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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遗憾一个字的过错错过一辈子的爱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自从第一眼见到她就爱上了她,可却没勇气说出来。毕业后出类拔萃的他分在了她从小生活的城市,他依然没有勇气说出那个“爱”字。他觉得他太平凡了,根本配不上天生丽质父母又都是高干的她。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在大学里她总是被男生众星捧月般宠着,像个美丽的公主,可惜一个男孩子也没能俘获她的芳心,只要他对她表白她就答应他。等了三年,她没等到那句话,以为自己自作多情了。

她嫁人的那个夜晚,他喝得烂醉如泥,哭了,为她有了爱的归宿又笑了。他一直未娶,父母和朋友都为他急,也给他介绍了不少气质不错的优秀女子,可他总找不到爱的感觉,他的心中只有她,没有一个女孩子能代替她在他心中的位置,只有他自己知道她在他心中有多重,爱她有多深,她是他心中的天使。

两年后,他听说她离婚了,她男人拿到绿卡后,给她寄来一纸离婚书。他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一阵阵被揪得生疼,拳头攥得咯吧咯吧响。他不想再失去这个机会,否则他会疯的。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终于鼓足了勇气买了一束玫瑰去她的单位找她,他要把这么多年对她的爱全说出来,今生今世在一起,像宝贝一样爱她一辈子。

走进她单位的办公大楼时,他把玫瑰藏在西服里,其实大楼里的人早已没了人影。他径直来到她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只有她一个人,他捧着玫瑰花静静站在门外等她,只要她一转过身来,他就把玫瑰和一颗爱的心送给她。

她在拨着电话号码,他看着她优雅而高挑的背影,被即将到来的幸福陶醉了。

“老公!我临时有事,可能迟会去,你们在海悦大酒店几号包厢?”犹如一把锋利无比的利刃刺中了他,一阵昏眩,他扶住门框才没跌倒,稳了稳神悄悄地转身下了楼,正如他悄悄地来,这些她都不知道。他急急地走着,却与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刚要张口说对不起,那个女人却抢先开了口。

“玫瑰是送给我的吗?”女人笑盈盈地问。他这才看清他撞的女人是他的另一大学同学笑笑。笑笑是他局长的女儿,一直喜欢着他。他笑了笑,默默地把准备扔到楼下LJ桶的玫瑰花递给笑笑。笑笑牵着他的手幸福地依着他走出大楼。

他和笑笑很快领了结婚证,虽然他从来没有喜欢过她。

多年后,他已是一个重要部门的处长,在一次朋友的酒会上,他和她又相遇了,他见了她,心里不由得一动,她依然风姿秀逸,端庄典雅,给人一种可望不可即的感觉,眉目间看出她是忧郁的。他得知她依然一个人生活,有些吃惊。

她幽幽地问他,那日在她办公室前为什么突然走了。他一惊,原来她知道他站在门外。

“你和你老公在打电话,我就没打扰。”他苦笑着说。她的泪再也抑制不住,一下子涌了出来。原来,那天她们科室集体为一个去南方发展的同事饯行,她正要下楼,透过窗户看见他捧着一束玫瑰花正要上楼,她的心狂跳不已,立即回到办公室给科长老宫打电话,可能要去迟些。她们一直戏称宫科长为“老公”,叫顺了口。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心往上直冲,颤抖着怎么也端不起酒杯,眼角涩涩的,一个字让他错过了一辈子的爱和幸福。

掌心里的滴泪痣

长久以来,我沉默寡言,独来独往,神情冷漠如终年不化的冰山。我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愿意走出去。

遇见楚宁的那个下午,我刚刚接到市重点高中的录取通知书。那天阳光灿烂,但我脸上依旧笼罩着阴霾。

那是一条长长的街,行道树还未长成,因而日头有点毒辣地从身后斜劈而下,我看着眼前自己的影子,有几许落拓地附着地面,忽然觉得厌恶它,就同厌恶自己一般,我迅速地调头就跑,我不要看到这个黑黑的,鼻涕般甩不掉的影子。

可是我却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稀里糊涂间,依稀嗅到很好很好闻的青春健康的清淡香味。抬头,眼睛瞬间被被一张英俊的成庞灼伤,一个男生怎么可以长得那么好看,五官精致却不失阳刚之气。

我征征地看着他,忘记了说对不起。他笑了说:“不要说你是被我的英俊吓晕了啦!”

