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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院

《小院的井》

小时候,我一直是个很孤僻的孩子,一起玩的伙伴不多,乐意与我讲话的也没几个。其实那时我没有烦恼,就是单纯地不想讲话,仅此而已。如果非要在犄角旮旯当中选一个的话,那便是因为思念吧,思念母亲,思念马先生,思念好不容易玩熟又离开的弟弟。但事实上,我并不想承认这些与我沉闷的性子有丝毫的关系。

那日,我像往常一样喂完那些不怎么顺眼的小鸡,从院子右手边围起来的小花园当中走出来,不,是还没走出来,一个高大的身影就闪现在我的面前。那时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便是:嘴巴如童话书中会说话的山洞一般,鼻子又高又尖像个外国人(我那时只知晓世界上一共有两个国家,一个是中国,一个是外国),然而举止却十分不符地像极了《皮皮鲁与鲁西西》当中的小主人公。我站在原地打量他的时候,眼前的“巨人”将我一把从地上捞起,仿佛随手捡起地上散落的玻璃球那样轻松。

我有些慌张地看了他一眼,我不喜有人与我如此亲近,事实上,除了他也没有人抱过我。眼前站着的这人,便是马先生。在此之前,没有丝毫印象的马先生。

那时,我们家小院正中央有口水井,总是被一块铁皮捂得严严实实的。除了那块平日姑姑和奶奶极力反对我们三个去触碰的最中央的小铁皮盖子,其他凸起来的泥石灰井盖倒成了一处童年中少有的光滑而温暖的存在。我们三个经常在那里一起写家庭作业。

那个“巨人”就是像我平日拎小鸡一样将我高高抱起而后放在了我们经常写作业的地方。他憨憨地笑着,那时他还很年轻,眸中神采飞扬。虽然说了什么我早已记不清,但总归是很快乐的场景。

之后,当我终于与他“混”熟的时候,他从口袋掏出了好多一块钱,一张张地发我,还一边发一边傻傻地蹲在我面前,额角微微扬起问:

“这个是几块?”

“你会数吗?”

“爸的毛女儿......”

小时候,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叫我毛女儿,直到见了很多人,他们都夸我的眼睛漂亮,眼睫毛很长,我就猜,可能是这个缘故。虽然这个可恶的巨人,好不容易让那么自闭的我变得开怀,自己却缺席了我往后的整个余生让我很气,但还是很想念他。不,我才不会想念他,我只是想念他起的名字,我怎么会想念那个坏人。

他在家的第二天,我睡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穿着秋衣秋裤站在小院左手边的房间门口装作什么也没干闭上眼睛闻一下。他常年吸烟,身上有那种独特的尼古丁的味道,与村子里规规矩矩的很多人都不一样,我站在五米远的地方,都可以三秒识别出来。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寻他作什么,只是他的气味还在的话,我才会放心地回房,躺在二姐身边沉沉睡去。

不知这样的日子有没有坚持到一周,小院右手边的房间就没了他的味道。

狗鼻子很灵,可以闻得到很远的距离,我不是狗鼻子,狗才有狗鼻子,如果是的话我有个狗鼻子,那我一定有四条腿,跑的很快,也不会怕熟人,才不会那样胆小,连每次送他离开都没有勇气。坐在井边时而温暖时而冰凉的井盖上,独自发呆,而后冬眠,总是学不会微笑。

《第一次远方》

自从姑姑与大姐去了一趟兰州之后,我开始疯狂地向往汽车,向往远方。后来不知过去了多久,总之是终于等到了离开家的机会。是那个常年不回家的人,也要带二姐和我去兰州玩了。当得知这个消息时,甚至有那么几天,我以为自己以后再也不会回到只有奶奶、姑姑、姐姐和一个小土院的那个家了。

那是我第一次坐上汽车,关于此到底记忆有多深刻呢,甚至十几年过去了,我依旧记得那辆车向我和二姐驶来,并缓缓停在我们面前的那幕场景。并且在那辆车车头的地方,坐了个背了很多东西的老头都清晰地仿佛被刻意加粗过的简笔画。两个多时辰过去之后,我们终于到了兰州,这个已经在我脑海里无数次被勾勒过的城堡一样的地方。

那位汽车司机是马先生的故交,大家下车的时候,还特意来到我和姐姐的面前告诉我们先坐着不要乱走。等所有人都下车后,马先生姗姗来迟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脸上依旧带着那种憨憨的笑,两个粗糙的手掌心磨在我的脸上,随之一手牵一个,风风火火下了车。那天马先生的心情,看起来非常好。

因为二姐晕车的缘故,我们在外面呼吸了好一会新鲜空气马先生才打的出租车。但是上车后,姐姐还是晕了,坐在副驾位上的马先生一边手脚笨拙地拿塑料袋给她,一边还十分慈祥地抚摸了一下我的头,尽管这个动作与他当时的年轻气盛一点也不符。我在想,他当时一定是在嘉奖我没晕。然而刚夸完不久,他就不得不再转过身去要第二个袋子,因为我也没顶得住。那天就那样,他坐在副驾驶位上,像一只护崽的老母鸡一样,一会将目光放在二姐身上,一会又来照顾我。

尽管当时他做的这些事,与他那一身略显高调的行头一点也不搭。那时他有个啤酒肚,头发上了当时还算时尚的摩斯,皮鞋也擦的逞亮。我很开心,感觉自己好像在被一个从童话书里走出来王子照顾一样。兴许就是王子与公主结婚,生下了我们几个不入流的小鬼,然后王子气的长了啤酒肚。

来到住处后,他将我们安排在他住的房间里休息,自己出去了。过了一会功夫,门一声响,他提着两个大袋子走了进来。之后,穿着粗布鞋灰头土脸地跟在马先生身边的丑小鸭,变成了两个优雅的小天鹅。起码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我从未见过身边的同学穿过这样小巧玲珑的衣服。甚至在刚打开袋子那一刻,我以为那是马先生给谁家的小小孩买的。

快要傍晚的时候,他带我们出去吃饭,刚坐下就给自己点了个羊肉泡馍,翘着二郎腿吃饭的模样,就像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如今想想,现在的我都比那时的他老成,当然,可能这是一种悲哀,因为我永远也无法活出像马先生短暂而洒脱肆意的一生那样,翘着二郎腿吃一碗羊肉泡馍哼几句刀郎的歌就可以有那样幸福的表情。我觉得,他与庄子,是有些像的,同时作为一个一字不识的文盲在数学上的天赋,我又觉得他像极了一身才华却无门道的韩非子。所以在诸子百家里,我最喜欢的两个人,就是性子南辕北辙的庄周与韩非。

因为晕车的缘故,马先生给我们买了许多好吃的东西几乎动都没动。晚上的时候,他带我们去天台歇凉吹风。时值炎热夏季,房间像蒸炉一样。上了天台,有好些人都在那里。我坐在马先生身边不远的地方一边叼着个棒棒冰玩,一边看星空,时而听几句马先生和那些大人的闲聊。那时候的兰州星星很少,与家乡的简直没有可比性,事实上,现在也没有。只是现在站在天台上,没有小时候那样惊讶了。

那天我吃了好些个棒棒冰,每次从下面上天台,马先生远远地看见我就张开双臂,大鹏展翅的感觉,如此夸张的动作其实只是等我走近,帮我将我手里的棒棒冰掰成两半。我的心里很暖很暖,但那时太小,不懂珍惜,也不知什么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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