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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着迷

只要用心写,两天交稿并不是问题。而这份心,徐瑶满意,苗凯却未必承受得起。

交了大纲,徐瑶就回了北京。我可以安静地过我想要的生活,徐瑶说这是一种自闭的生活,随她怎么说。人生在世需要在乎的太多,在乎名声在乎钱在乎地位,在乎朋友在乎家人,在乎婚姻在乎子嗣,一不留神人近黄昏,再没时间在乎自己。

我是幸运的,除了这一次苗凯事件被迫写大纲以外,再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在乎。能够自闭,是宝贵的财富。可怜的人,是连和自己面对面的机会、时间、能力都没有。我每次这样说,徐瑶就来反驳。

徐瑶是我的反面,热情奔放,敢说敢做,却最怕寂寞。我和她年轻时的经历非常吻合,但不知道怎么就衍生出了两种人格。我曾经试着找出答案,发现我自闭是因为我心里住着一个人,而徐瑶心里没有任何隐秘,爱和恨,是与非,走或留,都可以在弹指间决定。

找到这个答案后,我便驻足不前,不愿深究。翻开回忆不亚于撕开伤口,疼痛在所难免,也容易伤筋动骨、魂飞魄散。

是谁说的“相见不如怀念”?

我是怀念的。怀念苗凯在台上忘情地弹《爱的罗曼史》的样子。

那天雪下得很大,也许是我花了眼,我想他在看我,又或者是在看我哥。他五官立体得宛如希腊的雕塑,高大的身体柔情地怀抱着吉他,手指很长,比琴弦更漂亮。我开始相信琪琪主动送房卡这事是真的。

苗凯和金子奇不同,金子奇的帅像阳光一样温暖透明无拘无束;苗凯的帅是这冬天的雪,任你黑夜黎明,他总是闪着清冷白净的光,当你发现他,已经晚了,铺天盖地。

我理解了琪琪,是有一种男人,即使不说话,站在那里,就能让你屈服。何况他弹着吉他,绵延万里。我耻笑自己,在和金子奇玩耍的时候竟然对他的兄弟动心。但这本来就是一场短命的游戏,连动心都变得多余。我对金子奇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

在北大读书的半年,世界果真如预料中那样向我完全打开。一扇门的打开,几乎就关闭了金子奇那扇窗。

我和徐瑶都属于进入大学人生才正式开始的典型,略微不同的是,她是复旦大学的。

大学入学第一天报到,我拖着巨大的行李箱挨个地方走,北大校园之大在整个中国也是屈指可数的。最后一站,我带着所有的门卡、钥匙、课程表、分班分组通知,去办公室找我们的辅导员。

办公楼是一栋看似民国时期的小楼,红砖青瓦,红门青墙,树荫低垂,斑驳的爬山虎印记被新的绿枝淹没。所有人都很忙,来来往往。我坐在办公室长凳上左顾右盼,试图从面相上分辨一下即将陪我四年的辅导员同志。

这时,一个男人问我:“你是新生吧,哪个班的?”

我看他西装笔挺,语气不容置疑,在办公室坐立自如,便猜想他也是老师,赶紧递上自己全部的资料。

他翻一翻,放在办公桌上。那办公桌是一块老旧的木板桌面,桌子右上方还漏了一个大洞,看得见下面抽屉里花花绿绿的宣传纸。

他说:“你就是汪佩佩?报国际经济贸易系,不可惜吗?”

这个老师好诡异。我不明就里,于是无法作答。他看我反应不过来,就说:“你作文满分,又是当地的状元,为什么不去中文系?”

