堪,开门关门时还发出“吱吱”的响声,极为刺耳,令人厌烦。

有一天,两扇门无聊时便谈起话来,防盗门对木门夸耀说:“我家主人是市长,是该市最高统治者,每天都有一些下级干部和员工来家里做客,他们还时常夸我漂亮。哈哈!每天总接待这些有钱有势的人,真风光啊!”木门不服的说:“我家主人虽只是一个工人,但他也是凭自己劳动赚钱的啊!虽不及你风光,但也不低下啊!”防盗门听后,用鄙夷的口气说道:“这还不算低下啊?一个穷打工仔,能成什么气候啊,凭劳动赚钱?少哈拉了,只要我家主人手一挥,保证他吃不了兜着走,哼!”木门回驳道:“就算你家主人再怎么有本事,你还不只是个附属品,只要你家主人一搬,把你撇在这里,你还不是孤单寂寞。而我就不同,以我家主人现在的实力,绝不会搬家的。”防盗门冷笑了几声,说:“哼!我才不怕呢?你瞧,主人不我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而你根本就是寒酸相,不值一提,就算死赖在那个打工仔那里,也难有出头之日啊!”……

于是,这两扇门就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舌战……

正当吵得激烈之时,防盗门被人踹了一脚,有几个人拿着一张拘捕证冲进了他家,据说市长贪污受佑被检举揭发了,就连防盗门也是别人送的,防盗门被执法人员搬去了。防盗门临走前含泪对木门说:“早知道像你这样安分守己好了,也不至于弄到今天这种地步。”

防盗门走了,木门依然愉快地呆在那里守着家,虽依然那样破旧,那样寒酸,但它心里多了几丝安慰,因为它坚信,总有一天主人会让它过得更好的。

忘记如何飞翔的小鸟

没有足够的勇气再去展翅飞翔,没有再多的力量去抚慰心伤,只有一个孤独的我躲在黑暗的树旁,只有一个寂寞的我延续着对天空的向往。我只是一只鸟,一只小鸟,一只忘记如何飞翔的小鸟。虽然我渴望自由自在,渴望FLY HIGHER,可每当黎明前我总会回到那被灌木遮蔽着的阴暗角落去继续我的无尽悲伤,就是因为我忘记如何飞翔,又无法承受别人的嘲笑,最后还是一直逃避。

寂寞的黑暗中我在吟唱,为了天空的梦想,为了自由地飞翔。但微弱的希望过于渺茫,渐渐地,黑暗的角落被遗忘。时光在流淌,我慢慢地成长,可时间无法抚平心伤,我仍在哀伤。

就像是美丽童话的结尾,主人公都以喜剧收场。寂寥的我难以欢笑,不经意间抖动翅膀,地上的哀伤却从此成为了天空的鸣叫。

望着曾几何时栖息过的地方,眼中闪过丝丝眷恋,是留在空中还是回到地上?我在犹豫彷徨。

夕阳似火,染红了天国,我终究还是冲向远方。

几片羽毛掉落,落在那个角落,证明着我存在过。

生活因读书而精彩

题记:没有书本的滋润,我们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

读书,是我心目中一个神圣的词,我爱读书,他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精彩。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给予我们知识,给予我们寄托,更给予我们丰富的情感。书本像一股清泉,在阳光的照耀下滋润着莘莘学子,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

翻阅古今,纵览青史,名书好书更是数不胜数。穿越时空,我来到了古代,那我将拜孔子为师,接受孜孜不倦的教诲;邻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诗仙气派;感受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的忧民情感;接受苏东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美好祝愿;邻教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豁达胸襟。雄心壮志罗贯中,描绘智勇三国真英雄;大方豪放施耐庵,书写梁山一百零八条好汉;惩恶扬善吴承恩,打出惊天动地美猴王;多愁善感曹雪芹,演绎凄异缠绵《红楼梦》。

李白的俊逸,杜甫的忧民,李清照的婉约,王昌龄的边塞情怀,谱写了一串古代诗歌动人的音符。

遨游海外,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体味洗礼过后坚强故事;阅《居里夫人传》,述成功女性背后的艰辛史;品《鲁滨逊漂流记》,历漂泊动荡的勇敢事迹,看《飘》,亲感南国战争背后的爱情故事。

有时,我浏览时尚杂志,感受时代的脉搏。有时,我细品诗集,在灯下咀嚼诗人的苦乐。有时,我阅读一些小说,在墨香中体会人生百态。我在海时威的《老人与海》中学会了什么是坚强;在冰心的《小橘灯》中知道什么是温暖;在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中深深地感动;在霍达是《穆斯林的葬礼》中体会到爱的辛酸;在黎家明的《最后的宣战》中看到了生命的坚韧和宝贵……

感性的书是蓝色的,让你愤怒的心情镇静下来;欢快的书是脸色的,让你倍感清新舒快;激情的书是黑色是,激起你活动的细胞。书是五彩缤纷,我们的生活充满颜色。

生活因读书而精彩,我为读书喝彩!

魂——《RO仙境传说》

因为有你微笑绽出眼中的泪滴

所以有你无忧的浪漫与甜蜜

因为有你浪迹天涯的我不再迷离

所以有你月下的温馨与亲昵勾画我的爱魂影像逐渐清晰

灵魂本无身躯这是魂的意义

诠释我的心魂回忆里却都是你

越那么想遗忘我越不依稀回首遥远的路没有生命的足迹

回首遥远的路虽漫长却坦荡如砥与你远去你是我生命的洋溢

与你远去你是我生命的甘霖可我又想放弃我只有一颗真心愿意爱你但自觉配不上你

愿意爱你却不愿霸占你还是让你作我的仙境

还是让你作我的传说就这样去过一辈子爱你却不溺爱你

想你却不还想你

远离你但我的心

就在附近

读春

芳草碧连天,固执的季节,寒冬一过还有春天,希望永不凋谢!

——《永远的画面》

我钟情于冬天的白雪皑皑,瑞雪丰年,更痴心于春天的大地复苏,百花齐放!

