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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永失我爱

四季可以安排得极为黯淡如果太阳愿意

人生可以安排得极为寂寞如果爱情愿意

有人说大学生不在寂寞中恋爱,就在寂寞中变态。我不是神,无法超然世外;身为男儿,也不想成为变态,所以我选择恋爱。

爱情和友情,在同性之间是两个绝对无法等同的词汇;而在异性之间却是难以割舍的感动感激和感情。人,作为灵长类动物的代表,说起来也并不是那么高深莫测。通俗地说,有的时候简直就是弱智到了不可思议地地步。人,常常会因为感动而产生依恋,常常会因为感激而对某一异性产生好感,常常会因为这种好感有了一种想爱地冲动。男人一旦动起情来,就会成为一头蠢驴。而我,就曾经心甘情愿的作了一头蠢驴。

有人说,人的一生中要找到四个人。首先是自己,然后是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最后一个是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寻找自我或许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找共度一生的人还没到那个时候。有人说,男人一旦踏入社会需要的不再是爱情,而是女人。我虽然对这句话保持怀疑,但却害怕这种情况的出现。我要寻找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人心都是肉长的。在人的一生中,总会有一些感动,会有一些让人无法割舍难以忘怀的情感。而这些情感在一生中并不是常常能遇到的。如果你浪费了,那么就一定会得到报应,而这种报应只有你自己心里明白。我寻找爱情,却无意中错过一些爱我的人或者说曾经爱我的人,而我最痛苦的则是错过一个我爱的人。上天给我的报应就是一生的煎熬。

错过金是我大学四年最大的遗憾,当然除去混过四年青春年华的宝贵光阴。

金在我眼中是完美的。虽然我知道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人。但没办法,情人眼中出西施嘛。她年轻漂亮,活泼开朗;最让我欣慰地是来自上海地她从不对来自外省山区的我说让我费解的沪语,也从不笑话我听不懂上海话,让我感到一种由衷的亲切。她那么优秀,优秀得让我有些自惭形秽的‘仰视’她。但她给我的感动已在我心中拨下了爱的种子,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土壤和气候’,而被我苦苦压抑着。

我没有抓住这份感情是我最大的错误。我们慢慢交往,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跟她最快乐的是一起在街边吃烤红薯(善良的她总说她最喜欢吃烤红薯,而不是巧克力什么的);最浪漫的事情是千禧年元旦一起熬通宵在海边等待日出。她跑800米,我陪她跑完全程;我跑1000米,她在场边为我加油;她参加朗诵比赛,我为她指导;我参加篮球比赛,她在场下为我鼓劲。最怀念的是在毛毛细雨中,不撑伞一起漫步。这些一起度过的点点滴滴,这些打上了她烙印的同甘共苦,在我记忆的最深处无法忘记。

快乐总是短暂,留下的是无尽的悲伤。你不能指望一个女孩子会为你一生守候,更何况她对我没有任何承诺。那三个字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大得多。就在我仍然在迟疑是否对她诉说的时候,这份感情渐渐离我远去了。毕业临近,各有各的事情要忙。她不再住在学校,我慢慢失去了她的消息。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寒假,在离开上海的前一个夜里,我决定对她说那三个字,可是我用尽所有的办法都无法找到的她。给她发了封mail,把我想说的话都说了。发完已经是凌晨三点,我毫无睡意。来到她们宿舍楼下,望着黑洞洞的窗户,我心里默默的说:金,我爱你。

过完年回到上海,我收到了她的回复。她说:“人生在不同的阶段会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至于你我,还是朋友,但对我来说,最知心的人是我的BF。希望你能明白。”

我怎么会不明白你的心意。除了对你的爱,我一无长物。然而,我可以将每粒种子都掘起,将每条河流都切断,让心里的荒芜延伸到无限远。金,是的,我爱你。正因为我爱你,所以当你选择离去时,我不会要你留下。你时幸福的,我是快乐的。

可能有一天,我能将你忘记。然而,这不是随便传说的故事,也不是明天才要上演的戏剧,我无法找出原稿然后将你一笔抹去。

婚姻的第一堂课

这个离婚男人告诉我: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因为好丈夫才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30岁一过,我开始频繁相亲。可不是对方嫌我年龄大,就是毫无结婚的诚意。我忽然有种“江河日下”的悲壮。女友晓曼趁机举荐了个离婚男人。

