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343200000003

第3章 chapter 3 那时我们都有成为彼此好朋友的天分

自从宋浩南和筱然同桌后,这个平时如冷宫的位子,突然热闹了起来。班上的女生不时过来找他,请教问题;桌子上也不时出现水果和饮料(她们不知道他只喝农夫山泉吗);学生会的人经常来找他(宋浩南,开会了;宋浩南,昨天那个方案吴老师让修改以下;宋浩南,元旦表演,你说说想法);他理科班的朋友王凯南、叶子和吴明昊也经常来找他,找他吃饭、打篮球、周五一起回家;薛浩菲来得最勤,每天都来几次。

馨月告诉筱然,薛浩菲家和宋浩南家是世交,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从幼儿园一起就是一个班,薛浩菲中考离理科实验班分数线就1分,没办法只好来了文科实验班,高一期末,薛浩菲考了年级22名,未能重新选择进入理科实验班。这次,宋浩南来到二班,坊间传言说是为了薛浩菲,她自然深以为然,第一次选座位,她虽有不爽,但想想浩南为了她放弃了理科,心理也不再太过于纠结,就当是浩南比较喜欢隐秘一点的位置。

浩菲来找浩南,一般就是问问题,问他什么时候去她家玩,浩南的妈妈浩菲的阿姨,什么时候出差回来……大多时候是聊家常,一般就是薛浩菲说,宋浩南一般都不答话,不过宋浩南除了理科班的那三个朋友,对其他人都不太主动,大家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只当这两人是默认的一对,大概家里早就定了娃娃亲。宋浩南笑起来很好看,但他不常笑,一般只有理科班的好朋友来找他,他才会开心地跑过去;他不太说话,和他一起坐的这些天,筱然没跟他说过几句话,筱然也不是个话匣子,跟馨月坐一起时,一般都是她说,筱然就听着,现在倒好,除了平时有女生涌过来问问题,这两人一般都是沉默。

筱然已经很满足了,她不奢望能和宋浩南成为朋友,现在他能成为她的同桌,她已足够幸运。

“筱然,明天高三年级篮球队告别赛,高一高二组队和他们打,你来吧。”这是宋浩南今天跟筱然说的第一句话。“好呀。”筱然根本没想,脱口而出,身在文科班,她从未去看过校队打球,《灌篮高手》虽说是看了无数遍,但没有朋友在场,青春的热血没了寄托,去了又怎样呢。“嗯,这是票,你和馨月来吧。”“好。”

馨月倒并不是很感兴趣,但Jay也喜欢打球,她便也不反感,这是筱然破天荒的邀请她去干一件事,她当然乐意陪伴。

无数次,筱然看到宋浩南转着球回教室,却从未看过他打球,今天是第一次,他穿着球服,很容易看出来他偏瘦,身上全是肌肉,筱然很兴奋,她的目光一直跟随着宋浩南,起跳,左手一勾,将篮球放入篮中,远距离投射,三分命中……半场结束,高一高二联队赢了10分。

“浩南,师哥不要面子的啊,既然是告别赛,主角是我们,让着点。”说话的是高三大神薛子风,校篮球队队长,上一届学生会主席,高二参加物理竞赛就获得金牌的传奇人物……他打球技术不错,奈何高三校篮球队的很多优秀选手进入高三之后再也不打球,这是一中的传统,所谓的素质教育只存在于高一和高二,这期间只要成绩好,随便造,但一旦进入高三,一切以学习为中心,所有语数外、数理化、文史哲之外的课程、娱乐及素质项目一律停掉,这一次薛子风是好说歹说让分管体育的副校长点了头,同意这次告别赛,但来自于高三各班班主任和家长的阻挠,也是很不容易凑了首发阵容。

这边,中场休息,宋浩南跟教练走到一边,说了几句话,便往筱然他们的位子走过来。

“马上要开始第三节了,你怎么跑过来了。”馨月不解道。

宋浩南冲筱然笑了笑,又与叶子相视一笑(叶子和筱然他们坐在同一排,看来也是宋浩南邀请的,这不奇怪,叶子是一班的文体委员,又和浩南几人是好朋友,只要是他们的球赛,她一般都会来当观众)