我忽然讨厌他了,我向来讨厌自意为是的男生,我没有和他搭讪,说了句对不起,从他的身旁一闪而过,走出好远,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又回头看了他一眼,在我回头的一刻,他的笑容再次绽放,让七月的阳光失了光彩,他把手拢在嘴边,对着我喊:“右眼角下有滴泪痣的女孩,我记住你了!”

我转身,大踏步地走,不再回头,泪流出来了,爬过那颗滴泪痣,我没有资格与任何一个人一见钟情,一个连自己亲生父母的疼爱都得不到的女孩,还奢望得到谁的爱呢?所以,我想我和这个男生不会有交集的。

再次见到楚宁的时候,是在学校的迎新晚会上。他在舞台中央,坐在一张高脚椅上,抱着吉他的姿势优雅无比,边唱着歌边用一边的脚轻轻打着节拍。而他美好的脸部轮廓在聚光灯的照耀下,越发俊朗。

他唱的一首歌当时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他唱道:

最初那次与你相遇,是我一生最美的际遇,

那天的阳光很和煦,你的神情却很忧郁。

来不及问你的名字,你已悄然翩翩而去,

而你眼角的滴泪痣,泄露了你优伤的往事。

那里埋藏着怎么的秘密,是我今夏忘不掉的迷。

这一季很快就要过去,让我虔诚地期许,求上天给我一个奇迹,能让我再次与你相遇……

我的心在他的歌声中浮浮沉沉,这样的悸动从来都不曾有过,那颗滴泪痣上又有小蚂蚁啃啮般地微痒,这个男生总是能让我流泪,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这样念念不忘,我起身,走出了大礼堂,身后依然有他动情的歌声在追随。我突然改变了方向,往后台走去。

他在如潮的掌声中退场。见到我的时候,他的惊讶可想而知。我说:“有时生命中是会有一些奇迹的。”他笑了,他说“那首歌是你给我的灵感,我叫楚宁,你叫什么?”我说“我叫林寞离,”他浓眉一挑,说:“好奇怪的名。”说着,他背起吉他,和我离开了大礼堂。

我们在校园的绿茵场上并排坐下,满天的星光纷纷扬扬地如细碎的樱花般洒落下来,楚宁清清嗓子说:“下面,我为林漠离小姐演唱一首我的原创歌曲——《相遇》。然后,他再次哼唱起那首歌来,悠扬的旋律真逼我的心口。”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肆无忌惮地失声痛哭,我说:“楚宁,你是这个世界虽然陌生,但却惟一记得着我的人。”楚宁停下来,轻声地问我:“寞离,为什么这么说?”我的食指使劲往草地里抠,抠出一株草来,狠狠地抛了出去。我说:“楚宁,我的爸妈要离婚,他们根本就不理会我的感受。我是没有人要的孩子。”

楚宁温暖的手指过我的面颊,指过那颗滴泪痣。可是他试不完我无休无止淌下的泪。他说:“寞离,你相信前世今生的传统的说法吗?”我抽泣着说我不知道,他说:“我信的。比如你眼角的这颗滴泪痣,就是前世你的爱人在监死前滴落在你的面颊上,今生用来寻找的凭证。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滴泪痣还有这么美丽的传说。”我止住了哭泣,继续听着楚宁说下去。他说:“寞离,以后我们在一起好吗?我要你被我疼爱,被我呵护,我要寂寞从此真正远离你。我还能说些什么样呢,还有谁能比他列加直入人心呢。也许楚宁就是前世把滴泪痣落在我的面颊上的那个人吧。”

自从认识楚宁以后,我冰封的地颗心就慢慢解冻。笑容渐次在我作用于上绽放。原来有人疼爱的感觉是这么美好的事。

楚宁是高我一个年级,算得上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不仅弹得一手好吉他,篮球也是打得一级棒。每次听到女生们为他轻松投进三分球而尖叫的时候,我就会为楚宁感到自豪无比。