相亲在晓曼家。他叫冯炜,大我8岁。一见面,就送我一个化妆包,精致、小巧、不张扬,很有品位。冯炜有种天然的亲和力,他不说话先笑,说话时,会流露些许孩子气,比如抿嘴唇、歪头。随着他表情的律动,我也放松了紧板的腰肢,到后来,居然学着晓曼的样儿,甩掉拖鞋,盘腿坐在沙发中。

我们仨开怀畅聊,很快便熟悉了。聊到傍晚,冯炜开了句玩笑,我和晓曼居然兴奋得拿软垫“砸”他,他抱头躲避,宽厚而调皮。欢笑一浪盖过一浪时,我傻傻地琢磨,这是在相亲吗?怎么跟好友聚会似的。

吃完晚饭,我和冯炜起身告辞。晓曼提醒他:“把楠楠送回家啊。”冯炜望了我一眼,一语双关:“我会给她安全感的。”

因为喝了些红酒,夜风习习中,我有些兴奋,对冯炜直言:“你跟生人有种‘自来熟’,性格真好。”冯炜解释,他原来可不是这样子,孤傲、唯我独尊,不仅在单位人际关系紧张,跟前妻也整天较劲儿。

他一提前妻,我倒想起今天是来和他相亲的,人顿时拘谨起来。冯炜倒很自然地谈起第一次婚姻,我问:“谁的过错?”冯炜大方地说:“我那时是个愣头青,不懂疼人,对朋友比对老婆亲。”他告诉我,不管男女谁提离婚,家没经营成功,一定是男人的错!

我听了真的好感动。朋友中也有离婚的男人,他们总是声讨前妻的过错。有个男人自己寻花问柳,妻子一怒之下如法炮制,也出轨了。离婚时,男人居然痛斥妻子不忠,要求分得全部财产。拿那人跟冯炜比,真有天壤之别啊。

相恋后,我与冯炜偶尔一起吃饭,大部分时间“电话聊天”。

那天,我的电脑频繁死机,晓曼说可能染病毒了,叫我喊冯炜过来杀毒。他是学机械的,和电脑风马牛不相及,“小姐,你想搓和我俩,也别拿我的电脑开涮啊。”晓曼嘻笑着:“冯炜浑身挂满奇迹,你等着瞧好吧。”

冯炜第一次来我家,除了背一书包软盘外,还带来一款“视保屏”。“不贵,50元。”他诚恳地说,“你用电脑时间长,需要保护眼睛。”得体的礼物、得体的关爱,他做的一切,都让我感觉舒服。

经过杀毒,电脑还是死机,冯炜只得开机查看,是显卡的电扇罢工了。他三下五除二解决了问题,又命令我:“去,找块半湿的抹布来。”抹布找来,冯炜擦拭起机器来。我干脆拉把椅子坐下观看,冯炜很细致,探到机器的每个角落,他慢条斯理地说:“这机器啊,也像女人的脸,要爱惜和保护。”他的手指修长,灵巧而细白。一块抹布就那样被他揉来展去的,尘土被揩净的同时,我的心也被弄亮堂了。

看得出,这是一个细致入微的男人。我忽然很感动,甚至想伸手揽住他的腰……

后来,我们对坐聊天。2小时中,冯炜的手就一直攥着那块抹布。我没提醒他放下,就那么坏坏地偷偷欣赏着一个男人的居家姿态。那感觉很温馨,无法释怀。

晚上,为了答谢冯炜,我请他出去吃饭。他调侃我:“你大款啊?!还是买菜在家做吧。”我慌了,我做家务很笨的,不想暴露。冯炜很机灵,说:“平时我自己做饭没人分享,今天我来主厨,在你面前卖弄一下。”

冯炜做菜色香味俱全。刚上第一道菜,我便像猫儿偷腥儿似的,拈了一块放嘴里,好香!正陶醉时,冯炜倏地从厨房冲进饭厅:“喂,大小姐,有福共享好吗?”看着这个大男人,穿着围裙举着炒勺,亦嗔亦宠的表情,我心底漫上一股热流,感觉自己孤寂、冷傲的心,正被“家”的温情融化……

那天,我们喝了少许红酒,聊了很多。怪怪的,跟冯炜在一起,我就是不肯设防,把自己感情上的陈芝麻烂谷子,全抖落出来。他静静地听,时不时微笑。当时,屋内幽光迷离,我心里盘算开了:嗯,他是个好的技师,也是个好的厨师,更是个好的听众。该是为我量身订做的吧。我决定接受冯炜。

