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的在街道上跑着,李·布鲁斯慢慢的笑了起来,虽然之后的一段时间可能会因为要赚钱赶上2007年开始爆发的金融危机前,以保证能在金融危机中赚取巨大的利益,这也几乎是李·布鲁斯所能依靠的最大的一次赚钱机会了。
其他的赚钱机会有倒是有,但是大多是投资,比如天朝的房产和企鹅股票和阿里股票,自己亚马逊股票之类的,但是这些投资有很多都是长期投资,并不会给李·布鲁斯充足的流动资金。
而且钱这东西,除了装逼,没有人会嫌多。李·布鲁斯本来就不是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但是想要获得地位与权势,能动用的钱当然是越多越好,所以之前的李·布鲁斯才会为了能够赚钱选择与珊·布莱迪建立男女关系。
但是现在来看,珊·布莱迪的性格不太适合借钱。这不仅是因为在屋顶酒吧上的聚会中珊·布莱迪根本没有理会李·布鲁斯,代表了珊·布莱迪完全不在意他,更是因为在之前两人在咖啡店约会的时候聊到关于贝蒂斯·凯奇恋爱的时候,珊·布莱迪第一反应不是吃醋或者开心,而是说幸好确定了对方并不是为了骗贝蒂斯·凯奇的钱所以才和她恋爱。
所以除非是一瞬间让她爱上一个人,完全忽视了对方的任何不合理,就是说,要让珊·布莱迪刚开始就陷入热恋,让她的智商降低到零,否则她必然会思考那些穷屌丝为什么会接触巴结自己,是不是为了自己的钱。
而现在,在珊·布莱迪的心里,完全没有李·布鲁斯的影响,所以如果李·布鲁斯表现的太过殷勤,那珊·布莱迪怎么可能不会怀疑,而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那就几乎不要想借到钱了,如果真要开口,那珊·布莱迪当然会想起之前的怀疑,说不定不止会借不到钱,还会鸡飞蛋打,连两人的关系都维持不下去。
至于认真对待这份感情,那就更可笑了。珊·布莱迪是漂亮不假,但是这个漂亮并不是惨绝人寰的漂亮,只是比一般美女好一点而已,连某音上开了各种美颜的主播都比不上。
虽然说真正的爱情并不是看相貌,就算对方满脸麻子,但是也不能否认有没有人会对他产生感情,就像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这怎么说理(?????)
但是李·布鲁斯对珊·布莱迪根本没有感情,而且从深入接触的情况来看,珊·布莱迪甚至能因为闺蜜反常就不经过试探询问,直接设计侵犯了贝蒂斯·凯奇的隐私,如果两人真的在一起,那要么李·布鲁斯就别想有任何隐私,要么两人就此分手。
两个小时后,李·布鲁斯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布兰南大街,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中,看了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
打开浴室冲凉之后戴上浴巾便坐在电脑前,开始继续撩妹理论的第二章节的码字工作。
时间在码字的时候过的很快,在李·布鲁斯写到第二章节一半的时候就已经过了零点,这时李·布鲁斯已经开始发困,于是也不坚持,就直接进房睡觉了。
第二天,一早起床的李·布鲁斯就在洗漱完毕以后出门晨跑。
“早啊,你是新搬来的吗?”在李·布鲁斯刚出门的同时,正好遇到了对面街道跑出来的一个约莫二十三四岁的少#妇。之所以认为对方是少#妇,也是因为她无名指上的的戒指。
在戴戒指的位置不同,所代表的意义也有所不同,比如说大拇指,女性几乎不再大拇指戴上装饰品,而如果是身份特殊的男性为了表彰自己的权势地位,可能会在大拇指戴上玉扳指之类的装饰。
而不管是男士还是女士,将戒指佩戴在食指上,都代表着自己目前是单身的情况,希望得到异性的青睐,在另一方面,也可能反映出此人是一位崇尚自由的人。
而如果是将戒指佩戴在中指,则是代表着此人目前正处于热恋期间或者是已经订婚了,是情侣最喜欢佩戴的手指。这里要注意,是处于恋爱中或者已经订婚才会戴在中指,而已经结婚了就应该戴在无名指。
国际上普遍认为在结婚庆典上佩戴戒指的手指,是左手的无名指。所以在前世李·布鲁斯看到的很多电影电视剧中的婚礼,新郎都是将结婚戒指戴在新娘的左手无名指上。
在李·布鲁斯眼前这个穿着运动服的少妇,应该也是晨跑的?李·布鲁斯这样想着说道:“是的,我刚搬过来两天。”想要转身开始晨跑,不被对方所打扰,突然有感觉这样做有点不好,所以赶紧接上刚才的话:“你呢,你也是来晨跑的吗?”
