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温暖,擦肩而过
第一次见到他,是五年前的秋天。
大上海繁华的街头,他的微笑拒人于千里之外,陌生而冷漠,而在上海国际会展中心富丽堂皇的大厅,雅子总把他的名字叫错。当时,只感觉他似乎年届不惑,陌生而遥远。
第二次见到他,已是两年后的初秋。
会议报到当晚吃饭,面对面就坐。他竟然象老朋友一样,时时监视雅子喝酒时的做假,坏坏地大声揭发,然后就大声笑,露出白白的牙。豁达的直爽一下子拉进了距离,象多年的朋友,故意的互相拆台,内讧抬杠。
饭后几多朋友K歌,他们对唱天衣无缝,灵犀默契,唱,跳,喝酒,疯狂至极。当伍佰《突然的自我》强劲的音乐响起,他磁性的声音将那种畅意演绎得痛快淋漓。没想到,这首雅子最喜欢的歌他发挥得如此完美。感觉到彼此的默契,友人竟开起了善意的玩笑,而他,竟欣欣然接受?
之后几天结伴而行,照相,吃饭,发短信,开玩笑,无情打击对方,重要的是,内心深处无法拒绝彼此的幽默、机灵、睿智、聪慧!
此番别后,电话、信使、QQ联系不断,常常关注彼此。
三年后的初秋,有机会再见。
天南地北天各一方,电话联络不断,始终掌握着彼此的行踪,期待着重逢。可是当两个人,脚步落在异地他乡的同一个楼层,却因种种,见面却是四个小时以后了。人多,见面了,却窘。电话里的睿智和幽默、放松与快乐不翼而飞了,手竟也不知道往何处放了。
那一刻,雅子突然感觉,相见不如怀念?
雅子喜欢和他在一起,平平淡淡,干干净净。他的在意,大大方方,悄无声息会议间隙,他们闲聊似乎自然而然,顺理成章。出去游玩,他替雅子背着背包。晚上和友人河边散步,雅子因为高跟鞋总是落在后面,只有他悄然回头。只是,他这次似乎小心翼翼,公开的场合故意远离雅子,连酒杯都不碰。
怀念曾经心无旁骛的快乐,无拘无束的挑衅,豪放肆意的玩笑。清清白白,没有太多其它?
简单了,就快乐了。
QQ。他:“呵呵,如果早认识你十五年,我决定追你。”
雅子:“如果早认识你十五年,我决定终生不嫁,呵呵。”
清凉如水的夜晚,那种温暖擦肩而过,雅子心中溢满感动。
感情病毒宁静的夜
夜已宁静,我的思绪依旧在屏幕上游动,在寂静里徘徊。我想征服我的孤魂,我希望从夜曲里闻出你细腻的问候。只是你能否梦到我的呓语?
我留念你的笑容,仿如花季妙龄的羞涩,荡出我心里早已为你封存的百合之香,肆意的流淌,弥漫了整个心房。
宁静的夜啊,它也不忍吞噬掉这昏黄的烛光,好让我独自在烛光中,去述说对你的深情告白。推开窗,那点点的星光宛若你如水的双眸,在夜空里洒下玫瑰的芬芳。
此刻的你,定是那么的安详,多想叫醒你,牵住你的手,漫步在山边的小径,去享受夜的清凉,去嗅径旁小草的暗香,偶有落叶擦过你的脸颊,那也是我对你的爱的欢畅。
宁静的夜啊,不能打扰你的安详,只有用这双浸满爱液之手,借助跳动的音符,写下对你无尽的遐想和永不褪色的情怀,待到朝露融入太阳的光辉,给会意之人献出——爱的箴言。
真正的爱是……
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相知?什么是相伴?什么是相随?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真爱?对异性的一种欣赏是喜欢,彼此了解心意的是相知,能够在一起的是相伴,白头到老的是相随,直到生命的尽头仍有着如一的情感的是爱情,能一辈子监守着这份爱的,才是真爱,有人说:爱与爱也是不同的。爱,有时只是一种意境,而结婚,纯粹是一种决定,有的爱可以眷属,而有的爱则只能是爱!
现在我才明白,一个人的爱,是埋在心里的,不是不敢说,而是不能说,现在,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成了现在这样。
人是假的不要紧,只要情是真的就好。俗世中的烟火爱情,哪有不沾些灰尘的,两个人时时记得拂拭,兴许就能白头到老了。
“如果你爱得比我少,至少我走得比你早,最后我比你骄傲,从此不坐你的牢……”或许离开是简单最好的选择,远离伤痛不是不坚强,人活着就应该对得起自己。当付出真爱得到不是回报,而是伤害的时候,就应该学会放弃,放弃得越早,伤就越少。
人一辈子会撒很多的谎,除了小时候做错了事怕挨爸爸妈妈打而撒谎,更多的谎言似乎是与爱情有关的。拒绝求爱时,会撒谎说,对不起,我有对象了,往往不忍心直言相告,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类人;想要分手了,会撒谎说,我们两人的性格实在不合适在一起,还是分手做个朋友吧,一般不会说,我另有所爱,不再爱你了;有了外遇,天天晚归,会撒谎说,最近工作太忙,应酬太多,决不会斩钉截铁地说,我在外面有人了,你看着办吧。真正的爱是说不清楚的,说清楚了的就不是爱,那只能算是一种演讲与口材的技巧,劳动产生了语言而并非爱情产生了语言。当一份真正的爱情在你心里滋长的时候,你有的只是一种感觉,一种任何人都不一样的感觉,这是一种神圣而纯洁的感觉,任何语言都表达不出它的内涵,任何试图用言语表达它的人都是在亵渎它的神圣。
爱情是一种感觉,一种相互间的默契。
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他(她)会占据你每一刻思想,你已时时刻刻把他(她)装在心里,无论你在做什么,看书,工作,或是闲着,他(她)都会走进你的思维,与你持续不断的进行交谈。
当他(她)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会不厌其烦的和别人说起他(她)的事,你通过追忆他(她)的音容笑貌,他(她)所有的一切切来补偿你的相思之情。
当天气转凉的时候,你会想着他(她)身体可好?是否有厚衣服保暧?是否会好好的爱惜自己,照顾自己。你无时无刻不在惦记着他(她)。
当你出远门的时候,你会用淘金的方式为他(她)挑选一份礼物,不一定是最贵的,但你却用了你全部的心思所有的爱去为他(她)挑选。当他(她)看着你送给他(她)的礼物时,你的爱就会弥漫开来,笼罩着他(她)的全身心。
真爱是无尽的包容和理解,你不会在他(她)犯错或是走上人生迷途的时候离弃他(她)你会以一颗无比宽容的心去理解他(她)开导他(她)支持他(她)你会和他(她)一起去战用一切困难和挫折,重新走向人生的正轨。
若想弄清你所说的真爱,应该明白你自己的切身感受,是你自己在爱的路上没有了风向标,一片茫然?还是没有了坚定的信念,另有其他的爱?
本人理解的真爱即:
建立在双方相互尊重相互信。相互理解与支持。相互关心与包容的基石之上,一起经历艰难困苦。一起开心快乐;
一起终身厮守。切常相伴左右。一起经得起爱情的重重考验;
能够经得起岁月的变迁,时光的飞逝而始终如一的坚定自己的信念。
这就是我心中的真爱,不!应该是挚爱,非常非常的独一无二!若能实现一生足矣!!!
爱在进行时
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便在瞬间苏醒。
然后便开始了体验百味:痛与乐,笑与泪,还有忧伤与心碎。
——题记
[六月十六日]
那天你告诉我野山梅时,就一直在想它到底长什么样子,当真的看到它的真容,才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我说好美呀!让人忍不住想尝一口,那么透明的红。
你说:嗯,象吻,象爱着的心。
“很美的想象呢。象一个城堡,装着火焰和糖水。”
“嗯,有那么多的光芒”。
“象你的文字一样。”
“你的文字里同样有光芒。”
“真的吗?一直觉得差远了呢。”
“只要心有光芒,文字就有。”
我问:安,你说思念是什么?
“是痛、是蜜、是醉,是莫名的颤。”
“安,雪想做你的影子,在太阳里,在月光里,在灯火里。”
“雪不是影子,雪是实体。”
“那在阴天下雨的时候,雪该做安的什么呢?”
“做我的温度,呼吸,和心底最柔软的部分”。
[六月十七日]
从发现第一朵花开始,才几天功夫那棵芙蓉树就已花开满树。今天仍是雾茫茫的天,我站在那里看那棵开花的树看了很久,那巨大的树冠象一把大伞,一簇簇粉色的花就点缀在绿绿的叶子间,雾似细雨般纷纷扬扬地落着,轻轻滑过那些轻盈的花瓣,再凝成水珠儿一滴滴落下来。
看着看着,忽然感觉那是一棵莲,开在六月的天空下,绽放着那么多的热情。如果你真的打马而过,不知你会否停下,再抬头望一望那满眼秋水?
再看时那些柔柔软软的花羽慢慢、慢慢变成了我的长发,由红转白,只一阵风,就卷起漫天的雪,一直下了几个月,所有的路都被封住了,连鸟儿都再也找不到曾经栖息的枝,我雪国的王,你是否依然会找一条可以走向我的路?
[六月二十四日]
昨夜幕色降临,我去海边散步,当湿润的海风吹在身上,感觉自己一下子从夏走到了秋天,自己也在刹那间变成了一片叶,在风中瑟瑟发抖,看着灰色的海面上那涌动着波,忽然就想,为什么波可以永不停止前进的脚步?就那么一路飞奔着涌向岸边,不知它们是否也有梦想,是梦想让它们奔涌不止吗?还是因为它内心流淌的激情?却找不到答案。记得清晨当我抬头看天空时,天空那么蓝,洁白的几朵云象是海上涌起的点点浪花,而此刻除了罩在海四周的黑幕,那蓝与白都隐了身影,如果在我心里点上一盏蓝色的灯,只是不知它的光芒可否穿过几千里路的黑暗,飞到你面前?
许是夜太冷了,只有我一人站在那里看着海面,看着远处的灯塔及星星点点的灯光。有些禁不住那冷风了,我开始沿着长长的桥往外走,一路上两边有许许多多的小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小饰品,一阵风铃声吸引了我的目光,我走上前一看是一些小小的竹篮,下面垂下的线上拴着各色的小小贝壳,在风的吹动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我喜欢这声音,就象在夜里可以静静聆听那些潮声……
就那么沿着岸边的路走着,一阵悠扬的歌声随风送来,我便寻着那歌声找去,原来是一场露天的演唱,一个男孩,一个女孩,还有一个小小女孩。那音乐的节奏让我遗忘了自己,只随着那节拍让自己和夜一起飞了,我不时抬头看背景上的那座楼,最最喜欢“country road,take me home。to the placei belong……”,如果真的有一条故乡的路,不知它会把我带向哪里?哪里才是我心的家呢?这想法只是跳了一下便被那音乐声覆盖了。我喜欢这样的时光,用不着细细体味满屋子的寂寞。
心该象一个房子,在寂寞的时候要点上一盏蓝色的灯……
[七月一日]
夏天的雨总是风风火火,刚才还看得到阳光,一会儿功夫天地间黑了起来,伴着闪电雷鸣,雨也开始哗啦啦地咆哮了,从窗户望出去,象飘着的烟,一片一片……心也在刹那间便如那水晶的帘,被风摇响,紫色的心情便如蝶般翩翩飞起……
远在天涯的你呀,此刻能否嗅得到我这里送出的芬芳?我是飘着的雪,白是我永不更改的色彩,载着六月的热度,融进那一池莲的白里……听,有人在唱菊花台:“你的泪光柔弱中带伤惨白的月儿弯弯勾住过往夜太漫长凝结成了霜是谁在阁楼上冰冷地绝望雨轻轻叹……”,又有谁端坐在亭上,弹起那首“太遥远的相爱……生死难猜用一生去等待”,雨开始闯入我的房子,下进我的眼睛……你说要冻住火,这从天际奔涌而来的水为何浇不灭那燃烧的火苗呢?要我在六月造一座冰宫吗?用所有强装的冷漠把那火一层层包围,只是我又该怎样阻止那冰的消融?突然想知道冰里的火是什么样子了,象烟火吗?还是象夜里水晶里摇动的红?你说是火玉。
嗯,是玉,是夜明珠,是启明星,是穿过黑夜的亮,你说你不是阳光,你是风,那我会追着风的影子。
情有多深,路就有多长……
[七月九日]
一夜的雨声,雷声,躺在床上,象被天地间弥漫的音乐声包围,雨声是一首曲呀。
清晨起来,雨仍淅淅沥沥地下着,却感觉到了秋的凉意。你呀,已把我放进零下二十度的寒里,我该成冰了吧?而只有那颗鲜活的心却不识实务地跃动着,我被放逐的爱已到了雪山上了呢,只是不知是否会有一支雪莲在峰上开放?
