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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不分贵贱

爱不分贵贱

秋风缭绕的吹起地下的落叶,西斜的落日映在季小米愁绪万千的脸上。昔日骄狂、莫不在乎的眉间也拢着一股淡漠的幸福。她轻抬起头望向远方,右手轻轻的放在肚子上,全身散发着一股耀眼的光辉。

不知道他现在好不好,有没有忘记她。俏丽的脸上有股迷茫,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不想他找到她,但有时也矛盾的想能再见到他一面就好了。但是悔恨无边,爱无涯。自己的坠落,残破的身子在他的面前却真的好脏。低贱的让自己不敢去碰触他,虽然他表现的很不在乎……可是她在乎,在乎的要死。他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司总裁,而她却是一个让人轮暴的孤儿。两个本身的身份就有很大的区别,更何况自己残破不堪的身体。如果天底下有后悔药的话,她一定会当个乖宝宝等他出现,不会去糟蹋坠落自己。可是一切都晚了,他来的太迟。秀眉轻颦,幽远的看向落日的余晖,思绪飘到了好久好久以前……

“嗨!帅哥,能不能请我喝杯酒?”季小米身着紧身的小可爱露肚装挑笑的看着台吧前的俊秀男子。

原少俊温和的笑了笑,指了指旁边的空位:“坐啊!小妹妹。”暖淡的眸子清扫过小米一脸的浓妆。

“谢了,帅哥!”小米豪气的拍了拍旁边男子的肩膀挨着坐了下来。

“要喝些什么?”

“公爵夫人。”

原少俊讶异的看了小米一眼,对着调酒师说道:“调一杯果汁酒。”

“我要的不是果汁酒。”嘟着嘴不悦的说道。

好笑的摇摇头,把果汁酒推到小米的面前:“小女孩不应该学大人喝酒,太伤身。”

“切!你太鸡婆一点了吧!”不情愿的拿起桌上的果汁酒,淡漠的眸子里有着别样的情绪。

“我是季小米。”

“原少俊。”

两人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了。再一次的相遇已是一个星期以后。那天夜晚季小米喝了酒骑着机车在公路疯狂奔驰着,炽冷的寒风打得小米眼泪直流。她讨厌待在那清冷的家里,一个人吃着饭看着电视,空幽的灵魂得不到解脱。

迷茫的眼眸里突然映着一抹熟悉的身影,小米在一辆黑色的轿车前停了下来,她呢喃的低喊:“原少俊。”

“小米,你怎么这么晚了一个人在街上。”温和的笑容抬了起来,原少俊独特的声音响起。

“心情不好,所以就出来逛逛了。”

“太晚了,女孩子在外毕竟不安全。”轻暖的眸子在看向一脸的泪痕时有些发怔。

“好。”小米乖巧的回道。遇到仅有一面之缘的他,心里空荡的角落里竟然冒出了热泉。

原少俊淡淡的笑了笑,拿起一条手绢开了车门走出来。手指轻柔的拭去小米脸上的泪痕:“以后还是不要太晚出门了。”

“恩!”

在原少俊监视的缓慢行驶中,小米第一次在夜晚的时候归了家。

本来以为再也不会有交际的两个人,却再一次的遇到了。还是在另一方有危难的时候。那天小米陪客人喝完酒正要离去,一个老主顾却借酒装疯的撒泼起来,要小米陪他。

“不要。”小米冷冷的拒绝道。

客人低咒的骂了几声,作势抡起拳头就要打下去。这时候原少俊出现了,他横空的接住拳头,暖意的眸子里迸出骇人的怒意。

“原……原总。”老主顾惊骇的咬着舌头,害怕的看着眼前温和的男子。

小米听到客人的惊呼后,光亮的眼瞳暗淡了下来。她失落的看了原少俊一眼,惝恍的走了出去。

“小米,以后不要再做这好吗?”追出来的原少俊大声的喊着。

季小米前驱的脚步停了下来,她希翼的说:“难道你养我吗?”

原少俊不语,一向温暖的眼眸里快速的闪着奇怪的情绪。

小米苦笑的回过头来:“你就当我开玩笑的,不要太认真。”

就在小米回过头正欲离去时,原少俊却温柔的开了口:“如果你不介意我的年龄比你大十岁的话。”

惊讶的回过头来,小米灰色的眼里布满了闪烁的泪珠。她高兴的向前跑去,埋进一个温暖的胸膛里。

两人愉快的渡过了许多相守的日子,原少俊还帮小米报了高中补习班。原本是一场十分美满的事,却在那天彻底的解体了。那天,原少俊因为公司太忙没有去接小米,小米放学的时候遇到了以前常去酒店喝酒的几个客人。

“怎么不干了也不通知我们为你一声。”

“事出突然,我也很抱歉。”小米淡漠的说着,绕过他们想要离去。

“怎么,请我们喝杯茶都不行吗?”拦住小米离去的路,他们嘻笑的说着。

“好吧!”小米见他们不容易打发,也就应下了邀约。小米以为只是简单的喝喝茶而已,没想到却被带到了一个空旷的茶馆里。等小米反应过来的时候,门已经被反锁了。他们猥琐,邪恶的真面孔露了出来,前赴后继的把小米扑到,一阵快过一阵的凌辱着地下残破不堪的人儿。血流泪涌,小米的心却在那一刻彻底的死了。

