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学校毕业还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唐晓芸就先后在两个不同的城市更换了多个不同的工作。
这种情况在别人看来也许是难以理解的,但是在唐晓芸自己看来,这一切都是情由可原的。
首先,她离开生活了四年半之久的津城,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夏城,其原因和用意,即使她从来没有说出口过,但她想郝剑的心里也应该是明白的。
其次,她之所以频繁的更换工作,并不是因为她太挑剔,反而是因为她太不挑剔了。
之所以不挑剔,是因为她知道她根本没有资格去挑剔,她是一个从农村考出来的中专毕业生,一没有很高的学历做包装,二没有优越的家庭条件做后盾,现实根本不容许她挑剔和选择。
而对于任何一个她所能把握的工作机会,她都不能轻易错过。
所以,采取这种骑驴找马走一步看一步的办法,是她在这种状况下,唯一能够采取的办法和应对的策略。
刚到夏城的时候,郝剑并没有能力也没有办法安顿她,这一点,她心里是很清楚的。
她也早就想好了办法,那就是一来夏城就去找她在夏城的姑妈。
之前,她的爸爸已经给姑妈打过电话了,姑妈也已经同意暂时收留她。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会这么做。
因为姑妈家的房子实在是太小了,她们自己一家人都不够住。
以前在没有见识过姑妈家的住房前,她是怎么也不相信在有那么多高楼大厦的夏城生活了半辈子的姑妈,她所住的房子竟然会这么窄小。
那统共不过是一个大约二十平方米的大通间,被隔成了一房一厅,外加一个小厨房。
房子里的东西放得满满当当的,客厅里最显眼的也是最大的家具,就是一张可以倒下来当床用的沙发。
姑妈有一儿一女,也就是唐晓芸的表哥和表姐。
晚上,表哥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表姐睡在客厅上面的小阁楼上。
唐晓芸来了以后,就只能天天晚上爬上小阁楼与表姐挤着睡了。
小阁楼很矮又很窄,不但不能站起来,而且坐着也不能伸直腰身,只能弯腰坐着。
刚开始,由于不习惯,唐晓芸经常撞头。
在被撞了很多次以后,她终于慢慢地习惯了每天晚上低头弯腰地爬上去,早上又低头弯腰地爬下来。
她在夏城打的第一份工,是姑妈托熟人介绍的,是在小商品批发市场卖东西。
那个时候,在夏城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小商品批发市场。
在号称九省通衢的夏城,当年那个小商品批发市场的生意红火得不得了。
在那一大片地方,林林总总的各式各样的小商品批发商店,一家挨着一家,好不热闹。
第一次去试工的时候,唐晓芸在那个小商品批发市场,找了很久。在几乎快要走到了那条街的尽头的时候,才在天桥下面,找到了姑妈所说的那家又小又被天桥挡住的站在马路对面几乎看不见店面和招牌的小店铺。
店老板见到她以后,自然是非常满意,当天就算她正式上班了。
其实,这家小店只有她一个人是打工的,另外两个人都是老板。
一个是大老板,是个身材矮胖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别人都喊他德叔,唐晓芸也就跟着喊他德叔。
另一个是小老板,是个皮肤白皙身材瘦高的青年男子,德叔喊他小马,唐晓芸就喊他小马哥。
他们俩个人合伙开了这个店,德叔的投资大些,小马哥的投资小些。
德叔是郊县人,家人都在郊县,所以,经常两边跑,也不经常在店铺里。
小马哥也是外县人,只是还没有结婚,听说在夏城谈了个女朋友,但并不经常在一起。
德叔和小马哥就在离这个小商品市场很近的一个居民小区里合租了一套二房一厅的房子。
他们在知道了唐晓芸每天要起很早,不但要坐很长的时间,而且还要倒两趟公共汽车才能从很远的地方赶过来上班以后,就特别真诚地对她说:如果你愿意的话,就搬过来住吧,我们可以让一间房给你住,吃和住都不要你的钱,只要你帮我们做一顿饭就好了。
唐晓芸也特别认真地考虑了好几天,但还是始终下不了决心。
可是忽然有一天,她的姑妈似乎是在无意之中,帮她下了决定。
那一天,她就趁着姑妈问起她的工作情况的时候,把因为路太远,老板就建议她搬过去住的事情跟姑妈说了。
没想到姑妈听了以后,一张似乎永远带着倦容的腊黄的瘦脸上露出难得的喜色,她提高了嗓门说道:“你看,是的不,那个街坊冒说错,人家那个老板,还真是好得很啰!”