“嗯,他们准备放水了。”叶子笑道。

“为什么啊,体育精神呢?”馨月问。

……

后面的话筱然再也没听进去,他一个眼神,叶子就明白了。淡淡的忧伤涌进心头,筱然从未因为薛浩菲而有过类似的情绪,在她看来,浩南对薛浩菲并没有过多的关注,对她也很冷淡,虽然坊间有不少传言,她却从未觉得他来二班是为了浩菲,也从未觉得他对浩菲特别。而叶子则不同,她无数次看到浩南和王凯南、叶子,吴明昊一同进进出出一班,去年学生会换届选举,叶子因事耽误没去,替她参选的是宋浩南,校元旦晚会,作为新人主持人的宋浩南和叶子配合默契,在宋浩南来二班前,许多同学也议论,他两是一对,薛浩菲每次听到都会反驳,称他们只是朋友,大家不置可否,直到宋浩南出现在二班,薛浩菲大获全胜。然而,在筱然心底,叶子和宋浩南是一对,今天这一相视而笑,这一默契,更验证了自己心里的想法。筱然,你有什么伤心的,不是说他坐在你身旁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吗?你不是一直都知道他们是一对吗?不要再想了。待她缓过神来,王凯南和吴明昊也站了过来。

“浩南,没想到你还会放水,从来自以为是的家伙。”王凯南抱怨道。

浩南并没解释,过了一会儿才说:学长是我的偶像,不论篮球还是物理,他都是我敬佩的人,今天他打得如此卖命,奈何队员大多是以前高三年级的替补,他有心无力,他最后一场球了……

那时的宋浩南不知道,在薛子风的高三下学期,他的高二下,他们打了无数场球,那时全国物理竞赛第一的薛子风已保送T大,他时常穿着拖鞋到学校,径直走到篮球场,换上球鞋独自投篮,浩南他们一到自习课或者体育课就冲去陪他。如果浩南知道今天并非薛子风在一中的最后一场球,他一定不会中场下场,也绝计会破了薛子风在一中不败的战绩。

“不说了,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浩南说道,“这是我二班的好朋友,筱然、馨月,这是我的好朋友和哥们,叶子、凯南……”

筱然魔怔般伸出手跟他们几个打招呼,“我和他这些天来说过了话不超过15句,不外乎早啊,我走了之类的,他却把我当朋友,我何时会想到,某一天,我会对宋浩南说一句,你好,宋浩南,甚至,某一天,不经意间,我已是他的好友。”

这时馨月笑开了花:“你好,叶子,你好,凯南,你好,明昊,哈哈哈你们不要笑我,我这是跟筱然学的,她跟宋浩南第一次打招呼就是这么正式,你好,宋浩南。”6个少年恣意的笑声穿透球场,下半场开始了。

那一场球的下半场,高一高二联队陆续换掉所有主力,全都是替补在场上,替补们卯足了劲,想赢薛子风,然而薛子风还是凭借着超强的个人能力,断球、带球、运球、投篮……几乎零失误,最终扳回比分,并最终以15分的最大优势赢得了比赛。

“浩南、明昊、凯南,谢谢你们,陪我打了最后一场球,为了我,放了水。”薛子风走了过来,“叶子,我代表篮球队,谢谢你,这一年多篮球队的后勤做得特别好,多亏了你,今天是周五,明天你们也不用上课,晚上我请你们吃饭。”

“可是,你呢,高三不是周六要上课吗?”叶子问道。

“没关系,我现在全力主攻物理竞赛,其他课没怎么上,老师每天都是下午上课,上午我可以偷一下懒。就这么定了,对了,这两位?”

“馨月,这是筱然。”馨月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筱然,馨月一直都是这样,开朗,大方,不畏惧。

“那好,你们是浩南的朋友,也就是我薛子风的朋友,晚上一起。”

“可我要回家。”筱然有一万个不愿意失去这次聚会,但是她答应了老妈这周要回家帮忙种花,不得不。她眼里满是遗憾。

“筱然,去吧,明天一早回去。”馨月鼓励道。

筱然有些犹豫。

“筱然,走吧。”宋浩南说道。

“好。”

……

“妈,对不起,几个同学约着今晚一起吃饭,我今天没办法赶车回来了,明天一早回来。”

