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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锡之书》的传说

第二天,晨光静美,湖上方的天空如风铃草花般蔚蓝,湖水清澈得仿佛玻璃一样,桃花源的每个岛屿都整洁而静谧地端坐在自己的倒影之上。芮恩被夜里的冒险经历折腾得精疲力竭,所以睡晚了,但是在她的窗外,安克雷奇正在醒来。从城市中三十来座住了人的房子的烟囱里,柴火的青烟袅袅飘出,渔民们边互道早安,边走下楼梯,前往系泊沙滩。

在湖的北岸矗立着一座斑驳的山丘,远处南岸的死亡丘陵。其山坡下部被灌木丛、松树林,以及长满野花的陡峭草甸所染绿,在草甸其中的一片上正放牧着一群鹿。青葱湖岸边的树林里有很多鹿,有几头甚至游过来,在更加荒芜的岛上安了家。人们花了很多的时间来争辩它们是如何来到这里的:它们是从古代美帝国崩溃的时候起就幸存下来的呢,还是从北方的冰封国度南下而来的呢,抑或是从西面更远处的某些大片绿野一路而来的。但当赫丝塔·纳茨沃西在树丛下风处的藏身之所拉开弓弦时,她所关心的,仅仅是它们身上有多少肉。

弓弦发出一丝轻快柔和的声响。鹿群跳到空中,一落地就开始奔跑,所有的鹿都朝山上的灌木丛中躲藏而去,只除了最大的那一头母鹿,赫丝塔的箭刺入了它的心脏,它摔倒在地死去,细细的腿还踢动着。赫丝塔走上山,将箭拔出来,用一把干草擦净箭头,然后将箭放回背后的箭囊中。血液在阳光下闪着鲜艳的光泽。她把手指蘸入伤口中,往自己的额头上抹了一些血。喃喃自语地向狩猎女神祷告了几句,这样那头鹿的鬼魂就不会来打扰她了。然后她将鹿尸扛上身,开始下山,往她的小船走去。

桃花源的同伴们很少猎鹿。他们说这是因为湖中的鱼和鸟已经能提供足够的肉,不过赫丝塔怀疑真正的原因是鹿的漂亮毛皮和又大又黑的眼睛触动了他们的柔软内心,败坏了他们打猎的兴致。赫丝塔的心不软,打猎是她最擅长的。她很喜欢清晨树林中的寂静和孤独,而且有时候她也更愿意离芮恩远一点儿。

赫丝塔若有所思地回想起来,芮恩曾经一度也是一个小小的爱笑女孩,在湖岸边玩耍拍打水花,或是在赫丝塔给她唱歌的时候依偎在赫丝塔的大腿上。当芮恩用可爱的眼神仰望着她,并用胖鼓鼓的手指划过那道将赫丝塔的脸分成两半的旧伤疤时,赫丝塔曾经以为终于有了一个会因为她的人而爱她,且并不在意她的模样的人。因为虽然汤姆总是说他并不在乎,赫丝塔却从来没有摆脱某种隐隐的恐惧,害怕他在内心深处终究想找一个比她更漂亮的人。

但是芮恩已经长大了,之后终于到了某一天,在她八九岁的时候,她开始像其他人一样看着赫丝塔。她不必说出口,赫丝塔非常了解那种怜悯而尴尬的眼神。当她们一起出门去见她的朋友们的时候,她能感觉到芮恩的尴尬。她的女儿为她而感到羞愧。

“这只是一个人生阶段。”当她向汤姆抱怨时,他这样说道。汤姆非常喜欢芮恩,在赫丝塔看来,他总是站在芮恩一边,“她很快就会克服那种心理。你知道孩子的天性。”

但赫丝塔并不了解孩子的天性。她自己的童年时代在很小的时候就终结了。当时她的母亲和她以为是她父亲的男人一起被她真正的父亲,泰迪乌斯·瓦伦丁,杀死了。她不知道身为一个正常女孩应该是什么样子的。随着芮恩长大,变得更加任性,外祖父那个挺拔的长鼻子挺立在她脸上,就像一把刀从一幅肖像里捅出来那样,这时赫丝塔便发现要对女儿耐心一点会变得越来越难。有那么一两次,她内疚地希望芮恩从来不曾被生下来,只有她和汤姆两个人,就像往昔的旧日时光,他们俩在鸟道上时那样。

