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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味道

“要记住,百分之七十的味觉细胞在鼻子里,而不是嘴巴里。品酒最重要的工具是鼻子,其次才是嘴。就好像做爱,百分之七十的时间应该用在前戏,而不是抽插。”米妮背着台词,在京城鼓楼大街的一处古庙内。这处元朝时香火不断的庙宇百年前是慈禧的宏恩观,现在则成为拍戏的场景。她扮演的是一个美艳的葡萄酒讲师,在具有京城特色的场景中开课。

忽然有人走上来,随手拿起桌上一杯道具葡萄酒泼在她脸上。场内一片哗然。观看拍摄的人不多,仅有十几个,上前来的是其中唯一的陌生人。那女子身着亮粉色套装,手握粉红色鳄鱼皮包,现场每个人都以为是某投资人来探班,因此也未加阻拦。她出手迅速,还没有人反应过来,她已转身连头都没有回地摇摆而去。众人瞠目结舌,不知该女子与米妮之间有何冤仇,也不知该如何反应。米妮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睫毛上还挂着的红色酒珠反着光,像是红宝石——便未置一词转身而去。事发突然,根本来不及看清楚对方模样。

庙宇幽暗走道的尽头,就是她的休息室。那里有一张巨大的月亮床,有着精细雕花的鸡翅木顶,睡在里面就像是睡在一个精致的鸟笼中。米妮最近拍戏也就一个人暂住在这里,深夜的庙宇空无一人。她喜欢在寒冷冬夜,高高的月亮下赤裸下床,只裹着白色床单像一只冒着热气的肉丸子,跑到庙另外一头的洗手间洗漱。那冰凉马桶贴着她的屁股,激起层层酥麻刺激,跟酒或男人给她的愉悦一般。

她换下那件被酒水浸得斑驳不堪的衣服,扔到一边,内衣也都被浸湿。赤裸的身体裹在毛巾之中,瑟瑟发抖。皮肤染上红色的酒,艳红得像血一样擦拭不净。

也许是重新独自生活给她带来的恐惧和不安,更多时间她脱离不了世俗物质所带来的舒适感,选择住在酒店中。她喜欢带着金色臂爪的浴缸,踩着随时都温暖的板岩地板,时时有服务人员送来烤热的毛巾、可口的食物和冰镇的香槟。哪怕遇到再烦恼的事,只要床够暖,茶够香,酒够冰,也就不那么值得抱怨了。只是她忽然渴求一个人的怀抱,可以保护她不受伤害的人。可伤害人的不是陌生人,他们做不了什么,伤害人的永远是感情。

“对不起,我不知道那女的为什么会这么做,也没有人知道她是谁。”长形雕花木头窗外,助理的声音有些颤抖。米妮从来没有被酒水泼过脸,但糊了一身一脸的红色液体甚至比一个响亮的巴掌还让人难受。

“这不是你的责任,”米妮轻描淡写地说,“以后对片场加强安保吧。”

“刚才讲到味觉细胞大部分聚集在鼻腔,使香气成为葡萄酒品尝的重要环节。除此之外,鼻子更重要的作用是在我们品尝酒之前,确认酒没有变质。一旦喝到变质酒,就一切都晚了,酒已然下肚。所以我们需要嗅觉来确认品质,大家首先要熟悉的就是变质葡萄酒的味道。”米妮继续朗朗背诵台词,仿佛刚才那幕根本没有发生一般。

北京的深夜,正是欧洲的傍晚。告别了工作中的风罗,王之谦虽然口头不肯承认,却已经对她的专业知识十分佩服了。自认为对一切敏感的人,遇到了一个对四周完全不敏感,只顾一头扎进葡萄酒的人,仿佛是对他努力经营的顽固价值观的嘲笑。

在霞慕尼的餐厅里,他一个人,却丝毫没有寂寞的感觉。这么多年来,他早已习惯了独处。

这家叫作艾伯特一世的餐厅有着包罗万象的酒单,每当王之谦陷入选择困难或者陌生孤单时,他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就是点上面最昂贵的酒。那瓶酒就是来自法国勃艮第的罗曼尼康帝[3]1996年。令人惊奇的是这款本来动辄十几万的酒在餐厅里的售价只有外面的一半。他有些迟疑又有些惊奇,虽选择了这款酒,心里却想的是:不会是假酒吧。

