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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春光独好勤奋斗(二)

午后,公交到站,沈慕雨从车上下来,后面陆续跟着其他下车的乘客。此时,一群由老师带出学校进行户外教学的小学生经过车站,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乘客,老师赶紧把学生们都叫住,让他们并排站着先等一会儿,同时嘱咐班委看着点他们。等这些乘客离开了再走,免得因为孩子横冲直撞不小心受了伤。他们穿着统一的校服,像出课间操一样站的很整齐,可爱极了,引得行人及其他乘客纷纷侧目。

沈慕雨原本已经下车,她走在路上,因为想看看时间,所以低头看了看手表,正看着,没有注意到前方的行人。对方也正骑着自行车,一时没有把控好刹车,就和沈慕雨撞在了一起。

“喂!前面的小姐,快让一下......”对方正哼着歌,转头看了一眼四周,还没来得及把视线转回前方,就撞上了沈慕雨。对面的环卫工好心提醒沈慕雨让开,但当沈慕雨听见,想给他让路时,她已经和那个人相撞了。

“哎!现在的人啊!都是低头族,好容易有一个走路不看手机的吧!人家又改看表了......”环卫工说完,专心致志地继续扫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刚反应过来,没想到还是来不及。”对方是个五官端正,发型清爽的男士,一身的休闲运动装,背着双肩包,骑了一辆自行车经过这里,也许是害怕遇上碰瓷讹人的,对方并没有上前去扶,只帮她捡起了几册掉落的书本并向沈慕雨道歉。

沈慕雨也说都是自己不小心,不怪人家。

“算了,算了,也许我该庆幸,你骑的是自行车,如果你开了辆汽车,恐怕我现在就躺在医院里了。”

“什么呀!无论开车还是骑车,只要是出门在外,就应该提高警惕,不然一旦出了事,怎么说得清楚......”对方这样说道。

沈慕雨拍拍身上的灰尘,继续朝前方走了。那男的将自行车扶起,正欲离开时,脚下感到一硌,似乎踩到了什么。他支起脚架,俯身去看地面,原来他踩到了一条项链......

沈慕雨来到派出所,想找经手她家案子的那位警官,走进办公室,他正跟别人说着话,沈慕雨就站在一边等了一会儿。

“沈小姐?”

“韩律师,您怎么也在这儿?”

“我来看看我的警校同学。”原来韩煜以前是警官学校的,由于他的父母都从事了警务工作,他便立志也要当一名警察,不过由于考试前夕他突然生病,没有通过体能测试,最后他学了法律成了一名律师。

雷隽是一名帅气的80后警官,曾与韩煜同班学习,做了英荣传媒的新任法务之后,他一直想找韩煜叙叙旧,无奈各自忙于工作,一直没有机会,正好今天不工作,韩煜便来到雷隽的单位。

正当韩煜准备离开的时候,沈慕雨就来了。沈慕雨已经决定到何家做钟点工,由于欠债之故,她也不好向何晨希要求工资,所以只能另找兼职工作来做,她今天来找雷隽,就是为了在这边备个案,这样万一有遇上什么难事,也方便求助于警方,有机会也能多和他们沟通学习,不会再因为初入社会,单纯愚傻而一再上当受骗。

“这是我的简历,以后如果有谁家需要补习功课或清洁打扫的,您可以让人家找我。这上面也有我的电话号码”。

沈慕雨翻着包拿出简历,递给雷隽时,从里面掉出了一本《唐诗宋词精选》。韩煜帮她捡起来,看着封面若有所思。

“沈小姐也喜欢古诗词?”

“是啊!从小,这本书就是我的床头读物。”沈远国当年出于孝顺父亲,还是想办法为那位中大奖又遭绑架的亲戚借了钱。当时沈家经济拮据,没有条件买很多的课外读物。只能自己抄一些古诗词学习背诵,顺便练练字。后来,沈远国仿照《唐诗三百首》的形式,收集整理了很多耳熟能详的唐诗宋词,请出版社出了一本《唐诗宋词精选》送给沈慕雨当作床头读物,这本书便一直陪伴她到现在。

韩煜也是个诗词爱好者,他的名字韩煜也是因为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昌黎先生韩愈而取的。

雷隽笑笑,这好像跟他听说的不一样。“你不是说你爸当年给你取名是翻了一首古诗吗?”