小米游魂般的回到了与原少俊驻的温暖爱巢里。她不舍得舍去自己的性命,因为离不开心爱的人。小米日复一日的渐渐消沉下去,脸上的恬笑也慢慢的消失了,丰盈的身体也消瘦的很快。原少俊也察觉到了小米的转变,他排出了好多时间都陪在她身边。逗她笑,哄她吃饭,带她去游乐园、动物园,可是依旧不见回应。

原少俊见想了好多办法都不见效,他突然灵光一闪,在小米十九岁的生日那天他拿出一颗耀眼的红钻石对着小米说:“我想用我的一辈子来爱你。”

小米看着原少俊真挚的脸庞,她哭了,如泉般的泪水洒了下来。

原少俊心疼的看着小米说:“不要哭啊,我心会痛的。”小米讶异的哭的更凶了,她用含着泪的唇慢慢吻上原少俊的脸颊,轻轻的说:“今晚,我是你的……”

季小米从以前的思绪中回过神来,她轻轻的摇了摇头,摸着肚子正准备向前走去。可是刚迈出的脚步却停止了,她震惊的看着广场电视上熟悉的人,忧愁的眼含着泪。

“小米,你回来好吗?我不能没有你。你知道吗?你以前那失魂的样子惹的我有多心痛,你怎么可以在我痛了心以后走的那么潇洒。真的不可以的……”

他瘦了,也憔悴了,风轻云淡的眸子里有着斑斑的血丝。小米看着熟悉的令她揪心的男子,难过的蹲下身子,眼眶里滑下热热的泪珠。

周围的人都看着蹲在地下的小米,奇异的闹腾开了。有的嚷嚷说打电话告诉谁似的。小米只是一顾的伤心,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屏幕里的人说什么找到了,让大家跟着担心,很是抱歉之类的话。

“小米!”急颤的声音突的响起。原少俊惊喜的快速跑过来抱住怀里的人儿颤抖说:“傻小米,你发生事为什么不告诉我呢!那那样的痛苦不是在挖我的心吗?你知道吗?我好久好久以前就爱上你了,所以老是安排巧合的和你碰面。我想让你看见我,想你在乎我,可是你怎么能在同意我的时候又不要我呢?。”

决提的泪水猛地洒落,小米呓语的低泣:“可是我……”

“嘘!”原少俊食指轻轻的抵上小米的唇:“我都知道的。可是我不在乎,我只在乎你痛苦时把我摒弃在外的感觉。”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原少俊急切的吻住喋乱不休的唇,今生她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谁也不能夺走。

归来,一朵蔷薇

蔷薇花语:美好的爱情和思念。粉色蔷薇花语:我要与你过一辈子。

墙角,一朵蔷薇在哭泣……

我打电话给小薇的时候,她刚刚到家。经过十几个小时的旅途颠簸,似乎能看到她一身风尘,面带倦怠。电话里的声音有些嘶哑,刻意表现出来的轻松,我能感觉到,如果有微笑,也很勉强吧?四月,应该是蔷薇盛开的时节啊!

听到她要回来的消息,我有些吃惊,因为之前联系时,并未听她说有回来的意图。但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年华已逝,叶落总要归根。

孤身一人,漂泊万里,远走天涯,在异国他乡打拼。这一走,就是七年半!那忍泪远去的背影,无助而凄凉,至今仍清晰地浮在眼前。

园子里,一朵迎着朝阳绽放的粉色蔷薇,晨露在花瓣上滚动,娇艳欲滴,散发着迷人的芬芳。彼时的小薇,如蔷薇花般美丽,俨然骄傲的公主,曾引得多少青年才俊“香车系在门前树”。小薇从众多的追求者中找到了他的白马王子,那个喜欢蔷薇花的男人。花前月下,他拥她入怀,温情脉脉:“我会永远爱你,嫁给我吧!”她醉倒在他的怀里……在他们的新婚相册里,小薇身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撑一把碎花的伞,站在海边,柔柔地笑着,嘴角写满了幸福,就像相册扉页上,那朵粉色的蔷薇。那是他特意挑选的相册,花朵下面有他工工整整的笔迹:我要永远与你过一辈子。

婚后最初的日子是幸福而甜蜜的。公婆像对亲生女儿一样宠着儿媳,丈夫更是像捧着宝贝样爱着妻子,小薇以为,童话中的美好生活,不过如此吧?

