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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克雷格·威尔森

丽莎拼命忍住眼泪说:“肯定就是你拿的。”丽莎最喜欢的那本书不见了,克雷格知道它在哪儿。丽莎仰头望着克雷格坏笑的脸。小小年纪的她已经敢为自己出头了。“你拿走了我的书,还偷偷藏起来,就想存心刁难我。”

克雷格只对她笑了笑。“我才不知道你的什么破书呢!现在这年头,谁还看《野性的呼唤》?”

丽莎心想,书显然是他拿的,否则他怎么连书名都知道。“如果你不把书还我,我就去告你的状”,说着她气呼呼地冲出房间。

克雷格叹着气躺倒在床上,头差点撞上狭小阁楼卧室的斜梁。克雷格早被这些房梁“教训”过无数次,现在他已经学会怎么扭动脖子熟练地避开。随着他一天天长大,这间小屋显得越来越拥挤。除了一张床、一盏灯和一个小柜子,几乎再也挤不进任何其他东西,书架就更别提了。屋里只有一本满是打折广告的商场目录,用来查看商品价格倒是相当方便。

他们一家三口住在阿伯格德镇上的一座小房子里,与南边的阿伯加文尼相距约16公里。克雷格的父母三年前就分手了,留下母亲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艰难度日。丽莎一直以来都很乖巧听话,但克雷格却恰恰相反。他那已经支离破碎的青春期,很快就会迎来应有的惩罚。自从他和警察对着干后,他在学校的日子越来越艰难。

克雷格像往常一样在屋里来回踱步,思考着自己的人生。随着狭小的房间越来越容不下自己,他甚至觉得整座房子都开始变小了。他决定要从这里逃出去,到一个可以为所欲为、不用成天听人教训的地方去。他打量了一番眼前的寒酸小屋,待在这里他什么都干不了,也不会有朋友来串门。就算来了,他们又能做什么呢?他房里没电视,没电脑,也没有智能手机,更没有玩具可以帮他换来友谊。大家都把他当成怪人,交往时也总是小心的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

他叹了口气,心想:不会一直这样的。总有一天,他会拥有一切;朋友只会带来拖累,把自己拖进泥坑。所以,只有听自己的,才能混得更好,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会如此。

妈妈走进房间,身后跟着满腹牢骚的丽莎。

“克雷格,你能告诉丽莎你把那书藏哪儿了吗?你看她都那么伤心了。”

克雷格耸耸肩,避开妈妈的目光,大声吼道:“我可没动那本破书。”

“妈妈,就是他拿的,我敢肯定,”丽莎气得攥紧了拳头。

“克雷格,我真拿你没办法。昨天,学校为前些天你跟另一个男孩打架被轰出教室的事,在电话里跟我聊了很久。学校说你太捣蛋了,建议让你停学,甚至说要开除你。”

“随便,他们的话可真多。”

“还有,你对老师们蛮不讲理。就连那些你喜欢的老师们也都很快对你失去了耐心。”

“随便,我不在乎。”

妈妈嫌弃地看着他说:“你这样迟早要闯祸,不出事才怪。”

克雷格拉长了脸望向窗外。

对着这么个“冤家”,妈妈两手一摊与跟在身后哭哭啼啼的丽莎一起走出了屋子。

“那我的书呢?”丽莎问,“我现在没书读了。”

“宝贝,你还有很多书呢,去你的书柜看看。”

一听这话,丽莎开始扯着喉咙大叫:“重点不在这儿,他总能躲过处罚。”

“好吧,我下午带你去图书馆。”

克雷格听着她们的声音逐渐消失在走廊尽头。直到什么也听不见了,他才倒回床上,伸手探进床沿和墙壁的缝隙。抓起那本书,起身走进浴室,对着书脊熟练地用力扯了几把,接着再把所有碎片全都扔进马桶一冲了事。

他得意地轻声笑了笑:“哼,看你还怎么喜欢。”

周五一大清早开始,克雷格就诸事不顺。学校似乎对他已忍无可忍。更糟的是,在即将来临的灾祸面前,他只能束手无策。

刚到校门口,副校长就把他拦住了,直接把他送进校长室。阿伯格德高中是一所好学校,每个老师对工作都兢兢业业。但学校周边的贫民区却总也治理不好,当地失业率居高不下,马路上随处可见游手好闲、只会惹是生非的年轻人。学校里的孩子们多少也受到了这种风气的影响,觉得读书不能让他们找到有意义的正式工作。

迄今为止,校长这个位子菲利普斯先生已经坐了12年,见识过不少顽劣的孩子。但他的容忍也是有底线的,为了整顿学校纪律,偶尔他也会开除几个特别不听话的。克雷格就属于这类,他的顽固和不合作耗尽了所有老师的耐心。

当克雷格被副校长领进校长室时,菲利普斯先生正用两只手支着头。“哦,克雷格,请坐。我们需要谈谈你在学校的表现。”

“你爱唠叨就唠叨吧,我可没兴趣听。”

菲利普斯校长对这种态度已司空见惯,对这样的回答也早有准备。“好吧,如果你不愿合作,我也没办法。很抱歉,从今天起学校罚你停课三天。”

“正合我意。不用上课,不做作业,还没有老师。太棒了!什么时候开始?”

