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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错过今生

难忘生命中如樱花般的女孩

她是他爱过的第一个女孩,在17岁的少年时。

放学后穿越大半个城市,到她的学校去送她回家。

周末的时候,一起去看场电影,黑暗中把她柔软的手指,轻轻地放在自己的手心里面。这种清澈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

那是春天的夜晚,他记得。

送她回家的路上,两个人走在淡淡的月光下,一路都能听到樱花在风中飘落的声音。小路两旁的樱花树,开出粉白浓密的花朵,簇拥在一起,每当风吹过,就好像落下一树的雨水。

在她家的楼梯下面,她站在阴影中微笑地看着他,漆黑的眼睛,明亮得让他无法直视。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的眼睛合上,然后俯下头亲吻她的嘴唇,她的头发上都是细碎的柔软花瓣,散发着清香。

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里有温暖的眼泪。

那是一瞬间的幸福。

高中毕业后,他去了北方读大学,她依然留在南方的城市里。

很多的信,偶尔的电话,很少的见面。每次假期一到,他就急忙买火车票往家里赶。有时候买不到座位票,就挤在闷热肮脏的车厢里站上20多个小时。累得发困的时候,在蒙眬中看到的都是夜风中的粉白樱花,一片一片,无声地飘落下来。他觉得自己是这样地爱她。也许用一生的时间都不够。

快毕业的时候,她有过一个孩子。因为年少无心的疏忽,她对他没有任何埋怨。

为了不惊动父母,他们借口旅行去了外地的城市。只是在去医院动手术的时候,她出了事故差点死掉。在廉价的小旅馆里,他一直守在她的身边。

那个夏天很炎热,但是她脸上流下来的汗水和眼泪,却很凉。她勉强地微笑着对他说:“没有事的,会没有事的。”他只是轻轻地说:“我会对你好的,我会对你好的……”这句诺言他一直放在心里,但情缘错落,他们的路还是走到了尽头。

分手的时候,明知道彼此有很多误解,但年轻气盛的他,还是固执地一去就不再回头。他离开了南方自己的家乡,到了另一个阳光充沛的城市。

他有了工作,然后有了新的生活,直到在那里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孩,买了一枚戒指和她订下了誓盟。

生活很知足平静。每天早晨,他开着车先送孩子上学,送妻子上班,然后再独自开车去自己的公司。春天的异乡城市,马路两旁也有缠绵的樱花树。一串串粉白的花朵簇拥在一起,当风吹过,就有无数柔软细碎的花瓣旋转着飘落,粘在他的车窗玻璃上,像很多行残缺的雨滴。

突然地,他想起一张10多年前的脸,她的脸。在南方潮湿的夜色中,在楼梯寂静的阴影里,漆黑的眼睛,明亮得无法直视,还有黑暗中她的嘴唇,他亲吻过的纯洁的伤口。这样的深,再也抚摸不出痕迹。

不知道她是否依然在那个南方城市里。也许仍会有男人对她说,我会对你好的。但她的幸福已经和他无关。每个男人的最初,都会有一个樱花般的女子,飘落在生命里,注定颓败。

爱情站错角色,一场心伤

刚来海南的那些天,我住在海口和平南路的招待所里,十几元一天的住宿费、两元的快餐和一张中等院校的文凭,让我感到在一个陌生城市的举步维艰。在那间住着三个人的房间里,我每每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来,总要躲进不到五平米的洗手间,对着镜子痛哭一番。

在我走投无路的日子里,是海明收留了我。那时他在一家贸易公司负责招聘工作,按公司的要求,招收人员必须要求大专以上文凭。可当我出现在他面前,那种并不自信和忧郁的眼神,却打动了他。他破格招收我为公司的文员。与其说是他收留了我,不如说是他救了我。在一个女孩人生最脆弱的关口,总是很感激那个伸手拉她一把的男人。

