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还把人心想的如此美好嘛。”叶梦蕾放下手中的咖啡杯,微微一笑。
“毕竟谁都不想招惹那帮异域的生物不是?”王明洋挠了挠头说道,自己说这话完全是猜测,没有任何充实的证据。
“你想错了哦,”叶梦蕾反驳他,“人类之中也是有些人是与异域生物为伍的,虽然那些异域生物从来都看不起人类,认为我们就是卑贱的物种。”
“有人会想要和异域生物为伍?这岂不是自我毁灭吗?”王明洋听了她的话之后吃了一惊。
“总有些人脑子不知道想什么的,”叶梦蕾摊了摊手表示无奈,“十三世纪末期,异界之门成功打开,龙这种伟大的生物从那里走了出来,人类神话中的故事突然成为了现实,这让信仰当时信奉力量的人们显得惶恐不安。有些人就选择了臣服在他的脚下,在他的面前颤抖,人们称之为使徒。”
“一帮狂热分子吗?”
“也可以这么说啦,”叶梦蕾继续将话题拉回,“本来异域的生物都应该通过门进来的,但异域之门开启需要耗费巨大的能量,以那个奇人的能力也仅仅让门开了一小会罢了,所以真正从圈外进来的,也仅仅是一条巨龙。”
“仅仅是一条巨龙,就搞的全大陆的人类一致对抗?”王明洋聚精会神的听着,不假思索地问道。
“如果仅仅是一条龙,也就没有那么多事情了,”叶梦蕾头微微前倾,眼睛一眯,活脱脱的像一个老城中给晚辈讲故事的老大爷,一边说还一边用表情配合,“龙可怕的方面并不只有他的力量,而且还有他的凝聚力,总有些人脑抽,我们称为使徒的那些人信奉着巨龙,自愿帮助巨龙,他们甚至出动了众多人力,寻找到了公元零年就丢失了的、已经消失千年的圣剑,圣剑被插在了异域之门关闭时所要划过的地上,用以卡住它。”
王明洋想象着那扇门是和生活中常见的普通的转轴式门一样,估计也只有这种门能被卡住,那门要是设计的时候设计的是寇岛上流行的那种推拉式门,估计也就没圣剑什么事情了……想着想着,自己竟然发出了猪一般的笑。
“你在笑什么?”
“啊,没什么,想到一些无聊的问题而已。”王明洋捂住嘴,竭力的想控制自己,“后来呢,比如那帮使徒,那条龙,那个奇人的结局呢,为什么到现在都销声匿迹没有丝毫记载。”
“为了插入圣剑,那个奇人不得不第二次开启异域,这耗尽了那个奇人所有的精力,那人就那么死喽。”
“我勒个去,这死的未免也太唐突了吧。”
王明洋还想着这么牛逼的一个人物,估计得和自己放出的巨龙大战个几百回合,努力想要收服它之类的,没想到就这么完了,这故事也太狗尾续貂了。
“据说看到了异域的伟大生物之后,他也成为了使徒之一,将那些异界生物当做神一样看待,而为了将全部的神放出来,他甘愿献上自己的生命第二次开启那扇门!”
这就是传说中的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死吗……王明洋想着自己信仰马克思主义果然没有到极致,最起码自己不会为了它甘愿去死。
“讲了这么多,终于说到了正题上,接下来要说的就和你,和我们等等人都有关了,”叶梦蕾话锋一转,不再说奇人的事情,“在使徒找到圣剑,第二次开启异域之门之前,人们就晓得了异域的可怕,停止了内战,组成了历史上最强大的军团与使徒和巨龙对抗,军团中的每个人都有着非常强大的能力,但敌我双方打了近三年的仗也分不出胜负,原因之一就是使徒一方有巨龙和那个奇人异士两个力量的加持。”
“直到门第二次被开启时,这个平衡才被打破吗?”王明洋咽了口唾沫,终于谈到了自己身上的异变,他生怕自己错过了一个字。
“是的,第二次开启门时,那个奇人精力耗尽而死,这是人类最危机的时候,却也是最有机会一举消灭对方的时候,只有巨龙和使徒两股力量在,守备军有能力与之一搏。”
“然后呢?”
