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上学的时候,程慕笙怎么会来北市,当然是请了假,至于请假的理由,胡乱瞎编凑合着批就行了。不过,也就两天的时间,她打算在北市找个酒店睡一晚,第二天晚上再走。
秦知时带她到一家饭店,离他学校有点儿远,似乎是怕遇到了学校里的人,懒得去应付,虽然平时也是不应付。饭店不大,好在干净亮堂,让人吃饭也觉得舒服。
程慕笙是宁市人,宁市人口味偏重,而她又是个中翘楚,越是辣的吃的越欢快,所以一桌子菜几乎全是辣的,只有一两道清淡的菜。程慕笙吃的津津有味,碗里的白米饭却是没动过一口,她给秦知时夹了一块裹着辣椒粉的肉,“吃啊,这个可好吃了。”
秦知时望着一桌子的菜,不知道从何下筷,盯着碗里多出来的肉,又看着程慕笙鼓励的小眼神儿,最后才放进了嘴里。
程慕笙停了筷子,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秦知时,见他面不改色地吃下那块肉,“都说北市人喜食清淡爽口的口味,这不是挺能吃辣的嘛。”
秦知时咽下那块肉,又淡定地喝了一口水,然后将筷子伸向了别的菜,“也不全是。”
程慕笙见他筷子落下的地方是一碟辣子鸡,鸡肉块儿很少,辣椒倒是占了一大半,她也伸了筷子过去。一顿饭的时间,程慕笙又夹了不少菜给秦知时,但大多数都是落在了她的肚子里。
然后,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程慕笙一手抓着秦知时的手,一手拿着个雪糕舔着吃,吃了辣后再吃一个冰凉的雪糕,对她来说就是一件美事。重要的是,这是秦知时给她买的,所以吃起来更加的甜。她侧过脸,微微仰着头,“嗯,好眼光!”
秦知时知道她看着自己,再听见她的话,肯定不是在赞他,以她自恋的程度,略微低下头来,问,“真有这么好?”
程慕笙舔一口雪糕,冰爽透凉,笑盈盈地说,“有啊!要颜值有颜值,要身材有身材,要智商有智商,极品男友。”
秦知时脸色一沉,不怎么喜欢她的话,“那是不是只要有颜值有身材有智商的人,你都会喜欢?”
程慕笙认认真真地点头,见秦知时本就不好的脸色更加地不好,忽而一笑,踮起脚尖往他脸颊吧唧一下,嘴巴上的雪糕全粘在上面,笑吟吟地说,“可是怎么办好呢,我已经看不上任何人来,只看得上你。”
忽然想起有人说过,你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会在不经意间闯入你的世界,留下一道痕迹。而这个痕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愈加的深沉,直至烙上了不可抹掉的印记。
秦知时那笑得似月牙儿的眼睛,早在她向自己奔来的时候,喊着我想死你了的时候,他就接受了自己两个多月来的惆怅失落。因为亲眼所见,所以更加地懂得珍惜,“那你眼里就只能容得下我,心里就只能装着我。”
程慕笙的心嘭地猛跳一下,两下,三下,四下............直到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双手环住秦知时的脖颈,又在他另一边脸颊上吧唧一下。这算是奖励了,能说出这样的情话,已经很了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