我知道自己不可以这样的坐立不安,干脆让电与电撞击出的战鼓来得更响一些吧,给我足够的力量去握住这时远时近的爱。
最熟悉的陌生人。
“子歌,我喜欢上了安晴。”
字字如针。
我扯出一个笑容,沈大少爷终于心有所属了,到时候可别忘了我的喜糖。天知道我是怎样说出这句话的。
沈然不答,只是笑,仿佛可以被夜风吹散,笑得一脸忧伤。
和所有老套的剧情一样,沈然和我一起长大,俗称的铁哥们。
但是他却长了一张殃国殃民的桃花脸,所有女生中的白马王子。
十几年来堆积的感情,像尘埃般散落,他喜欢的是安晴。原来一直是我自作多情罢了。
我想他真是一个薄凉的人,这么多年来他对我的好,就是一种慢性毒药,深深地把我牵制住,到头来却那样决然的走进另一个怀抱。确实,爱就是没有解药的毒,痛的我一生都不能好。
其实我不怪他,安晴的确比我漂亮许多,是男生我也会选择她。谁会要一个没有父母、没有亲人、长得平平淡淡的笨女生?
我自嘲。
也是那天,我遇见了陈焕然。
我在酒吧里喝得烂醉,还在舞台上唱着乱七八糟伤感的情歌。他把我从台上抱下来,我怔了怔,随即磕在他的背上哭的稀里哗啦。
“你可知道,沈然,我爱你爱到我的样子都变丑了。”
他无言,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在我手心写着“陈焕然”三个字。
“呐,记住我。”
后来多次在学校里碰到他,命运就是这么奇妙。
其实陈焕然长得也不赖,面容白皙,神采奕奕的样子,老是嘻嘻哈哈。
但他的眼神总是平静得犹如一口古老的井,深不见底。我隐隐有种错觉,看他的眼都会感到忧伤。
以至于每次我见到他都躲躲闪闪,尴尬着那次酒吧的事,也害怕那种无言的悲伤。
16岁的生日,自己过。
我踢着石子,心中是难以言表的落寞。
沈然忙着他的爱情去了,我撇撇嘴,满是小女生的嫉妒与惆怅。
半路上却撞到了陈焕然,他敲敲我的头:“子歌子歌,你看我新搞的头发,是不是很帅。”
“子歌不是你能叫的。”这个陈焕然,有什么权利来用沈然的口气喊我。
陈焕然似乎被伤到了,但下一秒我就确定是我想多了,他满脸阳光地凑过来:“呐,今天是你16岁生日,要不我勉为其难帮你过了吧。”
我微惊,他怎么会知道?
他似乎猜透我的心思:“我陈焕然天下第一才男+帅男,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我有些感动,那天陈焕然带我去街头吃小吃,趁我和卖红薯的小贩讨价还价时偷了好几个,我义正言辞地教育他做人的道理,但还没讲一半自己就吃了个光。
当很多几年之后我再去想的时候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最美好的回忆。
尽兴过后,我问陈焕然要礼物。他一脸可怜:“今天都敲诈了我那么多,还要礼物。”
我装作生气,陈大少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花花心思,钱也不是这么省的。
正好走过一个橱窗,里面是一只抱着爱心的小熊,我不肯走,嚷嚷着陈焕然送给我。
他一脸怕了你了,不情愿的掏出了荷包。
我抱着小熊,夕阳下的少女一蹦一跳的跟着面容俊秀的男孩,多么美好的画面。
翌日,学校里传出了陈焕然和安晴在一起的消息。
昨日只是流水。心跳蓦然间漏了几拍,很难受。安晴和陈焕然……那沈然呢?
我到处去找他,发了疯似的去找他,最后在墙角看到了落寞的他。
我不强求沈然喜欢我,但我希望他是幸福的。
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人。
那天我在沈然背后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抱住了他失声痛哭。
我明知道飞蛾扑火的结果只会是湮灭,但还是摆出那样决然的姿势。只是为了一瞬间的幸福。
其实我们都是在青春中受了伤的孩子。渴望一个安慰又渴望着独立,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还是倔强到不肯掉一滴眼泪。
自此以后,沈然尝试着和我交往,只是很少看见他笑了。然,我知道,你是在想念你的女孩。纵使千千万万的女孩过去了又来,纵使我与你有再长再美好的回忆,你的心都是属于那个叫安晴的女孩。即使笑,你也只是一个微笑的机器,既不代表喜悦亦非隐忍的伤悲。
我不喜欢这样的你,我等你自己情愿。
我平静地与沈然分手。
心中竟然没有一丝疼痛。
后来我去了澳大利亚。
带的东西不多,唯有一张报纸很显眼。
是一年前的了,但报头“ZH8673航班飞机失事无人生还”的消息依旧刺痛着我。
呐,陈焕然,为什么这么快就丢下我走了呢?
真是可笑,当看到这则消息时我如晴天霹雳,才终于知道那天听到安晴和陈焕然在一起我为什么那么难过了。
我不是心疼沈然,而是伤心陈焕然身旁的女孩不是我。
我自始至终的都是喜欢陈焕然,那个阳光笼罩的大男孩。
“呐,是乔子歌吗。”
我想这样的大美女怎么会认识我,要么应该接下来闪我一个巴掌说我勾引谁谁谁,或者带着一群小太妹在一个无人烟的地方把我K一顿,然后绝尘而去。
出乎意料的是,她在我面前哭了。
“焕然一直都喜欢的是你,他只让我假装当他的女友。我喜欢了焕然那么久,他却不看我一眼,是我太自私,一直不告诉你。”
我缄默,只是给了安晴一个很用力的拥抱,我们都没有错,只是被所谓的爱情蒙蔽了双眼。
那么,亲爱的焕然,是那天你在酒吧听到了我对沈然的告白,才不留余力的去追安晴,好让沈然死心,也成全我吗?陈焕然你这个大傻瓜。
谢了安晴,我以为我可以做到云淡风轻,但转身时还是泪流满面。
你是傻瓜,我亦是世界上最所向披靡的情感白痴,是我忽略了你嘻哈背后的伤悲。
我们都错得离谱。
上飞机之前,沈然来送我。
他下决心一般告诉我,其实,我的父母是在一场车祸中身亡的。我活了下来却失去了记忆,沈然作为车祸肇事者收留了我。
而陈焕然,在那之前是我的青梅竹马。
我笑了笑,真相已经是不重要了,我可以把我所有年少青春的张扬与锋芒都收敛,然后安静地去遗忘。
飞机上放的是一首《诀别诗》,我抱着当年陈焕然给我的小熊,在它背后比划了一个爱心。陈焕然你看到了吗?
这是我献给你的,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爱,今生还前世的债。
她脾气有些躁,点火就爱着,着了就蛮不讲理。他性子也不温和,以前的时候,没火也能自燃。自从有了她,别人都说他燃不起来了。只有他自己清楚,二人闹情绪时,总是他拿自己的火往肚里吞,在心里烧呢。
又一次无征兆的晴天雷鸣电闪,她甩袖而去,他追之不及。他闷闷地回到屋里。电脑旁还撂着一个瑞士卷:是她刚吃剩下的。记得他拿出来俩,她只吃了一个。“哧啦”,他发狠似的撕开包装袋,裹着奶油的蛋卷露出大半个,黄腻腻的,散出甜香气味。赌气把它塞进嘴里,带着种无人关爱、自我疼惜的悲凉咽下肚。一股不被体谅、不被认可的失意,从心里顶出来。
一直以来,他对她的疼惜岂是一个无微不至概括的了的?二人也有风和日丽、心晴无雨时,他攥着她小巧的手,情意绵绵地说:“我要把你当女儿一样,宠你、爱你。”她就吃吃地笑了,扒在他耳边,轻轻地、坏坏地叫一声:“儿子!”他们都喜欢孩子,但是现在还没有。他就真的像对亲生子女似的呵护她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装在兜里怕丢了。拿吃的来说吧,她爱吃些精致的小零食,为她买的他就从不舍得动。对她的爱剥夺了他跟她平等享受物质的权利,但他心甘情愿着。她也像个刁蛮的小女儿,心安理得地享用着他的爱。
可是两人还是时不时地怄气。他失落地想:“如果有人甘心如此对我,想尽千方,历尽万难,来世一定改做他妻子,像这样还报他一辈子。”可转念又柔柔地想到她,看来今生却不可能了,因为已经和她拴在一起。夫妻是可以生生世世做到永远的吧?在轮回转世中,不论谁为夫为妻,总有一个为对方付出的更多些,这笔感情的债务就留待来生去还。
“前世,她一定为我做了太多太多,我肯定亏欠她太多太多。今生,我是在还她前世的债。”他这么想。
这时候他对她,就像嚼瑞士卷,仅在开始时用了力,不大会儿就只是软软地,把它融化在嘴里心里。
仰望爱情
爱情,摸不到,感觉到,猜不透,很奥妙。爱情一直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很重要的一部分,一份美好浪漫的爱情将是多么让我们向往,也让我们羡慕,都希望那份美好、那份浪漫降临在自己和所爱人的身上。我们的人生好比仲夏夜空,缺少爱情“星星”的点缀,人生就少了很多的亮点,那将是很遗憾之事。
仰望爱情就要我们有仰望星空的虔诚。星空挂在头顶,它清静无暇,闪亮无限,只有虔诚心静才会体会到如此夜空带给你我的美妙感受。爱情也一样,仰望她,更加要心诚,不得有半点虚假,虚假是爱情的癌症,无可救药,掺假必亡。心与心的相托,需要两个人的百分百真心相待,哪里容得下一丝的假意呢?最宝贵的就是人心,心不在此,身在这是没有用的。
仰望爱情就要我们有仰望星空的执着。仰望星空,我们是在寻找心中最明亮的那颗星。仰望爱情,是为了寻找一生当中那个相伴到老的她(他)。没有执着,就不会有真爱,迷茫于一时的诱惑是失败的。执着是衷心之选,不随波逐流,但也不是顽固不化。坚定信念,真心寻求,上帝会赐予缘分的天空。
仰望爱情就要我们有仰望星空的眼光。眼光是能力的体现,需要丰富自身素质,锻炼辨识能力,区分美丑善恶。星空会有阴云,爱情也有真假和坎坷。不是用怀疑论、阴谋论看待他人,而是要善于辨识他人,从中选择心之所向,爱之所依。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爱情的成功就好比找到那把可以开启爱情之锁的钥匙,会有类似,但不是真的那把就是打不开,任凭你多么努力。
仰望爱情就要我们有仰望星空的行动。心诚也好,执着也罢,具备眼光之下,最重要的还是要有行动。仰望星空时要我们选择地形,抬头远望。仰望爱情不是站着等,要有心动力驱动下的行动。一句问候,一份关怀,一次约会,爱情就在一次次的行动中得以升华。脱离了这些,爱情也就只是生硬的走程序,没有结果。
仰望爱情就要我们有仰望星空的坦然。看星空,不是刻意行为,而是我们怀着坦然心情看,释放压力,感受自然。仰望爱情也要有这份坦然,要知道强爱不是爱,放弃有时候也是一种拥有。爱到牛角尖,只会伤害彼此难得的美好,甚至留下无谓的伤痛。不必如此,学会放手,要比学会抓手难,但也更表明爱的成熟与理性。
仰望爱情,我们真心;仰望爱情,我们努力;仰望爱情,我们感受。
如果有来生,能让我再爱你一次吗
第一次见到你,以为你是深闺中幸福的大家闺秀,而你眸中的忧伤却和光鲜的衣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那种忧伤不是一个花季少女所应该有得。我不禁怜惜,原来你只是别人手中玩弄的琉璃珠,而不是真正天生高贵的钻石。我想带你走,虽然那时我只是个替人放牛的放牛娃。你带着不安和感激说:“管子,你一定要来,”因为你不想嫁给一个你不爱而且身患残疾的人。我答应了。那句话不仅是对你的回答也是我对自己的承诺。我发誓我会带你离开,离开想要囚禁你绝美姿态的牢笼。
可我食言了。我被老爷吊在树上。我尽力挣扎,却始终挣脱不了那枯黄的麻神。后来真的有去找你了,可你已经不再那里了。
我以为我错过了,就在也见不到你了。可老天却在迷迷糊糊中让我再遇见你。只是你的成了压寨夫人,我地位只是不高不低的三爷。当再一次看见你时,我很诧异。心中的那股情愫又一次泛滥开来。我特意避开你,只因为害怕那粘上你的眼神,我再也收不回来了。你来找我了,说你不想呆在这。我紧紧地揉着你,用尽全力。我答应会带你走,从此再也不分开。
错过了,依旧错过了。对不起,我又食言了。我知道你不会在原谅我了。或许是我活该。我不该先带走山寨中大量的人员,而把你丢在上面。让你陷入山寨的残杀中。
后来我参加了革命,为了救被县长抓住的伙伴。不惜劫持了县长夫人。让我不可思议的是,你就是那位县长夫人。我又一次见到你了,你的容颜依旧没有改变。唯一变的是你身旁的男人又换了一个,可终究不是我。一切都是我的错,悲惨如浮萍的你,一生漂泊,你只是想找个男人找个根,从此来结束你的流浪,你的饥饿,你的恐惧。当时的我很傻,傻到不懂,其实是你纤细柔韧的手无能抵抗男人强加给你的生活。你的一生都只是受害者,结束了漂泊,却始终结束不了你一生的悲惨。
我的心很痛。我试着告诉你,如果还有机会你会再一次跟我走吗?你笑了,笑的凄美绝望。你幽幽的说:“我怕给你添麻烦。”。我知道那是你不在相信我的暗号。我苦笑,对,我能给你的只有无法完成的承诺,一张空头支票而已。即使你当时答应了,我未必能真的有能力带你离开,只不过多给你一份遐想,只是给您带来更大的失望罢了。或许你的心早已不再会因我而颤动。
在你的配合下,我救回了我的伙伴,你又回到你丈夫身边。我是笑着看着你的背影远去,真的。你好像找到你的幸福,我祝福你。接下去我跟你的见面机会开始多了起来,因为你丈夫的关系。当你挺着个大肚子,跪着求我绕了他时,我的心瞬时碎了,虽然我知道那不是你的错。可我还是不禁想,如果是我,你愿意为了我而哭泣吗?我真的很羡慕你的丈夫。
