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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男生宿舍的新娘

中午吃饭的时候,兄弟四人在学生食堂围着桌子吃饭,商量着什么时候夜探教学楼。

郭敬坚持今晚就去,丁海涛却反对,说要找个刮风下雨的晚上,最好是电闪雷鸣、狂风大作,那时候再去抓“鬼”才更有味道。两个人争得不亦乐乎。

“听我说,”曹森身子向前倾了倾,“咱们很久没集体活动,后天不是司令的婚礼吗?兄弟们都会去,到时候商量好了,咱们一起来个夜战。”

郭敬眼睛一亮,用力拍了下桌子:“好主意,曹森的道业就是高,就这么定了。”

腾飞和丁海涛也不反对,事情就这样定下来。

曹森、郭敬、丁海涛、腾飞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小学到初中都在一个学校一个班读书,中考的时候考入不同的高中,高考时又商量好了一起报考东山大学。大学里他们倒是不想再在一个班里混,可他们的分数刚够东山大学的本科线,要想同在东大就读,只能进对分数要求最低的机械系。既然都进一个系了,干脆就都选择了模具专业。

其实曹森这帮子弟兄,不仅仅是他们四个人,曹森说的即将举行婚礼的“司令”也是其中一员,司令真名司马德,军区干部子弟,另外还有十几个情投意合的好兄弟,组成了一个独特而又紧密的团体。

这个团体之所以能够产生并稳固下来,因为一个原因:喜爱特种兵。曹森和兄弟们都是特战迷。初中的时候他们热衷于观看特战电影、电视、小说,高中开始购买一些和特战相关的军品,比如深蓝色的作战靴、作训服、战术背心、面罩等。到了大学,他们学习国际流行的“生存游戏”,结合网络游戏CS,购买各种足可以以假乱真的仿真枪,在城市周围的山野里模拟特种作战。正是这种有着严格纪律并需要彼此信任、配合的战争游戏,让这些热血男儿形成一个坚不可摧的团体。

而曹森等人的拥有的进口仿真枪,无论是价格还是用材和做工,都不比真枪逊色,经过他们的精心改装,威力大幅提升,枪口动能达到七焦耳以上,使用6毫米钢珠子弹可以在30米内准确地击毙麻雀。曹森在楼梯间里拿的就是一把仿真枪,仿的是科洛克半自动手枪,不仅以假乱真,威力也非常强大,如果使用特制的锥形弹,10米之内击中要害完全可以杀伤人命。

一般人很难理解曹森这样的骨灰级发烧友,对枪的喜爱、对特战的着迷就像刻到骨子里,他向来枪不离身,郭敬他们三个也是这习惯,想让这些人和他们的爱枪分开,结果就是战争。

填饱肚子,兄弟四个纷纷掏出手机联系后天的行动。离着很远就能听到郭敬对着手机喊:“星期六晚上‘遛狗’啊,带好家伙!”

旁边一个就餐的女生好奇地探过脑袋问:“哎,你们都养狗狗了?好像还有什么组织对不对?我也有狗狗,能参加你们的活动吗?”

曹森四人听了哄堂大笑,曹森一指那女生霸气十足地说:“吃你的饭,爷们儿的事女孩儿别掺和!”

那女生小脸被羞得通红,回过头去眼里已经有了泪花。

她的一个同伴想打抱不平,另一个女生偷偷拽了她一下,凑到耳边小声说:“你们两个不认识他们,他们是机械系有名的铁血硬汉,对女生从来不客气的。”

曹森不管三个女生嘀咕什么,用力踹了郭敬一脚,说:“你就不能小声点,生怕别人不知道咱们养狗对吧?”

四个人又大笑起来。实际上他们说的“狗”,就是仿真枪,因为仿真枪的仿真度过高且改装后威力大,担心引起警方的关注或和平人士的惊慌,交谈时换之网上流行的术语:进口的、国产制作精良的仿真枪,比如M4或AK47,叫长狗;手枪,如M1911或者科洛克,就叫手狗;国产制造工艺简单的仿真枪把“枪”字换成“鸡”,长枪叫长鸡,短枪就是“手鸡”了。郭敬所说的“遛狗”,真实意思是带上仿真枪和相关装备,晚上有行动。

那小女生当然不知道其中的门道,又碰到这四个不懂怜香惜玉的,自然碰一鼻子灰。

到了星期六这天,东山省南泉市有名的四喜春大酒店嘉宾云集,一对硕大的喜字贴在最显眼处,司马德把婚礼举办得盛大风光。在诸多道贺的亲朋好友中,曹森等人显得稍稍另类,近二十个精壮小伙儿站在一起,什么场合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尤其他们每人都拎着一个最大号的旅行包,沉甸甸的不知道里面有什么。

新郎司马德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打理的和脚上的新皮鞋一样锃亮,嘴里歪叼着一根烟,晃悠着身子来到众兄弟面前,一抱拳:“兄弟们都来捧场,哥哥感谢,感谢啊!”