周末的时候,楚宁常常有单车载着我在大街小巷穿行,有时,我会故意在喧闹拥挤的地方往他腰部挠痒痒。然后,楚宁就会紧张地绷紧了肌肉,不停求饶,他说:“好寞离,你再挠我痒痒,我会摔跤的,随然我不怕,但我担心的是会把你摔疼。”这么温柔的话我愈是这样我就俞是爱惹他,我要听他说疼爱我的话,我要知道他有多么多么心疼我,缺少了爱的孩子就是这么贪婪。

有天楚宁载我的时候,我真的从车上摔下来了,我也说不清楚怎么回事,那时我并没有挠他痒痒,就是突然觉得四肢乏力,坐不稳了。不过还好只是擦破点皮而以。楚宁脸都吓白了。以后一到有人的地方,他就赶紧下车,后怕又有什么意外。

11月我生日的那一天,楚宁送了我一件小礼物。是一颗淡紫色眼泪状的水晶吊坠,用一根同色的细丝整细丝带系着,十分别致。楚宁笑着说,这是我今生在你这里的泪水了,来世你可跑不掉的。我也笑,我说,我早就用一堆眼泪把你埋葬了,你也跑不掉的。

楚宁用车载我回家的时候,我问他:“楚宁,你说我们算不算是一见钟情?”楚宁才点了头,又说摇头说:“不对,我们该是前世姻缘今世续,你的眼泪痣就是凭证哦。”我笑着说:“好肉麻哦!”又想伸手去挠他痒痒,可是刚想抬手,又是一阵眩晕和乏力,我又从车上掉了下来。楚宁心疼地来扶我,他说寞离你该去看看医生,也许是贫血吧。

妈妈还我去医院。出了医院,我问妈妈我怎么了。妈妈说,没什么,只是贫血,多补些营养就好了。一路上,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水果,饮料什么的。那时,我就想,我要是早些生病该多好。只有生病了,我才能感受到其实妈妈是疼爱我的。

吃多了水果,夜里我从睡梦中醒来,去洗手间。奇怪地发现爸妈的屋里还亮着灯,我还隐约听见了妈妈的哭泣和爸爸的叹息。人出人头地怎么了,听起来不是吵架,每次吵架的时候他们总是天翻地覆地,怎么会这么安静。我不由停下脚步步,在他们的门当了一准备“窃听者”。

第二天,楚宁见到我,吃惊地说:“寞离,你昨晚没有睡好吧,怎么成熊猫眼了?”

我笑着对他说:“楚宁,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我的爸爸妈妈不离婚了啦,哈哈哈哈!”我夸张地疯笑,笑得眼泪都流下来了,可是,那并是幸福的笑。

楚宁高兴地扬起眉毛:“真的么?寞离,真为你高兴。我想起了你对我说地的一句话,你说,有时生命中是会有一些奇迹的。”

楚宁的话像根尖锐的刺一般从我的心尖穿透而过。有时生命中是会有一些奇迹的。可是我不知道还会不会不我所期盼的奇迹出现。

又是一个周末,我坐在楚宁的车后座上,想紧紧地抱住他的腰,这样我就不会掉来了,可是无怎样,我都使不上劲来。我大声地叫停车。

楚宁停下来,看着我苍白的脸,我看着他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说:“楚宁,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楚宁说:“寞离,你真是多功能愁善感的孩子。好好的,不许说死!”我却坚决:“楚宁,如果我死了,你不要哭好不好,那样,我也会心痛的。楚宁笑,他说我当然不哭啦,就算我们真的死了,来生还可以凭那颗水晶吊附来相认的啊,对不对?寞离,快乐一点!”

看着他阳光般无邪的笑容,我怎么忍心对他说,我真的已经快要死了,可是我真要死了,过不了多久,我就要真的真的快要死了,拾不了手,张不开口,就那样一点一点死去了。那个夜里,我听见妈就是这么对爸爸说的。他们的和好,于我,只是一种施舍,我的绝望谁会知晓?