永远没有表白的爱
那个多雨的季节,她离开了这个城市,永远的离开了。我一个人站在雨中,仰天长啸老天的不公,如果用我的生命可以换回他的生命,一千次,一万次,我也愿意。菲,我一次又一次念着他的名字。我分不清是雨还是泪模糊了我的双眼。这个城市忽然变得那么陌生。
我是在两年前认识菲的。第一次看到她时,她穿着一件粉红色外套,没有化妆,不长的黑发随意的扎着马尾。眼睛说不出的清净明澈,似乎在这个尘世之中,只有她的眼睛没有被现实中的罪恶玷污。脸上似笑非笑,几分羞涩,又带着几许惆怅。那是在一家理发店,她是那的学徒工。
在那以后,我经常去那家理发店理发。渐渐的,我的脑中已不能抹去那个女孩的印象。在理发的时候,我知道了她是外地的,父母都在这座城里打工……我越来越觉得这个女孩与众不同,清丽脱俗。多少个夜里,我因无法抗拒自己心中的思念,而辗转难眠。
终于,在半年之后,我决定向菲表明我对他的爱意。我从小就是一个不善于表达自己的人,于是那天,我写了一封信,信里有我想要对她说的话,每一句都寄托着我对她的爱与思念。我把为她买的玉吊坠也放到信封里,我准备亲手去交给她。
一路上,我心如海潮,我不停的给自己壮胆。等到了门外之后,隔着玻璃门我看到,一位气度不凡的小伙子搂着她的肩和她坐在一起,他们似乎很谈得来,我看到了他那从未而在我面前显露出来过的笑容,笑得那么烂漫,那么开心。
我的心,那时仿佛停顿了。手里的信,已被我捏成了一团。我想了想自己是那么平凡,终于还是没有进去。转过身,外面已开始下起了小雨。我一个人在雨中漫无崖涘的走着,雨水湿透了我的衬衣,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走,我的通讯店的生意,似乎此刻对我来说已没了什么意义。此刻我只想喝酒,只想永远的醉下去。
待我又一次去那个理发店时,菲已经不在了。听老板说,她辞职了,好像是回家去和她家乡一起来的男朋友结婚去了。我听了之后,几许失落,又有几分高兴,我为他能有一个幸福的未来而高兴。那种欣慰,我现在还能感觉得到。
时间好快,一年多又过去了。菲依旧活在我的记忆里,依旧是随意的扎着马尾,脸上几分羞涩,几许惆怅。
那是一个有风的月夜,我关了店门之后,向家走去。单身的生活,虽然很寂寥,却比较自由。我看了看时间,才晚上十点半,我还不想回家,于是便到公园里转转。公园里已经没有人了,只有那昏黄的灯光,还一盏一盏的亮着。走着走着,我忽然听到了一丝微弱的呻吟,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连椅之上,躺着一个白影。我走近一看,只见是一个快要临产的孕妇,披散着头发,椅子下面,已有一滩鲜血。我的心里一惊,只见那人慢慢的抬起了头,顺着飘忽的灯光,我看到了她那苍白的脸……“那不是……”我的心仿佛落入了冰海,“是你……小菲……”我已记不清当时是怎样慌慌张张的叫了急救车,把她送到了医院。再去医院的路上,他看着我,笑了。笑得那么无力,笑得那么让人心痛。他的脸上,脖子上,手臂上,全是紫一块,红一块,显是被人打的。我想要问个究竟,可那时,泪水已将我哽咽。
菲很坚强,我知道一路上她肯定很痛,但是她还是鼓起力气,和我说了几句话。从她的话中,我得知一年多以前,他和一个叫王斌的浪子结了婚,婚前对她很好,百依百顺。谁知婚后嗜赌成性,家里的钱都输光了。今年是到这里来打工还债的,谁知王斌依旧死性不改,他经常和她吵架,吵得急了,王斌就打她……她似乎有万般苦都想要向我倾诉。我不愿再听下去,看着她的泪水,已流满了那张憔悴美丽的脸,我的心真如刀绞般的疼痛,我真恨不得立刻就去把王斌打得半死。
到了医院,经过检查之后,医生告诉我:“赶快通知病人家属,立刻需要做手术,你们要有心理准备,是宫外孕,而且羊水已经破了……”我从她身上的手机里翻到了王斌的电话号码“王斌,你这个杂碎,你老婆现在在中心医院……”我从来没有那样骂过一个人,那天不知怎么了,我失去了理智。
手术进行了五个多小时,手术室的门终于开了。那五个多小时,可能是我这一生中最漫长的五个小时。医生走了出来,表情凝重,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我心头。“不会的,不会的……”我一遍又一遍的宽慰自己“小菲不会有事的……”
“病人由于失血过多,再加上她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所以……”我已记不清医生最后都说了什么,我只觉得世界一片黑暗,心中千万伤心,却哭不出来。我不相信那是真的……
她的葬礼,我去了。那是在山水富饶的陕西汉中,菲的家乡。天上又下起了小雨,雨中的山水更显得清明净澈,尤如菲的眼睛。
别离曲,与君伤别离
2003年4月 因为爱你,所以选择别离。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暮色四合,天下着细细的春天的雨丝,打在簕杜鹃艳丽的花瓣,空气中有种清新的香气。学校旁边有间雕刻时光的咖啡屋里,稀稀疏疏的没有几个人。在靠窗的一个位置里,他和她的面前放着一份国外某著名学府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面对面的两人彼此无话。寂静中只有雨点打在窗上的声音。
周围飘散着一股浓郁的蓝山咖啡豆的香味,她喝了一口咖啡,满口是涩涩的苦。
像是考虑了很久,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以为说出这句话会很艰难,没想到在心里在舌尖绕了几遍的话说出口却是几秒钟的事情。
他抬头看着她平静的脸,试图寻找出一丝不舍,最后他说,好。
有些时候决定某些事情,他总是等她开口,把决定权交到她手中。就好像他们还没在一起时,暧昧期中的两人,恋人未满,她借着酒意在电话中跟他说,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他没有犹豫地就说,好。像是早就准备好在等她开口。而现在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他也说好。也像是在等她开口一样。虽然不舍,但她知道,为他好,就是给他最大的自由,她愿意把最艰难的部分留给自己。
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他们终于走到了岔路口。她决定放他自由,也放自己自由。三年的感情要割舍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割舍掉的,整整一周失眠的夜晚,她想着他们的过去,也想到了各自的未来。
她看见他说起自己的梦想时,在他发光的眼中有片和她不一样的天空,那是她到不了的地方吧。那样的眼神曾经让她着迷,现在却成了放他自由的理由,而她自己已经在一家报社有了不错的开始。
爱情似乎已经没有了继续下去的理由。两人和平分手,没有争吵,没有眼泪也没有挽留。
然后他们相约重游了过去他们喜欢去的地方。天空晴朗,云朵稀疏地挂在空中,有风,是个风和日丽的天气,也是个约会的好天气,而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约会了吧。也是最后一次拥抱了吧。
风吹起,吹乱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替她整理乱了的发丝,她眼里已经起了一层水雾,他忍不住叹息,小夏,如果再相遇时两人身边都没有另一个人,我们还要在一起。
她愣愣的流下了眼泪,轻呼着他的名字,林立,沉痛宛转。伸手刻画着他的面容,一次,两次……足够她把他的样子在心中记下,一辈子。
2003年5月,距离他出国的日期只剩两天,她突然希望曾经紧紧牵着她的手永远不要放开。
离开林立后,小夏的生活继续向前。
习惯一个人坐公车奔波到不同的采访地点。有时候是人物专访,有时候是现场突发事件,有时候是去暗访……忙碌的时候最容易忘却。只不过深夜一个人的时候,心里头总有一片空洞,大片大片的空洞,总让人有窒息的感觉。她试过大吃大喝,却怎么也填不满。
下午的时候,她一个人出门,天气已经变得炎热了,头上的烈日让人有头晕的感觉。她坐了很长时间的车,来到偏远的医院。人很多,坐在走廊的靠椅上等着叫号的时候,她抬头看到对面墙上有一组墙报。墙报上是一大堆可爱小宝宝的照片,有刚出生还没穿衣服的宝宝,黑黑瘦瘦,眼睛很大,像个ET,还有开始学爬的宝宝,好奇地睁着大眼睛,刚长出乳牙的小宝宝可爱地流着口水……她发现无论是哪个时期的宝宝都让她的心里溢满温暖的深意,她怜爱地看着那些照片。微笑的。
化验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虽然多少有点心理准备了,还是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医生问她你要它吗。她说我回去想一想。走出医院等待的士的时候,一名发传单的人员塞了一份在她手里,她无意识地接过。坐在回去的车上,拿起手机想拨打又马上放下,放下又拿起。犹豫不决间看到手上的东西是刚刚接过的一家婴幼品店的传单,传单上有个小ET。她想也许孩子会有和林立一样的眼睛和眉毛,最后还是拨通了他的号码,这是他们分开后她第一次打给他。他在家里整理东西,她在电话那端静默了很久,然后她说,林立,我想见你,你可以出来吗。
在华强北茂业百货门口。一样的暮色和人群。远远地看见他,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拖鞋,显然是从家里匆匆赶来。一个月不见,也许因为准备出国种种琐碎的事,他的脸有些消瘦但仍有掩不住的锐气和精神。她突然间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
出国的事都弄好了吧。
都弄好了,后天的飞机。
那祝你一路顺风。
说完,她转身离开,说不出的千言万语都成了心头重担,离开的每一步都显得艰难,每一步都在走离他的生命。
就这么把他送走了,亲手把他推远,她摸着还是平坦的小腹,孩子你会不会原谅我。
小夏,他叫住她,你是不是有事想跟我说。
2003年4月 因为爱你,所以选择别离。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暮色四合,天下着细细的春天的雨丝,打在簕杜鹃艳丽的花瓣,空气中有种清新的香气。学校旁边有间雕刻时光的咖啡屋里,稀稀疏疏的没有几个人。在靠窗的一个位置里,他和她的面前放着一份国外某著名学府医学院的录取通知书。面对面的两人彼此无话。寂静中只有雨点打在窗上的声音。
周围飘散着一股浓郁的蓝山咖啡豆的香味,她喝了一口咖啡,满口是涩涩的苦。
像是考虑了很久,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以为说出这句话会很艰难,没想到在心里在舌尖绕了几遍的话说出口却是几秒钟的事情。
他抬头看着她平静的脸,试图寻找出一丝不舍,最后他说,好。
有些时候决定某些事情,他总是等她开口,把决定权交到她手中。就好像他们还没在一起时,暧昧期中的两人,恋人未满,她借着酒意在电话中跟他说,我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他没有犹豫地就说,好。像是早就准备好在等她开口。而现在她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他也说好。也像是在等她开口一样。虽然不舍,但她知道,为他好,就是给他最大的自由,她愿意把最艰难的部分留给自己。
为了各自不同的梦想,他们终于走到了岔路口。她决定放他自由,也放自己自由。三年的感情要割舍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割舍掉的,整整一周失眠的夜晚,她想着他们的过去,也想到了各自的未来。
她看见他说起自己的梦想时,在他发光的眼中有片和她不一样的天空,那是她到不了的地方吧。那样的眼神曾经让她着迷,现在却成了放他自由的理由,而她自己已经在一家报社有了不错的开始。
爱情似乎已经没有了继续下去的理由。两人和平分手,没有争吵,没有眼泪也没有挽留。
然后他们相约重游了过去他们喜欢去的地方。天空晴朗,云朵稀疏地挂在空中,有风,是个风和日丽的天气,也是个约会的好天气,而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约会了吧。也是最后一次拥抱了吧。
