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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岁月如诗

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花脸

做孩子的时候,盼过年的心情比大人来得迫切,吃穿玩乐花样都多,还可以把来拜年的亲友塞到手心里的压岁钱都积攒起来,做个小富翁。但对于孩子们来说,过年的魅力还有一层更深在的缘故,便是我要写在这几张纸上的。

每逢年至,小闺女们闹着戴绒花、穿红袄,嘴巴涂上浓浓的胭脂团儿;男孩子们的兴趣都在鞭炮上,我则不然,最喜欢的是买个花脸戴。这是种纸浆轧制成的面具,用掺胶的彩粉画上戏里边那些有名有姓、威风十足的大花脸。后边拴根橡皮条,往头上一套,自己俨然就变成那员虎将了。这花脸是依脸形轧的,眼睛处挖两个孔,可以从里边往外看。但鼻子和嘴的地方不通气儿,一戴上,好闷,还有股臭胶和纸浆的味儿;说出话来,声音变得低粗,却有大将威武不凡的气概,神气得很。

一年年根,舅舅带我去娘娘宫前年货集市上买花脸。过年时人都分外有劲,挤在人群里好费力,终于从挂满在一条横竿上的花花绿绿几十种花脸中,惊喜地发现一个。这花脸好大,好特别!通面赤红,一双墨眉,眼角雄俊地吊起,头上边凸起一块绿包头,长巾贴脸垂下,脸下边是用马尾做的很长的胡须。这花脸与那些愣头愣脑、傻头傻脑、神头鬼脸的都不一样。虽然毫不凶恶,却有股子凛然不可侵犯的庄重之气,咄咄逼人。叫我看得直缩脖子,要是把它戴在脸上,管叫别人也吓得缩脖子。我竟不敢用手指它,只是朝它扬下巴,说:“我要那个大红脸!”

卖花脸的小罗锅儿,举竿儿挑下这花脸给我,龇着黄牙笑嘻嘻说:“还是这小少爷有眼力,要做关老爷!关老爷还得拿把青龙偃月刀呢!我给您挑把顶精神的!”说着从戳在地上的一捆刀枪里,抽出一柄最漂亮的大刀给我。大红漆杆,金黄刀面,刀面上嵌着几块闪闪发光的小镜片,中间画一条碧绿的小龙,还拴一朵红缨子。这刀!这花脸!没想到一下得到两件宝贝。我高兴得只是笑,话都说不出。舅舅付了钱,坐三轮车回家时,我就戴着花脸,倚着舅舅的大棉袍执刀而立,一路引来不少人瞧我,特别是那些与我般般大的男孩子投来艳羡的目光时,我快活至极。舅舅给我讲了许多关公的故事,过五关、斩六将,温酒斩华雄,边讲边说:“你好英雄呀!”好像在说我的光荣史。当他告我这把青龙偃月刀重八十斤,我简直觉得自己力大无穷。舅舅还教我用京剧自报家门的腔调说:

“我——姓关,名羽,字云长。”

到家,人人见人人夸,妈妈似乎比我更高兴。连总是厉害地板着脸的爸爸也含笑称我“小关公”。我推开人们,跑到穿衣镜前,横刀立马地一照,呀,哪里是小关公,我是大关公哪!

这样,整个大年三十我一直戴着花脸,谁说都不肯摘,睡觉时也戴着它,还是睡着后我妈妈轻轻摘下放在我枕边的,转天醒来头件事便是马上戴上,恢复我这“关老爷”的本来面貌。

大年初一,客人们陆陆续续来拜年,妈妈喊我去,好叫客人们见识见识我这关老爷。我手握大刀,摇晃着肩膀,威风地走进客厅,憋足嗓门叫道:“我——姓关,名羽,字云长。”

客人们哄堂大笑,都说:“好个关老爷,有你守家,保管大鬼小鬼进不来!”

我越发神气,大刀呼呼抡两圈,摆个张牙舞爪的架势,逗得客人们笑个不停。只要客人来,妈妈就喊我出场表演。妈妈还给我换上只有三十夜拜祖宗时才能穿的那件青缎金花的小袍子。我成了全家过年的主角。连爸爸对我也另眼看待了。

我下楼一向不走楼梯。我家楼梯扶手是整根的光亮的圆木。下楼时便一条腿跨上去,“哧溜”一下滑到底。这时我就故意躲在楼上,等客人来突然由天而降,叫他们惊奇,效果会更响亮!

初一下午,来客进入客厅,妈妈一喊我,我跨上楼梯扶手飞骑而下,呜呀呀大叫一声闯进客厅,大刀上下一抡,谁知用力过猛,脚底没根,身子栽出去,“叭”的巨响,大刀正砍在花架上一尊插桃枝的大瓷瓶上,哗啦啦粉粉碎,只见瓷片、桃枝和瓶里的水飞向满屋,一个瓷片从二姑脸旁飞过,险些擦上了;屋内如淋急雨,所有人穿的新衣裳都是水渍;再看爸爸,他像老虎一样直望着我,哎哟,一根开花的小桃枝迎面飞去,正插在他梳得油光光的头发里。后来才知道被我打碎的是一尊祖传的乾隆官窑百蝶瓶,这简直是死罪!我坐在地上吓傻了,等候爸爸上来一顿狠狠的揪打。妈妈的神气好像比我更紧张,她一下抓不着办法救我,瞪大眼睛等待爸爸的爆发。

就在这生死关头,二姑忽然破颜而笑,拍着一双雪白的手说道:

“好啊,好啊,今年大吉大利,岁(碎)岁(碎)平安呀!哎,关老爷,干吗傻坐在地上?快起来,二姑还要看你耍大刀哪!”

谁知二姑这是使什么法术,绷紧的气势霎时就松开了。另一位姨婆马上应和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不除旧,不迎新。您等着瞧吧,今年非抱个大金娃娃不成,是吧!”她满脸欢笑朝我爸爸说,叫他应声。其他客人也一拥而上,说吉祥话,哄爸爸乐。

这些话平时根本压不住爸爸的火气,此刻竟有神奇的效力,迫使他不乐也得乐。过年乐,没灾祸。爸爸只得嘿嘿两声,点头说:

“啊,好、好、好……”

尽管他脸上的笑纹明显含着被克制的怒意,我却奇迹般地因此逃脱开一次严惩。妈妈对我丢了眼色,我立刻爬起来,拖着大刀,狼狈而逃。身后还响着客人们着意的拍手声、叫好声和笑声。

往后几天里,再有拜年的客人来,妈妈不再喊我,节目被取消了。我躲在自己屋里很少露面,那把大刀也掖在床底下,只是花脸依旧戴着,大概躲在这硬纸后边再碰到爸爸时有种安全感。每每从眼孔里望见爸爸那张阴沉含怒的脸,不再觉得自己是关老爷,而是个可怜虫了!

