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0700000030

第30章 其他侵权行为(2)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被告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什么是姓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是自然人的具体人格权已有定论,民法通则已作出明确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主要分为以下四种:1.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的人,是负有使用他人姓名的义务而不使用,为不作为的侵权行为。姓名而未称呼;不称呼姓名而称呼谐音。2.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他人对自然人行使姓名权的命名权、使用权、改名权的无理干涉,阻碍自然人对姓名权的行使。3.非法使用他人姓名的权利。这种行为包括盗用他人姓名和假冒他人姓名。盗用,是指未经本人授权,擅自以该人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或进行不利于姓名权人、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假冒,是指冒名顶替使用他人姓名,并冒充该人参加民事活动或其他行为。4.姓名的故意混同行为。这种行为并非使用姓名权人的姓名,而是使用可能与姓名权人的姓名混同的姓名,造成他人误认的行为。

本案被告是第三种侵害原告姓名权的情况。不可否认,被告的行为既侵害了原告的姓名权,也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同一行为在一个受害人身上产生两个以上的请求权,而其请求权的内容、目的又相等时,应当采取择一方式,受害人只能从中选择一个请求权行使;一个请求权行使后,另外一个请求权即行消灭。这样做,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本案受理法院应以侵害姓名权确定被告汤某的行为性质,责令汤某承担侵权责任。在确定具体责任的数额时,应当吸收造成名誉权损害的后果,加重其责任。

朱先生的肖像权受到侵害了吗?

朱先生幼年患“重症肌无力”,于15年前去上海某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经该院眼病防治中心主任陈医师悉心治疗后基本治愈出院。应陈医师请求,朱先生的家长把他患病前和治愈后的两张照片交给了陈医师。陈随后在自己撰写的书中使用了朱先生的两张照片。陈退休后,受聘于某医院专家门诊,专治“重症肌无力”,并将他的专着分章节在某科技报纸上连载,并介绍陈的坐诊时间,其中也将朱先生的两张照片再次发表。朱先生发现后,将陈和报社以侵害肖像权为由一同告上法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此案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肖像权。理由是构成侵害肖像权的必备要件之一,是行为人的行为须有营利的目的,而陈医师和报社对朱先生肖像的使用是为了科学研究,不具备营利的目的,且对公众有利。第二种意见认为,两被告使用肖像的行为已构成侵权。理由是在陈的文章中,不但介绍了此病的症状,还同时向读者传递陈的坐诊时间和治疗效果等信息,类似一种广告新闻。

律师的话: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公民的肖像权是通过绘画、摄影、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其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他人使用公民的肖像,应当征得本人(如系未成年人须征得其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我们常说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构成,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有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这种使用应为公开的使用,如美术学院的学生画模特肖像,如果仅供自己或学院内部欣赏,不构成使用,如果拿出去公开发表,或参加画展,则为使用。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通常包括未经通知而使用,合同未成立而使用,超出合同约定范围或期限而使用。3.须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包括:A.为维护社会利益的需要,如使用先进人物的照片进行宣传或参加展览;对公民的不文明行为的拍摄并予以善意批评;通缉逃犯而印制照片,等等;B.为维护公民本人利益的需要,如刊登寻人启事而使用照片;C.为了时事新闻报道而使用,其中包括各级领导人的照片、先进人物的照片以及相关公众的照片;D.近现代史上着名人物肖像的善意使用。

本案两被告的行为符合侵害肖像权的全部构成要件,法院应该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烧碱当酒喝下肚,伤者能索赔吗?

“法官,我对你们的判决服了,只想能够早日拿到赔偿的钱。”5月19日,某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后,原告黄新国这样对法官说。

2004年1月26日,某村村民黄文江家中操办丧事,同村村民黄新国在其家吃饭,开饭后黄文江的妻子丁兰芳误将装在塑料桶中的烧碱当成白酒放于餐桌旁。酒倒好后,饭桌上其中一人喝后感觉口中灼烧,当即摆手示意。而黄新国此时已喝了一口,即感疼痛难忍,后黄文江家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碱性中毒”,后经法医鉴定为6级伤残。两家为此发生纠纷。黄新国说自己受邀到黄文江家帮忙,导致喝了烧碱,虽在抢救治疗期间黄文江负担了医疗费,但2004年之后却拒绝支付医疗费,各项费用的损失达7万余元,要黄文江夫妇承担。黄文江夫妇认为,黄新国自己跑到他们家玩耍,吃饭时,在同桌人示意的情况下,不听劝阻,导致自身损害;自己为抢救黄新国花费了1万多元,已尽到相应的责任,加之无故意损害其身体的目的,不愿再承担责任。两个家相执不下,黄新国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向法院起诉黄文江夫妇。

律师的话:

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原告黄新国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烧碱与酒应有感性认识上的区别。且在日常生活中原告黄新国经常喝酒,在嗅觉上应闻到酒味,在同桌人示意的情况下,不应鲁莽再喝。对造成自身损害的结果存在明确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被告作为招待客人的主家,理应对其提供的食品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没有将酒与烧碱分开保管,致原告饮用后造成人身损害应承担主要责任。法院最终认定原告黄新国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为7万余元,被告黄文江夫妇连带赔偿其中的70%,黄新国自己承担30%。

她能主张隐私权吗?