当芮恩终于醒来时,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透过开着的窗户,传来了下方系泊沙滩上渔民们的呼喊声,孩子们的欢笑声,以及爸爸在外面院子里砍木柴时发出的持续不断的笃笃斧声。她的嘴里仍然留有淡淡的巧克力味道。她躺了一会儿,想着现在她所听见的人中没有一个,甚至连整个桃花源里都没有一个人,能知道她所知道的那些事情,一想到这点她便感到十分愉悦。随后她爬下床,跑到浴室去洗漱。她的影像从洗手池上方斑斑点点的镜子中向外望着她:这是一张纤长、狭窄、聪慧的脸。她讨厌自己那个尖尖的鼻子和那张太过狭小的嘴巴周围散布的斑点,但她喜欢自己的眼睛——又大,分得又开的双眼,虹膜显现出幽深的灰色。海员的眼睛,爸爸曾有一次如是称呼它们,即使芮恩并不确定那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仍旧喜欢这个名称的发音。她将她那古铜色的头发系到脑后,不禁回想起舒寇叶曾经说过她很漂亮。她以前从没想过自己是漂亮的,不过现在她看出来了,他是对的。

她跑下楼,发现厨房里空荡荡的,妈妈的白衬衫挂在窗外的绳子上。妈妈对于她自己的衣服总是有一种奇怪的虚荣心。她穿得像一个男人,总是穿那些她从极地商场的废弃店铺里拿来的衣服,坚持要将衣物清洗干净并熨烫平整,不让蛾子蛀了它们,仿佛穿着好衣服就能让人们忘记她那张可怕的伤痕累累的脸。这只是证明她的悲哀的另一个例子,芮恩一边想,一边从冷藏柜里的罐子中给自己倒了一杯牛奶,又往昨天剩下的一块燕麦蛋糕上抹了点蜂蜜。有一个看上去这么古怪的妈妈,这并没有什么,只是会令芮恩的生活有点艰难。提尔迪的爸爸,老鱼鸭先生,他只有大约三英尺高[6],但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安克雷奇的男人,所以没有人会真的注意到他的身高。但妈妈是不同的。她很不友好,所以没有人会忘记她的丑陋,忘记她是一个外来人,而有时候那也会令芮恩感觉到自己同样像个外来人。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会感到迷失小子会对她有这么大的吸引力。也许舒寇叶看出了她内心深处还是个外来人,而这才是他为什么会相信她的原因。

她走到了外面的院子里,一边吃着燕麦蛋糕,一边小心地不让蜂蜜沾到妈妈的衬衫上。爸爸正在将小圆木一根接一根地放在砧板上,用砍柴斧将它们挨个劈成两半。他戴着他那顶旧草帽,棕色头发已经不再能遮住他的头顶了,他头上的秃斑有时会被晒到。爸爸看见了芮恩,于是停下了手头的工作,坐了下来,一只手捂在胸口。芮恩觉得他看起来就好像很高兴有一个借口能休息一下,她猜想着是不是他的旧伤又一次给他带来了痛楚,不过他只是说:“你终于起床啦?”

“不,我只是在梦游。”她说着,将几片碎木从前面踢开,然后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她吻了吻爸爸的脸颊,将头枕在他的肩上。蜜蜂绕着院子另一头的巢边嗡嗡飞舞,芮恩坐着聆听它们振翅飞翔的声音,一边想着该如何开口询问跟安克雷奇的《锡之书》有关的话题。然后她决定还是先问爸爸些别的事情。

“爸爸,”她说,“你还记得迷失小子吗?”

爸爸看上去很不安,就像她每次问他过去的事情时那样。他摆弄着自己腕上的手镯——这是一个宽宽的,赤金色的结婚手镯,上面他的姓名首字母与妈妈的交织在一起。“迷失小子,”他说,“是的,我不可能忘记他们……”

“我在想关于他们的事,”她说,“他们非常邪恶吗?”

“嗯,你认识泰摩的。”爸爸说,“他并不邪恶,不是吗?”

