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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疼出来的女人,心服

女人洞房花烛那晚,她早早地收拾好了自己的鞋,等待着男人脱鞋上炕,男人脱下鞋,女人却用脚踩在男人鞋上。男人见状,笑着说,你还挺迷信呢。女人却一本正经说,俺妈说过,踩了男人的鞋,就一辈子不再受男人的气。男人也说道,俺妈也说了,女人踩了男人的鞋,那就要一辈子要跟男人吃苦受穷。

女人开始试探着管男人,先从生活小事儿开始,支使男人拿尿盆倒尿罐,男人全干了。地里的庄稼女人说种啥,男人就种啥。左邻右舍女人说跟谁走近点跟谁走远点,男人全听女人的。男人正跟人闲侃,女人一声喊,男人像被牵了鼻子的牛,乖乖就回去了。男人正跟人喝酒,女人上前只扯一下耳朵,就被拽进家。有人激男人,这女人三天不打,她就上房揭瓦。你也算个男人,怎能让女人管得没有一点男人的气概?若是我的女人,非扇她两鞋底不可。男人不急不慌地说:把你的女人叫来,我也舍得扇她两鞋底子。那人急了,你懂个好赖话不?上辈子老和尚托生的没见过女人!真不像你爹的种,怕老婆!

村里人再有大事商量,男人一出场,人们就说,这商量大事你也做不了主,还是把你家女人请来吧。男人还真把女人叫来了。

女人能管住男人觉着很得意,直到有一天女人在男人耳边说起了婆婆的不是。男人红了眼,一声吼,想知道我为啥不打你吗?就因为我老娘。我娘一辈子不容易,我爹脾性暴躁,稍有不顺心,张口就骂举手就打,我爹打断过胳膊粗的棍子,打散过椅子。我娘为了我们几个孩子,竟熬了一辈子。每次见娘挨打,我都发誓,我娶了女人决不捅他一指头。不是我怕你,是我忘不了我老娘说的话,她说女人是被男人疼的,不是被男人打的。

女人惊呆了,她没想到男人的胸怀竟这样宽广。

男人在外再同人神吹海喝,女人不喊也不再拽耳朵,有时会端碗水递给男人。有人问男人,咋调教的?男人却一本正经地说:打出来的女人嘴服,疼出来的女人心服。

半米的距离是爱情

认识他的时候我27岁,结束了两次有花无果的恋爱后,我对爱情的向往已经淡漠了很多。我们是在两个热心人反复衡量了我们的外貌、职业、学历等等条件,得出我们彼此品貌相当的结论后,才得以见面相识。

他既不丑陋也不英俊、不幽默但也不木讷,是个掉在人堆里就被淹没的最平常之人。想自己也既不是美西施又非丑无盐,况且年龄逐渐增大,也就同意深入了解、交往下去。

我们的恋爱和大多数人一样,见面、吃饭、看电影或听歌。相识3个月后,他在送我回家的路上吻了我。半年后两家的父母开始筹备我们的婚事,他也主动和我说起我如何温柔漂亮、如何合他心意的话。但我内心却很茫然,他是我多年等待的人吗?他会比我爱过的人出众吗?会比爱过我的人深情吗?

昨夜有雨,晚饭后他开车送我回家,当他以近120km/h的速度从立交桥向下行的时候,我们左前方逆行车道上有一辆车违章超越双黄线突然冲到我们的车前,而右边则是立交桥水泥护栏。

车在我惊叫声中停下,好在是有惊无险。从轮胎因紧急制动而留在马路上几条黑色划痕分析,两辆车几乎是擦肩而过,但我们的车却离右边水泥护栏还有半米的距离。

我望着同样惊魂未定的他,抱怨着说:为什么不往右边多打点轮?你看差一点就撞上对面车了。多危险啊!

