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骑士……大人!请给……与我……荣耀……一战……机会!”尖锐难听的声音,磕磕巴巴的传遍了整个战场。
唐·胡安骑士,饶有兴趣的看着对面高台上的哥布林,他是没有想到,哥布林之中竟然会有说人类语言的存在。在他的印象中,哥布林都是智商低下的生物,没想到竟然还有这么一个异类。
他环顾了一下战场,看到战斗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了。而他的两个侍从,拿着剑正往这个特别的哥布林身边靠去。他连忙喊停了他的侍从,以略带嘲讽的语气问道:“哦,没想到哥布林中也有知道荣耀一战的家伙存在吗?”
荣耀一战是一个很古老的战斗方式,它的历史可以说很悠久。
在五百年前的波西亚帝国末期,因为帝国的掌控力下降,帝国下面的领主们互相征伐。胜利者往往能掌握失败者的一切,包括他的生命。有许多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因此变得一无所有。这显然不是这些大人希望看到的,所以当时的贵族协会,便在当时很有影响力的一票贵族的倡议下,通过了荣耀一战这个方式。
即失败的领主可以要求和胜利的领主决斗的方式来保全他的生命。而战争的胜利者往往会为了表现出自己的大度,给予失败的领主一些金钱。
当然不是所有领主都武艺高强,所以失败的领主会派出自己最强壮最勇猛的家族骑士来为他们争取一线生机。
后来在波西亚帝国灭亡以后,荣耀一战变的名存实亡。在漫长的动乱中,争权夺利的贵族们,也不会给对手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后来蒙斯坦帝国的建立结束了那个动乱的年代,荣耀一战这个名词当然也被历史埋没,化作了过往云烟,随风飘散。
不过有些古老骑士世家倒是代代相传下来了这个传统,为了使新晋的骑士们不至于过于懈怠自己的武技,也为了提高骑士们的战斗技巧,在不伤害生命的前提下,这个传统改良以后很快被发扬光大。而这就是骑士决斗的由来。
骑士决斗中,失败的骑士必须付出符合自己身份的赎金,而他的骑士是声誉也会受损。而如果他想要重振自己的声誉,除了要为帝国做出重大贡献以外,他还可以向战胜他的那个骑士挑战
。
骑士也可以不选择接受挑战,但是会背负懦弱的骂名。
唐·胡安骑士在还是侍从的时候,曾经听他的主人,一位来自古老骑士家族的骑士,说过骑士决斗的由来,其中就提到过荣耀之战。
所以他很惊讶,对面的哥布林竟然知道荣耀之战这个古老的称呼。
“主人请允许我代您接受挑战。”大卫·肖这个年轻的贴身侍从站了出来,恭敬地对唐·胡安骑士说道。
“哦不不,我年轻的侍从,这个卑劣的哥布林是向我发起挑战的,应当由我接受这个挑战。这关于骑士的荣誉。”唐·胡安骑士没有接受侍从的提议,他顿了顿,又接着说:“虽然面前的这个哥布林并没有向我发起挑战的身份,但仁慈的我决定给他这一次机会。”
哥布林族长跳下高台,而唐·胡安骑士手拿宝剑向前迎去。而士兵们纷纷放下手中的收尾工作,除了去追击的,剩下的都在一个人类和一个哥布林之间围成了一个圈,静等这一场战斗的到来。
战斗一触即发!
杨林看着大怪物和雌性怪物都忙作一团没有注意他的,所以他悄悄的向那些怪物逃过来的方向走去。
他虽然走得不快,但还是奋力的往前走着。因为这代表着自由,不用担心在怪物的巢穴里担惊受怕。
他想找到一个有人的村落,然后平平淡淡的度过一生。
他毕竟是人,这应该很容易,他坚信着。
“嘿,老约翰,你说咱们杀了多少哥布林呀?一百多个得有吧?”杨林前面隐隐约约的传过来,一种他听不懂的语言。
“哪里,我估计光大的都有一百来个,还有这么多小的,怎么说也得有个二三百来个吧!”
“嗨,那我们这一次发财了!”
“那是,这一次出来,哎,真是赚呀。可惜以后就没有这么好的机会喽。我们这些年不是和北方的半兽人死磕,就是和东边的约瑟领摩擦不断,就没有几天清净的。”
“就是!这些贵族老爷们,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打过来打过去。打!打!打个鸟!”
“行了,你们两个!有这闲工夫还是专心的追哥布林吧!一个十铜板,这钱不跟白来的一样吗?”
“追,追个鸟啊,除了一开始被我们堵在洞里的,还有那些拼命的大哥布林,剩下的早跑没影了。”
“嘿,我可告诉你们两个,我们可不单单是为了追哥布林才脱离大部队的。有些哥布林的洞里可是会放些金光闪闪的东西,那才是我们的目的。”
“金光闪闪?那是什么呀?”
“嘿,你可真蠢!他说的是财宝,你个蠢货!”
“哥布林洞里怎么会有财宝?他们又不是龙。”
“说你蠢你是真的蠢!”
“嗨老约翰,你再说我蠢,我就要翻脸了!”
“你们两个不要吵了,哥布林有喜欢收藏闪闪发光的东西的习惯,又没有别的种族愿意和他们交易。你当那些家伙往洞里钻的那么起劲是为了什么?”
“嗨!我说呢。”
“我可告诉你们,一会咱们找到财宝,找个地方偷偷的藏起来,等过几天再回来拿。”
“这么麻烦干什么呀?”
“因为财宝要上交大部分给骑士老爷,剩下的连双鞋都买不起。懂了没有,蠢货!”
“老约翰,你……”
“别说话!你们看前面是什么?”
“哥布林?”
“小哥布林?”
“不,是十个铜板。”
杨林惊喜的看着前面的三个人,一边大喊着“救救我”一边踉踉跄跄的向那三个人跑去。
此时,他的心里特别的高兴。终于看到了他熟悉的人类,虽然他们的话他一句也听不懂,手上也拿着武器,但这都不重要,他感觉他要得救了,要逃离怪物的巢穴了。
他用尽了身上的每一分力气,像他自认为的同类跑去。
青中泛黄的小脸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嘿!这个小哥布林是吓傻了吧?”
“我看也是,老约翰,你不要动手,这个交给我了。”
“行了,你快点动手,别耽误我们的时间,回去的晚了,没法向骑士老爷交代。”
“你真罗嗦,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他紧了紧手中有些生锈的单手剑,向前走了两步。虽然对付一个都没有他膝盖高的小哥布林,不需要用到剑,只要狠狠的一脚就能解决它。
但他还是决定用剑来给予对面的小哥布林正义的一击。
他可是很喜欢剑划在小动物的那种感觉。
剑刃划破小东西的皮,特殊的触感让他食髓知味,欲罢不能。
他爱死那种感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