春风伴着明快的节奏,踩着轻快的步伐越过田间,穿过溪流,揽过枝头,直扑向我的面颊……呵,春天来了。看那园里,草给春天添了无穷的生命力:满目纤纤野园间,不知若个解忘忧,细随绿水侵离馆,远带斜阳过菱洲,金谷园中荒映月,石头城下碧连秋,行人忧望王孙去,买断金钗十二愁。这是草的满目,草的生机,与花齐放,展示了春天甜美的微笑,无论是行人的怅目,还是金钗的愁,阻挡不住的是满溢的翠嫩,还有甘霖,那是最不可缺的一部分:“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烛名。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春雨的精神已是很精妙地被诠释了。

明媚的春季,四处飘飞着凌乱迷离的花絮,阳光温和,空气有些污浊。春,是伴随着狂欢与孤单的季节,有很多的希冀和怅惘。但,即便如此,也不会影响人们对春的眷恋。

天空变得蔚蓝而高远,路也平坦而延伸。我的心随天空而高远,梦想伴着道路而延伸。

不错,春是希望的季节,到处映印着新绿,抽枝于枝头,满溢的是生机勃勃的生命力,寄寓着人们希望的急迫。

我,独步于初春的小道上,那春姑娘婀娜的体态,系八面玲珑的腰间,害羞地缠过我的脚尖,我的腿、腰,甚至我的脸庞。吁——你轻颤了几下,沁出一阵淡淡的清香,我贪婪地吮吸着,就好似淡化了的水酒。我醉了,醉得心甘情愿,心甘情愿!一丝丝的芳香,沁心的感受,这么微妙的心语,舍我之外,又有谁能够体会?吁——我感受着你美妙的芳香,它沁进我心里,流遍我的全身……

