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从事的事业,必须适合自己的才华、体格和智力;同时,它还必须符合自己的个性,使你感觉愉快,永不抱怨。
不管你现在工作的待遇怎样优厚、报酬如何丰厚、地位怎样高不可攀,你千万不可委屈心灵的需要,从事一种并不适合自己天性的职业。你应当将自由、自立的精神,作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择业权利。同样,任何困难,都不能使你放弃自己所热爱的职业。在你服务于一种职业时,你应该想到,那是你自己的理想,你时在为自己而工作。薪水的数目,对你来说,当然希望多多益善,但应该记住,选择职业时,不应当仅仅以报酬的多少、名利的后薄作为唯一标准。应当选择最能锻炼人格、发挥才能的工作为终身职业。毫不夸张地说,这种工作的本身,比“名利”更为伟大,比“名利”更为崇高。
你应该选择一种适合于个人发展的职业,一种能够使你不断进步的职业,一种前途无量的职业,一种可以学到必要的人生技能的职业。在可能的情况下,你应该抛弃那种有损于你的健康,需要夜以继日、永不休息的职业。尽可能从事与你的潜能相配的工作。一切与天性无关的工作,大可不必去尝试。而实际上,许多人对于工作怀有错误的想法。他们把工作看成是取得面包、乳酪、衣服、居室的无奈的“需要”,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苦役。他们从不把工作当作开发潜意识,锻炼个人能力的一种手段,一所训练与造就良好品格的学校。他们不懂得,只有内心的“需要”驱使自己工作时,他们才能驱使自己发展身上最为优良的品格,教自己在奋斗与努力中发挥出所有才能,克服一切阻碍成功与幸福的因素。
当然,从另一方面说,任何工作,只要对它有绝对的尊崇,它就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意义。对于其本身而言,凡是有利于人类的工作,没有一件是卑贱和低下的。不管怎样,你必须热爱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你才能使潜意识成为你最得力的助手。否则,你极有可能终其一生却一事无成。同时,为了完成每一项工作,你必须设定某种难以逾越的“界限”,这样,由于是在刻板的时间压力下工作,反而会使潜意识产生某种特定的“肾上腺素”,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在同时,也要避免时间“失控”的情形,确立起有回旋余地的现实性“界限”。换句话说,对工作的安排,最好是留出一点儿能够提前完成它的时间。
另外,当你从事某种职业时,你就获得了深入职业本身及接触他人的机会。你可以用你的耳目,尽量吸取关于职业的全部知识。首先,你应该尽量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环境,然后竭尽全力,把工作做到尽善尽美,以期达到预期的人生目标。你所选择的工作环境,必须适合你的性格、才智和体力。如果发现工作的确与自己的心灵相去甚远,你完全可以及时考虑“跳槽”。一般人往往存有一种并不正确的观念,以为从小就对某事具有某种兴趣,所以长大之后,如果从事这方面的职业就一定最为适合。其实并不见得。有许多人,一直要到中年时,才能确定自己究竟应该走那一条路,因为在那个时候,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才算比较定型,而且对工作具有相当的经验和体会。因此,如果你要决定自己一生的事业,请记住唯一的定律:“你所要从事的事业,必须比其他任何事业更能够让你胜任。”
大家都知道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正是它对于职业的无比热爱与追求,使他形成了许多优秀的品格:勤奋的精神、坚忍不拔的毅力、攀登科学高峰的志气、忘我的科研态度。这一切,都成为他获得成功的有利条件。他上大学的时候生活贫困,只能勒紧裤腰带生活,而他却把全部精力花在学习上。大学毕业后,他好不容易在一家专利局当上了一个仅有500法郎年薪的低级职员。在贫困的生活和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他仍然坚持不懈的从事学习和研究工作。他一方面研究送到专利局的各种发明创造专利,一方面利用业余时间看大量书籍,思考问题,进行理论热物理的研究。他常常是用半天时间完成一天的工作,然后偷偷拿出小纸片来演算物理学方面的题目。繁重的生活负担,给爱因斯坦带来了巨大的困难。25他就做了父亲,家的重负压在他的肩头,但他始终没有终止他所悉心致力的科学事业,因为他对于这一事业怀有无限高尚的热情。一次,一位朋友到他家做客,看见他一手摇着摇篮,一手夹着一根劣质雪茄,桌上打开书本,正聚精会神的读着。刚点燃的炉子在屋里冒着呛人的浓烟,刺鼻的雪茄烟味,晾着的小孩尿布的臊味,混合成穷人家特有的味道,使人感到一分钟也难以待下去。客人问他怎么受得了这样的环境,他笑着说:“我必须忍受!”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整整10年的时间,爱因斯坦不仅建立了相对论理论体系,而且推广了相对论原理。在他的一生中,他在物理学的许多领域都取得了非凡的成就。
总之,你所从事的事业,必须适合自己的才华、体格和智力;同时,它还必须符合自己的个性,使你感觉愉快,永不抱怨。如果你现在已然选定了这样的职业,那就不必迟疑,尽可放心大胆的着手去做。只有这样,你才会明显的感到,自己做起事来精神饱满、信心十足。你绝不会怀疑自己走错了方向。你将因此神清气爽,也会为周围的人带来快乐的气息。
纵观世界文坛曾经有许多著名作家,如巴尔扎克、卡夫卡、斯蒂文森等在大学时期,都曾迫于父母之命而学习法律,因为在他们的父母看来,这样的专业才实用,能够为他们带来丰厚的物质回报和很高的社会地位。但是由于个性、天分与内心需求的原因,这些作家当初对法律丝毫不感兴趣,他们始终坚持学习文学创作,因为只有写作是他们真正的兴趣所在。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必然蕴藏着某种“文学情感”的强大因子,这使他们最终放弃了父母的愿望而选择自己热爱的事业,并最终获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