他紧紧地抱着我说:你在右边啊,如果我多转一点方向盘的话,车撞到护栏上,你会有危险的啊。

我顿时明白了在生死瞬间的选择中,他把保证生命安全的半米距离留给了我。也许我们没有缘分可以青梅竹马或一见钟情,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也不会有枪林弹雨、水深火热的爱情考验,但他这瞬间的抉择让我体会到他真挚的心。

我记得驾校教练曾说副驾驶座位是最危险的,当有状况发生的时候,司机会产生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

现在我要告诉他,我会一辈子坐在他的右边,因为那半米的距离就可见证他的爱,这个副驾驶的座位将是世界上最安全的位置。

幸福是什么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常发挥,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点大学。她坐着火车离开这个生她养她的小城时,浮上心头的是她点点滴滴与他的回忆。大学生活是以二十几天艰苦的军训生活拉开序幕的。晚上临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窝里偷偷打电话跟男友互诉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几个熟悉的数字键,始终没有按下那个呼叫键。十九年来,第一次知道什么叫思念,原来,思念就一种可以让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泪的力量。

四年的大学生活不算太长,活泼可爱的她身边从来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单身。好事者问起原因时,她总淡淡一笑,说:“学业为重嘛。”她也确实在很努力地学习,只为了考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四年来她的头发不断变长,她没有再剪短。一次旧同学聚会时,大家看到她时都眼前一亮,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处的眼影而更显光彩,白里透红的皮肤,时不时抿嘴一笑,都忍不出这是昔日的小活宝。他见到她时也不禁心神一动,但当时他的手正挽着另一个女子的纤纤细腰。她看着他身边那个比自己更温柔妩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饰了心里的一丝失落,只淡淡对他一笑,说,“好久不见了。”

她二十二岁,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他那所大学的研究生。他没有继续考研,进了一间外资企业,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达到了六位数。她继续过着单调甚至枯燥的学生生活,并且坚持单身。一次放假回家,一进门母亲就把她拉过一边,语重心长,“女儿啊,读书是好事。但女人始终是要嫁人生子的,这才是归宿啊。”她点了点头,进房间整理带回来的行李。先从箱子里拿出来的是一瓶满满的幸运星,摆在书架上。书架上一排幸运星的瓶子,都是满满的,刚好六瓶。

她二十五岁,凭着重点大学的硕士学历和优秀的成绩,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万。他这时已自己开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间分公司开业的时候,他跟一个副市长的千金结婚了,双喜临门。她出席了那场盛大的婚礼,听到旁边的人说起新郎年青有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显赫,留洋归来,貌美如花,真是一对璧人。她看着他春风得意的笑脸,心里竟也荡起一种幸福的感觉,莫名的感觉,仿佛他身边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样。

她二十六岁,嫁给了公司的一个同事,两个人从相识到结婚不到半年的时间,短到她都不知道两人是否恋爱过。他们的婚礼在她的极力要求下搞得很简单,只邀请了几个至亲好友。当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么多酒,没有醉,却吐得一塌糊涂。她在洗手间看着镜子里那张在水汽蒸腾下逐渐模糊的脸,第一次有种想痛哭一场的冲动。但终于,她还是把妆补好后走出去继续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里,有她早上仓促叠好的一颗幸运星,里面写着,“今天,我嫁作他人妇了。可是我知道,我爱的是你。”

她三十六岁,过着平静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旧同学,闲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败,沉重打击后终日流连酒吧,妻离子散。她在找了好几天后终于在一间小酒吧找到他。她没有骂他,只是递给他一本存折,那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然后对他说,“我相信你可以重头再来的。”他打开存折,巨额的数字让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谓的亲朋好友在听到他说了“借钱”两个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见,她不过是一个快让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学,却如此慷慨大方?她依旧淡淡一笑,说,“朋友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当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后,一个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过来,大吼道:“上百万一声不吭就全给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击倒在地,没流泪也没说话,更没有回答她丈夫的质问。虽然她从来没有向别人承认过她爱他,但她也决不会向别人否认她爱他。

她四十岁,那年他的公司已经成为同行业里最具竞争力的几间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带着两百万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转让书到她家。她的丈夫一边乐呵呵地说,“不必这么客气嘛,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一边在股份转让书上签下名字。她没说什么,只说了句,“不如留下来吃顿饭。”他没有不答应的理由。饭菜端上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最爱吃的几样菜都有。但他抬头看到她一脸恬静地为丈夫儿子夹菜时,心里一下释然,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临走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请贴,笑笑说:“希望你们到时都可以来。”她以为是他又有分公司开业,不以为意,接过随手放在沙发上。送走他转身回厨房洗碗的时候,突然听到她丈夫大声说,“人一有钱就风流这句话果然没错啊。看你这个旧同学,这么快又娶第二个了。”她的手一颤,被一个破碗的缺口划了一下,血一下子涌了出来,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着那片泛着微红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个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纱,似乎就是这个颜色。

