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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得财的好意(大家多多点评)

孟旭升站在了刘泰的帐外头,他来回踱步,犹豫了许久,他心里很怵刘泰这个人,再想着到底进不进去和他说自己要走一事。

“算了,刘都尉也许不在里面,我还是下次有机会再跟他讲吧。”

彷徨了许久,他还是决定不说了,可正当转身要走的时候,见到张得财横刀阔步,昂首挺胸而来。

他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副尉,本来没什么,但关键在于他立了大功,亲手剁下了司徒桀的头,这名声就一下就在覃州城给传扬开来。

只可惜以姚太守的权利暂时只能封他这个么小官,但这也不影响,他现在的心气儿比以前高了百倍,走起路来也是耀武扬威的模样,在这座军营中,除了都尉刘泰就属他最高调了。

张得财一来就打着招呼:“阿升,哈哈,你看我现在是不是很威风,很有霸气,要是我爹看到了,还不把他给美死了。”

“威风,威风,真的和很威风。”孟旭升连声附和,还翘起了大拇指以示赞许,但心里也没什么高兴的地方。

“你也不要气馁。”张得财拍拍他的肩膀,又说:“这回是我运气好,你放心,下此有机会我就让你来,我们两个都是自家兄弟,谁跟谁啊。”

“不用了,有好机会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我先回去了。”

“嗯,那好吧,我晚上去找你,到时候我俩去城里玩玩。”

“我不想跑,先回去了。”

孟旭升对此没啥兴趣,摇了摇头,就离开了。

到了傍晚时分,全军将士正准备着吃晚饭。

可能是打了胜仗的缘故,今天这饭菜也出奇的好,难得见一回有羊肉汤给大家吃,虽然是大锅炖,里面的肉也不是很多,但能闻着肉的鲜味,想想就开心。

孟旭升打了一碗,不过没什么肉,碗里头只有两块硬骨头,因为每个人只能一碗,而发餐的伙头兵可不管那么多,一勺子下去,有没有,全靠运气。

“没肉也行,好歹有些肉味。”

说着,孟旭升就拿俩馒头,端着汤到饭桌上坐下,微微抿了一口汤,长叹一声:“真是太好喝了。”呱唧着一饮而尽,却还意犹未尽,这可真是他来当兵之后最开心的一天了。

这时候,张得财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钻了出来,按理说,他现在好歹是个副尉,可以不用跟小兵在一起吃了,他可以跟军中其他的一些级别低的将领单独开个小灶,吃些鸡鸭鱼肉的大餐了。

“嘿!阿升,兄弟我告诉你一件好消息。”

“又有什么好事?杀人的事你别找我啊,下不去手,杀鸡也不行。”孟旭升想他说不出什么好话来,便没有理会,拿馒头蘸蘸碗里余下的汤汁,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看着都香。

“哎......你这人不要这么扫兴了。”张得财坐到他身边,小声的说:“这回真有好事,说不定你也能混个一官半职做做。”

“别找我,我只想安安稳稳的当个小兵就成,要做大官你去做。”孟旭升摇了摇头,继续啃着馒头。

“看你这个穷酸样,真没多大的出息,难怪之前只能给别人家种地放牛了。”张得财一脸不屑的看着他,回头冲那发餐的伙头兵喊道:“你!对,就是你!再端一碗过来!快点!”

“张副尉请慢用,请慢用。”伙头兵一听是他,也不敢怠慢了,立马乖乖的端了一碗汤来,而且里面的肉都堆得比碗沿还要高。

“嗯,做得好,回去好好干活。”张得财摆出一副官腔将那伙头兵打发回去,然后将肉汤移到孟旭升的面前,说道:“你看看,这就是当官的好处,别人喝汤,我能吃肉,而且想吃多少有多少,谁都不敢放个屁来,你说有没有道理。”

“对,对,你说的很对。”他的话孟旭升没怎么听进去,象征性的点了点头,然后就享用起这份额外的恩赐。

张得财说道:“刚才我去见了姚刺史和刘都尉,他们两个人给了我一个美差,我俩的关系这么好,所以我也将你算上了,你放心,比杀人简单多了。”

“什么差事?说来听听。”孟旭升随口一问,他的注意力都在碗里。

“姚刺史说眼下正值用人之际,他要我去替他办一件大事,就是去替他跑一趟远路,就好像是那个什么......对,跟斥候兵差不多,反正不要你上战场砍别人的头。”

“哦......斥候,什么!你要我去当斥候兵?”孟旭升的脸顿时铁青,肉汤洒了一桌子,急着摇头:“我告诉你,我可不去,要去你自个去,当斥候兵就是要外出,现在天气又热又闷,大家伙连校场都不想去,恨不得天天窝在帐子里头,我可懒得去,你还是找别人把。”

“你真的不去?你可想好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多少人等着去呢。”张得财两眼紧紧盯着他,问的非常严肃。

“不去,打死也不去。”孟旭升坚决的摇头,反正就是不愿意。

“那好,你不去就算了。”张得财白了他一眼,又搂着嗓子说道:“我来之前可听说了,那小叶子的爹要将小叶子嫁给别人,嘿嘿,你不去的话就等着下次回家看小叶子跟别人成婚生子吧。”

这个小叶子是孟旭升家门口的领居家的女儿,也算是与他青梅竹马的同年玩伴,两个人幼年时就私定终生,不过叶家父母是生意人,看不上他是个种地的穷小子,所以多年以来一直棒打鸳鸯,总想着找户靠谱的人家把女儿嫁了,以免再被纠缠。

听完这话,孟旭升眉头一皱,迫切说道:“你听谁说的?我怎么不知道?”