和冯炜正式确立恋爱关系后,我进一步发现了他的可爱。比如我对做菜一窍不通,明明把菜炒糊了,他却调侃说:“好吃好吃,只要是我老婆炒的菜,苦瓜也能吃出鱼香肉丝的味儿。”我被他的善解人意感动得一塌糊涂,加紧修炼,不久,厨艺大有长进。另外,他很有主见,却能婉转地说服我跟从他。比如装修房子,我俩在风格上不统一,他就说:“哇,你的设计真高明,也许我的设计更有个性。”结果,房子装修完,就是按他的设计来的。

恋爱谈了半年,一帆风顺。我和冯炜就像两只凸凹有致的球,虽是独立个体,却能咬合着一起转动。我曾经问他:“你这样的新好男人,怎会对我如此满意?”冯炜说我纯情、爽直,新好女人的品行基本具备,至于不愿做家务或使点小性的毛病嘛,他会用丈夫的温柔来摆平,“好丈夫可以塑造出完美妻子!”

就是因了这句话,我决定嫁给冯炜。从小,我就依赖父亲似的男人,既能驾驭我又宠爱我。冯炜的存在,让我的生活有了新鲜的色块。

听说我要嫁给他,冯炜很得意,这让我颇为警惕,故意将他一军:“在嫁给你之前,我想见见你的前妻。”

冯炜皱皱眉,但还是大度地为我引见他的前妻王倩。我惊讶地发现,从皮肤到举止,王倩跟我如出一辙。没想到,冯炜爱来爱去,爱的还是同一类型。王倩已经再婚,过得很幸福。她对我实话实说:“他过去脾气粗暴,动辄发火。”我轻语,他现在可温柔了,总是检讨自己;“过去他是‘甩手掌柜’,认为女人做家务天经地义。”我说,他现在可勤快了,并调教有方,让我也爱上了枯燥的家务劳动。“过去我来例假还要给他洗袜子,擦地板。”我说,现在他知冷知热,说再不能让我成为第二个王倩跑掉了,他说孤家寡人的滋味真难受,绝不再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我俩都感叹,婚姻是所好学校,现在的冯炜,已是个优秀毕业生了,可以在婚姻的战场上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了。说着说着,王倩的眼圈就红了,我俩共同为一个男人唏嘘感叹……

回来后,冯炜紧张地问我,王倩说了他什么坏话,我认真地说:“如果当年的你,是现在这个样子,她是会死心塌地跟你过一辈子的。”

从此,我和冯炜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久还会添个小宝宝。他宠我毫无条件,我嗔怪他:“你这样会助长我的依赖性呀。”他固执地说,他在“婚校”学到的第一课就是:男人要宠爱女人。女人只有受宠了,才会加倍回报男人,为他生儿育女、伺候公婆、辅佐男人的事业……哇,原来他宠我,是有目的的。

十一年前我认识你

老公:

点起一根烟,坐在电脑前,不知道该和你说些什么。

十一年前我认识你,那时候我还是个只懂得浪漫的小女孩。认识你在师范大学的歌厅里,你不是最惹眼最帅气的男孩,我也不是最出色最漂亮的女子。记得那天你喝了很多酒,走到我跟前说请我唱歌,我本能的拒绝了你,然后你强拉着我的手走到外面,把我推到墙角,对我说了我今生今世都忘记不掉的那句话“我有预感,你是我媳妇儿,你会是的。我从现在开始追求你。给我机会。”那时候我笑了,笑你的卤莽,我姓什么叫什么你都还不知道呢,也怕了,怕你再有什么过分的举动,我无力反还。后来你放开了我。我只当你是喝多了说的酒话,回去和同学说“遇到个酒鬼,我们回去吧,晚了。”

再去唱歌,再遇到你。你说“等了你好多天了在这里,感觉你会来。我直觉很灵的。”我看了你一眼说“大哥,不好意思,我不认识你,别这么无聊。”你走到演歌台,拿起麦克对大家说“我唱一首《我只在乎你》送给我心仪的女孩。尽管现在她还不认识我,但是我相信我能打动她。”好多人鼓掌,你唱。我听。

那年我十七,上课的时候书桌上总是放着你早上悄悄送来的一支玫瑰,我扔掉。你送了207天,我扔了207支。放学的时候你总是开着你的白色桑塔娜无声的跟在我坐的公车后面,不管后面的汽车怎样鸣笛你都缓缓的跟着。第208天,我没扔掉你的花。坐上了你的车。

