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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021-022.结果

021.结果

每次,看到林毅起早贪黑,方菲就莫名地心疼,心里难过,因为爱,所以痛。

林毅脸上有了风霜之色,手上脱皮了,脚板起茧了,但是拿回了柴米油盐,拿回了酱醋茶,偶尔还有鸡鸭鱼肉。

而方菲日益清减,消瘦憔悴了下去。林毅总是抱着她安慰,生活会好起来的,然后沉沉睡去,在田地之间经受着劳累,他太疲惫了。

闲暇之时,林毅会微笑着说,他的身体强壮了,比以前好多了。方菲也会挤出一丝淡淡的笑颜,隐隐有点羞涩,因为林毅说得是实情,晚上抱着他睡觉的时候,确实结实了,身子骨明显硬朗,更有男人的味道。但不经意的,方菲发现,林毅会悄立门前,望着雁荡山发呆,流露难以体会的忧伤。

方菲心如明镜,她的毅哥哥也非常苦闷,有失落感,只是他把一切都背负在心里,独自一力担当,劳累自己扛,辛酸苦辣自己尝,却把微笑分享。

在给戴程氏带孩子这些天,方菲萌发了一个愿望,想要生一个孩子。

方菲想,有了孩子便可以回京城,到那时父亲不接受也得接受事实,而现在回去就是认输,太寒碜、灰溜溜的。这几个月来,方菲的情绪消沉,已经没有当初离家出走时的意气风发,她心虚了,她需要一个孩子来增加底气。当回去面对父亲时,一个亲女儿加一个亲外孙,便足够让父亲接受林毅这个亲女婿。

就在有了这个愿望没过几天,方菲发觉真的怀孕了,她惊喜不已,沐浴在春风里,仿佛周遭的一切都焕发了光彩,生活终于变得实在,有了盼头。

准父亲的林毅也很高兴,为孩子取名,四书五经早已抛诸脑后了,只是深刻感受到在这遥远的地方,遥不可及的是梦想,那就留给未出世的孩子吧,于是林遥浮现在了脑海。

当然,林毅负担更重了,压力更大了,娇妻有了身孕,生活质量就得跟进。为了给方菲进补营养,当初购置的一些没被盗走的笨重家当,能够变卖的都卖了,弄得是家徒四壁。幸福小窝到如今哪像个家的样子,林毅多了愁眉苦脸,方菲看不过去,把金钗耳环摘下来让林毅去当,换回几件须用的简单摆设,而方菲头上插发髻之物,也由金钗变成了荆钗。

生活,那个窘迫呀!

方菲的肚子一天一天地挺起来,林毅清瘦了。

夏去秋来,林毅仍然在为戴喜贵家干活,已经比戴一明干得好了。但在这农忙时节,却发生了一件更窘的事情,林毅在割禾时,居然割掉了手指。没错,不只是割到,是割掉了,右手拿镰刀,左手抓禾稻,连带左手小指一起割掉了。

戴喜贵一家上下,大小全都震惊了,真是天天吃饭,年年都割禾,前所未遇的一件稀奇事,被他们赶上了,哭笑不得,啼笑皆非。

书生林毅,从此成了九指神刀手,算是用鲜血染红了这片大地。

“咕咕咯儿……”

戴喜贵家的大公鸡唱晓了,声音很雄壮,每天都很准时,天还蒙蒙亮就扯着嗓子叫,然后一呼百应,整个山村此起彼伏的咕咕咯……

若是在忙活的日子,林毅此刻基本上就要起床去田地里头了,因为这个时候凉爽,忙到太阳升起来,才回来吃早餐。现在正是农忙时节,秋收最忙碌的时候,不过林毅已经休假,割掉一个手指头伤口尚未痊愈,最主要的一个原因还是当爹了。

林毅起身下床,已经习惯了这个时辰起,回头看了看襁褓中的儿子,又望了望妻子。妻儿却都睁开着眼睛醒了,林毅穿上了衣服,微微一笑,钻进了灶房。

襁褓中的妖孽老头,如今有了三魂七魄,也有名有姓了。而此刻,却又在愣神,是在装嫩么?不是!而是真的很茫然……

从方菲的肚子里出来后,下半夜调养元神,居然没感觉到一点恢复的迹象,就算有那么丝毫的一点点,也微妙得难以察觉出来。比起子夜前的半天工夫,在方菲肚子里休眠了一下就有的明显效果,落差忒大了,简直让现在襁褓中这个小家伙欲哭无泪,郁闷之极矣。

“遥儿,你在想什么…”方菲伸手整理了下襁褓。

“呃…”小家伙林遥回过神来,望着方菲顿时又愣怔了一下。

“是饿了呀!”方菲只是自得其乐,并没有想要刚出生的孩子能够回答,也没有注意孩子发出的这一声,有些不寻常的异样。此时努力地坐起身来,抱起了孩子,“哦,遥儿饿了,要吃啰……”

