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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鞋不合适脚受罪

曹明华抬头看见货架上有双黑丝绒皮鞋,感觉挺喜欢的,之前她在淘宝店买过几双。对店员说:“麻烦你帮我拿那双。”

这个店员真的很热情,从铁制货架上拿下两只,一只黑色的,一只玫红色的。

“这个玫红色的很好看,现在黑色的一千六百块,玫红的一千五百块钱,我之前三千块钱的时候,买过两双玫红色的。”

曹明华呵呵笑起来,“我都退休了,穿不了玫红色的了,我还是试试黑色的吧。”

店员蹲下把鞋放在曹明华脚边,从西侧沿货架跑来两名嬉闹的小男孩,也就是十岁以下的样子。两名男孩从店员身后跑过,撞到店员并未停留,继续嬉戏打闹。曹明华伸手一把扶住店员,让她不至于一头栽倒。

店员恼羞成怒,起身问起他店员:“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在店里这样奔跑?”

四周店员见嬉闹的两名男孩,四处寻找男孩的家长,竟然发现没看到家长。一名店长模样的男子过来过来询问情况,用对讲机呼叫人员过来专门处理问题。

两名男孩继续大声喧哗嬉闹,曹明华只感觉她被吵得的头蒙,她没有权利对别人的孩子指三道四,可是实在讨厌这样带孩子的家长,对孩子太不负责任了。

曹园看到曹明华皱眉,知道妈妈分神,轻轻撞一下曹明华,“妈,这鞋挺好看的,也便宜,你试试吧。”

“嗯。”

曹明华低头试鞋,不再注意嬉闹的男孩,这种店铺不用担心,自然会有店员阻止这种大声喧哗的行为。

店员通过对讲机,拿来装另一只鞋的鞋盒,蹲下继续为曹明华服务。

“这双鞋是最低价格了,我们店没有比这双更低的价格了,价格再低鞋就会退回厂家销毁,也不会再降价了。我们这鞋全是意大利手工皮鞋,每一双都是手工定制,都是独一无二的。”

黑丝绒鞋正好是曹明华得尺码,她穿35码鞋,曹园便是遗传了她的脚小。曹明华起身走几步,发现左脚鞋有问题,鞋跟走路不平稳,左脚不由自主随鞋向外偏。

都说脚正不怕鞋子歪,可是不合适的鞋,真会把脚带歪。曹明华赶紧坐下,这款鞋有八分的高度,走不好再摔她一下,她现在是杜绝任何摔伤的可能性。

“这款鞋有问题,左脚鞋向外歪。”

“是吗?”曹园有点不确信,让店员也帮她拿一双试试。“那双绿色的帮我拿36码的。”

曹园的印象里妈妈买鞋很挑剔,经常是说“左脚鞋和右脚鞋不一样大”。在鞋店,妈妈总是用她那招,对齐两只鞋底的招数,确实是很多时候,左脚鞋底和右脚鞋底不一样大,即使店员比对也是不一样的。然后,妈妈总是很难买到一双合适的鞋。

曹园穿绿丝绒皮鞋,穿鞋走几步也感觉出来问题。“妈,我这双鞋是右脚有问题,这些确实是有问题。”

曹明华呵呵笑起来,“看来这手工鞋也不是个个都是精品,卖这么便宜肯定是退换货的,这种鞋没法买。鞋不是衣服,买个退换货的也没问题,鞋买了不合适脚最受罪,再说这么高的跟,穿了摔一下真不划算。”

曹园把鞋递给店员,店员开始一点点精心抱起来。

“妈,我们去那边看看包,我想再看看包。”

曹明华左右看看,货架的西侧是衣服区域,对曹园说:“你去看包,我去看衣服。”

“行。”

曹明华起身去看衣服,三处长挂衣架上挂满时装。她见惯了网购的店铺琳琅满目,对这种不是专营服装的品牌不能理解。衣服款式不是很多,且都是花花绿绿,她认为很夸张的设计;很难看的颜色。

不禁怀疑这衣服有人买吗?这么高昂的价格,难看的款式,花哨的颜色,买回去怎么穿?她曾经有买婚纱当抹布的想法,可那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未实施。而这店铺的衣服,可比婚纱贵的太多了,难道买衣服的人,也是钱烧的,买回去当抹布?

“买婚纱当抹布”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曹明华的心魔,起因只是因为这辈子她没有一个像样的婚礼。她和王宏伟结婚什么也没有,既没有婚房也没有婚纱,更没有手饰家电,真的是那句“天当被地方床,只有蟋蟀在身旁”。

婚礼用品一概什么都没有,王宏伟用他教师同事的礼钱,办了两桌酒席,酒席上的客人,还都是这些教师。婚礼当天的衣服,曹明华的鞋子是他们在路边25块钱买的,粉色纱裙是小商品批发市场60块钱买的,又给王宏伟在大甩卖柜台,15块钱买件半袖。

曹明华的裤子,找一条新点的让王宏伟穿,因为那时王宏伟比她还瘦,男式女式的裤子都是前开门,他们已经没有钱给王宏伟买新裤子了。王宏伟也没感觉,穿曹明华的女式裤有什么不妥?正所谓人穷志短,没有钱,还讲究什么?