我的希望不再遥远,我坚信。

坐在一棵飘散着芳香的桃树下,我望着前方延伸的道路,抚着柔嫩的绿草地,阳光毫无保留地照下来,形成大片大片的光斑,我静静地坐着、坐着,耐心地等待……

现代版幻城

三)美丽的邂逅(这使人不由分地想起F4的《爱的领域》。如果真正要体会一下,建议边听这首歌边看。)四年后,离镜大学毕业,并认识了一个叫孟冰亓的人。他是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但并不风流,是个工作狂,以他的工作来展示自己。离镜被他的敬业、才学、自信所折服。于是到了孟冰亓的公司上班,并与孟冰亓成了好朋友。但他并没有关系进一步的意思,这使离镜有点难过,但她仍然继续和他在一起。离风将他所在的公司的股份全部垄断,成为了这个公司的总裁。对于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来说,继承祖业是一种耻辱。他们都要自己去闯天下。而他是成功的。一天,离风刚刚开完会议准备开飞机汽车回家时,一个美丽的身影映入眼帘。那是一个二十四五的女孩子,一头长长的,微带卷的,有隐隐约约红色的秀发一直到腰部。上身穿了一件红色的乖乖女型的短袖衫,下身是一条到膝盖的牛仔裙,穿了一双白色的皮质长筒靴。整体看来,既青春活泼,又雅致大方,还不失原有气质的装扮。出于一种无以名状的心理使离风走上前去。女孩一回头。原来是齐落。离风惊奇地说:“是你?这么多年,没想到还能遇见你。”女孩迟疑了一下,“先生,我认识你吗?”离风恍然,说:“十几年前我们有过一面之缘,你可能已经不记得我了。”“哦!我想起来了,那次我腿摔坏了,你看见了便送我回家。”离风笑了一下,“是的,我忘了告诉你我叫什么名字了,我叫离风。”齐落也很开心,没想到在这大千世界,还能遇到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我很高兴还能遇见你。”“我也是,我就在这家公司工作。”离风说。齐落看了看这座建筑物,“我大学刚毕业,刚刚上班,也在这家公司。你就是这里的董事长吧。我听同事说过。”离风点点头,“齐小姐今天有没有空啊,不如一起吃个晚饭。”齐落想了一下,也许她认为只是刚刚遇见这个人就与他吃饭有点不太好。但看到离风很诚恳的样子,就答应了。翦瞳刚刚下班,想和离风吃饭,就用微型耳环手机给离风呤呤呤。这种手机体积很小,一般女士用的都做成耳环的样子。而男士用的就像现在的随身听的耳机,当然只有一个耳机那么大。这种手机电磁波干扰较小,而且方便简洁,是60年代人的必备品。“呤——呤——呤”,“搞什么鬼,离风赶快接电话呀!”这时离风和齐落在一个空中饭店享受着牛排的美味,而离风的耳机响了,“对不起,我的电话响了。”离风在他耳朵上的一个黑色的东西上按了一下,“喂,你好。”只听见翦瞳在另一方生气地说:“离风,我打了这么长时间,你怎么才接啊。”离风看了看齐落,“对不起,我没听到。”翦瞳一听离风到了歉,“算了,今天一起来吃饭吧。”离风喝了一口果汁,“对不起,我没空啊。改天吧。”然后撂了电话。齐落笑笑,“怎么?女朋友来的。”离风也笑了笑,“不知道算不算女朋友啊。”离风就将他与翦瞳和离东的故事讲给了齐落听。齐落似乎也很开心作一个听众。离风不清楚为什么自己第一次见到这个女孩就对她推心置腹。朦朦胧胧地说不清楚。就这样,离风和齐落相识了。很美丽的邂逅啊。不管离风是否能和齐落在一起。但对两人来说他们已经有“缘”了,剩下的“份”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离镜穿了一件蓝色的衣服,冰亓说他最喜欢蓝色。“冰亓,现在是周末,有没有兴趣一起去酒吧玩一玩。”孟冰亓边打着电脑边说:“镜啊,我还有一份报告没有打完,所以不能去。不如你帮帮我吧。”离镜走过去看了看,“哎呀,这份报告不是下周三交吗?”孟冰亓说:“是呀,那我也不能等到最后再做呀,你说不是吗?”离镜无奈地点点头,“有些地方你真的和我哥满像的,但是我哥决不会像你这么疯狂。将来谁嫁给你,就要遭罪了。”孟冰亓不语,继续打着稿件。离镜真是不知道,他是真喜欢工作还是逃避她。离风和齐落吃晚饭就回家了,谁知刚一打开门翦瞳就在他家里坐着。他顿了一下,“翦瞳,你怎么进来的,我没给过你钥匙啊,是离镜给你的?”翦瞳坐在沙发上,翘着腿,“我是你女朋友,为什么不能有你家的钥匙?”翦瞳温柔地对离风说:“你刚才去哪里了?可以告诉我吗?”离东冲了过来,“爸爸,你回来了!我还正等着你陪我玩《黑客帝国2060》呢。”翦瞳生气地瞅了离东一眼,他打断了她询问离风的去向的机会。离风说:“东儿你先过去,我马上就来。翦瞳,我想我去哪里,没必要向你汇报吧。”离风笑了一下上楼去了。翦瞳苦恼地捋了一下头发。深深地望着离风上楼的身影,苦笑了一下。觉得再呆下去也没意思就离开了。星期六,齐落是销售部经理,不得不加班整理一下账单。齐落的助理叶莜每也帮着齐落。两人一边理着账务,一边聊天。“莜每,听说你在这家公司工作几年了。你了解离风吗?”“他呀,真得很特别,今年28岁就当了总裁,挺厉害的。他长得很高、很瘦、很白、很帅,但绝不娘娘腔。还有啊,他很少喝酒,从来不吸烟,什么歌会舞会也不参加。平时待人冷冷清清……”“等一下,你说了这么半天,他真有那么好吗?”