过了正月十五,大年就算过去了。我因为和妹妹争吃撤下来的祭灶用的糖瓜,被爸爸抓着腰提起来,按在床上死揍了一顿。我心里清楚,他是把打碎花瓶的罪过加在这件事上一起清算,因为他盛怒时,向我要来那把惹祸的大刀,用力折成段,大花脸也撕成碎片片。

从这事,我悟到一个祖传的观念:一年之中唯有过年这几天是孩子们的自由日,在这几天里无论怎样放胆去闹,也不会立刻得到惩罚。这便是所有孩子都盼望过年的缘故。当然,那被撕碎的花脸也提醒我,在这有限的自由里可得勒着点自己,当心事后加倍地算账。

书架

人们大凡都是先有书,后有书架的;书多了,无处搁放,才造一个架子。我则不然。我仅有十多本书时,就有一个挺大、挺威风、挺华美的书架了。它原先就在走廊贴着墙放着,和人一般高,红木制的,上边有细致的刻花,四条腿裹着厚厚的铜箍。我只知是家里的东西,不知原先是谁用的,而且玻璃拉门一扇也没有了,架上也没有一本书,里边一层层堆的都是杂七杂八什么破布呀、旧竹篮呀、废铁罐呀、空瓶子呀等等,简直就是个杂货架子了。日久天长,还给尘土浓浓地涂了一层灰颜色,谁见了它都躲开走,怕沾脏了衣服,我从来也没想到它会与我有什么关系。只是年年入秋,我把那些大大小小的蟋蟀罐儿一排排摆在上边,起先放在最下边一层,随着身子长高而渐渐一层层向上移。

至于拿它当书架用,倒有一个特别的起因。

那是十一岁时,我到一个同学家里去玩儿,见到这同学的爷爷,一位皓首霜须、精神矍铄、性情豁朗的长者;他的房间里四壁都是书架,几乎瞧不见一块咫尺大小的空墙壁。书架上整整齐齐排满书籍。我感到这房间又神秘又宁静,而且莫测高深。这老爷爷一边轻轻捋着老山羊那样一缕梢头翘起的胡须,一边笑嘻嘻地和我说话,不知为什么,我这张平日挺能说话的嘴巴始终紧紧闭着,不敢轻易地张开。是不是在这位拥有万卷书的博知的长者面前,任何人都会自觉轻浅,不敢轻易开口呢?我可弄不清自己那冥顽混沌的少年时代的心理和想法,反正我回家后,就把走廊那大书架硬拖到我房间里,擦抹得干干净净,放在小屋最显眼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的宝贝书也都一本紧挨着一本立在上边。瞧,《敏豪生奇遇记》啦,《金银岛》啦,《说唐》啦,《祖母的故事》啦,《铁木儿和他的伙伴》啦……一时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同学家那老爷爷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快感。遗憾的是,这些书总共不过十多本,放在书架上,显得可怜巴巴,好比在一个大院子里只栽上几棵花,看上去又穷酸又空洞。我就到爷爷妈妈、姐姐妹妹的房间里去搜罗,凡是书籍,不论什么内容,一把拿来放在我的书架上,惹得他们找不到就来和我吵闹。我呢,就像小人国的仆役,急于要塞饱格列佛的大肚囊那样,整天费尽心思和力气到处找书。大概最初我就是为了填满这大书架才去书店、遛书摊、逛书市的。我没有更多的钱,就把乘车、看电影和买冰棒的钱都省下来买了书。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为了充实书架而买书,记不得了。我有过一种感觉:当许许多多好书挤满在书架上,书架就变得次要、不起色,甚至没什么意义了。我渐渐觉得还有一个硕大无比、永远也装不满的书架,那就是我自己。

此后,我就忙于填满自己这个“大书架”了。

书是无穷无尽的。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潮头,一页页书就像一片片浪花,书上的字便是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它们汇成了海洋吗?那么你最多只是站立浪头的弄潮儿而已。大洋深处,有谁到过?有人买书,总偏于某一类。我却不然。两本内容完全是两个领域的书,看起来毫无关系,就像分处在太平洋和大西洋的两滴水珠,没有任何关联一样,但不知哪一天,出于一种什么机缘和需要,它俩也会倏然融成一滴。

这样,我的书就杂了。还有些绝版的、旧版的书,参差地竖立在书架上,它们带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风韵气息,这一架子书所给我的精神享受也是无穷无尽的了。

一九六六年,正是我那书架的顶板上也堆满书籍时,却给骤然疾来的“红色狂飙”一扫而空。这大概也叫作“物极必反”吧!我被狂热无知的“小将”们逼着把书抱到当院,点火烧掉。那时,我居然还发明了一种焚烧精装书的办法。精装本是硬纸皮,平放烧不着,我就把书一本本立起来,扇状地打开,让一页页纸中间有空气,这样很快地就烧去书心,剩下一排熏黑的硬书皮立在地上。我这一项发明获得监视我烧书的“小将”的好感,免了一些戴纸帽、挨打和往脸上涂墨水的刑罚。

书架空了,没什么用了,我又把它搬回到走廊上。这时,我已成家,就拿它放盐罐、油瓶、碗筷和小锅。它便变得油腻、污黑、肮脏,重新过起我少年时代之前那种被遗弃一旁的空虚荒废的生活。

有时,我的目光碰到这改做碗架的书架,心儿陡然会感到一阵酸楚与空茫。这感觉,只有那种思念起永别的亲人与挚友的心情才能相比。痛苦在我心里渐渐铸成一个决心:反正今后再不买书了。

生活真能戏弄人,有时好像成心和人较劲,它能改变你的命运,更不会把你的什么“决心”当作一回事。

最近几年,无数崭新的书出现在书店里。每当我站在这些书前,那些再版书就像久别的老朋友向我打招呼;新版书却像一个个新遇见的富于魅力的朋友朝我微笑点首。我竟忍不住取在手中,当手指肚轻轻抚过那光洁的纸面时,另一只手已经不知不觉地伸进口袋,掏出本来打算买袜子、买香烟、买橘子的钱来……

沾上对书的嗜好就甭想改掉。顺从这高贵而美好的嗜好吧!我想。

如今我那书架又用碱水擦净,铺上白纸,摆满油墨芳香四溢的新书,亭亭地立在我的房间里。我爱这一架新书。但我依旧怀念那一架旧书。世界上丢失的东西,有些可以寻找回来,有些却无从寻觅。但被破坏了的好的事物总要重新开始,就像我这书架……

书桌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暗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初是什么颜色。桌面又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个是从破箱子上移来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干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人将就这样一个小桌子,早晚得驼背!”

“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它是件宝?你说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对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来,倒是一种安慰。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的底儿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

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干弹弓子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就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儿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钉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过的、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儿,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察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头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楂,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在表的嘀嗒声中,在上下课的铃声中,在雨和雪轮番交替地敲打窗子声中,我长大起来,事也懂得多了。桌上那几个字却不那么神气了。反而怕被人瞧见,似乎成了一种不光彩甚至是耻辱的污迹,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的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我上了中学,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我的许多事,写信、写文章、画画、吃东西,做的什么七零八碎的事都在这桌上,它一直伴随着我。

但它在我长大起来的身躯前,渐渐显得矮小,不合用了;而且用久了,愈来愈破旧,在后来买进来的新家具中间,显得寒碜和过时。它似乎老了,早完成了使命,在人世间物换星移的常规里等待着接受取代。

有一天我画画。画幅大,桌面小。不得不把一半画纸垂到桌下,先画铺在桌面上的一半;待画得差不多时,再拉上纸来画另一半。这样就很难照顾到画面的整体性,我画得那么别扭,真急了,止不住愤愤地骂道:

“真该死,这破桌子!”

