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的夜空,零落着几粒孤单的星子,像是黑夜里落单的猎物,被黑夜的巨兽张开撕裂的血口,随时都会被吞噬。
“啊!”
黑夜里,一片无人的地方,昏黄的路灯下,一个男人惊恐的坐在地上,边上还倒着一个昏睡的人,在他的面前,一个女人,姑且称作女人的人,正拥吻着一个红毛男人,但可怕的是,这个红毛男人身形在极速缩水,就跟脱了水一样,皮肤皱起。
“叫什么?不是你们要我回报你们吗?”女人手里拖着一块皮草一样的东西,嘴角还带着一抹鲜红的液体对着坐在地上的大鼻道。
大鼻此时已经吓得大小便失禁,双目狰狞,盯着女人手里的那块人形皮草,这块皮草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哥们红毛。
他目睹了眼前这个怪物如何吃了自己兄弟,恐惧已经占据了他的身心,看着缓缓走来的女人,灯光飘在风中,摇曳着的人皮,大鼻痴痴的流出了口水,身下早已湿答答的裤子,还带着一股强烈的恶臭。
女人皱了皱眉头,显然是个爱好干净的怪物,轻轻擦拭了嘴边残留的血渣以及肉渣,用颇带遗憾的语气道“竟然吓死了,可惜了这一身血肉。现在只能吃点灵魂了。”
女人目光诡异,身形刹那间变成一只怪物,
红目长舌,五指如爪,身体皮肤成灰黑的死尸装,身上还带着一块块黑色肤体。
只见她从面前抓了两下,两只爪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挣扎一样,隐约能够看到有两团无形的东西在颤抖。
“咕噜,美味佳肴啊!人间真是个天堂。”女人嘶哑的声音从喉间传出,带着一丝呻咛,气息似乎比之刚才强大了几分,眉目间跳动的红光也强盛了耀眼了几分。
女人舔了舔嘴,诡异一笑,又恢复成人样,诱惑动人,一把抓起了还在昏睡的曾家杰消失在了无尽黑夜里。
……
第二天,一早。
叶歌刚晨跑回来,便看到了正坐在一楼餐厅吃早餐的曾家杰。
叶歌笑了笑,用毛巾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哎吆,还知道回来呢。”
正低着头吃盘子里东西的曾家杰抬头看到叶歌,惊喜的笑着道“嘿嘿,浪了一晚上总得回来补充下精力呀!不然怎么浪的动。”
叶歌看着一身酒味,还有些精神恍惚的曾家杰,摇了摇头“好了,别贫了,吃完早餐收拾一下,然后休息,我让学长给你请个假。”
“嘿嘿”
曾家杰笑了下,然后低头继续吃东西。跟几辈子没吃过东西一样。
叶歌摇了摇头,吃了点东西,便上了楼。
洗澡水已经让帅帅提前准备好了,换洗后,提着学长给自己准备好的箱子,下了楼。
看了眼餐厅,没人,估计是吃过早餐上楼休息去了。这曾哥,来到这里后越来越堕落了,得找个时刻跟他聊聊。
“帅帅,带我去练习室吧!”
“好的!请跟我来。”机器人管家帅帅做了个请势,带着叶歌进入了一楼书房。
然后打开了一个小房间,小房间摆着四个屏幕以及一把靠椅,屏幕一看似乎是别墅周围的监控录像,以及一楼客厅跟二楼客厅监控。
“这学长有够小心的呀!”叶歌喃喃道。
机器人帅帅走到墙边,低头在某个地方弄了一下,然后墙的某块突然出现一个小洞,小洞内发出一道红外线光打在了叶歌脸上,然后墙往上打开。
机器人帅帅发出声音“叶少爷请!帅帅任务已经完成。”
叶歌点了点头,进入了密室里面。
一进密室,便看到一面大屏幕上正放着一个办公室里正坐着一个男人,哪个男人正是花笛仁。
屏幕里花笛仁笑了笑,道“来了。”
“嗯!”
“好了,我们时间也不多,我就废话少说,因为这次拍卖会我们主要目的是为了拿到刘季留下的玉玺,所以此次面对的敌人也是非常的强大,可以用非人类形容,所以在这之前你得好好熟悉我给你的装备。”
“学弟你先打开箱子。”
叶歌点了点头,把地上的箱子打开,入目是一共四样东西。
大屏幕上花笛仁道“一共四样东西,是我花了很大力气弄来的,哪件衣服一样的东西叫合成衣,是高科技产品可以承受巨大的冲击力以及普通刀剑子弹的攻击,而且材质轻巧不会影响行动……”
“哦!这个可以。”叶歌惊喜的拿了起来二话不说套在自己身上。
“第二件是麻醉枪,一枪能够让一只野生大象三秒内倒地,给你防身用的。”
叶歌拿起麻醉枪道“学长这个东西你确定有用吗?能够打中哪些家伙吗?”
“额,这个看你自己了,随机应变。”花笛仁咳嗽了一声道。
“接下来是高科技合成剑,这把剑时合金以及加入了一些其他材质,而且这把剑低端有个按钮,你只要按下便能发出极强的电流,足够电晕一个健壮的成年大汉,这把主要是为了你如果遇到猎魂人也能有短时间的保命手段好让我的人能够去救你。”
叶歌拿起短剑,沉默了,“貌似除了哪个保命衣,其他的都是扯淡,让我拿剑跟猎魂人打不是让我去送命吗?还不如给我把枪呢。”
“最后是追踪耳麦,这个耳麦可以保证我们在半个咸海市的范围内流畅通话,并且里面装了GPS,只要你没有离开咸海市我就能找到你。”
“这个还有点用”叶歌拿起一粒银色耳钉一样的东西,沾在了自己耳朵上。然后朝着花笛仁道“还有什么要交待的吗?”
花笛仁摇了摇头,“没有了,身份我已经给你安排好了,车就在外边等着了,到时按照计划来。”
“好。”叶歌点了点头,准备离开这里。
没有原路返回,而是在另一条通道直接来到了另一幢别墅里。
叶歌往外看了看,呵!好家伙,这都在另外一边了,出了别墅,已经有一辆车在外边等着了,换上提前准备好的衣服跟饰品。
叶歌便出了别墅上了车,只见哪个司机恭敬的道“黄少,直接去帆船酒店吗?”
叶歌点了点头,随后靠在后座,静静的休息。
尽量少说话,避免破绽,叶歌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暴发户的儿子,叫黄龙杰,听到咸海市拍卖会有秦始皇玉玺出现,为了讨好父亲便带着一大笔钱来到咸海。并且几天前购买了一栋别墅。
“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呀!”前排开车司机羡慕的通过后视镜看了眼身上穿着价值上百万的西装,以及手上不菲的名表戒指,都是自己这辈子都挣不到的。
汽车缓缓驶出别墅区,大门口还遇到了上次自己来找花笛仁时的保安,还好,因为叶歌坐在车里,而且别墅区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没有吩咐保安都不敢主动上前,怕得罪什么惹不起的人,只敢远远打个招呼。
叶歌靠在后座,闭目养神,讲实话就是有些紧张。
耳麦里传出花笛仁的笑声,“学弟,紧张吗?”
叶歌翻了个白眼,小声道“还好吧!富二代的生活也就这样子吧!没啥感觉。”
花笛仁笑了笑,“到了你就知道了。”
“呵呵”
叶歌不在意的轻笑了一声,便将后座拉后了些,然后靠在上面,对司机说了句“到了叫醒我。”
“是!黄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