“经过最后一战,巨龙被守备军封印,使徒一方战败了,几乎全军覆没,却也成功永远打开了门。”
“门都开了,为什么我们人类没灭亡,还活的好好的,你这与现实不相符嘛。”
“那是因为圣剑的力量,圣剑最初铸造是为了保护皮尔斯,它既卡住门不让门关闭,也不可思议地发挥着力量不让异域的生物进来,”叶梦蕾接着说道,“而总有漏网之鱼,有些异域生物会突破圣剑的力量进入,进入时却也已经疲惫,弱小不堪,而长城守卫的作用就是消灭这些进入维斯特的异界生物。”
王明洋沉思着,事情的大概他听懂了,也知道了长城守卫、异域之门的由来,不过这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自己就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你是不是平时上课时听讲也老是走神?”叶梦蕾嘟着嘴问。
你这嘟着嘴倒是挺可爱的,可我不会被你骗了的,王明洋想到了昨天在医院的顶层她也是这样一副天真可爱的表情看着自己,可是后一秒就从背后掏出了一把手术刀……
不过被这么一个漂亮小姐姐看着他确实有些不好意思,“咳咳,上课我确实比较容易走神。”
“有人来了。”原本像猫一样慵懒的叶梦蕾突然神情一变,她的身体变得僵直,原本放在桌子上的手无声无息地放入桌子下。
王明洋心头一紧,他不知道叶梦蕾去摸什么,我擦,你不会像上次那样掏出一把手术刀吧。
他回头,果然看见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推开透明的玻璃门走了进来。
“我说大小姐你也太紧张了吧,这是咖啡厅,人来人去不是很正常的吗。”
“那不是一般的顾客,”叶梦蕾沉声说道,“他身上透露着不同于常人的气息。”
我擦嘞,还不同于常人的气息,你是不是想说他有王八之气啊。
不一会,王明洋也看出那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和其他人有些不同了,来咖啡厅的人一般只有一个目的——喝咖啡呗,那人却不同,他并没有寻找一个空座位,只是转了一圈就走了。
“这里不安全了,我们快走。”叶梦蕾粗鲁的起身,一把拽起王明洋,全然不顾此时的环境。
“喂喂喂,你干什么啊。”王明洋被拉着领子,有些喘不过来气。
不过王明洋接下来立马闭嘴,眼睛瞪的大大的,有些惊恐,因为他看到了叶梦蕾另一只手上拿着一把银白色的手枪!
手枪反射着金属光泽,他看过不少枪械类的书籍,知道那把枪叫什么,但他也相信不太了解枪械的人也会知道,只因为它太有名,它叫沙漠之鹰。
这玩意出名的原因就在于它拥有着巨大后坐力的同时又有着比冲锋枪还大的威力,据说这玩意近距离一枪能轰碎熊的头颅。
手术刀升级为沙漠之鹰,下次再见面你会不会再给我惊喜,比如掏出个导弹。
不过想来也不是不可能,昨晚他不就见到单兵导弹了……
“有人想要我们的命,”叶梦蕾说着话,却也丝毫没有减慢自己的步伐,“那个人一定是使徒。”
王明洋像小鸡子一样被拎着,他抬头环顾四周,惊愕地发现了这咖啡厅的不同之处,这里的人看到叶梦蕾手上的枪,没有丝毫的慌乱与惊讶!
皮尔斯大陆禁枪令实行了多年,一般人看到她手里的沙漠之鹰应该害怕的尖叫才对,可并没有,一个人都没有。
叶梦蕾拽着他走向咖啡厅的后门,“快点,我们得从这离开。”她说话有些焦急。
见王明洋愣着不动,叶梦蕾一脚把他踹出门。
“你干嘛啊。”他被疼的一声惊叫,刚刚愣住是因为他忽然有股错觉,自己又被人劫持了,关键这次还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可他偏偏第二次被同一个人强迫着带走。
“生死攸关时候你还走神?你他妈的……”
可这一句话的后半句叶梦蕾说不出来了,因为就在这一刻,巨大的爆炸声身后响起,王明洋感觉到了身体后面的高温,他觉得这股炽热的空气马上就会触碰到他的身体,果然不出一秒,强烈的冲击波将两个人直接震飞。
“疼吗?”
“痛啊,好痛。”
“总有一天,当你成为我,我成为你的时候,这点伤害就不能对你造成痛了。”
恍然间,脑海里有这样的对话响起。
王明洋抬起头,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咖啡厅门外的街道上,身上满是灰土,周围弥漫的硝烟让他忍不住剧烈咳嗽。
同样躺在马路上的旁边的叶梦蕾早已经不省人事。
“喂,你不会死了吧,别死啊。”王明洋用力地摇着她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