我心里暗骂:“白痴!”但嘴上还是甜腻腻地回答,“因为我是理科生,中文系不招理科生。”

他大吃一惊地挑了挑眉毛说:“那他们那天倒没谈起这点。中文系也该设个文理兼收的专业了。”

我心里“呵呵哒”,想说您老哪位,北大这么响当当的学校自严复1912年正式改名京师大学堂之后,连教授都是李大钊、马寅初、胡适、蔡元培这个级别的,您老还建议设专业,真是牛皮吹上天。

当然他并不知道我的腹诽,又接着说:“你先回去吧,我会告诉刘老师你来过了。今天晚上你们班长会挨个通知明天的日程安排。”

我乖乖地退下,再也无话。

大学初期军训,我们晒掉了三层皮。

金子奇在我住进宿舍后就开始夜夜给我打长途电话,好在整个宿舍七个人都还没有男朋友,也就没人跟我抢电话。

学霸们的高中生活有趣的并不多,夜里熄灯之后金子奇就负责给我们全宿舍讲段子。他讲的段子经常惹得我们大笑,有时候笑到眼泪都出来了。

金子奇在电话那头听着我们这一群姑娘笑得炸开天,就抽口烟说:“你说你们读的可是北大啊,怎么这么彪悍,一群姑娘缠着我给讲荤段子。”

我听得出他在抽烟,便喊住他:“你少抽点烟!”

他就受到了惊吓,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在抽烟?你有千里眼啊?”

我当然知道,透过电话,他呼吸的波动和嘴唇的张合,比我在他身边时,更真切。

他再深吸一口烟,说:“佩佩,北京有什么好,毕业回来吧。”

这句话,他夜夜说,我夜夜不敢搭话。

我从没说过金子奇的身份,但室友们都把他默认为我男友。在这些开化晚的学霸眼中,拉着手在街上走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恋爱境界。

我们这一层走廊顶头的宿舍是研究生住的。那天唐糖回宿舍跟我们八卦说,那些住在研究生宿舍的女生年龄从二十五岁至三十二岁不等,但无一例外是处女。虽然我们也是,但我们人均十九岁,不禁对她们的人生集体生出一声叹息。

唐糖她们寄希望于我是第一个尝禁果的,这样大家的八卦水平就可以从荤段子再升一级。我是不怎么在乎,这几乎不在我的关心范围。我的态度让她们颇为吃惊,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那时的我已经是十足的叛逆,但跟金子奇无关。金子奇只是潘多拉魔盒的钥匙,魔盒是一直在的。

大学的生活很好玩,主要是我闲不住,总在各式活动里热血沸腾。悲剧是我爸妈并不肯多给我一点生活费,我哥吃住在家门口,小城生活水平本来就低,但我在北京的生活费还不敌他一半。我爸妈的理由是:男孩子花钱的地方多。

扯淡!男孩子要买卫生巾吗?我真的是除了吃食堂,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一个人的北京,干燥凄凉。

我要不断地打工,才能填补我父母克扣的生活费。这是作为一个二胎女儿的悲剧起点,即使考上北大,也并没有让我的父母把给哥哥的偏爱多分我一点。我没有钱,没有背景,没有人脉,没有专长,在人才济济的北大校园里,我是一个毫无存在感的存在。

可我要生活,我要生活得好一点。我接了文字录入的兼职,开始在网吧里熬夜打字,直到眼睛红肿,指甲断了,手腕抬不起来,才按时交差。

一周以后,我拿着第一笔一千块钱的“巨款”,自己坐着公交车从北大校园辗转几次终于到了西单,看到传说中五光十色的北京。我大着胆子走进小城里没有的麦当劳,远远地看着麦当劳的价签,盘算着我如何用最少的钱吃到最想吃的东西。

接下来整整一个小时,我都在不停盘算、不停地点餐、不停地吃光之间规律运转,直到再也吃不下。我一直记得,那天我吃了三个汉堡、两包薯条、一个派、一个圣代,喝了两大杯汽水。

那天晚上,我带着千挑万选的战利品回到宿舍向舍友们展示。我很自豪地拿出一件名牌衣服说:“我买了一件班路尼的衣服!”

唐糖和沈晴她们哄笑起来:“什么班路尼?班尼路好吗!”

她们随手翻翻我买的化妆品,又接着说:“你用这些没名的化妆品不怕毁容啊?”