圣诞节快要到的时候,我决定给楚宁买一份礼物。他的生日在7月,可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等到那个时候。那么就先送他一份圣诞的礼物吧!

我一个人,一家精品屋一家精品屋地看过去,该找什么送才最好呢?

从一家精品屋出来的时候,一个小孩重重地撞了我,他把抢过我的包往马路上对面跑。我一急,什么都没想就追了过去。我太着急了,我没有看到红绿灯。紧接着,一声凄厉的汽车喇叭在我耳边响起。然后,我听到自己的身体支离破碎的声音。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了爸妈,看到了楚宁。我很想对他们笑,可是我笑不出来因为我的身体好疼好疼,疼痛从四面八方奔涌而来,那一刻,我感觉死亡离我不远了。死亡竟然比预想的还早一步就来找我了。

可是,我已经说不出话来。

楚宁,我第一次看到他流泪了。我只知道他笑起来的样子是那么美好,能把太阳的光辉都比下去。没想到他连流泪的样子也那么动人。但他的眼泪是那么叫我心疼,比身体任何一个部位的疼痛都来得强烈。他握紧我的手说,寞离你真傻,你明知道你追不回那个包啊。

楚宁怎么会知道,我想要抢回那个包,只是因为那个包里有他送给我的那颗水晶吊坠啊。楚宁说那是他今生掉在我这里的泪,我怎么能够把弄丢呢。

我真的好惭愧。但我连对不起都无法对他亲口说。我还想对他说:“楚宁,不要哭,你答应过我你不会哭的。但我只能是无比艰难的把他紧握着我的那只手慢慢的移到我的眼角边。那里有泪水正在源源不断的流出来。我要让它们滴落在楚宁的掌心。这样,如果来生,我能与一个掌心里有颗滴泪痣的男子相遇,那么他就一定是我的楚宁。”

我闭上眼,恍惚又听到楚宁的歌唱,他在唱:求上天个我一个奇迹,能让我再次与你相遇……

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握我的手吗?

在厦门打工的同学写信来,说台湾海峡地震那一天,他正在挨老板训,一下点头如捣蒜,“是是是”、“对对对”、“我全错你全对”。老板却更怒:“你还在抖腿!”他忙辩解:“没有啊。”一眼瞄见老板:“你的腿还不是在抖?”再一看,何止老板,连桌子椅子的腿都在瑟瑟地抖。

还是台湾老板有经验,大叫一声:“地震了!”一下钻进桌底——亏他那么大肚皮,身手倒敏捷得很——半晌,全无动静。

而刻不容缓的瞬间,除了轶事之外还有传奇,如烟火绽放在寂寥的夜空。

一位女友在保定读书的时候,一晚,突然有人高喊“地震了”。整幢宿舍楼的人顿时像炸窝的蜂群般大乱。她迷迷糊糊跟着人流跑到操场上,夜深如水,她赤裸的双脚冻得时不时地摩擦取暖,良久,也不见那楼有倒下来的迹象。

她困得要死,又不敢回到七楼去睡,恍惚记得一楼有间寝室是本班女生的,便沿着漆黑的楼道摸索而进,往床上一歪。蒙眬醒来之际,只见一方绿军被盖在自己身上,她大骇跳起,一把撩开蚊帐,一个男生转过脸来……面面相对,仿佛山水遭逢刹那。

——她摸错了房间。而他随着同学回寝室后,看见一个陌生女孩睡在自己床上,便为她盖好棉被,不声不响在床边坐了半夜……

三年后她嫁给了他。

可是另一位女子的故事却饱含泪水。

寻常的中午,她在二十层报社大楼的十五层看小说,朝夕相处的男友与同事们在打牌。谁偶尔一抬头,发现电线正无缘无故地轻轻摆荡,荡过来,又荡过去,大家看呆了,半晌猛地警醒过来:“地震了。”

她正看得全神贯注,没听见。只觉得轰隆隆一片声音,整个办公室跑得精光,也不经心,信手又翻了一页。等她一部小说看完,虚惊一场的同事们说笑着回来,看见她:“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刚刚地震了你知不知道?”

