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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美人相并

这是1924年的秋天,虽然割据局面使得氛围压抑紧张,可是无论是在哪一方军阀手里,老百姓并没有机会接触到上层的裁夺,该怎么过日子还是怎么过日子。商贾活动得较为频繁,使得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的一切显出安宁绮丽的面貌。

在城里地段较好的街上,有一处小小的公馆,外面金漆的门牌上刻着“鹂馆”,这是个有点儿轻亵的称谓,一般人看见了总要暗自揣摩这里的主人的神秘身份,其实也不算神秘,城里、甚至方圆几百里,“鹂馆”都相当闻名。熟络的人私下都唤“鹂馆”作“阮公馆”,带有尊敬的意思——这里住着的是名角儿阮鹂,素有“鹂声燕语”之称,虽然是梨园行色,却相当清高:相传有一豪富,预付百金请她,她嫌这人粗鄙,原封不动将金子退了回去,后来这人倚势闹事,被她的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手下打了一顿撵出门来。之后那起寻衅的就绝了迹。

这鹂馆是雪白的一栋三层房子,房屋占地不大,外面一圈园子倒是不小,挨着屋宇栽了几棵梨花树,听说是一位熟客为讨阮鹂欢心特意从外地移来的名贵品种。花开的时候倒是很好看,可也看不出有什么分外不同的地方。

车停在院子里,进屋子,下面一层分成两边,一边是会客的,正正经经摆了十几把楠木交椅,两两间着高几,上面碟盘壶杯俱全,都是肃穆的枪色;一边是空空旷旷的一片堂屋,预备着每天腾挪开,给阮鹂和跟着她的几个小丫头吊嗓子练功用的,铺着西番莲花样的厚厚的猩红的毯子,这还只是平素的装饰,真正练功还要更厚一些的才行。

沿着宽阔的楼梯转上去,二层分得细一些,也有仆婢住的偏僻的房间,当中最大的一间是显眼的双扇门,雕花的木头还散发出经久不散的香气。里面布置得相当用心,一色的红木家具,星罗棋布的玉器,地上是切金镂花的地毯,走在上面都不敢把脚步放重了。下面那一层虽然收拾得谨慎,可是轻易不动用,来了人,大多邀到这间房里,或是品茶,或是闲聊,若是寻常一些身份贵重的太太,也有跑来约牌九的,那阮鹂就是面都不露一下,只让她身边精熟此道的几个女孩子相陪。这间房是整个鹂馆最为热闹的场所,遇上天气好,兴头足,这里便是夙夜不休,灯火通明,好在这里建造的时候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隔音做得是格外的好,也就吵不到最上面的阮鹂的睡房。

第三层不是阮鹂一个人住,还有较小一点的两间房给洪锦和软玉,洪锦跟阮鹂最久,嘴甜手快,讨人喜欢,软玉年纪还小,可是声门很大,唱老生叫人惊奇,也很受阮鹂看重。阮鹂住的房里,就没有那么繁复的装饰了,也有金玉,可是都是些有情趣的小玩意儿,不值什么钱的。地上是荼白色底子串枝牡丹淡纹的地毯,挂着水墨,垂着藕帐,摆着石案,焚着甜香。显眼的是一张靠近大窗的软竹榻,秋来凉了,铺上一层细密的白狐皮褥子。

“这次又有得忙了。”

洪锦把手里的梳子一拌,摔在石案上“啪啪”的响,这时候还早,阮鹂尚且窝在床上,把头发细细嗒嗒分到两侧,她的头发不像洪锦那样烫成最时兴的小卷儿,一绺一绺像逗号一样贴在额上;她是传统的长直发,保养得很好,垂在两边是两面黑瀑。洪锦一大早地跑到她房里梳头发,这样的举动并不常见,阮鹂把背向后仰倒在靠背上盯住她,心里觉得好笑。

“阿姐你真是不着急,”洪锦嗔怪地说了一句,“我听媚儿说,厉先生昨天晚上来,在你这儿呆了好久,我一猜啊,怕又是有什么活儿派下来了。”

“你的消息还灵通。”阮鹂一动不动,眼睛眯起来。

洪锦见状,明白自己说漏了,谁都不喜欢自己的一举一动被别人知道得过于清楚,她忙改口道:“媚儿也是帮我还借了姐姐的香粉,可不是有意听的,可是阿姐,论妹妹说句不该说的,厉先生总把咱们使唤来使唤去的,你我做得这么卖力,又没有什么额外的报酬,叫人心里总是不畅快!”

