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男孩啊,是低调谦逊的骑士,他可能不如王子那么耀眼张扬,更多时候给予你的是默默无闻的守护与陪伴,就像守护神一样的存在。他可能不能为你打造一个乌托邦,但他会永远站在你身边,和你一起面对生活里的狂风骤雨。他可能不能为你阻挡一切的伤害与磨难,让你一直无忧无虑地做一个孩子,但他会陪你长大,把你宠成一个孩子。
王子与骑士,小久,你喜欢哪一个?”
我不知道路桑原本就是意有所指,还是我代入感太强,沈约就好像是那个满足了我对爱情所有的期许的王子,而陈默就是那个陪我长大让我依赖的骑士,我尚且不明了我爱的是王子还是骑士,王子便以我心中住着骑士为由和我分了手,生活似乎总要比童话更加戏剧性。
“你呢,陆泽是王子还是骑士?”
路桑笑了笑,“陆泽啊,虽然现在他还不是我的王子,但总有一天我会让他成为我的骑士。
王子也好,骑士也好,我们这些普通人一生中能遇到其中一个,便已经是三生有幸了。小久,你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诺,打开看看吧,沈约让我交给你的。”
我接过路桑递来的深蓝色的盒子,缓缓打开,只看了一眼,好容易止住的眼泪又一次泛滥成灾。
盒子里装着的是一套木雕的手办,黑衣的男子背着两个长剑,一把厚重,一把轻灵,他一手提着一盏油灯,一手牵着一匹白马,白马上端坐着一个红衣的姑娘,两人深情对望着,皆是语笑嫣然的模样。
眼泪磅礴而下,我想我和沈约啊,终是不能执手仗剑天涯了。
大概是因为五音不全到了无法补救的地步,班级大合唱第一轮我就被淘汰下来了,成为班里为数不多的后勤人员,为节目表演人员做后勤保障工作。不外乎是打杂买水,都是连杰体验剩下的。
学校文娱室有限,像大合唱这种对器械场地要求不高的,彩排就直接在教室里进行,课余时间大家都在彩排,我不用参与,待在教室里干看着也插不上话,索性一个人在校园里各处游荡,走着走着就被一阵热情澎湃的鼓声吸引,七拐八拐拐到操场看台下方一间废弃的器材室里。
一进门我就呆住了,在东阳一高待了一年半,我才发现原来这小小的学校里竟然还藏着一支乐队。鼓手、贝斯手、吉他手、主唱,虽然青涩,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哇,我们的第一位听众!”
贝斯手是个活泼的男孩,刘海长长的遮住了眉毛,虽然站在没有窗子的阴暗处,但笑起来的时候仿佛有光滑过他的眼角眉梢,他看到我时高喊了一声,瞬间鼓声、吉他声、歌声都戛然而止,众人齐刷刷地看向我这个不请自来的入侵者。
我呆站在原地尴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只好扯了一个自来熟的笑,“不好意思啊,打扰到你们了。是音乐声太好听太热血了,我不由自主就被你们吸引过来了。”
乐队还很年轻,可能还没有自己的原创,我来时他们正在唱朴树的《New Boy》,唱到“以后的路不再会有痛苦,我们的未来该有多酷。”主唱声音清澈明朗,满满地洋溢着的是不可多得的青春。
老王常规劝我们活在当下,莫惜金缕衣,惜取少年时。但对于十七八岁的我们而言,未来虽遥远,成长虽不是迫在眉睫,但我们已经迫不及待的对未来有了无数种的想象,时时刻刻都盼望着能从很酷的小孩成长为很酷的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