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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4章 主弦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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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共和时代在埃文-贝尔“第一次”世界巡回演唱会洛杉矶场的玫瑰碗体育场登台演唱之后,他们就声名鹊起了,这支流行摇滚乐队有着美国乐队的粗犷和英国乐队的细腻,这种融合了节奏蓝调、嘻哈的摇滚,其实很符合主流市场的口味,只要运作好,取得成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当然,“运作好”,这却不是任何一家公司都有把握的,乐队再好,音乐不出色,或者是定位错误——比如忧郁心境,亦或者是宣传不准确——比如说魔力红乐队,这都会走很多弯路的。

尽管如此,共和时代还是如同之前每个城市的独立乐队一般,受到了诸多瞩目。上前签约的公司也着实不少。但让很多人意外的是,共和时代似乎根本就没有打算签约新公司,大家只能打听到这支乐队刚刚与索尼贝塔斯曼公司解除了合约,现在名声起来了,索尼贝塔斯曼公司倒是没有吃回头草的打算,而共和时代也就直接销声匿迹了。

对,就是销声匿迹。整整一个月,共和时代一点消息都没有透露出来,似乎又回到了当初地下乐队的日子。只是业内人士——比如说提姆巴兰和索尼贝塔斯曼公司——都是打听到了消息,共和时代已经与十一工作室签了合约。唯一让人意外的是,共和时代并没有着急地往纽约进发,而是在洛杉矶继续过着地下乐队的生活,这让提姆巴兰等人都摸不着头脑。

娱乐圈的更新换代就是如此迅速,一周之前还在热烈讨论的话题,说不定今天就成为了明日黄花。这也是娱乐圈里宣传策略如此重要的根本原因。此时距离玫瑰碗体育场的演出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而共和时代却是一点消息都没有传出来,自然就被人们遗忘在了脑后。不过这样反而是留给了共和时代一个静下心来,潜心研究自己音乐的时间和空间。

共和时代在二月底的时候,完成了成员的更替,之前负责电贝斯的提姆-梅尔斯离开了乐队,瑞安-泰德又找来了布兰特-科特兹。布兰特-科特兹不仅填补了提姆-梅尔斯在电贝斯上的空缺,还带来了一项独一无二的才艺:大提琴。

在一支摇滚乐队里使用大提琴,这的确是一个并不常见的选择。布兰特-科特兹之前就一直在各个乐队里流浪辗转,因为他希望能够用自己的大提琴为乐队出一份力,但这个愿望往往很难实现。一直到了共和时代,瑞安-泰德得到了埃文-贝尔的灵感触发之后,需要一个能够演奏大提琴的队员加入乐队,于是双方一拍即合。布兰特-科特兹进入乐队时就曾经要求过,他的大提琴是乐队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是不会放弃的,这也让共和时代这支乐队的风格走上了一个特别的道路。

在布兰特-科特兹加入乐队之后,瑞安-泰德就迫不及待地改编了之前的作品,将大提琴作为主要乐器之一加入演奏,不过他一直都处于磨合的状态中,所以才驻留在洛杉矶直到现在。

“埃文,你看,这是我昨天刚刚创作的新歌,今天我们演奏了几个不同版本的编曲,有的版本很出色,有的版本却差强人意。”瑞安-泰德在埃文-贝尔面前,其实还是很紧张的,但是提起音乐,他的紧张就会不翼而飞,全身心都投入到音乐之中。“我个人觉得,这是一首非常非常棒的曲子,只要编曲能够找对灵感,这绝对会让人有惊艳的感觉。”

埃文-贝尔从瑞安-泰德的手中接过了乐谱,仅仅看了两行,眼睛就亮了起来,这不就是那首让共和时代名扬四海的“道歉(Apologize)”嘛。这的确是一首十分出色的歌曲,埃文-贝尔当初就是因为这首歌爱上了共和时代这支乐队。不同于上一辈子只是单纯喜欢而已,现在埃文-贝尔作为一名出色的制作人,看到旋律的时候,脑子里的想法就有所变化了,他在脑袋里组合着乐符,可以发现,这首歌从旋律到歌词都蕴含着瑞安-泰德在过去五年多时间里沉淀下来的经历。这就好像埃文-贝尔自己一样,没有公路旅行壮观美景的触发,就不会有“天光(Iridescent)”;没有历史知识的积累,就不会有“生命万岁(Viva. La. Vida)”。道理很简单。

原本,埃文-贝尔以为瑞安-泰德还要过一段时间才会创作出这首歌的,一来是因为布兰特-科特兹才刚刚加入乐队,大提琴绝对是“道歉”旋律里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二来是埃文-贝尔记得上一辈子瑞安-泰德是一直到六月份才在“聚友网(My. Space)”上唱响自己的,现在才不过三月初而已。但没有想到,瑞安-泰德此时就已经将词曲都完成了,不愧是被称作天才作曲家的制作人。

埃文-贝尔看了看旋律,这就是他脑海中的“道歉”,丝毫不差,那么这首歌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为什么瑞安-泰德还会一副陷入沉思的模样,是精益求精,还是……埃文-贝尔忽然想到了什么,看向了瑞安-泰德,“你主乐器采用了什么?”

