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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与秦烟相会(2)

我看见自己奔跑在医院的走道中,阳光很好,正从天空中撒入玻璃窗,冷色调的瓷砖上竟然也笼上了一层暖意,然而,我却是没有心情晒一晒发霉的心,医院刺鼻的消毒水味熏得人直直地想吐。

“生生,你不要担心,不会有事的。”顾睿急急地劝着我,他企图拉着我以防止一不小心摔倒在刚刚拖过的地板上。

怎么会不会有事呢?一片水泽从眼眶中留下,我却没有心情抬起手擦拭去。

手术室早已亮起了灯,子裴无力地斜身靠在惨白的墙壁上,地面上,是几道可怜的影子。

护士进进出出,只露出两只黑色的眼睛,每一次,我都是急急地想要询问一些情况,却无论如何都发不出声音,只能看着她们一次一次从我身边经过。

我从未觉得,时光可以走得如此缓慢,如一只手,紧紧扼住了我的喉咙,时间每过去一分钟,我胸腔中的空气便要少上一分。

“顾睿,我但愿,从来都不曾认识你。”我看不清自己的表情,但我知道,那时的我,必定是披散着头发,惨白的脸上挂着乌青的黑眼圈,声音炎凉,面无表情地说完这一句话后,便转身不再理他。

“我但愿,从来都不曾认识你,从来都不曾认识你,从来都不认识你……”话语回荡在我耳边,快点醒来吧,莫子兮,着只是一个梦,我不住地对自己说,然而,却是在梦魇中越陷越深,不管怎么挣扎也挣扎不出这个令人心碎的梦境,世界上最痛苦的事,就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自己在眼前苦苦挣扎,却束手无策。我只能随着她,从头到尾再次经历当时的事。那些刻意想要忘记的往事,在不经意间又来拜访我,带着无法抗拒的伤痛,一次又一次,轮回不息。

“铃……”铃声响起,这一堂乏味的课就此结束,随着一道消散的,还有我的梦魇。阳光透过玻璃窗户照在我身上,冷意却一丝一丝入侵。我赶紧扯过脱在一旁的大衣穿在身上,就着阳光,才感觉被包围在一片温暖之中。桌子上的咖啡早已冷却,泛着机械般的光泽,我顺手牵过,一口饮了下去,苦涩在舌尖泛滥开来,不及温暖了这冷的espresso,它早已顺着食道下去,我只觉得一股冷软的水在九曲回肠中穿来穿去,最终归于胃室,给黑色的胃着色上一层光泽。

以前不喜欢的,现在却是天天都离不了,比如烟,再比如咖啡。现在就算是一天连喝上3杯espresso,都可以倒头大睡到第二天中午,不像以前,喝上那么一小口的雀巢都可以一整夜地合不上眼睛。

收拾了一下桌上的纸,我穿上衣服,缓缓走出教室。

进了MONOPRIX,随手拿起两袋切片面包,放入购物篮中,为这个礼拜贮备粮食。在Nutella和蓝莓果酱之间苦苦挣扎了一番,还是将两个瓶子都放进了购物篮子。我从来都是有选择恐惧症,在两样心仪地东西摆在我眼前时,总是不知道该要怎么选择,往往是两样都选或者是都放弃。不过对我而言,前者比较多。

我漫无目的地在超市里晃荡,想要以此来消磨一些时光。我已经绕了好几个圈,购物篮早已堆得满满的,除了吃的,尽是一些或许我从来都不会用得上的东西,比如,我手中这个很漂亮的文件夹。

清点了一下篮子,我决定还是要把一些东西放入货架中,免得那间小房间拥堵地不成样子。站起身时,我抬头,仿佛在这一条走道的尽头,看到了顾睿,黑色的毛呢大衣,棕色的皮鞋,再一眨眼,只有一个挺着啤酒肚的老头子,手中拿着BAGETTE,口中在喃喃自语着,带着饶舌的口音,冷冷地嘲笑了一下自己,都什么时候了,还净想着这些,想来我和他已成了陌路,参商永离。

推开超市的门,寒风扑面而来,一瞬间就卸去了逗留在身上的暖气,从头冷到脚。我缩了缩肩,却怎么也避不开冷涩的风。

寂寞如跗骨之咀,如影随形,尤其是漫漫长夜时,犹难打发,就算我打开所有的灯,打开电脑,播放咿咿呀呀之声,还是驱赶不了这无处不在的寂寞,只能衬得我更加孤身一人,徘徊在阴阳之间。

所幸的是,我有一次无意间路过一家宠物店,一只猪闯入了我的眼帘,它对周遭的事物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立马劫取了我的眼光,于是我在大脑发热的状态下,大笔一挥,签下了一只将要无休止折磨我的猪。幸亏有它为伴,才不至于日子难以打发,于是我决定,今天晚上要好好烧一顿饭,总不能让这只猪跟着我饥一顿饱一顿的。

还有一点好处,便是它同我一样懒惰,所以不需要一日两次带着它出去兜风,只需要在地面上铺上几个尿不湿,便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所以懒猪猪越来越懒,也越来越胖。

进了屋子,懒猪猪果真躺在太阳底下,摊开四肢,露出肚皮,嘴里哼唧哼唧着,看见是我,只是翻了一个身子,继续晒着太阳。

我稍稍整理了一下,便想温习一下功课,毕竟期末考试要来了,在书架上翻着教材时,一本日记本也顺带着抽了出来,棕色的软皮子,还散着淡淡的味道,翻开,扉页上的那一段字我甚至不用看就可以一字不落地背下来,清晰如昨。

我想用笔触记录下流淌在我和他之间的故事,或者喜悦,或者悲伤,然后装订成册,多年以后,在某个洒满阳光的细细地品读曾经发生的一切,喜悦着当时的喜悦,忧伤着当时的忧伤,然后对面前玩泥巴的孩子说,看,这是我年轻时候的风流韵事,微微着笑着回忆当时,多年以后,也许我们相濡以沫,也许我们天各一方,相遇的时候只会说上一句好久不见。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的,重要的,我们曾经携手走过了人生最为美好的一段时光,我们将它命名为“青春”。

最美好的时光,我自嘲了一下,现在于我而言,不过是一段我尽力想要去抹杀的曾经。

随手翻了几页,日期定格在6个月前,地点是一家咖啡馆内,我顺着读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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