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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平行时空

也许没有人会相信这世间存在着鬼神,比起相信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整日来吓唬自己,倒不如活在当下,好好珍惜短暂的一生。

大部分人碌碌无为,沿着先辈的脚步,从出生到死亡似乎所经历的一切都是按照别人安排好的路径走下去。曾几何时,他们想过反抗或是逃避面对的现实。

然而被生活道德所束缚,坠入无尽的轮回却并不自知。好像眼睛被蒙上了黑布,推着磨盘绕着原地不停的转圈。一辈子便结束了。即便通过努力过上了想要生活,在生命的尽头依旧迷惑,这一生为何要这样活着?在每一个平行时空,做出千万种选择后,结果却是惊人的相似。是自己掌控着命运?还是命运操控着自己?

想的太多,并非是聪明人。而那些穷尽一生只为探索宇宙,发现万物起源奥秘的人显得如此愚笨。比起人类最伟大的追求,大部分人则选择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也许更在乎的是衣食无忧。然而就在人们将那场风波淡忘,揭开谜团的四十年后,夏云诺终于解脱,闭上了双眼。

一处圣洁而明亮的殿堂内,蒙着纱巾熟睡的女人,突然睁开双目。四周顿时引发强大的气流波动,空气犹如实质般向外扩散,激起一圈圈涟漪。女人清澈而明亮的眼眸中,似有无数画面飞速略过,一闪即逝。

许久过后,当泪水浸湿了薄如蝉翼的面巾,她才从往事的思绪中回过神来,那张熟悉的面容正是年轻时的夏云诺。只不过穿着有些诡异,一身金丝织锦长袍显得异常修身而妩媚,肩上的五彩流云霞帔更添一丝高贵,高高盘起的发髻上插着九根蛇形金钗,雍容中透着邪魅。两名同样穿着奇怪的女子在感知到夏云诺苏醒后,便匆忙赶来。一女手执铜镜,一女则捧着笔墨与金帖,恭敬地跪俯在地。夏云诺起身在那金帖上勾勒一笔,虽后陪侍的女子便退到一旁。紧接着她对着铜镜一挥手,镜面显现出影像。画面中有四个女孩,摇摇晃晃的,乘坐在辆马中。大批的羊群与马匹被驱赶着缓行在原野之上,他们像是在长途迁徙。

“把那女孩定为本皇下次转生的人选。上个时空的祭品...可以开始收割了。”

“遵命!不知泰皇陛下的转生人选,殿下可有决定?”

“嗯!等了这么久,陛下的神体也该适应了。是时候...唤醒他了。姬诩...别让我失望。”

夏云诺凝视着殿堂外旖旎的风光又陷入沉沉的思绪之中。一旁执镜的侍女将那名转生女孩的残影从铜镜中抽出,随即女孩头顶出现一副星图,晦明晦暗的光线将一片星辰交织在一起。侍女抬手轻点了几下,星辰的排列瞬间发生变化。随即部分星宿的光影黯淡下来,几条连接的光线也随之消失。她皱了皱眉,喃喃道:

“殿下!一日的时间是不是有些短了?”

不久后地球80亿人口凭空消失,人类的文明就此淹没在浩瀚的宇宙之中。新的物种与新的智慧生命继续在这颗湛蓝色的星球上繁衍生息。似乎被抹杀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表演的谢幕而已。然而观众没变,场景没变,表演仍将继续,只是那些演员永远不知道自己原来身处舞台之上。

似乎整个银河系中,只有一片净土尚存。那里同样有一颗湛蓝色的星球,一颗夜晚会反射阳光的小行星环绕。不过那颗小行星叫做泰星不叫月球,而且并不明亮。它旋转围绕着的湛蓝色星球中,人类文明仅仅刚踏入铁器时代。那是由于十万年前,一场恐怖的陨星坠落,撕开了星球的大气层,毁灭了原本强大的文明所致。这里的人类族群似乎发展的特别缓慢,然而他们的灵魂却无比的纯净。像是受到上天的怜爱,被悉心呵护起来。

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如同被复制一般,出现在银河系中相似的星球之上。只不过那些地方的文明发展的更快速一些。像是提前模拟出这里即将步入哪儿种时代的可能性,给予决策者更多的参考与信息,而最终的选择权,握在一名嗜睡的女子手中。她又闭上了双眼。

“月亮总这么暗吗?”

“那当然啦!听人家说,夜晚是月神拉上了帘子。担心人们抬头看见天上悬挂的石头,害怕掉下来,所以月亮才黯淡无光的。”

“真美...”