叶莜每笑笑说:“当然了,最重要的事,他不近女色的,他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但他很不喜欢她,真不知道他到底喜欢谁。”齐落说:“你不会是崇拜他吧。”“有一点点啦,不过我长得这么丑,有这么老,比他大那么多,要他娶老婆,也肯定不会要我。对了,你为什么问他呀?”齐落耸了耸肩,没有说什么。很晚了,离镜和翦瞳一起上街。离镜对翦瞳说:“最近我哥好像不对劲哪。”“怎么了?”“总是莫名其妙的微笑,有时也会发愣。以我多年的经验,他从来没有过这样子的。”翦瞳摇了摇头,“这能说明什么吗?他不就是那么深沉吗?”离镜和翦瞳走进了一家服装店,当前有一件白色的衣服,翦瞳瞅了瞅,并不太喜欢,离镜看了看这件衣服,“翦瞳,我哥最喜欢白色和黑色了,这件衣服很像他平时最喜欢穿的那件啊!”一听是离风喜欢的,翦瞳就立刻过去了,“小姐,帮我包起来。”说着就付了钱。离镜愣了一下,“不会吧,你真这么在乎我哥呀!”翦瞳叹了口气,“谁叫我爱他呢?我会做得让他喜欢我的,我坚信。对了,你刚刚说他有些神情恍惚,会不会他那沉默了28年的心复苏了?”翦瞳笑着说。离境看了看她,“难道我哥喜欢上你了?祝贺你啊!”翦瞳美滋滋的,“还不一定呢。你去问问他吧!”“又是我去啊,算了,谁叫咱俩是姐妹呢?”离镜买完了衣服回到了离风的家,离风立刻就走了过去,“你回来了。”离镜把东西放下,说:“是呀,怎么今天这么兴奋啊。”“是呀,哥哥有事想要问你。”两人坐在了沙发上。离镜喝了杯水,“都是兄妹,有什么就说吧!”离风的脸微微得红了,“你,作为一个女孩子,你说男人应该用什么办法取悦你呢?”噗!离镜刚喝了一口水就吐了出来,“咳咳咳,哥,你没问题吧!”离风看了看离镜,“我很有问题吗?”“你以前好像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呀”“那我现在要考虑了。”“没有问题!”离镜暗暗心想:看来真的是耶,太为翦瞳高兴了。“哥,你就应该向她表白。”离风疑惑地看看她,“我认为应该含蓄而浪漫些。”离镜将自己的外衣脱下,准备换衣服,“反正她已经喜欢你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说一下就行了。”离风将离镜的睡衣递给他。“你怎么知道她爱我呢?”离镜笑着说:“我是女人嘛。就这样了,你哪天就去邀请她吧。”离风苦笑了一下,“这能行吗?这真的不像我以前的作风。但做这件事之前,我还要做一件事。”然后离风上楼睡觉去了。而离镜兴奋地睡不了觉,真想立刻告诉翦瞳。可究竟离风要做什么呢?离镜也不知道,她已经很兴奋了,也不想想太多了。几日后。“什么?你说风他真的喜欢上我了?”离镜使劲地点头,“我的消息最可靠了,看着他那种陶醉的样子,这次真是一定的了。”翦瞳高兴得不得了,语言根本没法形容她内心的感觉。四年来,离风一直对她不冷不淡,但是她一直抱着一个梦想:希望自己可以成为离风的女人,现在梦想终于实现了。这时翦瞳的手机耳环响了,“一定是他,翦瞳快接!”翦瞳立刻接了电话。“喂,你好,我是翦瞳。”离风正在他的办公室,“翦瞳吗?周末有没有空?我想请你出来说点事。”翦瞳高兴地说:“当然有空,就在梦幻咖啡屋,怎么样?”“好,就这么定了,不见不散。”然后翦瞳关了电话。和离镜对视了一下。“耶!! ”二人一起跳了起来,“镜,你说我穿什么好?对了,上次不是买了件白衣服吗?正好可以。”(配乐:林俊杰的《就是我》很合适,希望有条件的人试一下。)离风的公司正下班,离风想起了那个美丽的天使,不禁想再去看一看她。于是他到了销售部。所有的人都走了,只有齐落一个人在整理资料。她今天扎了一个马尾,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喇叭长裤。两耳戴了一对海蓝宝石的耳环手机,整体看来,就像一个美丽的天使。这是离风所想的。因为离风的脸本来就很白,所以当他看到齐落的时候,不觉心跳加速,而脸就显出了红色,淡淡的。他走向了正认真工作的齐落。“齐小姐。”齐落抬起头,“离先生,你好。”离风看了看,“你怎么还不走呢?其他人早就走了。”齐落耸了耸肩,“没办法,还有一份稿件没有做完,明天还要上交呢!”离风将稿件拿来看了看,“这不是秦阴岚秦小姐的工作吗?干嘛你要做呢?”齐落笑了一下,“离先生不知道吗?今天是情人节,岚和她的男朋友去约会了,反正我也没有男朋友,所以就帮帮忙了。”离风坐在了椅子上,“像你这么漂亮的小姐,怎么可能没有人追求呢?”齐落说:“是有很多人追我,但没有一个是我爱的。就这么简单,我没有找到一个我爱的人。那离先生呢?为什么不去陪翦小姐呢?”“嗨,我从来都没和她过过情人节呀。”“你这样可能会很伤翦小姐的心的。”“没办法,我很难去对一个我不爱的女人表示什么。”齐落将稿件写完了然后收拾了一下,“离先生,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东儿不是在您家里还等着您吗?”离风站了起来,“有离镜呢!对了,你以后不用跟我这么见外的,叫我风就可以了,也不用‘您’来‘您’去的。好吗?”“好吧,那你叫我落就可以了。‘风’,‘疯’,嘻嘻。”“离风回过头”,“不如我送你回去吧。”“那太不好意思了。”离风作出了一种责怪的表情,“说了不要跟我见外的嘛!走吧!”“但还是要谢谢你。”离风回过头看了看齐落,齐落发现自己的语气还是很见外的,于是就立刻说:“谢谢你,风。”齐落笑了,离风也笑了。