又去唱歌,这次是和你一起,我感动于你的执着,一个大我五岁的男子的执着。你拉着我的手,再次对我唱起熟悉的《我只在乎你》。那年我二十,穿上了嫁衣,走进了你给我的家。我觉得我是最幸福的女子。本来么,女人,有个温暖的家,有个疼爱自己的男人,不就是幸福的了么。

是的,我是幸福的,阑尾炎手术的时候你听人说肚子上开口伤元气,开着车跑到60公里以外的农村偷人家养的鸡回来给我炖汤补身体。怀孕的时候你再忙每天深夜回来也要走到我床前悄悄的看看熟睡的我。生孩子的时候你对大夫说“咱不生了,看把我媳妇儿折磨的。不生了,不生了!”坐月子的时候你再累也要给我讲讲外面的事情,怕我呆在家里闷。每次我发烧生病的时候你会放下所有的事情照顾我,我怕苦,不吃药,你把药片弄碎在里面放白糖,你整夜整夜的不睡觉,拿着体温计左一次右一次的放在我的腋下。我怕打雷,每次下雨的时候你都紧紧的抱着我的头。我感谢苍天,给了我一个如此疼我爱我照顾我的男人,我感谢你,感谢你的细心,感谢你的体贴,感谢你的温柔。

日子在你的体贴你的温柔中溶化。我从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个风韵成熟的女人。你的白色桑塔娜变成奥迪A6, A6又变成BMW。我们的房子从70平变成100平从100平变成考究的复式住宅。

记不清你从什么时候开始晚归了,记不清有多少个打雷的夜晚是我自己搂着棉被睡的了,记不清多少次我感冒发烧想喝水却没人拿给我,更记不清你电话里有多少个言语暧昧的信息了。我开始怀疑,怀疑我当初的选择是不是对的,怀疑我现在的感觉是不是真实的。

你开始动手打我了,只因为你的晚归,我电话里问了一句“你跟什么人在一起,在哪里?”你说我多事,开车回来,对着我的额头挥手一拳,打的我眼冒金花。我哭了。伤心,我说,离婚吧。你跪在地上乞求我的原谅,说保证没有下回。我看着你期待的眼神,想着你种种的好,转身做了你最爱吃的荷包蛋。一切归于平静。

你仍旧晚归,电话里仍然有未来得及删除的信息,衬衫上仍然常常能找到不是我的带着颜色的长发。我漠然了,我开始上网,聊天,玩着游戏,把我所有的心思,我的泪我的笑倾注在某个网站的论坛上。

你又打我了,这次是我的错。因为我网恋了。可是你知道么?你有多久没回过家了,你有多久没问过我,问过孩子了,你有多久没上过我的床了?十一个月,整整十一个月把我自己扔在家里,不闻不问。偶尔回来只是为了拿一些你需要的文件,扔下一点钱转身就走。你管过我问过我么?我每天除了对着冰冷的电脑,手指不停的在键盘上敲击着我的寂寞,我还能怎么样?我在虚拟的世界里找到了虚拟的爱。我居然连那个男人的样子都不知道。从医院出来,我仍然做了你最爱吃的荷包蛋。

依旧上网,依旧深夜坐在电脑前愣愣的出神。我在等我晚归的男人。

抬手摸摸额头上的又一个突起的包,照照镜子看看我自己。仍然红肿的脸,眼睛上面的一片青紫,是你昨天的杰作。我自己居然不知道为什么。好象已经成了习惯,你每每不开心的时候我脸上总要留一些痕迹。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累,也很傻,这些年我放弃了很多机会,只为了当初深爱我的你。我每天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等,等你回家,等你野够了回来能靠在我身上说声“媳妇儿,我累了,我想回家。”可是我不知道我还要等多久。十一年前那个少不更事的小女孩儿已经是你我一个遥远的梦了。如今有更多风情万种的女子令你流连在她们怀里。

今天是我们结婚七年纪念日,我买了我曾经扔掉过207支的红红的玫瑰放在桌子上,旁边还放了你爱吃的荷包蛋。也许等你回来的时候花已经枯萎,蛋已经变质了。

我看不到了。看不到你的表情,现在也想象不出来。钥匙和存折还有我签过字的离婚协议放在床头柜第一个抽屉里。我带走的是你曾经的爱,我曾经的眷恋。

老公,我累了。真的很累。希望下一个女子会做出永远不会变质的荷包蛋。

一辈子的孤单

被老头子骂的时候只剩下微笑,弄的一向苛刻的老头子也没了脾气,随便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就挥了挥手,放我回来了。

央央你怎么了?一下子变的那么安安静静的,很不习惯啊!

