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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狮子或跳蚤(1)

一、1986年的植物小说

那段日子,我得了那种莫明的所谓青春期孤独症。即使在热闹的人群中,我的心也不在身上,像是在远方梦游。那段日子,我喜欢阅读。我在大学图书馆阴暗而曲折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叫《百年孤独》的书。我不知道这本书的来历,也不知道这是一本小说。我对这本书感兴趣仅仅是因为一个孤独的人对“孤独”这个词的敏感,况且这“孤独”还长达百年!我当时热衷于阅读《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或《悲剧的诞生》那样的哲学类书籍。我断定这大概也是一本关于孤独的哲学或心理学着作。

回到宿舍,我开始阅读。这是一次令我震惊的阅读旅程。我得说,这本书超乎我当年的阅读经验。《百年孤独》的世界匪夷所思,很不“真实”,并且文本繁复,句式复杂,但奇怪的是我读起来没有任何障碍,所有的细节都心领神会。我任凭这位活力充沛、滔滔不绝、时而绚丽时而阴沉的天才裹挟我,我缴械投降,听天由命地跟着他,我不知道他会把我带到何方。我用了两天时间读完了这部书。读完小说,我的目光投向窗外,感到世界似乎变得丰富而深邃。

我用了“植物”这个词语来概括我读《百年孤独》时最直接的感受。《百年孤独》充满着热带植物般的生气和喧闹,它呈现在你眼前的景观,无论是人群的还是自然的,无不壮丽而妖娆。这个植物一样的世界具有一股神奇的魔力,它拥有巨大的繁殖能力和惊人的激情。我的感觉是这个世界在激剧地膨胀,即使作者停止了叙述,这个世界依然在书本里扩展,像不断膨胀的宇宙。就像我们面对天宇,面对这个和谐的世界发出“是谁安排了这一切”的疑问那样,面对《百年孤独》这个神奇的世界我们会忍不住问:难道这一切是由一个人创造的吗?我总感到有什么东西带动着作者完成了他的叙事。米兰·昆德拉把这种小说称为“三五线以下的小说”,一种新的伟大的小说文化,其特点是非凡的现实性与跨越所有真实性规则的无羁想象相联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小说。

马尔克斯的植物世界是古老的,它生长在时间的源头。“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河心那些光滑、洁白的巨石,宛若史前动物留下的巨大的蛋”。人类出现在这个原初世界,人类原初时代总是和神话相伴,于是这个世界里出现了匪夷所思的事情:近亲结婚生下一个猪尾巴孩子;用巨大的冰块砌成屋子用来消暑;臭屁能使花朵蔫掉;装尸体的火车有三个车头牵引;在寂静的风暴中,天上飘下来小黄花,下了一整夜,盖住了屋顶堵住了门口,等等。一个时期马尔克斯像藤蔓一样纠缠不清的想象力激活了中国同行,或许还因为马尔克斯所叙述的世界同我们这古老的土地有种地气相连的关系,总之,中国的小说家也喜欢把故事放在天老地荒的世界中,仿佛远离“人间”就算是纯而又纯的纯文学。但马尔克斯这位师傅比中国同行高明的地方是他让小说起于时间的源头是为了让时间成为小说中的一个重要的角色。这里小说的时间虽然只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近百年的经历,但感觉上无比漫长,就好像整个人类历史包含其中了。于是《百年孤独》变成了一部“有关人类保存或毁坏自己的渊源和命运以及梦想和愿望的历史”。

小说中布恩地亚家族是一棵巨大的树。地下盘根错节的根须代表着这个家族黑暗的部分:近亲繁殖、通奸、乱伦。这个家族最终毁灭于根部的腐烂。在小说的最后,布恩地亚家族第六代因姑侄乱伦生下一个带猪尾巴的婴儿,“这时,全世界的蚂蚁一起出动,正沿着花园的石子小路费力地把它拖到蚁穴中去”,整个布恩地亚家族就此覆灭。这棵树的地上部分,它的枝干和叶子,代表着这个家族向外拓展的部分,代表着与外界的广泛联系。但在外界喧哗的人群的背影中,这部分却比地下的部分更加孤独。那个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三十二次失败的奥雷良诺上校最后成了个沉默寡言,整天关在屋子里制作金鱼钥匙的人,成了一棵真正的树。而他同十七个女人所生的十七个儿子,一夜之间全部惨遭杀害似乎说明腐烂的根部已生长不出繁茂的叶子。最后这个家族被一阵风吹走了。

我认为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玩家。他写作有炫技的成分。他的想象力是自由的,不受意义左右。在很多作家那里,意义的原型是先在的,他们要做的只是从生活中找一些材料,使小说按既定的路线滑行就可以了。像马尔克斯这样,漠视意义或溢出意义沉溺于自己的想象的作家肯定会得到很多冒险的乐趣。马尔克斯的玩法有时候真让我眼界大开,他在谈到《家长的没落》时,道出了他的一个写作秘密:他用大象的习性描述总统。阅读马尔克斯的作品,我们总是被他纵容,我们尽可以玩儿一把,尽可以兴高采烈,尽可以踏着虚构的梯子飞升云端。我喜欢马尔克斯的天花乱坠,甚至他挖苦评论家我也喜欢。