(四)堕落天使离风开着车,“落,我记得认识你的时候,你的家势很好的,为什么现在……”齐落捋捋自己的头发,“事情是这样的,当年我的父母要我嫁给一个富家公子,我说我应该嫁一个我心爱的人,但他们坚持不同意。于是我就离家出走了。”“离家出走?那你一个女孩子,以后怎么生活呢?”“那时候我正是大一,要交学费的时候,我身上分文没有,可我赌气就是不要父母的钱,可学费怎么办?所以……我就……”“你就怎么了?”“说起来挺不好意思的,大学的学费很贵,所以我想去卖肾。”“卖肾?天哪!”“可医生说我的体制太差了,说当时的Germ Cell(卵子)的价格卖得也很好,所以建议我去卖,当时我觉得……这种事,始终挺那个的,但又没有办法,逼不得已只好卖了一个,然后交上了学费,到了大二就可以自己打工了,我也不用做那样的事了,于是我发誓,即使在缺钱,也不去卖了。那件事真得令我很难受。”离风说:“现在卖Germ Cell的多了,也没有什么。东儿也是这样生出来的嘛。不用太在意的。”离镜和翦瞳刚刚狂欢完,往回家的路上走。只见离风的车从身边擦过。离镜大叫:“是哥哥的车耶,哥!”离镜向离风的车挥挥手,“等一下,离风的车里,有个女孩!”离镜一仔细看,“真的耶,哇噻,长得这么漂亮呀。”“看你哥好像和那个女孩很投机似的。”离镜拍了拍翦瞳,“别在意,我哥不会背叛你的。”翦瞳转过去,“离镜,在这四年来,离风没有一次用他自己的车来接我,而且基本上就没接过我。而这个女孩,可以坐上离风的车。”离镜定了一下,“不要紧,咱们先回去吧,到时候我去审问我哥。走吧,别看了。”离镜把翦瞳拽走了。“到了,在这里停车吧。”齐落轻轻地说,离风意犹未尽地感觉,觉得这路程太短了,真是很奇怪。离风点点头。齐落下了车。一阵冷风吹过来,将齐落美丽的长发轻轻吹起,很美的。离风呆呆得看着她。这有点让齐落不太自在,对于一个年轻男人这样看着自己,始终有点……“我上去了。”齐落迟钝地说。离风将头转过去。齐落走进了自己的公寓,进门时回了头看了离风一眼,离风也看了她一眼,二人的目光碰撞了……离风微笑了一下开着自己那神秘黑色的飞机汽车离开了,渐渐地融进了黑夜。齐落无法再看清楚了。但她能够感觉到。离风漫漫地进到了自己的屋子里,动作很慢,因为他一直在发愣,然后一下坐在了沙发上。离东立刻跑过来了,“爸爸,今天……”离东凑过去,仔细地看着离风,“爸爸,你今天怎么不太对劲啊!”离风抬起头,“你也觉得我不太对,我也觉得。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太奇怪了。”“噢,我明白了。”离东坐在了离风旁边,“爸爸一定是恋爱了。”“哼,你为什么这么说呢?”离风觉得儿子居然可以看透他。离东转过头,偷偷地笑着,“恋爱中的男女的眼中就会充满了爱,怪不得爸爸对我温柔多了。不过我希望她不是翦瞳阿姨就好。”离风疑惑地问:“为什么?”“翦瞳阿姨那么坏,爸爸在就对我好得不得了,爸爸不在就对凶,说我是你们的障碍什么什么的。”离风仔细地看着东儿,“不会吧,有那么严重吗?”离东摇摇头,“翦瞳的城府好深的,爸爸你和她不合适。”离风笑了笑说:“无所谓,反正我也不喜欢她。”离东神秘兮兮地说:“那我未来的妈妈到底是谁呀?”离风用手指了离东一下,“你怎么比我还着急啊!睡觉去!”离东也坏坏地笑着上楼了。到了离风和翦瞳约会的日子,翦瞳穿了一身白一大早就来了,离风在餐桌上吃早餐,“翦瞳,怎么现在就来了?不是说好晚上的吗?”翦瞳坐在了离离风很近的地方,然后抱住了离风,虽然翦瞳经常这样,但每次离风都找借口把她推开了,这时离风跟离东示意了一下,离东立刻咳嗽了的一声。离风推开了翦瞳,“孩子在这里呢,不好。”翦瞳很生气,她想:要想和离风在一起,只有使这个孩子消失。一种恶念油然而生。翦瞳对离风说:“昨天在你车里的那个女孩是谁?”离风继续地吃着自己的食物,“我没有必要回答你这个问题。”翦瞳更生气了,“那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快说吧。”离风停了下来,“现在?算了还是在酒吧那种地方比较好说话。”翦瞳很生气又不能表现出来,只好先离开了。离东暗笑,翦瞳说的那个女孩一定是离风喜欢的。夜晚,离风穿了一身白色的休闲衣服,显得既阳光又深邃。他将手插在裤兜里,酷酷地走进了这个他很少去的地方。他在酒吧晃了一会,可翦瞳还没有来,于是他给翦瞳打了手机,“你为什么还没来?我很讨厌迟到的人。”翦瞳立刻解释,“对不起,今天公司事情太多,我晚些过来。”“好吧。”离风不耐烦地撂下电话,顺势抬了一下头,却看到了齐落在吧台坐着,一个人喝着Latte(一种酒度很高的酒),离风静静地看着她有些不稳的动作,大概是因为酒喝多了吧。离风的心中有一种难过,具体说应该是怜惜,他有种冲动要去解决她的烦恼。于是他走过去了,正在齐落要拿起那一杯酒时,离风将齐落的手还没有接触到的,摆在台子上的杯子拿过来了,然后将这杯酒喝下去了。喝完了之后,手握着酒杯,倚在齐落旁边的墙上。齐落微笑着。离风说:“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干嘛喝这么多酒呢?”齐落转过头去,“有很多烦心的事啊!”离风把杯子放下,“这可是很好的酒啊,给人消愁太浪费了。有什么事说出来吧,如果你相信我。”齐落整了整自己的衣服,“是这样的,最近,有个人总是对我纠缠不休,我最烦这种人了。一个男人成天闲得没事来找女人。”离风有点觉得齐落说得像是自己,很是伤心,“齐落,我想我……”齐落打断了他的话,“他来了。”离风立刻转过头,一个穿着黑色西服,里面套白衬衫的,染了头发抽着烟的男人走了过来。离风认为,其实这个人长得很帅。“落落,你怎么在这里啊,我们一起吃饭了。”齐落厌烦地转过身。正当男人要走进齐落时,离风拽了他一把,“这位先生,齐小姐希望你不要来骚扰他。”男人立刻生气了,“你是谁呀?敢来管我,兄弟们,收拾他!”说这一帮小混混就冲上去了。齐落说:“方希择,你干什么?”方希择立刻变了脸,“落落,这个东西是什么,怎么跟你在一起。”齐落轻蔑地说:“他不是什么东西,他是我的朋友。我不许你伤害他。”“好,放过这个小白脸。落落,咱们走吧。”齐落走向了离风,“我跟他走。”方希择怒发冲冠,“你这个小白脸,敢抢我的女人,看我不收拾你。”齐落看要打起来了,就摔碎了一个瓶子,将瓶子的裂缝处,像刀一样锋利的指向了方希择。所有人都愣了。齐落狠狠地看着他,“你要是做什么的话,我就要你脑浆崩裂。”方希择气哼哼地说:“好,你厉害,你不就是要护着这个奶油小生吗?可以。你会后悔的。”然后将齐落用力地推到了,齐落大叫了一声,原来她的手被地上的碎玻璃扎破了。离风立刻冲过去看看她的手,关切地问:“没事吧!”齐落坚强地摇摇头。方希择生气地离开了。(可以用《东风破》来配音,非常入情入景。)“哎呀,轻一点。”离风正在帮齐落包扎伤口,“对不起,我会轻一点。”离风轻轻地将纱布缠在了齐落白皙、纤细的玉手上,轻轻地抚摸着齐落的手的肌肤,轻轻地看着齐落美丽的大眼睛。真希望时间停留下去。“你今天好勇敢。”离风对齐落说,齐落不好意思地说:“没什么了,对付那种地痞流氓就要用武力。”离风也笑了。“好了,包扎完了。”离风说,齐落站起身,“我得走了。”离风也站起来,准备送送她。“再见。”离风听着齐落温柔的声音,也应了一声,“再见。”于是齐落转身,向门口走去。不知道是一种什么力量迫使离风喊住了齐落,齐落回过头来,与离风四目相对。此时仿佛两人内心的世界都暴露无遗。离风立刻走过去抱住了齐落……本来离风以为齐落会拒绝,但齐落没有,只是温顺地躺在离风的怀里。离风将嘴唇贴在了齐落的脸上,他感到了一种火热的感觉,他不知道是自己的原因,还是齐落的脸在发烫。“落,我爱你。”齐落温柔地说:“我知道。”离风继续抱着齐落不愿放手,喜欢这样和齐落静静地说话,“你怎么会知道?”齐落笑了笑,“第六感。”离风闭上了眼睛,认为这个时候眼睛是多余的。离东刚刚和小朋友玩完了从后门进来,这是他看见了离风正和一位姑娘在一起。他觉得满有意思,就看看,却忘了关后门。离风和齐落都静静地保持着这个姿势不动,却没有发现一个身影就在后面,那是一个充满了怒气的身影——翦瞳!“离风,”翦瞳大叫,齐落立刻挣脱了离风的怀抱。离风回过头去,翦瞳正要打离风,离风立刻躲开了。离风说:“翦瞳,我正有话要对你说。”“我们没话可说了。”离风对翦瞳说:“不,有些话我非说不可。希望你静静地听我说,我今天找你就是为了一件事,我希望你可以平和的接受这件事。”齐落觉得很不好,毕竟翦瞳是离风的GF,“风,我先走了。”离风拽住了齐落,轻轻地说:“不,你不能走。我要告诉她,我爱你。”翦瞳一听,转过头去,看到离风用他那黑色的眼睛深情地望着齐落。翦瞳现在只有一种感觉,就是死。离风转过头来,“翦瞳,四年前我犯了一个错误,这个错误是你深受其害。所以我不能再错下去了……你说出那句话吧……我不说。”翦瞳苦笑了一下,说:“为什么不说?”“我不想伤害你了。”“那你这样做不是更伤害我吗?”“这对你是公平的。如果我不说,你就会更难过。”齐落看了看二人,听着如此流利的对白,心中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说不清楚。更重要的是自己的愧疚感。于是对离风提出要离开。翦瞳狠狠地说:“不用你走,有人不希望你走,要走的是我。”说完就冲出去了。齐落看了看离风,离风神情非常平静,好像他对这样的事并不太在乎,大概该说得他都说了。齐落说:“离风,我先走了。现在已经很晚了。”离风说:“我送你吧。”“不用了。”齐落离开了。