怀胎十月,是充满希冀与喜悦的日子。公婆为孩子的降生做了足够的准备,丈夫也查字典、问朋友为未出生的儿子起了无数个名字。然而,女儿的诞生,把所有的喜悦击得粉碎。三代单传的家庭,日思夜想盼着抱孙子,梦想破灭了,爷爷奶奶的脸上没了笑容,丈夫的温存也不见了,小薇成了这个家的罪人。幸福而甜蜜的日子,被平淡、琐碎和不满填满。那朵被泪水打湿的蔷薇,已不似往日的娇艳。

稍感安慰的是,女儿的血管中流淌着夫家的血脉,毕竟还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渐渐地,活泼可爱的女儿,成了家里的开心果,爷爷奶奶越来越喜欢,丈夫似乎也接受了这个事实,对女儿宠爱有加,家里仿佛恢复了以往的宁静。

然而丈夫回家越来越晚,直至夜不归宿。小薇打电话过去,每次都说是跟朋友在一起打牌喝酒,可电话线那端,寂静无声,打牌喝酒的场合竟然集体失声?谎言,明显的谎言!握着电话的手在颤抖,小薇泪流满面。到了最后,连谎言都不需要了,电话通了就被掐掉。小薇的心里,刀割似的疼,直入骨髓。揽着熟睡的孩子,泪水止不住地流,湿了枕巾。只要丈夫没有回来,她是无法入眠的。于是,回忆,成了她每日必做的功课。蔚蓝的大海边,有他们奔跑的足迹;幽深的峡谷中,有他们喊给大山的誓言;皎洁的月光下,有他们的低语缠绵……常常,一盏孤灯,伴她到天亮。早上醒来,看着镜中红肿的双眼,憔悴的面容,小薇似乎不认识自己了,一朵花渐渐枯萎。

那本写着誓言的相册,成了小薇精神的寄托。一幕幕甜蜜的瞬间,在眼前闪现。

善良的小薇以为,丈夫仅仅是暂时迷失了方向,隐忍着,等待着,她相信丈夫终有一天会回到她身边。她依旧默默地为他做着一切,家依然一尘不染,他的衣物依然干净整洁,孩子依然健康活泼,夜里依然为他点亮一盏回家的灯……

曾经骄傲的公主,已经放下了自尊,把自己降低,再降低,一直降到尘埃里。她爱,从未改变。她相信,温柔可以融化石头,丈夫终有一天会回到她身边。

孩子一天天长大,公婆也重又接纳了她,可是一颗流浪的心,已然被外面的风景吸引,不再留恋这个家了。丈夫的眼神再也不见往日的温存,小薇知道,有些东西,失去了,就永远也回不来了。爱,已随风而逝。

雨夜,一朵蔷薇在哭泣。

小薇默默地把家收拾得干干净净。为孩子准备了几年的衣服被褥,为身体多病的公婆买了按摩椅,为丈夫织了一件厚厚的羊绒衫。然后,给丈夫发了短信:回来吧,我们去民政局。

没有要孩子的监护权,她工作的工厂,快发不出工资了,她无力抚养孩子。离别的时候,她紧紧抱着孩子不肯放手,吻着孩子的小脸蛋泣不成声。突然地,她把孩子往奶奶怀里一送,猛一转身,快步走在风里,身后是孩子哭着找妈妈的声音。

小薇走了,带着那本相册,去了遥远的澳洲,在华人开的超市做了收银员。

听到他再婚的消息时,她几乎晕倒。把自己关在租住的小屋里,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昏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后,她整理好工装,来到超市,依然微笑着迎来送往。

凯文,那个喜欢在买中国食品的银行职员,在小薇消失的两天里,已经心急如焚。如果不是出了什么事,小薇绝不会休息的。他自从见到小薇后,就被她身上的某种气质吸引了。她总是微笑的脸上,掩饰不住眼神的忧伤。他忍不住心疼了,这个年过30岁还未结婚的澳大利亚男人,一直相信缘分,见到小薇,他以为这是上帝安排好的,生命中的她出现了。

而小薇,在优雅礼貌的服务后,总有一种难以融入的拒绝。凯文不解,是自己不够优秀吗?是怀疑自己的诚意吗?有一次,凯文等在小薇下班的路上,双手扳住小薇的肩:“看着我,小薇。我可以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不,我不要听……”小薇推开凯文的手,快步离去。

回到家里,小薇抱着那本相册痛哭了。她的心里,已经没有别人的位置了。

小薇身在澳大利亚,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女儿,准备稳定下来,把女儿接过去。在与女儿通电话时,她总忍不住要问:“爸爸呢,爸爸好吗?”直到有一天,女儿说:“爸爸住院了。”

肝癌晚期,饮酒过多引起。在单位担任中层领导的他,应酬不断,成了酒场上的英雄,终于瘫倒在酒桌下。

她没有犹豫,马上买了回国的飞机票。可是,老板告诉她,如果离开,收银员的位置将由别人代替。她无奈退了票。她要生活,要为女儿挣钱,要为他挣救命钱。一张大额汇款单飞到国内,她的心也飞了回来。

再多的金钱和高超的医术也没能留住他的生命。在最后的一次电话中,他说:“对不起,我错了……”

这次回来,小薇不准备走了。几年来,她就像一片在秋风中飘零的叶子,无依无靠,找不到大地的怀抱。遥远的故土,永远是她的牵挂。这里,有她的亲人,有她的爱。她要叶落归根,还可以离他近一些。

面容憔悴的小薇坐在我的对面,轻轻搅动着手里的咖啡,咖啡厅里低回着忧伤的曲子,我看到她眼里闪动着泪花。她打算在这个城市开一家小型超市。“然后呢?”我问。“然后——”电话响了,“hello!小薇——”是凯文。凯文说,他已经在悉尼的机场,飞往北京的班机就要起飞了。

小薇眼中的泪水没能控制住,扑簌簌滚落下来。可我分明看到,她泪眼后的微笑。

窗外细雨蒙蒙,像一首诗。雨中有一朵蔷薇,真美!