曹森看司马德的样子哪里像个新郎,完全一副痞子样,就笑道:“你也快当爹的人了,就不能稳重一点?”说着递给他一个厚厚的红包,说:“弟兄们的意思。”

“多少?”司马德毫不客气,接过来捏一捏,很厚的一摞,估计有个几千块钱,问:“不是拿毛票哄哥哥开心吧?”

“操!”郭敬伸手要去抢红包,司马德连忙掖进口袋,搂着曹森的肩膀,对所有弟兄们说:“晚上谁有兴趣,咱们一起进洞房。”

在兄弟们的笑骂声中,司马德把曹森拉到一边,嘿嘿笑着斜着眼看曹森。

混在一起七八年的老兄弟了,曹森知道司马德的脾性,不用问也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很干脆地说道:“门都没有,今晚的行动你甭想参加。”

“别啊,你又不是不知道,哥哥结这婚,完全是政治联姻,没他妈一丝爱情……”

“不行!”曹森一口回绝。

“靠,诚心馋我是吧,不让我参加,你们拎着家伙来参加婚礼?”

“司令,咱们兄弟中的确没有谁把女人当一回事,但今晚你怎么也要做做样子,新婚之夜洞房花烛,你要让新娘独守空房就太过了。”

“操!”司马德往曹森手里塞了盒软中华,晃悠着走开。

“就一盒?”曹森笑着问。

司马德头也不回,背对着曹森伸出右手的中指。

之后新娘到场,礼炮鸣响,新郎新娘举行结婚典礼,宣读爱的誓言;新人双方父母致辞,长官致辞,然后各宾客纷纷落座,努力完成主人“吃好喝好”的嘱托。曹森等人问司马德要了个大包间,推杯换盏之间把晚上的行动确定好。

当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东山大学的校园里来了一批手拎特大旅行包的年轻人,消失在曹森住的宿舍楼里。

曹森、郭敬、腾飞住的三间宿舍里就像变成了军火库,一众兄弟们在检查着装备,给手狗充气,把弹夹填满钢珠。

曹森他们的长狗是电动仿真枪,发射动力来自电马达,用时只要充足电就好,手狗却是气动仿真枪,用的是二氧化碳高压气,在行动前给备用弹夹充气可以延长弹夹的使用寿命。

不要小看这些仿真枪,改装以后威力极大,不久前曾有几个匪徒,就用这种改造后的仿真枪,在抢劫珠宝行的时候和警察、保安发生枪战,硬是让两名手持真家伙的警察殉职,最后被增援的大批警察包围击毙,可见这些仿真枪的威力。

就在曹森检查自己手狗的时候,响起敲门声。

谁?弟兄们相互看着。曹森已经把舍友全部打发走,他不想让同学看到那些装备,曹森一向非常在意行动安全,适当的保密是必要的。那么这会儿谁来敲门,其他宿舍的同学?

曹森做了个手势,看到几个兄弟把枪在身后的床上藏好,他把门开了一条缝。

“靠,司令?”曹森惊讶万分。

司马德笑嘻嘻地拎着旅行包挤了进来。

“你新婚之夜,不在洞房待着,跑这来干吗?”曹森实在意外。

“哪天洞房花烛不行非要今天?今晚的行动我绝对不会错过!”司马德熟练地打开旅行包,里面赫然是他的全套装备。

几个兄弟面面相觑,这有点过了吧?把新娘子一个人扔洞房里不管,新郎偷跑出来玩特战?

“你家老爷子知道不?”曹森有些生气,这小子的玩心太重。

“让他知道?让他知道不关我禁闭我跟他姓!”司马德拿出手狗哗的退出弹夹,用高压钢瓶充气。

“行了!”曹森过去按住司马德的手,恶狠狠地盯着他,“你给我回去,要不我们弟兄里就没你这一号!”

“别,森哥,好久没玩夜战了,还说有鬼可以抓,您就让我参加吧?”

“休想!”曹森夺过司马德的手狗塞回旅行包,拉上拉链推着他往门口走,“人这辈子就这一次洞房花烛,你跑出来,嫂子怎么想?回家去!”

司马德懒着不走,老大不小的人抱住曹森耍赖皮。

几个兄弟过来帮忙,抓住司马德胳膊一顺再一捋,反背到背后,不管他的哀求,推到门口就想扔出去。

门一开,兄弟几个都愣住了,司马德更是目瞪口呆。

门口站着三个人,一位就是今天的新娘,一位是曹森的同班同学吴芳,还有一位是吴芳的好友、东大中文系的系花任兰儿,三个人脸上都是气咻咻的样子。

司马德结结巴巴地问新娘:“你……你……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我的老公结婚第一天就跑了出来,我怎么就不能来看看为什么?”

新娘的话是从牙缝里蹦出来的,脸上却慢慢浮现出微笑,让哥几个看着心里直发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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