幽幽茉莉,淡淡香

“叮铃铃——”随着一阵打破沉寂的铃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笑容可掬地走上讲台:“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你们的辅导员!”

啊?!台下喧闹起来,若冰的心里也在暗发嘀咕:“他?辅导员未免也太稚气了吧!”

“啪啪啪”,辅导员拍几下课桌,“静一静,怎么了?怕我教不了你们?”

“辅导员,你也太……年轻了吧?”若冰料到多事的“豹子畏”会大开尊口。

“年轻?哦!年轻不好吗?青春活力!”

“那……你是想当严父吗?”

“不是严父,是学长,是朋友。”若冰听到这么一句话,不由得心头一热,听他说下去。

“我教English,我的名字是古风,英文名字Vincent(文森特),你们只管叫我Vince。”话毕,抽出一支粉笔,转身一挥手,一行豪劲清逸的字体:

English teacher 古风 vince

“哇塞!真棒!”底下是一片称赞,若冰也不禁自言自语:“看来是个不错的辅导员加外语教授。”同桌凑过来:“未必!”若冰看看满眼讥讽的同桌,不免替这个年轻的朋友担心起来。

接下来便是自我介绍,一切平平,只是若冰知道了“鸭舌帽”名毛勇,“豹子畏”大号包子威,还有让他感到作呕的是:包子威竟妄言自己是包拯的后代,他真为青天大老爷叫冤,竟平白无故多出个如此的后人,真是“三世修来的福份”!

……

几天下来,学生们彼此间都熟悉了,也对每个教授有了不同的看法。比如对于古风,女生们都开始叫他“青春美少男”,而以若冰为首的男生都戏称他为“斯文活猴”,文斯,倒念,斯文,反意,活猴也,符合老古作风!这是若冰的解释。

若冰在这里也真真正正见识了一位顶好的教授,她是教语言学的,姓叶,单名一个雨字。她大约该有30岁了吧!但若单看她的美丽和优雅,会让你认为也不过20岁。

在她的第一堂视听课上,她穿了一件高领收腰白色小袄,黑色长绸花边摆绉裙,一双黑底粽面高跟鞋,再配上梳挽着的云云发髻,金丝镶框的眼镜,极其高雅,极其娴静。

这初次见面,便给了同学们极深的好感。待她柔笑着开口:“你们好,一份缘把我们连在了一起,让我和大家朝夕相处、共享文学。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能共同携手,而塑就出一个个美丽而丰硕的金秋!”好一段和美的开场白,如一帘清幽的雨丝轻轻的飘入心田,绝对的“润物细无声”。

整堂课,同学们都因她而陶醉:陶醉在她始终真诚的微笑里,陶醉在她温柔情爽的言辞里,陶醉在她博学广识的文学讲解里……当下课铃打响时,同学们不免抱怨时间飞逝。叶雨抱歉地一笑,收起讲义走下了讲台,只留了一段馨香弥漫在教室微醉的空气里。

这天下午,淅淅沥沥的小雨从天而降。若冰趴在自习室的窗边,看着那颗颗调皮的雨珠儿追逐着奔向大地的怀抱,想着、看着,不由自主地拿起笔在日记上赋诗几句:

雨滴

那是天下最精致的圆规

跳入一波水湾

画出一朵圆圈的圣花

止不住水世的招揽

便融进去了……

心还在自由飞翔,却被一声清脆强拉回来,“齐若冰,叶教授找你!”猛然抬头,一个白色的影子在教室门前一闪而过。

[未完待续]

美好与永恒

流星,

真的很美

但很短暂

……

……

也许……

美好的东西都是这样也许……

幸福也是这样

不会停留太久还记得我说过的

一个人永远永远都不会感到孤单

但想一个人时,

会很孤单

每天我都在网上等着你

期待着你能够到来

可一次又一次的期待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知道你一直都很晚睡,

所以

我一直都等到很晚

可是……

……

……等你的过程,

其实也是一种永恒

你说

是吗?

那一天

那一天

我,幻雪城的王,卡索,今天站在这里,城中最高的地方。点着脚眺望着远方,漫长的雪季,使终日下着雪,美丽的雪花在空中跳着凄美的舞蹈,舞姿温柔,且充满了悲伤。雪,一片一片的落下,落在远处高大飘渺的幻雪神山上,落在儿时我和释常去的竹林,落在岚裳成长的那片深色的海洋,美丽的雪花轻盈的飘落,也许世上只有这雪花的轻盈才能与远处激烈的战斗相比吧!

我就这样踮着脚,望向远方,黑夜里远处本刻是模糊的,但那团红代替了白天的太阳,熊熊的火焰燃烧着,在星夜里吞没着那片片白光,脚酸了,脖子也木了,良久后,我底下头,不忍在看了,大粒的泪水,向城下落去,已变安静的世界里,这泪水落地的声音是那么响亮,如一把冰剑似的穿透了我的心。深深的自责把我带入了梦境,那里是黑的,我眼前看不到半点的光明,耳边如雷般的声音,是千百万人的哭泣和责骂。在黑暗的深处,一位白发的老者,抖着手,指着我,用那苍苍的声音,断续的说:“百年的……基业啊!百年的……基业啊!你……”声音在声海里,沉没了,我用手捂着耳朵,使尽全力的捂着,想不在听见那些的一切,最终声音消失了,眼前的一切消失了。

不知过了多久,太阳已经西斜了,塞雪鸟的叫声,在空中响起,不知是它的原因,还是刚才的梦,使我嘴角挂着久违的微笑。

忽然间天崩是的,门外四处的惊乱,鸟儿也在空中惊叫着,推开门望向远方,雪也惊奇的不下了。团团的红包围了这个空虚的城,我仍带着微笑。

我仍带着微笑,就算现在我胸前刺着剑,就算我已倒在白色的血中,就算我眼前的他们仰着头狂笑,但一瞬之间笑容变成了哭泣,因为死神来了。

因为梦最终成了梦。

迷失方向

雨总是在下,下个不停,空中弥漫着浓浓的水汽,我,一个自由的,内心空虚的女孩子,独自走在着雨水漫步的季节里,因为,表面毫无忧愁的我,内心是多么的寂寞,我怕,怕失去怕得到,怕去面对将要发生的一切,也许这就是我,一个胆小鬼,可我的心却总是倔强的,我想反抗,我想大声说出自己想的一切,但我没能做到啊……

我什么时候才能变回初中时的我,那时的我是快乐的鸟,我无拘无束的生活在属于我的大森林中,周围的朋友都围绕着我旋转,我就是领头的大王,我说的话就是大家的意愿。而如今,一切都在变化着,那群我的追随者都离开了我,我们跑到另外的地方,到了那里,我不是王,和平常的人一样,我在陌生的校园里找回忆,希望我还会遇到那些把我捧得高高的人,但我没找到,却遇到了一个我不得不把她捧得高高的人,她叫佳。

其实我并不喜欢她,因为总把自己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让我和她一样,奇怪的是我竟没有反抗,心甘情愿得让她这样,有时还帮他一起说,我真恨这样的自己。

谁能帮帮我?? ? ? ?

