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记载在此的话语蕴含着极深的智慧,因此而被神灵诅咒,作者畏惧着这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将它隐去了。”————遗失的篇章
冬季,黑夜在与白昼的角力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尤其在北地,漫天星辰迟迟不愿将舞台让还给帝波罗。
当雷蒙受邀与领主大人共进早餐时,透过房间的窗户向外看去,残夜还未褪去,晨光只是熹微。
因为时候尚早,雷蒙不想打扰到佩奇的睡眠,因此这次没有强行要求带上佩奇共同进餐。
另一个原因是老管家在邀请少年时隐晦地表明今早老爷将跟祭祀大人商量一些事宜。
这让雷蒙看到了解决佩奇事情的可能性。
走在城堡长长的走廊里,走廊两侧的兽台烛光忽明忽暗,在前引路的匹格老管家手中的烛台并没有为跟在他后头的雷蒙增添多少光明,飘忽的火苗反而将老管家的背影映得游离不定,徒增阴森之气。
雷蒙尝试着从匹格老管家口中先套出点口风。
但老于世故的匹格管家回答得滴水不漏,明明说了很多话来回答雷蒙的问题,但偏偏每一句话都是空洞无物,不带一丁点儿有用的信息。
这让雷蒙很是郁闷,有些后悔没把狗腿子秦桧带过来。
这种互相扯皮的官方套话交锋绝对是秦桧的舞台。
当雷蒙被老管家引至城堡偏厅时,泰瑞堡的领主,普罗米斯男爵正坐在一张名贵的楠木小方桌前,左手拿着一片面包,右手正以精致的银质餐刀在面包上涂抹着果酱。
他的面前是一大盘水果沙拉,右手边还放着一只精美的高脚杯,因为还是早上,杯里盛着新鲜的牛奶而非葡萄酒。
乍一看,忽略匹格领主鲜明的种族特征,会错以为这里坐着一个优雅的人类贵族,而非以野蛮粗鲁闻名于世的比蒙军人。
“哦,雷蒙老弟,恕我不能起身,我手上正忙着呢。”普罗米斯男爵扬了扬手里的面包,示意雷蒙坐到身边来。
雷蒙来到位置旁,尽职尽责的匹格老管家贴心地为少年拉开椅子,在为雷蒙满上一杯清水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房间。
少年面前的银质餐具上已经放上了一块涂好了果酱,切成了三角形的面包,略硬的面包边也被贴心地去掉了。
“来,雷蒙老弟,快尝尝,面包是自家做的,不值一提,但这果酱可是南部夏尔郡的特产,我们北方比蒙很难吃得到的。”
普罗米斯男爵将两块面包和在一起,热情地向雷蒙介绍着。
不问可知,雷蒙面前这块面包一定是出自领主大人之手。
雷蒙拿起来吃了一口,面包温软,带着浓郁的麦香,果酱酸甜却不黏腻,反而有一股清新之感。
“领主大人好手艺。”
少年适时地拍了个马屁——华夏子孙,客套话简直是刻在骨子里了。
“不知道领主大人那么早叫我过来是有什么事吗?总不能就是为了吃个面包吧。”
雷蒙还是想尽快解决佩奇的问题,然后重新上路,毕竟一定要在大雪封路之前赶到主城贝尔格莱德啊,北地呵气成冰的寒冬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呵呵,比蒙有句老话,早起的伯德有虫吃啊。年轻人精力要旺盛点,即使是祭祀,也要多出来走动一下嘛,不要总想着赖在床上。”
普罗米斯男爵用一种长辈的语气缓缓说道。
“没有,没有。比起领主大人的好精力,我是真的自愧不如啊。”
雷蒙这句话完全是发自真心,毕竟昨晚雷蒙听都听累了,而今早的匹格男爵却还红光满面,由不得少年不佩服。
普罗米斯男爵举杯喝了口牛奶,继续说道:“其实刚接到侍卫通报,说领地里出现了一个独自一人的少年祭祀,只有十几岁,我是不信的。”
“12岁。”雷蒙纠正道。
“英雄出少年!”普罗米斯男爵笑着继续说道,“但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的确是。因为我从你身上感受到了祭祀独有的元素波动。”
“过奖。”雷蒙有点不耐烦了,“所以领主大人如此早的时间邀我共进早餐,还只有我们两个人,所为何事?”