情殇

深夜一个人无聊的时候,烟儿常常会想,如果当初没有和千里认识,或者是后来没和他分开,一切会是什么样子。想久了,头和心脏都会有些微微的疼。这时候烟儿就会站到窗口,深深吸一口夜里凉凉的空气,然后给自己一个微笑。这些日子来,烟儿早已懂得,在没有人可以给你拥抱,给你温暖的时候,自己的双手,其实也是可以互相取暖的。

网是早就不再上了,其实,当初坚持的天天在线,无非也只是为了等待千里。每天看着熟悉的名字亮起来,然后信息闪动,“老婆,我来了。”虽说天天如此,可心里还是会有一些小小的激动。然后,就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直到倦了,再数123一起下线。天天如此,但怎么一直都不会厌呢?

其实,一开始在网上结婚调侃,应该还是玩笑的成分居多吧。两个人离得那么远,都知道永远在一起,是一件太遥远的事。“那么,就在网上,让我们世世轮回,永不分离。”千里经常这么对烟儿说。三年的时间,就这么过来了,一起在群里聊天,一起玩斗地主的游戏,烟儿一直是千里呵护下的宝贝。那么无微不至的照顾,真的在一起,想来也不过如此。

隔一段时间,千里就会从遥远的广东,坐上很长时间的火车,来看烟儿。以前看视频的时候,烟儿就喜欢用手指轻轻抚过屏幕上千里的脸,即使那只是冷冰冰的坚硬,没有温度。真在一起的几天,就这么相互依偎着走在马路上,也觉得心里的幸福满得承载不住,忍不住的笑容满面。这样美丽的时光。

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只有那么短短几天,剩下的,是烟儿一个人大把大把打发不掉的冰冷时间。每天,只能隔着千山万水,凭着一根数据线在一起,看到的也只是虚幻的话语。烟儿总喜欢说,“老公,抱抱。”可是,屏幕上的人影,怎样才能给出温暖的怀抱。实在闷极了,烟儿总是把以前的死党钰喊出来,然后坐在咖啡馆明亮的玻璃窗后面,做梦一样的对钰说她和千里的事。钰总是笑,“丫头,又要说梦话啦。”然后好脾气地坐在那听。每次说完后,烟儿会觉得心里好过很多,只是有点担心钰回去后会嚷头疼,不管啦,好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嘛,有时也要一起疼。

从一开始,烟儿就知道千里是有家室的人,他从来就没有隐瞒什么,对自己生活的坦白,就象对烟儿的好,那样直接,势不可挡。也不是没有想过离开,第三者,多么可怕的字眼,烟儿想起来就心里发冷。也不是没有过怀疑,千里,不会象众多故事中的男人们那样,只是把烟儿当成寂寞时的玩具了吧。可是千里一遍遍的解释,他和妻子珍之间,如何早已没有爱情,如何的争吵不断,如何的冷战。珍是一个有些偏执的人,在激动的时候,有可能会做出一些疯狂的举动,比如,自杀。所以,一切要慢慢的来。

渐渐的,烟儿相信了,千里那样的无奈,对自己那样的疼惜,都是真实的。

寂寞的日子一天天延长。虽然知道千里的心在自己这,可仍旧还是,寂寞。甚至在他回家的时候,不敢打电话,发信,怕他为难。

终于有一天,烟儿病了。身上烧得火烫,身边却没有一个人。迷迷糊糊拿着手机,拨了最熟悉的号码。听着电话里他的声音,烟儿止不住的咽声哭泣,泪流满面,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电话不知道什么时候断了,再次响起的时候,已不知过了多久。烟儿接起电话,听见千里温和的声音,“我在你门口。”

烟儿第一次和千里一起上医院,简直比出去旅游还要开心。烧得昏昏沉沉的,可是手可以握着他的手啊,脑袋可以靠在他怀里啊,想他了,抬起眼,他就在眼前。真是幸福。烟儿偷偷的笑,生病真好。小时候,生病可以不去学校,理直气壮的逃一天学,现在,生病了,千里会在身边。一直这样病着多好。

可是,病好得真快。

从医院里回来,烟儿看着千里,一字一句的说,“我跟你一起回去,好不好。”

飞机上,烟儿一直觉得心跳得太快,那样的兴奋和紧张。想到从此可以一直和千里在一起了,幸福感就象晕眩一样的不真实。偷偷看千里的脸,似乎很平静,可双手却泄露了他的不安,不停的握紧,放开,再握紧,放开。

