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92500000002

第2章 超音速青年(1)

1

懒散乏味的周末午后,校园围墙外的柳枝在拂动。男生宿舍楼的走廊里弥漫着呛人的烟草气味,无数的键盘被噼里啪啦地敲打着,耳边传来此起彼伏的搓麻声。有人在煲电话粥,有人在醉酒说胡话,有人在床上戴着耳机听歌,也有人在厕所里用脸盆冲澡。大学是个容易扎堆的地方,也是个容易让人心怀鬼胎的地方,只要你留意,处处可以看到那些不经意间泄露内心隐秘的人。

我叫彭锦,一个矛盾的人,外表冷漠,内心狂热,我常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也会因为某个自我虚构的事件而陷入焦虑和恐慌中。我喜欢在公共浴室里大声歌唱,喜欢踩在洁白的雪地上看火车和汽车并排行驶。除了闷骚和偏执之外,我还有很严重的拖延症,无论做什么事我都很慢热,每次都是等到事情不做不行的时候才去做。我和所有这个时代的年轻人一样,对未来有一点彷徨。

上小学的时候我快乐无比,当了好几年中队长,最爱《篮球飞人》和《变形金刚》,一直梦想着可以驾驶喷气式飞机在天空作战。到了初中,我开始痴迷李小龙和古惑仔,整天跟小流氓拉帮结派报恩寻仇,成了镇上的“超级学校霸王”。高中的某一天,因为听了朴树的第一张专辑,我学会了弹吉他。母亲对我说,虽然弹琴看着有点不务正业,但起码也比出去打架强。

一年前的夏天,因为高考时超常发挥,我从一个叫前营的小镇来到沈阳,成了一名“起床特困生”。对于已经开始的大学时光,我只有一个愿望,在毕业前可以写一本关于外星人毁灭地球的小说,越早越好。

在大学里,我最好的朋友叫肉松,当然这是他的绰号,跟他最爱吃的面包有关。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一身New School打扮,带铆钉的短款皮衣,极瘦的紧腿长裤,马丁高帮皮靴,手腕上还系着一个银钉的手环。肉松是个大烟鬼,一根烟三四口就能抽完,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在厕所里一边抽烟一边骂老师。

每个周末,我和肉松都会去中街的一家唱片店,这家店有上百箱堆得高高的的打口CD,我们一挑就是好几个小时。一个男人应该有一支喜欢的球队和一支喜欢的乐队,只有这样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男人。我们都深信这句话。

大二的下学期,我和肉松心血来潮,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组了一支乐队。乐队名字叫PETER PAN,名字取自我们都喜欢的儿童科幻电影《小飞侠彼得潘》。我在乐队里担任鼓手,每次演出我都会把鼓槌扔到酒吧顶棚然后再接住。肉松是吉他手兼主唱,他的投入体现在每次演出都要弹断一两根琴弦才罢休。我们乐队的音乐风格比较直接,最开始就是简单的朋克,当时大家都觉得玩乐队就得躁起来,越躁越牛逼。

乐队成立不久,我们便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排练室,在一个废弃舞厅的二楼,月租四百元。排练室很简单,封闭而且昏暗,墙角的四周放着吉他、贝斯、键盘和音箱,两排长架子上堆着一些杂志和唱片,地上是乱七八糟的数据线和食物包装袋。屋子里最为显眼的地方,就是肉松在墙上写的一行字——“不会弹吉他的贝斯手不是好鼓手!”

排练的时候,我们都不怎么说话,拿出琴就开始练,但大家在一起特别开心,骨子里能交流,每个人都想了很多有意思的创作点子。其实一开始我们都是扒歌,全部扒国外的,乐队分工也是自己扒自己的乐器部分,最后大家再统一和声。肉松很喜欢在吉他上加花,他对这项工作极为上心,经常是一SOLO就停不下来。每次排练时肉松都会感慨,你说咱们怎么就不能把吉他弹得像音速青年(Sonic Youth)一样牛逼呢!