“我尝试过吉他和钢琴。”瑞安-泰德对于音乐的敏感丝毫不逊于埃文-贝尔,他立刻意识到埃文-贝尔说这句话的目的了,“怎么,你认为有更合适的主乐器吗?”

埃文-贝尔指了指布兰特-科特兹,“为什么不试试大提琴呢?”

瑞安-泰德张了张嘴,他知道埃文-贝尔上次给自己的灵感就是大提琴,这也是布兰特-科特兹加入共和时代的重要原因,但是他真的没有想过使用大提琴做主乐器,“我们是摇滚乐队……”瑞安-泰德最后也只是憋出了这样一句话,没有说出来的那半句就是“大提琴做主乐器不合适”。

按照正常想法来说,大提琴做任何一支流行乐队的主乐器,这都是不合适的。但是共和时代乐队里既然已经有大提琴、中提琴、钟琴这样怪异的选择,为何不让尝试再大胆一点呢?

埃文-贝尔看向了布兰特-科特兹,微笑着说到,“我可以吗?” 其实就算没有埃文-贝尔,瑞安-泰德一个个乐器试过去,各种编曲风格试过去,估计也可以发现大提琴对于“道歉”这首歌来说是绝配。不过,现在既然瑞安-泰德都询问埃文-贝尔了,埃文-贝尔自然是不介意加快一下这个进度。

布兰特-科特兹看到埃文-贝尔的手指指向了自己的大提琴,他笑呵呵地将自己的琴弓递了出去,“为什么不呢?”

布兰特-科特兹绝对没有想到,埃文-贝尔居然会建议“道歉”这首歌用大提琴来做主乐器。能够在一支乐队里发挥他的乐器才能,这是布兰特-科特兹梦寐以求的事情,却在加入共和时代还不到十天,就即将要实现了,这着实让他觉得一切都好像是一场梦。

埃文-贝尔在椅子上做好之后,拿起了那把沉重的大提琴,这种久违的熟悉感让埃文-贝尔心情变得雀跃起来。埃文-贝尔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简单确认了一下音准,然后就将琴把靠在了肩头上,双手的架子顶了起来,内行人一看就知道,这没有五年八年的功夫,基本功是绝对不可能如此扎实的。

埃文-贝尔的左手摸到了最粗的那根G弦之上,然后琴弓就和琴弦接触到了一起。悠扬的大提琴声就好像是百年陈酿,那低音的忧伤和沉重,在瑟瑟海风之中婉转。大提琴一向以其热烈而丰富的音色著称,在低音乐器之中是绝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温柔、优美、典雅、华丽、高贵、完美,在大提琴琴弦上舞动的中低音乐符就好像带着雅致漂亮的色彩,漂浮起一个个七彩流转的泡泡,在阳光的照耀之下,随着海风轻轻飘荡。

翩翩公子,优雅乐器,动人旋律。在步行街的街头上,行人依旧匆匆,没有人会为了一支听不懂的古典乐而停下脚步,在热闹的伯班克也许会有懂得欣赏高雅艺术的人驻足,但是在威尼斯海滩,懂得欣赏的人就凤毛麟角了。

大提琴的优雅孤寂而轻盈,光影变换之间营造的世界,让这个角落的时间刹那就静止了下来。难怪乐界都称大提琴为乐器中的美男子,此时此刻,埃文-贝尔修长指尖之下的大提琴就在生动地演绎着这一幕。

琴弦在琴弓拉扯之下的振动,每一次变化,每一个婉转,似乎都蕴含着深深的情绪,细腻地将情感的每一缕每一丝都勾勒出来,动人得宛若十八世纪宫廷晚宴翩翩起舞的长裙在眼前飞舞。

布兰特-科特兹诧异地看着埃文-贝尔,行内人都知道,大提琴是一个必须依靠时间沉淀磨练的乐器,不仅因为其音色与运弓的角度、力度都有关系,这没有时间和耐心是绝不可能达到的境界;而且也因为大提琴的音色十分细腻圆润,一丝一毫的变化都可以将演奏者的心境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所以任何一点变化都变得十分敏锐,这也是必须有时间的累积才能达到的。而眼前的埃文-贝尔,实在是太让人意外了,就布兰特-科特兹自己认为,埃文-贝尔的大提琴能力至少有十年的功力!

当一曲完毕之后,埃文-贝尔抬起头,微笑地看着瑞安-泰德,“怎么样?大提琴做主乐器,可绝对不会辱没了你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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