“呜…”见方菲捞起了亵衣,林遥羞涩地嘟囔出声。

“哦哦。”方菲只道是孩子初次吃奶的生涩,不停地呢喃:“遥儿吃,遥儿吃……”

“唔…”林遥小嘴含着,心理上还真有点别扭。

“吃哦吃哦…吃了长,吃饱快快长……”方菲谆谆诱导。

“唔唔……”听了这句话,林遥理直气壮地吸吮起来,尴尬的心理仿佛找到了平衡点,真正融入婴儿的状态,要想快快成长,那就必须吃。

方菲悉心哺育,憔悴的容颜逐渐舒展开,有一种圣洁的光彩。山村宁静了,晨风透过窗户吹进来,能让人神清气爽,屋子里的氛围格外温馨。

不一会儿,林毅双手端着一碗热乎乎的花生大枣粥,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

“菲儿,你昨天晚上都没有吃东西,先吃点吧!”林毅的注意力都在热粥上面,心里想着娇妻肯定很饿了。

“嘘…”方菲生怕惊动怀抱中的婴儿,轻轻悄声道:“等等,等遥儿先吃完……”

林毅望见床头妻儿的情景,撇撇嘴、微微地点点头,于是轻轻将花生大枣粥放到椅子上,顿时也不敢大声喘气,蹑手蹑脚地在床沿坐下来。

听见他们简略交流,林遥随即便也停止了,因为不知道吃多少才算饱,觉得应该差不多够了。

“哦,遥儿还吃么?还吃么?”方菲反复诱导着。

“……”林遥胡乱地摇头,不肯再吃。

“遥儿不吃了?”林毅顿时呆呆问了一句。

“还不是,就因为被你打扰了。”方菲嗔怪道。

“嘿嘿……”林毅流露难得的嬉皮笑脸,伸出双手说道:“我来抱抱,你先吃粥……”

“你昨晚也一粒饭都没进,你也吃些吧!”方菲一边说着,一边还是将孩子递了过去,掀开被褥坐在床沿,准备着吃粥。

“我不饿。”林毅话音未落,肚子就忽然咕咕地响了一下露馅了,忙加以掩饰,“我只要抱抱遥儿,三天不吃饭都不觉得饿。”

“净瞎说,我都听见你肚子在叫了。”方菲埋汰了一句。

“呜哇……”林遥适时地以声势支持母亲。

“哦,遥儿莫哭,爹爹抱、爹爹抱…”林毅踱着步子,哄着。

“哇哇哇…哇哇……”林遥哭得越加欢畅,因为有点闷得慌,如果现阶段开口说话恐怕会吓着这两人,只有哭是正常的现象,又抓住了如此好机会自然要尽情宣泄一番。

“哦,爹抱你到外面看风景,好么?哦、哦……”林毅无奈了,头大了。

“哇…哇…哇…哇…哇……”林遥愈哭愈起劲。

“别胡闹了,你赶紧去吃吧!把孩子给我…”方菲听着有些揪心,停下才刚吃上几口的热粥,放稳调羹伸手要接婴儿。

“哦哦,遥儿别哭了,爹不抱,让娘抱……”林毅实在没办法,只得将婴儿递过去。

“遥儿不哭,娘来抱…”方菲秀眉微蹙,小心地接住。

“…”林遥哭声立止,像似被掐断了一般。

022

屋子里顿时安静的掉根绣花针都能听得见,方菲、林毅两人被这古怪情形,弄得是面面相觑。

林毅半晌哑然、很无语,方菲心里已经发笑了。

“还愣着干嘛?你真的不饿呀…”方菲娇嗔了一句,神情里隐藏不住的捉狭味儿,似笑非笑的模样。

“唉~”林毅微叹了一声,却又故作潇洒耸耸肩,面对如此古灵精怪的妻儿,也只能服气了,转身而去时难免有点落寞感。

“噗哧…”方菲忍俊不禁,喜笑颜开。

就这样,方菲左手一边抱着襁褓,右手一边拿调羹吃粥,心情爽朗了,胃口倍儿香。

林毅到灶房打了一转,端着一碗走过来,也吃得很香。表面看,林毅这碗也是花生粥,其实这是一碗昨天剩下的冷饭,只是加拌了少许热粥。

生活的形势逼人,林毅这样粗糙的吃法,方菲已经泰然处之了。

然而,襁褓中的林遥注意到他们碗里的食物,感到非常稀奇,甚至摸不着头脑地想:这是什么?他们吃的是什么?难道就是昨天看见过的那些人类所收割之物么……

在林遥七千多年前的记忆里,人类是肉食生物,他们的主食是飞禽走兽,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都有可能被他们捕获,成为他们充饥之需,却是没见过人类吃这种食物。

思维既然已经追索到了七千年前,林遥也就细细回想了一下,还真的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或许与此食物的来源,有着莫大的关联。

当年还是刚化形不久的虾蟆小妖,在南岭之地,结识过一个朋友,那是一只蛤蟆妖。虾蟆、蛤蟆在人类看来容易混淆,若论起关系来确实比较亲近,因此兄弟相称。两妖相处的那段岁月里,作为初出洞天寡闻少见的虾蟆小妖,得到蛤蟆老兄的一系列指点,自然是受益匪浅,不仅迅速地提升了本领,对复杂的世道也有了基本的认识。