海明是海口人,从事贸易工作多年。他和我一样属虎,却比我大了整整一轮。他常常笑着说,你都可以当我女儿了。我喜欢他和我说话时那种亲切的语气,还有他那温和的眼睛。在海口这个城市里,成熟睿智的他,渐渐成为我心灵上的一种依赖。

从感激到依赖,这个过程在悄无声息的转化。直到了解到海明有一个八岁的儿子,我依然无法转移对他的迷恋。下班后,他常带我去公司附近的茶坊喝茶聊天,我毫不隐讳地向他讲述我那场失败的爱情,不知为什么,曾经让我心痛的往事,在他面前,我却叙述的轻松自若。

但海明是一个很严谨的男人,即便我们上下班几乎都粘在一起,但他从没碰过我。与他第一次亲密接触,是我主动的。那天,我有些感冒,早早下班回家,在出租屋里等着他出现。他一进门,我就从他身后搂住他,当时我穿着睡衣,他的激情在那一瞬间不可遏止地被点燃。

事后,他有些后悔。毕竟我和他在同一公司,他怕露出什么破绽,影响他的前途,更怕我纠缠他,对他的家庭造成伤害。而我感觉到,海明其实很迷恋我的身体,当我告诉他,我只要他的现在时,我们有了第二次……其实,在我做他情人的那三年里,我们的性爱屈指可数,他总处于一种惶恐不安的境地,但他却无法从欲望的纠缠中解脱出来。

海明的爱伴我在海口生活了三年。这三年,海口对于我依然是陌生的,因为我的世界,只为他一个人存在。那时,我所认为的幸福,就是待在滨海新村那间出租屋里,把自己打扮漂亮,等他出现。后来,有一段时间,海明总是说他有应酬,找了很多拒绝我的理由。那些日子里,我常常站在窗前,看着开满三角梅的巷子,盼望他的身影出现。

直到有一天晚上,我的眼前出现电视剧里的那一幕,我才如梦初醒。海明的妻子找到了我,一个体态臃肿的海南女人,她的叫骂引来很多邻居的旁观。在一片指点声中,我心痛至极。我大哭着,拨打海明的电话,却被他一次次挂断。

当一切陷入沉寂,我几乎是歇斯底里地拉开抽屉,将一瓶药片捂进嘴里。但我没死,是房东救了我。在医院里,我终于看到了海明那张熟悉的面庞,他为我付了医疗费,而后,在我枕边留下1000元钱,面无表情地说:“换个地方住吧,不要再来找我了。”

三年的青春换来的是无尽的悔恨和深思。我告诉自己:不是我爱错了人,而是我自己选错了角色。

爱情,只差一曲音乐的时间

进入大学不久,晓晓就成了校报记者团的一员,团长江浩是学校有名的才子,笔下美丽凄婉的爱情故事感动了许多的女孩子。

一次,江浩又有一篇优美的文章见报后收到300元的稿酬。晚上,晓晓正要离开编辑室,江浩一改往日的从容飘逸,语无伦次地对她说:“我来西安一年多了,还没有吃过西安的小吃,你是西安人,带我去好吗?我,我请客”。

第二天傍晚,他们去了西大街,吃有名的贾三灌汤包子。华灯通亮时,他们往回走,晓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江浩,心中既感动又满足。突然,一直沉浸在快乐中的晓晓发现江浩骑错路了,应该向南拐却向北骑,但晓晓没有说,她真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能一直走下去。

因为有了这个夜晚,江浩和晓晓更亲近了。但她又发现,经济系的叶子对江浩非同寻常地关心,还花了好多个周末织一双手套。

11月15日晚上,是一个让晓晓永生难忘的日子。那晚她独自在教室看书,突然听见有人敲窗户玻璃,晓晓抬头一看是江浩,他指了指手腕上的表,晓晓一看表,三根针正同时指向12。再抬头,江浩已经走了。一首古老的英文歌曲在后门处响起“happy brithday to you,happy brithday to you……”晓晓跑出去一看,地上有一个美丽的心形音乐盒,一个旋转的小人还做出祝福的动作。晓晓猛然想起11月16日是她的生日,江浩是要在这一天来临的时候将美丽的祝福送给她,那一刻晓晓感动得差点掉下泪来。她小心地关上音乐盒,回到宿舍小心地把它锁进箱子。