她大吃一惊,反复盘问心爱的男孩:“你怎么不喊我?”

“……我以为你知道。”

“那你也没发现缺了我?”

“……发现时,已经下到楼底下了。”

不是他的错吧,当死亡如大军压境,关于生的渴求,是任何人都会一把攫住的一线天。只是,那比骆驼过针眼还要狭窄的隙口,他的爱,不曾通过,而橱窗中她早已看好的婚纱,仍在寂寞地等待……

有一幅漫画是这样说的:“你能在大雨里捧着花在我家门前等待吗?你能在千人万人的海滩里认出我游泳衣的颜色吗?你能在众人目光里坦然为我洗袜子吗?你能在大难来临时紧紧握住我的手吗?”

画面上,先是如林密举的手臂,一排一排地放下了,到最后,惟有空白……

幸福女人只睁一只眼

百样的男女,造就了百样的婚姻。作为一个依旧在婚姻边缘徘徊的我,亲眼目睹了两个最要好的已婚朋友的生活。

文和雪都是我的闺中密友,我们三个人曾在被窝里策划过甜蜜的未来:找一个疼爱自己的老公,做一个小鸟依人的幸福女人。当我还在寻找时,她们两个丢下我急忙嫁人了。

几天前,文在QQ上告诉我,她想离婚。我不由地惊慌失措,连问了几个为什么?文曾经为了爱情,义无反顾地离开了生她养她十几年的父母,独自一人来外地寻找她梦中的爱情。然而,结婚不到一年,爱情童话中的公主就嚷嚷着自己的委屈,数落着男人的不是:“那个男人啊,真让我伤透了心,我辛辛苦苦把房子收拾干净,他一回来就全变了。你说他,他不听,你吼他,他就急。看他那凶相,我真怀疑我们以前的爱情!”而我只能在计算机上劝解说:“文,拜托你了,都结婚了还吵得跟小孩似的,就为那点小事,省省吧!”“不,这不是小事,这说明他不尊重我,非得治治他不可!”文的头像闪动着。

而雪呢?两年的婚姻生活,不断磨合,她和老公的感情越来越好。他们曾在一所学校上学,毕业后各自分配了喜欢的工作,每年一有空闲就会出去旅游,每到一处便会拍下许多相片作为留念。有时,老公去另一座城市出差,雪丝毫没有独守空房的寂寞感觉,反而觉得一个人的生活自由自在。

我把文的事情告诉了雪,雪却笑了,说:“男人都是这样的,不用小题大做,有时,一双袜子还扔两个地方呢,更别提让他们收拾房子了。”我问雪是怎么过的,她只是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想做就收拾收拾,累了就由它去吧。”

是啊,我不禁感叹,幸福有时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幸福的女人要学会只睁一只眼!

丢失的梦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的眼镜上了雾水。我给他擦,怎么也擦不干净……

槐说,后来呢?

母亲说,后来你爸找来一个大木盆,把我,还有你,抱上去。他推着木盆,划啊,划……我闭着眼睛,给你爸唱歌……我不停地唱……唱啊,唱……突然一个大浪打来,你爸就不见了……

那时,他们正吃中饭。母亲夹一块鱼,小心地剔去上面的刺。她的表情平静得像黄昏的湖面。

槐不厌其烦地听母亲讲梦,听了三十年。母亲的梦千姿百态、千奇百怪、千头万绪、千变万化。可是她的梦不管如何变化,有一点一成不变。那就是,槐年轻的父亲,总是固执地在她梦里出现。

槐完全忘记了父亲的样子。槐的父亲没有留下任何一张照片。那时母亲还很年轻,鲜花般娇艳的脸,稗子般饱满的身子。那时槐还在襁褓,像未及睁眼的粉色透明的小狗或者小猫。大水眨眼就来了,房子成为落叶,在水中翻着跟头。父亲说,跑。他抱起女人,女人抱起槐,他把女人和槐抱进木盆。木盆漂起来了,他也漂起来了。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眼镜湿了,你帮我擦。母亲就帮他擦干眼镜,再帮他戴上。擦干的眼镜在几秒钟后被重新打湿,巨大的水珠像镜片淌出的汗。槐在母亲怀里号啕,父亲在漫天洪水里微笑。母亲说你累吗?父亲说你唱支歌给我听吧。母亲就开始唱。她不停地唱,不停地唱。后来,她睡过去。睡过去的她,仍然唱得声情并茂。再后来她醒过来。醒过来,只看见一片黄浊的水。

