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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山川是不卷收的文章,日夜为你掌灯夜读

1.

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的消失过去。

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最近在读三毛的《雨季不再来》,这本书是三毛对于她青涩有趣的雨季时光的回顾,该书以三毛的生命历程为主题,记录了三毛17岁到22岁的成长过程,真实呈现出三毛少女时代的成长感受。平平淡淡的文字场景里,却总能找到似曾相识的影子,她的文字里也总能感觉到一股刚劲的力量和春暖花开般的温柔。

关于心中的那一个梦,不知道是从她的哪一章故事里有了触动,我的内心里开始有了答案,那是一个内向腼腆又多愁善感的女孩子青春里的绚丽色彩,是总带着忧郁眼神里极其稀奇难得的一道光啊。

1460天前,我还在寄宿学校里读书。那时的条件没有现在这么好,小乡镇里的晚自习是在一排排的平房里,有时伴着鸟叫声,有时伴着校外马路上来往车辆的嘈杂声,有趣的是,每晚都能看到皎洁的月光。

后来为了调整晚自习值班的老师人数,搬到了一个不用餐的食堂二楼里,空旷的房子里摆满了六人一桌的学生用餐桌,一整个二楼被快要中考的初三党占据。

为什么要用天数描述过去的那近四年的时光呢?对我来说那不是春夏秋冬四季的轮回,不是春风送寒雪消融,夏暖柳絮丝飘松。秋景一片金黄色,冬雪皑皑映日红。而是一天一天又一天的昼夜交替,更是一本一本又一本,一篇一篇又一篇的带着日期,天气和心情的日记。

大概是在哪天放学后黄昏的落日残阳里,我遵从内心给了自己莫大的勇气拿起了笔。我没有胆量以笔为剑,写尽江湖英雄之豪迈的壮志,却在内心默默的说:不负昭华,你要以梦为马。青山绿水,风华雪月,热血青春该当以笔缀年华!

那时的晚自习气氛青春活跃欢愉,我总刻意的逃离那些扎堆谈笑趣味十足的小群体,这倒也不是我的不合群,也许是我对自己性格孤僻且沉默少言下错了定义。

初三,在那懵懂无知的年纪里,我所认为的努力现在看来实在是太过浅显和单薄。我以为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背会英语单词和短文,理解语文古诗词和课文,考试成绩排名保持在前三就是努力。

或许看过的励志演讲太过单见浅闻,认识的社会清醒脱俗,憧憬的未来诗情画意,那时的我还没有认清现实,也不太懂社会是怎样的残酷,我以为我头顶的天空是全世界共同的那片天空。

那个还没有褪去童真的15岁,我知道要去努力,可我却不知道拼命且正确有方向的努力。

每天的放学后,我总站在教室三楼的窗户前望一望不远处的那片村落,在带着自己的遐想和不言的描述里,发好久的呆。

有时候想想,自己真的奇奇怪怪,琐碎生活里的一些小事情,我却予以格外用心的关注,然后让纸在笔的挥舞下,生出一个个带着生命气息跳跃着的文字来,最后串句成章,写出只有自己看得懂的小文章。

就在那临近毕业的初三里,我开始了人生创作的第一步,那是我和我的好朋友共同迈出的一步。虽然听起来有些可笑,但暂且称那青春里的小狂言为创作吧。

2.

那是本带着我们青涩的感情去构想出的童话世界里才有的言情小说。

于是每晚我都要提前去到晚自习室里,写一会儿小说,为了晚自习好好写作业。那时,邻桌的女孩总要拿去读完每天小更新后的内容,还总喊着快点让我更新。第二天清晨再递给好朋友写一天,下课时我们俩总讨论着在现在看来很狗血的剧情里如何穿插美好的插曲。

初夏的时候,我和好朋友之间那个写满密密麻麻字的本子用完了,在拿出新本子写了不久后,就停止了那个和青春有关的“交易”,那两个本儿也在书包里很久都没有再去翻。

后来,不久的日子里,我们仓促的就结束了初中。那本我和她之间的创作也随着初中的毕业而告了一段落。

然而时至今日,那陈旧泛黄字迹虽然有些不清晰的两个本子,在两次搬家的空档儿里,都没有遗失,每当拿出来翻看时,里面的小情节让我有些怀念那个年纪的自己,这似乎又成了我弥足珍贵的一小段青春“轶事“”。