“他有点儿怪异。”

“嗯也许吧,但他是一个好人。如果你有麻烦了,你可以向他求援。正是因为他,我们才找到了这个地方,你知道的。要是他没有从格里姆斯比逃出来,并带给我们斯诺利·奥瓦尔逊的地图……”

“哦,我知道这个故事。”芮恩说,“不过,我并不想知道关于泰摩的事。我在想其他的人,留在格里姆斯比的那些。他们都很坏,对吗?”

汤姆摇摇头:“他们的头头,大叔,是一个讨厌的坏家伙。他让他们去干坏事。不过我认为迷失小子们本身是善与恶的混合体,就好像你在其他任何地方能发现的那样。有那么一个叫舒寇叶的小家伙,我记得。当大叔想要杀死泰摩的时候,是他救了泰摩,并把地图给了泰摩,让他带给我们。”

“所以他和泰摩一样勇敢吗?”

“在某种程度上,是的。”

“那么你见过他吗?那时他几岁?”

“哦,只是一个小孩子,就像我说的那样。”她的父亲回想起了自己与迷失小子们一起度过的短暂而又可怕的时光,并说道,“九岁或十岁。也许更年轻。”

芮恩感到很开心。如果舒寇叶和爸爸见面时才九岁,那么现在他不会超过二十五岁,也就是说没比她老多少。而且他是一个好人,曾帮助拯救了安克雷奇。

“为什么突然间对迷失小子这么感兴趣呢?”父亲问道。

“哦,没有理由。”芮恩随意地答道。对爸爸说谎,这种感觉很奇怪。他是她在整个世界上最爱的人。他始终像一个朋友一样对待芮恩,而不是一个孩子,她以前总是把所有的事情跟爸爸分享。突然间,她很想告诉他在北岸发生了什么事,然后问他该怎么办。但是她不能这么做,不是吗?这对舒寇叶不公平。

爸爸仍然困惑地看着她,于是她说:“只是想到了他们而已,就是这样。”

“因为他们迷失吗?”爸爸问,“还是因为他们是小子?”

“你猜。”芮恩说。她吃完了燕麦蛋糕,在他的脸颊上留下黏黏的一吻,“我要去见提尔迪了。再见!”

她从院子一旁的大门走了出去,沿着天狼星路走去,明媚的阳光洒在她的头发上,汤姆伫立望着她,直到她转过拐角,他为这高大美丽的女儿而感到骄傲,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会对他与赫丝塔生出了这么一个全新的人儿而感到惊奇。

在柴堆下方的阴影里,一只无线摄像蟹将镜头对准了汤姆。与此同时在某个小岛的水下洞穴中,他的影像浮现在一个圆形的蓝色屏幕上。

“她差点儿出卖了我们!”那个叫作俞饼的男孩叫道,“他会猜到的!”

舒寇叶拍了拍他的肩:“别担心。纳茨沃西与其他人一样迷糊。他不会怀疑任何事情的。”

芮恩轻快地走向鱼鸭的房子,却没有转身走进大门。她清楚地知道提尔迪和她的家人今天早上都会在果园里,采摘苹果。她甚至答应过会去帮忙。当时她怎么可能想到自己会找到比这重要百倍的事情做呢?

她抄近路穿过极地商场,随意地瞄了一眼自己在古老店铺积满灰尘的橱窗中映出的倒影,随后沿着拉斯穆森大道,跑上通往冬宫的斜坡。巨大的正门在夏季总是敞开着。芮恩跑了进去,大声喊道:“弗蕾娅小姐?”不过唯一应答她的就只有她自己的声音从高高的天花板上反弹回来的回声。她走回外面,沿着环绕宫殿的碎石小径往前走,看到弗蕾娅小姐正在她的花园里采摘豆子,并把它们放在一个篮子里。

“芮恩!”她高兴地说。

“你好,弗蕾娅小姐!”