那时,蛤蟆老兄已经有近两千年的修为,混迹人间也有一千年,而南岭之地的人类,多以捕捉蛙类为食,肉细嫩、块头大的蛤蟆更是被人类青睐,多有落在人类手里,成了他们的美味佳肴。蛤蟆老兄曾经有言道,南岭的生存状态是:蛙吃虫,毒虫吃人类的血,而人类吃蛙肉;蛙族减少主要是因为成为人类的盘中餐,人类的死多是由于被毒虫所咬伤,虫子们又大多落进蛙的嘴里;世间万物以食为天,想要人类停止捕食是不可能的,为了蛙族不被人类灭亡,那就得避而远之,远离有人类的地方,然而逃避终究并非什么好办法,也非长久之计。

虾蟆小妖当时便问了,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可以改变那样的生存状态。蛤蟆老兄随即说出了一个想法,就是若能够寻找到另一种可以成为人类主食的生物,那么蛙族自然便消除了灭绝的危机。

之后,两妖一同踏遍了南岭之地,却发现没有其它物种能够代替蛙族,作为食物在人类心目中受欢迎,理由是因为蛙类味美又容易捕捉。

获悉了人类的这个心理,蛤蟆老兄冥思苦想应该怎么办,最终立志在毕生之年里,要为人类培育出一种作物,即要符合人类的味口,又要尽可能让他们大量地收获。虾蟆小妖虽也有心尽一份力,却没那么远大的志向,刚化成人形正处于跳脱好动的性情阶段,而蛤蟆老兄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巫女……

于是,虾蟆小妖决定从东到南,向西往北继续云游四方去也。

记得临别之际,蛤蟆老兄对他郑重有言:若是实现了培育出这样一种作物,成为人类的主食,将不仅是蛙族之幸,也是人类之幸;如果有那样的一天,蛙族要世世代代为人类守护这种作物,不让它遭受毒虫的侵害,与人类形成相存相依的局面,那将是一个伟大的壮举!

八千多年来,或许就是苍天不负蛤蟆老兄之心,培育出了这种作物。

林遥不能确定,如是想着,真心希望是如此。

襁褓中的林遥独自走神,悠悠神往当年经历的岁月。这当儿,方菲、林毅已经吃完了。

“菲儿,回京城的事,过些时候吧!”林毅边收拾粥碗,边说了一句。

“毅哥哥,你不想跟我回去么?”方菲柔声询问道。

“孩子刚出生,你的身子也虚弱,长途跋涉…我是当心你们…”林毅委婉地回应,而心里确实不太情愿回去。

“那,就过些日子再说。”方菲明白目前确实不宜动身。

“嗯。”林毅见妻子同意暂且不回京城,微微点头应了一声,也没有多说什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对于林毅而言,当初私奔虽然是在盲目的形态下,却也是心甘情愿的抉择,来到这里的遭遇尽管倒足了霉,有意想不到的磨难与挫折,生活陷入困顿,受苦受累都毫无怨言。昨天被妻子的突发状况吓着了,惟有答应她回京城,那样便可以得到最好的治疗。

如今孩子顺利出生,妻子无恙,自然就不愿走回头路。林毅站在男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与方菲不一致也是情理之中,既然已经私奔出来了,日子再苦便也认了,可是如此落拓地回去,面对岳父、岳母时又有何颜面呢?

方家在京城高门大户,林毅、方菲结为夫妻虽然已成事实,但毕竟是违背着方菲父亲之命,不仅私定终身还私奔了,更没有媒妁之言,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若回去,林毅难以想象会是什么样子,不受岳父待见事小,林家在京城也没有家底了,生活同样会过得很窘迫,那样的话还不如留在这里,相对而言起码感觉上没有那么难看,丢人不能丢到京城去。

当然,林毅明白妻子的意图,回去可以依赖方家生活,正是因为如此,还有点自尊心的林毅更是宁可在这山旮旯吃苦,也不愿回京城去吃软饭享福。在这里,是要放下身段,毕竟还有手有脚,只要饿不死咬咬牙就挺过去了,回去就得拉下脸皮,堂堂男儿那不得羞愧死。

没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林毅是坚决不回去投靠岳父,男儿的自尊心伤不起!

然而,如今面临的境况,让林毅感到惭愧无比,觉得自己太没用。自己即便是受再多的苦,那也无所谓,可是娇妻与刚刚出生的儿子呢?

总不得让妻儿受饿吧!林毅有担当,因此焦虑、忧愁、迷茫,像蜗牛背负着重重的壳,感觉到责任的重大,又感觉到自己的渺小。现实生活使得一介书生林毅,有种进退维谷的无奈,体会到深深的无力感。

明年三年一度的解试,是林毅出息之机会,却又哪能期待那么远去呢?还是未知的前程,只有先顾及眼下,才有以后的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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