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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枇杷亭亭如盖矣

月中城中,有小贩吆喝着新编的小曲,挑着叫卖的担子,遇上了瞧上货物的客人,便停下来交易,接过油腻腻的碎银子,在身上的布衣抹几下,去了油渍,再乐呵着揣进兜里。

大祭司瞧着细致,好多年前,他也曾挑着装满蛮荒野味的担子,入了人族的城池,做了些小买卖。只记得当时那座城中闹事的地痞流氓也是似这今日的朗月城一般多,自己还丢过一个银袋,可那些百姓却是爱将这些无赖称作游侠,城卫兵遇上了也多是打骂一顿,嫌麻烦似的也不绑上押回去。

现在想来,月中城还是差的远了些。

那座城叫什么来着,自己已是记不得了,不过想来临近蛮荒的,也只能是姬族下辖的九城之一了。

也不知自己有生之年还能否有机会去瞧上一瞧,也好再看明白些,这叶族的月中城,比那姬族的城池,到底是差在了何处。

顺道,说不定还能遇上那个偷了自己银袋的小扒手,不,如今也该是个老扒手了。

大祭司双手趴在城墙上,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下方的众生百姓,竟是沉沉的睡去了。

身后,叶长青拱手而立,久久鞠躬不起,似是将面前老叟这些年所背负的担子,一力继承了过去。

……

半日后,大祭司与叶长青并肩御空而行,已是踏足了蛮荒的边界。

二人走的并不快,驾轻就熟的来到了一个人族的小部落,部落并不大,放眼瞧去也不过数百人。在这山野间,似这样的人族聚集地数不胜数。

不过这个小部落圈起的土地可并不算小,其内树着不少空落落的石屋木屋,看上去已是荒废了许久。

已是黄昏时分,日落西山,部落的男子狩猎归来,抬着一只血迹未干的山猪,那是整个部落今日的晚餐。

女子则是架起篝火,摆起了碗筷,将自家酿的麦酒坛子抱了出来。

叶长青和大祭司看着这一幕,似乎想起了几百年前的自己,也是如此,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山野生活,怡然自得

此地,就是那个生养他们的蛮荒部落。

自叶家立族中州之后,便将部落的大多居民迁移进了下辖的两座城池中,由是乎这儿的一些房屋便没了人气。

“我已是许久未来了。”叶长青喟叹道,自投了骨族之后,他便无颜面对妻子娟儿的坟墓,也无颜去见祖阁内先辈的灵位。

“去见见吧,说不定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大祭司拍了拍后生的肩膀,先行一步向着部落里最高的楼阁走去。他也有些话憋了许久,想对着先祖吐诉。

大祭司施了法术,并没有惊扰到部落居民的生活。

叶长青也是个果敢之人,跟上了大祭司的脚步,不过却是去了更远处的一个小山丘。

那儿,是娟儿静眠的所在。

蛮荒的汉子,死后大多不喜被埋入土中,他们生于斯长于斯,也要死于斯葬于斯。他们会在年老体衰的年纪,寻一个夜晚,坦然投入深山的怀抱,成为野兽的果腹之物,以偿还这一生蛮荒的生养恩情。

而子孙能做的,也就是为他们立一座衣冠冢,在祖阁竖一个灵位。然后在自己年迈的时候,延续先人的传统。

而女人则不同,人们对于女子总是宽容些,她们大多不曾踏上过狩猎的深山,没有犯下杀孽,由此她们的归宿也不该是山野,而是被允许长眠于地下。

“娟儿。”

叶长青摩挲着木牌,其上刻有“吾妻娟儿之墓”的字样,坟墓旁,有一颗枇杷树,是娟儿下土的那一日他亲手植下,今已亭亭如盖矣。

娟儿的坟头不生杂草,还留有几盘祭奠的果子,看样子这些年过的倒也并不寂寞。想来会日常惦记着棺中女子的,也只有那位封炉的打铁匠老丈人了。

叶长青将“长条”的一截插入了土丘,也不在乎黄土沾了青袍,就这么随意的坐在了坟头前。

他心中有千言万语想向已故的妻子吐诉,可却又不知该从何处说起,一阵长吁短叹后,索性便也不言语了。若此番还能活着回到此处,那便在这枇杷树旁修葺一座木屋,日夜陪伴亡妻左右,若是不幸死在了这蛮荒山野,那也能够早日下去见着娟儿,携手同游极乐净土,也是极好的。