“哦,请你就叫我弗蕾娅。”弗蕾娅说道。她弯下腰,将篮子放到地上。似乎弗蕾娅小姐生活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说服大家仅仅称呼她“弗蕾娅”,但她在这一点上从来没有得到太多的成功。年纪大一点儿的人都还记得她是拉斯穆森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所以依旧喜欢称她“女藩侯”或者“殿下”又或者“冰原之光”。而年轻人认识她则是因为她是他们的老师,所以对他们来说,她一直都是“弗蕾娅小姐”。

“毕竟……”她一边说,一边对芮恩露出个微笑,用一条手绢在她圆圆的脸上轻轻吸去汗水,“你已经不再是个小女生了。我们可能很快就会成为同事。你有再考虑过,等苹果收获季节结束之后,来帮我带那些小家伙吗?”

芮恩尽力想让自己表现得喜欢这个提议,但又不必真正地承诺会这么做。她担心要是她同意来帮忙管理学校,她可能就会变得像弗蕾娅小姐那样,高大慈祥却一直未婚。她赶紧以最快的速度改变话题,问道:“我能去图书馆里瞧瞧吗?”

“当然!”弗蕾娅小姐说,正如芮恩预计的回答,“你不需要问的!是不是需要某一本特定的书……”

“只不过是爸爸有一次提起的某个东西。《锡之书》。”

芮恩一边说一边涨红了脸,因为她不习惯说谎,但是弗蕾娅小姐并没注意到。“那件旧东西吗?”她说,“哦,它几乎算不上是一本书,芮恩。更像是一件古董。是拉斯穆森家族许许多多传承之物中的一件。”

她们一起走向图书馆。难怪了,芮恩想,难怪迷失小子们需要她的帮助。这间巨大的房间里从地板到天花板都堆满了书,所有的书都遵循弗蕾娅小姐的某种个人体系而排列。由清迈·斯波福思与瑞夫卡·布吉出版的简陋旧平装书与收藏着珍贵的古老卷轴和魔法书的木匣子并排摆在一起。每个匣子上都用细小的金色字体标记着它们里面装着的书的名字,不过有许多已经磨损或褪色得太厉害,难以读清,况且不管怎么说,迷失小子的识字水平可能也不是太高。一个可怜的盗贼怎么会知道在这里该从何处下手呢?

弗蕾娅小姐踩上一架梯子,伸手去够最高处的一个架子。她真的太丰满了,在细细的梯子上爬上爬下,芮恩感到很是内疚,害怕她可能会摔下来,不过弗蕾娅小姐很清楚她要找的是什么,她很快就爬了下来,累得双颊通红,手里拿着一个匣子,上面用独角鲸的牙镶着拉斯穆森家族的纹章。

“来看看。”她说着,从附近墙上的一个挂钩上摘下钥匙并打开了锁。

在匣子里面,硅丝衬里上,躺着舒寇叶描述过的那件东西。这是一本大约八英寸长,六英寸宽的书,由二十张锡片制成,并用一圈圈生锈的铁丝绑在一起。锡片又厚又钝,上面有一片片的锈,边缘被折叠起来,以防参差不齐的金属割伤了读者的手指。在最顶端的那层锡片上,有人画出了一个圆,圆形中央有一只粗略勾画的鹰;在圆形的边缘周围环绕着一圈文字,那下面还有更多的字,但都磨损得太严重了,芮恩一个单词也辨认不出。其他的锡片老化得不是那么严重,花了大力气刻在上面的长长的一行行字母、数字和符号,仍旧可以依稀读得出来。至于它们是什么意思,芮恩便说不清了。封底褪色的标签纸上加盖着安克雷奇的纹章以及“拉斯穆森藏书”的字样,这是唯一能理解得了意义的东西。

“它并不怎么引人注目,对吧?”弗蕾娅小姐问,“不过,它应该很古老了。还有一个关于它的传说,历史学家沃姆沃德曾经在他的《安克雷奇史》中引述过。很久以前,在六十分钟战争那可怕的战后时代,安克雷奇人成了难民,驾驶着一支由漏水的船只组成的舰队,穿越北海,寻找某个可以让他们重建城市的小岛。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艘搁浅的潜艇。瘟疫和辐射风暴杀死了它上面所有的船员,只剩下仅有的一个男人,但也已经快死了。那个男人将一份文件给了我的祖先,铎莉·拉斯穆森,告诉她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好它。于是我的祖先把文件留了下来,并在拉斯穆森家族中代代母女相传,直到那份文件的纸张分崩离析。然后人们就做了一份拷贝,不过因为在那些年头里,纸张稀缺,于是这份拷贝就写在了敲平的旧食品罐头上。当然,复制文件的那些人对于文件里写了什么并不比你我知道的更多。不过这东西来自战前的失落世界,光是这一事实就足以令它变得神圣无比。”

