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时候觉得自己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好像自己身处在另一个空间,感到孤独迷茫与彷徨。可是人是群居动物,一个人永远不可能独自一人脱离社会的去生活,而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尽量以一个自己舒服也让他人方便的生活方式继续在这个尘世里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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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天,你会成为最好的女孩
你不是别人家的小孩,你的生活无人喝彩,你的恋爱屡战屡败,你的相貌乏善可陈,你的身高你的功课你的一切”整个世界似乎都充满恶意,倾其所有打击你走过最惨烈的青春,经历最现实的人情冷暖,你终于发现,这就是人生,你没有退路你反而平静释然 直到,你放下所有的自恋,所有的自怜。你终于懂了,重新出发,沉着勇敢。总有一天,这样的你成为了最好的女孩,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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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跛足骑士
没错儿,陶沙子当然是穿着那件大地牌风衣,高一脚低一脚,一步一阶登上新华书店二楼的。这是晚秋时节里某个周二的午后,是陶沙子光顾书店的一个固定时间。早在八年以前,从汉梁师范学校毕业进入汉梁肉联厂工会的陶沙子就为自己这样规定,每个周二和周六的午后——别人睡午党的时候,我陶沙子均要到新华书店走一趟,至少要逗留半个小时以上。多年以来,肩挎一个发白的军用书包,吹着口哨,思考着问题,通过铁道闸口,穿越灰尘飞扬的煤场——到位于道南广场的汉梁新华书店去,每周两次,风雨无阻,这已经成为陶沙于的精神生活的一个象征,或日常生活的一种习惯,从形式上看,这与女人的爱逛商场有些相似,买不买的倒在其次,但逛是一定要逛的。在这个落木萧萧的午后,陶沙于一如既往地走进书店的时候,他显然没料到这里会有一个小兄弟正等待着他的救渡。事后他想,像这种事情我陶沙子不去问,还会有谁来问呢;没有人了。他说。懒丫头的穿越:九指王妃
她发誓,她绝没有要跟皇上抢女人的想法,虽然她真的抢了,而且抢的是他要明媒正娶的皇后,但是她是无心的,什么,这样子他就要下令将她苦心经营的怜花宫夷为平地?不是吧,他是皇上,应该讲个理字,横刀夺爱的事情,他应该不能做的啊,所以她是在帮他…但是拜托,这件事情一个皇上掺合进来已经够叫人头疼了,居然还半路杀出个王爷,天呐,她是不是跟皇家人犯冲啊,个个都跟她过不去?好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就不信知恩图报也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