从此,母亲只能在梦中,见到自己的丈夫。梦成为母亲平行并游离现实的另一个世界,她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每天她都要给槐讲述自己的梦。

槐盯着母亲,他发现母亲是那样苍老。母亲的身体飞快地僵化,像一枚风干的枣,落下了,静静等待着冬的掩埋。槐说妈您休息不好吗?母亲说习惯了。这么多年,天天晚上做梦,醒了,就再也睡不着。母亲再一次陷入沉思。槐知道,其实,她怕所有的梦。因为父亲总会在梦中出现,三十年来,一夜也没有落下。梦让母亲在梦里兴奋异常,在醒后伤心不已。

母亲对槐说,槐啊,昨夜里你爸,嫌我把菜炒咸了。这个死老头子……

年轻的父亲,竟然在母亲的梦里,一点一点地变老。槐想着这些,心隐隐地痛。

槐找到学医的大学同学。他把他请到家中,吃了一顿饭。饭后,同学悄悄告诉他,你的母亲,需要更多的休息。

槐说,可是她并不累。

同学说,可是她睡眠不好,这样下去,她的身体会彻底垮掉。

槐说,可是她三十年来一直这样。

同学说,可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年纪大了,就不比以前。总之,她不需要梦,她只需要更深的睡眠。

槐听了同学的话。他的菜谱严格按照同学的指点。茶几上有茶,客厅里有淡淡的曲子。所有的一切,全是槐的精心安排,全都有助于母亲的睡眠。

终于,那天饭桌上,母亲没有讲她的梦。母亲静静地吃饭,眼睛盯着碗里的米饭。槐说,妈,您今天没给我讲你的梦。

母亲笑了笑。她说昨天夜里,我没有做梦。昨天夜里,我把你爸弄丢了。槐啊,你说,是不是人老了,连梦都会躲开?

槐说,妈,您睡得好,是好事情。听说,这样可以长寿。

母亲再笑笑,笑出两行泪,那泪顺着她的笑纹,蜿蜒而下。她说,可是这样的话,活一千年,又有什么用呢?如果没有梦,如果梦中不能相见,我靠什么活下去呢?

红娘变

梅芳结婚十年了,说起她和先生的缘分还是很兴奋。

她说先生原本并不是要追求她的,而是要拜托她帮忙,去追求她身边一个“仙女型”的女同学。女同学长得漂亮,情书几乎要用麻袋装。梅芳是她的好友,常常要帮她看信。梅芳说,是她从众多追求者中挑出她的先生的,她觉得这个男生性格很好,人品也不错,只是,她完全没向“仙女”推荐,她其实另有主张。

她约了男生出来见面,先告诉这个男生,他要面对的是怎样激烈的竞争,再告诉他自己对他的欣赏,很愿意帮他的忙。男生当然感激她的好意,也感动于她的知遇,立刻对她坦诚自己的许多想法。

“成为他的同路人,是第一件重要的事。”梅芳如此说。

既然担任了红娘的角色,自然他们俩见面的次数就愈来愈多,梅芳倾听他的想法,给他许多赞美和肯定,偶尔也把“仙女”的状况透露一些给他知道。当他期望和“仙女”见面的时候,梅芳就会消失一阵子,让他积极寻找,找到的时候,便很愧疚地说:“对不起,我没办法帮你,我不好意思跟你见面。”男生急急表态,他们是好朋友,见不到“仙女”没关系,但,他希望他们还是好朋友。“让他慢慢发现我的重要性,这是第二步。”梅芳是有计划的。

当他们夜夜电话聊天聊上一两个小时,男生靠她愈来愈近时,梅芳知道时候到了。她告诉男生,最近有另一个男生在追她,她需要听听他的意见,他开始焦虑,她干脆避而不见。男生终于忍不住向她示爱,说他其实已经喜欢上她了,她比“仙女”在他的心中还重要,他想和她在一起。梅芳说这是不行的,你只是把我当成“仙女”的替身。男生恳切地说:“陪我聊天的人是你,为我加油的人是你,跟我看电影的人也是你。别的女生对我根本没有意!”