它听着,不吭一声。等我画好了画儿,张挂起来,画面却意外地好。我十分快活,早把桌子忘在一旁。它呢,依然默默旁立。它就是这样与我为伴,好像我不抛掉它,它就一心而从无二意地跟随着我。是不是由于它仅仅是无生命的物品,我从未把它作为一只小猫、小鸟、小兔那样的伴侣?但是,小兔死了,小猫跑了,小鸟飞了,它却不声不响地有心地记下我生活中经历过的许多酸甜苦辣,并顺从地任我做任何有损于它的事。当一次,我听说自己遭遇不幸,是因为被一个多年来与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出卖时,我忍受不住,发疯似的猛地一拍桌面:

啪!

桌面上出现一条长长的裂缝;我那颗初入社会纯真的心上,也暗暗出现一条裂痕。它竟同我一样。

从此,我便不觉地爱护起它来了。

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是一只快乐的小鸟——那早晨站在沾着露水的枝头抖动翅膀、在阳光里飞来飞去、在烟囱上探头探脑的小鸟。她总笑。她整天似乎除去快乐什么也不知道。她在任何一群人中出现,都能极快地把快乐通过笑、通过活泼的目光、通过喜气洋洋的俊俏的小脸儿、通过率真的动作,传染给每一个人。我说她的快乐是照眼的、悦耳的、香喷喷的,是魔术。我称她为“快乐女神”。

她一双腿长长的,爱穿一条淡蓝色的短裙。她一进屋来,常常是一蹦就坐到小书桌上——这或许是她还带着些孩子气儿;或许她腿长,桌子矮,坐上去正合适。

我呢,过去吻她高矮也正好。我吻她,她不让。一忽儿把脸甩向左边,一忽儿又甩到右边,还调皮地笑着。她那光滑的短发像穗子一样在我笨拙的嘴唇上蹭来蹭去。

以后,由于挺复杂的原因,她终于说:“我们的爱没有物质土壤,幻想的种子连幻想也结不出来了。”这句话,她说了许多遍,一次比一次肯定,最后她无可奈何又断然地离去了。

稀奇的是,那快乐女神始终与我这哑巴桌子连在一起。每当我的目光碰到桌沿,就会幻觉出她当初坐在桌上的样子。浅蓝色的短裙扇状地铺开,一双直直又顺溜儿的长腿垂下来,两只小巧的脚交叉地别着。这时她那动听的笑声好似又在桌上的空间里发出来。

我需要记着的,这桌儿都给我记着了。而那女神与我临别时掉在桌上的泪滴,却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大概那不是泪,而是水滴。

桌上唯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忽然把一张照片面对我,问:

“这是谁?”

这是我那“快乐女神”的。我说:

“一个朋友。”

她微微现出一种冷笑,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着我,两只白白的手把这照片撕成细小的碎片。我至今不明白,在那时为什么一些女孩子干这种事时,反比男孩子们干得更彻底、更狠心、更无情。相册中所有女人的照片——我姐姐、妻子、母亲的,她撕得尤其凶,“唰、唰、唰”地响。仿佛此刻她心里有什么受不了的情感折磨着她,迫使她这样做。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也会无声地提醒我。

它就摆在我窗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大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我这小小的桌面上。

每当这树冠的枝影间满是小小的黑点时,那是春天;黑点点儿则是大槐树初发的芽豆豆。这期间,偶尔还有一种俗名叫作“绿叶儿”的候鸟,在枝间伶俐地蹦跳的影子出现在桌面上。夏天来了,树影日浓,渐渐变成一块阴凉,密密实实地遮盖住我的小桌。等到那块厚厚的阴凉破碎了,透现出一些晃动着的阳光的斑点时,秋风还会把一两片变黄的叶子吹进窗;像几只金色的小船,落在我这如同无风的水面一般平光光的桌面上。随后该关窗子了,玻璃蒙上了薄薄的水蒸气。那片叶无存、光秃秃、只剩下枝丫的树影,便像一张朦胧模糊的大网,把我的小桌罩住……

我常常被这些情景弄得发呆。谁说它丑,它无用,它应当被丢弃?它有着任何华贵的物品都无法代替的风韵和诗意。在它的更深处,甚至还潜藏着思想。

尤其是在阴雨的日子里,乌云像拉上的厚帘子把窗户遮暗了,小桌变成黑影,很像一块浓雾里的礁石,黑黝黝的,沉默无语。忽然一道闪电把它整个照亮,它那桌面上反射着可怕的蓝色的电光。但在这一瞬间的强光里,它上边的一切痕迹都清晰地显现出来,留在这中间的往事一下子全都复活了……

我闭上眼,情愿被再现在幻觉中的往事深深地感动着。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一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这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缥缈,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

“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捅马蜂窝

爷爷的后院小,除去堆放杂物,很少人去,里边的花木从不修剪,快长疯了!枝叶纠缠,阴影深浓,却是鸟儿、蝶儿、虫儿们生存和嬉戏的一片乐土,也是我儿时的乐园。我喜欢从那爬满青苔的湿漉漉的大树干上,取下一只又轻又薄的蝉衣,从土里挖出筷子粗肥大的蚯蚓,把团团飞舞的小蠓虫赶到蜘蛛网上去。那沉甸甸压弯枝条的海棠果,个个都比市场买来的大。这里,最壮观的要数爷爷窗檐下的马蜂窝了,好像倒垂的一只大莲蓬,无数金黄色的马蜂爬进爬出,飞来飞去,不知忙些什么,大概总有百十只之多,以至爷爷不敢开窗子,怕它们中间哪个冒失鬼一头闯进屋来。

“真该死,屋子连透透气儿也不能,哪天请人来把这马蜂窝捅下来!”奶奶总为这个马蜂窝生气。

“不行,要蜇死人的!”爷爷说。

“怎么不行?头上蒙块布,拿竹竿一捅就下来。”奶奶反驳道。

“捅不得,捅不得。”爷爷连连摇手。

我站在一旁,心里却涌出一种捅马蜂窝的强烈欲望。那多有趣!当我给这个淘气的欲望鼓动得难以抑制时,就找来妹妹,乘着爷爷午睡的当儿,悄悄溜到从走廊通往后院的小门口。我脱下褂子蒙住头顶,用扣上衣扣儿的前襟遮盖下半张脸,只露一双眼。又把两根竹竿接绑起来,作为捣毁马蜂窝的武器。我和妹妹约定好,她躲在门里,把住关口,待我捅下马蜂窝,赶紧开门放我进去,然后把门关住。

妹妹躲在门缝后边,眼瞧我这非凡而冒险的行动。我开始有些迟疑,最后还是好奇战胜了胆怯。当我的竿头触到蜂窝的一刹那,好像听到爷爷在屋内呼叫,但我已经顾不得别的,一些受惊的马蜂轰地飞起来,我赶紧用竿头顶住蜂窝使劲地摇撼两下,只听“嗵”,一个沉甸甸的东西掉下来,跟着一团黄色的飞虫腾空而起,我扔掉竿子往小门那边跑,谁料到妹妹害怕,把门在里边插上,她跑了,将我关在门外。我一回头,只见一只马蜂径直而凶猛地朝我扑来,好像一架燃料耗尽、决心相撞的战斗机。这复仇者不顾一切而拼死的气势使我惊呆了。瞬间只觉眉心像被针扎似的剧烈地一疼,挨蜇了!我下意识地用手一拍,感觉我的掌心触到它可怕的身体。我吓得大叫,不知道谁开门把我拖到屋里。