第二天,晓晓到了编辑室,江浩一看见她脸就红了,晓晓也很不好意思,但还是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正当晓晓沉浸在初恋的甜蜜中时,却发现江浩好像变了,见了她客气礼貌得像个陌生人。半个月后,在西安飘雪的日子,江浩戴上叶子织的手套,他们成了公开的恋人。晓晓心都要碎了,她不明白怎么是这样的结果。日子一天天过去,晓晓和江浩再见面时会微笑着点点头,但那例行公事的笑容有着冬天的寒冷。

转眼到了毕业的日子,江浩要走了,同学们都在火车站送他,晓晓夹在人群中,看着他和送行的人手拉着手聊,看着他一脸真诚的忧戚,心仿佛被什么揪痛了。忽然晓晓发现江浩似乎在人群寻找什么,目光在她身上久久停留。

火车快开了,江浩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和送行的人一一告别。突然,他大声喊站在远处的晓晓:“晓晓,过来!”眼神中有一种明亮的伤痛和热烈。晓晓走到窗边,踮起脚尖,以便听清他的话。江浩却突然伸出头,俯下身来,在晓晓额上重重地一吻。用一种只有晓晓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三年来,这是我唯一的缺憾,现在补上了。”看着他含情脉脉的眼神,晓晓泪流满面。

回到宿舍,晓晓拿出那个珍藏许久的音乐盒,轻轻打开,音乐又一次响起,晓晓听着,泪如雨下。音乐停了,一阵短暂的空白之后,一个再熟悉不过的磁性声音响起:“晓晓,我爱你,做我的女友好吗?如果愿意,请送我一根你的长发,因为一根长发代表一生的牵挂。”

晓晓惊呆了,她捧起音乐盒,捧起那爱情的表白,终于明白了一切,江浩一定以为她拒绝了他,才转而接受了叶子,而当时没有听完音乐的自己当然无法明白古老的音乐后面所藏的秘密。

晓晓提笔含泪给江浩写了一封长信,虽然美好的时光已经错过,但她不愿让误会相伴一生。信中,晓晓没忘寄去一根长发。

很快,江浩回信了:“晓晓,走的最急的都是最美的风景,伤得最深的也总是最真的感情。送了音乐盒之后,我盼见你又怕见你,你一脸平静的微笑让我以为你拒绝了我。但那天在火车站,我对自己说,不吻她,我将抱憾终生。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在你生日的半个月前,我一个人悄悄骑车到工艺厂,请求工人为我做这个特别的音乐盒。他们被我感动了,真的替我做了,而且只收了我一个普通音乐盒的钱。还记得我们那次去吃小吃吗,其实,是我故意走错了路,只是想和你多呆一会儿,谁知你竟然没有发现……”看到这儿,泪水模糊了晓晓的双眼。

只想告诉恋爱中的朋友们,如果你给心爱的人送了音乐盒,请一定将爱情表白放在音乐前面,常常,爱情成功与否,就只差一曲音乐的时间。

许愿

晚饭时,媳妇对她说:

“今天,三姨妈又打电话来,要你搬过去跟她住呢!她说她一个人好寂寞。”

尽管媳妇的语气听起来很温柔,态度看起来也很亲切,但她心中还是感到有点酸楚。她叹了一口气,幽幽地应了一句:“会的。我会去的。等我的小孙子的病完全好了。我一定去的。”

前些时,她的小孙子病重,留在医院十多天仍无半点起色。她忧心如焚。到了实在熬不下去的时候,她终于跑到妈祖庙里,跪在妈祖的神像前祷告许愿:只要小孙能度过这一次的厄运,她愿减寿,不管减多少年的寿命她都愿意。