自此,男人爱上了红娘。

很多女人乐意帮男人牵红线,扮红娘,对于某些被动型的男人,他们就在等待着一个殷勤的女人,为他们谋划情感道路与未来的人生。如果初次介绍就成功,也就功德圆满。如果屡战屡败,男人便会开始思索,在这个世界上,其他的女人都对我不屑一顾,真正能够赏识我的,不就只有红娘一个人吗?从惭愧而感激,由感激而生爱意,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只要女人愿意放下身段,充当红娘,就有可能变成新娘。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

岁月已远,青春渐如暮春的繁花,在五月的微风里缓缓不断地飘落,太多记忆都被抛在时光的后面。却在这样深的夜,因为一杯水,我便突然想起了他,想起了关于他的一切。

只因为饮了一杯水,只因为饮了一杯取自汉江的水。

那年我十九,是快乐的大学女生。认识他的那个下午,是在图书馆,我似模似样地看着书,心里却记挂着四点钟跟人家约的网球。又没带表,估计差不多了,便去向前排的一个男生问时间。

那男孩向我微一欠身,叽里咕噜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话。我吓了一跳:“什么?你说什么?”

他的速度越来越慢,最后一字一顿,我还对他大眼瞪小眼。好久才弄明白,他在用英文说:他,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可是他明明是黑头发黑眼睛嘛。

怎么,练口语练得走火入魔了?我不甘示弱,拿右手在左腕上连折几下,且大呼:“time,time。”他终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一边点头,一边把表面翻过来给我看,始终没有说话。我忍无可忍,对他怒目以视:“你不觉得这样很累啊?”

他茫然地看着我,半晌,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推过稿纸和笔,示意我写。干什么,留作证据啊?我毫不客气,提笔就写:“你是哪国人?!”意犹未尽,又加一句,“假洋鬼子。”瞪他一眼,扬长而去。

第二天早上第一节课我迟到了,在教室后门探头张望,却一眼看见昨天那个男孩,正和教授站在一起。他显然也看见了我,眼睛轻轻一闪。这时教授正在介绍他:“这是我新带的研究生,从韩国来的……”以下的话我都没听见,因为我已经溜了。

阳光下的校园格外宁静。我躲在小树林里,听见脚步声一步步向我靠近,我只是死命地低头。脚步声在我面前停了,接着,一张纸轻轻地摊下来。上面除了我昨天的杰作,还多了一行稚气而工整的字:“我是韩国人。我不是假洋鬼子。”我一点点地抬头,正遇见他安静诚恳的目光,另一只手里还握着一支笔。我忍不住笑了,提笔又加了一句:“你是真洋鬼子。”

他看看那行字,又看看我,再看看那行字,半晌,脸上渐渐涌起笑意——他,懂了。我的脸刷地红了。我是他在中国认识的第一个人,便义不容辞地做了他的中文老师。在初夏金橙色的黄昏里,我们去了江边,当那浩渺的大江向我们迎面而来的瞬间,我教给他那首我最心爱的《卜算子》:“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同饮一江水。”情急地问他:“你懂吗?你懂吗?”

他轻轻念了几遍,忽然抬起头:“因为想念一个人,因为喝的是一样的水,所以即使长江这样的江其实也是短的。”我连声说:“对,对。”禁不住满心的欢喜,又说:“总有一天,我要带你从长江头走到长江尾。”

他说要教我韩文,我兴致勃勃地问:“我爱你,怎么说?”他咳嗽一声:“换一句吧。”“那么,”我喜欢你我认真地等他回答。他只是笑,霎时间,只觉得自己的心,也跟着狠狠地烧了起来。