我其实不知道什么叫有名什么叫没名。小城里没有班尼路,也没有雅诗兰黛。对我来说,只有贵和便宜。大城市的孩子们,特别是受宠爱的独生女们所知道和享有的一切,我需要用很多很多的努力、很多很多的磕碰、很多很多的屈辱才能知道和享有。

为了录入得更快,同样的时间赚更多的钱,我刻意地训练自己的打字速度,几乎天天泡在机房。

那时候电脑很贵,几乎是我一年的生活费,所以没人会买电脑。直到大二下学期,我们七个女生才凑钱买了一台。这种刻意的训练非常有效,很快我就可以一边录入一边用QQ和金子奇聊天。

后来因为打字速度堪比专业录入人员,我找到了很多小说录入的兼职。再后来工作时我可以承担所有的即时会议纪要,再再后来,如你们所见,我可以两天出一个电视剧大纲。

打字速度和思维同步的时候,即使坐在椅子上,也有飞的感觉。但由此造成的反面问题是,我们公司的小编剧们都很怕我,因为我对他们的要求是我说完思路,他们就要打出来。新人通常一直被骂很久以后,才能跟得上。这也是我团队剧本速度质量都能力压群雄的一个软实力,起因就是十五年前的一个小丫头穷到没钱买卫生巾。

世事无常,通常也体现在我们无法想象当下的一件细碎小事会对未来造成多大的影响上。

兼职后,我的大学生活比一般学生要开心很多。不用向父母要钱的感觉实在让我神清气爽。我从小就很讨厌我哥要钱每次都得逞,而我却对着我妈冷脸的样子。明明不争气得打脸,我爸妈还是对他百依百顺。

自我上大学开始,我妈就开始灌输:“北京房子买不起也不用买,你是个女孩,早点找个好男人嫁了。也不求别的,有车有房就行。你毕竟是北大的,他学历也不能差太远……”她是打算把所有家底都给我哥在小城买房娶媳妇。

后来,我听说有的孩子是生来讨债的,想必来讨债的是我哥。而我,大概是上辈子欠了我爸妈的债。

不管怎样,远在北京,不看他们那张“欠债还钱”的脸,我已经开心了很多。

那个年代,没有杀人案或者校园强奸案,整个燕园几乎是随意出入。我们宿舍最常来的就是推销,而且是化妆品的推销。那个时候的北大学生家境都一般,我们觉得商场的化妆品都太贵,也不愿意千里迢迢从北大进城。这样推销的人就有了财路。她们经常拿着自己护肤多年前后的对比照来给我们上基础护肤普及课。我们还当真围成一圈看她们在我们宿舍里拿个脸盆装满水,从洗脸开始教起。

作为学霸的我们,即使听这种四十分钟的推销美容课,也觉得津津有味,反复琢磨,不断提问。结果当然是拿出死命省下来的钱买这么一罐不知名的化妆品。用过之后的好处是当年我皮肤状态一度达到鼎盛,坏处是后来的十几年我都只能用高端抗敏产品。那些化妆品和现在某宝网站上的三无产品着实有一拼,美容反成毁容。这就是贪小便宜的代价。

那年在不断地被嘲笑中,我学会了护肤和化妆。

有一天,我站在宿舍窗前那面塑料壳包裹的镜子前,看到了自己从未有过的光洁皮肤和一个小时用心打底后相应的毫无妆感的美丽,就像苗凯的琪琪那样的美丽。我是幸运的,十八岁这年就明白了“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我再也不给自己懒的机会和理由。

琪琪给我的冲击力是非常大的,虽然我只是在网吧里远远地见了她一面。我第一次意识到有那么一群女人,她们根本不需要任何头脑,因为她们漂亮。这漂亮在很多男人眼里,比北大文凭更值钱。我一度怀疑我是不是努力错了方向,又或者是我和我哥较劲了十八年,自己智商也变低了。考北大是为了什么,我并没有想太明白。也许我妈是对的,只是为了找个好男人。那我就不能在脸上输得太多。