“谁说的?还能有谁?我爹说的呗。”

于是张得财就跟他讲了来之前的事情,他说:“有一天,小叶子的娘来我家买肉的时候无意提起了此事,说他女儿很快就要嫁到什么,什么开客栈的那家人,对了,城东的张家老二。”

“什么?张家老二?不行,不行,叶子不能嫁给他。”

孟旭升想了起来,那张家老二是个傻子,又笨又愣的,人长得也是又胖又矮,没看清的还以为是个大陀螺在那转悠。

“这话你可说了不算,你一个穷小子,要是我也不会愿意把女儿嫁给你,再说了,叶家也看不上你那区区一百文赏钱,所以说嘛,你要是也像我一样得了个一官半职,小叶子他爹面子挂的住,也自然就会对你高看几分,到那时不就皆大欢喜,你娶小叶子,他得个好女婿嘛。”张得财看他脸色不妙,心中暗暗发笑,更在一旁煽风助火。

有道理,有道理,孟旭升深以为然,自己的媳妇怎么能嫁给别人,看来不能再有之前的想法了,果断答应:“你说得对,好,这事我干了,什么时候走?”

废了一番周折,终于把这根木头说通了,张得财笑道:“明日上午辰时,到覃州东面的客来饭庄会和,你到了自然就知道了。”

说完,张得财就大踏步的走了,还留下了一块军牌,这是出营的信物,没有这块牌子,谁都不能出去。

孟旭升将牌子拿在了手中,想了想,出来也有些日子,也不知道娘亲与小叶子现在怎么样了,倒不如买些东西叫人送回去好了,于是,孟旭升先回去拿了钱,然后换了身衣服,就出了军营。

这覃州城虽然不大,但是因为与别的几个国家接壤,是个边关要塞,所以来往的客商与流动人口很多,商业也较为发达,哪怕现在还是战时,但是想赚钱的人往往会有他自己的办法。

市集的人有很多,车马来往频繁,叫卖声也是此起彼伏响彻在宽阔的街道上。

孟旭升一边转悠着,一边想着自己改买些什么好呢。

小叶子是女儿家,那应该跟别的女人一样喜欢胭脂水粉,至于娘亲,她从来不作任何的刻意打扮,所以不需要这些。

他看到前方有一家卖女性用物的店铺,进去之后,老板笑脸相迎的上来问候了两声,顺手指向货架上面,问他想要买些什么东西。

孟旭升一眼就看中了一对精美的玉镯,色彩翠绿亮丽,外观晶莹剔透,心想倒不如买了这对镯子,娘亲与小叶子一个一个岂不正好,便问:“店家,我想请问这对玉镯怎么卖?”

“客官,你可真是明眼人呐,这对镯子是刚到小店的精品,产自西域,乃上好的和田青玉做成的。”老板噼里啪啦说了一通,就是想吹捧一下自己的货品。

“既然这么好,是不是很贵?”孟旭升小心谨慎的问道,因为他身上就一百来文钱,虽然对于他这么个穷小子来说,一百文钱不算少了,但是他听人家说过,这些个东西别看它小,但各个都是价值不菲。

“客官既然喜欢,我做生意的肯定会给你便宜,就这么着,卖你二两银子。”

孟旭升一听这价钱,立马摇了摇头,想他来当兵每个月的军俸也就值得一颗人头,二十文钱而已,他还觉得不少了,这一百文钱对于他来说是五个月的军俸了,那就相当于一大笔财富,在他老家可以做许多事情了。

按照郕国的物价度量来算,所有的货币分为铜钱、白银、还有黄金。

而铜钱分为大钱和小钱,小钱是最末等的钱,比如说覃州街边的一碗普通的青菜面只要五个小钱,一百个小钱才等于王猛手上的一个大钱,也就是说小钱与大钱的比率是一比一百。再说这一两银子就等于一百个大钱,一两金子就更不得了,它可以换成百两银子,也就是一万个大钱,百万个小钱。

说到这里,就能明白这对镯子对孟旭升而言乃天文数字,他那一百文钱也就只能兑换成一两银子而已,也就是说买一个是够的,所以说,每个地方不同,当地的物价也有着很大的区别,好比说覃州一碗面五个小钱,而在他老家只要一两个小钱而已,商业越旺的城市,物价理所应该的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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