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迪·莫拉一脸尴尬地看了看走出来的两人,又看了看李·布鲁斯,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然而李·布鲁斯并没有大肆嘲笑他。
如果没有这两个突然出来的女人,李·布鲁斯肯定会毫不留情的打趣,但是现在有说有笑,精神焕发的两个女人,对比身体已经被掏空,走路都打摆的埃迪·莫拉,如果在说这方面的话,那就很不合适了。
要是李·布鲁斯真的在说这个话题,如果埃迪·莫拉脑子一热,认为自己丢了男人的尊严,认为李·布鲁斯小看了他,说不定当场就会吵起来,就算吵不起来,指不定心里也会有疙瘩。
所以平时朋友之间怎么吵怎么闹都无所谓,但是真的当有事的时候,就不要雪上加霜,落井下石了,也许你知道自己是开玩笑,但是丢了面子的人不是你,要是再火上浇油,那指不定他会怎么想。
李·布鲁斯走上前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毕竟是两个人,你拼不过很正常。”说着,就把埃迪·莫拉拉着走出了红灯店。
由于距离埃迪·莫拉住的地方只有两条街道,再加上时间还早,于是埃迪·莫拉提议走路回去,当然,他肯定不会承认他是心疼钱。
像这样的情况,埃迪·莫拉刚刚才享受了由李·布鲁斯花钱买的服务,而且现在是去他家,埃迪·莫拉又不是没脸没皮的人,怎么会让李·布鲁斯来给车费,所以这车费肯定是要他来出,而埃迪·莫拉现在可谓是身无分文。
但也不是真的身无分文,只是他现在的钱恨不得掰成十份八份来花,要让他为了这一条路而花掉两份车费,埃迪·莫拉可不愿意。
李·布鲁斯并没有想到埃迪·莫拉已经穷到这个地步了,在他还小的时候,就一定能够帮助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赚取报酬了,而且他花钱也比较少,所以并没有缺钱缺到车费都给不起的地步。
李·布鲁斯由于长期健身的习惯,所以对于埃迪·莫拉的提议当然不会反对,于是两人就这样在街道上走回去。
两条街道的距离对于李·布鲁斯来说确实不远,但是对于埃迪·莫拉来说就有点烦躁了,毕竟整天到晚都闷在家里写书的人,几乎没有锻炼的时候,再加上李·布鲁斯趁着这个机会也在小小的锻炼,所以脚步比较快,这就苦了埃迪·莫拉了。
在要到家的时候,埃迪·莫拉松了一口气,不动声色的踮了踮脚尖,一路走下来,他的脚后跟早就已经不堪重负了。
而李·布鲁斯甚至连热身都没有做到,毕竟要照顾身后的埃迪·莫拉,所以他其实并没有走多快,只是他完全高估了埃迪·莫拉的运动能力,以至于他还不知道埃迪·莫拉有苦说不出。
第一次来,李·布鲁斯并不知道埃迪·莫拉住在哪里,所以放慢脚步让埃迪·莫拉走在前面带路。
这是一栋比较破旧的公寓,以埃迪·莫拉的现状,能住这里已经是很不错的了,所以虽然李·布鲁斯不喜欢这种环境,但是也能理解忍受。
在一股类似于木头发霉的气味中,埃迪·莫拉带着他上了二楼,在走廊尽头打开了房门,李·布鲁斯迫不及待的走到窗子前打开窗户,享受着不那么糟糕的空气。
很快,李·布鲁斯就习惯了这里的气味,呆在这里一段时间以后,就能无视这些气味,就像是在垃圾场呆久了,也不会觉得有多臭,但是突然闻到垃圾场的味道,完全要让人作呕不止。
埃迪·莫拉看着李·布鲁斯的举动,正一脸尴尬的看着他,毕竟他也在公寓里进进出出过,自然知道第一次来这里,对于鼻子的考验有多大,完全就是恨不得没有长鼻子。
缓过劲来的李·布鲁斯像是回到了自己家一样,没有理会正尴尬的埃迪·莫拉,像主人家一样走到饮水机旁给自己倒了一杯水,顺便也给他倒了一杯。
喝了一口之后,李·布鲁斯放下水杯道:“你现在在写什么书?我看能不能给一些建议。”
毕竟有着上辈子丰富的阅读经历,虽然李·布鲁斯真正的写作水平算不上有多好,但是他的鉴赏水平还是不错的。
如果李·布鲁斯能够提出一些建议,那么埃迪·莫拉的书就算不能大火,也不会那么容易扑街。(萌新也希望有这样的老师能提点我一下。)
埃迪·莫拉听到李·布鲁斯说起正事,也不尴尬了,连忙跑到电脑旁打开电脑,但是2009年的电脑,还是二手的,可想而知启动速度有多慢,所以埃迪·莫拉趁着这个机会向李·布鲁斯简单说明了一下他写的大致内容。