当你学会了一项技能,你就会发现人生又多了一种可能性。这是一个奇妙的定律,我屡试不爽。很多人觉得人生艰难,觉得未来无望,本质上是因为自己缺少了很多技能,又没有信心和毅力去获取这些技能。当我开始化妆,说我长得好看的就不再只有金子奇一人,还有那个怪老师。

我是在一次演讲比赛上又遇见他的,当时进入了即兴问答环节,选手只剩下五人,一次性决出前三名和冠亚军次序。这种毫无技术性及水分颇大的决赛规则被我们吐槽了几天几夜。可是,你可以选择不参加,但你不能改变规则,很多事都是如此。我当然还是参加了,忍受规则比忍受无聊要好得多。万一能够得到名次,简历也会好看一点。

当我站在演讲台上,台下在灯光的阴影下显得一片黑暗。我尽量显得自在,等待着属于我的即兴问答题目。

一个很熟悉的声音在发问,整个礼堂阵阵回响,别无杂音。他问的是作为一个高知女性将如何处理家庭与事业之间的关系。

那时才十八岁的我大致的回答是作为一个女性,无论高知与否都应该照顾好家庭,既然高知,更应该有实力兼顾,比如请人,比如找一个更自由的工作,比如在家写作。

我听到台下的男人和男孩们一片赞赏之声,那次比赛我得了第一名,回来却被宿舍死党骂了个狗血淋头。她们认为这是对男权的屈服,是对女权的背叛。

很显然,十九岁的她们也无法预料到十几年后,她们大多做着一份无关紧要、默默无闻、朝九晚五的普通工作,找一个普通的丈夫,变成一个空有北大文凭的高知“半家庭妇女”。恰恰是被认为背叛了女权的我,始终孤身一人,奋战在事业的第一线。

人生就是个笑话,大部分时间并没有对错可言。

比赛结束后,怪老师从后面追上我,说:“还记得我吗?”

我马上换上一副正常的大一学生面对老师的恭敬神情,认真地点点头,捏细嗓子说:“老师好。”

他笑得前仰后合:“我不是老师。”

我愣住了,看着他。这才看清了他的脸,比普通人长三分之一,有深深浅浅的痘印,眼睛很小,像细长的一条缝从一个土豆上裂了开。他笑的时候,我很担心他的嘴唇因为干裂而出血,而且实在不能一边笑一边走路,他的眼睛在笑的时候绝对会被挤压到什么都看不到。

我忍住心里的厌恶,用听上去是在发脾气的语气说:“刚才的问题是你问的?我说那声音怎么会耳熟。”

他说:“是啊,作为道歉,请你吃饭吧。”

其实没有什么好道歉,除了我把他误认为老师之外,我们甚至连多说话的必要都没有。

可是在大学被请吃饭还是第一次。

我从没向别人解释过我是怎么和李东明在一起的,我总不能说是因为我想吃顿好饭。

可是一个刚进入大城市的女孩最朴素的愿望无非如此,所以我能够理解现在很多人在国外旅行时买着奢侈品却在便利店吃着方便面。人在不够富足的时候,最容易亏待自己的食欲,而去买一些化妆品、包、手表这些能被别人“看到”的东西来证明自己过得很好。

我尽心尽力地包装自己,可我心里知道我还是在亏待自己。来北京这半年,打工和节俭几乎摧毁了我的身体。每天晚上都在网吧录入文字,烟雾缭绕,水都忘记喝,更别提按时吃饭。食堂的饭菜不太好吃,可外面小餐馆的盖饭比食堂贵四块钱。于是,食堂打烊之后,我更没东西可吃。拿着辛苦赚来的钱买化妆品还可以安慰自己说是培养技能,但去大吃大喝我真的无法说服自己,只有眼睁睁看着自己瘦下去。

如今面对着大餐邀请,吃的欲望胜过了一切。所以,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他,以至于他也面露惊喜。他一惊喜,那长满痘痘的长脸就显得格外怪异。我有一刹那简直要放弃美食逃离这张脸。