风吹起,吹乱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替她整理乱了的发丝,她眼里已经起了一层水雾,他忍不住叹息,小夏,如果再相遇时两人身边都没有另一个人,我们还要在一起。
她愣愣的流下了眼泪,轻呼着他的名字,林立,沉痛宛转。伸手刻画着他的面容,一次,两次……足够她把他的样子在心中记下,一辈子。
2003年5月,距离他出国的日期只剩两天,她突然希望曾经紧紧牵着她的手永远不要放开。
离开林立后,小夏的生活继续向前。
习惯一个人坐公车奔波到不同的采访地点。有时候是人物专访,有时候是现场突发事件,有时候是去暗访……忙碌的时候最容易忘却。只不过深夜一个人的时候,心里头总有一片空洞,大片大片的空洞,总让人有窒息的感觉。她试过大吃大喝,却怎么也填不满。
下午的时候,她一个人出门,天气已经变得炎热了,头上的烈日让人有头晕的感觉。她坐了很长时间的车,来到偏远的医院。人很多,坐在走廊的靠椅上等着叫号的时候,她抬头看到对面墙上有一组墙报。墙报上是一大堆可爱小宝宝的照片,有刚出生还没穿衣服的宝宝,黑黑瘦瘦,眼睛很大,像个ET,还有开始学爬的宝宝,好奇地睁着大眼睛,刚长出乳牙的小宝宝可爱地流着口水……她发现无论是哪个时期的宝宝都让她的心里溢满温暖的深意,她怜爱地看着那些照片。微笑的。
化验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虽然多少有点心理准备了,还是让她有些措手不及。医生问她你要它吗。她说我回去想一想。走出医院等待的士的时候,一名发传单的人员塞了一份在她手里,她无意识地接过。坐在回去的车上,拿起手机想拨打又马上放下,放下又拿起。犹豫不决间看到手上的东西是刚刚接过的一家婴幼品店的传单,传单上有个小ET。她想也许孩子会有和林立一样的眼睛和眉毛,最后还是拨通了他的号码,这是他们分开后她第一次打给他。他在家里整理东西,她在电话那端静默了很久,然后她说,林立,我想见你,你可以出来吗。
在华强北茂业百货门口。一样的暮色和人群。远远地看见他,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拖鞋,显然是从家里匆匆赶来。一个月不见,也许因为准备出国种种琐碎的事,他的脸有些消瘦但仍有掩不住的锐气和精神。她突然间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
出国的事都弄好了吧。
都弄好了,后天的飞机。
那祝你一路顺风。
说完,她转身离开,说不出的千言万语都成了心头重担,离开的每一步都显得艰难,每一步都在走离他的生命。
就这么把他送走了,亲手把他推远,她摸着还是平坦的小腹,孩子你会不会原谅我。
小夏,他叫住她,你是不是有事想跟我说。
2003年7月,火车站,她有点疲倦地坐在候车室里等待着属于她的列车。
喧嚣的候车室里,她提着行李安静地坐在位置上昏昏欲睡。外面骄阳如火,里面人声嘈杂,她却觉得有点冷,这样嗜睡畏冷的症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开始检票进站了,她一手提着行李,一手抚着已经有些隆起的小腹,像母鸡保护小鸡一样。母爱是天成的。
在卧铺车厢里,安顿好后,她坐在窗前,看到不舍离别的人群,透过玻璃车窗进行着一场场无声的眼神交流,诉说着彼此才懂的千言万语。告别的人在离别的那刻都是不舍的,只是这样的不舍也许在走出站台之后就开始变淡了。林立,我在心里和你告别,你会怀念我多久。
火车开始发出规律的撞击铁轨的声音。回忆开始像潮水一样向她涌来。
这一个月里,她进出医院三次,第一次医生开了药流的药,她拿回家,站在流理台前,面色苍白,发抖的双手怎么也没办法把药放进嘴里,她最终没有勇气残害自己的孩子。等拖过了可以药流的时间,现实的不易让她再次走进了医院,等她躺在手术台上,看到医生拿出闪着金属光泽的器械时选择了落荒而逃。第三次,她坚定地告诉医生她要留下孩子,按部就班地做了产检。
一个刚毕业刚踏进社会的新鲜人,挺着肚子工作是多么的不易,可以想象得出会承受多少异样的眼光,要忍受多少冷嘲热讽。更何况怀孕的她要如何胜任报社东奔西跑的工作。她当初的梦想啊,全让一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打乱了。但当感受到一个小生命在自己的肚子里跳动时,她的心就变得柔软,是怎么也不会后悔了。
她辞职,决定回到那个生她养她的小城当小学老师。父母最初的不谅解最后消散在不舍女儿艰辛的爱护。三姑六婆的是非长短也渐渐被新涌起的流言代替。
这个有着浓厚纯朴民风的小城,有浓密的柳树,风吹起的时候,漫天飞舞的柳絮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学校里那些可爱的小萝卜头总是叽叽喳喳地围着她问些可爱的问题。她想她的孩子也会和他们一样可爱,会有和林立一样的神韵,会和他一样聪明。每次这样猜想的时候,她的嘴角总会溢满暖暖的笑意。
2007年4月,她回到充满回忆的城市,命中注定的相遇,却注定是一场别离。
孩子四岁了,她看着她生命中的小男人,越来越有林立的神韵,这将是她用全部生命去爱的人。她叫他舜。她决定回到那个充满回忆的城市。
中断了四年的梦想,背离了方向走了太远的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扭转回来的。她开始只在一家小报做生活版的记者。
如果不是因为季节转变,报社最近在做一期饮食安全的报道,她不会去林立所在的医院,她不会遇见他,不会知道他早在两年前已经回来,不会知道他已经有一个貌美如花可以在工作上和他一起并肩努力的未婚妻。
如果再相遇时两人身边都没有另一个人,我们还要在一起。四年来在深夜失眠的时候,在孩子生病她无助的时候,在别人深思不解的眼光中,在拒绝另一个人的追求时,她常常想起那天他说过的这句话,清晰如昨,此刻却遥远得飘渺破碎。
是时间把当初的他带走了,谁都没有责怪对方的理由,他没有错,她也没有错。
他和她像坐标轴上的正向和负向,从原点背离出发,每走一步都在扩大彼此的距离。走得太远没人记得当初那些温柔了,他看着她的眼神淡定从容。
他调侃地跟她说,当初说要拿下最高新闻奖的小女子,现在锐气已经平了?
她强迫自己平静疏离,我只是发现稳定的日子也挺好的。
在哽咽的声音出卖她后,在眼泪流下来前,她先行离去,依然留个背影给他。四年前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她也是留下背影把他推远,四年后,她再一次把他推远。上一次是成全了他的梦想,而这一次是为了成全他的幸福,她是彻底明白了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交集的可能了。成全了一次,再成全一次不会太难,不明白的是心却是那样的痛。
错过了一次,错过的是一生
林立,如果四年前我们注定要错过彼此,四年后为什么还要让我遇见你。
难道四年后的相遇只是为了证明这四年是没有意义的等待?
2007年7月,她决定嫁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
夏天是她的季节,而一切忧伤的事情似乎都在夏天发生了。
走在去幼儿园的小路上,柳树开始飘絮,纷纷扬扬,此刻的环境让她想起了在小城的四年。她站在柳树下,惆怅地叹气,不再有眼泪,这么多年来,该流的眼泪早就流干了。那年的意外怀孕让她迅速从一个稚气的少女成长成成熟稳重的女人。
小舜已经在新的环境中交到好朋友,她在门口看到他和一群小朋友依依不舍地道别。回家后会围着她说他那些小朋友的事情。会说起成叔叔。而她总一边做着家事,一边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像两个朋友。孩子的早熟让她有些心疼。
小舜口中的成叔叔是个40岁的男人,不算英俊但温文尔雅,喜欢穿POLO休闲衫。成是幼儿园园长的儿子,偶尔会过来看他母亲,和孩子们玩在一起,像个大孩子一样。成看到小夏时,他听到心里一片崩塌的声音。这个外柔内刚的女子让他有种微微的疼痛。
成对她说,小夏,我已经历尽沧桑,年少轻狂的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等到我站到了我自以为最想要的高处,却错过了现在最想挽回的人和事物,在你身上有我想要的安定,看见你我有一种偿还的夙愿。你是否可以考虑嫁给我,让我照顾你们。
40岁的男人,经历过大风大浪,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看着成猜测着林立40岁时的样子,那时候的林立也会像成一样想要稳定的生活吧,下班回来看到在家等他的妻儿会有满足的笑意。也许她和林立是相遇太早了。
以前她一直认为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现在她连爱情的形状都看不清楚了。什么是爱情,也许就是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刚好有个人出现在你身边,能够给你温暖。她和成会是两条相濡以沫的鱼,而和林立只能相忘于江湖。
林立,你再也不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紧紧牵着我的手了,你再也不会摸着我的头喊我傻孩子了,你再也不会在我生病的时候紧张兮兮地催着我吃药……而我再也不会因为梦见找不到你而紧张地哭泣,因为你真的把我忘了,因为我已经把你弄丢了,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没有等待的理由了,她开始考虑该把自己嫁了,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
2007年10月 她已是别人的妻,他们之间最后一次别离,成为诀别。
和成的婚礼是在国庆节举行。没有多少新嫁娘的喜悦,有的是一颗平静无波的心。婚礼的前一天,她带着小舜最后一次去了年少时和林立最喜欢去的雕刻时光,作最后的告别。明天,她就是别人的妻了,而他也已是别人的未婚夫。他已经不在原地等她了,她也应该走开。年少时的那场爱恋在四年前的那个转身之后就应该结束了。那些过去的时光都会埋葬在记忆中。
有些罪,有些秘密就由自己来背吧,林立永远不会知道他有个孩子。
小夏结婚那天,风和日丽。林立想起他们分手那天的样子。那时候的他,那时候的小夏,紧紧牵着彼此的手,小夏的眼里有温润的潮湿,在阳光下像蜜一样流动。
医院的某间病房里,护士走进林立旁边说,林医生你该吃药了。林立挪动轮椅时不小心打翻了相册,照片飞散在地上,那上面有小夏和二岁的舜,三岁的舜,四岁的舜……
他看着窗外,到处是欢庆国庆的喜庆,年年岁岁有今日,他在心里默念,小夏,我会用下辈子来怀念你。
因为爱你,所以不得不选择别离。
林立出国的第二年,查出了胃癌。
处女男,命中注定我爱你
这段情殇在心里沉淀了好久,直到魏魏出现,我才能真正面对阳光。从来没有公开谈论过他,起先是怕自己伤心,后来慢慢的,那个影子连同那段情一起模糊了起来,我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云淡风轻地把这个故事说给别人听,那么我就真的长大了。
星座命理告诉我,摩羯和处女速配指数100%。在07年之前,我坚信不疑。
他的出现确实有点命中注定的感觉,那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实习伊始,从科长给我们开会的那天起,我们彼此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对方。我承认我被他温暖的笑容打败了。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就成双成对地出现在众人面前了,那种感觉,很奇妙。你知道么?闪电般的幸福是会让人丧失理智的。我固执地认为今生今世我已尘埃落定。
事实证明,幸福来得太快,不是好事。
我已经想不起来那些开心的日子了,不知道是太过短暂以至于让我忽略,还是后来的悲伤完全抹杀了曾经的开心。唯一记得的就是和那个有暖暖笑容又低调华丽的男孩子在夏天的傍晚牵着手分享同一个西瓜。可是,其实我有结肠炎,不能吃西瓜,这些,他不知道。
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都在揣摩这个男人,我醉心于他的笑容,可是似乎也只有这些了。我永远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知道他的每一个表情意味着什么。那段日子,我像个侦探,想方设法地想要钻进他心里一看究竟。很累,非常累,我感觉不到爱情的快乐。
实际上,当你千方百计想要走进一个人心里时,已经注定那个心里容不下你了。我明白得太晚。