“是啊!那首诗就是韩愈的《早春呈水部张十八员外》那我总不能叫天街,细雨之类的是不是?刚好我家也姓韩,就选了个音同字不同的做名字。”

“也是,还有草色,烟柳什么的也都不适合取名哈哈......”雷隽听到原因,躲在一旁乐不可支。

不仅如此,他还因为喜欢古诗词,高中时组织一帮有共同爱好的同学成立了一个诗社,课业不忙的时候,大家就聚在一起谈论和背诵诗词,释放一下由于升学、分班或成绩浮动而遭受到的各种学习压力。后来是因为社员们考上了不同城市的大学,继续求学或就业去了,不能再在一起,原本30人的社团,现在只有6至7个人了。韩煜正是社长。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电脑和手机已经逐渐代替了纸质书本,人们查资料。看名著大多都使用手机。所以当韩煜知道沈慕雨也喜爱诗词时,他觉得非常难得。还问她愿不愿意加入诗词社?

“爸。哥。我回来了!”沈慕雨进了家门,边换鞋边说道。正在列举食材购买清单的沈远国赶紧走过来示意她轻声些。

“嘘......你哥昨天上的是夜班,这会儿正睡觉呢!怎么样?今天去何家感觉如何?”放下背包,沈慕雨蹑手蹑脚地与沈远国回房说话。

今天,她正式去了何晨希家。何英荣去世后,何晨希嫌家里有些空旷冷清,于是从父亲住过的景观别墅搬出来,住到了何家名下另一处面积略小的豪华复式公寓。

“你不知道,光是何总的衣帽间啊!就比咱们家这个客厅还要大。”沈慕雨第一次去何家,就领略了何家的豪华与规矩。

欧式建筑风格,家装简约中透着奢华,还有单独的游泳池和花园。从衣帽间说起,何家的管家给沈慕雨说了一大堆的注意事项。衣物中,需要干洗和手洗的衣服都要记清楚,洗衣液也有何总惯用的品牌。据说当年何太太还没离婚时,经常用那种洗衣液给儿子洗衣服,所以何总特别喜欢那个洗衣液,他说那是妈妈的味道。

二楼主要是起居室、书房、健身房、因为是高管,有时需要在家里开会,所以也有专门的会议室。

书房是何晨希的私人领域,沈慕雨没来之前,他就交代过梁叔,不许沈慕雨去书房。

何晨希真是奇怪,要说私人领域,那也应该是卧室才对,怎么会把书房当成私人领域,还不让人进去?好在沈慕雨对何晨希的私事也不感兴趣,身为雇员,自然是老板怎么说,她就怎么做。

如果在生活起居之外,有沈慕雨能帮得上忙的其他事,她倒是很乐意帮这个忙,就像沈远国说的,比起佘万海,起码何晨希能善待沈慕雨,不会动不动就用威胁恐吓那一套来吓人。

管家梁叔在何家多年,马上快60岁了,自从何英荣去世,何晨希忙着接管公司,搬家的事,都是找好了搬家公司,由梁叔和龙波一块儿督促着人家干的。听说沈慕雨是何家新来的钟点工,梁叔非常耐心地给沈慕雨介绍这所房子,又带她去了厨房、衣帽间、起居室等地方熟悉环境。

需要注意的内容不少,沈慕雨来不及做笔记,便运用手机里的录音功能把梁叔说的话都录下来,回去后再仔细地听并且整理出笔记。毕竟真正做事的时候,不可能一边拿着手机一边做,就是戴着耳机影响不了用手干的活儿。但还是会让别人误以为你正在听歌偷懒。

何晨希为了尽快熟悉公司业务,虽然让人把这边打扫了一番,但他至今仍旧住在别墅,过些日子才会搬过来,正好可以让沈慕雨在这段期间内好好跟着梁叔学,然后结合何晨希的生活习惯整理出自己的钟点工计划,更方便地为何晨希服务,在那之后,也能把自己想做的事安排好。

后来在韩煜的推荐下,沈慕雨成了“荷蕊诗词社”的一员,韩煜是这个社团的社长,因为忙于工作,有时候总会忘记交房租。沈慕雨加入以后,就专门负责提醒韩煜这件事,为了社团活动,韩煜在他律所的三楼又租了个大单间。以后需要交房租时,房东就和沈慕雨联系,然后沈慕雨转告韩煜过去交钱,或者由沈慕雨先垫付一下,稍后韩煜再还钱给她。

商量完毕,韩煜又带着沈慕雨去见了这栋写字楼的房东,此后,韩煜、雷隽和沈慕雨经常见面,渐渐熟悉了解,成了亲如兄妹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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