和一个有着一张我并不喜欢的脸的人一起走在学校的马路上,这让我有点难堪。还好,天气很冷,我比赛时穿的衣服显然只能好看不能保暖。

李东明说:“太冷了,我去开车,你在这楼里等一会儿。哦,你手机号给我,我到了打你手机。”

我十分尴尬,只能照实回答:“我没有手机,只有BP机。”

他很成熟,表情纹丝未动,自然地圆场说:“那你看着点就行了,白色的路虎,我打双闪,你就出来。”

北京深秋的傍晚,有一辆车可以阻挡凛冽的风以及别人看着我和他在一起的戏谑眼光,是多么的必要。可惜,我并不知道路虎是什么车,在小城里,有私家车的人屈指可数。

那个年代,不知道什么叫堵车,人们最担心的事是自行车被偷走。北大这么大的校园寒冬酷暑风里来雨里去,大家都靠自行车,而且是二手的,每天上下课锁车找车都如临大敌,生怕被偷。

因为车少,帮了我大忙,教学楼门口唯一一辆他的车停下的时候,我很快就走出来,上了车。

那天我穿着紧身的一步长裙,路虎太高,上车时以我的身高想好看是不可能的,实在没办法李东明伸手拉了我一把。几年以后,我可以穿着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和紧身裙优雅上下悍马,也忘不了那天爬上李东明车的惨状。

没有哪个人是天生优雅的,看上去的美丽表象都有无数不堪回首的糟心经历。

李东明并没有嘲笑我,这让我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既然上了车,去哪里都不是我能说了算的。我很喜欢在车里待着。他放着悠扬玄妙的音乐,若近若远。车里的暖气让我对路上那些与我几分钟之前一样冻得瑟瑟缩缩的人多了几分怜悯。

在车里,我也不用在意别人看他和我在一起时的眼神。他们只能看到一辆高级的车,和这辆车里模糊不清的男女影子。他们无法知道更多的真相,只会用艳羡伤害自己。女生们可能会猜想这车里是一对美好的情侣,女生优雅美丽,男生帅气高大,就算女生配不上男生,男生也只爱她一人,父母也都同意他们来往,不然不会给他们用车。女生们可能还会继续猜想,也许那女孩只是命好一点,如果换成她们本人,故事就会更完美。

每个人都期待自己才是真正的白雪公主,而车里陪在男主角旁边的女人都是后妈家的不如自己的姐姐。

李东明把车停稳,让我等等。我老实等着,他从车后绕到我这边打开车门,把我扶下车,避免我在餐厅门口再一次出丑。

我有点感动于他的细心和绅士。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绅士风度”的实际演绎。我接触的同年龄层的男生,大部分都还像我哥那样沉迷于玩游戏和打篮球,连泡妞都不刻意。金子奇已经是个特例,而他的成熟更多体现在他的外形,与心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李东明却不同,他是真正的成熟,从外到内,都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力量。这力量让我本能地和他保持了相应的距离,这距离给我安全感。

这是一家烤肉店,所有的服务员都穿着华丽的韩服。餐厅很大,装修得富丽堂皇,异常明亮。

李东明把菜谱给我让我点菜,我看到菜价的一瞬间惊呆了,一道菜够我打很多天工了。

我由衷地感慨道:“太贵了。”

李东明很坦然地说:“这是全北京最贵的韩国料理。”

我看着服务员忙进忙出,端菜换烤盘,完全受宠若惊。对于烤肉,我还停留在小城的夏天海边沙滩上那一排大排档中的带着钢钎的烤肉炭炉子上。大汉子冒着汗,喝着冰啤酒,一只手扇着风一只手翻转着肉串。

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北京的好,没有寒冷、不用省钱,这种被人照顾的好。李东明相反,他一直在笑,他在体会这种照顾我的好。

李东明不是老师,只是和校内一些核心人物走得比较近。他是北京人,却没有北京腔。他不肯多说他家的情况,可我留意到他的车牌是军牌。他是大三学生会主席,他还告诉我明年中文系会加一个文理兼招的专业。

我大骇道:“不是你搞的吧?!”