校长叹了口气。“就从现在开始。我会通知你妈妈,让她把你关在家里。”说着,他起身示意谈话结束。

克雷格大步走出校长办公室,一溜烟地跑了起来,差不多跑到校门口的大路上才停下。虽然克雷格不喜欢被人呼来喝去,可现在他决定破例一次,就听校长的话离开学校。不一会儿,他就坐在了‘油勺子’咖啡店狭窄的卡座里,面前的桌上摆着全日早餐和卡其浓茶特饮,他小口抿着常温汽水,两眼盯着窗外。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咖啡店老板锡德穿着背心,挺着大肚子走过来吼道:“你要在这儿坐一天吗?”

克雷格只是皱了皱眉什么也没说,不情愿地站起身,径直走出咖啡厅,“砰”的一声用力甩上门,身后响起门铃声。他心想,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不过,下一秒他立刻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朋友。

克雷格漫步穿过大街,走进售卖报纸和香烟的匹克威克杂货店。他游荡在货架间,发现根本没人注意到自己,便随手拿过一本休闲杂志翻了翻。他拿起一只铅笔盒,发现上面印着自己最喜欢的曼联球队,队徽上的颜色牢牢吸引了他。不过当他想到自己暂时还用不上时,又把它放回了货架。

店里空空荡荡,店铺顶头有个店员正在和一位顾客聊天。克雷格走到摆着DVD光盘的货架前,放下书包,从架子上挑了一本DVD仔细翻看。看着看着,他突然抓起光盘一把塞进夹克内袋。他屏气凝神往四下扫了一圈,还好一切正常,没有人发现他的举动。他抬眼在一面大大的反光镜中看到了自己的模样,那样子看起来心虚极了。

他继续在货架间的通道上闲逛,随手拿起一条巧克力和一包饼干,转身背对着反光镜,把它们统统塞进了夹克的另一只内袋。他抬眼望了望,店员依旧在和客人聊天。今早的生意看来有点冷清,要是能调开他们的注意力就好了。克雷格能在不触动警报器之前溜之大吉吗?

他走向店员,紧张的连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她会说什么吗?克雷格目视前方,一个劲地只管往前走。就在他快到门口时,耳边传来了店员的问话。

“不好意思。”

他转过身,吓得心跳都停了。

“你要结账吗?”她定睛看着他。克雷格注意到她的手正朝柜台下滑去,准备随时按下那个可怕的按钮。

“我,呃……还是把它放回去吧,我忘带钱了。”他边说边向她卖萌似地笑着。

他看着她按下按钮,瞬间一个男人出现在他背后,堵住了克雷格的去路。同时,一双魔爪牢牢钳住他的胳膊。这男人又壮又肥,克雷格立刻感受到他指间传递出的巨大力量。

男人俯身瞪着这个瘦弱的小男孩,吼道:“朱莉,出什么事了?”

“他包里藏了东西,没结账就想溜。”

“是这样吗,小孩?”

克雷格还想糊弄过去:“只是开个玩笑,我当然会付钱的,她不给我机会,就是这样的。我带钱了,就在这呢。”他挣脱了经理的控制,一边佯装弯腰打开书包,一边冲到门口,试图夺门而逃。但经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他那庞大的身躯堵在了门口,用那双大而有力的手再一次擒住了克雷格。克雷格拼命反击,只想尽快挣脱,逃离杂货店。克雷格真希望自己从没来过这里!

经理把克雷格抵在柜台前,转身向后仰着对店员说,“朱莉,我抓住他了,快报警!”

趁经理一个不注意,克雷格低头发现了门后墙上挂着一只小型灭火器。他一把抓过,顺手一挥,正好击中经理的小腿骨,经理立刻疼得龇牙咧嘴,瘫倒在地。

接下来,克雷格在盛怒之下干出了让他后悔不该走进店铺的蠢事。他举起手里的灭火器钢瓶,往躺在地上的可怜男人头上砸去。随着一声可怕的嘎吱声,那男人便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鲜血从他的太阳穴上直往外冒。克雷格低头看着他,心里既轻松又害怕。他用脚轻轻踢了一下那人,但对方没有任何反应。克雷格心想:天哪,我究竟干了什么?