规则与道德

什么是规则?是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还是七大章八大节的校规?应该不是这些。当一个孩子在你身边摔倒时,没有哪条规则要求你必须把他扶起来,但你还是这样做了,因为你心是有这样一个规则:要帮助比你弱小的人,心中这种规则多了,道德也就随之形成了。

规则与道德是相辅相成的。

没有道德,规则是无法支撑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规则是人定的,如何严密也不能够到“天衣无缝”。若没有道德的支撑,规则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的。你说不许“随地”吐痰,那我就吐到公园的长椅上好了;你说不许“乱涂乱画”,那我就“认认真真”地给你画上一排青面獠牙的小鬼,如何?事情若真到了那一步,恐怕就不是一口痰,一幅画那么简单了。律师们大可钻法律的空子,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将事情弄得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只怕年年都要“六月飞雪”了。

没有规则的社会更是要方寸大乱。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范促淹那样“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路不拾遗”或许还有可能,而“夜不掩户”却怎么听怎么像一个美丽的神话传说,当道德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时,规则将会适时地补上这个漏洞。“个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听上去是道德的沦落,但美国却制定法律,要求你先把自家门前的雪扫干净了再说,至少不能让路人被你家的积雪滑倒。这就是道德的底线——规则划出来的。

理想的社会应是规则与道德并存的。规则约束着人们,使其不至滑出道德的底线;同时,道德也填补了规则的漏洞,使其更加完美。一个人被外在的规则和内在的道德约束着,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社会的规则与道德相辅相成,这个社会才能充满希望。道德是通向美好未来的路,而规则就是路旁的灯,照亮我们纯洁的灵魂,也照亮那条充满理想的大道。我们将道德埋在心底,将规则挽在手上,勇敢地面对未来。

只因为失去才痛苦

梦,是痛的

有人说,爱到最深最痛的时候,你是流不出一滴眼泪的就象秋天一样,街道两旁的枫叶变成了黄色,一片一片的飘落到地,让人觉的……哀伤……还记得你对我的承诺吗?你说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你会寸步不离我的,你会爱我一辈子,你会……可是后来你失言了,对与你我无话可说,真的,我的心碎了就象一个破碎的玻璃杯在怎么粘帖都以无济于事那时我的心早已经死了,知道吗,你是改变过我的第一个人,为了你我放弃了很多,可是……结果呢?心死已久的我对你不再抱有任何的幻想,我不曾希望你会回头,不曾希望你会懂得珍惜,不曾希望你会……可是,这又是为什么,你现在又出现在我的身边,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难道你要让我的心一辈子都不能解脱吗,都不能把注意力从你生上移开上帝注定让我会这辈子“欠”着你,我试过了,但我还是逃脱不了无奈的眼泪一滴一滴……滴在键盘上,此时你能感觉到我的存在吗?你能感觉到我的心碎了吗?如果你能感觉到,你就给我一点提示好吗,好让我忘记你,好让我这辈子不在想着你。可是我知道你不会感觉到的,你不会知道我的内心,所以我还是无法将你忘记泪水象缺了堤那样,不断的涌出来,可你此时又在哪里,你还和他在一起,难道不是吗?

夜好黑,真的好黑。

可是我的心比它还要黑啊

天开是下雨了,可是我不希望它下雨

虽然今年已经很就没下雨了,但我还是……

因为我怕我的眼泪会和这雨一样,下个没完没了

天好像在说,

难道你不是男孩吗,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呢

人生很美好,未来很灿烂

又何必为了她而伤心

……

……只因为失去才痛苦

只因为你的再次出现我才更痛苦

不能忘记的过去——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

六十年前,法国,诺曼底,犹他海滩,一队又一队的美国与英国士兵冒着枪林弹雨向前方的碉堡冲去,一个接着一个的战士倒下了,仍然有人呐喊着向前奔跑,片刻,鲜血染红了整个海滩……

六十年前,苏联,斯大林格勒,前线,一辆又一辆的卡车载着刚从训练营里出来的新兵,军官在车上喊着:“我们不需要活着的逃兵!”话音刚落,就有一枚弹片击穿他的头颅。新兵们被赶下车,有的人拿到枪支,有的人则只拿着子弹,扩音器里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没有拿到枪的,跟在有枪的后面,有枪的同志牺牲了,没有枪的同志就拿起他的枪,继续冲锋……”

六十年前,中国,东北,某个村庄,晚上,一名光着膀子的中年人扶正了挂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大刀的带子,转过身对着一群村民,其中有十几岁的小伙子,也有头发斑白的老者,他们同样背着大刀。那中年人说:“都没让家里人知道吧?”众人都沉默不语,中年人把手一挥,“那走吧。”半个时辰后,日军基地里惨叫声、枪炮声和金属碰撞的声音接连不断,月光映在刀刃上也有了悲愤的色彩,随着刀的挥动不停地闪耀。随着最后一声枪响,再也找不到地面上的月光……

战争,除了死亡和毁灭,什么都不能带给我们。战争给我们留下了惨痛的记忆,也留下了英雄,为了正义与和平而献身的英雄,我们无法忘记,忘记战争,忘记死亡与毁灭,更不能、不应忘记战争中的英雄们,是他们结束了战争,停止了毁灭,用他们的死亡,代替了别人的死亡。

战争结束了,就让我们来纪念沉睡的英雄。

六十年后的今天,法国,诺曼底,犹他海滩,当年在此浴血奋战的老兵,穿上了挂满勋章的军装,走在路上,人们向他们喝彩,为他们欢呼,同时他们也发现,老兵们的笑容如此沉重……

六十年后的今天,俄罗斯,莫斯科红场,这里是庆祝,或许应该说纪念二战胜利六十周年的主要场所,来自全世界的英雄们,受到各国领导人尊敬、赞颂。

六十年后的今天,中国,东北,某个小镇,一个班的学生,在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座纪念碑下,老人讲述了当年自己杀敌、幸存、逃脱的经历,依然是激动不已,他唱起了那首令他热血沸腾的歌:“大刀向敌人头上砍去……”学生们流泪了……

纪念,为了不能忘记的过去。

语落心间#我用我的Love来诉说对你的真诚我想永远拥有你!

*躺在你怀中,感觉到你的心跳,那一刻,我感到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当你我都已不在年轻时,回忆以往的每分每秒,会很欣慰,也会惊叹自己的记忆力,虽然,那时我的心跳已不再那样的有力!

*回首往事留下一串我俩走过的脚印,一串我们共同的笑声与一个个属于我们的故事,我们的故事与岁同,我想说:爱你一生不变!