“嗯...”

兄妹二人坐在洞口望着满天的星辰神迷不已。这里的月亮即使是在明亮的时候,也看不到坑坑洼洼的表面,也许是住在山上的缘故,月亮看上去特别的大而且平整光滑。深秋的夜风带着冬日的寒意,吹的王诩一阵哆嗦。也不知是大周朝的衣服漏风?还是这里绿化的太好,亦或是每天只吃两顿饭身体无法保持足够的热量。总之很冷,特别的冷。

不一会儿他们便放弃了夜晚流着鼻涕欣赏美景的打算,毕竟这一次没有篝火。两人围在火塘边,阿季正认真的阅读关于巫医治病方面的书简,而王诩则捣鼓着收集而来的宝贝。抱着不浪费柴火的态度,一只黑色的陶罐被架在火塘上烧煮,里面满是乳白色的湿润木屑。不一会儿便冒起白烟,王诩一脸兴奋,拿着竹片在罐中来回搅拌。烘烤的木屑渗出汁液,发出滋滋的声响。水分在蒸发,过不了多久便能证实关于油脂的猜测。突然轰的一下,陶罐的表面冒起火来。

“呼!呼!”

他大口大口的吹气,希望吹灭燃烧的油脂。内心的狂喜与成就感瞬间爆炸,浓浓的黑烟将对面的女孩包裹,阿季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呛的只能掩住口鼻,发出低沉的咳嗽声。当火焰被熄灭后,王诩如愿以偿,得到了半竹筒的树脂。他视若珍宝,将那东西摆放在石床边触手可及的地方,这才放下心来。

“哈哈哈,哈哈哈,你怎么...搞成这样?”

女孩的脸从鼻头向上处,一片黝黑。好似用锅底的黑灰抹过一般,那双有灵气的大眼睛还不停对着他疑惑的眨呀眨的。看上去像是蒙面的刺客,不过蒙的是上半张脸,显得极为滑稽。王诩将平日最讨厌使用的毛巾,递给了女孩。那是块鹿皮,湿水擦脸的时候总会掉毛,且手感好似猪皮一般。阿季恭敬的接过毛巾后,面露惊慌之色。

“哥哥能背过身去吗?阿季面容丑陋,怕惊吓到您。”

为了不让小丫头为难,王诩自然的转过身去。猜想阿季整日以面具遮挡左脸,必然是受过很严重的伤或是疾病造成的。女孩的五官看上去很端正,只是皮肤有些粗糙。还好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好好护理一两年,兴许能出落的像个小家碧玉。越是神秘越想一探究竟,他对阿季的左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盘算着如何制造点意外,一睹女孩真容。第二天...

“咦?怎么会这样...?没道理啊...”

“爹!怎么啦?”

“呵呵...没事,或许有外人误入了大山。”

青年的壮汉名曰李沧,不到三十岁,在云梦山脚下以耕种几亩薄田为活。妻子是楚女芈氏,嫁给他后便随了夫家的姓,正是阿季口中的李大婶。夫妻恩爱,孕有两子。大儿子今年九岁,名叫李伯,小儿子名叫李仲还年幼,只有七岁。他很少进山,只是去年跟着阿季来过一次。女孩挖了个土坑陷阱意外困住了一头野猪,她与少主两个人也吃完于是喊着李沧一同前来分肉。路过这片树林时,李沧发现这里竟然长着几棵漆树。于是每年都会入山两次,采些生漆。生漆就是制作漆器品的重要涂料。中原之地很少能见的到,一小桶生漆拿到戚城就能换取五斗粮食,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小半个月的。虽然夏季是采漆的最佳时机,但是那时的野兽多处于交配期,比较暴躁,独自进山是很危险的,所以才会选择入秋割漆。此时他用匕首切开树皮,划了“V”字,在下方插入一片蚌壳,又将竹筒置于下方。一旁的孩子很是好奇,用手试探那蚌壳中是否有生漆流入。

“当心,碰到这土漆是会出疹子的。”

听到父亲的话,小孩猛地缩回手,嘟起小嘴,不解的问道:

“爹!为什么要采这土漆呢?”

“这土漆可金贵着呢。涂在木头上,就不怕水了。过个百年也泡不烂。邑中有钱的大人们都用它来涂棺材板。”

小孩认真的听父亲解说着生漆的用途。觉得好奇怪,为什么有钱人会把这么好的东西涂在棺材上呢?他将口袋中的蚌壳小心掏出递给父亲,这些蚌壳是父亲用五枚钱换来的。他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蚌壳,听说是从南方最强大的越地运来的。那里有个很会做生意的大人物,还娶了天下间最漂亮的女人为妻。想想用来割漆的蚌壳,那人都想得到用来做买卖,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阿季姐姐就住在附近,爹能带我去看看她吗?”