侍者似乎看出了他的迟疑,笑着解释说:“我们这家餐厅是少数与罗曼尼康帝有往来关系的餐厅,在这里点的酒都直接来自罗曼尼康帝酒窖。由于这款酒过于昂贵而且每年只有五千瓶的产量,往往会进入一些富豪的私人酒窖不见天日。在这里,用比市面便宜的价格让人们能够真正享用它,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您是真正的老饕呢。”

王之谦微微一笑,心里接受着想象中众人的掌声——“对于酒的品位,我又怎么会差得了。”他扬扬手说:“没问题,那我要两瓶,一瓶在这里喝,一瓶打包。”侍者的表情有些扭曲,下巴垂落了很久才恢复到原处。

“先生,您想要两瓶没有问题,但我需要提醒您,因为这款酒的特别性,它必须在本餐厅打开才能销售。就是说如果您想要带走这款酒,我们必须替您打开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瓶酒是被饮用掉的,而不是被放入了私人酒窖储藏。”

真是命运多舛啊,王之谦不得不感叹,自从来到了法国,他就不断被法国人的傲慢激怒,经过了这么多天的磨练他甚至连发怒的气势都没有了。他点点头,“好吧,那就开一瓶好了,我要与你们这里的夏羊排搭配。”

“好的,先生,没有问题,稍后就来。”侍者微微点点头,不亢不卑,面无表情地离开,可是心里或许有着不同想法,最近一大拨中国土豪入境,虽然豪气无比点好酒吃好菜,但是小费给得可怜,让他觉得是在浪费时间。

侍酒师很快把酒拿来,打开之后倒了少量入杯,等待王之谦喝上一口确认后,才将剩下的倒进醒酒器。酒在口中顺滑地流过,仿佛是睡着的孩子般安静,轻轻柔柔散发着它的气息。那是一种温柔的香气,吸引着王之谦不想要等待,或者说是一种无法抑制想要挥霍的情绪。

杯中的酒散发出紫罗兰和成熟樱桃的气味,可它是罗曼尼康帝,所以王之谦期待着更多的东西、更多的变化,不仅仅是酒所带来的感受,而应该是少女颈间肌肤的那股香气,是五月露水草地上的阳光,就好像宝玉凑近黛玉时“只闻得一股幽香,闻之令人醉魂酥骨”。可是期待中的东西在哪里呢?王之谦有些焦虑地转着杯子。酒液从口中滑过流入身体,他以为会感到四体通透,就如同把手轻轻探入米妮的衣衫,冰肌柔骨在掌心似乎要化了去。可等了很久,那种感觉却一直没有出现。

一直以来王之谦觉得人生不能够征服的事情不过几样,感冒、爱情,还有自然。当它们到来的时候,除了静静感受它们的发展变化,再没有别的办法了。此刻,杯中这款酒竟成了另一个他无法征服的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太过年轻,或者在瓶中醒的时间过短,它太过深邃还不想打开真实的自己,就算再摇晃杯子让酒液与空气充分接触,它也不过是吝啬地抖落下裙裾,只隐约看到裙裾里面诱人的酮体。

王之谦猛烈摇晃杯子,红色酒液在巨大的巴卡拉水晶为罗曼尼康帝定制的杯中如同惊涛骇浪。令人眩晕的摇晃都能把死人从睡梦中惊醒,可是杯中的酒却丝毫没有展露模样。他对酒杯的暴力引起四周客人诧异的眼神和窃窃私语。侍者看着他对待酒的粗暴行为颇不以为然却只能摇摇头不置一词。在众人的目光下,他焦躁得连美味的羊排都无法下咽了。无法忍受围观,还有不肯打开的酒,王之谦站起身来想要离去,可看看那瓶酒又有些不舍得,只得让侍者把酒从醒酒器再倒回瓶里,塞了,奔去了酒吧。

他也许不肯承认,或者只是潜意识里面的念头,他点那瓶酒的时候就是想与人共饮的,与那个跟他分享珍贵稻草酒的人。

风罗工作完毕回到酒吧,把腿伸到火炉前吃着晚餐。牛排老得咬不动,西兰花粗且水,马铃薯心硬得像石子,她还是愉快地望着跳动的火苗,心想吃饱了就能喝一杯了。与刚才在冷风刺骨的田地里跋涉相比,眼下坐在熊熊火焰的壁炉前烤火简直是进了天堂。她喜欢这样的生活,耗尽体力和脑力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固然舒适,可若天天如此便会心生厌烦。