“没关系,种花都是骗你的,我和你爸这两天乘着天气好,已经种好了,晚上你们出去吃饭,要小心点哈,明天不用太赶,早上睡到自然醒,慢慢回来。”妈妈安慰道。

筱然他们是用最后一节自习课去看球赛的,这时已过了7:00,教室里早已没了同学,老庄却还在,“筱然,你今天不回家吗?哦,馨月也在。”筱然看了看老庄,他似乎语言又止。

“馨月,我的背包放在宿舍了,我在这里收拾书本,你帮我拿一下吧。”

“嗯,好,我去拿,我们在校门口见。”

“老庄,好了,馨月走了,你有什么直说吧。”筱然朝老庄瞅了一眼,继续整理书本。

“我是想告诉你不要有心理负担,这次是意外也好,是自己没准备好也好,都没关系,我相信你,更何况,宋浩南来了,文科状元又有了一个有力的候补,别给自己太多压力。”老庄竞有些不知如何说,老庄教龄也10几年了,带了好几个状元,每每那些状元的苗子情绪上出现波动,或者成绩有所偏差时,他总会苦口婆心,絮絮叨叨,这一次,他其实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筱然是有很大的压力吗?不像。是大意吗?也不是。是意外吗?哪里那么多意外。老庄和筱然一样迷茫。

“老庄,别担心啦,你知道的,我没什么太大的压力,我一直都是正常的起床、上课、吃饭、复习…嗯,还有偶尔发一下呆,常常听周杰伦,一切都跟以前一样,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都没变,大概是只有我一个人没变,而大家都变得更优秀了吧。”筱然像是对老庄说,也像是对自己说。

老庄笑了,果然,李筱然就是那个李筱然,当所有人都以为她只会死读书时,她脑子里装满了周杰伦,时不时上课时看到她走神,望向窗边的蓝花楹;当所有人觉得失去第一,她会压力倍增,倍感痛苦时,她还是一如既往,没有悲伤。这样的筱然,老庄不必担心,她有自己的精神世界,不管发生怎样的变化,她还是会跟着自己的节奏,她一直那样,即便这次失去了第一又怎样,即便当不了文科状元又怎样,李筱然永远不会太差。

“好了,老庄,放心,我还是我。你快回去吧,平时为我们操了那么多心,周末了就早点回去陪媳妇儿、女儿吧。”筱然笑道。

此时,浩南来到教室,与正往外走的老庄差一点撞到,“老庄,你还没走啊,辛苦。”浩南说道。

“马上要走了,你们这是?”老庄看了看筱然,又看了看浩南。

“哦,薛子风喊我们吃饭,我们马上去,筱然,走啦,大家都等你。”

“嗯,来了。”

“嗯,我回家了,你们吃完饭早点散了,别玩太晚。”老庄嘱咐道。

筱然轻轻关上教室门,和浩南走进校园的夜色中,此时,宋浩南已经洗完了澡,刚刚打球的汗味被淡淡的茉莉花味的沐浴露的味道代替,最喜欢的花的色彩是蓝花楹,最喜欢的花的香气是茉莉花,一路上筱然大气都不敢喘,她的心跳得特别厉害,无数个夜,她站在窗台上望向这里,宋浩南总似如约而至,而此时此刻,她就在他身边,闻着他身上淡淡香味,好想就这样一直走下去。

“筱然,你平时不喜欢看球吗,之前从未看过你到过篮球场。”宋浩南打破了沉默。

“其实我很喜欢,我特别爱《灌篮高手》,只是,身在文科班,班上并没有人打篮球,热血的青春呐喊,如果没了听的对象,多么的可怜,多么的糟糕。”筱然说道,“你打得真好。”最后一句,筱然说得特别小声,她不知道浩南是否听到。

又是沉默,2秒钟后,浩南停了下来,看着筱然,认真的说道:“以后都来看我打球吧。”

他的眼眸为何如此明亮,似乎一下就能看到对方的心底,那少女筱然的心,被他看穿了吗。“好。”筱然用力地点头。

宋浩南心里还有许多话:“从此以后,你来看我打球吧,你的青春热血,都为我呐喊吧,我会不负你的青春。”然而他并没有说出口。

继续沉默,就这样,这两人走到校门口。

“哎呀,筱然,你太磨叽了,是不是老庄又拉着你讲大道理。”馨月立刻走过来,将筱然从浩南身边拉走。

“是啊,筱然,你看看,浩南怕你一个人过来会丢了似得,硬要回去找你。”叶子说道,叶子说得很轻松,你很难想象如果一个女孩喜欢一个男孩子,在男孩子跑去接另一个女孩子,她还能有那样温暖和无害的笑容,这就是叶子啊,永远都是温柔、知性的样子,你看不到她除了温软的笑容外的其它情绪。