在别人眼里,我们般配极了,我提前进入贤妻的角色,平生第一次为男生洗衣服因为他打球扭伤了脚,第一次做黑鱼汤因为他阑尾炎开了刀。可我知道,我不擅长也不喜欢做这些。我在强迫自己适应他。我以为我爱他。
女人最大的错误就是以爱之名丢失自己。
后来,听说他和医院一个小护士一起吃饭,听说他们一起逛街,听说他们神情暧昧……是不是很悲哀?这些都是听说。而我,那时候尚未和我的爱情分手。终于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他们手牵手,我手里拿着一瓶花雕酒,赟赟说她心情不好,本来是打算陪她喝的。我拦住了他们,眼前这个男人有点慌,一直沉默,他很高,比我高出一个半头,那个高个子女孩子冷冷地看着我。突然发现,我是这么这么的不协调,我需要略微仰视,才能看清他们的表情,于是,下意识地后退了两步。我说这是怎么回事,男人沉默,嗯,处女男都沉默。可我讨厌这时候的寂静,我能感觉到我的小宇宙想要爆发。那个女子说“你没看到么,我们互相喜欢”我说我们还没有分手,她说你根本不懂爱情。我居然没有哭,闪身让路给他们,我说,你走吧,我不要你了。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特牛。赟赟在街角等我。我看着他们走远,慢慢靠过去,我说,赟赟,我累了,想哭一下下。赟赟心疼的看着我,点了点头。后来,她说她后悔那天没冲上去给那女人一巴掌,说看着我一个人好可怜。那晚,那瓶花雕酒让我烂醉,我结束了我一个人的爱情。心痛至极。
其实,可怜的女子多是顾影自怜。
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那样的悲伤中不能自拔,在人前强颜欢笑,夜晚躲在被窝里哭到睡着。
原来,爱情可以这么伤。
原来,摩羯和处女,只能速配,却不能长久。
那年那月,我懂了爱情,因着那个介入我爱情的女子。
情殇,却也是绝处逢生。等伤口好了,也便长大了。
原来,挺过寒冬,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我还有勇气追逐爱情。
感谢情殇。
雨季里的真爱
我从来都是一个很自卑的女孩,但在外人的眼睛里,我却是一个很高傲的女人。但是谁也不知道在他们面前那样的我,却每天会宅在家里弄十字绣,听着FM广播。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样喜欢上一个人的,或许是因为雨季是我接触最多的的男人吧。每天在收听他节目的时候,我都会,慢慢的被他那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俘虏而去,一点点地渗入到自己的血液中去,侵蚀着自己,又或许这些都只是自己的盲目而已。
我知道作为播音员,就是要有很好听的嗓音,这只是一个很微小的问题,可我却还是迷恋上了他,每天我都窝在家里听他诉说着一个又一个的感人故事,经常在悲伤的音乐中哭的死去活来的,随后便是在他温柔的声音中停止哭泣。我是一个无业游民,所以我每天可以自由自在的倾听着他的声音,有时候太着迷了,竟然被针给扎了很多次。
筱悠是我的大学同学兼室友,她看到我那痴迷的样子,经常是非常无奈的摇摇头说“孩子,别傻了,早些睡觉,明天去找个工作吧,在这样下去你会神经的。”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放下手中的十字绣,伸了伸腿,换了个姿势继续听,一边拿手机去给电台留言,顺便问了那里招不招人。
筱悠说我会神经,是啊,我早就神经了。雨季是那么一个温暖美好的男子,那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想我这样一个无业的游民怎么可能配得上他呢!我们之间也不会有任何的结果的,就算有了交集,也只是在节目里,单方面的倾听一个人的声音而已。
但一切都是发生的那么的突然,当我收到了雨季回复过来的短信之后,我竟然会一个晚上谁不着觉,那一刻就仿佛是自己在做梦一样。他说我给他留的言让他感觉到很有趣,还说我以后可以经常给他留言。其中还有一个非常让我开心的消息,他说他们那打算在招一些播音员,还说如果我有兴趣的话可以来试试。我高兴的在床上跳来跳去,筱悠从房里蓬头垢面地走进来说,你再蹦我就把你绑到外边电线杆上吹风去,我嘿嘿笑着说回到床上继续听节目,她无奈地看着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完蛋了,你掉下去了,你真的喜欢上他了。她说着还双手合十,十分虔诚的祷告着。诶,她也神经了!
我开始变得卑微,因为爱,所以整个灵魂都变得卑微。我听左翼的节目,听都市里那些悲欢离合的故事,幻想爱情的存在。
雨季的嗓音仿佛有催眠的魔力,安抚了我一整个冬天的孤寂和寒冷。我给那寄了一份自己的简历,我知道还要继续等消息便是了,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给忘了。但我仍然每天在听FM,我想当有一天我也可以坐到那个位子上时,我是否可以和他一起主持呢!可是我想的更多的却是,我怕自己到时候看到他会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更怕,如果他是一个帅哥的话,可我不是什么美女啊!尽管自己每天都去给他留了言,可是当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会一眼就认出我是那个每天给他留言的那个人吗?他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啊!或许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非常温柔贤淑的女朋友了,每天都会去听他的节目,甚至是在他公司等他一起下班回家吃饭。那时候我更会去想,如果我真的录取了的话,我到底该不该去他那上班呢!
那个上午,我知道了雨季的真实姓名,林颖超。那天我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因为我要跟着他先熟悉一下工作,因为我的关系他暂时不播节目了,在过几天的时候我也可以正式上线了,第一次的时候总是会有些紧张的,但他一直在身边引导着我。他没有女朋友是我最开心的事了,他长的真的和我想的一样,很帅的一个人,可是他突然却说什么他喜欢我,我一直试图隐藏自己的情感,可是我却总是很轻易的在他的只言片语中沦陷。他的信息,尽管只有短短的几个字,都能让我感到心悸。我感受着他对我的情感,那样的宠溺,宠溺到让我害怕。我没有给他回信,我似乎在害怕着什么,害怕现在的一切都是在做梦吧。
这个城市开始下雪了,我也开始正式的工作着了。林颖超说,“林嫒,我每天都好想你哦,你也在想我吗?”我听了之后说不出心里的那种感觉是不是甜蜜,但没有以前的那种心悸。那种感觉总是很怪,心里也总是感到怪。
林颖超手持百合花像天使一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着一如想象中一般温文尔雅的林颖超,喜极而泣。林颖超对着我温和地笑,那个时候,广场有人在放烟火,我看着挺拔俊朗的林颖超,听见幸福炸开的声音。
林颖超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林嫒,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愣住,脸红得宛若熟透的樱桃。就这样开始了,林颖超会在下午睡醒之后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薯片,会在下班的时候牵起我的手,会每隔三天给我送一束鲜花。
那些日子,盛满了我所有关于幸福的想象,连筱悠都说我是撞大运了。只是在和林颖超一起播音的时候,总能感觉他的情绪越来越低落。我问林颖超你怎么了,他说没什么,这些是台里安排的节目,没什么事。
我看着笑得一脸明媚的林颖超,咧开嘴角,可是我总感觉林颖超有什么事在瞒着我一样,总是感觉某些时候林颖超突兀的陌生。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另一个人的出现会让这一切都变了。不!其实他一直都在。那天,台里突然安排我和另外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同事一起播音,他叫涵予。刚开始是我先说的话,到他的时候,我惊住了。他的声音很熟,我对谁都没提起过这件事。林颖超知道我和涵予一起播音的事,他什么也没和我说。大概他以为我什么都没有发觉吧,他也没有跟我解释,我没有问,只装作什么都还不知道。
我再也没有管林颖超叫过雨季了,我知道,雨季是另外的人,是一个我会慢慢忘记的人,我在等到着时间可以让我和林颖超慢慢的幸福。直到那个穿着和漂亮的女人出现,她的眼神里含着委屈和怨怒,你不配跟他在一起。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将我原本苦心经营的幸福打落得满地碎片。
林颖超把她拉走,喜欢他很多年的女子,他不爱,于是,再美也看不进眼里,他们的背影看起来如此契合,那样的登对。是啊,我算什么呢?我没有听林颖超的解释,不管怎样,他不应该欺骗我,他不是雨季,他欺骗了我,原来我们的相识,是一场错误。而那个真的雨季又要怎样?再见,林颖超,再见,雨季。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转身离开。
当那个清瘦冷峻的涵予抢过我的行李时,我正准备离开这座城市。别走,林嫒,他喊着我的名字,低沉嘶哑的熟悉嗓音让我浑身的血液跟着沸腾。我震惊地看着他,雨季,脱口而出的名字将我打在原地,移动不了半分。
他看着我,脸色惨白,“林嫒,别走。”我愣住,转身看到朝着售票大厅跑来的林颖超。林颖超说,“林嫒,对不起,我不是雨季。”
林颖超说,“我和涵予是同时喜欢上你的。涵予给你发了一整个冬天的短信,最后见面的时候,他退缩了,将你让给了我。”我木然的站在他们的面前,不知道他们要演什么戏码,我这么苯的人也只能被他们耍得团团转了。
涵予突然握了我的手,“对不起,林嫒。我才是雨季”我看着涵予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像只风筝一样在我面前倒下,我开始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涵予,你怎么了?”林颖超说:“雨季涵予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受到刺激。”
林颖超说:“林嫒,你知不知道,涵予因为你变得多么的自卑,你知不知道,涵予其实很爱你,但是他不敢和你在一起,他害怕拖累你。害怕他不能够给你幸福。他知道我也很喜欢你,所以要我和你在一起,他不敢,他不敢,你知道吗。”
“直到刚才,听说你要离开的消息之后,我看着他不要命的跑来追你,我终于知道,原本他根本放不开你。”我看着涵予哭了。林颖超看着我说:“林嫒,如果我先和你认识,那我一定不会放手了,但现在我愿意放手。”
我看着怀里的涵予,眼泪淌得一塌胡涂。原来,爱情真的能让一个人变得好痛苦。涵予,你是全世界最傻的大傻瓜。涵予,你快些好起来,我不要你把我让给别人,知道吗!我爱的只有那个雨季而已,爱的也只有你!
菱纱叹
如果没有想要拯救族人的宿命,我不会去寻找剑仙;
如果没有闯入石沉溪洞,我不会认识那个呆头呆脑的山顶野人;
如果没有误打误撞激活了望舒剑,我的脚步也许会在人世多停留数年;
你说“我命由我”,我却相信宿命早有安排,与你下山的那一刻,一切已然注定,那是一条通往幸福的不归之路。从此,红尘万里你我相伴想随。天高海阔,仗剑逍遥,却躲不开轮回的无奈。
石溪洞底前尘碎,辞别仙山入世来。
如果没有我,天河的一生可能都会在青峦峰上无忧无虑的度过,早晚三柱为严厉的先父上香,在一群被他追赶的满山乱跑的野猪中自立为王。
我的族人历来寿短,为了改变这不公的宿命,找到长生不老药,我踏上了寻仙之路。一路追寻仙踪来到青峦峰上。在峰顶,发现一个透着奇异光芒的黑洞,这会不会是仙人修炼之所呢?从家乡出来已经两月有余,真希望能有些收获。
于是,我扶着冰冷的墙沿一步步摸索着向洞中走去,在黑暗中弯弯曲曲数百米后,眼前突然一片豁亮,果然别有洞天!多日的奔波换来今天的希望,我有些兴奋,有些紧张,更害怕希望带来的是更大的失望。而此时洞中透出的丝丝阴寒已经不容我多想,倒吸一口冷气,艰难的站定,只见洞中处处冰柱,在向里望,赫然两口棺材,棺材后的冰壁上题诗一首“涛山阻隔秦帝船,汉宫彻夜捧玉盘。”什么意思呢?难道这只是一处存放棺木的冰洞吗?
