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发如云,白衣胜雪。
绝美的人儿,跟绝代的剑客一样,往往是穿着白衣出场。这种简约的妆扮最能衬托出一个人的飘然出尘,高洁傲岸。也最能反映一个人的自律和雍容。
明霜就不能穿白衣。一天到晚在树上爬,在溪水里蹚,白衣不出半天,就会变的灰扑扑沉甸甸,像天边的白云吸饱了水,山雨欲来。明昭也没那么空闲,整天帮她洗衣服。实际上,从三岁起,她的衣服就是自己洗。为了偷懒,衣服的颜色也选最耐脏最便宜的青色、蓝色。
除此之外,衣料也很重要。这个时候的织造业不算发达,白衣想要穿的飘逸,必须用上好的冰丝。棉布和麻布的料子,穿不出这么好的效果。
简言之,从美人这一身装扮,就知道她有钱有闲,与琴棋书画为伴,优雅闲适。
而且,美人身姿窈窕,气度从容,不像是得了大病,登门求救,倒像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明霜觉得有内幕,果断的躲在窗户底下听壁角。
美人呷一口茶,环顾四周,“师哥打算以后都住在这儿吗?”
明昭一面收拾药草,一面悠闲的答言,“有山有水,长居于此,有何不可?”
美人轻笑,“一开始听说,我还以为是谣传。山中的日子清苦,不比京城的太医院。师哥,你真的不愿去徐州吗?做军医虽然不比做太医风光,但也是一份不错的差事。”
“多谢师妹的好意,我在这里很好。住了六年,乡亲邻里和睦,习惯了。”顿了一顿,明昭又道,“不意师妹竟然与天极宗的少掌门好事将近,冥冥中,也算是有缘了。”
美人白皙的面庞上浮起红云,“我想带翊哥哥回徐州,但掌门说,宗门里事务繁忙,等我与翊哥哥成亲以后,这些事务会逐步由他接管,走不开了。”
明昭笑道,“古人云修身齐家,家齐了,便要想着安邦治国了。”
天色将晚,美人将帖子放在木桌上,依依惜别,“师哥,你我师承一门,师傅去世后,除了父亲,你便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大婚定在下个月初八,师哥你一定要来。”
“一定。”明昭笑着应下,将美人送出门,望着那一道倩影消失在山中。
明霜早已溜进房中,翻看那一张喜帖。
明昭走进去时,她的神情复杂,有感慨,有鄙视,有惋惜,这些复杂的情绪出现在六岁的小脸上,很是诡谲。
不过明昭已经习惯了。
明霜一岁多的时候,明昭开始教她说话,指着自己教她说:阿爹。彼时,明霜神情复杂的看了他一眼,那种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明昭至今都记得。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教她说过一个字。但这并不影响明霜从一岁半起,就用孩童稚嫩的声音唤他,明昭,我饿了!明昭,我渴了!明昭,我要吃肉,不喝粥…
她会走路以后,就跟他分房睡,自己洗澡,自己穿衣…明昭有时候觉得,她根本就是一个住在小孩子躯体里的老太婆。
只有在她生病的时候,才会像小女孩那样,表现出对大人的依赖和眷恋,要吃酸枝杨梅,要他抱着睡,唱歌哄她睡觉。
但是唱什么歌也是她说了算。下雨的时候要听雨霖铃,起风了要听木兰花,下雪要听漱玉集…
今天师妹突然拜访,送了喜帖,明霜一定又有话说。
果不其然…
明霜扣着桌子,黑白分明的眸子望着他,“明昭,你这师妹上门送喜帖,是几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