曲先生与洪女士为某国有公司的正副经理,平素不睦。一次,洪女士外出,忘记将办公桌抽屉锁好,曲先生借机翻看,见有洪女士的一本日记,便擅自翻阅。发现洪女士在日记中记载她对过去男友的相思之苦,感到陷入苦闷而无力解脱。曲先生将相关内容复印成多份材料向上级有关部门寄送,又召开公司职工大会宣读其中部分内容,洪女士内心受到极大伤害。为维护自己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对本案被告构成侵权,人们意见一致,但究竟侵害原告何种权益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理由是我国民法通则只规定名誉权,没有规定隐私权。第二种意见认为,对侵害隐私权以侵害名誉权处理,是采取间接方式保护隐私权,这是不科学的,应当采取直接方式保护隐私权。

律师的话:

第二种意见是可取的。什么是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有如下特点: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个人领域。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当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调整。

隐私权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利,其基本内容有以下4项权利:1.隐私隐瞒权。对于无关公共利益的隐私,公民有权隐瞒,他人不得勉强公民言明自己的隐私。2.隐私利用权。公民有权对自己的个人资讯进行积极利用,以满足自己的精神或物质需要。3.隐私维护权。公民对自己的隐私的不可侵犯性依法予以维护,必要时付诸法律。4.隐私支配权。包括公开部分个人隐私;允许特定人对自己的个人活动或个人领域进行察知;准许他人利用自己的隐私。世界各国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主要是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保护,一种是间接保护。我国法律以往采取间接保护方式,即在民法通则中规定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包括其中。但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侵害公民隐私权作出了相关规定,确定此种行为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表明我国法律正在实现对隐私权保护的间接方式向直接方式的过渡。

空调安装不适当侵扰邻里怎么办?

徐某与朱某系邻居,原告住303室,被告住302室。原告诉称:被告将室外空调机安装在原告主卧室窗外,且高出原告窗户30公分。夏季该室外空调机散发出的热气直接侵入原告的主卧室,其噪声影响原告睡眠,严重妨碍了原告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

律师的话:

经有关部门检测,在22点33分时,被告空调噪声为57.1分贝,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55分贝的标准;从现场勘验结果看,被告的空调室外机高出原告卧室窗台17公分,距离只有34公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故原告诉求应予以支持。

同类推荐
  • 司法与传媒关系临界点:采访权的法理与实践

    司法与传媒关系临界点:采访权的法理与实践

    采访权是记者采访报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权利,没有采访权或采访权得不到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就难以真正实现。本书的基本理路在于阐明采访权与基本权利的关联方式,采访权的权利性质,采访权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如何具体展开,如何对采访权进行规制和保障等等。
  • 司法实践视阈下财产犯罪法益及相关理论研究

    司法实践视阈下财产犯罪法益及相关理论研究

    本书认为,对我国财产犯罪理论、审判实践及其所依附的本土环境,必须结合我国实际展开实证分析,以此解决“同案异判”问题,并形成具有本土文化特征的财产犯罪的基础理论和审判实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有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立法的同志撰写,逐条对证券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旨意、发条内涵、实务中怎样适用均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为广大读者更设刻的理解立法原意,在法条解释后将全国人大的立法文件特浮起后,同时还附上了近年来相关的重要的司法解释。 本书的体例为三部分:第一部分:释义及实用指南;第二部分:法律文本及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同志撰写。本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本书逐条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释解,并对实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特别提示。本书适于生产管理者、生产安全监督者、法律实务工作者阅读。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热门推荐
  • 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流动与集聚问题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流动与集聚问题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本书基于自有的“海外人才大数据平台”的动态数据,有机结合大规模信息采集、非参与式观察、海外问卷调查、远程访谈等调查方法,将学理剖析、比较研究、文献分析、GIS空间分析、分布式数据挖掘等融为一体,形成了对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群体的立体式研究架构和整体性认识。
  • 超神图书馆

    超神图书馆

    我是超神图书馆的拥有者。三界崩塌,灵气溃散,太平繁华的人间都市也逐渐被诡秘阴影所笼罩。吞噬钢铁的科学狂人,妄图毁灭太阳系的占星家,沿街乞讨的修罗大仙……这位神仙小姐姐哟,不是在下不明白,真的是这个世界的变化实在太快了。
  • 唐史