我们在谈论小说时常常会不自觉地谈谈小说中所蕴藏着的作者的伟大心灵。但我想在马尔克斯这里,这一点不适用。马尔克斯似乎更像是一棵“植物”,其生长的想象力同“伟大的心灵”似乎没有什么关系。我想小说家有很多种,像托尔斯泰那样的作家可以成为伟人,马尔克斯也照样可以成为伟大的作家。现在有的评论家要求小说家成为俄罗斯式的“知识分子”,我以为小说家可以成为“知识分子”,也允许人家不做“知识分子”,关键是看他能不能写出有创造性的作品。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是一本激发我文学热情的书,就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大量地阅读小说。从这本书出发,我接触了一批现代主义作品。我进入了一个新的小说领域。当然,这并不是说这本书对我的写作道路起决定作用,没有这么有戏剧性。实际情形要复杂得多,我走上写作道路主要原因大概同成长时期对自己一生及身份的想象有关。当然这本书无疑给了我一个全新的世界。

从这个意义上我要感谢《百年孤独》这本书。但受马尔克斯影响是件危险的事情,现在马尔克斯这个名词已有某种令人厌烦的霸道气息,魔幻这个词几乎已成了马尔克斯的专利产品。其实真正的影响来自生活。这么说有点儿矫情,但绝对是事实。蒙田说:“任何人只要回想自己上一次怒火发作的情况……就能比亚里士多德对这种感情的丑恶之处看得更清楚。不论是皇帝还是平民,影响其一生的种种遭遇,总不外乎在人身上所能发生之事。”

二、内心的狮子

海明威那张白胡子白头发的照片有种过目难忘的效果。照片中的海明威像一个伟大的明星。在海明威的小说中,“狮子”是个重要的词语,令人奇怪的是,海明威的这张相片还真有点像一头狮子。那部像光线一样往四周扩散的胡子,有着狮子般的威严。从这张相片看,海明威的眼光是极为挑剔的,是那种一贯的对世界的挑衅姿态。这也许就是海明威和现实紧张关系的瞬间凝固。他一定有一种不甘于被世界驯服的坏脾气。

1961年,看起来他的坏脾气发挥到了极致。这种坏脾气同他晚年所患的多种疾病和写作热情的消失有关。他在遗嘱中写道:“我所有的希望已破灭,我那意味着一切的天赋如今已抛弃了我,我辉煌的历程已尽,为维护完美的自我,我必须消灭自己。”7月2日,他用猎枪对准了自己,自杀了。

说起来不会有人相信,我是在2000年才读海明威的,这时海明威已是“上个世纪”的作家了。我不知道其中的原因,也许是因为他的名头太大,也许他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新东西了,总之,我就是上书店也从不去翻一下他的书。如果不写这篇文章我可能就永远不会去读他的小说了。读海明威是从他晚期的小说《老人与海》开始,慢慢向他早期作品读。我得说,我喜欢他早期的作品,特别是他早期的短篇。我庆幸自己没有错过海明威。

读他的《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给了我绵长的幸福的感受,这是我们接触真正的艺术应有的感受,可奇怪的是我有一段时期没有这种感觉了。我不知道是出于我的麻木还是称得上艺术的东西已十分稀少了。这个短篇有着令人喘不过气来的紧张感,恐惧和不安从头至尾纠缠在叙述里,一直到女人向她的丈夫开出那一枪,小说平静表象下不安的潜流依旧在涌动。海明威的短篇小说结实饱满同时也是精致的。从这个小说可以看出,虽然海明威放弃了古典小说“内部装修过多”的特点,创造了一种全新的风格,但海明威基本上还是遵循古典小说的传统的,并没有走得太远。同后来更新潮的现代主义作品中绝望的号叫相比,海明威式的孤独竟有种古典的暖意。

我注意到海明威讲述“猎经”时的态度。这时海明威讲述的口吻完全是炫耀式的。这个时候,海明威是热情的,入世的,充满了世俗的愉悦,也有点儿虚荣。讲这些事物的时候,海明威肯定觉得自己十分了不起,是个“英雄”。在此,我们看到一个个人主义的海明威,一个喜欢表现的海明威。所以不难理解海明威一生有那么多传奇故事,成为一个世界级明星(简直比好莱坞明星还要耀眼),他实际上喜欢在世人的眼中作秀。

他成功地塑造了其“公众形象”:“傲慢、冷漠、玩世不恭、不近人情、打猎、捕鱼、追逐女人、和斗牛士厮混、在公共场所打架等等”。海明威闹出的这些花边新闻让他想要的那个“硬汉”形象充满了迷人的色彩。海明威肯定迷恋于自己塑造的这个公众形象,正因为这种迷恋,他的自杀似乎也是可以理解的,他的最后的自杀更像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行为艺术,大概是想让这个“硬汉”形象更完美。但据接近他的朋友说,在这生猛的“硬汉”形象的背后,海明威自有其“难言之隐”。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的虚荣肯定和这个人入世的热情有关。我想海明威就是这样的人:他知道他得了诺贝尔奖,他也不会忘记以不屑的口吻挖苦一下这个奖的过失,但他的内心一定是无比的骄傲与兴奋。