“下了飞机先去见见我父母,把我们的情况说一说。”千里告诉烟儿。烟儿点点头,心里不是不慌张的。他父母会是怎么样的人呢,会对我深恶痛绝吗,烟儿悲哀的想。

在烟儿的记忆中,和他家人见面的那段仍有点象梦魇,他的父母,姐姐,姐夫,围在旁边,言辞激烈。虽然烟儿早知道会这样,可那些言语还是一点一点毁掉了心里的堤岸。

烟儿瑟缩着,自己也不清楚自己说了些什么,渐渐的,就只看到周围的嘴唇在不停地开合。只记得后来,千里一把拉住烟儿冲出了家门。到了楼下,烟儿再也忍不住,伏在他肩头哭泣,而千里只是说,“别难受,我们自己走自己的路。”

那时候,烟儿天真的想,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烟儿知道千里很忙,压力也很大,忙着说服家里人,忙着和珍摊牌。

烟儿一个人呆在宾馆里,只是守着电话,等着千里的消息。零零碎碎的知道了,家里人怎么对他轮番轰炸,如何和珍谈判。千里只是叫烟儿别担心,一切都会过去的。烟儿相信千里的话,他是这样温和可靠的男人。

直到有一天,烟儿接到了珍的电话。听起来挺平静的声音。珍说,我们出来谈谈吧。

烟儿去见珍的时候,有些忐忑,但更多的是兴奋。也许,自己可以说服珍呢,烟儿想。

现在回想起来,烟儿都有点奇怪自己当时的天真,以为凭着勇气和爱情,一切都可以解决。

珍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第一眼看到她,烟儿恍惚觉得珍有些象一把出鞘的钢刀,在太阳下微微闪着锋芒。珍很平静,听着烟儿说她和千里之间的过往,不置一辞。只是在烟儿恳求她放开千里的时候,说,那是没有可能的。烟儿激动了起来,奋力解释着你们在一起也不会幸福,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诸如此类的话。

珍笑了,“是吗?我永远不会同意离婚的。你们要在一起,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就是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

烟儿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回到宾馆的,然后,就一直呆呆坐在床上,直到天黑透,周围的一切陷入暗中。渐渐的,烟儿感觉到自己在发抖,如果两个人的感情,必须以另一个人的生命为代价,那这感情,无论如何也有了一辈子洗不去的阴影,还能那样幸福地存在下去吗?

烟儿突然的痛哭失声,因为她心里明白,自己和千里,不会有将来了。

千里送烟儿去机场。在登机前,烟儿一直一直看着千里的脸,只是那样看着,心如刀割。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么,就把他深刻在记忆里吧。烟儿想笑,因为千里以前一直说,最喜欢看他的宝贝笑了。可是,笑怎么就这么难呢?

那天,机场里的人,都看见了那两个泪流满面,紧紧拥抱着的身影。

回到自己的城市后,时间都过去好久了。烟儿还是会想千里,想以前和他在一起的样子。有时候还会下意识拨那个熟悉的号码,然后明白过来,轻轻删去。还是写一些永远不会寄出的信给他。除夕夜去庙里烧香的时候,还是会祈求菩萨保佑他平安快乐。

但是,毕竟,一切渐渐过去了。

现在,和钰出去喝茶逛街的时候,烟儿终于可以轻轻笑着开自己玩笑,“我觉得我自己还真是善良啊,那么会成全别人。”看到一本书上说,三个人的战争,最先退出的是最爱的那个。是这样吗?烟儿不知道。

只是常常想,如果真有下辈子的话,那么,还是想和千里在一起。

飞鸟爱上鱼

飞鸟爱上鱼,是一种缘份,正如与丁榕的相识,也是一种缘分。

那时的我,还是一颗脆生生的土豆,生长在中南的一座色彩斑斓的大城市,我读的专业是会计,原因是我从小就会数指头,数学成绩特好。寝室、学校、食堂,睡梦、上课、做梦,和着会计师的美梦,将每一个简单的日子珠子一样串起来,水波不兴,了无波澜。

女生宿舍楼是一个四合院,我住在二楼,顺数第九个房间,209。除了我,还有其他五个女孩,青霞、玫丽、凤萍、朝晖、春梅。入校的时候,她们都和我一样,象一颗颗脆生生的土豆。穿着简单、纯朴,每天循规蹈矩,过着一样水波不兴,无风无雨的日子。两个月过去,青霞开始早出晚归,不久就在外租了房子,宿舍倒成了她的一个驿站。只是偶尔回来和我们聚聚。

有了青霞的榜样,玫丽、凤萍、朝晖、春梅都相继恋爱了。

即使是一颗小小的土豆,遇到了水,遇到了适宜的空气,也会梦想着长出嫩芽来吧。看着青霞、玫丽、凤萍、朝晖、春梅她们和男友在林荫道上,花前月下甜蜜可人的样子,瞧她们那白马王子白雪公主相傍相依的幸福样儿,一种异样的情愫突然涌上我的心头,象云朵一样,越积越多,越积越沉。低眉间,我发现的泪水中有一种凄美动人的光芒。

