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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个人的青春战役

他一直都是真诚的,只是我隐藏了自己。开诚布公地交谈,让我又一次认识到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不只是学识上,还有心胸和气度上。他的辉煌传奇还在续写,我希望自己的辉煌也能继续,就像他说的:做最真实的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赢不赢得过别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赢过自己。这是他教会我的,是我在这场青春战役中学会的最重要的一课。

飞翔的鸟窝

曹文轩

自由只有通过友爱才得以保全。

——雨果

一条大河。大河边有一片树林。树林里,有许多鸟窝。其中有一个很漂亮的鸟窝。它是由花瓣、羽毛、金色的草丝和檀香树的树枝精心编织成的。

它的主人是两只不知名的鸟。它们是母女俩。这是两只羽毛丰满,色泽鲜亮的鸟,神态高贵。

这一天,女儿独自飞了出去。可是,它却再没有飞回来。母亲站在窝边,望着天空,焦急不安地等着。

月亮很亮。天空只有一朵朵的云在无声地飘动着。

第二天一早,鸟对鸟窝说:“不行,我得找它去!”说完,飞离了鸟窝,向天空飞去。母亲也没有再飞回来。鸟窝开始等待鸟们归来。一天一天过去了,却始终也没有它们母女俩的消息。等待变成了日日夜夜的思念。它冲着天空,好像在问:它们究竟在哪儿呢?

这天早晨,一只绿头鸭正在水中撩水清洗自己的羽毛,看见水中飘过了鸟窝的影子——它侧着脑袋去看天空,随即大叫起来:“瞧啊!有一个鸟窝飞起来了!”绿头鸭们从水面起飞了,它们伸长了脖子:“瞧啊!有一个鸟窝飞起来了!”它们的叫声传遍了整个树林。所有的鸟都看到了正在天空中飞翔的鸟窝。

空中飞的真的不是鸟,而是一只鸟窝!所有的鸟都感到很新鲜,全都飞上了天空。各种各样的鸟,五颜六色的鸟,飞行在鸟窝周围。但飞着飞着,它们便对鸟窝失去了兴趣,一只一只地落到树上、水上或地上。

现在,天空中又只剩下了鸟窝。它遇到了一只乌鸦。“你去哪儿?”“我去找它们母女俩。”乌鸦说:“你还是回去吧!”“为什么?”乌鸦告诉它:“听说,它们母女俩被一伙老鹰灭杀了。”它一惊,差一点掉了下去。但它很快又飞得高高的了。它对乌鸦说:“不,它们还活着!”

鸟窝继续向前飞去。它遇到了一只白色的天鹅。“你去哪儿?”“我去找它们母女俩。”天鹅说:“你还是回去吧!”“为什么?”鹅告诉它:“听说,那天有暴风雨,它们母女俩的羽毛被雨打湿了,掉在了大河里,被滚滚的大水冲走了。”鸟窝浑身颤抖了一下。那一刻,它觉得自己快要散架了。但它对天鹅说:“不,它们还活着!”

鸟窝继续向前飞去。它遇到了一只蓝色的风筝。“你去哪儿?”“我去找它们母女俩。”风筝说:“你还是回去吧!”“为什么?”风筝不想说,只是说:“你还是回去吧!”“为什么?”“你还是回去吧!”风筝说着,飞走了。鸟窝追了过去:“为什么?”风筝告诉它:“听说,它们母女俩被人用猎枪打死了!”鸟窝听了,只是小声说:“不,不,这不可能!”转而大声说:“不,不,这不可能!”转而又小声说:“这不可能!这不可能!人类不可能伤害这么漂亮而高贵的鸟!不可能……”

鸟窝离开了风筝,继续朝前飞行着。天下雨了。鸟们都飞至茂密的树枝下躲雨去了。不知已经飞行了多少天的鸟窝,却还在天空。它在雨丝中穿行着。雨停了。但鸟窝还在不住地滴着晶莹的水珠。

两只野鸽飞过。一只对另一只说:“那个鸟窝好像在哭呢!”

它飞着,顶着火热的阳光飞着,披星戴月地飞着……这天傍晚,突然刮起飓风,鸟窝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它拼命想稳住自己,但还是控制不住地在飓风中旋转着。即使在那一刻,它还在想着它们母女俩:你们到底在哪儿啊?更加剧烈的风,一下子将它吹散了。落了一地的羽毛、花瓣、金色的草丝和檀香树的树枝。

第二天早晨,飞来了两只美丽的鸟。它们将地上的花瓣、金色的草丝和檀香树的树枝,用嘴巴一一捡起来——它们在一棵高高的大树的树顶,又编织了一个十分好看的鸟窝。

载于《花季雨季·少年文学》

友情的延续来自心灵,不论联系有多少,只要内心留有彼此的一片天空,那么偶尔一声问侯就会带来会心的一笑。

自卑的窗外也可以开出繁花

文/阿杜

我宁愿自己的力量打开前途,而不愿求有力者垂青。

——雨果

14岁那年,我比同龄人胖了很多。

我很自卑,亦很苦恼。我不知道自己怎么长着长着就长成这个样子。我害怕被人关注的目光,害怕同学口无遮拦的玩笑话,宁愿自己被当成“隐形人”,可是,我连这个想法都很奢侈。

面对嘲笑,我没有勇气“反抗”,想哭却不敢哭,14岁了,我不想当众哭鼻子,唯有伪装坚强,可即使这样,他们也会说:“胖子修炼到家,真是皮厚到极致。”

有很多次我都不想再去学校上学了,面对没完没了的嘲笑太累了,可是不去学校,我能去哪儿呢?

