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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二十)擦身

2011年,2月16日,雨转睛

星期三

昨晚下了一场倾盘大雨,早上起床,雨停了,本以为一整天都会天气情朗……夜幕终将缠绵在身躯的愁怨与彷徨吃抹干净,郁结在心腔的浊气终将随着昨天的离去而消失。以为好好的睡个觉,醒来就会元气满满……只是天有不测之风云……

在烟火的尘埃里,哪有什么爱情,都是喜欢漂亮的。

两条平行线,又怎么会相交?爱情,不过男女双方的博弈的结果,然后,签订一份《施工总承包合同》,女方负责场地,男方负责施工,只要资金足够,地质构造允许,高楼直插云霄又何妨?

在原地等待爱情的人,只是不愿尝试绝望的滋味。等一个人太久,终究会错过一些风景,一个漂亮的人,十分枯燥乏味,若她旁边没有花花草草、窗户没有月光,终究只是个生殖器官。——只需要获得另一方的一点点遗传基因,便很大概率能孕育一片森林。

靠子宫赢得的战争,每天都在不同的角落里上演。而男方只需要付出一点点遗传基因,这么低的试错成本,稳赚不赔的投资,不,哪有什么投资,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

爱情,从来都是男人骗女人的谎言。

明知道是谎言,却还是如此开心。

有病——

是啊!

病入膏肓!

抑郁症其实是一种病,与感冒发烧一样,不算罕见,(心情)可是真的不受控制,人生不是剧本,每个人的悲欢离合绝非编剧手中笔尖描绘的故事。——大团圆。若可以活得像张国荣先生的遗作《玻璃之情》,其实也不差。——如果你太累,及时地道别没有罪。牵手来,空手去,就去——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能活着一天是一天呗!

这样父母就不会伤心了吧?只要活着父母就不会伤心吧!

这是我唯一活下去的动力!

死或许是一种解脱,有关生死的话题不能多想。每次在走廊上眺望风景,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一些成为一道风景的可人,——这是一群在屋顶上飞来飞去的鸟儿,时而落在屋顶的烟囱上,时而展翅扑向蓝天,快活极了。常常遐想,只需轻轻一跃,这扑面而来快乐也会属于我。

唉呀!

诶……

这可怕的思绪啊,如感冒一样紧紧地缠绕着我,攫住我的颈脖。算了,放弃挣扎了,不开心就不开心,既没掘人祖坟,也不伤天害理,难道心情都要千篇一律么?

昨晚一个新来的(学生)竟然教我泡仔,可笑!老娘虽然孤家寡人,但不至于自甘堕落。

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言希么?!有意思!?

啧啧啧,男人——

不是喜欢小萝莉,就是御姐。

呵,男人!——

直把群妓当倩娘!

陈思思,写于比悲伤更悲伤的早晨。

———————————————————

陈思思合上笔记本,叠放在柜桶最里面,然后,用其它的书淹埋笔记本。接着,她低头,凝视着她哪一双并拢的帆布鞋,把贴在鞋带的草芥轻轻地扫掉,抬头,瞧了瞧墙上的挂钟。

起来,离去。

她刚跨出门口,下课的铃声“铛铛铛”地炸破天空。

朱思远蹑手蹑脚地跟着她,在楼梯转角,她回眸,对他挑了挑手指,他小跑了几步,来到她跟前,俯耳。

她转身抬手就是一拳。

接着她呲牙咧嘴,开开心心到笑了起来。然后,转身一蹦一跳地往楼梯下面走去。直到她走到下一个转台,才听到一道咭咭咯咯的声音:“嘿嘿嘿,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一道目光凝视着她的背影,直至消失在楼梯的转角,他依然僵立在原地,直至一波一波的人群从教室里涌出来,望着悠哉悠哉的同学,他轻咳了一声,视线犹豫不定往楼下瞧了瞧,一咬牙,转身,往回走。

途中,他捂着胸膛,微微弯腰,颦眉蹙额,嘴中犹如被抛弃的小怨妇一般碎碎念念地嘀咕,用那毫无攻击力的话语,来回问候白痴女全家。

只不过,他在骂的同时,脑海中也浮现了一幅画面,她在挥拳一刹那,好帅,年轻人或许就应该如同她一样肆意妄为,喜怒哀乐跃然脸颊,而不仅凭一种表情来装饰你的强大。

此刻,吵吵嚷嚷的教室,谱成了一首《北京欢迎你》,这是午夜梦回时的街巷,由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汇聚而成。

当然,他的梦想并非北大、清华。也不是高考分数重点线以上,难道一个人的三年仅凭几张平铺试卷,几个随意写上的分数,便可以描绘了么?