“爹也不知道阿季丫头住在哪儿里,如何带伯儿去看呢?”

李沧摸了摸儿子的头。小孩显得有些失落,他和弟弟最喜欢阿季姐姐了。因为女孩每次去他们家里,都会带些东西送给哥俩,然后讲些大山里的事情。李仲的爹娘对阿季也很好,经常帮她去戚城交换些日常用的东西。他们两家走的算比较近,只不过阿季的家主,公子蝉有些讨厌。总是欺负他和弟弟,似乎是因为前段日子受伤的缘故,所以最近比较消停,也不出来惹事了。

“伯儿!走啦!”

“嗯!过些天爹爹来采漆还能带着伯儿吗?”

父亲宠溺的捏了捏儿子的脸,然后拉着孩子的小手,二人向山下悠闲的慢慢行去。待到漆树的伤口自愈,他还会再来一次,将那些生漆采集封存后,赶在入冬前拿去戚城卖掉。

“哎!”

李沧叹出一口气,家里现在的日子,的确过得清苦了些。和他父亲在世时,根本没法相比。不知这个冬天会不会飘起大雪?他希望不要太过难熬。为了避免意外,保证全家人安全过冬,他决定将三间茅屋好好修葺一番。再购置几匹布,让妻子缝上几床被褥。而这所有的开支似乎都指望着几日后那一小桶生漆。李沧很是忧心。

同一时刻,阿季满脸绯红,好像喝醉了酒。初时两人都没有太在意,觉得只是天气转冷,脸蛋被寒风吹的发红而已。可紧接着泛红的地方开始长出细小的红点,而后变大扩散似有蔓延而无法抑制的趋势。阿季本就是一名巫医,自己煎熬汤药服用过后,以为病情能得到控制,不想越发的严重起来。红疹变成了脓疮并且连接成一片,继续向下扩散,至于勃颈处。短短两日,活蹦乱跳的怪力女孩就变成一副病殃殃的模样,显得无比虚弱。

“今日你哪儿里也不准去,就乖乖躺在床上休息。”

“少主...奴婢没用...”

“傻丫头!说什么呢?阿季!阿季...”

阿季从口中缓缓的崩出几个字后,便昏了过去。王诩惊慌不已。无论他怎么呼唤女孩的名字,对方像是失去意识一般沉沉的睡去,只不过显现出痛苦的表情。汗珠浸湿了衣领,额前满是晶莹。

此时阿季的脸已经不成人形,王诩坐在床边能感受到女孩身体散发出的热浪。应该是在发烧,唯一能做的,是用猪皮一样的湿毛巾帮她降温,让阿季好受一些。看着小丫头痛苦的模样,王诩满心的焦虑。

“该不会是水痘或者天花吧?怎么办?怎么办...”

记得小时候无意被传染得过水痘,即便是出过水痘的人,自身有了抗体在接触病人后还会长出一两个小脓包。他记得医生说过,越早出水痘对于孩子越好。若是长大了才发病,不但会留下疤痕还会危机生命。阿季的年龄显然是处于危险期的。

他在洞中焦急的来回踱步。事情若是更糟,女孩得的是天花,那这副没有接种牛痘的身体,势必跟着遭殃。怎么办?是丢下她独自逃走?还是冒险一试?

“哎!也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了。呵呵...小丫头...你可欠我一条命啊。”

阿季的病来的如此迅猛,吃住同在一个山洞。若是传染病,王诩不相信自己会全然无事。记得他小时候生病之时,总要挂水无意询问过医生,貌似是怕病人脱水的缘故。于是多喂女孩喝水就成了治病的关键。

这天他守在阿季身边,每过一个时辰就喂对方喝一次水。想到病人虚弱,就将之前收集的鸟蛋,去壳搅拌混入清水后蒸煮做成炖蛋。可惜没有酱油或是香油之类的调味品,光是闻一闻就觉得腥的有些过分了。

直至傍晚,阿季身上的红疹还在扩散,女孩的领口处隐约能看见红斑。王诩急了。很难想象若是对方就这么死掉,他又当如何生存下去?小丫头满脸的脓疮,汗水与泪水交织在一起...痛苦不堪。看的王诩心疼不已。尤其是那张面具,女孩依旧不肯摘下。也不知是好奇心在作祟,还是不想阿季太痛苦,王诩偷偷的取下了那块附着在女孩面上的兽皮。

“云诺!”