当夜,我发了高烧。眉心处肿起一个枣大的疙瘩,自己都能瞧见。家里人轮番用醋、酒、黄酱、万金油和凉手巾把儿,也没能使我那肿疮迅速消下来。转天请来医生,打针吃药,七八天后才渐渐痊愈。这一下可不轻呢!我生病也没有过这么长时间,以至消肿后的几天里不敢到那通向后院的小走廊上去,生怕那些马蜂还守在小门口等着我。

过了些天,惊恐稍定,我去爷爷的屋子,他不在,隔窗看见他站在当院里,摆手召唤我去,我大着胆子去了。爷爷手指窗根处叫我看,原来是我捅掉的那个马蜂窝,却一只马蜂也不见了,好像一只丢弃的干枯的大莲蓬头。爷爷又指了指我的脚下,一只马蜂!我惊吓得差点叫起来,慌忙跳开。

“怕什么,它早死了!”爷爷说,“这就是蜇你的那只马蜂,可能被你那一拍,拍死的。”

仔细瞧,噢,原来是死的。仰面朝天躺在地上,几只黑蚂蚁在它身上爬来爬去。

“马蜂就是这样,你不惹它,它不蜇你。”爷爷说。

“那它干吗还要蜇我呢,这样它自己不也完了吗?”

“你毁了它的家——那是多大一个家呀!它当然要跟你拼命的!”爷爷说。

我听了心里暗暗吃惊。一只小虫竟有这样的激情和勇气。低头再瞧瞧那只马蜂,微风吹着它,轻轻颤动,好似活了一般。我不禁想起那天它朝我猛扑过来时那副视死如归的架势,与毁坏它们生活的人拼出一切,真像一个英雄……我面对这壮烈牺牲的小飞虫的尸体,似乎有种罪孽感沉重地压在我的心上。

那一窝马蜂呢,被我扰得无家可归的一群呢,它们还会不会回来重建家园?我甚至想用胶水把那只空空的蜂窝粘上去。

这一年,我经常站在爷爷的后院里,始终没有等来一只马蜂。

转年开春,有两只马蜂飞到爷爷的窗檐下,落到被晒暖的木窗框上,然后还在过去的旧巢的残迹上爬了一阵子,跟着飞去而不再来。空空又是一年。

第三年,风和日丽之时,爷爷忽叫我抬头看,隔着窗玻璃看见窗檐下几只赤黄色的马蜂忙来忙去。在这中间,我忽然看到,小巧的、银灰色的第一间蜂窝已经筑成了。

于是,我和爷爷面对面开颜而笑,笑得十分舒心。我不由得暗暗告诉自己,再不做一件伤害旁人的事。

哦,中学时代……

人近中年,常常懊悔青少年时由于贪玩或不明事理,滥用了许多珍贵的时光。想想我的中学时代,我可算是个名副其实的“玩将”呢!下棋、画画、打球、说相声、钓鱼、掏鸟窝等,玩的花样可多哩。

我还喜欢文学。我那时记忆力极好,虽不能“过目成诵”,但一首律诗念两遍就能吭吭巴巴背下来。也许如此,就不肯一句一字细嚼慢咽,所记住的诗歌常常不准确。我还写诗,自己插图,这种事有时上课做。一心不能二用,便听不进老师在讲台上讲些什么了。

我的语文老师姓刘,他的古文底子颇好,要求学生分外严格,而严格的老师往往都是不留情面的。他那双富有捕捉力的目光,能发觉任何一个学生不守纪律的行动。瞧,这一次他发现我了。不等我解释就没收了我的诗集。晚间他把我叫去,将诗集往桌上一拍,并不指责我上课写诗,而是说:“你自己看看里边有多少错?这都是不该错的地方,上课我全都讲过了!”

他的神色十分严厉,好像很生气。我不敢再说什么,拿了诗集离去。后来,我带着那么本诗集,也就是那些对文学浓浓的兴趣和经不住推敲的知识离开学校,走进社会。

社会给了我更多的知识。但我时时觉得,我离不开,甚至必须经常使用青少年时学到的知识,由此感到那知识贫薄、残缺、有限。有时,在严厉的编辑挑出来许许多多的错别字、病句或误用的标点符号时,只好窘笑。一次,我写了篇文章,引了一首古诗,我自以为记性颇好,没有核对原诗,结果收到一位读者客气又认真的来信,指出错处。我知道,不是自己的记性差了,而是当初记得不认真。这时我就生出一种懊悔的心情,恨不得重新回到中学时代,回到不留情面的刘老师身边,在那个时光充裕、头脑敏捷的年岁里,纠正记忆中所有的错误,填满知识的空白,把那些由于贪玩而荒废掉的时光,都变成学习和刻苦努力的时光。哦,中学时代,多好的时代!

当然,这是一种梦想。谁也不能回到过去。只有抓住自己的今天、自己的现在,才是最现实的。而且我还深深地认识到,青年时以为自己光阴无限,很少有时间的紧迫感。如果你正当年少,趁着时光正在煌煌而亲热地围绕着你,你就要牢牢抓住它。那么,你就有可能把这时光变成希望的一切。如果这样做了,你长大不仅会做出一番成就,而且会成为一个真正懂得生命价值的人!

我的“三级跳”

我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将近二十年,换了三种职业。先是专业篮球运动员(故此我常说自己是“运动员出身”),而后改为从事绘画,近两年终日捏着笔杆,开始了文学生涯。这好比职业上的“三级跳”,而每一跳都跨进一个全新的领域。这三种职业又都是我热爱的。有的同志对我的经历饶有兴趣,问我怎么从“打球”跳到“画画”,又从“画画”跳到“文学创作”上来的。谈谈这“三级跳”的过程,恐怕能给一些同志一点启发,从中悟到某些道理。

我上小学时就淘气得很。功课勉强过得去,全仗着记忆力强和有些小聪明。兴趣都在课外。那些在孩子们中间一阵阵流行起来的小游戏,像什么砸杏核啦、抓羊拐啦、拍毛片儿啦、捉蟋蟀啦等,我都有极浓厚的兴趣。尤其爱玩球和画画。下学铃声一响,就和一群同学飞奔到操场,把书包、帽子往地上一扔,摆个“大门”,一直踢到天黑也不肯回家;有时一脚把球踢远,都不易找到。在课堂上课时,则是我画画最好的时刻。将课本像个小屏风那样立在前边,挡住老师的视线;再从作业本上扯下一页白纸,便开始大画起来。起先是一边听讲一边画。画飞机、大炮、舰队、小人。画得入迷时,嘴里便不自觉地发出枪鸣炮响、小人呼叫的声音。忽然,只听一声呵斥,老师已站在面前,严厉地板着面孔,把我这些心爱的画没收了。记得我小学时的课本从来不是干干净净的;封面、封底和所有空白处都挤满了我想象出来的奇怪而稚气的形象。

