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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晨仲

陶甘棠看着纸上的字,神情愈发凝重。

这次中了血涸散后,自己觉得这毒的症状愈发像自己突然病重时的症状。

只是,虽然自己曾用血涸散以毒攻毒,缘何突然会血涸散的毒性发作。血涸散这一事,除了父亲,应是没人知晓的,况且这血涸散又是宫中秘毒,寻常人又怎能获得。如今这毒竟还用来残害皇室子弟,未免也太骇人听闻。

自己这身份如今去查这些事恐会叫人怀疑,思来想去,还是沈若昀这身份好用,其父与东宫关系匪浅,又与镇国公府私交甚好,问些什么也不会叫人生疑。

“她真说了忘不掉不是好事?”

晨仲看着自家王爷不是很和善的眼神,点了点头。自己本是王爷一众暗侍卫中身手最高的,如今却被日日安排来偷听这白小姐的墙角。

平城哪里的脂粉最好看,汗巾哪里的最柔软,现在自己比谁都要清楚。

“嗯。”

陈文颀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不再言语,只低头继续画着什么。

晨仲看着自己的鞋尖,脑子里胡思乱想,突然想起那天的荷叶鸡,又想起自己被暮古说成狗,那个小丫头还真的相信,真是不知死活,不过她给的荷叶鸡确实很好吃,便抵消了吧。

“晨仲,你信还魂吗?”

“啊?”晨仲被突如其来的发问给愣到了,想了片刻道:“若是真有还魂,我也不想信。”

陈文颀放下笔,认真的神情注视着面前的少年。

晨仲和暮古不一样,不是从小就和自己一同长大的,是自己刚立府时从朱雀街上捡来的。

记得那年他满脸是泥,嘴角混着血的泥凝固成血痂,瞧着都有些瘆人,眼睛却亮晶晶的盯着自己,不知为何,总觉得他看起来有些像自己,便把他领了回来。

后来,自己养着自己的腿,他养着身上的伤。

他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每天却还是同自己争抢着吃食,全然不顾主仆的分别。

本以为是个落魄逃荒的难民,没曾想养好伤的他没几日来到自己房里,神情庄重地告诉自己,他是二哥的死侍,是因为没刺杀成功自己,二哥泄愤被乱棍打了出来,如今被自己带了回来,二哥那儿也回不得了。

虽说一仆不侍二主,可是觉得自己这儿的饭比较好吃,所以决定效劳自己。

自己去二哥那儿求来了他的死契,当着他的面烧毁了,他热泪盈眶,说誓死追随自己,可能自家厨子的饭真的挺好吃的吧。

虽然他不说他曾经的事,但是二哥暴虐成性,仅因泄愤便差点把自己的死侍乱棍打死,别提他吩咐晨仲做过多少伤天害理之事了。

“你知道当初为什么给你取名晨仲吗?”

晨仲摇了摇头,表情又恢复了一副年少不知愁滋味的样子。

“晨钟暮鼓,佛教规矩,晨起敲钟,夜里打鼓,如此便是一天了。无人在意你的昨日,众人在意的是当下一天。晨仲,跟了本王,就敲下那钟,放下曾经的执着。”

晨仲看向提起笔,气定神闲落笔于纸的陈文颀,心头一酸,垂首应道:“晨仲铭记于心。”

其实,王爷并不知道自己虽是被二皇子乱棍打了出来,但自己被接进王爷府后,二皇子就差人送来信,要自己养好身子再刺杀王爷。

可那时的王爷才十岁。

二皇子十岁的时候,满院子使唤着狗咬人,嚣张狂妄,自己那时被狗吓得躲在树头,不敢动弹,曾经觉得,主子就该是这般模样。

十岁的王爷和现在并没有多大的不同,沉默寡言,眸子的寒意冰冷刺骨,但王爷的手很暖和。

那双温暖的手在朱雀街头牵起自己的手,带自己回王府的时候,王爷的腿还没好。

那是自己伤的,自己知道这么点时间,肯定还没好透,可是王爷步伐果断,一点也看不出受了伤,一步一步极坚定的领着自己进了王府。

后来自己一身的伤都养的好全了,王爷的腿还没好利索。想到二皇子的嘱托,自己虽然恨自己的伤好的怎么这般快,但仍是决定动手。

是的,告诉他自己是二皇子的死侍,是假意投诚,但话都是真的,除了王府的饭以外,王府旁的也比二皇子那儿要好。

那天,暮古找到了自己,告诉自己王爷去二皇子那儿求来了自己的死契,用他那双还未好全的腿跪了一个时辰。

“他为什么…”自己当时呆呆的只问得出这一句,旁的什么也说不出。

暮古双眼通红,徐徐道:“王爷不需要你的效劳,觉得你该是自由的。”

那天,暮古讲了很多王爷的事情,王爷说觉得自己像他,不愿让自己像他一般。

后来,果然那个双眼淡然,仿佛世间万物皆与他无关的清冷小皇子,在自己面前烧毁了那张死契。

自己好想问问他,腿疼吗,好想告诉他,对不起。

可是自己什么都没说,自己不是二皇子的死侍了,不用再刺杀他了,真好。

“在下誓死追随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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