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时候我是个小学四年级的十一岁的小学生。
我从小便会讨女同学欢喜,那些女同学也乐意,喜欢跟我一块儿玩,一块儿上下学。可能有人问了,是不是自己把自己说的太神了。一点儿不夸张。就是都到了高中的时候课间休息,班里有几个漂亮女孩儿要去厕所,如果是自己去,她都会把我拉着“走,上厕所,一起。”自然,这得看这个女生是否长的很漂亮,当然,如若是一个不水灵的姑娘她也不会没趣到拉着我陪她上厕所。我薛凡就是这样,如果你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姑娘,情况紧急下你让他替你去买姨妈巾他都乐意效劳。
这是小学四年级的一天,我突发奇想,召集了一大帮哥们儿姐妹儿给班里二十个女生按照长的是否漂亮排名次。自然而然的这首榜就落在了班里我认为最看好的女孩儿羽禾身上。这是个长相水灵的大眼睛女孩儿,人长的清纯没的说,还学习倍儿好,人又温柔,人家排首榜自然没得说。我识别女生的眼光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培养出来的。
四年级的小学生应该干啥,不就是整天玩啦,晃悠啦,儿童的世界有些东西是不存在的,比如不用像成年人为了生活和生计不开心啦,奔波忙碌啦,不用为了情爱呀,爱情啦而伤心。但儿童也有我们所有不是二童的人们所羡慕的童心,那些单纯是每一个从那个时候走过来的人所向往的。说这些是想说,我在同龄人还是儿童的时候,就已经超前的踏入成熟的时候了。你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在干嘛?你懂什么叫喜欢吗?或许懂,但是我相信大多数的那个时候的儿童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家里的宝贝。或许是因为我天生注定要非比寻常吧,不说别的,这辈子至少得比别人多留些许情在这人世间吧。你也可以说他就是那中央空调,不好听点儿的说,就是那处处留情的花花公子,花心大萝卜。
话说这羽禾整天无时无刻的出现在我的视线内,真的是这样,关注一个女孩儿,她的身影,她的一举一动都会自然而然的出现在你的身边。这是他这一生最美的开端,虽然最后被拒绝了,但是刚开始懂得喜欢异性女孩儿就碰到一个这么水灵灵的姑娘,也是他的幸运。
家乡的大山绵延几百里,雨后或雨中漫天漫地的大雾,我喜欢这样的感觉,天和地一片朦胧,行走于山间,乡间小路,人的心却十分明亮。情窦初开这个年纪的喜欢就是这样的感觉,朦朦胧胧的喜欢,但是那个时候最纯真,最童真的喜欢,喜欢她就是觉得她好,哪儿都好,就是想看见她,想和她一块儿玩游戏。而不像后来长大以后的喜欢,想据为己有,想把她弄上床。
我的第一封情书只有短短的四个字,最多再加上那个女孩儿神圣的名字——羽禾两个个字。
第一封情书我写了六个字:
羽禾,我喜欢你。
这六个字我写了很多遍,一笔一划写出来的,写好后我折成一小块儿,怀着忐忑的心早早的便去了学校,那天我值日,第一个进的教室,悄悄的把那小纸条夹在了羽禾的语文课本里,就是今天要上的那一课。课上我悄悄的观察她,远远的看见她翻开课本,纸条肯定看到了,她依旧优雅,拿出纸条看了看,又折叠好装在了裤兜里。就这样,连续有一个礼拜,他天天给人家写纸条,人家就是不理他,看谁耗得过谁,不过这事儿前前后后,从开始到最后结束也只有我和她两个人知道。要不然这事儿传开了可不好收场。你说我早熟,人家羽禾更是熟的早,他一连七天给人家写所谓的小情书,可也只有那四个字“我喜欢你。”你倒是说怎么喜欢,喜欢人家哪儿,不能说哪儿,喜欢人家什么啊?不过也挺好了,整整一个礼拜俩人眉来眼去的,众目睽睽之下,其他同学根本不知道我们那是在互相那啥呢!
一个礼拜后的一天,放学,一帮人走在路上,羽禾叫住我“薛凡,你过来,有话对你说。”俩人便走在了人群的最后边,羽禾拉过背后背着的书包,拉开拉链,拿出一沓纸条,“还给你”,又从兜里拿出她写的一张纸条“你看看。”然后还没等我说话,就抬腿跑了。他打开纸条看,清秀的字迹,洋洋洒洒的一百多字,不愧是我薛凡喜欢的女孩儿,人好看,字也写的好看,我心里嘀咕到。
人家写道
笑尘:
很高兴你能喜欢上我,你是个好孩子,也很喜欢和你一块儿玩,可是我们现在还小,先以学习为主吧,至于我们俩的事儿等我们长大以后再说吧,我们还是好朋友,以后还一块儿玩,再不要给我写纸条了。
——2003年5月20日
——羽禾
看过纸条后我想了很久很久,思绪万千,但是毕竟是小小男子汉了。我拿笔写下一句话“那我们先学习吧,这些纸条你就先保存着吧,就当纪念。”去了学校就给了她。那纸条不知道后来她是保存了还是扔了,鬼才知道。反正那以后俩人还是像往常一样,该玩玩,该干嘛干嘛。俩人彼此心知肚明。情窦初开嘛,无疾而终也算美满。一年以后小学升初中,羽禾不知去向,据身边朋友说,人家去了好点儿的初中读书。至此,我少年时期那段情窦初开的记忆便也停留在了小学四年级和羽禾那次小碰撞上。后来再也不曾见面。江湖上一直有她的传说,只是无奈于都是小孩儿,江湖上俩人却没再有机会见面。
就这样,小学初中,高中,七八年的时间悠悠而去,往日的小姑娘,小少年已经摇身一变,都成了十八九岁的帅哥,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