她五十五岁,一天突然在家里昏倒,被送去医院。一番检查后,医生脸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边说话。她毕竟是个聪明的女人。叫住医生,她很认真地问,“我还可以活几天?”三个月,电影里的桥段用得多了,没想到真应了人生如戏这句话。执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里开始为自己准备后事。一个人活了大半辈子,要交代的事多着。收到消息的亲朋好友纷纷赶来见最后一面。他是最后一个。她躺在床上,已经开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运星,立刻清醒了过来,似是回光返照。“这是给我的吗?”她指了指那颗幸运星,脸上竟露出一丝笑容。他连忙回答,“啊,是。是啊。这是我带来给你的。”真是无心插柳,这不过是他刚出机场时碰到那个为红十字筹款的小女孩送的,他当时急着来见她,接过来时都没看清是什么东西就赶着上车了,一路握着也不知觉。她接过那颗幸运星,紧握着放在胸前好一会不放。终于,她指了指旁边的桌子,那上面也放了一颗幸运星,那时她昨晚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叠好的,缓缓对他说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里,还有三十九罐幸运星。等我火化的时候,你把那些连同这两颗和我放在一起,好吗?”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已经合上眼睛,一脸安详。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遗愿把那些幸运星撒在她身上,三十九罐,不小心滚落一两颗在地也没人发现。他转身要走的时候,忽然发现地上还有两颗。拣起来,他想,算了,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七十岁。一天,他戴着老花眼镜在花园里看书时。四岁的小孙子突然拿着两张小纸条,兴冲冲跑到他面前,嚷道,“爷爷,爷爷,教我识字。”他扶了扶眼镜,看清第一张小纸条上的字,“杰,你今天穿的那身蓝色球服很好看哦。还有,6这个号码我也很喜欢,呵呵。”他皱了皱眉,问孙子,“这两张小纸条你从哪里找来的?”“这不是纸条啊,这是你放在书桌上那两颗小星星啊。我拆开它,就发现里面有字了哦!”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张小纸条,“杰,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

“有一种幸福是有一个能让你不顾一切去爱他一辈子的人。”他念着,念着,泪流满面。

爱情是一碗桂林米粉

爸爸给我带来一个我意料不到的喜讯,这喜讯让我兴奋,也让我怅惘,我陷入了左右为难的境地。

一,我身边的女孩

我的家在桂林。桂林盛产大米,大米是制作米粉的绝好原料,米粉柔韧、脆滑、爽口、香甜,风味独特。所以,桂林米粉与桂林山水一样名扬天下。这也是浪迹天涯的我每每向人炫耀的资本。

我从小就喜欢吃家乡的米粉。母亲心灵手巧,制作米粉和做各种糍粑如同把玩十八般武艺,无不精通。家乡的传统节日特别多,一年四季每个月都有,正月初八,二月社,三月清明(农历),四月惊蛰,五月初五,六月六,七月半,八月十五,九月九,十月香,十一月供茶,十二月小年。一到节日,大人小孩欢天喜地,家家户户都忙着做糍粑,且不同的节日做不同的糍粑:正月初八做油炸粑粑,二月社做糯米粑粑,三月清明做艾菜粑粑,四月惊蛰包菜苞,五月初五包粽粑,六月六做发糕……家乡的人都是真正的美食家,各种风味美食一年四季轮流吃。但不论是什么节日,家家都必定少不了米粉。米粉都是自家用新鲜的大米浸泡后,用石磨磨成浆,再一勺一勺舀入铜器,用开水蒸出来的。刚蒸出来的米粉薄薄的一大块,出锅一块就挂一块在竹竿上,晾得半干半湿,再取下来卷成筒。吃时取来用刀切成条,下汤锅里烫热即可。桂林米粉最讲究的是汤,汤是猪骨熬制的,再佐以瘦肉、炸花生、葱花、胡椒以及辣椒酱。如果拌以一两个油炸粑粑一起吃,那味道犹如锦上添花,妙不可言。