有了乐队,就梦想着有机会演出,但因为没钱,我们所有的演出海报都是自己画的。无数个日夜,我和肉松骑着自行车走遍了沈阳的各大高校,将海报一张一张地贴在不同的宿舍楼里。

我们的第一场演出是在沈阳大学的室外,现场人不多,音响烂得听不清声音。我们翻唱了地下丝绒的《Sunday Morning》和The Cure的《Boys Don"t Cry》,可第二首还没唱完我们就被哄下台去了。我一直忘不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我感觉人们都在用不解和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们。

演出结束后,大家都有些沮丧。于是去了学校附近的锦州烧烤,我们喝了很多酒,肉松和我甚至醉得躺在地上起不来了。第二天早上,饭馆的服务员把我们叫醒,说我们打烂了店里的盘子,要我们赔偿。我们几个把裤兜都掏干净了,也只凑了二十几块钱。

第二次演出与第一次隔了很长时间,是几个本土乐队搞的拼盘,门票二十元。演出的酒吧叫“跳房子”,这里基本上每周两场,周六周日准时开始,偶尔还会请一些国外乐队来这里做巡演。

酒吧离学校很远,空间不大,分上下两层,但音响效果一般,回响也挺差,再加上震耳欲聋的试音,当你置身其中的时候,你会感到异常的窒息和憋闷。出乎我的意料,现场居然来了不少人,大概有七八十人吧,底下的座位一下子都空了,人们都站起来挤到前面,把舞台层层围住。

晚上九点,演出开始,我们被安排在第三个出场,很兴奋也很紧张。肉松对我使了个眼色,我打开书包,安上叉片,踩响了底鼓。当音乐声响起,酒吧瞬间变成了抛在半空中的炸弹,有人跟着节奏甩头发,还有人跳起来挥舞着拳头。

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我们的状态出奇的好。肉松在舞台中央疯狂回旋,似乎身上的每个骨头和关节都是硬的,像被充满了血。我打鼓的时候还因为用力太猛,把手里的鼓槌给打断了。

之前我们排练了四首新歌,因为时间关系只表演了三首。演最后一首歌时,我们的T恤早已被汗水湿透,肉松也进入了最忘我的状态,他仰头喝了一口啤酒,不停地用话筒敲打着金属支架,我睁大了眼睛望着他,他走过来和我击掌相庆。那一刻,我们都露出了孩子般的微笑。

演完之后,我就到舞台下面喝酒去了。大家酒杯碰着酒杯,喝得满脸通红、唾沫横飞、歇斯底里。肉松是最先喝大的,他捧着酒瓶坐在地上,用手捂着脸,酒气熏天地喊了起来:“我们需要热血!我们需要热血!”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我在结账的时候发现我的钱包不见了,这真是一件倒霉的事。钱包里虽然没多少钱,但是夹着一张我初恋女友的照片,这个可比钱重要多了,照片是爱情的纪念,纪念可是无价的。

没一会儿工夫,另一个乐队的主唱找到了我。

“ 喂!小彭,你是不是丢了钱包啊?”

“是啊!我正到处找呢,你看见了吗?”

“刚才有个女孩捡到了一个,在门口问我来着,你赶紧去门口问问吧。”

“好!我现在就去。谢谢哥们儿,回头我请你喝酒啊!”

我小跑着来到酒吧门口,演出快结束了,三三两两的青年小伙拿着酒瓶子在那蹲着喝。我在四周转了一圈,可是并没有看见几个女孩。我随手点了一根烟,蹲在台阶上一口一口地吸着。

就在我郁闷至极的时候,一个酷酷的女孩突然走到了我面前。她涂着黑紫色的眼影,穿着斜拉的朋克皮衣,紧腿的Cheap Monday铅笔裤,酒红色的Dr.martens皮靴,脖子上还戴着一串骷髅图案的铆钉项链,就像是从朋克杂志里跑出来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暗黑系哥特美学?

我缓缓站起身,丢掉手里的烟,仔细地打量着眼前这个女孩。这姑娘个子挺高的,目测足有一米七五吧。她的皮肤白净而光滑,有着依稀可见的细软茸毛,嘴角长着一颗小痣,鼻尖处还有几颗暗淡的雀斑。

“你叫彭锦?”女孩突然先开口和我说话。

“对啊,刚才是你捡到了一个钱包吗?”我轻声问她。

“是啊,我正想找你呢。”她回答。

“谢谢你啊,拾金不昧的好姑娘。”我冲她微笑。

“我也没说要还你啊。”她笑着,两腮红扑扑的。

“你什么意思?你不还我你找我干吗?”