“年轻人,不要心急,有时候慢一点,对双方都好。”
普罗米斯男爵语重心长地教育道。
雷蒙又想起了昨晚用耳朵观摩了好几个小时的盘肠大战,若有所思:“我还真没想到,还是您经验足,受教了。”
匹格领主显然非常受用一个祭祀的恭维,大笑几声,继续说道:“你知道,我曾经是一个军人,30年的军队生涯,我从一个最底层的士兵做起,一直做到土伦军团的联队长。”
“我围剿过荒原上的巨魔,甚至曾与人类战斗过!你现在看到的一切。。。”普罗米斯男爵指了指四周,豪气地说道:“爵位,土地,领民,都是我身上的一道道伤疤换来的!”
“嗯,嗯,佩服。”雷蒙敷衍地应着,继续对付手中的面包——这个果酱是真的好吃,雷蒙想着是不是临走的时候问普罗米斯男爵要一点带走。
“在30年的军人生涯里,我见过几十个祭祀,光战争祭祀就有不下20位。”普罗米斯男爵看向少年:“但12岁的祭祀,恕我直言,我就只听说过几次,每一个都是自己家族的宝贝。”
“智慧启蒙之后,他们只会待在家族里,接受老师的悉心教导,直到成为灵魂祭祀之后才会考虑由家族的侍卫充当追随者,保护着进行祭祀必须的游历。”
“所以,雷蒙。”普罗米斯男爵郑重地问道:“你的家族侍卫呢?怎么只有一个身没几两肉的人类仆人陪你游历?需要我派几个士兵送你回去吗?”
“那是我的奴隶。”雷蒙先纠正了匹格男爵的错误,然后回答道:“我没有家族,我的导师就是我的爷爷,卡尔·海因里希·德鲁克。一位受人尊重的…………战争祭祀。我的确已经能够颂唱完整的通灵战歌,这次去往贝尔格莱德,正是要去神庙登记。”
然后雷蒙看到普罗米斯男爵的眼中放出了光,那光本来只会出现在一头饿了一整个冬天的荒原穴狼的眼中。
“雷蒙老弟,你知道我有5个女儿吧,算上私生女的话有12个,个顶个的漂亮!”普罗米斯男爵现在活像青楼里向恩客推销姑娘的老鸨,“不喜欢没关系,普罗米斯家族适龄姑娘有上百个,总有一个适合你。”
雷蒙庐山瀑布汗,又回忆起了昨晚被一堆鼻孔包围的恐惧,急忙大义凛然地说道:“我的心早已经献给了伟大的战神,我的余生只为了向世人播撒战神的荣光。儿女私情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
“啊,请原谅我的失态,毕竟这个消息实在太震撼了。”
普罗米斯男爵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由不得他不激动——毕竟这是一个才12岁的灵魂祭祀!
比蒙帝国有超过四千万人口,登记在册的祭祀数量却仅有一万出头,其中还有超过8000个是仅会吟唱通灵战歌上半阕,又称密语战歌的风语祭祀。
风语祭祀的作用只有虚无缥缈的安抚逝去的灵魂,传播战神的荣光----雷蒙一直觉得这跟神棍没什么两样。
而且比蒙的祭祀传承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特点:比蒙只要成功接受智慧启蒙,除了传承老师一脉的文化知识外,还会自动学会通灵战歌的上半阕。
但如果不能在一年之内学会战歌的下半阕,成为一个可以利用战歌获得魔宠伙伴的灵魂祭祀的话,他这一辈子都只会停留在风语祭祀,再没有进阶希望了。
但如果一个祭祀能够成功在一年内领悟通灵战歌的真意,进阶为灵魂祭祀的话,那他十有八九会至少成为一位战争祭祀。
因为进阶战争祭祀的标准是能够完整地吟唱出狂暴战歌并覆盖最低两百个平方的范围。
虽然狂暴战歌音阶拗口,对歌力要求高,极难学习。但对于一个一年内就能够领悟通灵战歌后半阙的,代表了比蒙中最聪明的存在的祭祀来讲,学会它只是花费时间多少的问题罢了。
而战争祭祀是比蒙神庙的中坚力量,也是与军队接触最深的祭祀群体。
毕竟神庙明文规定,和平时期每一个战争祭祀都必须在军队中服役至少3年。
各位面普遍有一个共识:有没有祭祀在身边,完全是两支比蒙军队。
加持了战争祭祀的狂暴战歌后,袒露着胸膛,用最纯粹的血与肉对抗魔法和金属,在怒吼中撕碎眼前一切敌人的比蒙战士,是所有敌对方统治者的噩梦。
一个战争祭祀,无论走到哪里,都绝对会成为主人的座上宾。
而雷蒙还只有12岁。
绝大多数风语祭祀都是在成年后才有足够的心智接受导师的智慧启蒙。接受智慧启蒙时的年龄越小,说明这个祭祀的天才程度越高,以后的成就自然越大。
而雷蒙还只有1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