我正在思忖,身后突然传来个声音,“呀!野猪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你是猪妖吧。”
“什么!居然喊本姑娘猪妖!”我登时恼怒。
“我明明看到一只野猪跑进来的,一眨眼就没了,难到你不是野猪变的?你是野猪妖,是我的晚餐。”
“你是野人吗!?把好端端的女孩子叫成猪妖,听着,我叫韩菱纱!不是什么猪妖,更不会当你的晚餐!”我一面气愤的喊着,一面打量着这个闯入者,他眉目清秀,身材挺拔,对我说话时一本正经的样子显得呆头呆脑,反倒另我哭笑不得。这个野人!难道真把我当成猪妖了?
“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不是猪妖,是爹说过的女孩子。”
“当然是真的!难道你没见过女孩吗。”
“我没见过。”他思考了一下,又说“不过,我愿意相信你。”然后就收起了手里那把原本想要对付我的长剑。
从没见过女孩!我本不该相信这荒谬的话,可他那双单纯清澈的眼睛却莫名其妙的说服了我。我正想问他是哪里的人,为什么会来到这人迹罕至的青峦峰顶,却突然听他一声大叫。
“你又怎么啦!”我突然有一种莫名的烦躁。
“这是爹娘的墓室,爹说过不许任何人来这里打扰他们的。怎么办?怎么办。”
他一面说,一面捶胸顿足,竟把宝剑震掉在地上。我弯腰帮他拾起宝剑,就在起身那一瞬,地动山摇,墓室坍塌了……
我不太记得是怎样拖着惊恐伤心的他离开了那个山洞,只记得陪他下山的路很长很长。
那天墓室倒塌后,他一直喃喃自语“爹会怪我的,是我没听爹的吩咐,擅自入洞才会把爹娘的坟墓毁了”。我不忍心留他一个人在这风光迤逦却分外孤独的青峦峰上,便以山下缤纷的花花世界诱他共同下山。
后来,我一直在问自己,当初带他下山究竟是对是错,无奈总没有答案。也许世界上的事本没有对错,也没有选择,我们只要能怀着真诚的心去感受每一天便是最大的幸福了。
下山路上,这个呆呆的野人告诉我他叫云天河,十八岁,记事以来便住在青峦峰上,每天都靠捕猎添饱肚子,除了爹娘外没见过任何人。母亲夙玉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辞世了,他只依稀记得娘临死前很怕冷,家里总燃着大大的火炉。父亲云天青从小管教甚严,在他十岁时也因病去世了。那天我们误闯的山洞叫石沉溪洞,是埋葬他双亲的地方,他是为了追赶野猪才误入洞中,他爹生前交代过永远不许进入石沉溪洞。
寿阳惊艳千盅酒,箜篌一曲结伴行。
我想,天河的爹娘也许是传说中的剑仙,他们必定不同长人,所以才隐居山中。青峦峰身置云端,海拔万仗,流泉飞瀑,树草茵茵,真似神仙处所,能和心爱之人隐居于此,实属人生至美之事。如果有一天我能寻到长生之药,解救族人后,也定来这青峦峰隐居。
下山后,天河与我一路结伴而行,短短几日,我发现他真是个不谙世事的傻小子:不知钱是何物,拿了粽子连皮也不剥就直接塞进嘴里,路人埋怨自家乱跑的牲畜该死他就一剑帮人家把牲畜射死……也正是在这点点滴滴中,我感受到天河的率真与善良,并欣赏他心底无尘的处事之道。他常傻傻的问我:菱纱,我们要去哪里?看着他清澈的眼睛,我实在不忍将实情相告,毕竟我是他第一个朋友,不愿意看他为我忧心。
于是,我这样答他“我听青峦峰下的老人说十几年前有仙人乘剑飞往峰上,想必是你的爹娘吧,我们就去追寻剑仙的所在,也好打听你的身世,难道你不想知道父母以前的故事吗?”他听了这话,眼睛里就透满向往。哎,这家伙果然好骗。
日子就在我们说笑打闹中轻轻漂过,相对我初出村落时的孤寂与心焦,天河真的可以算一个大收获。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我们来到了寿阳城。
寿阳是仅次于京城的大城,熙熙攘攘,车水马龙。我正准备四处逛逛淘些好玩的东西,却见几个官差正面向我们走来,我不由心中一惊:莫非前些日子我到淮安王陵墓盗墓之事被揭穿了?这些人真是死板,拿死人之物来接济活人有何不可,那些贪官生前享受不够,还要将搜刮来的民脂民膏带入坟墓。
那官差却并不理会我,径直走向天河,“请问这位是云公子吗。”
“什么?你们怎么会认识我,不过我叫云天河,不叫云公子!”天河这傻小子又开始挠头。
“哈哈,原来公子叫云天河,那公子可认识一位叫云天青的。”
“云天青是我爹,你们怎么会知道爹的名字。”
“哦,原来是云天青公子的后人,令尊是我家老爷故友,我家小姐就是当年被令尊抱来寄养在老爷府上,这几年来老爷四处寻访天青公子,我等皆见过天青公子的画像,所以一眼便可认出云公子。”
“令尊是什么东西。”
“令尊就是你爹啦!笨蛋,真是被你气死。”
“呵呵,不知可否请云公子去府衙一趟,我家老爷是这寿阳城的知府,他若得知云公子的后人来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天河还站在那里发呆,似乎很多事情没想明白,我忙推他一下“咱们还是去看看吧,也好顺便问些你爹爹的往事。”
就这样,我们去了府衙。寿阳知府柳老爷倒是慈眉善目,全不似我平日见过的那些贪官恶吏。对天河爹的过往,他也知之甚少,只是他年轻时曾路遇强盗,被云天青公子救起,两三年后,天河的爹又抱来一个女孩托他抚养。这女孩今年已经19岁,名唤柳梦璃。
柳老爷见了天河分外亲切,我们只稍坐片刻,一桌子酒菜已经摆了上来。天河在山上从不知酒为何物,却出奇的能喝,一斤下肚始觉得有些头晕。我劝他少喝些酒,免得神智不清,柳老爷却道无妨,说多喝酒才有男儿气概。他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前朝诗人王翰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正在出神,忽听一丫鬟来报:“小姐回来了。”
柳梦璃应声缓缓走了进来,我抬头一望,好一个柳小姐,柳叶弯眉,明眸皓齿,肤若凝脂,气如芳兰,全不似这俗世之人,说是仙女下凡也毫不为过。柳老爷见了女儿,更是笑得连眼睛也不见了,他忙着把女儿介绍给天河,说这个是恩公之子云云,全然忽略了我的存在。再看天河,早已呆在那么,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到这柳梦璃身上,真是个色狼!我狠狠掐了他一下,他大叫一声,却未见收敛。梦璃一一向我们见礼,短短几句话,尽显大家闺秀风采。
柳府的客房雅致干净,是离开家乡后住过最好的地方。我却辗转难眠,心底无数波浪反复涌起:离家这么久了,长生不老药毫无头绪,剑仙的传说虽是妇孺皆知,也毕竟未曾亲见,何况剑仙真的能通长生之术吗?还有天河,天河!为什么想到天河会有种窝心的感觉,也许我不去青峦峰,他爹娘的墓室就不会倒塌,又为什么要自责,我只是进了山洞,其他什么也没做啊。天河从小孤单的长大,身世实在可怜,脸上却无任何忧伤之色。也许我不该带他下山,这个傻小子什么也不懂,如果将来我不能照顾他了,他该怎么办呢?还有柳梦璃,这个我见犹怜的女孩,为什么天河看她的眼神让我心底酸酸的?天河只是酒喝多了,还是……
我们在柳府住了四五日,与柳府上下相处甚欢,到辞行之时,柳老爷再三挽留,却耐不过我寻仙心切。
告别了柳家,我们一路出城,行至寿阳城门,却见柳梦璃等在那里,手里还拿了一把颇为精致的弓。
“梦璃,梦璃!”天河兴奋的挥手大叫。
“梦璃,你怎么会在这里,是来送我们的吗?”我忍着怒火,不去理会那个色鬼。
“不是,因我自小未曾出过家门,如今想与二位共同游历,长些见识,不知可否。”
“那简直太好了,我们三个一起走吧。”还未容我说话,天河便又急着应承。
虽然看不惯天河那幅模样,三人同行到底也多些照应。何况初见梦璃,我便觉得亲切,只是不知这位千娇百媚的柳小姐能否受得了奔波之苦。
梦璃又缓缓说道:“我见云公子身配一弓一剑,剑锋利无比,弓却略显破旧,这把弓是我昨晚专门找人定做,取名玉腰弓,如若云公子不嫌弃,就请收下吧。”
梦璃握着弓柄,天河握着弓弦,画面定格在一瞬。这是一幅何等美丽的图画,梦璃至美,天河至纯,他们实在不该属于这肮脏的俗世。
那我呢,此刻我又该置身何处?
曾经即墨醉烟花,曾经昆仑月无瑕。
辞别了寿阳的繁华,我们又风尘仆仆的上路了。梦璃说昆仑是仙山,于是一路朝昆仑奔去,途中沟沟壑壑,千难万险,三人相伴却也是笑傲而行。天河一如既往的纯真,途中若遇艰险必是挡在我与梦璃前面。梦璃为人亦如她的外表,温柔清丽,端庄和蔼,每当我与天河拌嘴时,她只是浅浅的笑着,从不生半点是非。
数月后,我们真的上了昆仑,真的得见剑仙,只是,剑仙也并无长生之法,他们渴求长生更甚于我,每日不务功课,昏昏沉沉一心想着飞仙的弟子大有人在。
昆仑颠,江湖远。昆仑山顶的与世隔绝和清峦峰十分相像,只是少了几分秀美,多了几分壮丽。
在昆仑山巅的琼华派中,天河与我认识了两个生命中至关紧要的人,一个是玄霄,一个是紫英。紫英年方十八,与我们同岁,是琼华派中的大弟子,精通铸剑之术,我们初入琼华便拜在他的门下。那时的他一脸冷漠,冷到完全遮掩了原本过人的帅气。日子久了,对紫英的理解逐渐也多了,原来紫英并不如外表那般冷漠,他同样有着生命的热忱,甚至更甚于我们,只是那个时候,一切都还模糊,就如同天河爹娘的故事。
琼华派门规森严,别说是逍遥自在惯了的天河天天抱怨,就连我与梦璃也时常觉得憋闷。一天夜晚,辗转难眠,正想着偷偷溜出去四处转转,一阵嗡嗡声突然传来。奇怪,这三更半夜的,哪来的声音,莫非我盗墓盗多了,鬼找上门来?管他呢,本姑娘无愧良心,有什么好怕的,先出去看看再说。
寻声来到后院,却见梦璃也在,我们一起追寻这声音的来处,竟走至天河房间。原来是天河的剑,初见时他想要对付我的剑,那把他掉在地上,被我拾起的剑!来昆仑的路上,他一直用这把剑为我们驱赶野兽,如今,这把剑腾空而起,泛着寒光,发出阵阵蜂鸣。“天河,天河!”我连推带喊才把睡的像死猪一样的天河叫了起来。他看到自己兵器所绽放出的异彩自然也惊讶万分,我们三个就这样呆若木鸡的围着剑站在那里,这把剑却还不肯罢休,竟自己飞出了房间。
“快追出去看看!”我一面对他二人喊着,一面冲出房间。
我们一路狂奔跟着那把剑,不知不觉追到了琼华派的禁地。琼华禁地大门紧锁,派中弟子一概不敢入内。天河与梦璃虽然不怕琼华门规,却拿那把大锁毫无办法。呵呵,这次,就轮到我拿出盗墓的本事了。只三两下,我搞定了那把锁。天河用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这眼神里有惊奇有敬佩也有信任。梦璃也是善解人意的嫣然一笑。人生得友如此,我也知足了。
琼华禁地果然不同凡想,锁的里面是一个大大的洞窟,洞窟中,半面烈焰,半面悬冰,也许是二者中和吧,置身洞中,并未觉察气候异常。我们三人只朝前走了十步左右,就看到天河的剑,它正和另外一把发出火光的剑纠缠着悬在冰洞的空中。
我们走近那两把剑,却发现了更惊奇的事情。说惊奇其实并不确切,当时我的感觉更应该说是凄惨,因为我们看见一个大活人被封冻在冰里。
起初,以为冰里只是一具尸体,走近了,“尸体”居然对着天河说话了:“你是天青与夙玉的儿子吧。”
“啊,是啊,你认识他们吗?”天河的语气很软,听不出太多惊讶,我想他和我一样,同情盖过了惊讶。
“我当然认得,他们以前也是琼华弟子,后来下山了,这把突然飞来的剑叫望舒剑,本是琼华之物,当年被你娘带下山去,现在看来,这把剑的主人已经是你了。你们是追这把剑追到这里的吧?你爹娘可好。”
“他们全都去世了。”天河只说了这一句又愣在那里。