这些在课余练就的“本领”总算有用。到了中学,我就成了学校篮球队的队员,还是常常赢得学校里的球迷们掌声的一名主力中锋;同时也是学校美术组的积极分子。寒暑假期里,跟一位私人教画老师学习中国画。高中一年级时,我以一幅题为《夏天》的国画作品参加市里举办的中学生美术展览且获得了奖状和奖品。可惜由于年深日久,这张能够作为纪念的奖状不知何时丢掉了。这时,我又爱上了文学。一个人在少年时代,总有一部分时间生活在幻想里,对万物充满好奇,感情混在热血中,炽烈又易于冲动,因此特别容易迷恋于诗。许多从事文学工作的人,开始起步时,大都是在日记本上写满一页页不成样的,却是真挚的诗句。于是,在我的小小书桌上,唐宋大诗人们的集子,以及普希金、莱蒙托夫、海涅、拜伦、惠特曼的集子,就把课本埋了起来。我爱那些诗,常常一连半个多小时独自在屋里充满感情地背诵那些诗,也模仿着写了一本又一本诗集,取了些自以为很美和很深奥的名字,自己做插图和封面,自己出书,并把这些自制的诗集和我所崇拜的巨匠的诗作放在一起,引以为快……

想想看,我有那么多爱好,学业自然不大出众。尤其在理工科方面,往往必须补考才能将就够上及格的分数。我在历任的数学教师的眼里,是个缺乏数字概念、不可造就、低能的学生。前不久,我中学时代的一位老师来信说:“你给我留下的印象是,爱打球,贪玩儿,画儿画得不错。你挺聪明,但绝不是模范生……”

他说的一点儿也不错。高中毕业后,我被一位有名的篮球教练一眼看上,选入了天津市男子篮球队。这是我“跳”的第一步。

这里没有更多篇幅来尽述我那段时间的迷人和有趣的运动员生活。我虽然渴望能成为一名出色的球手,但不知为什么,始终抛不开书和画。每当周末休假,我就急急渴渴跑回家,脚上穿着球鞋,一双胳膊就架在书桌上,画上整整一天。在我那运动队宿舍床位的枕边,总堆着书。那时球队正采用日本名教练大松博文的大运动量训练法。晚间,同屋的经过一天紧张训练的队员们都酣睡了,鼾声如雷;我却捧着一本书,对那些跃动着动人形象的、富于魔力的文学,极力张开疲乏的眼皮……

这时,我已隐隐地感到,打球还不是我最终选定的职业;好像一只暂时小憩花枝上的鸟儿,花儿虽美,香气扑鼻,却还不是它的归宿。

在一场比赛中,我受了伤,离开了球队。这一下,我就跳进了十分喜爱的、渴望已久的绘画中来了。这便是我的第二“跳”。

开始,我在一个画社从事古画仿制工作。我当初学画时,入手宋代的北宋画法。我摹制的画,大多是宋代画家范宽、刘松年、马远、夏圭等人的作品。由于对风俗画抱有兴趣,我也刻意于酷肖地临摹过苏汉臣的《货郎图》和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这时我对艺术的兴趣就广泛展开了。人类文化有如广袤无际的天地,各种文学艺术之间息息相通;若在这中间旅行,饱览过一处名胜之后,自然会想到另一处有着无穷情趣的千岩万壑遨游一番。由中国绘画到西洋绘画,由中国文学到外国文学,由古典到现代,由正统艺术到民间艺术,我差不多都涉猎了。而各种文学艺术所独具的艺术美互相不能替代,几乎以同样的魅力磁石般地吸引着我。我所深深喜爱的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名画,一口气是数不尽的。曾有一段时间,我致力于考察本地的民间艺术的渊源和历史,如风筝、泥塑、砖刻、年画等等。那时,我的桌上和柜顶便站满了从市郊和外县征集来的泥人泥马。这使我的兴趣深入到对地方风俗和地方史的研究上。我把这些随时得到的体会写成一些小文章,开始在本市的报纸上发表。当一个青年看到自己用心血铸成的文字出现在报刊上,他不仅会得来喜悦、动力和自信,从此笔杆也就要牢牢握在他的手里,不再容易抛掉……

这样,我就再一次感到,绘画仍不是我最好的归宿。我广泛的爱好,我所要表现的,如同一盆水,而绘画对于我却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碗儿。似乎我还要再一次从职业里跳出来。

近十多年的生活,使我一下子了解和熟悉了无数的人。那么多深切的感觉、思想和情感有待于表现。绘画绝不是我最得力的工具,我便毅然从调色盘里拔足而起,落入了文坛,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便是我职业上“三级跳”的简要的全过程。

这样,我就如同一个迷途在外的游子,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故居;如同游入大海的一条鱼儿,得以自由自在地遨游。对于一个从事文学的人来说,他的全部经历、全部爱好、全部知识,都是有用的,一点儿也不会浪费掉。一部成功的文学作品要囊括进去多么丰富的生活,多么庞杂的生活知识、经验和感受!作者只会常常感到自己生活浅薄,知识狭窄和贫乏,缺陷很多,需要随时和及时加以补充。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

我做过运动员。除去这段生活的积累会给我写运动员生活题材的作品提供素材之外,还使我有较好的身体基础。写东西不仅要用脑力,还要有饱满的精力。没有精力,几十万字一贯到底谈何容易!有人以为,写书的人都是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其实不然。手执一支笔,目对空无一字的稿纸,一写十几个小时,长年如此,难道不是全仗着充沛的精力吗?而精力却蕴发自强劲的体力中。因此我现在每天都要早起跑跑步,以保持体力和精力不衰。

我画过画。绘画锻炼一个人对可视的美的事物的发现力、对形象的记忆力、对于想象和虚构的形象与空间境象具体化的能力。许多善画和精通绘画的作家(如曹雪芹、罗曼·罗兰、萨克雷等)对形象的描写都来得比较容易,得心应手,给人以似可目见的画面感。而文学的要求之一就是“要立即生出形象”(契诃夫语)。我深感有绘画修养,对写小说帮助可太大了。所以我现在也没有撂下画笔,而在写作之余,时时捉笔来画一画。

我其余那些庞杂的爱好,如地方史啦,地方风俗啦,民间艺术啦,古代文物啦,等等,对于我写作,都起着直接与间接的作用。比如我写长篇历史小说《义和拳》和《神灯》时,这些平日所留意而积累下来的知识,都变成创作时极其珍贵而随手拈来的素材了。

我还喜欢音乐,尤爱听钢琴曲和提琴的独奏曲、协奏曲,以及大型交响乐。它们启发我对美的联想,丰富情感,给予我无穷、复杂和深远的境界。各种艺术在本质上都有着许多共同之处。长篇小说很像一部大型交响乐,小说中人物之间的穿插不就同交响乐里各种乐器的配合一样吗?一部书中的繁与疏、张与弛、虚与实、高潮与低潮,与一部乐曲中起伏消长的变化多么相像!在音乐欣赏中,可以悟解到多少文学创作中应该遵循的艺术规律啊!