他只是想尝试下,喜欢一个人是何种滋味。试着去,接近心中那一个她,谈一场不问前程、不分阶级的恋爱。

当然,需要另一个人的允许。

教室门口,走廊的一方,蓝白色马赛克旁,视线可及,言希同小熊猫手挽着手,朝着走廊这边走过来。

片刻,相遇。

他视线刚接触她的眸子,匆忙转移。他视线所及的空间,一股淡淡的幽香笼罩,跟白痴女身上的香水不同,其实味道差不多,只是气息不同。

她,或许并未注意到他,一双晶莹剔透的眸子此刻竟略微有些迷茫,愁眉紧锁,俏脸紧凑,犹如一块终年不可融化的寒冰,一个人在冰天雪地里度过凛冬。

擦身而过的瞬间,他心中稍作遗憾,为何不敢鼓起勇气跟她打招呼,明明在心中模拟了上百种可能出现的场景。

终究,她的身影也消失在了这片天地,就像她从来没从他身旁走过似的。

当你是陌生人时,别人也会陌生。

大概如是。

下午,第三节自由活动课。

风华杯篮球比赛开幕战。由高一65班VS高一60班。

此刻,夕阳西下,天空上一片片火焰,呈祥出各色神仙,点缀着这一片蔚蓝的天空。夕阳余晖下,阳光温暖而不显炽热。偶尔清风拂晓,带走篮球场上喧哗与汗水,让人神清气爽。

自打下课,同学们便三三两两的自发向篮球场上聚集而来,人群环绕篮球场自发地围成一圈。

平日,运动场上难得一见的美眉,此刻,也纷纷露脸,为心仪之人或班集体,呐喊加油。

反正,风华杯篮球赛,在青景中学枯燥无味的学习生活中,算得上的一件盛事。而代表班集体参加篮球比赛的学生,此刻,眸子当中,满是火热之色。

记分牌的钢板上写着班级,一边写着六十五班,另一边写着六十班。记分牌的两旁各站着一名少女,分别代表着各比赛班级,负责在篮球运动员得分时,记分。

记分牌一方,代表六十五班哪名少女是白痴女。

她可是瓦弦风的头号粉丝。只是有点中二属性,要不你看,她在“六十五班”粉笔字下面,写上了几个模模糊糊的粉笔字——瓦弦风。仿似,其它运动员都属于空气一般。

仅瓦弦风一人,便可以代表六十五班。代表,又是代表,凭什么?就像某些小鲜肉一样,之所以招人恨,其根本原因就是拥有大量无脑的粉丝,本来只当她是个路人,非要乱入一片寂静的天空里胡言乱语。——好好活着不好么?非要在一片干净的草坪上扔垃圾。

朱思远站在球场一角,属于人群里永远不会注意的角落。

突然,他闻到一股熟悉的幽香。转身,蜯首,四目相接,只在一刹那间,脑袋嗡的一声,仿佛掉进了一个全部都是棉花糖的世界,连同呼吸的空气都甘甜润肺,片刻,他转移视线。

随着一声哨声,篮球赛正式开始。

言希,她眼中或许只住着哪个球场叱诧风云的人,也对,毕竟他那么注目,就像是漆黑中的萤火虫,那么鲜艳,那么明亮。

而他,不过是一条该死的舔狗。

两个人能一见钟情,以一见钟情的惊艳,本来就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两个人的偶遇,或许人与人之间数百万次的偶遇,仅仅限于擦肩而过,从此陌生得这个世界从来没这个人的存在。

为某人而爱而不得的你,怎么可以一生只爱一个人,至少要有两个。——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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