筱然望向浩南,浩南也望向他,两人相视而笑,下一秒筱然立刻移开的眼睛。筱然没有看到,那时的浩南,笑容溢散开来。

“走走走,吃饭去,饿死了。”薛子风推着大家往校门外走去。

“老板先来50串烤串,就按平时我喜欢点的那些,再来一大份冒菜。”显然,薛子风是老板的常客,“等你们高三毕业,再请你们喝啤酒。”

但那一顿啤酒,薛子风未能允诺。

“浩南,你搞什么,不是说要跟着我的足迹,参加全国物理竞赛吗,我还等着你打破一中的记录,一等奖,拿个特等奖呢,你突然跑去学文科班是搞什么。”薛子风充满责备的语气,这时他突然想到筱然和馨月也是文科班,继续道,“我不是说文科不好,只是你这样就选择放弃了自己的物理,我觉得可惜。”

“师哥,我并没有放弃物理,我去文科班,就是想利用文史哲的课做物理试卷,你知道的,我怕麻烦,一班班主任老张常常强调,参加竞赛他不反对,但高三之前,所有的课都得认真上,不允许其它课上做竞赛试题。你看,二班老庄多民主,他才不管你呢。”宋浩南说。

原来,他来二班是为了更好地准备竞赛,是啊,那个视物理为生命的宋浩南,怎么能放弃物理呢。筱然陷入沉思,在坐在一起的这一个月里,他除了语数外的课程听讲之外,其它课都埋着头做卷子,筱然从来不敢去看他做的什么卷子,只当他喜欢做卷子,大概所有课程的卷子都拿起来做了,原来,他一直做的是物理竞赛卷。那这个宋浩南又是怎样的生物,文史哲课不需要听讲,也能拿第一,要知道,理科实验班高一的文史哲课和文科实验班的理化课一样,摆摆样子罢了,确实是神奇的生物。

“哦哦哦,我还以为你放弃物理了,早就想找你聊聊了,这样也好,你果然是个传奇,文科班的全国物理竞赛奖得主,一中到时候肯定出名了。罢了,我等着你创造传奇,我的目标是拿全国一等奖,明年等你去争全国特等奖。”此时烤串齐齐上来,薛子风招呼大家吃饭,快吃快吃,都饿坏了。

那一晚,他们谈了很多:浩南、凯南、叶子和明昊如何在一中初中部认识的,四个人如何相约去到理科实验班,他们在知道浩南要去文科班时的诧异和不解;浩南为什么永远都是个闷骚相,原来他有个超级优秀的哥哥,他一直活在超级哥哥优秀的阴影下;馨月的梦想,她想要去的远方;筱然和馨月对Jay的喜欢,Jay的歌;筱然家的花圃,大家还相约,次年春天繁花烂漫时,到筱然家做客……

那场篮球赛,他们初识,那顿晚餐后,他们成了好朋友,后来,除了少男少女最无法提及的我喜欢你这样的话题,他们无话不谈,谈理想、谈寒假的打算、谈学习计划、谈午餐吃什么……一顿饭,就足以成为好朋友。后来,在大学里,馨月常常去各地参加比赛,或者穿梭在北京的各个试镜的现场,不在筱然身边。宿舍里几个女生因地域不同生活习惯不同,闹闹咧咧,搞得乌烟瘴气时,筱然就异常怀念高中时他们6人的友情,年少时,我们似乎都有成为彼此好朋友的勇气,为什么长大了,明明孤独,我们却慢慢失去了那种天分。高考结束后,王凯南和吴明昊去了上海,叶子一人南下去了深圳,馨月、筱然和浩南则一同北上,6人很难再像从前那样聚在一起,即便是在同一个城市,筱然和馨月也1-2个月才能见一面,跟浩南就见得更少了,他一心专研他的物理,筱然不敢前去打扰,一学期能见上1面也实属不易。

