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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怪异的年轻人

逍遥国。欢喜郡。映秀镇。

欢喜郡位于京城无忧都西北,地大物博,物产丰富,是逍遥国的第一大郡,也是最富庶的一个郡;

而映秀镇位于欢喜郡的最南边,这里东临欢喜郡第一高山丽山,西靠欢喜郡第一大河恒河,既无物产,又无矿藏,穷山恶水,交通不便,却偏偏是欢喜郡最富裕的一个镇。

原因很简单,因为这里是欢喜镇乃至整个逍遥国最大的红货交易中心——恒通号的所在地,而镇上九成以上的居民都是靠着恒通号过上了好日子。

恒通号的生意做得很硬气,甚至可以说狠:所有进场交易的红货,一律抽头三成,卖家付款。红货就是珠宝,正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能进入恒通号交易的珠宝件件价值连城,折算成白银往往几万辆甚至几十万两一件,每件抽头三成,恒通号能赚多少,可想而知。

可即便恒通号抽头如此之高,想要进入这里交易的客商依然络绎不绝,甚至早早就要排队预约,原因也很简单,因为这里的规矩好。

恒通号有两个江湖上响当当的规矩:一、所有进入这里交易的红货,一律不问来路,只讲究真金白银,钱货两清;二、恒通号保证所有进场交易的红货的安全,只要进入这里,不管是被江湖豪强黑吃黑,还是被官府查抄,恒通号一律照价赔偿。

这两点规矩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开出来的。有了这两点规矩,各路客商如同得到了一道护身符,而对于那些绿林豪杰来说更是如此,因为他们可以将自己手中各种来路不正的红货堂而皇之的带到这里来交易,而所有的风险都由恒通号来承担。

和这种便利比起来,三成的抽头又算的了什么呢?

而恒通号之所以敢开出如此优厚的条件,原因更简单:恒通号的老板是李云鹤,而他的堂兄是无尘大师。

李云鹤是谁?他是逍遥国排名前五的剑客。无尘大师是谁?他是当朝护国大法师银鹤大师的师弟。

有了这么强大的后台,即便开出更加优厚的交易条件又有何妨?试想,有哪个强盗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来当今名剑客的剑下找死,又有哪个官差如此不长眼,会来这里办案?

所以,全国各地的珠宝客商和绿林大盗纷至沓来,甚至不少邻国的客商也慕名而来。

有人就有需求,有需求就有商机,而当这些人恰恰都是富人的时候,商机就显得愈发的多,于是,酒楼、客栈、钱庄、赌场、妓院。。。。。。各种生意纷纷在映秀镇如雨后春笋般开张,而且规模都很大,生意都很好。

到映秀镇来的客人不仅来自五湖四海,而且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有富甲一方的富商巨贾,有威震四方的掌门帮主,有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鸿儒,有目不识丁刀头舔血的草莽,有走马章台、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纨绔子弟,也有全家穷的共穿一条裤子自小混迹江湖的瘪三混混,有得道的高僧,有修仙的老道,有还俗的尼姑,有卖笑的戏子,总之,你能想到的身份和职业,在这里都能见得到。

而这里的商家也和恒通号一样守着自己的规矩,这个规矩更简单:客人的身份一概不问,只要付钱,无论是多么古怪的人,也能像自己的亲爹一样伺候着。

这不,近来镇南头的“如意”客栈就来了一个奇怪的客人。

这个客人非常年轻,也就是二十岁不到的样子。其实,他长的一点也不奇怪,甚至可以说还很英俊,身材高高瘦瘦,面庞棱角分明,剑眉星目,顾盼生姿,这样的相貌,放在哪里都不愁没有回头率。

只不过,这个年轻人的行为举止实在有点奇怪。

一个月前,这个英俊的年轻人独自一人来到这里,除了肩上背着一个虎皮包袱、腋下夹着一个扁长的木匣子之外,没有带任何别的行李。来到客栈之后,他先在柜台上存了五两银子,然后开了一个最便宜的客房。

“如意”客栈在映秀镇上原本就是档次比较低的客栈,最便宜的客房收费更低,一晚只要三钱银子,预付三两已经算是出手比较阔绰的了,所以老板自然是喜出望外的就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年轻人从店里带了四个馒头、一斤牛肉,夹着那个木匣子早早的便出了门,直到黄昏时分才回来。原本,镇上的大小商家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习惯,从不过问客人的私事,只要给银子,想干什么都行,而且早出晚归也不算什么稀奇,可是一连几十天天天如此,就显得与众不同了。