他笑笑没有正面回答。他把我的情况问了个底朝天,要不是烤肉又有趣又香,我可能早就烦了。

那天晚上,我只专注于各种各样的牛肉在烤盘上慢慢地收住汁水漫出油脂特有的香气,再蘸上不同的酱料,用几种小菜配好,学着李东明的样子用生菜方正地包裹住,完整地放进嘴里,一口咬下,感受复杂又清晰的不同味道在嘴里交织的整个过程,乐此不疲。于是,我不停地加菜加肉加调料,不知道吃了多久。我想我可能会把他吃破产,但谁让他冤大头非要请我吃饭的!吃了这顿也许很多年都没有下顿,我全然不在乎地吃得天翻地覆。

有一段时间,他也不问问题,就是看着我吃。我没头没脑地问:“你看什么?”

他很探究地自言自语:“你长得小小的,怎么这么能吃?被你带得我也吃得太撑了。”

我并不喜欢他,所以也不屑扮演,加上知道他不是老师,便又多了一份自在。我白了他一眼,教训他道:“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你请我吃饭,我不吃岂不是无趣?食物也是有感情的,平白浪费多不好。”

他接道:“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我打断他:“你语文考试及格了没有,哪有人接诗往前面接的,整首诗里就这句最悲,你还抠出来接。”

他笑得眼睛又挤没了:“我最喜欢这句。不能浪费感情,也不能浪费时间。”

我吃得正忙,随口接道:“多大点事儿啊!你这么感怀,是不是失恋了?”

他说:“是。”

我一怔,抬起头看看他。他的小眼睛正半笑半认真地看着我。

我想了想说:“难怪你要拉我来吃饭,想找个人开导你吧?那你找对人了!我可是在网上写连载爱情小说的人!”

他皱了皱眉,语气没有什么起伏地问:“写爱情小说?很有经验了?”

我大喝一声:“什么乱七八糟的!照你这么说,琼瑶阿姨不是要去清朝谈很多场恋爱了?”

他被我逗笑,追问:“那你就没有过男朋友吗?”

我有点烦了:“大哥你这么追问我男朋友干吗?这应该是追女生的套路才对!”

话一出口,我后悔了,他该不会要追我吧?我不敢抬头,假装并没有觉得自己说话失误,假装还在像以前一样纯粹吃东西,假装一点也不在乎他作何反应。

静默了几秒钟以后,他说:“我刚失恋没多久,还没打算谈恋爱,肯定不会追你,你放心。”

我不怎么放心。我还没正式开始过一段感情。我对金子奇的喜欢,更像是对所有美丽事物喜欢的一种本能,他实在长得太好看了。任何人,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对着那样的一个人,都无法无动于衷。

金子奇也并没有说过他喜欢我,他只是不停地逗我笑,也再没有夸过我漂亮。可是,在小城时,那些眼神和拥抱又是真的,带着夏日的潮湿海腥气,一想起就会让北京干燥的冬也绵软起来。

我们都不说,是不是因为我们都知道,我注定会离开小城,而他注定属于小城。

十八岁的夏天过完,我们就都长大了。长大意味着要对自己的每个决定负责,连喜欢谁不喜欢谁,都要考虑实际问题,容不得任性了。

感觉自己还没来得及轰轰烈烈地爱一场,就已经在郑重考虑关乎未来的爱情,而我对未来一无所知。

吃完饭,李东明送我回宿舍,还来得及在熄灯前进门。他的车引起了女生宿舍门口众人的注意力。

现在问题来了,我要怎么在这么多人面前下车,而且不让他扶着下车,我怕大家看见我和他在一起,虽然吃人的嘴短。

他说:“你侧身坐,双腿落到踏板上,再下车。”

我瞪他一眼,说:“你不早说,故意看老娘笑话吗?”

他也机灵了,还嘴道:“谁知道你不知道!难得表现我绅士风度的机会,我会放走吗?”