#希望那时,我们已儿孙满堂,我会对他们讲述我俩的故事,那串脚印后就会留下一串小脚印,我,望着它们发笑,人生,就是这样!

*那时夕阳就快要下落了,我们拉着彼此的手,看着彼此满头的白发,我发现,我们真的老了,我们坚定的走着,走到现在,一路上坚辛与困苦,但有你,我的世界很精彩!

#也许,那时我所拥有的已很少很少,但有你,我足矣,希望我们能牵手到永远!

我只想我们的真情延续到天的边沿!

#我们的夕阳永不落!

播种一种心态,收获一种思想

面对同一事物,不同的心态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从中我们会收获到不同的思想,就如同力的作用效果,施加的力不一样,物体的运动状态也就不一样,产生的效果也就不同,对于半瓶水,悲观苦闷的人会说:“就剩下半瓶水了”而乐观向上的人会说:“还有半瓶水呢?”两中不同的心态,是着半瓶水有了不同的意义。

国内当红歌星杨坤的成功,就应证了良好的心态所发挥的作用。1993年他带着梦想只身闯荡北京城,凭着自己的实力,在歌厅站稳了脚跟,由于每天要唱歌至午夜,以至于用嗓过度,诊断结果是:声带严重撕裂,无法修复,但他并不甘心,他潜下心来仔细分析自己的嗓音特点,创作了一批新歌,然后,他从零开始,不断尝试新的曲风和演唱技巧,事实证明,他成功了,凭着自己嘶哑而有磁性的声音,他征服了亿万歌迷,人气急升,2003年春节联欢晚会,他受到邀请,登台现歌。

再面对自己的缺陷时,杨坤选择了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一切,但也有人选择播种悲观的心态,那天我听到这样一则报道;南京有一名博士乞丐,衣冠整齐,身体健康,进一步了解才知道他遭遇过一系列的失败,据心理学家分析,他很可能患有抑郁症,我们试想一下,一个博士身体健康,干什么不好,要去当乞丐,对于一般人来说,他的那点遭遇又算得了什么,他播种了一粒消极的种子,如果他播种的是一粒乐观的种子,那么结果可能会成为中国的一为科学家。

播种不同的心态,收获不同的思想,良好的心态是成功的关键,当你遇到不顺心的事你是否会因此而消沉,当你没有被看中时你是否会自暴自弃,殊不知关键的不是我们在社会中的位置,而是我们的心态,当每个人的能力相当时,成功与否就是在考验我们的心态,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要重视调节自己的心态,时刻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荣辱不惊,成败不慌。

我和哥哥的幸福

我要写的哥哥是我的一个网友。我没见过他,他也没见过我。

我们处的很好。没过多久,就结拜了兄妹。我和他是在一个英语群里认识的。那天,我在群里和别人发生了不和,吵了起来。他出现了,来劝我们不要吵了。很简单,他是出于一个陌生人的身份。就这样,我们认识了。

那天,我们谈到里人生存的意义。我说“唉!人呗!活着就没什么意义,但有不能活。”沉默,长久的沉默。我忍不住说“怎么不说话了?”他突然冒出一句“你想过责任吗?”我说没想过。他说你有时间就多和加人在一起吧!我也没往深出想,这话什么意思啊?他说“我已经体会不到了!只能体会到家人关心就感觉很好哀怜”我真傻。还问“为什么?”他说,他爸妈离婚了,四年。我大孩子似的说“没什么啊!这样也好啊,他们还年轻,还有追求幸福的权利,我们做孩子的也不能太自私了。”

他说,他原来也是这样想的,可后来就越来越伤心,他看重感情了。我?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天,我们的谈话的气氛很紧张。我说“没什么的,真的!我们也有幸福。阳光,空气,一切。这都是我们的幸福。我还想对他说:

不是所有的日子都是快乐的

也不是所有的日子都是寂莫的

看看阳光和雨露”

心,更有一种无言的愉悦,恬淡自适的感觉。

我对他说:“生活就是这样的。”没有完美。我还和他说,生活就是在一百件快乐的事里找一件伤心的,在一百件伤心的事里找一件快乐的事。他象听懂似的说:“妹妹说的对,自己努力充实的生活比什么都好。”

哥哥,是的,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可以充实我们自己,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忆外公

记得小时候,我总爱依偎在外公的怀里看星星,听着外公给我讲牛朗织女、嫦娥奔月的故事,我心中忍不住佩服起来,外公确实很博学多才。

外公是一名老中医,白大褂陪伴着他已有四十多年了,外婆也是医生,他们俩携手爱着神圣的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无闻,外公很慈祥,从我懂事起,外公总是那样:穿着白大褂,戴着老花镜,做在那张看病台上,或是在看病,或是在看书或出诊记录册。外公勤勤恳恳,绝不多收人家的医药费,对于生活有困难的人,外公就免费施药,所以,街头巷尾无不对外公啧啧称赞,大家都管外公叫“杜医生”,叫外婆“杜娘”。或许,没有人比外公更清楚“医者父母心”这句话的深刻含义。外公从没停过一天工作,被外公治好的人更是数不胜数。闲暇之时,外公还经常总结经验和研究更精妙的医术。从小我就爱跟在外公边看外公开方子,看外婆抓药,久而久之,我也认识了不少种药。外公看后笑着说:这孩子有天赋,将来一定要让她学医。

外公还曾告诉我,他是白手起家,小时候家里穷,外公的父亲去世得早,外公的母亲是个妇道人家,没法儿养家活口,外公和他的弟妹没饭吃,已经到了快饿死的地步,外公是长子,于是没法,便到富家讨食,没想到不但套不到吃的,还取笑外公是小乞丐,于是外公很愤怒,便发奋图强,拼命读书(半工半读),带着书本闯天下。果然,外公有了事业,家境一日日好起来。外公还常告诉我,只要咬紧牙关,总会有成功的一天。那时,我对外公是出于内心最深处的敬佩。

2000年12月20日,外公笑着离开了我们。他走得很安详,相信在下面一定还坐在那张看病台,笑着给人看病。外公将他的医具、医书和白大褂装成一箱送给了我,还送我一个手表,他希望我珍惜每分每秒,刻苦学习,为未来开拓一条光明大道。这箱东西携着外公的期盼、支持与鼓励。我一定会加倍努力,带着外公的希望完成他的心愿,沿着他的路一直走下去,直到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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