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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剑灵

郝夕又是喝了小半瓶的烈性白酒,他开口说:“往事漫上心头啊,忘却浮生多少事,可堪一壶浊酒。我们那会儿还挺流行这个的,我是从旧时代一路走过来的。”

“说得很好,听起来很舒服,但是我可能不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霍笛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准备听郝夕的长篇大论。

“其实一直都不是那么复杂的事,霍笛,像我这种听起来难以置信的人生,也可能连人都算不上,说清楚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郝夕盯着杯子,陷入了沉思,随后他开口说道,“我可能忘记了很多事情,因为那毕竟是几百年前发生的事了。但是我至今也不会忘了她的样子,那个富家子把我作为一件信物送给一户人家的大家闺秀,后来他上了战场再也没有回来过,信物成了遗物。我即使是作为一柄剑,也要受到人的唾弃,不知道怎么办到的,又是如何到了那种地步,后来的人们逐渐传说开来,我是杀人狂魔用过的利器,是一件秽物,应该被毁了。”

郝夕砸了咂嘴,又说:“后来我知道了,这是那个盗墓贼散播开来的,因为他还想把我偷去再卖一次。你看,知道我来路的只是他一个人,与我无关的是利益纷争,算上来我其实什么都没做,一直以来我是一把绝世好剑没错,但是都是使用我的人用途不正。毕竟比起真正的战场,我手上沾染的鲜血其实并不算多的。”

“然而有一类人无法做到置身事外。”霍笛说道,“我觉得现在应该说成是有一种正义感迫使任何一类有独立思想的意识形态难辞其责,即使是与自己无关。”

郝夕点点头,说:“是的,后来发生的是一系列更加具有戏剧性的事。大家闺秀的女孩已经暗许给了葬身疆场的小少爷,盗墓贼散播的谣言让大户人家相信郝夕剑不干净,老爷让女孩把我这把剑交出来让他毁了,不能让我去为祸人间,并且安排女孩嫁给另外一个小少爷。盗墓贼发现这把剑的出路没有按照他想的来发展,就放火烧了大户人家的庭院,好巧不巧的是这就是女孩居住的那个庭院里面,恰好也遇上家父一再逼婚,女孩用我自尽了。就是简简单单的从容赴死,在熊熊烈火当中。那场烈火只烧完了那整个庭院,除了我以外,连渣也不剩,而且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小孩了。也就是那一瞬间,除了暴戾,我拥有了其他的情感。霍笛,你猜猜我是怎么来的?”

“像凤凰一样浴火重生吗?”霍笛迟疑地问道,他有些搞不明白现在说这个算是意料之外还是情理当中,他们在讨论灵魂的来路去脉,这本来就脱离常识。

“不,霍笛,我是出生的。夜一样黑的眼睛,出生的时候背上就有一把剑的胎记。霍笛,我是那女孩生出来的,她在先前的时候暗自以身相许的情郎死在战场上,而那时候已经怀有身孕了。她的父亲想要隐瞒这件事,急着把她嫁出去,尤其是这个时候还出现了这种传言,这对她来说肯定算不上什么好事。所有的因素都像是一条溪流一样,包括那场火,最后她拔剑自刎的时候满含希望而死,换做是我来重生,这就是新生的我知道的事。讽刺的是那个小偷把我偷走了,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能仅仅只是因为我的眼睛里面露出来的气息不一样,他把我带出大户人家被焚毁的庭院当中,然后亲手抚养我。后来的他行走江湖,而我常伴身前身后,到他临死的时候把我叫到他身边,亲自告诉我这些事情,我相信了。你大概也想不到,那个老家伙活了接近两百年,他知道我的全部事情,他的一生都在追寻我的足迹,最后把我找到了,临死的时候他只是简简单单地说了几个字,这几个字让我从一百多年前活到现在。没错,我现在作为人类已经是一百多岁的高龄了。”

郝夕自信地看着霍笛,尽管这种眼神和姿态与他说的内容相去甚远,但霍笛还是相信他说的话。

“你能猜到他说了什么吗?”郝夕开口问道。

“不,我可能猜不到,毫不谦虚地说,我一点头绪也没有。”

“我觉得你可能是真的在谦虚。”郝夕说,他摇了摇头,开始说,“他在临死前只是告诉我这么几个字。活下去,郝夕,只需要活下去。我觉得只要活得够久,什么都会知道的。”

“这倒是真的,活的越长,见识到的事情就会越多。”霍笛回应着郝夕的话,他又是看到厉微芒在对着自己笑,这时候坐在他面前的是一直高冷的罗玲玲,她现在和厉微芒聊得很开心,时不时地转过头看着霍笛给他竖起一根大拇指,通过口型霍笛得知,她在说:“这是一个好女孩,你要好好珍惜。”