“你要怎样才畅快呢?”阮鹂笑道,“你可别耍什么心眼儿了,厉先生你还不知道,你什么动作逃得过他的眼睛?”

“阿姐,”洪锦听了这话有些紧张,“厉先生在你面前说我什么没有啊?”她想要探探阮鹂的口气,这也难怪,她这一年,在交际场上辗转认识了一个军官,名叫乔苗,风流倜傥,有军人独特的气质,她就迷上了,男女之间小情小意,很容易就一头栽进去。她暗地里跟他来往,瞒着这边的人,可是总有些不踏实,厉先生的手段她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说起这个厉先生,皖系军阀,来这古城有几年了,能够暂时立稳脚跟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这个人颇有些心计,为人阴险,可是表面上豪气,并没有多少文化,但涉猎广泛,尤其喜欢以“雅”的方式跟人结交。他不懂多少,就栽培一些懂的。以前因为好色,他收罗了一大批各地的小美人,可是后来觉得这样的女子终究无味,索性花了重金,将里面品质不俗的挑拣出来,加以培养,几年下来,收获颇丰,这个阮鹂就是他最为得意之作。

她原来是哪里的人,恐怕连她自己也记不得了,反正八九岁的时候因为格外聪明给最得宠的五姨太挑了去做丫鬟,一次偶然叫厉先生看见了——当然是不是偶然,这天知道——她才十岁,可是标致得出奇,而且百伶百俐,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厉先生讨了去,不是作伺候自己的,而是找名师教她琴棋书画,不出五年,才情卓著。她自己好学,又善于观察时政,发现一应官僚商贾雅好戏曲,便向厉先生求着要学。年纪到了十七岁,第一次登台,唱《游园》,一鸣惊人。

她成了名角儿以后,跟厉先生商议,对外只说是名师关门弟子,不提厉先生的名讳,办起事来往往还方便些。那些巨商军座都以为她是京都来的名旦,哪里知道厉先生这层关系?她领着一些小女孩子学戏唱戏,哄得那起子人喜不自禁,统统落了她的网,一个一个还不是凭着厉先生摆布了。

“这一次还是跟以往差不多,昨儿厉先生来,给了我一张图样,”阮鹂不提厉先生说的其它的话,指着窗边镜台,“我收在第二格那张屉子里了,你去拿出来。”

洪锦急急地走过去,把那抽屉一扯,差点儿把整张屉子抽出来,阮鹂提高声音道了句:“慢些啊,别把我的香露瓶子跌破了。”洪锦从里面翻出一页纸来。

上面白描着的就是她们的猎物——一支单股的簪子,形制微曲,尾部寥寥一点纹路,十数笔,看不出有什么珍贵的地方。旁边细细的楷字标明,这是一件玉器,年代已不可考,色泽白腻莹润,有异光。

女子发饰没有什么稀奇的,也许是某对男女间的定情之物,随带进墓葬之中,贴着墓主的身放置着。战争年代军需巨大,干起挖坟掘墓的活计的人不少,挖出宝贝流入黑市,大多被识货的富商买了去,阮鹂她们设计了不少这样的人,或哄骗或威逼,反正得把厉先生想要的人扣下来,把他想要的东西套到手才罢。

“也不见得怎样好。”洪锦甩了甩手里那张图纸,甩得哗啦哗啦响,脸上挂着不屑一顾的笑容,“只是这样小的东西,厉先生得了去又能转手多少钱?”

“你总是钱钱钱的,”阮鹂无可奈何地笑着,“这次你不要小瞧了,厉先生特意嘱咐了的,这是个大手笔。”

洪锦一听见“大手笔”三个字就格外的来劲儿,一双尖眼睛都要瞪圆了,竖起耳朵听阮鹂继续说下去:“别的且不说,厉先生说这样东西,外面是有价无市,他得了也不是要拿去卖,只是自己留着。”