哎,这个傻小子,千辛万苦上昆仑不就是想打探父母的身世吗,怎么现在什么也不问了。看来只有我代劳了“天河的父母当初为什么下山?你和他们熟识吗?天河的剑为什么会突然飞到你这里?嗯……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会被冻在冰里。”
“菱纱!”梦璃责怪的喊了我一声。
我真的说了不该说的话,他的身世一定非常可怜,我的好奇心可能会令他更加尴尬。
冰里的人却毫不在意,他告诉我们他叫玄霄,已经被冰封了19年,19年前,他练功走火入魔,打伤了本派弟子,所以被冰封在此。如果想破冰而出,必须找到三样至寒之物,方可压制他的魔功。而天河的望舒剑与那把放着红光的曦和剑本是一对,想必剑有灵性,来寻故友了。关于天河的父母,玄霄始终不肯多言,只是为了他们的离世不住感慨世事变化无常。
十九年!这是一个怎样的概念。我的心好像被什么利器狠狠的刺了一下。想必天河和我有同样的感觉,不然他不会立即就说“三寒器,我替你去找。”
还未及玄霄开口,身后突然传来紫英的声音:“你们三个,竟敢擅入禁地。”
“入禁地怎么了?你还不是一样来了!”我跑过去,回应他的一本正经。
“我,我是听见这里有动静,过来巡查的。”
“哼,反正是进来了,都是坏了教规,和我们有什么区别。”
紫英立刻不说话了,我想把他吓住的并非我的牙尖嘴利,而是冰里的玄霄,因为这时紫英的眼睛正紧紧盯着玄宵。
梦璃见我为难紫英,便也走了过来,讲明今晚的一切。令我们惊讶的是紫英竟然说“我陪你们一起找三寒器,师公去世时对我说,如果能见到玄霄师叔,他的话一定要听,他的忙也一定要帮。”说完,便恭敬的朝玄霄走去,拜了一拜,又道“弟子的师公是宗炼,他老人家在世时曾吩咐弟子,一定要礼待师叔,师叔还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
“哈哈!”玄霄大笑一声,“讲这些俗礼干什么,我最讨厌琼华的臭规矩。三寒器分别在即墨,炎帝神农洞及太湖之中,寻找这三样东西一定异常艰难,如果有缘得到就拿来给我,如果无缘也无需勉强。”
次日,天微亮,我们四人便偷偷下山。我调侃紫英“原来小紫英也会不守规矩,偷偷溜出来呀。”虽然紫英这次没说什么,天河却怪我话多,他说,紫英是为了帮我们才下山的。我说天河你真是笨猪,他是为了帮玄霄,怎么是帮我们?天河又一本正经的说,也许你们是觉得玄霄可怜才帮他寻找三寒器,而他对玄霄却是一见如故,帮玄霄的人就是帮他。他还说,玄霄对他而言就像我们一样,是最好的朋友。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怪,那个时候谁又会知道,天河与玄霄的一见如故只是一段孽缘,是十九年轮回的翻转。
第一站是即墨,一个并不惊艳的江南小镇。初到即墨,我们就听说了一件怪事,说是有人看见又一个小孩被狐妖抓走了,此前已经有不少孩子被狐妖抓走填了肚子。紫英对斩妖除魔一贯当仁不让,天河又是满腔热血。于是,我们决定除去狐妖,保一方平安。
铲除狐妖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顺利。先是翻越了即墨附近许多山丘,走到腿软才找到狐妖洞穴,四个又使出浑身本领才勉强将狐妖打败。不过,这次除妖不仅顺利的解救了刚被抓走的小孩,我们还有了意外的收获:原来即墨寒器就藏在狐妖洞中。
带了被救的孩子们回到即墨已是傍晚。那里的居民对我们自然千恩万谢,他们执意不让我们就此离开,定要在夜晚燃放烟花以表谢意与庆祝。
夜深了,满城烟火直冲云霄,在很高的天外相互交错,流光溢彩。我们的世界顿时五彩缤纷,欢乐占据着每个人的心房,就连平日总绷着脸的紫英也笑容满面。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风啸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这一夜,是我们四个在一起最快乐的一夜,也是我短短一生中最值得回味的记忆。
找其余两样寒器,却也费了不少周折。这一路下来,增长了许多见识,也更了解了人间的无奈。我们目睹了因为守不住寂寞,宁可残害手足也要飞仙的婆娑树精的魂飞魄散。看到了太湖之下人妖和平共处的海底国。在海底国,紫英的愤怒很令天河莫名其妙。其实,我能明白紫英,他十几年的信仰遭到了挑战,在他的世界里人妖永远誓不两立。我们三人的劝说自然不可能立即胜了他多年的坚持,不过,他眼中的矛盾也让我多少有些欣慰。紫英啊紫英,何必如此执着,人有好坏,妖亦有好坏,只不过是不在一界之中啊。
一个多月后,我们回到昆仑。本以为等待我们出逃的狂风骤雨没有出现,昆仑山上每个人都神情紧张,见了我们,只是点点头,并不追问我们这一个月来的去向。天河显然不想理会这一切,他拿了寒器直奔禁地而去。
我们三个在外面等他时,紫英说,妖界要来了,妖界每19年就会在昆仑出现一次。而今,距上次妖界出现已经整整19年。
紫英刚刚说完,梦璃顿时现出很痛苦的表情。我安慰她说:“好梦璃,不用怕,我们大家在一起,什么困难都能过去。”
梦璃摇了摇头,“我不是害怕,只是人和妖一定要斗吗?为什么不能像海底国那样和平共存。”
紫英说:“人和妖本来就誓不两立。这一次,妖界来袭,必定凶险万分。你们三人还是先下山去吧,你们入教不久,实在没必要卷入这场杀戮。”
“这是什么话!难道我们就这么不讲义气!紫英,你如今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一定会和你并肩作战。”短短几分钟,天河已经从禁地出来。
我忙问他:“玄宵怎么样了。”
“玄宵拿了寒器,就让我先出来。他说破冰之时可能会震伤我。玄宵还说破冰需要望舒剑的力量,我把剑留给他了。放心吧,玄宵一定没问题的。”
我说:“嗯,那就好。紫英,你别多想了,天河说的对,这一个多月来,我们患难与共,你早就是我们的好朋友,虽然我不太喜欢死板的琼华派,但是为了你,我也会留下。现在,大家都累坏了,还是分别回房休息吧。”
紫英感激的看着我们,似乎有许多欲诉还休的话。梦璃依然一脸痛苦。而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劝她什么。
这一个月的奔波,我真的累了。累的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我要好好安静一下,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累。因为相对身体,更累的是我的心。
梦璃不希望昆仑与妖界开战,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只是我们还有能力阻止吗?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痛心的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宿命根本无法改变。刚上昆仑时,我们想要解救山下干旱已久的月牙村,掌门骂我们不识大体。婆娑树精执意飞仙,我们的劝阻丝毫无用,最终只能眼看她们姐妹双双陨命。出门已近半年,虽然找到了剑仙,却仍无法找到长生药。也许是该放弃了。我想,生命的价值不在长短。只要追求自己想要追求的,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就如即墨的烟花,虽然短暂,但它绽放的光彩却深深留在我们每个人心中。我想,我该去找天河了。
行至天河屋口,却听见里面传来梦璃的声音。
“云公子,你喜欢梦璃吗。”
我的心突然很疼,疼的快不能呼吸了。也许梦璃比我适合天河,梦璃可以与天河相伴到老。
“我,我……”天河可能被这突然的表白吓住了。
“云公子,如果梦璃走了,请永远记着梦璃好吗。”
“走!你要去哪里。”
“没什么,没什么!云公子,梦璃只是一时感慨,梦璃哪也不去。”梦璃已经泣不成声。
梦璃这是怎么了?她肯定发生了什么事。会是什么事呢?
我正在思量,就见梦璃飞奔着离开了后院,却没见天河追出来。哎,这个傻小子,太不懂女孩子的心思。
无论如何,今晚,我是不能走进天河的房间了。不过,既然已经出来,就在这昆仑山上四处转转,欣赏欣赏昆仑夜景也不错。
今晚,注定是个不眠之夜。没走多久,我在琼华的思返谷遇到了各怀心事的紫英与天河。我们三人,就那么静静的坐着,享受着月色笼罩中的昆仑山的点点清辉。
“紫英,我真的不喜欢琼华,这里除了你和玄宵没人让我喜欢。琼华的弟子脑子里只有飞仙一个念头。当神仙有什么好?像我们现在这样,快意红尘不是很好吗?”天河打破了沉默。
“那你们会离开吗?如果你们三个离开昆仑,我会十分想念你们。这琼华派确实很冷,在山上这些年,我没有一个好朋友,直到你们三个来了……”
“紫英,别这么伤感了,我们还没说要走。”我挤出一个艰难的笑容。
这一次,天河没有像往常一样附和我的笑。他心事重重的说:“我想去看看玄宵,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从冰里出来没有。”
到了禁地,不见玄宵,却见掌门。
天河大喊:“为什么?你为什么会在禁地里?你把玄宵怎么了?”
掌门阴阴一笑:“看不出他还颇有办法,让你这么死心塌地。”
“你……什么意思。”
“可悲,还想不明白吗?今日一切都是我与玄霄策谋,而你们,不过是棋盘中的几颗小小棋子。”
“元亦,去将本派秘卷取来。也该让这小子明白自己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
元亦拿了卷轴,念了出来。
“吾派第二十代掌门道胤真人以惊世之才,苦修终年,于晚年参悟以阴阳双剑合合之力,携派中弟子飞升之秘法。自此,穷三代之人力、物力,终成羲和、望舒双剑。”
“阴阳双剑需以‘人剑相合’之法修炼,数载方有所成。而双剑飞升之法,必辅强盛灵力,非人世苦修所能及。道胤真人不愧思虑深远,曾夜观星象,占一奇地,灵气充沛异常,应能为吾派所用。奈何此为妖界,并不易与……”
“……吾派弟子玄霄、夙玉资质上佳,乃被选为双剑宿体。历三载,逢妖界以十九年为一周,再度降临。玄霄、夙玉合双剑之力网缚妖界,令其不可动弹,以引取极大灵力。而妖界顽抗,吾派与之力斗,第二十四代掌门太清真人不幸为妖孽所害,引发战局旷日持久,惨烈非常。”
“关键之时,望舒剑宿体夙玉心生怯意,更因私情,与其师兄云天青携剑出逃。羲和剑宿体玄霄独力难支,令妖界脱离昆仑而去。此一役吾派伤亡过百,其中掌门太清真人、掌门首徒玄震、长老——”
掌门继续说:“若非云天青、夙玉临阵脱逃,玄霄又怎会运功过度?且他无望舒剑支持,内息大乱,才终致阳炎侵体,不得不在冰里待了19年。”
不,这不可能是真的。“天河,你别信她,一句都别信。我们闯进去,问问玄宵。”
“不,我根本不知道该问他什么,我也不知道该相信谁。我……我真的不该下山,不该来昆仑。”天河只淡淡的说了这一句话,便黯然转身离开。
第二天一早,我被一片喧哗吵醒。
妖界来了!
妖界就悬在琼华正上方。琼华弟子却不能主动进攻,因为,妖界的结境只有妖能通过。
琼华所有弟子都在广场上聚集,商量对付妖界的办法,唯独不见梦璃。
梦璃去哪里了?
梦璃就在这个时候冲了出来,在众目睽睽之下飞身而起,她穿越了妖的结境,只留给我们刹那的光影。
“她是妖怪!柳梦璃是妖。”
怎么可能?!怎么会这样!