大概是她的诚心感动了妈祖吧,她的小孙子终于逃过了这次的厄运。清醒过来之后的小孙子,一眼就认出她来,还叫了她一声婆婆。当时,她高兴得流泪了。

“医生说,他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你放心,他的病已经完全好了。要不要我打个电话给三姨妈,说你决定到她那儿去住了。”

媳妇虽然尽量把话说得平淡,但仍掩盖不了她那一脸的兴奋之情。

老太太看在眼里,内心更是一阵的绞痛。她把视线投向儿子,儿子却一言不发很专注地在吃着饭,根本不打算在这件事上发表什么意见。她的心更往下直坠下去,而引起了她的一阵气喘。等到她缓过气来,定了定神,才说:“不用了,等我自己跟她说吧。什么时候要去,我自己早有了打算,你不用费心了。”

饭后,老太太走到院子里去散步。

在暮色笼罩下的小院子,显得有点落寞凄凉,老太太的心境也一样。在院子里踱了一圈,她就坐躺在红丹树下的那张老旧了的竹椅上,闭目养神。

眼睛一闭上,过去许多琐琐屑屑的事,反而更清晰地展现开来。她看到自己做新娘时的样子,看到自己如何服侍公婆的情形,看到自己怎样被丈夫疼爱的情景,当然也看到自己那个独生的儿子,怎样由一个小婴儿慢慢长大成人,然后娶妻生子。这一幕幕的往事,编织成一个回忆的网,她在那网中找到了几许的悲欢。但现在,现在只剩下她自己了。公婆、丈夫都先她而去了。

她缓缓地睁开眼睛,天色已全暗了下来。她感到有点寂寞,甚至有点心慌了。心一慌,她就想到妈祖,一想到妈祖,她的心又渐渐地恢复了平静。在过去了的那一段漫长的岁月里,妈祖一直活在她的心里。她这一辈子,并没遭遇到什么大灾大难,但事无巨细,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只要跪在妈祖面前,上柱香,诚心地祷告一番,回来后她的心就落实得多了。

现在,她已不再为媳妇的那番话和儿子的那副态度而感到气愤酸楚了。这个村子早已被征用,所有的人都要搬走的。她是不会跟着儿子媳妇搬到政府组屋去的。她不习惯过去那样的生活,而且他们夫妇俩不是急着要把她送到“三姨妈”那儿去吗?“三姨妈”那儿她是不会去的,她有她自己的去处。她始终没忘了在妈祖面前许下的那个愿。

“妈,天色晚了,外面冷,进来屋里看电视吧!”

听到了儿子在厅里掷来了这一句令她稍感受用的话,她终于慢慢地站起身来,向走进屋去燃上三根香,又慢慢地走到门口,向着妈祖庙的那个方向跪了下去,喃喃地祷告起来:“妈祖在上,女弟子陈六李氏求妈祖保佑我的小孙子长命百岁,保佑我的儿子与媳妇一辈子和和气气,白头偕老。多谢妈祖。”

她行完了三拜九叩的礼,这才回到厅里。在厅里,她无限温情地看了儿子与媳妇一眼,就步进自己的房里,然后轻轻地把门给掩上了。

第二天早上,儿子与媳妇发现老太太迟迟还没起身,推门进去一看,只见老太太很安详平静地躺在床上,但再怎么叫也叫她不醒了……

请你不要问我来自何方

家华到这个城市工作已经四年了。四年的社会生活把他当初来到时的傲气磨砺的几乎消失贻尽,连思想也变得浑浊起来。

他最讨厌街上的乞丐,尤其是那些身强力壮的,放着好好的体力不去干活,干嘛干这行蹭饭吃。

家华有个朋友叫大伟,天上一副菩萨心肠,见到谁有困难,都热心的帮上一把。在他眼里,大伟就是一个活雷锋。谁说这个社会雷锋少了?大伟就是。

这两个人的性格有着天壤之别,可现实中他们就相处非常的愉快。家华想到了一个词“性格互补”。

家华的家在外地,对家的概念非常的强烈。可由于工作的关系,他回去的次数很少。大伟是本地人,随时都可以回去。家华以前和大伟说过,想到他家里去看看。每逢此时大伟的眼里异常地闪烁,回答得也漫不经心,象是躲避。家华见此,只好作罢。

