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和高阳一直加班到了凌晨两点,高阳才开着车把林一送回了住处。律师这一行,不忙的时候倒也悠闲,忙起来的时候连续加班都是常事。林一感觉最近自己的黑眼圈都快要掉到下巴了,敷再多眼贴膜都挽救不回来了。高阳送她到楼下的时候跟她说早上直接来接她去律所上班,早高峰期间挤地铁太折腾了,最近加班很晚才能睡觉精神也不太好,林一没有拒绝他的提议。
高阳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林一刚好把早餐的三明治准备好。来到魔都后,不上班的日子里林一学会了做简单的三明治,两片全麦面包烤好后,夹上一个黄灿灿的煎蛋和鲜脆的蔬菜,再淋上一点美乃滋。平时在家看着老李同志做煎蛋的时候,林一觉得倒也没有什么难度,不就是加点黄油,然后把鸡蛋磕碎后放到锅里吗?可是真正自己上手做的时候,才觉得没有那么简单。最初的时候,不是把黄油放多了,就是煎的太久把鸡蛋煎糊了。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林一在吃了半个月的糊煎蛋之后终于学会了。
林一用上次在甜品店装曲奇回来的袋子把两个三明治装好后,拎着下了楼。高阳已经站在车前等她了。林一走近了一看才发现高阳的车换了,不是之前高之之停在律所停车场的那辆白色的高尔夫。
“买车了?”林一一边把三明治递给高阳,一边问道。“你做的?”高阳没有马上回答林一的问题,倒是问起了手中的三明治。
“嗯,最近太累了反而睡不好,就早点起来做个早餐。”林一答道。“嗯,很好吃。”高阳几口就吃完了,随后难得地夸奖了她,“车子是高之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昨天才把车子提出来。你从京都回来的那天是我的生日。”高阳眼睛直视前方,状似无意地说着。
林一想起来了,那天高阳打电话说要去机场接她,她拒绝了他,还说想要一个人好好休息一下,她不知道他的生日是哪天......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那天是你的生日。这样吧,今天下班后我请你去shopping,看上了什么跟我说,我给你买单。”林一拍拍高阳的肩膀,豪气地说道。
高阳转过身子看了林一一眼,轻轻地笑着,“不用了,你不是一大早就把礼物送给我了吗?”什么礼物?三明治吗?那也太寒酸了吧。
“你也不用跟我客气,来魔都的这半年,在魔都人民的无私奉献下,我也是小赚了一笔的。”林一小小地得意了一把,颇有种农民翻身把歌唱的风范。
于是达成协议,下班后,高阳去律所附近的商场选一个礼物,林一来买单。
到了律所,四处看了一圈,都没有找到高之之的影子,不是说新的合伙人要来报道吗,她今天不可能不来律所的呀。前台的小助理告诉林一,新来的合伙人一大早就到律所来了,长得真的超级有型,身高起码有一米八五,穿着一个黑色的大衣,浑身都透露出一股禁欲的气息。
所以,现在人呢?林一满头的问号。“高律师带着他去熟悉熟悉周围的环境了。”小助理今天好像有一点莫名的兴奋,笑得眼睛都快要眯起来了,“对了,林律师,他好像就住在你租房子的那个小区,来之前就把房子买好了,一看就知道又是个富二代。”
什么叫又?林一把头转向高阳,若有所思地看着他。高阳尴尬地咳了两声,假装很忙地走开了。
高之之真是太不矜持了,这一大早的去熟悉什么环境,要熟悉环境的话不也应该是先从律所开始的吗?两人不是才一起吃过一顿饭吗?就变得如此不可自拔了?爱情啊,着实令人摸不着头脑。
林一在办公室里继续忙活着没有完成的工作,桌上的卷宗还有厚厚的一大堆,估计还得加两三天的班。今天的律所比较热闹,平时不怎么待在律所的几个律师都回到了各自的办公室。
快十一点的时候,律所的工作群突然弹出消息:新来的合伙人已经回律所来了,现在在会议室要和大家见个面,让大家收到消息后到会议室一趟。
林一起身活动了一下,才慢悠悠地朝会议室走去,刚走到会议室门口,她就感觉到一股炙热的视线朝她射来,她猛地抬头,就看到那个阔别半年,她以为自己快要忘记的人直直地站在正前方,正死死地盯着她。
如小助理所说,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衣,白色的衬衣上系了一条灰色的领带,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到后面,精神面貌好像和他离开京都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赏心悦目,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接触到他的视线后,林一迅速地低下了头,朝会议室的后面走去。周围的谈笑声、说话声一直持续不停,林一仿佛置若罔闻。她的脑袋现在嗡嗡作响,脸色也是惨白一片。景然怎么会出现在魔都......
景然从林一进门开始就一直盯着她看,他已经有多久没有见到过她了呢?足足一百八十二个日日夜夜。在她生日那天,他像着了魔一样突然想要见见她,于是连夜开车回到世纪峰景,可是却不敢去上楼见她一面,自己一个人待在车里,一直看到她房间里的灯熄灭又点开。他只是害怕,害怕她对自己的戒备和疏离,害怕她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陌生人。
他决定放她离开,因为那个时候的她在他身边已经快要窒息了,他不愿意强留她,他不能那么自私,把她绑在自己身边让她悄然枯萎。那个时候还有太多太多事情等着他去解决.....
他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放下,同意和她离婚,让她去寻找幸福。可是无数辗转难眠的夜晚,他都陷入在失去她的恐慌之中。所以,怎么能放开呢?短短一生,自己想要的东西就要牢牢抓住。
她的穿衣风格好像和从前不大一样了,今天穿了一身浅杏色的大衣,套了一个黑色的高龄毛衣,身下穿的是一条紧身的针织裙,刚好修饰出了她的身材,竟说不出的别致好看。
头发比起之前看到她时候已经长长了很多,都到肩膀了,被她烫成了小卷发,两侧露出来的短发夹在了耳朵后面。她抬起头看到他时,双眸里写满了不可置信,像是受惊的小鹿,但是迅速地镇定了下来,倒是比以前稳重得多。他有些欣慰,又有些心痛。她的快速成长是不是拜他所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