关于文学与艺术的关系、姐妹艺术修养的必要性等问题,可以另写一大篇文章。这里,我想从自己的“三级跳”引出另外一些话——

从我的经历上放开看,许多人开始从事的工作,并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人的才能是多方面的,有的人在美术上,有的人在运动上,有的人在计算上,有的人在组织能力上;有的人手巧得很,有的人耳朵相当灵敏,有的人口才出众,有的人天生一副动听的金嗓子。但这才能在他的本职工作中往往由于不需要,或用不上,而被埋没,如同一粒深埋在沙砾下的珍珠,未得发光放彩,而业余生活却是一片造就人才的天地。我要对某些同志说,如果你发现自己在某方面的特长和素质,应当抓紧业余时间,埋头苦干,先在这块天地里干出一番成绩来,我相信你最终会像我这样——跳进自己热爱的职业中。你去看吧!古往今来,大部分专业人才都是从“业余”中产生的。当然这需要一种为了革命的个人奋斗的精神!

某些领导同志,切不要把那些在业余时间里抱着一种正当爱好、埋头钻研的人,看作是“不务正业”。否则,便是不恰当的、短视的、狭隘的。在一个突飞猛进向前飞跃的社会里,必然是所有人的才能(各种各样的才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只有每个人都挥尽自己的血汗与才能,科学才能进步,文化才能繁荣,国家才能富强。

我从绘画跳入文学时,原单位一个领导对我说:“我不留你。虽然我也很需要你,但我知道,你去写作,对社会的贡献会更大。”

我听了感动万分,眼睛都潮湿了。文艺工作者的成长和进步,多么需要党的阳光和领导的帮助啊!

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第四次文代会上的祝词中说:“必须十分重视文艺人才的培养。在一个九亿多人口的大国里,杰出的文艺家实在太少了。这种状况与我们的时代很不相称。我们不仅要从思想上,而且要从工作制度上创造有利于杰出人才涌现和成长的必要条件。”“四人帮”被粉碎后,我们又一次亲身感受到,党坚决贯彻执行“双百方针”,为文艺的发展开拓广阔的天地,老一辈的、青年一代的专业、业余文艺工作者都受到过关怀和培养。因此,每当我回想起自己如何走上文学创作道路时常想,应怎样努力提高自己,不辜负党的培养,永远忠实于生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白发

人生入秋,便开始被友人指着脑袋说:

“呀,你怎么也有白发了?”

听罢笑而不答。偶尔笑答一句:“因为头发里的色素都跑到稿纸上去了。”

就这样,嘻嘻哈哈、糊里糊涂地翻过了生命的山脊,开始渐渐下坡来。或者再努力,往上登一登。

对镜看白发,有时也会认真起来:这白发中的第一根是何时出现的?为了什么?思绪往往会超越时空,一下子回到了少年时——那次同母亲聊天,母亲背窗而坐,窗子敞着,微风无声地轻轻扰动母亲的头发,忽见母亲的一根头发被吹立起来,在夕照里竟然银亮银亮,是一根白发!这根细细的白发在风里柔弱摇曳,却不肯倒下,好似对我召唤。我第一次看见母亲的白发,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母亲也会老,这是多可怕的事啊!我禁不住过去扑在母亲怀里。母亲不知出了什么事,问我,用力想托我起来,我却紧紧抱住母亲,好似生怕她离去……事后,我一直没有告诉母亲这究竟为了什么。最浓烈的感情难以表达出来,最脆弱的感情只能珍藏在自己心里。如今,母亲已是满头白发,但初见她白发的感受却深刻难忘。那种人生感,那种凄然,那种无可奈何,正像我们无法把地上的落叶抛回树枝上去……

妻子把一小酒盅染发剂和一支扁头油画笔拿到我面前,叫我帮她染发。我心里一动,怎么,我们这一代生命的森林也开始落叶了?我瞥一眼她的头发,笑道:“不过两三根白头发,也要这样小题大做?”可是待我用手指撩开她的头发,我惊讶了,在这黑黑的头发里怎么会埋藏这么多的白发!我竟如此粗心大意,至今才发现才看到。也正是由于这样多的白发,才迫使她动用这遮掩青春衰退的颜色。可是她明明一头乌黑而清香的秀发呀,究竟怎样一根根悄悄变白的?是在我不停歇的忙忙碌碌中、侃侃而谈中,还是在不舍昼夜的埋头写作中?是那些年在大地震后寄人篱下的含辛茹苦的生活所致?是为了我那次重病内心焦虑而催白的?还是那件事……几乎伤透了她的心,一夜间骤然生出这么多白发?

黑发如同绿草,白发犹如枯草;黑发像绿草那样散发着生命诱人的气息,白发却像枯草那样晃动着刺目的、凄凉的、枯竭的颜色。我怎样做才能还给她一如当年那一头美丽的黑发?我急于把她所有变白的头发染黑。她却说:

“你是不是把染发剂滴在我头顶上了?”

我一怔,赶忙用眼皮噙住泪水,不叫它再滴落下来。

一次,我把剩下的染发剂交给她,请她也给我的头发染一染。这一染,居然年轻许多!谁说时光难返,谁说青春难再,就这样我也加入了用染发剂追回岁月的行列。

谁知染发是件愈来愈艰难的事情。不仅日日增多的白发需要加工,而且这时才知道,白发并不是由黑发变的,它们是从走向衰老的生命深处滋生出来的。当染过的头发看上去一片乌黑青黛,它们的根部又齐刷刷冒出一茬雪白。任你怎样去染,去遮盖,它还是茬茬涌现。人生的秋天和大自然的春天一样顽强。挡不住的白发啊!

开始时精心细染,不肯漏掉一根。但事情忙起来,没有闲暇染发,只好任由它花白。染又麻烦,不染难看,渐而成了负担。

这日,邻家一位老者来访。这老者阅历深,博学,又健朗,鹤发童颜,很有神采。他进屋,正坐在阳光里。一个画面令我震惊——他不单头发通白,连胡须眉毛也一概全白;在强光的照耀下,蓬松柔和,光明透澈,亮如银丝,竟没有一根灰黑色,真是美极了!我禁不住说,将来我也修炼出您这一头漂亮潇洒的白发就好了,现在的我,染和不染,成了两难。老者听了,朗声大笑,然后对我说:

“小老弟,你挺明白的人,怎么在白发面前糊涂了?孩童有稚嫩的美,青年有健旺的美,你有中年成熟的美,我有老来冲淡自如的美。这就像大自然的四季——春天葱茏,夏天繁盛,秋天斑斓,冬天纯净。各有各的美感,各有各的优势,谁也不必羡慕谁,更不能模仿谁,模仿必累,勉强更累。人的事,生而尽其动,死而尽其静。听其自然,对!所谓听其自然,就是到什么季节享受什么季节。哎,我这话不知对你有没有用,小老弟?”