丁榕就是在那时出现的,就象一道阳光,刹那间就照亮我灰姑娘般的生活。那是一个夏日的夜晚,我正读大三。我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IaskedforGodaflower,heg****emeagarden;Askedforatree,heg****emeaforest;Askedforariver,heg****emeanocean。;Askedforafriend,heg****emeyou。

短信是用英文写的,有些特别,所以我给他回了。在短信的来来回回中,他告诉我叫丁榕,在一座相邻的城市的工商局里工作,是一名公务员。从我一个朋友的手机上看到我的号码,很冒昧地给我发来了一条短信。希望我大人有大量,原谅他,并希望可以交个朋友。

虽然我很讨厌别人这样“偷袭我”。但我还是很轻易地原谅了他。因为我喜欢丁榕,喜欢这个充满诗意,也不乏阳刚气的名字。

后来,他嫌发短信太慢,于是打来电话。他的声音很好听,磁性的男中声,有一种击穿灵魂的穿透力。我象小猫一样爬上了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蜷起来,和这个未曾谋面的丁榕喋喋不休起来,那感觉竟像老友重逢,知音偶遇。丁榕真的很会说话,他说很喜欢我的声音,就象那辉映明月的叮咚泉水,就象那敲落荷叶的大珠小珠,抑扬顿挫,声色优美。我高兴起来,就在电话里给他唱莫文蔚的《电台情歌》,他听得咯咯直笑,直嚷着要“奖励”我一个。于是就给清唱了孙俪的《爱如空气》:幸福就像花期,开到荼靡,爱情留在秋天,独自叹息……

那次电话,我们从白天一直打到夕阳西下,月亮升起,华灯弥满校园的每个角落。

我们没有见过面,但我却一点一滴地感受到他的细心。他每天都打电话来。他知道我有不按时吃饭的习惯后,就每天在吃饭的时间准时打电话过来催促;他关注着这座城市的天气,转冷变暖都及时提醒我添减衣服,天冷时他还给我寄来许多衣服。说来也奇怪,我们不曾见面,但他寄来的衣服款式和尺寸,就象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

半年后,我过生日。丁榕来了,开着车子来的。他穿一条圣德西裤,纯白的金利来衬衣,扎一根同样品牌的红色领带,留着黎明一样的发型,头发极干净,一根根透着精神,一双眸子,流露出深情而又深邃的光芒。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显得精明干练而又果决成熟。他给我带来了玫瑰花,那是他的爱意和祝福;复读机,因为他知道我在学英语;巧克力,因为他知道我喜欢吃;力士表,因为他知道我偶尔迟到;丁家宜系列化妆品,因为他想让我更美;还有三毛的一些书《送你一匹马》,因为他知道我喜欢三毛,喜欢那个在沙漠里浪漫到骨子里的精灵。

生日的宴会上,在青霞等人的窜掇下,丁榕第一次吻了我。丁榕的舌头象一条一条灵蛇,又象一道闪电,一下子探到我的嘴唇中。丁榕很温柔,他的嘴在我嘴上试探,滑动,似乎一下就打开了身上万千神经的开关,让我享受到了那醉人的一瞬,那花开的经典一刹那。

丁榕走了,我还浸泡在他酿造的蜜罐里,整个人容光焕发。连在宿舍里现身极其稀罕的青霞也感觉到了:“你看,我们宿舍最近一颗土豆也动了春心了。”我刮了刮她的鼻子,“哪啊。”心里却喜滋滋的。

后来,丁榕经常驱车来看我,请我去吃烧烤,跳舞,去混吧,去看电影,去逛专卖店。然后去城市里最好的宾馆里开了一个房间,看电视,拥吻。将激情一点点地交付给对方,然后甜美地相拥着睡去,沉浸在幸福的港湾。

回到宿舍,我开始用心地写日记,倾注了很多情感,没有遮拦地,把我和丁榕相处的幸福,完全真实地记录下来。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在捉笔的时候,如有神助,丝毫不用组织语言,只是任凭笔尖飞舞,冥冥中似乎就要流淌出关于他的文字。

每到周末,女生宿舍楼上就有一楼白色的雅致3.0,我知道那是丁榕在等我。

有一次,丁榕听说我在写日记,就让我带给他看。于是我就带了他看,他很感动,很真诚,很幸福的样子,然后对我说,你这只土豆,真傻。

可是这样幸福并没有持续太久。一年后,我毕业离开了学校,忙着满世界找工作。然后我去了深圳,做了一名会计师。

就象一只风筝,丁榕攥着我的思念,而我已经乘风而上,离丁榕越来越远。

又一年,他在电话里对我说要离婚。他自称是条鱼,老天让他孤独地游历了几十年,才碰到我……我在情慌意乱中挂断了电话,那一夜,我彻夜失眠。弄不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到底属于哪种。我知道离开他会有刻骨铭心的痛,因为我们共同拥有那么多的甜蜜,当我把拥有他的生活变成一种习惯时,就好象吸毒上了瘾,难以戒掉的。

现实的真实和残酷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墙。我知道,我和丁榕一定没有未来。那天夜晚,我给自己冲杯咖啡,坐在电脑前,在他的QQ上留了一段话:飞鸟爱上鱼,是一次流离的失所;鱼恋上飞鸟,是一次必输的赌注。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未来的变数毕竟太多太多,我清楚自己那颗痴情的心,那颗从未如此执着的心!因为这份执着,我便更加小心翼翼,更会因此而担惊受怕,怕失去这份最珍贵的感情,但我无怨无悔,因为——我是真的爱你!