当年的那个好朋友现在已成为我的老友,最后一次分别时,是在2016年中考结束后的6月下旬。上次见她时,是在2019年的7月初。虽然聊天的次数极少,但见了面后一点都不觉得生疏。高中因为想和父母在一个地方,于是我去了弟弟妹妹所在的县城读高中,好朋友去了卫校。

人生有那么一首诗,往往是当你拥有它的时候,你没有读懂它,可是当你读懂它的时候,它又离你远去了,原来这首诗就是青春。

中考结束后的暑假里大部分时间都交给了读书,对于那充满了太多热情的两本所谓“言情小说”的本子,被我锁在了衣柜中间的抽屉里。

临近步入高中的日子,我都一直没有打开过,于是它在我的世界里被我“雪藏”。但我知道,在那本最初的创作上,我是依赖着我的好朋友的。

高一的结束更多意味着的是走读的日子到了终点,高二成了我住校后日子的开始。

然而高二我“重操旧业”,翻看着那稚嫩的笔风,不禁感叹到:“人怎么越长大越失了勇气呢?”

无奈近几万字的小说,对于里面童稚天真和无邪的剧情,三年后的现在的年纪以无力去修改读懂和不舍得去“挽救”,最终那个快要完结的小说都没有被续上结尾。

也许长大就意味着你失去了童真和单纯,然而长大又何尝不是一种失去呢?

高二是我学习生涯里最努力的一年,也是继高一以来,对我来说,成绩突飞猛进的一年。那一年晚睡早起的用功努力,换来了从平行班调入尖子班的机会,突然觉悟:人生,是越努力越幸运。

高三刚开始,模考便席卷而来,面对高一不扎实的部分,我束手无措。第三次模考结束后,我便回到了当初的班级。

后来我才明白:没有坚实根基的房子,即使建造完成后,装修的再漂亮,它也是有缺陷存在的,总有一天会塌陷。

高二时,有次晚自习结束后做化学笔记的时候,突然有了灵感,在那夜里我写了篇三千多字的文章。于是那天的睡眠时间成了四个小时。

一次上体育课的下午,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变成了一块大黑幕,把整个天空都遮住了,就连最耀眼的太阳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天空的云越来越低,一场暴风雨来的很猛烈。我站在遮不住半臂的主席台边,看着她们向瓢泼大雨发出的挑战,便在那一天语文作业的读书感想里写下了自己创作的第一篇诗歌。从那以后,时不时的在课间里写出几句诗来,有时候一下便可以写出两三首,在我的同桌的催促下,我给她写了首藏头诗。

那一年语文阅读课的所有读书感想是我写过最用心和最富有情感表达的作业。

那本再一次勇敢的小说,在每个只有一天假期的周末里,被我一点一点的续上故事情节。

3.

高考结束后,大部分闲暇的时间里我都在续写那本对我而言,无法用语言去诠释的书。

那本书里是一个个可爱而可亲近的人,是一件件有趣而又怕忘记的事,是一份份真实而又百感交集的情感,是我和一群人的青春往事。

在更新到5万字时,我收到了来自某集团的签约邮件,看到邮件那一刻得欣喜是无法表达的,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

在签完那一张张合同邮寄出去时的心情,比等到回寄回来更期待。

时至今天,那本在QQ阅读微信读书起点阅读等各读书App里成长起来的任小坏呀著作的小说,已经更新到14万字了。

这14万字的叙述里,包括凌晨三点的夜,包括清晨七点的黎明,也包括下午八点的黄昏。

不可置否的是,在小说故事的情节里,我随着叙述字数的增多,也在一天天长大。

喜欢三毛的说辞:“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

4.

我喜欢在闲暇的时光里,一个人待在屋里看上一整天的书,也喜欢在夜深人静的夜里,独自一人在灯下斟酌文字,感受诗句“千杯美酒,难成知己。清茶一盏,也能醉人”带来的惬意和舒心,就像此刻已是凌晨六点的夜一样。

我喜欢用文字去叙述我所有的欲言又止,真正的喜欢是不遗余力的热爱和不辞辛苦的付出。

我知道的,但凡辛苦,便是强求。如果有一天文字带给我这样的无力感,我也会像丢掉最爱的布娃娃一样丢掉她的。但我知道,我是热爱着文字的,同时也热爱着一切散发文学气息的产物的。

我想这一生都和文字做朋友,它能带给我发自内心的快乐和满足,我也能带给它最合理恰当的情感表达,它能懂我的侃侃而谈,我也懂它的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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