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诠把新闻给章研看,有一张现场照片特写,人的手骨赫然的放大在章研面前。只是通过躺在废料桶里的手骨很难判断原死者的遭遇,手骨已经被煮烂指缝间还留有熟肉渣,远看你会发现它与普通的畜类肉没什么不同,但是近看简直是说不出的恶心,令人毛骨悚然。
孙诠站在一边观察她的表情,见她没有面容失色,稍感佩服,对于这个年纪轻轻的大学女教授颇为好奇。
对于他这个在刑警大队工作了4年的老油条来说,除了迫不得已的技术分析,他都不敢触碰这类案子,毕竟自己只是小小的技术员,并不是资深法医。作为一个大男人有这样的想法觉得有点丢人。再看这个女教授的反应几乎跟他们组67岁严法医一样,面容淡定,一双圆滚滚的眼睛不带丝毫感情。这是孙诠对她的首次评价。
“他就是早期被一家自媒体平台报道的肉掺假案的被害者,第二起、第三起案件的受害者没有被报道出来,不过可以向你透露的是他们的身骨分别是被煮过抛骨”
“.......”
“开始接手案子的是阳市刑侦队。他们调查了将近半年,一直没有查出凶手是谁,现在又发生了两起抛骨案,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才把案子上报省里,省里连夜成立特殊案件调查组,就是专门处理这类难案.......。刚才在课堂上问我,为什么那么笃定是操纵杀人,其实我们一开始也不相信有这样的操作,你知道凶手是如何选择抛骨地点的吗?”
孙诠突然反问,让章研稍微一愣。
“每次抛骨都会在有肉的废料桶里,这是严法医做出的鉴定结果”
直到现在,章研面无表情那张脸才闪过一丝的担忧。
“第二次抛骨是在一家餐饮店的后厨,是一位厨房清洗肉类的打杂工发现的,人腿骨掺在一包猪骨里,是不是很匪夷所思?案发店面的监控甚至拍到的更恐怖的画面,虽然没有拍到凶手的样子,但是嫌疑人的走路姿势还有身体特征被拍到了。跟正常人不一样,嫌疑人左腿疑似装了假肢,双腿僵硬行走,只有一只手臂就是右手臂,手臂在行走时不摆动,行走速度通过我本人的技术分析是常人的一倍,他在店面里坐了整整一下午,同样与第一起案子一样挎着一个手提行李包。戴着手套,穿着暗绿色雨衣,监控没有拍到嫌疑人到后厨,但是拍到嫌疑人把行李包丢在了店里的收银台桌子底部,警方去搜查和询问店员时,所有人都不知道这里有个行李包,而且行李包就这样从监控的眼皮子底下消失了。至今也不明白这个怪人为什么这样做,他到底与案件有没有联系,或者说他是不是那个凶手”
“所以你来找我,就是想要我判断他是不是凶手?或者是操纵犯罪”
“郭局长说你对人的行为颇有研究,而且鉴定能力绝不在严法医之下。不知道你对这种案件怎么看。”
“实话实说,我接触过性别错乱犯案、精神失常导致行为失常而引起的案件,但从来没有接触过什么由肢体怪异而引起的“操纵案”。”
“那你觉得到底有没有人操纵人犯案这种情况”
“那要看你怎么理解了,我刚才在课堂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本着普通情形来看,人如果大脑处于半死亡状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后来形成的意识混乱的白痴,那么他的行为很容易被控制,但是对于案件嫌疑人的诡异肢体方式,并不像是完全的行尸走肉的人,他的肢体僵硬程度倒是像是这个人已经死了,连大脑也死亡,但行为又展现出像活体。所以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是活死人”
“难道没有其他特例?”
“严肃来讲,你所说的监控里的那种情况,他就是一个死人,或许他反应出来的是人肢体拼接装了马达的肉身玩偶。你刚才也说过了美国好莱坞,所以我有必要提醒你多看看好莱坞大片,不然像这种情况可以出演妖魔片。”
“你从什么方面看出他是个肉体人偶,还有抛骨是这个人?”
“人体是个极其复杂的构造,大脑控制行为,这个嫌疑人的行为木讷,肢体没有摆动,唯一的特征是他的行走速度,但是由于是在监控里看到的他的行走出来速度,很难看出他被弄了什么或者说身体被装了什么。用普通常识都可以想到,这样的行为在日常里是不存在的,所以监控里的人不是人,也不是组装肉体人偶,至于他是不是抛骨的人,这一点我看要你们特案组去查了,看是看不出来的。”
“那第三起案件呢,也能并案为操纵案?”孙诠指着手机里刑侦队整理的第三起案件问章研。
“为什么不能并案,现在阳市发生的抛骨案你们都自作主张定为“操纵案”了,多一起又何妨?再说了你说的好莱坞有这种案件,那么不妨再发挥你们警方的想象力说服自己,偶尔出现这样的操纵案也不算特例嘛”
章研话里有话轻蔑看着这个桃花男,她觉得现在警方太会天马行空了,居然相信类似与美国好莱坞拍出的操纵人杀人案例。估摸着警方是无从下手,要不然也不会病急乱投医,连大学教授都找。
孙诠听出了讽刺的味道,没有急着反驳她,他对章研说:“对了,第三起案件是今天发生的,监控也没有看,只是拷贝下来了,人体上半身骨头也带回了法医室,你要不要去我们刑侦科看看?”
章研感到疑惑,心说,你们特案组既然把重要的尸骨丢失部分找到了,再加上法医室里有大名鼎鼎的严法医,你们还干嘛找我去分析,只要严法医一验证案子不就快真相大白了?
话说到嘴边,却没有说完。她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怪异的案子,不禁有些好奇。还是决定跟孙诠去看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