顿了顿,想了想,我又继续留言:无论是飞鸟爱上鱼,还是鱼爱上飞鸟,都是一场不被看好的眷与恋。难为了你,也难为了我。飞鸟爱上鱼,故事的结局是否完美?如果让我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成为鱼,让身体和心灵化作绚烂的泡沫。蒸发在空气中。从此,飞鸟不会孤独,因为鱼的无处不在。

第二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丁榕的留言:飞鸟爱上鱼,这样的爱情是否可悲?成全彼此的爱情,并非一定要让一方受到伤害。飞鸟和鱼儿各自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看了他的留言,我以为丁榕放弃了。谁知一个月后,我接到丁榕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已经离了婚,辞了家乡的工作,准备和我一起在深圳闯荡。第二天,丁榕就来到我所在的地方,福田区香梅北。望着丁榕那因思念而深陷的眼窝,一份感动,在我心中漫延、升腾。他放下手中的行囊,向我伸出了两手,将我紧紧地搂进怀中。我们,已经不再是那固执的飞鸟和鱼儿。在那璨然的相视一笑里,我们已经同化成两只同步的飞鸟,抑或是合拍的两尾鱼儿。

丁榕笑笑说:我只要一朵花,你却给我整个花园;我只要一颗树,你却给了整个森林;我只要一条河流,你却给我整个海洋;我只要一个爱人,那就是你。于是他最初发给我的那条短信。

三年后,丁榕早已成了深圳市的公务员,而我已经一家贸易公司的经理。我们相携踏上了早就向往的红地毯,幸福的杯光盏影中,飞鸟和鱼的影子已然淡去,融入生活的醇香中。

吼来的爱情

花儿开,是为了结果

花开是为了结果,爱要在适当的时候绽开。

丽娟十六岁的时候,从湖北咸宁来到了深圳打工。丽娟是和她的姨父罗长征一起来的,姨父在火红厂里做电工。因为年龄太小,又没经验,罗长征只好将丽娟弄进了火红厂的注塑部。

注塑部占地两千多平米,三十六台机器沿着通道两旁一字儿排开,很是齐整。左边是原料仓和色粉房。右边则是公司的写字楼,藏在后面,就象见不得阳光。

丽娟一来,就给分了19号机台。丽娟皮肤白晰,一道俏丽的辫子,衬上她苗条的身材,立即成了注塑部的一道风景线。丽娟不偷懒,眼神灵活,什么活儿一看就知道,嘴儿又甜,“主管主管”、“师傅师傅”叫得沁甜,很是讨人喜欢。

阿伟就是那个时候喜欢上丽娟的。

阿伟是配色房的师傅,说是师傅,其实那时也才二十岁。他是广东人,身高一米六二,话不多,一口普通话还说得特别难懂。但阿伟也有他的优点,注塑部三十多个机台,丽娟来了后,其他的机台他看都不看一眼。

一下班,阿伟就换上新衣服,打上领带,还真有几分帅气呢,丽娟呢,清水出芙蓉,从不涂脂抹粉,一袭长裙,怎么也掩不住她的俊俏。他们一起逛街,看碟子,唱歌,溜冰,日子过得潇洒而又滋润。南方那葳蕤的木棉树下,烂漫的红花从中,丽娟第一次将自己的纤手给阿伟牵着。丽娟不管阿伟叫“师傅”,而叫他“小师傅”。虽然就只多了一个“小”字,但听起来却亲切百倍。

丽娟十七岁生日的时候,阿伟就送了玫瑰花,很大一簇,红艳艳的,深情地说:“丽娟,你愿意和我拍拖吗?”丽娟羞怯却欣喜的点了下头。

阿伟就买了十斤糖果,在整个注塑部发开了“拖糖”。

拖糖一发,阿伟和丽娟的拍拖就算公开了。

罗长征听说丽娟拍拖后生气了,说:“花开是为了结果,你和阿伟谈恋爱,有结果吗?你会讲广东话吗?你了解他吗?如果你再和他谈下去,我就将你送回老家。”丽娟知道自己家里还有弟弟妹妹,都指望她挣钱,长姐如母,她怎么也不能回家啊。

罗长征也去找了阿伟,话不投机半句多,阿伟当时就和他大吵了一架。

她意外地欠了他一个人情

接下来的日子,丽娟和阿伟断绝了交往。

阿伟工作忙完了,就坐在配色房休息,从配色房往左一眼望去,第五台机,就是19号机,丽娟正在那里忙碌,堆起来了,忙完了;忙完了,又堆起来了,总是没完没了。

丽娟的机台几年都没人去帮忙。新来的刚子在19号机坐了半响,结果第二天上班,他就给派去做最难做的PET机台,而且还给他多分了一台机。

这时,关于罗长征的传言却多起来了。

一天,丽娟对阿伟说:“阿伟,我想请你帮个忙,你答应吗?你答应我再告诉你。”女孩有时就是这样刁蛮。

丽娟就对他说:“我想请你帮我调查一下我姨父,我听说我姨父找了个情妇。”