曹明华这边唯一的收礼,是她的女同学送给她一枚头花。她是从这位女同学家嫁出去了。那位同学的妈妈,实在看不过去,让女同学把她刚买的头花,送给曹明华。

王宏伟凑他学校接人的车,把曹明华从她同学家接走。然后到他工作住所的楼下,放一挂鞭炮,新婚夫妇冲着天地三鞠躬,就算完事。整个婚礼,即没有司仪,也没有花童,更有等着接花的伴郎伴娘……通通没有,标准的“极简主义”,再找不到更极简的婚礼。

造成这样的结果,不能全算是王宏伟一人的责任。那时王宏伟,刚刚从农村中学教师考上研究生,没有了工作便没有收入,原生家庭贫困人又瘦小,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嫁给他。而曹明华,也是没有人要的工厂女工,没有陪嫁没有娘家,遇不到一个愿意娶她的城市男孩。

正所谓“鱼找鱼、虾找虾、乌龟配王八,龙配龙、凤配凤、蛤蟆配青蛙”。王宏伟和曹明华的配对,真是是下雨天和巧克力很配俄。

不说王宏伟,单说曹明华,没有嫁妆没有娘家。“嫁妆”的解释是:女子出嫁时,娘家送的财物。曹明华的娘是曹妈,曹妈压根没有给她准备嫁妆。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仅曹明华没有嫁妆,连曹静也是没有嫁妆的,可以这样说,曹家的两位女儿都没有嫁妆。而曹妈,对此几十年都没有表示过任何遗憾,曹明华不是没有问过曹妈,曹妈的答案是:“我没有钱,你都没有给我钱,我哪有钱给你买东西?”

曹明华是没有给曹妈多少年的钱,她十七岁开始挣钱,到二十岁被赶出家门,只给了曹妈三年的钱,且还是断断续续。

因为这几年里,她几乎每年都要做手术切瘤子开刀。住院不工作期间,单位算病假,工资只发一半。曹明华即使成为全民合同工进入工厂,最多时候也是只有三十九块钱,那一半工资是二十块钱吗?不是,这包括很多因病假会扣除的。实际上曹明华到手的钱,也就是十来块钱,自然也就没有钱给曹妈。

虽然曹明华生病住院是单位全报销,没有花曹妈的钱,但是还是要承认,曹妈让她去四处去求野郎中,还是花了曹妈的钱的。因为花这样的钱,曹妈特别舍得,曹妈一生都在追求偏方。

说完嫁妆说“娘家”,曹明华没有娘家,是她在二十岁时,被曹爸赶出曹家家门的原因。那年,她得了十二指肠溃疡,胃出血很厉害,曹明华不知道。她一贯胃不好,吃饭和猫食一样,肚里没饭菜平日心慌也习惯了。

早八点曹明华下夜班,去洗漱在卫生间拉黑血,到了和小便一样的状况。她只感到头晕心慌要晕倒,一个人咬紧牙关站起来,反正是无依靠她也习惯了,勉强坚持从工厂骑车到医院。

到医院,医生直接送她到病房,把她从死亡边界输血抢救过来。曹明华那次是真的知道,死亡是什么样子的,手脚一点点的开始冰凉,这种冰凉她是感觉到的,不是因为天气原因,那时可是五黄六月大夏天,且那个时代也没有空调。

曹明华一点点感觉手脚冰凉,然后是从手脚蔓延到四肢,时间对她来说就是等待宣判,她问自己:“这就要死了吗?这就是死了吗?”

那时刻曹明华的大脑非常的清醒,只是她的眼皮不再受大脑的控制,身不由己的渐渐失去知觉。她的四肢开始插满各种导管,包括鼻子上也插上呼吸机……

曹明华在两天后苏醒,第一个念头就是非常憎恨白色。因为病房的颜色是白色,她是真的不想被抢救过来,她不怕死,她怕死不了。死了,一了百了,不死,她还要继续受罪!

曹明华住院半个多月,出院后刚进家门,曹爸在客厅喝着酒骂着她,骂她”败坏家风不要脸,这些天不知道到哪里去了”?曹爸已经去派出所报案,说她“失踪了”。

曹明华忍无可忍,在和曹爸打骂之后,摔了家里的东西,自此离开那个家。

虽然曹明华离家,但是,她还拿着那个家的钥匙。为了跟她要钥匙,曹妈是费老劲了绞尽脑汁,甚至当面怂恿曹明华。

曹妈说:“他不是不让你进家门吗?你就把钥匙扔他脸上,说‘我再也不回恁家了’。”

曹家的门锁是老式弹簧暗锁,也就十来块钱,曹妈大可直接换锁,真的是犯不着死脑细胞,费那么大的劲,哄骗曹明华拿出钥匙。从这一点上,曹明华一直认为,曹妈真的是吃相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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