我听罢,顿觉地阔天宽,心情快活。摆一摆脑袋,头上华发来回一晃,宛如摇动一片秋光中的芦花。

时光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作“年根儿”,多么贴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地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院到冬日小雨空蒙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他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唯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曾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唯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除夕情怀

除夕是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个夜晚,是一岁中剩余的一点短暂的时间。时光是留不住的,不管我们怎么珍惜它,它还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烟消云散。古人不是说过“黄金易得,韶光难留”吗?所以在这一年最后的夜晚,要用“守岁”——也就是不睡觉,眼巴巴守着它,来对上天恩赐的岁月时光以及眼前这段珍贵的生命时间表示深切的留恋。

除夕是中国人最具生命情感的日子。所以此时此刻一定要和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团聚一起。首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陪伴老人过年,有如依偎着自己生命的根与源头,再有便是和同一血缘的一家人枝叶相拥,温习往昔,尽享亲情。记得有人说:“过年不就是一顿鸡鸭鱼肉的年夜饭吗?现在天天鸡鸭鱼肉,年还用过吗?”其实过年并不是为了那一顿美餐,而是团圆。只不过先前中国人太穷,便把平时稀罕的美食当作一种幸福,加入到这个人间难得的团聚中。现在鸡鸭鱼肉司空见惯了,团圆却依然是人们的愿望、年的主题。腊月里到火车站或机场去看看声势浩大的春运吧。世界上哪个国家会有一亿人同时返乡,都要在除夕那天赶回家去?他们到底为了吃年夜饭还是为了团圆?

此刻,我想起关于年夜饭的一段往事——

一年除夕,家里筹备年夜饭,妻子忽说:“哎哟,还没有酒呢。”我说:“我忙的都是什么呀,怎么把最要紧的东西忘了!”

酒是餐桌上的仙液。这一年一度的人间的盛宴哪能没有酒的助兴、没有醉意?我忙披上棉衣,围上围巾,蹬上自行车去买酒。家里人平时都不喝酒,一瓶葡萄酒——哪怕是果酒也行。

车行街上,天完全黑了,街两旁高高低低的窗子都亮着灯。一些人家开始吃年夜饭了,性急的孩子已经噼噼啪啪点响鞭炮。但是商店全上了门板,无处买酒,我却不死心,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顿年夜饭没有酒。车子一路骑下去,一直骑到百货大楼后边那条小街上,忽见道边一扇小窗亮着灯,里边花花绿绿,分明是个家庭式的小杂货铺。我忙跳下车,过去扒窗一瞧,里边的小货架上天赐一般摆着几瓶红红的果酒,大概是玫瑰酒吧。踏破铁鞋终于找到它了!我赶紧敲窗玻璃,里边出现一张胖胖的老汉的脸,他不开窗,只朝我摇手;我继续敲窗,他隔窗朝我叫道:“不卖了,过年了。”我一急,对他大叫:“我就差一瓶酒了!”谁料他听罢,怔了一下,唰地拉开小小的窗子,里边热乎乎混着炒菜味道的热气扑面而来,跟着一瓶美丽的红酒梦幻般地摆在我的面前。

我付了钱,对他千恩万谢之后,把酒揣在怀里贴身的地方,我怕把酒摔了,然后飞快地一口气骑车到家。刚才把酒揣进怀里时酒瓶很凉,现在将酒从怀间抽出时,光溜溜的酒瓶竟被身体焐得很温暖。

当晚这瓶廉价的果酒把一家人扰得热乎乎的,我却还在感受着刚才那位老汉把酒“啪”地放在我面前的感觉。他怎么知道我为年夜饭缺一瓶酒时急切的心情?很简单——因为那是人们共有的年的情怀。

于是我又想起,一年的年根在火车站上。车厢里人满为患,连走道上也人贴着人地站着。从车门根本挤不上去,有人就从车窗往里爬。我看见一个年轻人,半个身子已经爬进车窗,车里的熟人往里拉他,站台上工作人员往外拽他。双方都在使劲,这年轻人拼命地往车里挣扎。就在这时候,忽然站台上的人不拉了,反倒笑嘻嘻把他推上去。我想,要是在平时,站台的工作人员决不会把他推上去,但此时此刻为什么这样做?为了帮他回家过年。

年,真的是太美好的节日、太好的文化了。在这种文化氛围里,人们无须沟通,彼此心灵相印。正为此,除夕之夜千家万户燃起的烟花,才在寒冷的夜空中交相辉映,呈现出普天同庆的人间奇观。也正为此,那风中飘飞的吊钱,大门上斗大的“福”字,晶莹的饺子,感恩天地与先人的香烛,风雪沙沙吹打的灯笼和人人从心中外化出来的笑容,才是这除夕之夜最深切的记忆。

除夕是中国人用共同的生活理想创造出来——并以各自的努力实现的现实。

马年的滋味

龙年颂龙,猴年夸猴,牛年赞牛,马年呢?友人说,你脱脱俗套说点真实的吧,你属马,也最知马年的滋味。

我回头一看,倏忽已过了五个马年。咀嚼一下,每个本命年的滋味竟然全不一样。

我的第一个马年是一九四二年,我出生。本来母亲先怀一个孩子,不料小产了,不久就怀上我,倘若那孩子——据说也是个男孩子——“地位稳固”,便不会有我。我的出生乃是一种幸中之幸。第一个马年里我一落地,就是匹幸运之马。

第二个马年是一九五四年,我十二岁。这一年天下太平。世界上没有大战争,吾国没有政治运动。我一家人没病没灾没祸没有意外的不幸。今天回忆起那个马年来,每一天都是笑容。我则无忧无虑地踢球、钓鱼、捉蟋蟀、爬房、画画、钻到对门大院内去偷摘苹果。并且第一次感觉到邻桌的女孩有种动人的香味。这个马年我是快乐之马。

第三个马年是一九六六年,我二十四岁。这年大地变成大海。黑风白浪,翻天覆地。我的家被红卫兵占领四十天,占领者每人执一木棒或铁棍,将我的一切,包括我的理想与梦想全都淋漓尽致地捣了个粉碎。那一年我看到了生活的反面、人的负面,并发现只有漆黑的夜里才是最安全的。我还有三分钟的精神错乱。这个马年我是受难之马。

第四个马年是一九七八年,我三十六岁。这一年我住在北京的人民文学出版社里写小说。第一次拿到了散发着油墨香味的自己的书《义和拳》。但我真正走进文学还是因为投入了当时思想解放的洪流。到处参加座谈会,每个会都是激情洋溢,人人发言都有耀眼的火花。那是个热血沸腾的时代。作家们都为自己的思想而写作。我“胆大妄为”地写了“伤痕文学”《铺花的歧路》。这小说原名叫《创伤》,由于书稿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引起激烈争论,误了发表,而卢新华的《伤痕》出来了,便改名为《铺花的歧路》。这情况直到十一月才有转机。一是由于茅盾先生表示对我的支持,二是被李小林要走,拿到刚刚复刊的《收获》上发表。我便一下子站到当时文学的“风口浪尖”上。这一个马年对于我,是从挣扎之马到脱缰之马。

第五个马年是一九九〇年,我四十八岁。我的创作出现困顿,无人解惑,便暂停了写作。打算理一理自己的脑袋,再走下边的路。在迷惘与焦灼中重拾画笔,却意外地开始了阔别久矣的绘画生涯。世人不知我的“前身”为画家,吃惊于我;我却不知这些年竟积累了如此深厚的人生感受,万般情境,挥笔即来,我也吃惊于自己。在艺术创作中最美好的感觉莫过于叫自己吃惊。于是发现,稿纸之外还有一片无涯的天地,心情随之豁然。这一年的我,可谓突围之马。

回首五个马年才知,这马年的滋味,酸甜苦辣,驳杂种种。何况本命年只是人生的驿站。各站之间长长的十二年的征程中,还有说不尽的曲折婉转。我不知别人的本命马年是何滋味,反正人生况味,都是五味俱全。五味之中,苦味为首。那么,在这个将至的马年里,我这匹马又该如何?