埃迪·莫拉写的小说大纲就是在一个偏远的美利坚国小镇,小镇里有着一处瀑布,就像其他的美利坚国小镇一样,但是这个小镇里却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
在小镇的瀑布落下的地方,既没有溪流,也没有湖泊,瀑布就直直的落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天坑里,这个天坑并不大,刚好比瀑布大一点,能够将瀑布正好接进去。
小镇里一直流传着一种说法,曾经有过好事的人测量过天坑的深度,但是一百多米的绳子放下去都没有探到底,而这也引来了州里的科研专家,但是这些专家很快也相继离开了,他们也没有测量出来天坑到底有多深。
当然,这只是传说,真实性已经没有保证了,但是天坑很深,这是镇子里的人公认的事实,因为曾经有人不小心脚滑,摔进了天坑里,小镇上的警察立即叫来了消防部队。
但是消防部队已经拿来了一百二十多米的绳子,系在消防员身上放他下去,都没能下到天坑底部,甚至与都没有看到底部。
最后条件实在不允许救援工作继续,消防员继续救人的风险太大,只能无奈的放弃,从那以后,人们也知道了这个瀑布流进去的天坑,一百多米不止。
听到这里,李·布鲁斯不得不在心里吐槽,这就不救了,要是放在天朝,别说一百二十米,就算是两百米,都要试着下去救人。
当然,肯定是救不了活人的,但是尸体也是能够救上来的。
想一想,一百多米的高处摔下去,除非是主角,不然普通人怎么可能活下来,别说是一百多米,五层楼,十多二十米高的地方摔下去,一般也会死,更何况一百多米,足够将身体都摔成肉沫。
埃迪·莫拉继续讲诉着他写的大纲。
虽然小镇里的天坑有点奇异,但是小镇的居民都安居乐业,每年最大的案子都不过是领里之间吵架,就连打架斗殴都是比较稀少的。
而小镇上的居民中,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主角,她对于这样平凡的日子感到了厌烦,所以想要找一点刺激。
由于年轻貌美,所以女孩在身边有很多男孩都围着她打转,而这些人中,最突出的有四个人。
一个是女孩的同班同学,也是同桌,而且是小学到高中的同学,两人感情深厚,男孩很喜欢女孩,但是奈何女孩并没有这样的感情。
第二个是女孩学校的校草,长的很清秀,女孩对他有一点感觉,但是这个校草并不是省油的灯,除了对女孩好,在学校里还传说他和很多女学生有染,所以女孩心里也有一些顾虑。
第三个则是另一个高中的学生,和女孩差不多是领居,刚搬来小镇几年,所以并没有近水楼台先得月。
第四个则是一个辍学的混混,虽然是混混,但是在女孩的吸引下,他已经和其他混混断开了联系,一心只想陪在女孩身边。
所以女孩就找来了这四个男孩,一起来到了瀑布前。
女孩在镇子里的图书馆里看到过一本关于小镇历史的传说,书里记载,在美利坚国人还没有踏上这片大洲的时候,这里的土著,印第安人信仰着一个邪神,每年这些邪神的信仰者都会在特殊的日子里举行一次献祭,而献祭的地点就是这里,瀑布天坑。
而献祭的日子,就是女孩约上她的四个朋友去瀑布的日子。
因为女孩不安本分的心,所以在得知这里曾经的居民有过这样一段献祭的传统,就忍不住深入了解了一下。
凭借她的魅力和平时乖巧可爱的表现,成功在管理员嘴里知道了在图书馆深处有着更多的关于献祭的记载。
女孩在这些记载中找到了自己想到的内容,献祭的流程。
过程并不复杂,女孩很容易就筹齐了献祭需要的东西——一只羊羔,一只猪仔,一头乳牛。
虽然这些动物都需要不菲的金钱,但是仰慕者众多的女孩很容易就从她的仰慕者手中拿到了这些祭品。
在献祭过程中,女孩指使着曾经作为混混的男孩将猪仔的头砍下来,然后联通身体一起扔到瀑布里,让瀑布带着它们一起下到地狱,接下来就是乳牛,羊羔,也是尸首分离扔进瀑布。
按照记载表示,做完这一切以后,献祭者将会得到邪神的亲睐,获得邪神的赠予。
但是很显然,她们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至于邪神的赠予更是无稽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