芮恩翻动金属的书页,将书页绑在一起的铁丝发出吱吱的摩擦声。她试着想象很久以前的那个抄写员如何煞费苦心地刻下了这些符号,在延绵数个世纪之久的寒冬黑暗之中,借着海豹油灯的光亮,复制出弯弯曲曲的每一列符号,绝望地尝试着想要挽救从那个被战争摧毁的世界里留下的某些事物。“它是用来干什么的?”她猜测道,“为什么潜艇里的那个人认为它非常重要呢?”

“没人知道,芮恩。也许他来得及说之前就死了,或者也许原因只是被遗忘了。《锡之书》是古代人留给我们的众多神秘事物之一。我们唯一知道的是,在所有这些字符之中,有一个古老神明的名字出现了好几次:奥丁。所以这也许是一份宗教文本。哦,还有封面上的图是美帝国的总统印玺。”

芮恩用批评的眼光审视着那只鹰:“在我看来它更像是某种鸟。”

弗蕾娅小姐笑了。午后的阳光从图书馆的窗户倾泻进来,她站在光线中,看上去十分美丽;就像大地女神本人那样高大而耀眼,芮恩爱她,同时为自己计划对她进行抢劫而感到惭愧。她又问了几个关于《锡之书》的问题,但她其实对答案并不怎么感兴趣。她尽快地将书还了回去,让弗蕾娅小姐好继续园艺工作,并承诺会很快回来商谈关于成为一名教师的事情。

白昼过得飞快,随着太阳爬过天空,冬宫的阴影便扫过了城市的生锈甲板。很快就要到芮恩与舒寇叶相会的时间了。她开始感到越来越紧张。不管他有多么潇洒多么勇敢多么英俊,不管她有多么希望帮助迷失小子,她还是不能从她认识了一辈子的人那里下手偷东西。

《锡之书》迟早会被发现不见了的,而一旦到了那个时候,弗蕾娅小姐就会记起芮恩曾对它表现出兴趣,接着就会知道谁该为这事负责。

而且说真的,《锡之书》究竟是什么?是什么让舒寇叶这么想要得到它?芮恩可不蠢。她知道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文件有时候会包含指向某些非常危险的东西的线索:爸爸有一次曾告诉过她,伦敦,也就是他生长的那座城市,被一个叫作美杜莎的机器整个儿炸成了碎片。万一《锡之书》中包含了制造类似东西的说明文件,而舒寇叶也已经找到了释读这本书的方法那该怎么办呢?

她逛到了安克雷奇的南边,走下陈旧的渔人楼梯,来到系泊沙滩上。在那里,她坐在一块古老且锈迹斑斑的履带装置的阴影下,努力想要分析出该怎么做。她那个巨大的秘密曾经如此激动人心,然而现在却开始令她觉得有点像个负担。她希望能有某个人来与她分享这个秘密。但是那个人是谁呢?当然不会是妈妈或爸爸或弗蕾娅小姐,他们一听到桃花源里出现了迷失小子就会被吓呆。提尔迪可能也会恐慌。芮恩想象着将这事告诉内特·雪纹,并向他请求帮助,但不知怎的,如今她认识了舒寇叶之后,内特·雪纹似乎就没有那么英俊了;他只是一个男孩,相当迟钝,思维缓慢,对于除开捕鱼之外的任何事情都不甚了了。

她没注意到一条手划船正向着沙滩驶来,直到她的母亲下了船,大声喊道:“芮恩?你在做什么?过来帮我拎这东西一把。”

“这东西”是一头可怜的小鹿,已经死了并变得僵硬,胸口有一个洞。妈妈正将它拖出船,准备把它带回天狼星路去。在那里她能将它屠宰分割,并把肉腌起来过冬。芮恩站了起来向她走去,紧接着注意到了太阳已经升起的高度。“我不行!”她说。

“什么?”