当王之谦拿着那瓶久负盛名的罗曼尼康帝酒走到风罗面前时,风罗被他的好意吓了一跳,更没想到自己大嚼大咽的样子会落入他眼,于是尴尬地拿起酒杯,掩盖口中塞满的食物。

就在酒刚入口的瞬间,壁炉中的火花都昏暗了。“带着樱桃、小野草莓和更多成熟果实的芳香,都是极度精挑细选的果实,像是筛选过了几轮才用来酿酒的。每颗葡萄都带着最佳的酸度甜度和一致的成熟度。甜美华丽,变化多端,成熟,诱人!”风罗享受着这杯带着王者风范的酒,连阿尔卑斯山的积雪都变得灰暗冷淡。

“这酒太美妙了。”连西蒙尼看到都要凑过来分上一杯。

“它的单宁完美包裹在果香当中,像是丝绸般顺滑同时又强劲有力。”风罗不断赞叹,西蒙尼点头同意。

王之谦有些彷徨,拿着杯子,直到饮入口中才明白他们的意思。原来这酒开瓶后一个小时才展现出光芒,尤其刚才经过了倒入醒酒器再被侍者倒回瓶中的双重醒酒过程,酒才完全地打开来。大家滋滋有味享受酒的美好,都忘记了说话。许久王之谦才打破了平静:“那个,你刚才说的单宁是什么?”他虽然自诩懂酒,可关注的只是品牌价格和酒标,对酒的内含物不以为意,总觉得是一群无所事事的酒评人编出来的故事。

风罗这才从美酒梦中醒过来。她曾无数次想象喝到罗曼尼康帝的感受,却没有想到是这么美好——那是爱丽丝坠入兔子树洞的一瞬,如坠云中,看不到云彩后的风景。她这才想起要感谢酒的主人,尽管这主人还没有找到口中单宁在哪里。

“品酒依赖的是味觉没错,但是我们的口腔里除了遍布味蕾细胞,还有很多触觉神经元,这些触觉神经元控制着我们的大脑运作。与其他酒不同的是,葡萄酒能够给我们最多触觉神经元的刺激,它凭借的就是单宁、糖分和酒精。”风罗边说边在王之谦的面前摆放了几样东西:一个皮夹、西蒙尼的毛皮大衣、她的丝绸围巾、花盆里的一把沙砾。

“单宁是一种物质,它来源于葡萄皮、葡萄梗、葡萄籽,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吃葡萄时,咬到葡萄皮时令口感发涩的物质。它在葡萄酒中的功效除了抗氧化和抗炎,更重要的是它能在嘴巴里刺激触觉,给我们不同的感受。”她抓起王之谦的手放在一把沙砾上,“例如粗糙的沙砾感,”又把他的手放在毛皮大衣、皮夹和围巾之上,“没那么粗糙带一点细致就像是毛皮,光滑的像是皮夹表面,或者是丝绸。”最后她站起身拉近王之谦,把他的手放在他自己的羊绒毛衣上,“这样的羊绒或者丝绒的感受,有没有特别舒服,像是有人在轻抚肌肤的感觉,这些口中的触觉表现都是单宁。”

“单宁我理解是触觉,可为什么甜度与酒精也是触觉呢?甜不就是喝上去的味道吗?”他有些不解地问。

“这很简单,手指触摸糖类液体时,譬如蜂蜜,手指虽然没有味蕾但仍然能够感觉到高糖分带来的黏腻感。这就是触觉,就是在口腔中的丰富感受,”风罗回答,“而酒精的触觉表现就是热感、烧灼感,还可以增加酒体的厚重度。”

王之谦第一次靠她那么近,她没有搽过香水,带着干净的味道,像是蓝天白云下的空气,细闻又有些杏仁的香气。他有些失神,手还在她胳膊上不经意地抚摸着,像抚摸着一只乖巧小兽。

“所以流浪者,告诉我你为什么来到这个地方?”王之谦问风罗,“你不会是离家出走吧。”