同类推荐
  • 月光航线

    月光航线

    他之于她是生命必不可少的一道光,而她对于他呢,也许不过是繁华路上一场可有可无的梦。后来有人问她,夕溪,你这样卑微地去爱一个人,值得吗?她只笑,不说话。值得,哪里能够不值得呢?人人都说她傻,可她一点也不介意,她爱他真就是用尽最后的力气,只要他肯要,只要她给得起,其他的都是小事。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踮起脚尖去仰望的爱情,她从最初就知道自己会很累,却未有一秒想过后悔。惟愿最后,时光燃尽,岁月回头,你能牵起我的手。
  • 紫丁香的品格

    紫丁香的品格

    冷格舞会在城市的那一角很少有人知道,它可能在市中心,抑或是流经城市北部的西江岸上,甚至可能就在一处不起眼的居民楼里,这个像是瘦长鬼影一样的都市传说流传在这座城市里。流言蜚语伴之而声,有人说那是一个巨富的风流场所,有人说它是街头艺术家的心中圣地,甚至有人声称曾真真切切见到过它
  • 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

    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

    她用了很多年去适应生活,过平平淡淡的生活,做他身后的尾巴。 渐渐的,他变了,她也变了。 她说,“你只是不适合当哥哥。” 她说,“我喜欢你。” 她说,“我骗你的。” 她还说,“放手。” 他们之间牵牵扯扯很久,她是他的白月光,他亦是。只是是非太多,难以周全。 喝醉酒的他,抱着她,“牛奶味的。” 最开始的他,冷眼相视,“离我远点。” 被表白的他,满脸喜悦,“好呀。” 看见他的他,满脸不安,“过来。”【冷酷(傲娇)男神VS呆萌(腹黑)女主。】
  • 用我的青春照亮你的爱情

    用我的青春照亮你的爱情

    【完结】“我捧你时,你是玻璃杯子,我放开你后,你就是玻璃渣子!”“如果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请你一定要告诉我,反正我也不会改,你别憋出病来。”第一场恋爱,小三介入,无疾而终;第二场恋爱,最好的朋友介入,再次无疾而终,算了,不经历几个人渣,哪能遇到真爱。第三场恋爱,总算看到心目中的男神了,可是人家有青梅竹马,自己成了第三者,喵了个咪的,这可怎么办,抢过来,还是让给她?!本文女主从青涩的二货,经历了阴谋、自私、贪欲、仇恨等N多狗血故事后,一步步走向女强。如若老去,谁会相依,但愿能用我的青春,照亮你的爱情。(本文比较慢热,请读者亲们稍安勿躁哦)
  • 狼情犬意

    狼情犬意

    爱犬豆豆爱上了对面豪宅里的白狼……可是,它的主人是个浑蛋!豆豆放尿伺候!谁知道,他竟然是她的顶头上司,看着她的眼神充满着她是特种行业的鄙夷……要不是为了豆豆的爱情,她才懒得理他!可是,白狼的生活好好,她竟然会羡慕嫉妒恨一只狗狗……
热门推荐
  •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 天上掉下个小花妖

    天上掉下个小花妖

    ?地球灵力复苏,全民皆可修炼!?强者联盟建立政权,三大公司挺身而出。灵力复苏的背后,强者联盟的目的,究竟为何??方东作为一个矮穷矬,却有一个实力高强风华绝代的小姨,以及一盆从天而降神秘莫测的花!方东:小姨我要钱!小姨:来咱家的公司吧!方东:花妖我要强!花妖:一起来做妖怪吧!方东:(黑人问号脸??)
  • Moll Flanders(III)摩尔·弗兰德斯(英文版)

    Moll Flanders(III)摩尔·弗兰德斯(英文版)

    Moll Flanders (a contraction of "The Fortunes and Misfortunes of the Famous Moll Flanders") is a novel by Daniel Defoe, first published in 1722. It purports to be the true account of the life of the eponymous Moll, detailing her exploits from birth until old age. the novel describes Moll on the original title page as having been "Born in Newgate … Twelve Year a Whore, Five times a Wife (whereof once to her own Brother), Twelve Year a Thief, Eight Year a Transported Felon in Virginia, at last grew Rich, and died a Penitent." The novel is based partially on the life of Moll King, a London criminal whom Defoe met while visiting Newgate Prison. One of the earliest picaresque novels in English, Moll Flanders has both captivated and shocked countless readers since it was first published in 1722. An excellent candidate for classroom use, this classic of 18th-century fiction will entertain and enlighten general readers as well.
  • 浮世短长生