唐晓芸低下头,没有说话。
第二天,她就从姑妈家的阁楼上搬到了德叔和小马哥租住的那套房子里。
果然离店里近些,上班就方便多了。她再也不用起早贪黑了,因为节省了很多花在路上的时间,她每天早上就可以多睡一会儿,所以整个人的精神和脸上的气色就比以前好多了。
而且这套房子的空间大得太多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这是唐晓芸最喜欢也是最看重的一点。
这么多的好处都摆在明处,是唐晓芸都很喜欢都满意的,但是,在高兴之余,她的内心里还是隐隐约约地有些惴惴不安。
那是因为,在那么多好处的背后还躲着一个极大的坏处。
不是她看不到,也不是她想不到。而是她不敢去想,也不愿意去想。
她还不致于天真无邪和呆傻愚钝到连一个年轻的女孩与一个并不十分熟悉的年轻男性共处一个屋檐下,而有可能发生什么样的不可控的情况都想不到的地步。
但是,她现在确实已经没有别的办法了,她真的顾不了那么多了。就她目前的境况而言,用“走投无路”四个字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
在这个时候,她也只能是在心里头默默地向上苍祈求,祈求上苍能对她好一点,让她遇到的人都能对她好一点,不要来伤害她。
这套房子有两个房间,以前是德叔和小马哥各住一间,唐晓芸搬来后,他们两个人就共住一间,让出一间来给她住。
其实,德叔基本上不住在这里,实际上还是小马哥单独住他的一间房,而唐晓芸就住进了以前德叔住的但是却经常空着的那间房。
唐晓芸刚搬来的时候,晚上基本上都是做她自己一个人的饭。吃完饭,洗罢碗筷后,她也不看电视,洗漱好便迅速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锁好房门,躺在床上看一会书就睡觉了。
至于小马哥晚上有没有回来或者什么时候回来,她都一概不知道,直到第二天上班以后,她才会在店里面再见到他。
这样的日子,过了大概有半个月之久以后,小马哥突然开始很早就回来了,并且亲自去菜市场买鱼买肉,亲自下厨做饭。
让唐晓芸没有想到的是,他竟然很会做饭,不但做的饭菜比她做的好吃,而且做菜的速度也比她快得多。
看他那样熟练的动作,她简直惊呆了。
他还不失时机地讥笑她道:“看你,一个不会做饭的女孩子,将来怎么嫁得出去!”
她顿时红了脸,又羞又恼,连忙啐了他一口,然后脱口而出道:“嫁不嫁得出去,又不要你管!”
他用他那双聚光的小眼睛瞅了她一眼,然后笑了笑,没有说话。
吃完饭后,唐晓芸收拾好桌子,洗好碗筷,照旧洗漱完毕后,就回房间锁上房门,躺在床上看书睡觉。
这时,她听到客厅的电视声音开得很大,她一听,居然是言情剧。没想到,一个大男人居然喜欢看言情剧,她觉得真是好笑。
接下来,没过多久的一天晚上,小马哥又突然不见了踪影。唐晓芸又自己做饭吃,吃完饭后,心血来潮,就看了一会电视,然后才去洗澡准备睡觉。
当她刚从卫生间里走出来的时候,却冷不防被一个人猛地一把抱在怀里。
她这才意识到,是小马哥回来了。
在她的耳边响起了他沉重的呼吸声,同时她还清晰地听到了他那仿佛擂鼓一样的心脏跳动的声音。
他用两条又长又有力的手臂紧紧地箍住了她,她的身体完全不能动弹。
他喷着浓重的酒气的嘴巴,向她的嘴唇凑过来,她只能拼命地左右摆头躲闪着他的亲吻。
“我做你的男朋友,好不好?”他亲着她的耳根粗声粗气地问。
她很大声地叫道:“不,不要,我有男朋友。”
他把她箍得更紧了,有些气恼地问道:“那他,有我好吗?”
“哦,走开,不要你管……”她被他勒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答应我,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他嘴里嘟囔着,身体和手的动作也变得越来越粗鲁。
“哦,不,不要这样……滚开,浑蛋……放开我,浑蛋……”以她的力气,她是怎么也打不过他的。
而不管她怎么用力挣扎,这个时候,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他的控制中逃脱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