“你怎么知道?”风罗瞪圆了眼睛,王之谦没想到自己一语中的。

风罗拿起酒杯了,喝了一口,“就是因为没有什么事情是未知的啊。在家里,一切都是平静的、安稳的、安排好的。我可以看到这辈子每一天每一秒中的样子。令人绝望的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什么都有了,却对它们毫无欲望。”

“小女孩,就这么忧郁。”王之谦笑她,“所以你就放弃做温室里的花朵,而来体验这残酷的世界了?”王之谦调笑她。

“不,这世界不残酷。是你想要的东西残酷。如果想要的是金钱,那金钱就是残酷的;如果想要的是时间,那时间就是残酷的。”风罗摇摇头说,“你之所以感觉到残酷,不过是求而不得罢了。希望那个女人值得你为她伤心。”

“你怎么知道的?”王之谦有种被利剑刺穿般的穿透感。没想到一个小丫头也有这样的眼力。

“太容易了。这个年纪的男人要么是为钱要么是为情。显然你不缺钱。”风罗耸耸肩说,她只是单纯,但不天真,“我也想像你一样,感受一次残酷的求而不得。就这样。”

“那你想要的是什么?”王之谦伸出手,给她再倒了一杯酒,“爱情吗?还是金钱?”

“我没那么多要求。我只想真真切切感受一下自己。不是温室里的我,不是附属品,而是我自己。哪怕是最底层的农夫,只要是我自己。”风罗说,“你知道我爸爸为什么给我起名叫作风罗吗?是松尾芭蕉曾经提到的,百骸九窍之中有物,名为风罗。他期望我言之有物行之有物,可我,每天吃尽饮尽享尽人间美物,却什么都没有留下。你说我是不是很没用?”风罗有些喝多,言语不停,“我只期望有一天能成为自己。可是来了这么久,我连自己会做什么、能做什么都没有找到。如果有一个爱情,让我可以像你一样感觉得到痛也许也不错。”

“傻丫头,哪里有羡慕人失恋的啊。”王之谦笑她。“要不然你来追求我吧。我让你体验一下失恋的滋味。”两个喝醉的人说着醉话。

“你?”风罗忽然凑近王之谦,“你比较适合一夜情。”她说,“看上去就是不黏人的那种。”

“不黏人?你说得对,我大概就是因为不黏人才失去了她。”王之谦想起了往事又有些心痛。

“哦,原来你是那种人。”风罗似乎明白地点点头。

“哪种人?”王之谦问。

“那种习惯逃避自己感受,把感受都藏在心里而不是直接去面对,以至于对方感觉像是在跟一面墙壁交流。”风罗说。

“你说得太对了!就是这样!”王之谦一口干掉杯中的酒。“我就是被她说成了一面墙壁,怎么踢都只会踢疼自己。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从小就是被这么教导大的。男人宁可流血不流泪。”王之谦像是遇到了知己,“你怎么知道我心里怎么想的。”

“这不是当代男人的通病吗?”风罗微笑着看他。

“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我就是这样的我啊,她为什么不理解呢?”王之谦问。

“再往下问,我可要收心理咨询费了啊。”风罗笑着说,“还是要我给你看看手相?”

“都行都行,心理咨询手相你要什么都行。”王之谦喝多了地说。

“那我要你这件羊绒毛衣。最近这里降温了,我正好需要它。”风罗似乎蓄谋已久地说。

“好眼力,浑身上下,最值钱的东西被你发现了。”王之谦脱下毛衣裹在她脖子上,“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风罗拿起王之谦的手相煞有其事地看了一会,说,“嗯,情感交流障碍不过是你的自我保护机制。实际上你是一个很敏感的人。”

王之谦大惊小怪地点头,“接着说,接着说。”

“其实很简单,熟能生巧。下一次感情,你会做得更好的。至于这一次,你应该感谢她的离开。至少现在不用担心她随时会走了。”

“可是她走了我还剩下什么。”王之谦的手扭曲不安,像是被烫了一般收了起来。

“光看着剩下些什么可不行。”风罗看着他,煞有其事得像个心理医生,“看到的要是你还能重建些什么。”

“重建些什么,我除了她我无所求。吃得更好穿得更好还是赚得更多?那些我都有了。”王之谦说。

“那就找点别的。”风罗并不把话语停留在他的痛苦上,“你如果像你表现得那么聪明和智慧,你就能够找到点别的。”

“找点别的?”王之谦重复着风罗的话,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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