“我凭什么相信你就是钱包的主人啊?”

“我就是彭锦啊,我是PETER PAN乐队的鼓手。”

“那你说说看,你的钱包是什么颜色的?”

“黑色的,上面有一个Diesel的LOGO。”

“钱包里都有什么?”

“我想想啊,有30多块钱,学生证、身份证,还有饭卡、公交卡、银行卡、唱片店会员卡、图书馆借阅卡什么的。应该就这些吧,不会错的,你赶紧还我吧。”

女孩摘下眼镜,拿出钱包仔细对照了一下说:“不对啊,还差一个没说,貌似很重要的一个。”

“好吧,里面还有一张女孩的照片。”

“你女朋友吗?”

“是前女友,我的初恋。”

“哈哈!通过验证。钱包我可以还你,但我还有一个小小的条件!”

“你说吧,什么条件?”我无奈地笑了一下。

“我刚才看你们演出发现你鼓打得挺好的,你干脆教我打鼓吧,怎么样?”

“拾金不昧可是咱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你应该做的啊。”

“得了吧,我可不是活雷锋,反正要不要你自己决定吧。”

“好吧,你先把钱包给我,别的都好说。”我有点不耐烦了。

“那你要说话算话,一定教我打鼓哦。”

“你这人也太霸道了,再说了咱俩也不认识啊。”

“现在不是认识了吗,我叫林晓更。”

“林晓更?你哪个学校的?”我看着她的眼睛说。

“我是鲁迅美术学院的。”她回答。

“哦!你平时常来这儿看演出吗?”

“也不常来,偶尔吧。今天和几个同学来的,她们先走了。”

“那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你为什么要学打鼓呢?”

“喜欢呗,喜欢还需要理由吗?”她哼了一声,把钱包递到了我的手上。

“彭锦同学,钱包我还你了啊,教不教你自己看着办吧!”

“好吧,不过我事先可说好了,我打得也不怎么样,到时候误人子弟可别怨我啊。”

“没事没事,我也就是学着玩,没想怎么着。那咱俩就说定了啊。来!拉钩上吊……”

她轻轻拉过我的手指,使劲转了个小圈,酒吧门口的路灯将我们的影子倾斜地映在了地面上。

“这是我宿舍的电话,有时间可以打电话给我。”

我随手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用圆珠笔将我宿舍的电话号码写在了上面。

她接过烟,看了一眼过滤嘴下面的一排数字,脸上闪现出浅浅的微笑。

2

上大学以后,肉松对两件事痴迷不已。第一件事是见网友,第二件事是收集唱片。

肉松和网友之间的狗血故事,数不胜数,有“见光死”的,有“柏拉图”的,有一见钟情的,也有重口味的。他曾交过一个很像日本歌手安室奈美惠的网友,肉松亲切地称她为小甜心。小甜心在沈阳大学读大二,是个不折不扣的日系潮人。他们大概网聊了不到一周吧,就决定见面了。

和很多网友见面不同,肉松和小甜心约定的地点不是餐厅,不是学校,而是游戏厅。见面的时候,小甜心留着爆炸头,抹着猩红的嘴唇,紧身皮衣下包裹着黑色的透视丝袜,性感中透着某种野性,和她的小清新网名极不相符。

据肉松描述,小甜心玩游戏很厉害,尤其是赛车和拳皇,是高手中的高手,她用两个游戏币便可以足足玩上几个小时。

小甜心的出现让肉松眼前一亮,他开始内心翻涌,心火蔓延,虽然他对这种打扮的女孩并不钟爱,但小甜心的一双长腿还是让他动了邪念。网友见面这件事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大家都心照不宣,两人吃完晚饭就去了游戏厅附近的酒店,做两人爱做的事。

