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恬第一次去排练室的时候,正是豆蔻年华,小脸也不过巴掌大小,五官精致得像是上帝的雕刻,杏眼微微上扬,双眼皮恰到好处,鼻子也是十分秀气,14岁还不会化妆的年纪,单单是素颜也已经胜过许多人了。偏橘粉色的双唇一张一合地叫着“哥哥”,排练室的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一个个看着她,像看什么珍品一般。
叶程熠和郑笛是俞堔的学弟,比他小两届,两个人一个学习古典音乐,声乐专业第一,另一个学习通俗音乐。19岁的两人早已长开,都是翩翩少年,俊美而又不一样。
郑笛的俊俏,是一种刚硬的俊,自身带着强烈的气场,眼睛好似磁铁一般,只是这一次见面而已,俞恬已经深深被磁铁吸住了。而叶程熠的美,让人一看就能感觉到温柔,双眼皮很窄,眼睛却很深情。
别人说,薄唇的人都薄情,但叶程熠的薄唇却爱了俞恬好多年,从青春到白发。
那时候的俞恬也说不清什么是喜欢,只知道那个叫郑笛的小哥哥真好看,从前哥哥怎么说都不愿意陪着去练习室的她,后来竟然隔三差五的就要求哥哥带自己去看呢。
起初,俞堔也只以为俞恬是觉得有趣,呆在家里也无聊便带她去了,要说真要在这两个男生中给自己挑一个妹夫,他是绝对不会选郑笛,反而更愿意将妹妹交给叶程熠。
要说,俞恬喜欢的这个人,野心有点大,性格有点狂,甚至很反叛。不然也不会背着家里把从小学习的古典音乐声乐专业改成了通俗摇滚。
可是年纪轻轻的俞恬啊,就是喜欢那一种叛逆喜欢得紧。
她跟着哥哥去练习室,平日里刁蛮任性的大小姐一进去练习室便出奇的乖巧,乖乖地坐在长凳上,安安静静的看着郑笛,眼里只有崇拜和喜爱。她自然也不会看到,站在C位的主唱叶程熠也像她一样,目不转睛的看着她。
两人很像,都是静静地看着一个人。但两个人又很不像,一个是假装乖巧,另一个是真的沉默寡言。
习惯了妹妹的任性,再看看她两只手放在膝盖乖巧的模样,俞堔也觉得有些不习惯了。不过他很快就发现了,妹妹似乎是在关注着某个人。
后来,俞恬再长大些的时候,她会等到哥哥们排练结束之后跑过去,让郑笛教她弹吉他,玩贝斯。并不是她真的喜欢这个东西,只是大脑指挥着身体,这样的行动可以让他们之间更亲近些,也可以多看他一会儿罢了。
每每她缠着郑笛教自己玩乐器的时候,俞堔都会坐在长凳上小声嘀咕,“这些东西你哥哥我都会,干嘛不问我......”
而俞堔的旁边,同样抱着吉他的叶程熠便默不作声的看着小姑娘。看着她叽叽喳喳,看着她的长发粘在脸上又被用手撩开,看着她认真的学习,看着她的每一个动作。
夕阳照进练习室,好一幅岁月静好的画卷。
你看着他,我看着你。
组乐队两年后,乐队终于有机会登上舞台了。直到机会到来,几个人才终于决定,乐队的名字叫做“Will Be Fine”一切都会好的。
一切都会好的,一句话,各有心思,但同样的相信着一切都会好的。
第一次上台演出,他们唱了两首beyond乐队的作品。小时候的俞堔就是因为beyond才喜欢上了音乐,到现在为止,他的房间都贴满了beyond的海报,有些海报已经泛黄,缺角了,还依然贴着。
几个少年都生得很好,叶程熠的嗓音也如同被上帝亲吻过一般天籁,俞堔打着架子鼓,郑笛弹着贝斯,还有一个键盘手,一个吉他手,五个人在舞台上挥洒着属于这个年纪的热血,只这一次,经过了两年的沉淀,发挥的很好,很多人都记住了乐队的名字。
沉淀了两年的Will Be Fine 终于熬出头了。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忙碌起来,除了繁忙的学业,还有陆续有来的商演。这一年,叶程熠大三,俞堔考上了研究生,俞恬也上高中了。
她开始懂得更多关于感情的事,渐渐明白了她对郑笛的亲近是一种喜欢,而且这种喜欢日渐浓重了。
可以看见哥哥们的时间缩短了,而思念更浓了,这让俞恬很不开心。发着脾气跟哥哥说了好久好久,哥哥才答应,以后所有的商演都会给她一个工作证,只要她有空就可以来看他们,这样俞恬才稍稍满意了些。
大概是俗语说的吧,好景不长,乐极生悲?
只是在乐队好起来一年之后,糟糕的事情不请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