海明威的狮子隐喻着一个男人成长的故事,或者说一个男人的仪式。这是海明威一贯的关于“意志力”的主题。海明威式的硬汉的成长是踏着血迹前进的。《弗朗西斯·麦康伯短促的幸福生活》是一部比表面故事复杂得多的小说,我觉得其中的一个主题是同男人成长有关,小说讲述的是男人如何克服内心的恐惧走向成熟的过程。男人成长的标志是施暴或杀戮。见过了流血,“别的东西长出来,代替了它。这是一个男人的主要东西。有了这东西,他变成了一个男人”。因此,在海明威的世界里其实是不存在怜悯的。海明威有强人意识,他让我们看见的是一个人意志力成长所承受的挣扎和付出的代价。

海明威创造了一种个性鲜明的风格,但后来他被自己的这种风格束缚住了。前不久看了余华的一则访谈,余华说单纯的东西是最有力量的,他现在追求的是那种单纯的境界。对此我的看法是:小说可以写得像《许三观卖血记》那样精致单纯,但也可以写得像萨拉马戈那样繁复,小说家尽可以去冒险,为什么要把自己限制死呢?海明威搞了一辈子简洁,我就感到很单调。说起海明威的单调,当年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斯坦贝克不光对他的风格不满,还批评他的主题。斯坦贝克说:“海明威只有一个主题——只有一个人。一个人抗击叫做命运的世界力量,凭勇气对付它们。”对小说来说,过分风格化也不是件好事情。

三、相信的力量

一开头,辛格的《傻瓜吉姆佩尔》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众声喧哗的谎言世界。在吉姆佩尔所处的现实中,我们听到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吉姆佩尔,月亮掉落到图尔平了;吉姆佩尔,拉比(教士)怀孕七个月生了一头小牛;吉姆佩尔,母牛飞上了屋生了个铜蛋。”这里,谎言插上了想象的翅膀,像神话那样古老并且简洁有力。对于这个世界的正常人来说,我们早已拥有一种特别的功能,我们总能分辨出众多声音中哪怕是极为细微的真实或不真实,但吉姆佩尔像机器人一样相信每一个人的话。于是我们把这个人叫做傻瓜。我们自然而然产生了谎言得逞后的大笑大叫,跺脚,跳舞,唱圣歌。谎言包围的现实总能发出这种快乐的声音。

这是一篇关于欺骗和相信的小说。辛格让吉姆佩尔在他设置好的这个现实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生。吉姆佩尔注定会在一生中身不由己地接受一次一次的欺骗。他和一个又是寡妇,又离过婚,还有一个私生子的拐脚女人结了婚,可他们说这个叫艾尔卡的女子是个处女,她带着的孩子是她的弟弟。接着艾尔卡替他生了六个孩子,但这些孩子都不是他的,是谁的连艾尔卡自己都搞不清,反正是很多人的。吉姆佩尔热爱孩子们,并且相信妻子的忠诚,觉得自己是“一个堂堂男子汉,一个好妻子的丈夫,前途无量的孩子们的父亲”。二十年后,艾尔卡得了绝症。她临死前发出了一个真实的,也是尖锐的声音,她告诉他:我希望心中无挂碍地去见上帝,我必须告诉你,这些孩子都不是你的。这声音击溃了吉姆佩尔。吉姆佩尔把家产分给孩子们,独自一人浪迹天涯去了。

辛格说,吉姆佩尔是个傻瓜,但他不是个小人物,他不满足于几个卢布。确实,在吉姆佩尔身上我们看到了相信的力量。辛格向我们展示的是一个人相信一切时的强大。这力量来自他的善良他的爱,来自他灵魂的纯洁。面对一个太聪明的世界,有时候需要用一种笨办法。在这个意义上,这篇小说也是一则寓言,面对由谎言构成的现实的巨大风车,吉姆佩尔实际上是一位堂吉诃德式的英雄,他用相信的力量抵抗着,不为所动。这就是吉姆佩尔的所作所为让我们如此悲欣交集的原因。同时,辛格还向我们证明,一个短篇同样可以成为一部不朽巨着。

现在,吉姆佩尔离开了那个“现实”,他流浪去了。这实际上是一次通向彼岸的旅程,这时候,你会发现那些曾经在耳边喋喋不休的谎言消失了,世界变得越来越安静。“的确无所谓谎言,实际没有的事,梦里会有;这个人没遇到的事,另一个人会遇到;明年没有的事,百年后会有。”他进入了一个完全想象的世界,他看到艾尔卡在另一个世界等着他。她哀求:让我跟你在一起吧。死神在向吉姆佩尔招手了。“我会高高兴兴地去,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赞美上帝:在那里,即使是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就这样,一篇让人绝望的小说变成了一首温暖人心的颂诗。

四、虚构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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