接着,我看到天河也腾空而起。他想抓住梦璃的影子,却被妖界结境狠狠的弹了回来。
寻踪
梦璃就这样去了妖界,紫英无奈而迷茫,天河痛苦到几乎崩溃。我心中亦杂草丛生,梦璃呀梦璃,你就这样一去不返了吗?抛下我们这些生死之交的好朋友,回归另一个永远不会属于我们的世界,我知道你也爱着天河,为什么要匆匆离去,我不知道天河心里有谁,但我知道,他和我一样,绝对不会嫌弃你是妖。
梦璃走了,妖界来了。山上乱作一团,除了我们三个,没人在意梦璃的离去,昆仑早已草木皆兵,派中人心惶惶,大小弟子每日都在商量如何对付妖界。天河一天比一天颓废,紫英一天比一天彷徨。我想,我真该做些什么了。这毫无人情味的琼华派,真是让人一天也不想再待下去。
我去找了紫英,对着他大吼:“这些日子你一直精神恍惚,是为了梦璃的离开伤心吗?还是因为她是妖你接受不了!”紫英没说什么,只用一种幽怨的眼光看着我。我依然明白紫英的立场。让他接受自己的好朋友是妖的事实又谈何容易。只是,我再不能对天河的痛苦无动于衷。
“紫英,想个办法吧,可以见到梦璃的办法,有些事情我们都需要问清楚。”
“在海底国,你也看到了人妖的共处,我能了解你内心的矛盾和挣扎,因为你从小受到的教育使你认定妖是万恶的,可这种教育真的对吗?梦璃与我们朝夕相处那么久,她可有过害人之心,你觉得她也该杀吗?其实,人与妖能有多大分别,只是生活在两个不太容易交融的空间而已。”
我的劝说似乎没多大效果,紫英还是呆呆的坐在那里,继续沉沦自己的漩涡。
长叹一声正欲出门,背后却传来紫英的声音“咱们去清风涧找重光长老,他是琼华的老长老,精通万事,或许有让我们见到梦璃的方法。”
重光长老果然不同凡人,白衣飘飘,鹤发童颜,全然不似百岁之人。他见到天河说的第一句话竟与玄宵相同,“你是云天青的后人吧。”
天河点点头,有些犹豫的说:“长老既然认识我爹,那一定清楚十九年前的事情,听掌门说爹娘当年叛教下山,害的玄宵走火入魔,被迫在冰里待了十九年,这些都是真的吗?我爹娘真是无信无义之人吗。”
听了这话,重光长老顿时一脸惊异,“怎么,夙瑶是这样对你说的!她怎么能告诉你这些。”
“这么说,她的话全是真的。”
“孩子,有些事情你现在没办法明白,你爹娘当年下山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害了玄宵倒是事实。”
“有苦衷就可以背弃朋友吗?”天河一脸痛苦。
我想我真的不该带天河下山,如今,那个无忧无虑眼睛清澈见底的山顶野人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满腹心事的少年。
“天河,别再想了,眼下,梦璃的事更要紧。”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紫英先劝了天河。
于是,我们表明来意,重光告诉我们要去妖界也不是全无办法,只要去地府偷一种叫地萝根的植物,有了地萝根,可任意往来六界,而地府的入口需在不周山寻找。
下了清风涧,天河说无论多危险他一定要闯一闯地府,只是不忍心连累我两。我对他说,梦璃不是你一个人的朋友。
真正难得的是紫英,这个原本一心除妖的少年竟也执意陪我们共闯地府。
不周山阴气四溢。鬼界的入口在山的顶端,我们艰辛的打败了看守入口的一条龙后,带着一身伤痕来到鬼界。
鬼界之行,当真不枉。
在鬼界,我们不仅偷到了地萝根,还揭开了许多事情的真相。
招魂台上,我们见到了天河的爹。他告诉我们十九年前另一个版本的故事:妖界沿着自己的轨道运转,每19年出现在昆仑上方一次。19年前,琼华派以双剑之力缚住妖界,是想抢夺妖界颇有灵力的紫水晶助其飞仙,绝对不是为了正义。而天河爹娘之所以下山,也是看不惯琼华所为。更不忍看着两派均伤亡惨重,所以才拿了望舒剑,放妖界远走。而梦璃,正是当年天青下山时救起的一只小妖。至于望舒剑,需要人剑双修,而望舒剑的宿主必须是一个九月初九出生的女子,夙玉恰恰出生在这一天。望舒与曦和一个至寒一个至烈。他们下山后,两剑分离,失去了协调,玄霄和夙玉的身体自然都大受其害。
九月初九!天青的一番话,对我另有深意。我也是九月初九出生。难到初见天河那天,是我激活了沉睡的望舒剑?怪不得墓室会倒坍,那么现在……
鬼界出口处,重光在等我们。
此时的重光与先前竟已判若两人。他弓着背,肤色黯淡,一副老态龙锺模样。
紫英跑过去说:“重光长老,你怎么了?”
重光咳嗽一声,缓缓说道:“我快不行了,玄霄费了我毕生攻力。乘我还有口气,我要把真相全部告诉你们。”
真相!重光长老所说的真相与天青所说一般无二。
只是,他又说了另一个让我们更加无法接受的真相!他说,上次我们去找他时他已然看出我是望舒剑的另一个宿主。他还说,我与夙玉不同,我未曾修炼过琼华心法,也未曾与望舒人剑双修,必然会被望舒的寒气所伤,而如今,玄霄与掌门正在用双剑对付妖界,他们使用望舒剑越频繁,我的身体就会越差。如果他们还想借助双剑的力量飞仙,那我必死无疑。
“不!不会的!我绝对不能让菱纱再离开我!”天河已经歇斯底里。
我不知道此时的心痛是为自己还是为天河,只觉得心脏象被人抓出来一样。
重光故去了,我们每个人都有着太多的忧伤,太多的无可奈何,紫英对着师祖的坟墓,竟连落泪的力气也没了。
“菱纱,我们去找玄宵,夺回望舒剑。”
“不要!天河,我们根本不可能打赢他,我们去找梦璃吧。我不要你为我冒险。”
“菱纱,我一定要救你,其实在我心里,你比梦璃更……”
“好了,天河,别再说下去。”是啊,别再说下去,有你这句话,菱纱此生足矣。
“其实,你们大可不必争论,玄宵和梦璃都在昆仑,只要我们回昆仑,阻止了玄宵飞仙,自然也是救了梦璃一族。”紫英终于彻底放弃了他原有的信仰。
“紫英说的对,菱纱,我们快走。”
“不行!在上昆仑前我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
“菱纱,有什么事比你的健康更重要?我们晚去一分,你就多一分危险。我们还是听紫英的,赶紧上昆仑吧。”
“此去昆仑,凶险更大于鬼界,也许我只剩几天的生命,所以,我一定要完成自己最大的心愿。如果你们两个不肯陪我,我就自己去。”
他们二人拗不过我,最终陪我去了封神陵。小时候,爷爷对我说过,封神陵中有一把堪称人间至宝的弓箭——后羿射日弓。我想,把它送给天河再合适不过,如果有一天我辞世西去,这把弓就可以代替我陪着天河。
我把后羿射日弓递到天河手里时,他眼圈红红的。
“菱纱,你的心愿就是拿这把弓给我吗。”
“是的,天河,这就是我的心愿。其实就算没有望舒剑,我可能也活不了几年了。我一直瞒着你,是怕你伤心。我们家族中的人历来只能活到二三十岁。我骗你追查父母的身世,是想顺便到仙山寻访长生不老药。对不起,天河,我把你带到这漫漫红尘,却不能陪你到老……其实,我知道你早有能力照顾自己。可是我……我舍不得你。我希望你能把这把弓一直带在身上,看到它就像看到菱纱一样。”
“菱纱!你真傻!就算是世界上最好的弓都不值得你用寿命去换,一分一秒都不值!你在我心里早就长成一棵大树,枝枝叶叶密密麻麻的占满我心每一个角落。我们夺了望舒剑,就回青峦峰去。不论你还剩多少年,我都会寸步不离的守着你!我们还要叫上梦璃与紫英一起去住,到时候,我们四个人就可以每天都像在即墨看烟花那晚一样,快快乐乐的共同渡过。”
不如笑归红尘去,共我飞花携满袖。
玄宵没有成仙!昆仑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成仙!这当然不是因为我们法力无边。
就在玄宵飞仙的最后时刻,九天玄女出现了。她怒斥昆仑上下每一个人,心术不正之人不可能飞仙,为了盗用紫水晶,不惜杀害生灵的人更不可能位列仙班。她按照天帝的旨意,将昆仑上下打入东海海底受千年之苦。玄宵走时,狂笑不止,他说:“吾不成仙,便成魔。”
成仙怎样?成魔又怎样?每个人的路都会按着既定的轨迹延续下去,只是玄宵的轨迹与我们再不可能相交。
梦璃再见我们,自然感慨万千。她原是妖界主人之女,有着不可拒绝的使命,留在妖界也是无可奈何。她看到天河拿着我送的弓,不禁黯然:“云公子,你不用梦璃所赠的玉腰弓了吗。”
天河亦是伤感无奈“梦璃,你的弓我也收藏好了,虽然,我们今生无缘,但你永远是我和菱纱最好的朋友。”
梦璃含泪笑着点头:“梦璃今生不可能离开妖界,这样,也许最好。”
天河、紫英和我在妖界住了数日,到告别时,梦璃淡淡的说“如果雨后还是雨,如果忧伤之后还是忧伤。请让我们从容面对这离别之后的离别,微笑地面对今后的生活。”
紫英没和我们一起留在青峦峰上,他发挥所长,成立了剑冢,每日与剑为伴,不知是孤寂还是满足。
我和天河成亲了,就住在他父母以前住过的木屋里。
那是一段比蜜还甜的日子。我们一起幸福的生活了几年之后,我满足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生尽欢,死何憾!
黄泉路上,我依稀看到梦璃款款向天河走去。
岁月,终究还是逝去了!
“一条金腰。”
某企业总经理在中秋节前召集各部市的头头们开会。会上,这位总经理严肃认真地说:“现在企业不景气,各部门要从今天起每个人都要勒紧裤腰带,大伙要过几天紧巴日子,把各部门的富余人员再统计一下,该精简下岗的,过完节以后把名单报上来!”。
会后。各部室的头头们不敢怠慢,立马在本部门全体人员中进行了传达贯彻。
知夫莫如妻。中秋节的前一天晚上,总经理的妻子,亲自踩着凳子悄悄地将自家防盗大钢门外楼梯间的那盏照明灯摘了下来,然后又专门请了几天假,在家里穿戴一新静候佳音。
果然,据和总经理住对门的工会主席的爱人从她家防盗钢门上的“猫眼”里观察,在节前的这几天晚上,手拎大包小包的各部室的头头们和企业的普通行政管理人员,一个紧挨着一个象提前予约好了似的,走马灯一样地敲响了总经理家那扇不锈的钢门。
中秋节后的第一个办公会议上。总经理满面春风的手握各部门汇报上来的精简富余人员统计名单,笑容可掬的敲着面前的麦克风很有节奏感地说:“经公司领导研究,我们企业目前的非生产人员虽然是多了一点,但和兄弟单位相比,我们还不算是最多的,虽然上次我让大家勒紧裤腰带过几天穷日子,可真要是让我在这里说精简那位同志下岗,从感情上我还真的一时难以开口呢。不过,要是一个人也减不下来的话,也是说不过去的,那显得我们的工作没有力度!”。说到这里,这位总经理话锋一转,说话的语气也重了许多:“有个别的同志,工作没几天,别的没学会,搞不正之风的歪门邪道那一套倒先学会了。再说了,让谁下岗不让谁下岗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呀!谁知道,还就真有人听我说要勒紧裤腰带过几天紧日子,就真的会来灵感了呢。同志们可能会不相信的,就真的会有人往我家里送了一条价值100多元的高级牛皮腰带呢。我让大伙过几天紧巴日子,是说过让大伙勒紧裤腰带过几天的艰苦日子,难道我真的穷的连一条牛皮的腰带都买不起吗?今天借此机会,我再次郑重地向大家声明,别说是一条牛皮腰带,就是一条银腰带,金腰带,我也不会收下的。我今天已经把这条货真价实的牛皮腰带交到办公室了。让那位给我送腰带的同志尽快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拿回去。”
散会后。各部室的头头脑脑们无不皆大欢喜地回办公室谈论着这条惹总经理生气的“腰带”的故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企管部今年刚分配来的大学生王强满脸通红的把他们部长拉到一边,悄悄地说:“你可别告诉别人,那条腰带是我送去的。你替我从办公室拿回来吧”。
当企管部长悄悄地替这位不谙世事的大学生把那条精美的牛皮腰带拿回来后,王强当着他部长的面,从尚未拆封的包装盒里取出腰带,将腰带内的一条几乎瞧不出来的隐藏甚秘的小拉链打开,然后从这条牛皮腰带里面取出一叠崭新的百元大钞。部长看的都傻眼了,足足有两千九百元之多。
没过几天,这位大学生便自己辞职走人了。
又据和总经理住对门的工会主席的爱人讲,听到总经理和他妻子关着大钢门好吵了一顿呢。
第三次办公会上。这位总经理郑重宣布:在全体干部和职工们的共同努力下,本次精简富余人员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