当天夜里,在宿舍快要熄灯的时候,肉松打过来一个电话,他说他已经成功搞定了小甜心,大家听后哈哈大笑,劝他多注意身体。后来,我也不知道肉松到底几点才回到宿舍,只记得隔天我去阶梯教室上完课,看见他趴在我的床上睡觉,一身刺鼻的酒味,鼾声如雷。

关于收集唱片,肉松是我见过的人里最疯狂的一个。他每周要去音像店扫货两次,一次最少要买十张。在店里买不到的,他就到国外的网站上花高价代购。肉松每个月的生活费并不多,其中大部分花销都用在了买唱片上。每到月底,他就把下个月打算要买的写在一个笔记本上,他总是密密麻麻地写一大堆,然后幻想什么时候把它们买回来塞满自己的唱片架。

每次淘到尖儿货,肉松手上总高举着一个“V”字,同学们对此很是不解。肉松显得很轻松,他解释说,他和每一张自己喜欢的唱片都是有缘分的,淘碟对于他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纯粹的享受。

总而言之,那段时间的肉松有点沉迷其中了,他完全活在了音乐里,对身边的一切都漠不关心。不过,我并不觉得肉松这样有什么不好,可是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却严重超出了我的想象。

那是个周二的下午,我正要去阶梯教室上课,肉松递给我一本书,让我帮他占座。在去教室的路上,我无意间在他的书里发现了几张医院收据单,我仔细地翻了一遍,看完后我目瞪口呆,心里一阵悲凉。

我万万没有想到,肉松竟然在偷偷卖血,他竟然用卖血换来的钱买唱片。短短几个星期,肉松就卖血好几次,虽然每次都不多,但长此下去,身体肯定吃不消啊。这家伙,简直他妈的疯了!

没过多久,肉松终于因为卖血过量在回学校的路上晕倒了,他仰面朝天地躺在了一条臭水沟里。据目击者称,污水将肉松的身体冲刷得七扭八歪,但是他很快就爬了起来。他闻了闻袖口上的臭味,面容惨淡地对自己说:“现在应该听点什么好呢?还是听Radiohead的《Creep》吧!”

3

星期一的晚上,宿舍的电话突然响了。

“喂!你好,请问是彭锦吗?”

“我就是,你是谁呀?”

“我是林晓更,还记得吧,上个月跳房子酒吧。”

“哦,是你,拾金不昧的恩人当然记得啦。”

“你还好吧,怎么样,你答应过的事说话还算数不?”

“什么事啊?”

“哎哟!还真忘了啊,你不是答应过要教我打鼓的吗?”

“你怎么才想起来给我打电话啊,黄花菜都凉了。”

“我这段时间学习忙啊,还有英语考试,一直就没时间,今天才刚忙完。”

“你还真用功啊,高妹!”

“什么就高妹啊?”

“你个子那么高,当然得叫你高妹了。”

“我小时候就很高啊,那会儿实在长得太快了,半年裤子就短一截。”

“你不会吃了什么增高药吧?”

“才没吃呢,我是纯天然的。”

“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腿特长。”

“哈哈!那是因为我喜欢穿各种各样很瘦的裤子,显得腿长啦!”

“林晓更同学,你以前看过我们乐队演出吗?”

“没看过啊,上次是第一次,其实我就是喜欢听现场,现场特别能感染我,我觉得你们演得还不错。”

“不行不行,差远了,那天我们都没怎么排练,准备得太仓促了。”

“彭锦同学,请问你为什么不当主唱啊?你不会唱歌吗?”林晓更在电话里笑了一声说。

“我这个人一向比较低调,所以就躲在后面打鼓了。哈哈!你呢?你平时都听什么音乐?”

“我听东西挺杂的,我喜欢听那种很迷幻但又可以给人力量的音乐,比如Tori Amos、PJ Harvey、Bjork什么的。对啦,尤其喜欢冰岛的Sigur Ros。”

“Sigur Ros你也听啊?我也特喜欢这个乐队,他们主唱太棒了,尤其是那雌雄难辨的假音,简直美死了!”