但家乡的米粉并不能改变家乡贫穷的面貌。我高中毕业后,在镇上一个穷单位呆了两年,就随着滚滚的打工潮,背井离乡,来到遥远的沿海之滨寻找我人生的梦。

我起初的目的其实很单纯,想通过打工挣到一笔费用,出版我的一本散文集。我很早就对文学非常狂热,我的名字早已在家乡小有名气,一直都想把在家乡报纸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出一本集子,只是苦于拿不出出书的费用。爸爸是知道我要出这一本集子的,但他同样无能为力。

刚到菊城时,我想找一份我感兴趣的工作,但阴差阳错,我却进了一家港资美术陶瓷厂做绘画。对于绘画,我一窍不通,但为了生存,为了实现美好的梦想,我还是收住了在他乡到处奔波的脚步,安下心来,学习另一门技艺,打好这份工。

我分在青花部。长长的工作台两旁是员工的工位,我们男员工一天到晚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并且一边抽烟一边聊天,聊完萨达姆,聊布什,再聊布莱尔,有时还会因为某一个话题意见不同而大声争论。组长阿蓉是一个刚结婚的少妇,温声温气地点名训斥:

“李玉荣,上班时间不准说话。”

“张显军,有什么话下了班再说好不好?”

“杨福喜,你再说话今天晚上就叫你一个人加班。”

被点了名的人立刻安静下来,但只过两分钟,争论又会烽烟再起。阿蓉很聪明,她想了个绝妙的方法,给全部门的员工重新调整工位,即一个男员工旁边安插一个女员工。女员工一般都很守规矩,也安分。如此一来,男员工没了聊天的伴儿,想聊也聊不起来了。

安插在我旁边的是一个叫虹的女孩,来自广西武宣。虹性格温和、娴静,也乐意帮助别人,有时候我遇到不懂的花式布局,问她,她立刻会把身子往我这边歪过来,帮我添上一两笔。如果她磨颜料,也会帮我磨上两三碟。吃饭时,她说她不喜欢吃煎蛋,也让我替她“报销”了。

每天我都会带着一本书去车间,在上班铃打响之前和午饭后匆匆看上几页。虹有一天问我:“成天见你在看书,看的是什么书?这么入迷。”

我得意地告诉她:“我朋友的散文集《背后是故乡》,写得挺感人的。”

虹露出惊讶的神情,说:“你有这么聪明的朋友么?”

“是的,我也想像他那样出一本散文集,可是我没钱,等我挣到足够的钱,我就出。”

“送我一本好吗?”

“好,一定送你一本。”

虹开始知道我打工挣钱是为了出一本散文集。虹不久又知道我很想吃一碗桂林米粉,但没有钱买。在我们上班的路旁新开了一家桂林米粉店,我每天上班经过店门口,那熟悉的香味常常诱得我涎水欲滴。我进厂不久,钱不多,得省着花,哪舍得买三元一碗的桂林米粉来吃。虹早已看到我这一副馋相了。虹还知道我每天早上从来不吃早餐,空着肚子去上班,而把每天省下的一元早餐钱用来买书看。

虹有一天递给我一张一百元的钱,说:“拿着,每天用来买一碗桂林米粉吃,别饿坏了身体。”

我没有接她的钱,说:“别给我钱,我有了钱,会拿去买书来看的。”

“你就少看一本吧。”

“有了书,我宁愿不吃早餐。”

虹听了我的话,便把递给我的钱重新收了回去。

遗失在公交车上的爱情

我带着满身疲惫走在路上,忽然下起雨来,我赶忙上了一辆开往深圳市区的公交车。车上,一对青年男女引起了我的注意:他们甜言蜜语,浪漫而又幽默,无所不谈,很像一对新婚夫妇。公交车徐徐向前开去,许多乘客向他们投去羡慕的目光……

窗外,雨下个不停……

我定睛一看,心里猛地抽搐了一下,这不是我五年前的女友吗?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再次擦亮眼睛细看,无论从长像,言谈举止都和我以前的女友一模一样。啊!这会是她吗?怎么会这么巧?难道她现在已经成为了别人的新娘……

1998年的夏天,我到桂林的一个小山村里去打工。每天,我们建桥的工地上总走过一位大概十八九岁、长发飘飘、皮肤白里透红、长得亭亭玉立的美丽姑娘。每当她一出现,工地上的小伙子都不约而同地放下手中的活儿目送着她远去。