我淡淡的笑着,然后摇了摇头,转身丢下木木,一个人走开了。

窗外,有花开的声音。

顶楼的风很大。不过阳光很好,可以躺在地上晒太阳。

心里面没有疼痛,没有伤悲,却有很多很多清澈的凛冽的温暖。

没有人会猜到我在这儿。这真让人开心。

记日记的时候觉得有很多话要说,等写完了才发现写了足足8页纸!准备睡觉的时候西西打来电话,铃声响啊响啊,吵得整栋楼都快醒了。

我从冰箱里拿出大罐的果汁,然后甩掉鞋子,钻进被窝里,掏出手机来快乐的打游戏。那铃声终于发觉这是一项毫无意义的工作,放弃了吵闹,最终归于平静。一切,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除了我的果汁。它只剩下了一半,被我丢进了垃圾筒。我想它大概是我很久以前买回来的那罐。时间太久远,忘记扔掉,变得味道奇特。

春天逐渐炎热,有时会下雨。

早晨去散步,回来的时候,手心里,藏着一只小鸡。嫩黄色尖嘴,嫩黄色绒毛,半闭着眼睛恐惧的叫。

这是病鸡,养不活的。母亲说。

我微笑,把它放进铺满羊绒的小纸盒子里面,喂它牛奶。它于是很快安定下来,并逐渐兴奋,高昂着头嘹亮的叫。

我叫它小乖。它却并不是个乖巧的小东西,有着过于旺盛的生命力,所以总是高亢的吵闹。夜里,它的声音透过客厅长长的走廊,清晰的传到我的耳朵里。于是,苦恼了我很久的失眠又多了一个棘手的理由。

闲下来的时候,喜欢在家里看卡通片。

常看的是迪士尼的《风中奇缘》。美丽的印地安女孩儿注定没有结果的爱情,风里夹杂的永无止境的思念,让人心疼。

卡通片并不是小孩子的专属。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孤单。就像一个对世界完全绝望了的孩子。

就像小乖。在我离开家的那一个钟头里,因为莫名的原因,僵直了身体。

它还太小,吃东西没有节制,撑死了。母亲的声音遥远的飘了过来。没有温度。如同小乖的身体。

纸盒里,泡软的小米还没有吃完。

牛奶也剩下很多。

决定去找一找BJORK的CD。

这个猫样的冰岛的女歌手拥有破碎的如丝缎般令人伤感的声音。清澈的,辽远的,让人沉沦。

但是。她同样是倔强而任性的孩子,怀着不肯轻易妥协的理想。所幸,她的灵性和野性都足以维系她不羁的成长。尽管伤痕累累。

同样喜欢的还有恩雅的新纪元音乐。温暖的,可以忘却疼痛。这才是真正的发自灵魂深处的声音,没有任何的喧嚣,只是倾诉。淡淡的倾诉。

凌晨的时候从梦中惊醒。摸黑起来给自己倒了杯水,然后一口气喝下去,身上的冷汗渐渐褪去。有一点凉。窗外,夜色依然沉静。黑暗隐匿了太多未知的惶恐和不安,所以,容易产生依赖。

了无睡意。索性去冲凉。一直坚持用冷水,因为想理智的思考。房间空荡荡的,突兀的是流水的声音。安静。太安静了,反而让人觉得寒冷,反而迫切的需要一点点喧嚣,哪怕是重重的鼾声也好。至少能够产生一种错觉: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没有孤单。

慢慢的把头缩进水里,张开眼睛,真是美丽。整个世界都是那么的不真实,仿佛伸手一碰就会消失。沉到水底,坐下,放弃呼吸。因为严重的金属过敏,左手腕上出现星罗棋布的红疹子。那些小东西就像一个个破碎的愿望,鲜红得可爱。

氧气耗尽,变得清醒。开冰箱,倒果汁,放CD。然后闭了眼,什么也不去想。

瞬间空白。

突然,莫名的,决心过简单的生活。忘记曾经,舍弃坚持。学会微笑,只剩下微笑。不再倔强任性,不再想一辈子只要自己照顾自己。变得乖巧温顺,安心的,对着窗台上怒放的天堂鸟喝牛奶,然后,消失在所爱的男人的回忆里,驻守在爱自己的人身边,把心里面残存的温情统统耗尽,干涸。最后,悄悄的老去。

一辈子,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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