“是啊!美死啦!我记得我第一次听Sigur Ros的时候,我哭了。那天是阴天,我坐在教室里,竖着校服的衣领,插着耳机,眼睛盯着老师,看老师的嘴唇一张一合。耳机里播放着他们那张《Agaetis Byrjun》,我就那么坐着、听着、看着,那一刻我真希望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她形容的这个画面深深地吸引住了。

同类推荐
  • 雁过无声(中篇小说)

    雁过无声(中篇小说)

    燕子走了。燕子究竟去了什么地方,我至今也不知道。是燕子哥哥打电话告诉我消息的。我立即赶到燕子的家里,她的父母坐在阴暗而狭小的堂屋,一脸冷漠地看着我走进来,我问燕子真的走了?他们却几乎齐声责问我,她人呢?似乎是我把他们的女儿弄跑的。燕子的哥哥比较通情达理,知道我爱他的妹妹这些年不容易,他妹妹的走我心里十分难过;他从房里走出来,冲他的父母说,你们不要难为阿贵了,燕子走了,阿贵比我们还心急哩!然后他就把我从堂屋拉出来,走到外面的破烂的厨房旁边,像是有什么秘密似的跟我说,你回吧,待在这里他们还会说你不是的,以后有我妹妹的消息别忘了告诉我一声。他以为他妹妹会很快就跟我联系的。
  • 开冲床的人

    开冲床的人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冲床的人、国家订单、成长的仪式、梅雨、短歌行、白斑马……《深圳当代短小说8大家:开冲床的人》是深圳当代短小说8大家之一。
  • 素水白衣

    素水白衣

    自“神盗沈逸威藏匿林隐客栈”一事了结后,白慕衣五人于次日离开成都府,一路游山玩水。这日到了青城县,便顺便游览了都江堰,白慕衣饶有兴致地说起了都江堰的历史过往。苏如与岳秋许听得不住点头,却听尚雪琦发出一声惊呼——“青城山到了夜里会有神灯出现!老伯,你说的是真的吗?”“老夫三天前刚看过的,大约是在酉时左右,我挑着柴经过山路,森林里忽然亮起了无数光点,好像是一盏盏灯飘荡在周围。没过多久,附近方圆数里都被这些神灯照耀得像是白昼一样。”
  • 地洞(中国好小说)

    地洞(中国好小说)

    鱼烂沟村地下有水晶,但是政府早已禁止民间偷挖。农民朱大奈一心想发财,动起了挖水晶的念头,于是他谎称出去打工,自己没日没夜地钻到地下挖地道。朱大奈的老婆杨梅长期和村长朱富有不正当关系,但是她为了过上好日子,就掩护自己的丈夫朱大奈挖水晶。不幸的是,村长朱富还是抓住了朱大奈挖水晶的把柄,借此讹诈杨梅2万块钱。村长朱富先后两次拿着从杨梅那里讹诈来的钱,去诱惑朱大奈的相好胖丫,第二次终于成功,却在中途昏死过去,被朱大奈扔到挖好的偷水晶的坑道里。可是,朱大奈不知道的是,村长只是昏死,并没死去,他早就醒过来了,在朱大奈再次下到坑道里的时候,村长借机把朱大奈杀害……
  • 俺村里的知青们

    俺村里的知青们

    山脊小道上,插队知青陈中文立在一棵虬曲的老松下极目远眺。视野中,远处的河流、村庄,近处的树林、花草等物渐渐剥离了浓浓的政治色彩,一切显得是那么的清新、自然而又纯朴。从表情上可以看出,此时此刻的陈中文被一颗好奇的心完全主宰了。确实如此。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的家乡润才庄对这个初来乍到有着古文学功底的男知青而言,简直就是一幅古朴典雅的水墨山水画。陈中文立足的那座山,是大泽山的余脉,名字唤作青峰山,仿佛一把巨大而又古旧的铜锁,把山里山外截然分开。
热门推荐
  • 前路繁星

    前路繁星

    一个山村里的孩子,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当有一天不得不从她伪装的壳里爬出来,她如何去面对这个现实且残酷的世界。
  • 超有效的滋养面膜