有一天,当她又一次从我们建桥的工地上经过时,我突然来了灵感,随口改编一首歌,高声地唱了起来:村里头有位好姑娘,天天从这过,我想朝她笑一笑,她却不理我,小姑娘,小姑娘你为啥不理我,你可知道我心里有话要对你说,跟你说句话,给你唱支歌,我的心里也燃烧那青春的一团火,你也挺寂寞,我也挺寂寞,千万别让羞涩的爱情悄悄地错过……这招还真管用,她看着我,眼里闪烁着羞涩,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得出她对我有好感。

有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后,在工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下,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农忙时节,我常常到她家的稻田里去帮忙,年轻人力气大,干起活来没完没了。有时甚至约她单独见面。渐渐地,我和她之间由陌生变得熟悉起来,成为无所不谈的朋友。工作之余,乡间的小路上,丰收的稻田里,常常留下我们的身影。

她的父亲见我为人诚实、善良,而且又勤劳能干,心里早已默认了我这个未来的女婿。农忙时节,我便成了她家里的好帮手,自然也成了她家最受欢迎的常客,她父母对我的态度也从原来的默认变成了喜欢,并鼓励女儿大胆同我交往。有时没有时间到她家里去作客时,她的父亲母亲就常常挂念:“那个帅小子今天怎么没来?”那时,我沉浸在甜蜜的爱情中。

1999年下半年,我考上了省城一所职业技术院校,在即将离开桂林那个村庄的前一天晚上,我约她出来,告诉她我准备去上学了。那晚我们谈了很久很久,虽然我不是桂林人,但却可以同她讲桂林话,我们从桂林的土特产谈到桂林小吃,再谈到桂林的山水甲天下……我们挨得很近,可以闻到她那少女的芳香,我甚至可以听到她的呼吸声……我有些忘乎所以,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突然问她:“我可以吻你一下吗?”她没有回答,却微微地闭上了双眼,我把嘴唇轻轻靠近她那红润的脸,她把头轻轻一偏,我的嘴唇轻轻地落在她的耳边上……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抬起羞红的脸说:“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你要好好读书,我去深圳打工,五年后我们在一起,到时我们再也不要分离。”

第二天,我离开了桂林,离开了亲爱的心上人到远方去求学。离别时,她依依不舍地送我到车站,那双忧郁的眼睛似乎诉说着千言万语,诉说着无尽的爱恋。当火车缓缓开出的刹那,她的泪水已经泛滥,谁也不知道这一别就是五年多。

2000年初,她真的前往深圳打工,开始我们的书信来往还很多,后来是一年比一年少了起来,以至到了后来我们失去了联系,为此我伤心到了极点。记得分开的日子,我望眼欲穿,每天都渴望收到她的来信,分别的日子我常常用我的歌声倾诉思念:时隔多年,你我各奔东西,可你却永远留在我的生命里……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五年后我们会在这种场合重逢,她身边的男人又是谁呢?我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他们旁若无人地有说有笑,样子甚是甜蜜。莫非这个世界上还有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还是天意弄人?我欲走过去同她说话,但看到他们甜蜜的样子,就算开口我又能说什么呢?即便是她我又能怎么样?我心乱如麻……

公交车还没有到站,我就提前下了车,因为我知道相爱本无理,分手亦无罪。当我们都无力挽回时,放弃也是一种美丽。窗外的雨还在下,风还在刮着,耳边仿佛还响着她的声音:你回去好好学习,五年后我们在一起,永不分离……

此刻,心中不禁泛起了一股醋意,也许我不该上这辆公交车,心里又一阵阵失落和伤感。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下车的,望着远去的公交车,仿佛遗失了一生中最为宝贵的东西,望着漫天飞落的雨花,感觉眼前一片迷蒙,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

一篇感动千万人的爱情故事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她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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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末世真的来临人类将面临的是什么?灭亡?抑或蜕变重生?总有人经过铁血的洗礼一身伤痕,依然在一片废墟中,傲然站立。他们将叩开新纪元的大门。他们的名字将永远回响在黑暗的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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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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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属于剑与魔法的时代,各个人物在地牢间穿行。可谁又知道,他们身上曾背负着什么?带着他人的夙愿前进,便是骑士。本书共十二章左右,花不了多久就可以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