    浮世短长生

    她,生有血疾,姿态妖媚,却女扮男装。他,高大英武,俊美冷峻,却隐姓埋名。他有目的的接近,没想到她却是一直要寻找的人。从此以后,她变成了心尖上的人。一个假复仇、实谈恋爱的故事。逝川前后水,浮世短长生……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浅清溪

    浅清溪

    人总说命运,可命运到底是什么?有人说,命运是责任,是担起天下苍生的责任;有人说,命运是归宿,是保护所爱安乐的归宿;有人说,命运是追寻,是向自由一生无尽追寻;有人说,命运是束缚,是沦陷却不自知的束缚;有人说,命运是成长,是穷其所有学会的强大……
  • 黑化总是来的措不及防

    黑化总是来的措不及防

    黑化总是来的措不及防狗血来袭请注意不喜误入简介总是虚的,正文才是最重要的。还有是慢穿无系统哦~警告警告警告,请各位小宝贝们做好心理准备~~
  • 千花葵

    千花葵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阡云山的千花葵全开了,阿葵,她也回来了。”在看不到任何光亮的漆黑中,却因着这一句话,缓缓荡漾出色彩。先是些如萤火虫般的光点,逐渐化开,展开光晕,迅速往四面八方弥漫开来。那是一片葵花海。依稀间,他恍若回到了那一天,秋过冬至;她穿着一袭鹅黄色的衣衫,站在桂树之下,大大的眼睛里似是蕴藏了整个天地星辰,她眨着眼睛看着他:“师父?你当初为什么要收我为徒啊?”那一天,春花满枝头,他带着她行过阡云山,她对他说,终有一日,她要在这里种上满地的千花葵;他笑着揉了揉她的发:“我会为你种下很多很多的。”那时整个阡云山都好像弥漫着她那银铃般的笑声:“这可是你说的,说到就要做到哦。”那一天,夏日炎炎,蝉声不绝,她坐在凉亭的栏杆上红着眼质问他:“我是谁啊?”“你是庭雁山的弟子。”他看着眼泪一颗接一颗从她红红的眼里滚落出来:“和庭雁山所有弟子都一样的弟子吗?”他低下头,手掌攥成了拳头:“对。”那一天,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她牵起他的手,不顾上面的血迹,轻轻吻了上去:“师父,你回来以后,我就不做你徒弟了,我们成亲吧。”那天的风雪很冷,他的心却比任何时候都要暖和:“好。”那一天,一袭红衣的她躺在他怀里,他揉了揉她的发,可每说一个字都异常的艰难:“你呀你呀,怎么就不肯好好听师父的话呢?”那一天,他一身喜服,剑指满堂宾客:“我说过的,谁若伤她,我要他用命来偿!”世人皆不懂他为何会喜欢一个并无所长的小丫头,他们说,她没有美憾凡尘的容颜,亦没有才华横溢的智慧。“是的,这些她都没有。”“但她有着这个浑浊江湖最为灵动的眸子,亦有着这世间最干净的眉眼。”本文是师徒宠文,文的后半部分难免有点小虐,不过,小虐怡情嘛。小虐,一定是小虐。
  • 天族帝妃

    天族帝妃

    她,本是真命凤凰,三万年前,因神魔大战灰飞烟灭,三万年后,寄伏羲琴重生归来。下凡历劫,成为东启公主,在醒来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即将要去北镜和亲。在和亲的路上被宫默北掳走,两人一同游历江湖,两人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在得知宫默北的真实身份后,她,又会如何抉择呢?回到神界后,再次知道了凡间的宫默北竟是天族太子,她,又会如何选择呢?······
  • 伯爵殿下的小甜心

    伯爵殿下的小甜心

    他是尊贵优雅的伯爵殿下,她是富甲天下的宫家继承人。两个本不该有交集的人却在如诗如画般的年纪相遇相知相恋,却要被迫分离。多年后,缘分再次降临在他(她)们身边,两人彼此结缘。全文青春洋溢,甜蜜如糖。男主:盛恪(中英混血帅哥)女主:诗晓珠(美丽巨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