我撇了撇嘴,说:“你们这些北京少爷就会欺负我们这些外地来的纯朴少女,没意思。看在烤肉的分儿上原谅你,你还是回去哭你的钱包吧!”

他脸上有了不易觉察的傲慢,说道:“一顿饭两顿饭,我的钱包是感觉不出来的,倒是我的胃吃得太饱,要加大马力消化了。要不是你要赶回宿舍,我们还可以去别的地方消化消化。”

我不走心地回答道:“下次吧!”

我确实是没走心,但这句话在这种时候对情节的推动是致命的,可惜那时我并不是编剧,否则我一定会改掉这句台词。

他听得很走心,说:“好,下次。明后天都约了人,周六吧,带你出去转转,看你的样子应该也没出去玩过。”

我意识到我给了他一个暗示,我的本意并不是这样,于是赶紧往回圆,说:“我周六要打工啊,再说再说,谢了谢了。”

然后,逃也似的回到宿舍。

回到宿舍,我便开始补课,从“路虎”开始。

室友们本来打算和我吃饭庆祝我得冠军,但见我和一丑男并肩而行,就都假装不认识我。世态炎凉啊!在我问到“路虎”的时候,沈晴和唐糖就更加鄙夷地说不认识我。我只好说丑男就是路虎的主人。

一瞬间,宿舍气氛有了一百八十度大反转。每个人都在积极地八卦丑男的来历。作为马上要竞选学生会外联部的一干“菜鸟”来说,学生会主席的名头已经够大了,何况他还能出入教师办公室如入无人之境,且能成为各种比赛的评委。

最后的八卦重点停留在我绘声绘色讲述的烤肉上,临熄灯前,宿舍里充满了“我要是能吃一次就好了……”的感慨。

我心安理得,终于相信愿意为蹭吃而忍受一张自己不喜欢的脸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我并不是一个人。

是烤肉把她们对我的鄙视打回原地,而不是路虎,这也意味着我们这个宿舍的所有姑娘都是务实型而非虚荣型。这个结论,是我很多年以后才得出来的。如果只是虚荣,我们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挣扎,停在高物质低精神的生活里变老。如果是务实,在自己可以买得起一餐烤肉的时候,就不会勉强自己再面对任何自己不愿面对的人。

人没达到温饱阶段的时候,容易为五斗米折腰。人达到温饱阶段的时候,就要求生活的改善,欲望滋长,无穷无尽,对精神领域的要求随之出现,开始在精神和物质之间平衡得失。

第二天,金子奇和我聊天,我忽发感慨道:“如果你和我一起在北京就好了。我们如果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去那些好吃好玩的地方混日子。”

金子奇突然有些生气:“合适的人在一起,无论在哪里都是好的,不一定需要那么多好吃的和好玩的做陪衬。我觉得小城就很好。”

我并不同意。我觉得金子奇是很帅很好玩,但还差了那么一点点。至于差哪一点点,我又说不出来。这一点点,就是我不能放弃北京的原因。

假如,金子奇在北京,是一个和李东明一样的人,我又会觉得很好,非常好。这里面的算计和衡量,连我自己都惊心。我写的爱情小说里,初恋应该是澄澈的,不顾一切的,哪怕明知道刀山火海,也敢义无反顾地勇往直前的。可是,我和这两个人的感情都不是。

在金子奇的世界里,永远觉得小城已经够好了,天高海蓝。他又劝我道:“你毕业就回来吧,北京那么大,离家那么远。”

我不想回答,我知道我回不去了。不是因为这一顿烤肉,而是那个未知的世界让我着迷。我并不想守着我爸妈和我哥,好不容易才逃离,我不想前功尽弃。

我开始对金子奇有了一些不满,他是帅过我哥,可是智商和能力也一样不敢恭维。

人生则有四方之志,岂鹿豕也哉而常聚乎?他们婆婆妈妈的心态真是浪费了一身好皮囊。好玩伴,却不得心神相会托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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