少#妇点点头道:“没错,你刚搬来这里,应该对这附近还不熟悉吧,不如和我一起跑一圈?”李·布鲁斯想了下自己在旧金山大学的课程,今天早上是没有课的,所以不必跑步去大学,因此就答应了少#妇的邀请
“正好,我应该会在这里住一段时间,有人带我领略一下也不错。”李·布鲁斯想着自己已经搬来布兰南街两天了。搬过来的第一天,就为了感谢徒弟埃迪帮忙找了这间出租屋而请他喝咖啡,在咖啡店给埃迪讲撩妹大法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卡尔这几个有着和埃迪一样难言之隐的健身爱好者,因此没有时间去逛一下布兰南街。
第二天,一早李·布鲁斯就跑步去上学,一直到参加贝蒂斯·凯奇她们的聚会,到了晚上十一点才跑步回来。因此尽管已经搬到这里两天,今天是第三天,但是李·布鲁斯对于布兰南街的周边还是一无所知,现在有人能带着他一起熟悉环境,李·布鲁斯自然乐意。
“认识一下,我叫艾丽莎·肯特。”少妇友好的伸出右手说道:“介意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李·布鲁斯握了一下手:“我叫李·布鲁斯,很高兴认识你,肯特夫人。”本着礼貌的想法,李·布鲁斯只是稍微接触了一下就放开了手,并且使用的是夫人的尊称。
谁曾想艾丽莎·肯特却恦着脸不悦的说道:“你太见外了,李·布鲁斯,叫我名字就行了。”李·布鲁斯懵逼的看着艾丽莎·肯特(???????)
啥意思?李·布鲁斯寻思着:“我们好像没有这么熟吧?”但是作为被称呼的对象都不在意,那李·布鲁斯也没有什么好争辩的,于是从善如流地说道:“早上好,艾丽莎·肯特”
而艾丽莎·肯特看到了李·布鲁斯的表情,心知好像李·布鲁斯不清楚为什么她会有这种反应,于是解释了一句:“我才二十二岁,你刚才叫我肯特夫人,让我感觉自己老了好多岁。”
艾丽莎·肯特是一个标准的白人,并不漂亮,至少在李·布鲁斯眼里,还比不上珊·布莱迪那种。但是和珊·布莱迪相比,艾丽莎·肯特身上没有珊·布莱迪身上的青涩的味道,但是有着一种知性的感觉。
身材上来说,珊·布莱迪虽然说不上是平板,但是也只是馒头包子级别,整体看起来比较平坦,气势上来说,珊·布莱迪虽然看起来并不排斥和别人接触,但是她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冷漠和蔑视,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
而艾丽莎·肯特则不一样,虽然相貌上,艾丽莎·肯特比珊·布莱迪略逊一筹,但是抵不住人家身材好,几乎是s型的曲线。
可能是因为经常锻炼的关系,艾丽莎·肯特给人一种阳光自信的感觉。
但不管是不是错觉,李·布鲁斯都不想冒险,怕自己沉迷于此不可自拔的李·布鲁斯狠下心转过已经偷看的酸痛的眼睛。
一边跑动着,一边听着艾丽莎·肯特温婉动人的介绍声,脑海中还不断重复着她迷人身材的李·布鲁斯感觉头大,狠狠地握紧拳头,强制自己把注意力转移出来,想要认真聆听艾丽莎·肯特的介绍,至少不能辜负她的好意。
一想到人家明明好心好意的帮助自己早日熟悉周边的环境,而自己却不停的在脑海中yy对方,李·布鲁斯就感觉自己太无耻了,这样一想,李·布鲁斯心中就没有了那些yy的想法了。
虽然看起来艾丽莎·肯特也是一个经常健身的人,但是一方面她还是女人,身体耐性并比不上李·布鲁斯,另一方面就是艾丽莎·肯特每次的运动量应该比不上李·布鲁斯:如果和李·布鲁斯的运动量一样,那艾丽莎·肯特就应该会有一身健壮的双腿,而不是现在这样修长曼妙的玉足。
所以在绕着布兰南街周围的两个街区加上布兰南一共三个街区跑了一圈,艾丽莎·肯特就已经累的满头大汗。其实在第三个街区才刚开始进去的时候,艾丽莎·肯特就已经开始大喘气了,李·布鲁斯便想让她停下来好好休息一下。
也不知道是倔强还是不好意思,艾丽莎·肯特拒绝了李·布鲁斯的建议,坚持要陪着他跑完这条街,李·布鲁斯也没办法,只好放慢了速度,到最后一点距离的时候,两人就几乎是走而不是跑了。而这个时候的李·布鲁斯才仅仅是出了一点汗,呼吸急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