“自己留着?就为他多个玩意儿耍,值得阿姐你这样费心劳力吗?”洪锦把两叶细眉毛一挑,气咻咻质问道。

阮鹂已经从床上下来,穿着晨衣,坐到了梳妆台前,她透着镜子看后面站着的洪锦,内心很是复杂。

洪锦她再了解不过,的确越长越是个吃里扒外的,学东西不上心,勾引男人有一整套,而且她的那些事儿,阮鹂更是心如明镜。可洪锦跟她的时候才九岁,那时候她尖尖俏俏的一张脸格外惹人爱怜,没有几分机智,可是逢人做事,嘴巴很甜。阮鹂对她说不上喜欢,可是还是有一份情谊在的。

昨夜厉先生在她房里坐了一会儿,说起洪锦,她才知道原来厉先生在她们身边一样也布了眼线,洪锦的什么动作他不知道?之前洪锦为了给她那个相好买个玉扳指讨他喜欢,偷了厉先生一套越窑瓷器里的一只杯子卖掉了,厉先生早暗地里查出来,动了气,本来只想惩罚她偷东西,可是顺藤摸瓜查出来那个乔营长,偏偏是厉功老对头的手下,这一下子就捅了马蜂窝。

阮鹂知道她们这样的货色在厉先生眼中是不值一提的,处置洪锦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可是她还是出言请求厉先生再给她一次机会,看在洪锦年纪还小的份上。阮鹂不会不知道厉先生答应了她,是看她尚有大用,卖她个面子,可是背地里总轻饶不了洪锦,她想着她们这样的人,也不求其它,能够活着就最好了,厉先生既允诺于她,就不会杀洪锦,也许随随便便配个人,也许关上一辈子,活着总比死掉的好,活着就还有一丝希望。

“厉先生纵然有千般不是,你我若没有他的栽培扶持,也断然没有今天。”阮鹂知道自己这一番话有些护短之嫌,而且过于虚假,但是隔墙有耳,她只能一遍遍地警告,却不能再多做什么。“你不能忘了,你刚来的时候,饿得像只小耗子似的。”

“那当然忘不了,我还记得姐姐那时候穿一身白狐皮袄,打两根辫子,挂两只玲珑玉坠子,像个天上来的小仙童。”洪锦笑着说,可是话里不无讽刺。阮鹂怎么会听不出来?她只是无所谓,摇了摇头,把搁在镜台上的翡翠耳坠挂回耳垂上:“厉先生看重,你我就得出力,我知道你的心里另有心事,可你得知道,鹂馆是什么地方,这里没有郎情妾意,不需要你说的那些大实话,更不需要无用之人。”她的语气有些冷冷的了,因为洪锦太不知事的缘故。

洪锦听见,暗暗哆嗦了一下,她发觉阮鹂知道了什么,而她洪锦,对于她所知道的事情,却是一无所知。她感觉有一张暗网向她身上扑来,要将她收紧,让她不得动弹。这是够恐怖的事情,虽然眼下她还是娇生惯养的小姐似的人物,可在厉先生手里,翻天覆地只需要他的一声令下。

她警惕地盯着阮鹂的后背,她自顾自梳妆打扮,不再多说什么,可是她的眼睛也在镜子里觑着她,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可是互相提防着,观察着。

洪锦一出神,手里的图纸飘飘忽忽落到地上,她惊了一下,连忙去抓,可是没有够着,只是冷不丁地瞅见图纸上描画的那根钗子——大手笔、有异光、有价无市……洪锦闭上了眼睛,她觉得一阵痛苦的恶毒袭上心头。

一直到楼下的娘姨拾掇好了饭菜,上来请阮鹂,她们两个才重新恢复到亲密无间的模样,手勾着手,拉拉扯扯地下楼去。鹂馆里面服侍的人不多,只有一个做饭的厨子,两个伺候叠床浣衣的娘姨,都是一直跟在身边,知根知底的。

阮鹂坐在二层客厅的圆桌边,看着一个一个的小女孩子跑进来坐好,娘姨忙乱着,因为这些小姑娘最难伺候,挑拣饭菜不说,还蹦蹦跳跳,容易把那些摆设物件磕碰坏。主子即使不说什么,这几个娘姨也知道这里这几个主子其实也不算什么正经主子,厉先生的好些得意物件都送到了鹂馆,万一磕碰坏了,逢着问起来,总是叫下人吃不了兜着走。

人来齐了,阮鹂一面吃着洪锦拈到碗里的菜,一面装作不经意地打量着在场的每一个人:那两个小的,阮鹂看了一眼就过去了,太小,什么都还不知道。软玉已经到了知事体的年纪,可一向不过问与戏曲无关的东西,而且胆子小得跟老鼠差不多。两个娘姨,虽是服侍老了的人了,可都怕厉先生,向他传信倒有可能,究竟谁是厉先生的眼睛呢?