    超有效的滋养面膜

    是不是从来没做过面膜的你,知道很多美美的MM的秘密是天天敷面膜,但自己却从来没动手做过,连从超市里买回来的现成的面膜都没试过呢?那从你拥有这本书的那刻开始,你会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看到一个最勤快的自己。去了解自己的肌肤,知道怎么应对有可能出现的肌肤问题,清洁、滋养你的肌肤,具体的DIY面膜,非常全面。对自己更好一点,让自己更美一些。
  • 一望尘途

    一望尘途

    高中生周毅在突遭父死母病的家庭变故后,为了全家的生计,学习成绩一塌糊涂他果断放弃了读书,然后跟随同村的周家庆一起外出打工。周毅的姐姐周芹,从小学习成绩十分优异的她此时正在南方某大学求学,当她回到家看到家里的惨状时,跟周毅不谋而合产生了相似的想法,但即将大学毕业的她并不想放弃文凭,就连休学的想法也被周毅以及伯母否定了。周毅外出打工后,周芹也重新回到了校园。为了弟弟,为了那个残破的家,经过几天的考虑,她决定跟现男友分手,去依附对自己垂涎已久的富二代田仁军,希望通过自己的美丽来换取成功的捷径……进入陌生城市的周毅也在自己和别人的“努力”下,在建筑工地渐渐站稳了脚跟……
  • 重生之傲世医女

    重生之傲世医女

    上辈子,姜云浅冲喜嫁入豪门,贤良淑德,上敬公婆,下睦姑嫂,学得一身医术更是夫君的得力好帮手,直到被夫家害死,才翻然悔悟,这世上唯一靠得住的只有被她抛弃的爹娘。一朝重生,爹愚孝、娘病弱,兄弟姐妹一大堆,更有阿奶处处算计,极品亲戚没事打打秋风,姜云浅立誓要靠自己的妙手回春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神血尸潮

    神血尸潮

    天际虚空陡然浮现出一座座巨大神殿虚影,高耸连绵的神山,奔腾不息的神河,浩瀚的神战,漫天的血雨,一切都发生的那么突然……世人看到诸神在陨落,千丈的神躯在乱战中被轰的废碎,倾盆的血雨浸满了整个世界,毫无防备的世人顿时被血雨淹没。血雨中无数人类倒下了,血雨停息之后,它们又站了起来!熟悉的面孔,泯灭的灵魂,末日降临,血尸如潮……ps:《神血尸潮》书友群:276476557
  • 圣人请我做间谍

    圣人请我做间谍

    【本书非洪荒流,间谍也是幌子……话说我取这么个破书名干毛】易安居士内衣失窃案的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凌华门传承万年的祠堂究竟被何人所烧?道门五魁之一的正心宗祖师遗物又是因何失窃?仙界大帝半夜恸哭又是何人勾起的伤心?太素万界频发惨剧,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不可告人的阴谋?某穿越而来的咸鱼放下手中的系统道:修好它后,其实我想做个好人……
  • 卿绫

    卿绫

    大祭司:“天神将庇佑我们,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她被他称为神女,为了这个国家,所以他们就要烧死她?“如有下世,我定让你生不如死!”咦~六皇子。喜欢我?可我不能和你在一起,既不想,也不敢。
  • 保卫马六甲

    保卫马六甲

    大年根儿下闹贼,本算不上什么稀奇事儿。按马默他娘活着时候的话讲,谁不过年呀,贼也是人哩!可这一年的贼却闹得凶,偷东西偷出了规模和水平。比方说吧,贼偷车,以往都是偷自行车三轮车面包车什么的,偷小轿车就要算不得了的大案子啦!可晚报上说,腊月五号的那天晚上,西街停车场内却一骨脑儿丢了三辆大“解放”。这三辆大“解放”如同土遁,连车带车上的货物一概不知了去向,奇的是设在出市几条主要干道上的卡子口都没发现有载着货物的解放车通过。
  • 大汉最强军师

    大汉最强军师

    一觉醒来,魂穿汉末,成了诸葛亮。辅佐刘备?不行!根基太差了。辅佐曹操?不行!疑心太重了。辅佐袁绍?不行!竖子不足与为谋。刘辩:“董卓又打进来了,孔明教我。”诸葛明无语望苍天,轻摇羽扇,一瞬间风卷残云。这是什么情况,道法,内气,灵气,七仙女?这是来到了神话三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