每天黄昏回来之后,年轻人总会显得有些疲惫,回屋稍稍修整洗漱之后,他就会在餐厅找一个最偏僻的角落独自坐下来,点一斤牛肉,一盘胡豆,烫三斤烧酒,自斟自饮。年轻人饭量一般,可是酒量奇大,每天晚上自饮三斤白酒而面不改色,毫无醉意。

映秀镇上到处都是南来北往的客商和豪杰,伺候走南闯北的好汉,少了酒怎么能行?为了照顾大家的口味,镇上所有的酒家和客栈,都把全国各地各种口味的酒备的足足的,北方的青稞酒,南方的糯米酒,西边的大曲,东边的黄酒,各种材质,各种工艺,各种口味,各种档次,应有尽有。而这个年轻人似乎不仅酒量惊人,而且还对品酒颇有心得,从第一个晚上开始,他在闻遍了店里所有的酒之后,便点了一种产自逍遥国西域的曲酒,并且自此之后再未改变。这种酒名气并不大,喝的人也不多,却是由西域特产的高粱和酒曲酿造而成,酒质清冽,口感醇厚绵长,还带有一种独特的高粱香味,只有真正的行家才会品出其中的奥妙之处。只是这种酒酒性颇烈,而这个年轻人能够独饮三斤而不醉,酒量可见一斑。

只是他这种吃喝法,柜上预存的五两银子很快就要花完了,而他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都是风尘仆仆灰头土脸,怎么看也不像是在外面有什么好的营生,为了不让年轻人在自己的店里最后落下个蹭吃蹭喝的局面,掌柜的已经开始琢磨怎么对他下逐客令了。

不过这个年轻人似乎很有眼色,早早已经想到掌柜的会有这样的顾虑,所以,从第五天开始,年轻人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些从丽山上打回来的野味,并且提出用这些野味来抵自己的酒钱。

直到这个时候掌柜的才知道,原来这个年轻人每天早出晚归是上丽山上去了。

起初,掌柜的对年轻人的这个提议颇有顾虑,毕竟,之前从没有人提出过这样的怪主意,但是很快他便发现,年轻人带回来的野味可不是野猪、山鸡之类的普通货色,而是一些非常罕见的飞禽,这些飞禽野性十足,平时要么翱翔在天空,要么栖息在参天大树的顶端,寻常人连近距离看上一眼都非常困难,更别说生擒活捉了,真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怎么做到的。

至于抓着几只野鸟是不是需要一整天的时间,年轻人没说,掌柜的自然也不会问。

既然物以稀为贵,掌柜的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勉强同意了年轻人的请求,可是没想到短短几天的工夫,如意客栈新近推出的“山禽野宴”居然备受食客们的青睐,不少饕餮特意慕名前来品尝,居然把这里原本略显清淡的生意带火了起来,掌柜的高兴,不仅主动提出除了酒钱连住宿费也一起免了,还经常会给年轻人的晚饭加一个青菜,只是要求年轻人尽量能够多带回来一些野味。

而这个年轻人虽然答应了老板的要求,不过并没有因为宾主尽欢的局面而改变自己怪异的行为。每天早上,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带着干粮、夹着木匣子出门,直到黄昏才带着一些稀奇古怪的飞禽风尘仆仆的回来。然后,他还是会独自坐在最偏僻的角落里,默默的喝着自己的三斤大曲,吃完自己的晚餐。他从不会主动和任何人说话,而且似乎一直心事重重,有好几次掌柜的都远远的看到,他将酒碗端到嘴边却迟迟不往嘴里送,而是顿在空中痴痴的出神,有时候,这种灵魂出窍的状态会持续一炷香的工夫,即使是老和尚参禅打坐恐怕也不会比他更专注。显然,他的心思早已经游离在酒肉之外。

每到这个时候掌柜的都在想,自己把这个神秘的年轻人留在店里到底是不是明智?掌柜的虽然只是一个做小买卖的生意人,但是映秀镇到底是一个江湖人不停出没的地方,光听这些江湖客谈天说地,掌柜的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虽然沉默寡言,但是单从他能够轻而易举的每天带回来不少难得一见的山禽这件事就能看的出来,他绝对不是一个寻常人物,万一他身上藏着什么大秘密,或者是为了躲避什么骇人听闻的江湖仇杀而在这里避难,那将来岂不是会有引火烧身的危险吗?

况且,这个年轻人每天一早出门,在人迹罕至的丽山上一待就是一整天,虽说每天回来都会带一些野味,但是傻子都能想的出来,逮这些野味哪儿用的了一整天的时间?谁知道他在丽山上都干了些什么?

每到这个时候,把这个潜在的祸害赶紧推出去就毫无疑问是最明智的选择。

可是,这个年轻人看起来真的是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而且他带回来的那些野味还能帮自己挣钱,会不会是自己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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