朱莉打通了报警电话:“快来啊,这里出事了,出大事了……”

没等朱莉说完,克雷格一把抓起自己的书包冲出杂货店,拼命沿着大街向前狂奔。街上的人们纷纷驻足,看着他拐进了街边的一条小巷。巷子里静悄悄的,克雷格放慢了脚步,心脏怦怦直跳像是要炸开了似的。他惊魂未定地转身看了看,幸亏没人追上来。

此刻,他得意极了。心想谁还用得着钱呀?直接走进店里拿不就行了,反正他们赚得可比这多多了。得意归得意,他脚上不敢停,身上罩着被塞得鼓鼓囊囊的夹克继续往前走。听着远处传来的警笛声,他知道此地不宜久留,最好赶快离开镇中心。这次的麻烦可比平时的大多了。他穿过马路,走进阿伯格德公园。镇议会把公园打理得格外漂亮,不但在公园周边保留了几片小树林,还配了几张少人问津的长椅,他打算去那儿避避风头。不久,克雷格就在偏僻角落里找到了个好地方。

今天早上,公园里没什么人走动。这会儿,出来遛狗的都回家了,每天熙熙攘攘的午餐时段还没到。克雷格坐在长椅上想着,但思来想去却总也找不出个周全的法子。他必须躲起来,避过这个风头再说。只要没被抓住,刚才的事都算不得什么。至于店里的那个男人,活该倒霉谁让他竟敢跟自己动手。

他把从杂货店抢来的战利品掏出摆在长椅上。这时,隔着他身后的小树林,一辆车正巧靠边停了下来。

乔治·帕里什跟着汽修厂主山姆·斯迈利干了好几年。他总能不问来由的随叫随到。如果有汽车引擎发烫,三两下他就能搞定;如果有人想要一辆专业用途的车,他也能帮忙搞到手。他比任何人都长得魁梧,衬衣罩在他壮硕的身上就像一顶帐篷。领口上直接按着一颗又宽又圆的大脑袋,完全看不到脖子。他的下巴比脸略宽些,上面蓄着些粗短的络腮胡,微微透着点与他格格不入的时髦感。除了手脚麻利外,绝对服从就是他最大的长处了。

今天,他奉命到运河边去把一辆旧款的福特雅士开回厂。这款车耗油量低,大家都喜欢拿来当备用车。不过今天的这辆车实在太破了,全白的车身上镶了扇蓝色的车门,后车窗不见了,引擎盖用几条皮带勉强绑着。乔治四下看了看,发现附近除了这么一辆没有别的福特雅士时,他心想应该就是它了。尽管他闹不明白为什么汽修厂非要找回这辆破车,但就跟往常一样,这些都不是他该操心的,他只管把车开回汽修厂就行了。乔治钻进驾驶座,车里一片狼藉,点火器上插着一串钥匙,驾驶座上有一件别人丢弃的夹克,他顺手把它扔到一边。随着几声低吼,汽车发动了。他开车穿过小镇,在汽修厂对面的公路边,靠着公园的外围停了下来。此刻,他忽略了一双正暗中观察的眼睛。

克雷格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乔治停下车,费力地从车里下来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走进汽修厂。克雷格继续坐着等了一会儿,不但厂里没人出来,乔治也不见了。一晃十分钟过去了,根本没人来管这辆车。

从克雷格的角度看过去,透过摇下的车窗正好看见搭在副驾驶座上的那件皮衣。

克雷格竖着耳朵又听了十分钟。汽修厂里静悄悄的,可能工人们都去休息了吧。

他又看了看那辆车,点火器上好像还插着一串钥匙。克雷格会开车,就在前天晚上,丹尼·希金斯还让他开着车一起出去兜风。当时,丹尼就说那车是他“借来的”。

克雷格起身把椅子上的战利品统统收进书包,迈步朝汽车走去。他心想,如果半路有人从厂里走来,那他就不动声色地继续往前走。车里的那件皮衣看上去像是真皮的,想来一定很贵。他只要把手伸进车窗就能抓到衣服,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溜走。

突然,街对面传来一个女人骂儿子的嚷嚷声,吓得克雷格直跳脚。他缓和了一下自己的紧张情绪,对自己说,放轻松,慢慢来,等她拐过街角再动手。

他站在车旁,透过开着的车窗往里瞧。座椅上搁着一件皮衣,点火器上晃晃悠悠地插着一串钥匙。才一秒的功夫,他迅速转开车门把跳进驾驶座。这时,脑海里有个声音问道:“你在干什么?”他在心中默念:“咱们找点乐子去。”