……

日落西山,已是近黄昏,蛮荒的山野葱翠,虫鸣鸟啼间,部落中已是架起了篝火准备烤肉了。

这秋末的天色暗的要比寻常时候再快些,不觉已是月上树梢了,叶长青站起身,弯腰拾了两片枇杷树叶揣进了怀里,将“长条”拔出,走向了远方。

若是我此行不幸,又无人替我料理身后事,那么即便是不能同娟儿你合葬于一处,也有这两片叶子伴我入土,无憾了。

也省的被后人嘲笑我叶长青不及先祖,没有葬身兽腹以还蛮荒生养恩情的魄力。

“哈哈。”

他仰头长笑,挺直了脊梁,一如四千年前,先辈们步出蛮荒走入硝烟弥漫的中州那样,了却生死,以求大义。

身后,枇杷树随风摇动,落下的叶子堆积在一旁,不曾四散飞舞,扰乱了坟头的清净。

在部落村头,大祭司佝偻着背,一手拿着条鸡腿在啃个不停,一手拎着个还未开过封的酒坛子。

村里头,居民们围着篝火席地而坐,那只山猪已是被剥了皮去了内脏,正被架在火上烤着。

见叶长青来此,大祭司面露诧异,问道:“怎么,不去见见你的老丈人吗?”

叶长青见其如此模样,也是又好气又好笑,不知是哪家人户的鸡倒了霉运,遭了老头毒手,见其提及了那个封炉的老铁匠,心中不由叹息,挣扎了一番后,说道:“还是不见为好,这么些年,他大概只当我死了吧。”

大祭司将酒坛子递给叶长青,他自己今生都未成家,又哪有资格去教导他人。虽说活了这把岁数见的红尘俗事也多了,可未曾身在此山中,就无法真正的体会到山中万般风景滋味。

他能做的,也只能是分与此子几口消愁的酒水了。

“这坛酒,是我与你父亲一同埋下的,本是想着以后部落里出了什么出人头地的人物,那我俩便将其挖出来,同那后生人物一齐分了喝。可惜你父早早的去了,我们又转身做了骨族的贼子,连累了这偌大的部落都被烙上了叛族的印记,这坛酒,也就等不到他的主子了。”

叶长青掀开坛子的土封,陈酒醇香,他也不客气仰头便灌上几口,这酒水倒也不辛辣,还隐隐有几分甘甜。

“此行变故颇多,你我能否生还心中都没什么底气,以此壮行也好。这酒埋在这儿,若是我们俩一去不复返,可不就便宜了某个贪嘴的后生,这赔本的买卖老夫可不想做。也算你今日有福气,正赶上了,就准你喝几口。”大祭司将吃剩下的鸡腿骨一扔,嘬了嘬指上的油腻,作势便要夺过叶长青手中的酒坛子,“你这小子也忒不懂人情世故了,可给老夫留些。”

叶长青抬起衣袖擦过嘴边的水渍,他倒是想大醉一场,多希望一觉醒来,便能回到父亲还在的那个时候,有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挡在自己的身前,是一件多么幸福而又多么奢侈的事情啊。

父亲,我真的好累啊。

大祭司灌了几口酒,将剩下的都倒洒在了地上。这是他同老友约定好了的,这酒要三人共饮,少一个都不成。

“只此一坛?”叶长青挑了挑眉,显然还未尽兴。

“这可是千年的酒酿,你小子别不知足了。”大祭司将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仿佛生怕被身旁的后生抢了去似的。

可言语间却是避过了叶长青的问题。

叶长青倒也洒脱,酒没了也无碍,这穿肠之物灌的多了,反而消愁不得更添愁。

他望向四面,这蛮荒山野间陆陆续续都升起了道道炊烟,在漆黑夜色下,点点火光照耀的很是倔强。

眼前的小部落里,有个垂髫的孩子终是有所察觉,叫唤着自家的鸡又少了一只。好在各家各户都还算富裕,也就没往心里去,只当是被鹰隼叼了去,唯独这孩童心中留有记恨,恶狠狠的将那个偷鸡的贼子骂了一通。

大祭司也是个厚脸皮,听完了这一番叫骂,也没有表现出不愉的神情,瞧着那个气急败坏的小辈,反而是双眼笑成了一条缝。

天意渐凉,晚风拂过,卷起衣袍,催人上路。

叶长青和大祭司并肩,循着来时的路,踏上了一条归路可期犹未可知的小径。

身后,是生养他们的部落,在篝火凉风间进食着他们的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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