有次家华要大伟陪他上街买东西,途中遇到一个乞丐,大约五十有余。乌黑的脸,上面的污垢厚得裤腰装上一大碗来。

他拉着大伟就想走,大伟却止住了脚步。他恭恭敬敬地从兜里掏出三块钱放在了乞丐的碗里。

二人继续向前走去,家华问起了大伟:“你傻啊?现在的骗子多了,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呢?”

“看他的样子,应该不会吧”大伟答。

“你又不是查户口的,何以见得?”家华追着问。

“不管真假,我都愿意。你想,一个人连自己的尊严都可以不要,那我给他三块钱,又有什么损失呢?”大伟解释。

“你啊,就是一副菩萨心肠。哪天中央台再评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我一定投你一票。”家华开玩笑地说。

“不,不。我这点小事要是评上的话那中国就没得救了。”大伟明知是玩笑,也顺水推舟地说。

买完东西,家华又提出去大伟家看看。大伟碍不住他的三番五次地请求,就答应了。

二人拐了三四道弯,来到了一座院子门口。院内高楼耸起,门口的绿化也格外的漂亮。

“这就是你的家?瞒漂亮地嘛。”家华称赞地说,脑里带着些疑问。

“恩。”

抬起头来,“*市儿童福利院”八个金色大字直入家华的眼帘。

家华感到眼里有种湿润的东西在打转……

最佳配偶

我走进办公室,跟笑容满面的布列乔先生握了握手。跟我相比,他衣着十分讲究。他手里在搬弄着一叠纸,就象在搬弄着一叠煎饼。

“我相信,你准定会对她十分满意。”他说,“她可是我们用求同计算机,从符合推选条件的一亿一千多万美国妇女中挑选出来的。我们按种族、宗教、人种、生活地区,对这些妇女进行了分类……”

我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听着,心想要是来这儿之前先冲个淋浴,那该多好。这儿的办公室整洁宜人。不过那张椅子令人坐得不太惬意。

“好,来啦……”他说着,象魔术师那样“砰”的一声把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忽地打开。本来我心里就象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就更手足无措了。

说真的,她长得很标致,真的!帅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蒙大拿州拉芬湖的邓菲尔德小姐。邓菲尔德小姐,这是纽约的弗兰克林·沃克先生。”

“就叫我弗兰克好了。”我唯唯诺诺,显得有点紧张。她确实太美了!您不妨想象一下。

布列乔刚走开,我们就聊了起来。

“您好!我,我,我对计算机为我选中的您,感到十分称心。”我竭力想把语调放温和些。也许,把她称为计算机选中的人,她一定不高兴。我是说,我对事情发展的结果感到满意。她莞尔一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谢谢您,我也是。”她腼腆地说。

“我,三十一岁。”我唐突地冲口而出。

“我知道,这些全都记在卡片上。”

这场谈话似乎就要这样结束了。卡片上什么都介绍得清清楚楚,所以确实没什么好谈了。

“今后打算要孩子吗?”她先找了个话题。

“当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正合我的意,这记录在卡片上的未来计划一栏,喏,就在那儿。”她指点着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手中那一札文件似的东西,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国际商用机械公司的计算机卡片,卡片上印有关于邓菲尔德小姐的重要数据。显然,她手中的那一札“文件”是关于我的……于是,我们各自审视着自己手中的“文件”,每翻阅一页,都要发出很大的声响。

“文件”里说,她喜欢古典音乐(记录在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栏)。“您喜欢古典音乐?”