“我要去见一个人。”

赫丝塔放下鹿,盯着她看:“谁?那个雪纹家的小子,我猜?”

芮恩一直试着不要挑起又一番争吵,但妈妈话音中的声调就足以使她的火气上冲。“嗯,为什么不呢?”她问,“为什么我不行?我可不是非要像你那样总是凄凄惨惨的。我不是一个孩子了。就因为当你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没有男生喜欢过你——”

“当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妈妈说,她的声音低沉而又危险,“我看到过你无法相信的东西。我知道人们会干出什么样的事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试图保护你,让你安安全全的,你爸爸和我都是这么做的。”

“哦,我是很安全啊,”芮恩苦涩地说,“你觉得我在桃花源里能遇上什么?在这儿任何人都不会遇到任何事情。你总是暗示你遭遇过多么可怕的事情,说和你相比我有多么幸运,但我敢打赌,你过去的生活比现在的要刺激得多!我敢打赌,爸爸也是这么想的!我见过他望着你们的旧飞艇照片时的样子。他喜欢去外面的世界,在那儿飞来飞去,而且我打赌他现在说不定就会是那样,如果他不是非得和你一起待在这里的话。”

妈妈打了她。这是突如其来的一下大力掌掴,用妈妈展开的手掌扇的。当芮恩的脑袋猛然后仰的时候,妈妈的结婚手镯擦破了她的脸颊。芮恩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已经不再被扇耳光了。她感觉自己的脸火辣辣的,而当她触摸脸庞的时候,被手镯刮到的地方流出血来,细小而鲜艳的血点沾在了她的手指上。她想要开口说话,但她能做到的只是喘气。

“好啦。”妈妈声音沙哑地说。她看起来几乎和芮恩同样震惊。她伸出手去抚摸芮恩的脸,这一次是轻轻地,不过芮恩一扭身便从她身边跑开,沿着沙滩,跑进了安克雷奇凉爽的阴影下面,在这座古老城市的底下狂奔,很快她跑出了阴影,来到城市后面的牧场上。母亲的声音在她身后某处疯狂地喊着:“芮恩!回来!回这儿来!”芮恩一直沿着树木森森的岸边奔跑,这样在果园里采摘苹果的人们就不会看见她,她跑啊,跑啊,几乎不去想自己在往哪儿跑,直到她泪水涟涟,上气不接下气地来到了岛屿最高处的峭壁之间,而舒寇叶正在那里等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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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快穿:牵个手,跟我走

    快穿:牵个手,跟我走

    (1V1)从不失算的疯子说,阿芜二十岁有死劫。果不其然,她死在了自己二十岁的时候。一朝绑定系统,穿梭三千世界。少年帝王,温柔舰长,肆意邪神,淡漠山神,清冷学霸,温润皇叔……不论是禁欲系高岭之花,还是闷骚系男神,亦或是病娇小哥哥,统统为她一人沉沦,甚至甘愿献上自己的灵魂。阿芜费劲力气,好不容易将某个冷傲强大的大佬灵魂给补启,却被人死死的扣在了怀里。那人声音嘶哑,面上是罕见的脆弱之色,“乖一点,别在离开我了。”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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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老滩

    老滩

    本书叙写新世纪的老人与海,记录和展示辽东湾的生存状态,经作者精心打造,沉着,大气,悲悯,人物形象立体、丰满,戏剧性冲突紧张生动,扣人心弦。通篇画面感强烈,抒情韵味浓郁,兼具地域性,人文性,历史感,现实感,颇具史诗风格,余曾先睹为快。
  • 愿联盟欢乐常在

    愿联盟欢乐常在

    全网最菜联盟文,不服solo。玩联盟最开心的事情,不是晋级赛胜利,而是与一帮兄弟一起玩游戏。当然,若能让我晋级赛胜利,我愿祭献我那帮不靠谱的兄弟。Ps1:作者水平白金“嗯?”白银“嗯?”好吧,上赛季末大神带上的白银。Ps2:所以作者在更新时间打游戏应该算是找素材的,对吧。Ps3:如果某些英雄呀,技能呀,作者记错了,别动手,他要是都能记住早就上白银了。Ps4:如果某天,某周,某月断更,作者多半是游戏打的太菜被抓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