“阿姐,你吃这个。”洪锦总是这样,有改不掉的丫鬟习气,只要别人稍稍转变一下态度,她就巴巴地凑上去,虽然这样挺讨人喜欢,可是见得多了就有些讨厌。底下人总是对洪锦要轻慢些,也就是这个缘故。

阮鹂微微笑着,放下筷子说了一句:“昨儿厉先生来,说前两天我叫厨房做了送过去的野鸡汤入味儿,还很是赞了一番,不知道那日送汤过去的可得了赏钱不曾?”

一边站着的张妈笑嘻嘻地说道:“厉先生喝了一口,说鲜,当时就叫赏了,我回来还跟宋姐说呢,以后有这样的好事她也送一次去,有好大家享嘛!”“那汤是宋妈做的?”“是。”阮鹂听了,瞟了一眼张妈,半晌没言语。

这些天厉先生除了昨晚再没来过,这边的人除了送汤也没有谁去。阮鹂琢磨了一会儿,突然转了话题,对洪锦笑道:“前些日子跟你去苏州呆了两个月,一直没吊嗓子,这会儿还不知道唱不唱得上去呢!”

洪锦赶紧接着说:“阿姐忘了?去苏州时候是唱过的,在柴先生府上,阿姐唱了个《长亭送别》,满座称好呢!”阮鹂作恍然大悟状,心里头暗自冷笑:也就是那个时候你勾上那个什么营长,白白陪送进去,还惹一身的麻烦,现在倒是一提起就不忘那一日。

“就是那一日开嗓,我都觉得气吊不起来,”阮鹂捉起一根筷子敲敲盘子,向在座的那几个小女孩子说道,“你们要记住,练功一日不可懈怠,提防着我什么时候来检查。”洪锦笑道:“阿姐又是这样,说什么都绕回这几个孩子身上……”

众人一面吃饭,一面说些闲话,阮鹂在心里面算定是张妈在厉先生面前弄了鬼,当然不止她一个人的话,可是阮鹂最讨厌背着她小动作的人,这些人就是摆明了不把她当作主子,只管到厉先生面前讨乖卖好,这样的人她留着她养着她干什么呢?又过了几天,寻个由头就把她给打发掉了。厉先生因为不常来也不清楚,纵然知道了,也不会在意一个仆人的去留。

一日午后,吃了午饭大家就都去睡了,阮鹂特意留下洪锦,有心开导开导她。

天气转凉,比起酷暑的时候,现下睡午觉是最为惬意的事情,洪锦晚上熬得晚,这时候又被拘着不能睡觉,心里有些恼火,可是表面上还是和和气气。

“让你练的《闹学》你练得怎样了?”阮鹂拎着两只高脚酒杯放在床边的柜子上,那里冰着一瓶红酒,是刚刚叫宋妈给送上楼来的。洪锦跟着她爬上床,蜷在她身边。

“练了。”洪锦有气无力地说。

“这次的薛老板,祖上是清末的进士,是读书人出身,虽然现在是商贾,可是雅好文学,是有一点儿墨水在肚子里头的。我虽没会过这个人,听说戏本子背得比你我还熟,你要是练得不好,怕是蒙不过他去。”阮鹂打开那瓶红酒,一杯倒了一点,递给洪锦,自己则拈着杯脚一边轻摇一边嗅那股香气。洪锦也没细看有多少,一饮而尽,而后,她稍稍伸出点舌头舔舔杯口,显得不够庄重却十足可爱。

她砸吧砸吧着嘴笑道:“我要是练得不够好时,直接阿姐上不就完了,其实我连练也可以不练,放着阿姐这样的‘鹂声燕语’不用,偏叫我去现学现卖,这根本就不合理嘛!”

阮鹂恨铁不成钢地瞥了她一眼,这洪锦还不知道,就这现学现卖的机会还是她求来的,不然的话,她现在是可以练都不练,恐怕连她现在在哪儿都不知道呢!

“你只管练着,厉先生嘱咐过,这一次要你试试手,算来你也有十七了,你还不知道厉先生不养吃闲饭的?”