    唐史

    “蔡东藩中华史”系列是蔡东藩所著历史演义的白话版,全书浩浩一千余回,写尽几度春秋,上起秦始皇,下至1920年,共记述了2166年的历史,共计11部1040回,约604万字。其内容跨越时间之长、人物之众、篇制之巨,堪称历史演义之最。被人誉为“一代史家,千秋神笔”。
  • 帝影学院

    帝影学院

    天啦,太COOL了,全国第一的贵族学院里竟然还隐藏着四个超级美男和四大超级美女!什么?他们还会定期招聘雇主,给其一个月的贴身保护?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可是总有些人不买帐,居然胆敢挑衅浪少的脾气,还有人更过分,竟然还拒绝影魔大人的保护!啊?月魔和影魔的关系……还有那个,心疼得让人无法呼吸的小王子苏玖岩居然要被派到中东去抢夺石油控制权?这是怎样一群人啊?高中一毕业居然就发展了世界头号神秘组织,还有那国际新一代影后、世界知名美女神医、天生的科技奇才、拥有过目不忘本领的羞涩少女……这么可望而不可及的人物居然全都聚到了一起,为一个人称冥帝的家伙服务!可怕的他们,可爱的他们,估计最难对付的就是爱情这东东吧?当八大邪魔遇上爱情的时候,他们会怎样呢?赶紧往下看吧!【影魔】龙影澈,高三,17岁,八魔老大,性情看似温和,实则是个彻头彻尾的大恶魔。喜欢调戏胆小害羞的小女生(樱魔除外)。对待敌人凶狠残暴,拥有极大的野心。后成为传说中的冥帝。【月魔】月千曦,高三,17岁,八魔大姐,成熟老练,办事雷厉风行,调情高手,跟龙影澈以“夫妻”身份出场,天生的狐媚子,却也是八魔中最严厉的。【溪魔】景辰溪,高二,16岁,八魔老三,性格暴躁,易怒不喜言笑,冷如千年寒冰。电脑高手。武术一流,却总是莫名其妙地输给歆魔。后成为人人闻风丧胆的XX邪君。【樱魔】零沁樱,高二,16岁,八魔老四,八魔中最害羞的一个,眸子清亮,却总是容易泪眼汪汪。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是邪魔组织的百科全书及移动电脑。【浪魔】白奕浪,高二,16岁,八魔老五,性格开朗好动,看似胆小怕事,实则是不想惹是生非。拥有非凡的创造力,被开发后成为世界著名的科技天才。【幻魔】司徒幻夏,高二,16岁,八魔老六,性格怪僻,让人捉摸不透,喜睡,常常一个人睡在树上或者花丛中,有时一睡就是一整天,让人哭笑不得。拥有世界顶尖的医术。【歆魔】苏玖歆,15岁,高一,八魔老七,性格活泼张扬,喜动爱笑,看似小鸟依人,却拥有让人恐怖的力气与胃口。后成为好莱坞国际巨星。【岩魔】苏玖岩,15岁,高一,八魔中最小的,与歆是双胞胎,性格内向,沉默寡言,与歆魔形成鲜明对比,像是她的影子。有世界罕见的夜视。
  • 半笺娇恨寄幽怀:李清照

    半笺娇恨寄幽怀:李清照

    她是婉约词宗,一生为爱枯荣。爱之繁花,绽放心头,她“半笺娇恨寄幽怀”。相思无处,她唯有看尽“花自飘零水自流”。她绚丽的人生,婉转如歌, 她在寂寞的深处浅浅吟唱。她就是——李清照。朱丹红编著的《李清照(半笺娇恨寄幽怀)(精)》为“倾城 才女系列”中的一本,《李清照(半笺娇恨寄幽怀)( 精)》评述了宋代才女李清照坎坷而又传奇的一生。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诸天辅助戒指

    诸天辅助戒指

    一枚神奇的戒指,一位倒霉的作家,两者相遇造就了不平凡的经历……
  • 近我者甜啊

    近我者甜啊

    遇到喜欢的人,第一反应是心跳加速,然后讲话不利索,语无伦次,偶尔也会脸红,然后就是自卑,深深的还是,然后……这是我喜欢上你时的内心活动。——鹿欣姚
  • 异世套路系统

    异世套路系统

    我不是一个爱装逼的人,只是有的逼不得不装,不说了,我要去装逼了。请观看正版《为逗逼的修仙界献上祝福》
  • 三国之凉人崛起

    三国之凉人崛起

    汉失其鹿,谁人逐之。凉州大马,横行天下。霸西州虎视中原,凉人少年志问鼎。幽幽羌管,奏一曲豪杰勇士共谋江山。道一句:凉人悍勇,天下英雄谁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