他扭开插在点火器上的钥匙,温热的发动机立刻转动了起来。接着,他瞥了一眼街对面的汽修厂,以为厂里会有人听见这里的动静,打算拿起皮衣撒腿就跑,但那里依旧静悄悄的。

克雷格挂上一挡松开离合,可他的小细腿几乎够不着底下的那些踏板。汽车完全不受控制地猛冲了出去,跌跌撞撞地在路上乱跑。车里的新手司机激动地瞪大了眼睛,死死抓住方向盘。所幸周围没有其他车辆,也没有路过的行人,否则一定伤亡惨重。

直到这时,汽修厂里才骚动了起来,乔治优哉游哉地走到门口,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空空的停车位上,刚才还停着的福特雅士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取而代之地,路上正有辆车晃晃悠悠地拐过街角,驶上了大街越开越远。克雷格很幸运,乔治是个只会眨巴眼睛,不会动脑的家伙,就算看到也不会不到。

“喂,你给我回来!”回过神的乔治讪讪地喊了一声,接着转身对刚冲到厂门口的山姆说:“有人偷了我们的车。”

山姆是个狠角色,看着路边空荡荡的车位,他立刻暴跳如雷。“我去把捷豹开来,”他边喊边回厂里拿钥匙。终于,他在一大摞商业杂志底下挖出了钥匙。两人急忙冲进厂子后的停车场,找到捷豹车跳了进去。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捷豹呼啸着拐过街角冲上了马路。

“哪边?”山姆问。

“左拐,上大街。”两人怒气冲冲地开着捷豹,风风火火地朝着克雷格消失的方向追去。

乔治第一次见山姆生那么大气。“我们必须把车追回来,真弄不懂你怎么没把皮衣拿回厂里。”别看山姆个头比乔治小很多,但他可要聪明、年轻多了。两人的风格更是大相径庭:山姆很瘦,总爱把深色的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发线分成20世纪50年代的样式。而魁梧的乔治总留着一头花白的头发,爱把侧边的头发梳过头顶盖住秃头。山姆脚上总踏着一双昂贵的意大利皮鞋,阳光底下闪闪发亮,看不到一粒灰。而乔治总是蹬着一双脏兮兮的运动鞋,后鞋帮永远踩在脚底,鞋带也总是打着死结。山姆恨死了乔治和那个偷车贼,他的那双招风耳开始变得越来越红。比起那辆车,他更在意的是那件必须抢回来的皮衣。

克雷格慢慢搞懂了怎么升降挡,开着车沿着阿伯加文尼公路全速朝镇外冲去。他回头看了看车尾,没人追来。“糟糕,”他大声喊道:“这是我做过的最蠢的决定。”他边开边寻找可以驶离大路的岔道。汽修厂的人一定听见了动静,发现停着的车不见了,现在他们应该已经开始追来了。

这时,左边出现了一条狭窄的小径,他趴在方向盘前,往左一打钻了进去。克雷格口干舌燥,身上的衬衣湿透了,他除了感到既兴奋又害怕,小心脏还突突直跳。要是被那些人捉住,那后果一定不堪设想。趁着现在追兵还没赶到,他不顾一切地往前冲,但求前方畅通无阻。随着小径越来越窄,两边的灌木丛开始不停扑打车头的后视镜。

克雷格越开越害怕,既不敢回头看,也不敢放慢车速。车子驶进了偏远的农村,小镇早被他远远抛在了身后。先左拐,再右拐,然后又是一个左拐,就这样他自己都搞不清这是到了哪儿。眼前只有荒芜的旷野和一堆堆残垣断壁。小径两边纵横交错的枝杈扫过车顶,车子仿佛开进了一条又黑又长的隧道。

终于开出了隧道,前方豁然开朗出现了几条岔道,他任由汽车没头没脑地闯进了其中的一条。开到尽头,前面出现了一个圆圆的小型停车场。克雷格踩下刹车,汽车却丝毫没有想要停下的意思。他再次使劲猛踩下去,车子终于碾着停车场边的草坪勉强停了下来。

发动机熄火了,四周变得一片安静。经历过疯狂的喧嚣后,这种宁静让人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克雷格瘫坐在座椅里,听着周围的动静。天上见不到一只飞鸟,附近也听不到一声牛哞羊咩。无声无息。

此时此刻,800米外乔治和山姆正盯着地上车胎留下的泥印,循着小径一路狂飙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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