“我这上百年来总结的所有人生经验都不如这句,霍笛,我觉得活下来最重要,保留自己的意识最重要。”

霍笛点点头,没说什么,食指和拇指捻细长的杯壁,上面的水珠滑到他的手上,打湿了他的指甲盖,他又换手掌握住高杯子,举起来一口喝去大半。一直都在说话的是郝夕,霍笛其实并不怎么口渴,他只是想找点事情做。免得被人看出他在努力思考。

“剑灵,对吗?”霍笛确认地问道,他与郝夕四目相对,然后看到他的脸上逐渐露出展露出浅浅的笑。

“我就说你可能是真的在谦虚。”郝夕轻轻拍着桌子说,“自信点,年轻人,我觉得该说你是奇迹男孩才对。”

霍笛笑了笑,然后沉默起来,他在等郝夕继续说。

“我在后来漫长的人生经历当中知道了,我从出生开始就不平凡,我的身体比大多数人强壮,从来没有得过什么疾病,会很多的招式,具有绝佳的武学天赋。我还具有杀戮的欲望,不是什么谎言霍笛,我天生就具有暴戾的性情,一直到现在也是,只是作为一个人,我一直都在隐忍。”

“因为你本来就是一把剑。”霍笛说道。

“是的,因为我本来就是武器。或者说,霍笛你会相信我这种生物吗?说不清是神是鬼,或者说是跟灵魂相关的某种生存状态的东西。就像是现在的我这样?我能慢慢给你说出来我这几百年是怎么过来的,只是我告诉你,那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像是问你早饭吃了什么一样的小事。这百年的时间里,我把那个老头临终说的话奉为真理,一直在试着用各种方法尽全力活下去。跟你想的可能有点不一样,我真的是剑灵,但是我如果被割去头颅,也是会死的,这可能不像是大多数灵魂该有的样子,可能其他复苏的灵魂拥有不一样的特质,但我是真的会死的。”

“是人都会死,永生不灭的只有意志。”霍笛若有所思地说道,其实他现在正在回应给他打招呼的厉微芒,此刻厉微芒面前换成了中秋节。中秋节打印出来霍笛小时候的照片给厉微芒看,都是从城市的各个监控角落里面拍摄到的,厉微芒高举起来给霍笛炫耀。霍笛以微笑回应。

郝夕回过头去看了看,然后再转过头来。他的酒早就喝完了,现在的他脑子无比清晰,只是酒少了,就缺失了说下去的欲望。

“我那近百年的时光没什么好说的,你知道百年间发生的历史,我其实也只是芸芸众生当中的一个人。因为遵守老家伙的遗训,尽力做到活下来,尤其是得知自己是剑灵之后,我只想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活下来。”

霍笛的右手握住左手手背,拇指在左手手掌上面摩擦几下,开口说:“那你比起大多数人都更像一个人了,你知道的,有些欲望强烈的人能从人们当中脱颖而出,而不是深藏在人群当中,当他们享有至高的权力,这个时候自身其实与大多数人都完全不一样了。比如说最突出的就是贪婪,很多人都因为贪婪,成为了人上之人,然后就会更加贪婪。其中一部分还当上了人间的掌权者,活了一百多年的你应该知道,这是周而复始周的人世间。我凭良心讲,你是我至今为止见过最有人性的人。”

“谢谢。”郝夕低头说道,然后他抬起头,露出欣慰的笑容说,“瞧瞧,这是我们个子娇小的奇迹,半年不到的时间里面,从一个唯唯诺诺诚惶诚恐的瘦小子,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这种引领周遭人们前进的样子。”

霍笛不管郝夕说了什么,他在意那句谢谢。直觉告诉他,这句谢谢意义非凡,为了恢复这句话,霍笛露出很释然的笑容,上面一整排牙齿几乎全部都展露出来。另一边的厉微芒看见霍笛的这个笑容,也露出好看的笑容,只是她举起来的照片上面的霍笛干干瘦瘦,愁眉苦脸。厉微芒清晰可见的笑脸比起那些监控摄像机角度下霍笛露出来的渺小的悲伤的脸好看多了。

“我觉得我的事情说完了。”郝夕长处一口气说道。

“谢谢。”霍笛再次以这句回复先前郝夕的那一句谢谢,并且继续保持那种理解一样的笑容,他感觉差点就得到了郝夕的眼泪了。

“接下来我会告诉你何乔的事情,简单来说,我是剑灵,何乔就是与这相对的人灵。我提醒一下,这不是人杰地灵的灵,而是充满杀戮的人间兵器。”郝夕右手手指按在桌面上,压低了身子向霍笛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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