洪锦把杯子一放,愤愤地说道:“阿姐可不能这样说,哪一次来了客不是我陪到深夜?那些盯着阿姐不放的臭男人,不大多都是我给勾到一边?我处处替阿姐着想,可也没少解围,怎么倒成了吃闲饭的?”

阮鹂知道自己说得过了,触犯了她,笑着摁她到自己怀里,一面跟她赔不是:“是阿姐的错,阿姐口不择言了,可要不激你一激,你怎么有动力呢?你来,我们不说其它的,阿姐给你讲个有趣的事儿。”

一定不是像阮鹂说的那样,恐怕厉先生是知道了自己的秘密,难道这一次是借着行动清理自己?不像,阮鹂话中有话,她也参与其中。这个阿姐虽然和她是一样的出身,可凡事总站在厉先生的角度,似乎经过他的栽培已经全然是他的走狗。洪锦不学无术,可是很关心时政,知道皖系军阀混战,没有谁是得的了长久的,她只想找个如意郎君嫁了,尽快脱离这儿。今儿下午是个好机会,眼见得是睡不成觉的,阮鹂既说她要讲什么有趣的,趁着她这样好的兴致正是能套一套她的话来。因此,尽管心里老大的不爽快,洪锦还是尽快地换了一副脸孔,甜甜地笑着,尽力把自己的疑惑和不满压制下去。

“是厉先生前些日子跟我讲的,关于那根玉笄的事情。”阮鹂抿了一口酒,把杯子放到一边,她的手指灵巧地绕在洪锦的鬈发的圈儿里,一勾一勾地挑着玩:“你还记得咱们半年前在厉先生的别院遇上的一个戴着茶晶眼镜片的老头儿吗——就是你跟我说……”

洪锦仔细地听着,这是笑着插嘴:“就是长得像一条鲇鱼的那个吗?”

阮鹂笑出了声,点点头:“就是那一个,当时我们还只当是清客。”“不是吗?”洪锦眨着眼睛。

“不是,”阮鹂刮一刮她的鼻子笑道,“看着像是骗钱消灾的,后来才知道不是,那个人有钱呢——只比厉先生少些势力,对外称作只是个算命的闲人。”

“得了吧,阿姐你忘了他给咱俩算的命么?说得我心惊肉跳的,那个短命的,还说阿姐命有一劫,说我会死于非命,这都是些什么……”洪锦说的话提醒了阮鹂,她也想起那个人说的鬼话了,可是她不愿意自己说出来,洪锦嘴快说了,惹得她浑身上下很不舒服,洪锦见状赶紧说话弥补:“阿姐这样有福气的人,将来有享不完的福呢,信他这些!”

可是话已出口,阮鹂听进去了。厉先生因为年纪大了很是迷信,而她因为过早感到世事无常,总是对某些看似不容易引人注意的地方格外留意,她与其说是相信,不如说是恐惧,活到她现在,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死亡,她这样拼命的人,不能接受命运的当头一棒。

“不说他这个,我只是想告诉你,他就是跟厉先生提及那根玉笄的人,”阮鹂把眉头舒展开,重新提起话头,“据厉先生说,这笄子是由天下仅有一块的美玉作成的,价值连城,从一处考究不出朝代的墓穴里面挖出来,出土的时候,在墓主的手里攥着——你说这样的一根钗子,竟然重要到死了都要紧紧攥住,也不知道是何缘故?”

洪锦吃吃笑着:“还能什么缘故,必是心上人的心爱之物……”“那该合葬呀,怎么只见男子,不见女子呢?”阮鹂笑着问,“能拥有这样美玉的人,难道还拥有不了一个女人吗?”

洪锦抱住自己的膝盖,她那件水绿色的旗袍有点儿做大了,她嫌显不大出自己玲珑的身段,所以家常穿着,出去就换掉。

阮鹂嘴上说着话,眼睛却不时地扫视着洪锦的脸,她刚刚说的关于算命的话,使她想到那个老头趁人不备附在她耳边说的一句:“谨防身边小人。”她身边的人少得可怜,身为梨园行色,她接触的范围虽广,可是没有谁愿意跟她交心。洪锦的手停在膝盖上,她似乎在想些什么,尽管只一个侧脸,阮鹂却敏锐地发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情绪——她经常在其他人的眼里见到并且确信一直深藏人内心的特质:狠戾与贪婪。这些情绪被甜甜的脸隐藏得很好,但不可能逃过阮鹂的眼睛。如果把身边人挨个儿数一遍的话,洪锦应该是最可能被称作小人的女子了,阮鹂很了解她,可是她会怎样威胁到自身呢?阮鹂费神地想着。