这可不是个好活,但阿伟还是答应了。阿伟果然厉害,没半天时间就将这一切打探得清清楚楚。丽娟姨父确实在厂里找了一个情妇,是纺织车间的。贵州人,说是家里也有老公。

丽娟听了,就说:是不是我姨父不准我们在一起,你对他有意见!阿伟就开始发誓,丽娟忙止住他:无风不起浪,我信你还不行。

丽娟去找姨父,姨父生气了:“你别听他们瞎说,有很多事你不懂。”说完再也不搭理她。

丽娟决定跟踪姨父。

下班的时候,姨父和一个女人一前一后地出了厂门,朝着集瑞楼的方向走。那女人四十多岁,肤色有些黑,脸上也有了皱纹,一口牙齿,暴暴突突的,丑得要命。走到僻静处的时候,姨父和那女人越挨越近,最后姨父竟牵了那女人的手,两个人搂抱着进了楼。

第二天,丽娟就请假回家了,姨父知道了,不露声色地说:“有班上就上嘛,请什么假呢?”其实他心里却巴不得丽娟早点回去,回去的时间越长越好,最好是不要回来上班了。

罗长征去车站接丽娟的时候看到了妻子雪珍,他那时才有一些慌乱。他让妻子和丽娟先在他厂门口找个地方吃饭,他就先拾掇了租房。

老婆来了,罗长征只好将她也弄进了火红厂,和贵州女人一个车间。

没几天,贵州女人就辞工走了。

丽娟发现自己欠下了阿伟一个人情。

爱,就不要放弃

爱,就不要放弃。在这个爱情速食的时代,有一种爱情叫做等待。

一晃就是三年。

火红厂的人来了一拔,又走了一拔。

有人又给阿伟介绍女朋友了。那女孩儿长得不错,河南人,一米六八,比阿伟还高了几公分。丽娟一看,就知道他们一定不会长。阿伟喜欢带着河南女孩经常到丽娟的宿舍楼下来,气得丽娟鼻子冒烟。

没几天,丽娟也找了个男朋友,故意拽着他在厂门口招摇。

才几天,丽娟就和男友分手了。

阿伟和女朋友几乎也在同时分手了。

这是一场比赛,没有有赢家也没有输家。有人在撮合他们了。当着阿伟的面就说:丽娟这女孩不错!当着丽娟就说:阿伟这样的男孩子很难找了。说久了,他们心里竟然都有一些涌动。这三年,那么多的男孩子追丽娟,她竟然不为所动;阿伟也有人给他介绍了一打以上的女朋友,他都没有动心。

2003年元旦的那天晚上,阿伟和公司的一些人聚会,又去喝了咖啡,回来时已经是深夜十二多点钟,有人撺掇他:“阿伟,你今天晚上要是不敢去叫李丽娟,你就没种!”

丽娟那时还没睡觉,躺在被窝里看书,一听到外面有声音,她就熄了灯。接着一阵阵的敲门声响起,“丽娟,李丽娟!”

最后终于激起了公愤,宿舍里的人都吼起来了:“你有完没完,我们还要不要睡觉。”阿伟的声音这才消失。

第二天,丽娟看到了阿伟,先是大喝:“你这个癫子,深更半夜地叫什么叫,以后要找别人,要先和别人约好。”话说到后面,她的声音降了八倍,甚至渗进了一些温柔。

阿伟和丽娟又开始了热恋。这次,他们又一次发了拖糖。

有人跟丽娟开玩笑说什么时候吃喜糖,丽娟一脸的笑:”想得美,他还没过我父母那一关呢。”阿伟于是趁年底丽娟回家,买了很多礼物,将她送回了咸宁老家。下了火车,又转汽车,后来又走了很多的路,很累,但阿伟很兴奋。

从咸宁回家后,阿伟就马不停蹄地将丽娟带去见了父母。丽娟是眼里有活的人,她看到阿伟父母忙不过来,她也不闲着,还招呼阿伟帮忙。这么好的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阿伟一家都喜欢上了她。

回厂后,丽娟和阿伟租了房间,就和罗长征他们住在一起。雪珍把她当亲女儿一样对待,好吃的都给她留着。阿伟待丽娟也更好了,每次丽娟上夜班,他都炖好鸡汤带到食堂。

几个月后,丽娟就辞了职。有经验的女人却说:丽娟有了。

2005年的春天,火红厂门口多了一个花店。正在店里忙碌的正在丽娟,她的脸,掩映着玫瑰。店里飘荡着轻音乐,摇篮里一个小胖子正在手舞足蹈。花店生意不错,阿伟下了班就来店里帮忙。罗长征夫妇有空也常来坐坐,不熟悉的人都对丽娟说:你爸妈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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