我们渐渐难舍难分。夏天我带他去东湖旁深深的树林里散步,下雪的天气他骑车去很远的地方为我买冰淇淋,一起排几小时的队买票看我们都很喜欢的崔健演唱会。他经常穿简单的牛仔裤球鞋,短短的黑发,很少有人留意到他与一般的大学男孩有什么区别,甚至连他有些特别的腔调,也被人当作一种偏远地方的乡音。那段日子,我们最爱的游戏就是“猜猜他是哪里人”大家从天南猜到海北,却都没想过他不是中国人。而我,也真的早就忘了。

不知不觉地,认识他已经一年多了。那天,去他宿舍找他,正欲敲门,我忽然顿住了。门里,他正用自己的母语和人争执着什么,在他们都越来越高的声音里,我的名字正在频频出现。我转身下了楼。半小时后再上去,门开着,他靠在门口,神色恍惚地抽烟。见了我,烟一丢,把我的手一牵:“我们出去。”

正是秋天,风起风落,金色的树叶纷纷飘零,交织成网,走在校园的小径上,仿佛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我们都沉默着,唯有落叶在我们脚下发出轻轻的破碎声。

他突然问:“你有没有想过去韩国?”

我想了很久,老老实实地说:“不。我生在江汉平原,这里是我的国家,我爱长江,也爱那首最优美的情诗。我是一棵已经长大了的树,不能再随便移植。”我转头看他,“那你呢?你想过留下来吗?”

他很久没有作声,但是终于很慢很慢地说:“在这里,我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我是真的愿意留下来,但是,我是家中的独子,我有不能推卸的责任。”

然后又是沉默,秋天薄如白纸的风掠过来,我觉得冷。小路到了尽头,我说:“我们回去吧。”

如果漫漫长路竟然没有终点,又有谁会愿意开始这万里长征;如果刻骨铭心的爱情的代价是刻骨铭心的伤痛,那么,我宁愿两样都不要。我开始躲他,而他,显然也在躲我。

听到他要回国的消息时,我们已经分手一年多了。总是忙,总是有新的人新的感情在不断出现,慢慢地,我真的以为我已经忘了他。喧哗的圣诞晚会上,有人忽然一指我,说:“当年那个跟你在一起的韩国男孩,姓什么的,家里有事,退学手续都办好了,马上就要回国了吧。”我也只是“哦”了声,仿佛想不起他说的是谁。

晚会没完我就走了。夜极黑,北风刀刃一般削过来,我走得很急,几乎有些跌跌撞撞。在寝室楼的树下,站着个人,听见脚步声,转过身来——果然是他。

明明是东海的万顷惊涛向我一起扑来,我却只能安静地向他微笑。许久,他说:“我要走了。”我说:“几时?”他说:“明天”再无话。隔了好久,他忽然说:“你记不记得你说过,要带我从长江头走到长江尾?”

江边奇寒彻骨,一无人迹,唯有江水奔腾的声音,伴着我们。他紧紧握住我的手,那样紧,仿佛要将他的温度传到我身上。一直走到荒草萋萋的地方,我累得都快走不动了,他伸手轻轻揽我入怀。

我低声说:“再往前走,就到汉江与长江相接的地方了。我出生成长的地方就在汉江边,所以我家乡叫汉阳。”

良久他静静地说:“也有一条汉江流过我的家,所以我的家乡叫汉城。”

我笑:“君住汉江头。”

他亦笑,接下去:“我住汉江尾。”

“日日思君不见君……”我一下子哽住了。而他突然抱紧了我,在我耳际喃喃说了一句话,是我陌生的语言。

我问:“你说什么?”

他用力地吻我的耳垂:“你,曾经要我教你的。”

顷刻间,我泪流满面。他到底还是说了,自此山长水远,萧郎路人,在他说出口的同时,已经注定了我们终将别离,可是他还是说了。

长江在我们身侧轰鸣,他一遍遍地吻我的耳垂,一遍遍地重复着,而我只是紧紧地贴在他胸前,任江风吹我一脸的泪。

在最青春最美丽的时候我们相遇,却不能把同样青春和同样美丽的未来时光交付给对方,而我也只能在我的汉江边。因为饮了一杯汉江水,便幽幽想起那个在他的汉江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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