前几天,请友人治印两方,皆属闲文。一方是“一甲子”,一方是“老骥”。这“老骥”二字,不过是乘一时之兴,借用曹操的诗,以寓志在千里罢了。可是反过来,我又笑自己不甘寂寞,总用种种近忧远虑来折磨自己。看来这一年我注定是奔波之马了。

日历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发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我居然有这么大把大把的日子!我可以做多少事情!前边的日子就像一个个空间,生机勃勃,宽阔无边,迎面而来。我发现时间也是一种空间。历史不是一种空间吗?人的一生不是一个漫长又巨大的空间吗?一个个“明天”,不就像是一间间空屋子吗?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不能天天都从容地扯下一页。特别是忙碌起来,或者从什么地方开会、活动、考察、访问归来,看见几页或十几页过往的日子挂在那里,黯淡、沉寂和没用;被时间掀过的日历好似废纸。可是当我把这一叠用过的日子扯下来,往往不忍丢掉,而把它们塞在书架的缝隙或夹在画册中间,就像从地上拾起的落叶。它们是我生命的落叶!

别忘了,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记得一九七六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所住的长沙路思治里12号那个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我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土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史刻骨铭心的珍藏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的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物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的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上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所以我写过:

“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

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

“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这可能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

哎呀又一年;

花叶全无迹,

存世唯诗篇。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母亲百岁记

留在昔时中国人记忆里的,总有一个挂在脖子上、小小而好看的长命锁。那是长辈请人用纯银打制的,锁下边坠着一些精巧的小铃,锁上边刻着四个字:长命百岁。这四个字是世世代代对一个新生儿最美好的祝福,一种极致的吉祥话语,一种遥不可及的人间想望,然而从来没想到它能在我亲人的身上实现。天竟赐我这样的洪福!

天下有多少人能活到三位数?谁能让自己的生命装进去整整一个世纪的岁久年长?

我骄傲地说——我的母亲!

过去,我不曾有过母亲百岁的奢望。但是在母亲过九十岁生日的时候,我萌生出这种浪漫的痴望。太美好的想法总是伴随着隐隐的担忧。我和家人们嘴里全不说,却都分外用心照料她,心照不宣地为她的百岁目标使劲了。我的兄弟姐妹多,大家各尽其心,又都彼此合力,第三代的孙男娣女也加入进来。特别是母亲患病时,那是我们必须一起迎接的挑战。每逢此时,我们就像一支训练有素的球队,凭着默契的配合和倾力倾情,赢下一场场“赛事”。母亲多经磨难,父亲离去后,更加多愁善感;多年来为母亲消解心结已是我们每个人都擅长的事。我无法知道这些年为了母亲的快乐与健康,我们手足之间反反复复通了多少电话。

然而近年来,当母亲生日我们笑呵呵聚在一起时,也都是满头花发。小弟已七十,大姐都八十了。可是在母亲面前,我们永远是孩子。人只有岁数大了,才会知道做孩子的感觉多珍贵多温馨。谁能像我这样,七十五岁了还是儿子;还有身在一棵大树下的感觉,有故乡、故土和家的感觉;还能闻到只有母亲身上才有的深挚的气息。

人生很奇特。你小时候,母亲照料你保护你,每当有外人敲门,母亲便会起身去开门,决不会叫你去。可是等到你成长起来,母亲老了,再有外人敲门时,去开门的一定是你;该轮到你来呵护母亲了,人间的角色自然而然地发生转变,这就是美好的人伦与人伦的美好。母亲从九十一、九十二、九十三……一步步向前走。一种奇异的感觉出现了,我似乎觉得母亲愈来愈像我的女儿,我要把她放在手心里,我要保护她,叫她实现自古以来人间最瑰丽的梦想——长命百岁!

母亲住在弟弟的家。我每周二、五下班之后一定要去看她,雷打不动。母亲知我忙,怕我担心她的身体,这一天她都会提前洗脸擦油,拢拢头发,提起精神来,给我看。母亲兴趣多多,喜欢我带来的天南地北的消息,我笑她“心怀天下”。她还是个微信老手,天天将亲友们发给她的美丽的图片和有趣的视频转发他人。有时我在外地开会时,会忽然收到她的微信:“儿子,你累吗?”可是,我在与她一边聊天时,还是要多方“刺探”她身体存在哪些小问题和小不适,我要尽快为她消除。我明白,保障她的身体健康是我首要的事。就这样,那个浪漫又遥远的百岁的目标渐渐进入眼帘了。

到了去年,母亲九十九周岁。她身体很好,身体也有力量,想象力依然活跃,我开始设想来年如何为她庆寿时,她忽说:“我明年不过生日了,后年我过一百零一岁。”我先是不解,后来才明白,“百岁”这个日子确实太辉煌,她把它看成一道高高的门槛了,就像跳高运动员面对的横杆。我知道,这是她本能的对生命的一种畏惧,又是一种渴望。于是我与兄弟姐妹们说好,不再对她说百岁生日,不给她压力,等百岁那天来到自然就要庆贺了。可是我自己的心里也生出了一种担心——怕她在生日前生病。

果然,担心变成了现实,就在她生日前的两个月突然丹毒袭体,来势极猛,发冷发烧,小腿红肿得发亮,这便赶紧送进医院,打针输液,病情刚刚好转,旋又复发,再次入院,直到生日前三日才出院,虽然病魔赶走,然而一连五十天输液吃药,伤了胃口,变得体弱神衰,无法庆贺寿辰。于是兄弟姐妹大家商定,百岁这天,轮流去向她祝贺生日,说说话,稍坐即离,不叫她劳累。午餐时,只由我和爱人、弟弟,陪她吃寿面。我们相约依照传统,待到母亲身体康复后,一家老小再为她好好补寿。

尽管在这百年难逢的日子里,这样做尴尬又难堪,不能尽大喜之兴,不能让这人间盛事如花般盛开,但是今天——

母亲已经站在这里——站在生命长途上一个用金子搭成的驿站上了。一百年漫长又崎岖的路已然记载在她生命的行程里。她真了不起,一步跨进了自己的新世纪。此时此刻我却仍然觉得像是在一种神奇和发光的梦里。

故而,我们没有华庭盛筵,没有四世同堂,只有一张小桌,几个适合母亲口味的家常小菜,一碗用木耳、面筋、鸡蛋和少许嫩肉烧成的拌卤,一点点红酒,无限温馨地为母亲举杯祝贺。母亲今天没有梳妆,不能拍照留念,我只能把眼前如此珍贵的画面记在心里。母亲还是有些衰弱,只吃了七八根面条,一点绿色的菠菜,饮小半口酒。但能与母亲长久相伴下去就是儿辈莫大的幸福了。我相信世间很多人内心深处都有这句话。

此刻,我愿意把此情此景告诉给我所有的朋友与熟人,这才是一件可以和朋友们共享的人间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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