“厉先生还说什么了?”洪锦突然开口问了一句。阮鹂不自在地思索了一下,说道:“还说那根玉笄是个邪物,轻易沾不得。”是真的说过这话,厉先生的原话是:邪物,有异光,香气逼人,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能见血。

可是洪锦当个笑话儿听了,撇撇嘴说道:“什么稀奇玩意儿,轻易就沾不得了?”她因为好吃懒做的缘故,对古董没有什么研究,好东西认不出来,品质坏的还当是个宝贝,她了解那些随葬品了解得少,就没有几分敬畏之情,所以那些金玉器在她的眼里,就是与银元划等号的,什么邪乎,什么吉凶,她根本就不放在心上,只当作哄人的话。

阮鹂听她这样说,倒是有了一个想法:洪锦会不会趁着这一次机会,又把这根笄子拿出去卖了呢?要是这样,可不会要了她的命吗?自己这个替她担保求情的,难免也要被教训一番,可不能再叫她犯糊涂了。

“你听我一句劝,要是把我当个阿姐的话,趁早收收心,别再生事,这次这个物件儿,东西虽小,厉先生比哪次都宝贝,你可别犯了浑,正撞在枪口上。”

后来想想,好像就都是因为她的这一番话的影响,使得这个伙伴选择背叛,就好像是自己一步一步引导着她做出最残忍的决定,最终将自己陷入万劫不复。可是当时什么都不知道,各自揣着各自的心事,这一个还以为自己是做善事的大好人。

“阿姐,你这是怎么说?我洪锦跟了你这么久,你还不知道我吗?阿姐不说的,我怎么敢去动呢?”洪锦信誓旦旦地看着她的眼睛,可是阮鹂是个乖觉的人,洪锦越是这样说,越是有了隔阂,她的虚情假意在这种话语里体现得最为真切。她迅速从好心好意中清醒过来,皱了皱眉头,轻微而又不令人发觉的。看见自己的真心被质疑,她有些心疼自己。算了罢,管这些事干嘛,这样多事讨人嫌,她埋怨着自己:还是早做准备,防着她些,虽然不能因为几句话就怀疑她,不让她做事了,可也不能叫厉先生看扁了自己,以为自己那样没有眼光。

阮鹂把手臂搁在肚子上,用手指轻轻打着节拍,回想着前些时候听的曲子,她一想通了就彻底放松了身体,洪锦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再说劝她的话,可是看到阮鹂放松戒备的样子她还是相当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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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城上流圈子里有一个公开的秘密,鼎鼎大名的池氏集团掌舵人池禹森嗜好异禀,不仅喜欢“吃独食”,而且还男女通杀。更为奇葩的是,他对女人从来都是只玩不亲。因为洁癖?还是玩纯情?反正没有答案。可是,要怎么解释他把她从泳池里捞出来之后于众目睽睽之下狼吻一通呢?他甚至还当着未婚妻的面把她给吻晕了……,对,吻、晕、了!她可没心情作研究,父亲生前的夙愿和压在她心头多年的仇恨是她活下去的动力,早点离开他才能好好去做那两件事。不过,她真的太低估他的占有欲和控制欲了,——想走?哼!经典对话:他:“告诉我,你恨谁,我把他碎尸万段!”她:“我恨你!”--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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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不该是我的命运,却因为一次阴差阳错而开始了我的战国之旅。本不该相逢的我们,却偏偏相逢在赵宫的那个阴冷败落的冷宫中。本不该开始的缘分,却因为他的算计,因为他的霸道而纠缠不断。本不该延续的爱恨,却因为他的牵绊,我的不舍而再度牵扯万千。我不爱他的时候,他情深万千。我爱上他的时候,他冷酷无情。命运和我开了一次又一次的玩笑,而我们终究是情深缘浅……PS:历史考究派勿入.此文无关历史,只谈风月.(此文纯属自娱娱人,如果看后有头晕,呕吐不适现象的,请尽快绕道而走.)第一篇文,估计很傻,没心里准备的勿入,入了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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