即便那张脸俨然已是面目全非,但是自幼与妻子熟识,这女孩的面容与妻子12岁时,简直一模一样。恍惚间,悲喜交加,泪水止不住的奔涌而出。许久过后,当目光停留在女孩左脸额前的疤痕时,只觉心如刀绞。一个诺达的“奴”字烙印其上。精致的柳眉,也被抹掉一端。疤痕是烙铁所伤,应该过了许久,不然伤口不会发白且明显凸起,好像两条蜿蜒的白蛇。

此时他无比的确信。相信这世间真的存在着轮回。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没理由无故的结束。王诩将女子面上的脓液,涂抹在自己的手臂上。若是真的长出红疹,就只能用身体去尝试解决了。不过,以现在半吊子的医术,成功的可能微乎其微。

直至第二天清晨,他的身体依旧没有反应。而阿季的病情似乎没有好转的迹象。红斑还在不停的扩散,已经延伸至女孩的手臂。王诩不明白,为何自己到现在,仍然没有一丝反应,至少接触过脓液的皮肤应该长出水痘才对。

“少主...奴婢...是不是...快要死了?”

“不会的!一定不会的。”

“奴婢愧对少君...愧对...老夫人。”

阿季又陷入昏迷。女孩嘴唇干裂,面色苍白。无论王诩如何为她补充水分,小丫头好像没法吸收一样,短短几天感觉清减了不少。身体上的脓包变得越来越大,脓破后,周边的皮肤继续长出水痘。似乎身体在无休止的溃烂下去。

王诩紧握女孩的手,粗糙的手掌满是干瘪的褶皱。他站起身来,一抖袖袍。来到女孩藏匿布料的地方,那块缝补的布片,现在看来更像是一条布满线头的毛巾。里面包裹着王诩送她的青铜顶针,以及两根骨针。

手臂被划出一道小口,鲜血立时流出。骨针的针头上沾染着一些脓液,随即涂抹在伤口上。王诩猜想,或许自己体内真的存在抗体,不然为何不被传染?就算这样做能真的染病,他也没有把握能医治好,不过是陪着对方一起死罢了。

女孩昏迷的几日,他寸步不离。家中的清水与粮食基本殆尽,若是再这么拖下去。即便阿季能侥幸活下来,寒冷的冬季到来,他们亦是熬不过去的。之前一直消沉的混日子,想着再也回不去了,就在此处悠闲的养老,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然而此时他不想死,也不想眼前的女孩就这么简单的离开。阿季还很年轻,从小一直受苦,甚至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

想到此处,王诩拎着两个木桶,朝山洞外的溪流奔去。小溪距离山洞有二里的距离,阿季之前总在此处取水或是洗衣。他也跟着去过,只是第一次孤身前往,未免有些担心。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头饿狼给他留下的心理阴影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散去的。装满两桶水便匆忙离开,一刻也不敢多做停留。途径那片竹林时,意外发现了几颗破土而出的竹笋。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想想深秋挖冬笋,本就是件正常的事情。于是翻开厚厚的竹叶,一时间惊喜不断。或许女孩不知道竹笋可以食用,这里的存粮够他吃很久的。欣喜过后,费劲的刨出几颗,心急火燎的归家,准备饭食。

竹笋鸟蛋汤,一股清新的芬芳迎面扑鼻。碗中有黄有绿,看上去就有种大自然的味道。喂病人吃过饭后,王诩一连喝下几碗,腹中一阵温暖。待到擦拭完阿季身上的脓疮,王诩开始翻找关于痘疹出现的医书,不过这类病症似乎根本没有太多的记载。只有一处提及到,说是虏疮,来自蛮夷之地,十死无生,无解。

初看时王诩被吓得面色惨白,了解过症状后才安下心来。阿季身体上的脓疮是从头部向下蔓延开来,并非毫无规律。仔细检查过女孩的手腕与下肢,更确信绝非虏疮这样的传染病。她意外的发现女孩的脖颈处与手臂上都有抓痕,显然是无法承受痛痒的感觉,用指甲抓挠所致。而那里便出现红色的斑点。显然只要控制住脓液上的细菌,不沾染到其他皮肤,病情便不会继续扩散。

为了不让阿季乱动,他将女孩的手绑缚起来。做完家务后,趴在石床边照料。每隔一段时间用温水擦拭痘疤上的脓液,避免好的皮肤也沾染上。似乎这一做法,十分有效。不知不觉王诩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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