“对,比任何东西都喜欢,另外,我还收藏着弗兰基·拉尼歌曲的全部录音。”

“这倒是红极一时的歌唱家。”我赞许地附和道。

我俩的目光继续在字里行间浏览着。我注意到,她爱好:看书、看球赛、看电影爱坐前排、睡觉时爱把窗户关上、养狗、养猫、养金鱼、养金枪鱼、爱吃用意大利香肠做的三明治、穿着朴素、将来要送孩子上私立学校、住在郊外、参观美术展览馆……

她抬起了头:“我们所有的爱好都很一致。”

“毫无两样。”我加上一句。

我又读了标题为“心理状况”的记录:她生性羞怯,不爱争论,讲话拘谨,属于贤妻良母型。

“我很高兴,您既不抽烟又不饮酒。”她满意地说。

“是的,我与烟酒无缘,只偶尔喝点啤酒。”

“栏目里没有提到啊。”

“哦,也许没写上,这是我的疏忽。”我希望她不会放在心上。

我们终于各自看完了手里的“文件”。

最后她说:“我们俩非常相象。”

我和爱丽丝结婚整整九年了,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外,听着古典音乐和弗兰基·拉尼的录音。我俩最后一次争吵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步调一致。她是一个贤妻,我也可以算是个好丈夫。我们的婚姻真是完美无缺。

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月就去离婚。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

难感受的幸福

——南京

南京这城市的文化光环,不仅体现在唐诗宋词中,也同时存在于日常生活里。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个不同。”他老人家为了强调自己的悲剧意识,把幸福给看简单了,其实幸福五花八门,也可以各式各样。

不妨文化地看一眼幸福,南京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向来有些风雅,看过《儒林外史》的读者都还能记得,一帮文化人喝足了酒,坐在风景处感慨古今,远远地看见两个挑粪桶的汉子走过来,歇在树荫下,一位拍着另一位的肩膀说:“兄弟,今日的货已经卖完了,我和你到永宁寺去吃一壶,回来再到雨花台看落照。”

这番话让坐在那儿聊天喝酒的文化人目瞪口呆,只能吐着舌头说:“真乃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烟水气和烟火气本义差不多,用在南京人身上,烟火就俗,烟水则雅。同样的例子还有胭脂和金粉,本来都是一个意思,可是说到六朝金粉,气势已完全不一样。南京人习惯于在小感觉上找点幸福,什么事都不太在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幸福指数,北京人看当没当官,上海人看挣没挣钱,南京人当官、挣钱都不是强项,只能把这些个事都不当回事。

我熟悉的一些朋友,议论到别人升官发财,不是眼红,反倒有些幸灾乐祸。用此地的口头语,就是鸟人又当官了,鸟人又发财了。不在乎之外,还要加上一点点鄙视。南京人最喜欢的一句话,永远是“多大的事”,这语气一定要用地道的南京话来说,声调得往下走,充满了无所谓,一点也不往心上去。不以成败论英雄,是这个城市的最大优点,在这里,你不用害怕自己没出息,混得好不好都一样。南京人励起志来,忽然想到卧薪尝胆,能做的选择也就是发誓要到外地去,上个世纪80年代流行的是“老子到深圳去”,好像深圳到处都是机会。现在变了,改成“妈的,我要去上海了”,仿佛上海满大街都是银子。

南京一度也提过“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早在上个世纪20年代末就喊过这口号;到了90年代,又喊过一阵。除了提倡者自己有些激动,谁也不太当回事。说大话谁不会,说了大话还要当真,这就不对了。幸福从来不是看一个城市的大和小,也不是看高楼多少,看收入高低,看当官大小,看住房宽窄,这些玩艺一点不在乎不对,完全依靠它们也不对。幸福有时候还得玩点文化,换句话说,人总得有点精神方面的追求和享受才行。南京从来不缺文化,但是光有文化还不够,还得会享受,我不是说别的地方不懂得这享受,想说的只是地道的南京人似乎更擅长此道。

感人泪下的经典爱情故事

一个非常感人最感人的爱情故事!催人泪下!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巧虎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祝你前途无量”。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是我的公主吗?”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IT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FRIDAYS的消费红孩子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MORNING CALL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MORNING CALL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MORNING CALL,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金象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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