我以为我会这样过完一个“暗无天日”的中学时光,然后和当年的同学再也不相见。可是有一天,因为座位的调动,语文课代表韩江成了我的同桌。

因为他,改变了一切。

韩江是个安静的男生,不爱说话,只喜欢用文字表达。他把东西搬过来时,礼貌地对我点头微笑,我愣住了。在这之前,没有人这么礼貌地对待过我,一时心里充满感动和欣喜。

我和韩江从前没有讲过话,位置离得远,虽是同学,但彼此很陌生。我不了解他,只知道他的成绩是年级里最好的,还可以确定的一点是在整个班上,唯有他没有嘲笑过我。

韩江人缘好,大家都很喜欢他,那些比他高半头的男生还一脸臣服地叫他“我们韩哥”,惊得我落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我的性格并非沉默,我只是被人排斥无话可说才不得不沉默;面对嘲笑我也不是不想反击,而是没有勇气,我又不想用“眼泪”武装自己……

我自卑,但我又不甘自卑。可能每个胖子都有一段辛酸史吧,特别是胖女生,那种难过无处倾诉。

韩江成为我的同桌后,我的日子终于安静了下来,再不会一下课,耳边就响起“胖子,胖子”的声音。

韩江很少主动与我交流,但我已经很满足了,至少他不会嘲笑我,至少他对我总是彬彬有礼。我可以安静地看自己喜欢的书,不被打扰地做“白日梦”。

每天晚上的自习课,韩江总是很快就写完作业,然后埋头写文章。刚开始我不知道他在写什么,很好奇,于是有一次趁课间休息,他不在教室时偷偷地看了。直到那时,我才知道韩江在写小说。

那是一篇精彩的悬疑小说,才看了一个开头我就被吸引住了,直到韩江进了教室,站在我面前,我都没有发觉。

“好看吗?”韩江问。

他的声音突然响起,我吓了一跳,赶紧把稿件塞回桌洞,脸早已涨得通红,嗫嚅说:“对不起!写得太精彩了,我好奇翻看一下就被吸引住了。”

说完话,我就深深地埋下头,准备迎接他的“怒吼”,毕竟我没有经过他的同意翻看他的稿件被骂是应该的。只是等了好一阵,韩江都没有发出“怒吼”,他还高兴地问我:“故事真的精彩吗?”见他没动怒,我兴奋地抬起头说:“精彩!”

我虽然成绩一般,但喜欢看书,大把的时间都在看各类小说中度过。

“你喜欢看小说?”韩江在老师进教室前,继续问我。

很难得有人这么主动地与我说话,我很兴奋:“我喜欢,我看过很多小说,你的文风洒脱,语言诙谐,故事又很抓人……”话未说完,老师已经来了,我只好闭嘴,抱歉地朝韩江笑。

“下课后我们继续聊,你很棒!”没想到,韩江匆忙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那一堂课,他很认真,我却没法静下心来听老师讲课,一颗心仿佛飞到了云端。

我对小说的认识拉近了我和韩江的距离,直到这时,我才知道他发表过很多文章,还出过书。不过,韩江很谦虚,他喜欢听我的意见,他说我的眼光很独到。

得到韩江的认可,我自卑的心多了些自信,而且我很荣幸地成为了他小说的第一个读者。那种喜悦的心情我无法用语言表达,一个向来被大家嘲笑的胖女孩,突然得到一个男生的尊重和肯定,该是多荣耀的一件事。

韩江还鼓励我跟他一起写小说,他说:“你看过那么多小说,而且眼光精准,我相信你动笔写,也会很棒的。”

其实我一直有写小说的想法,只是懒,大把的时间还是打发在看小说上,但后来完全不同了,有韩江的鼓励,而且我能成为他“志同道合”的同桌,多幸运。

韩江还对我说:“作为学生,学习永远是第一位,别的时间就可以用来写小说和看小说,这样父母才不会干涉……”

我很认真地听取了韩江的话。就像他自己,合理安排时间,学习写作两不误。从那时一直到现在,我都在坚持写作,因为韩江说,爱写作的人都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

我相信这句话。在写作中,我还找回了久违的自信,对学习也充满了热忱。

除了韩江,没有人知道我也在写作,我很享受这个只有我和他才知道的秘密。

有一天下午,我比平时早了些到学校。刚要进教室时,突然听到有几个同学又在议论我,他们嬉笑着你一言我一语,几个人一起奚落我,然后哄堂大笑。

我不安的心紧张地缩了缩,习惯性地低下头,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虽然一直被嘲笑,但每一次面对,我还是会伤心难过。

“你们怎么能这样说阿杜呢?谁希望自己胖呀?她已经为此很难过了……虽然她很自卑,但她很有才气,你们没发现吗?其实自卑的窗外也可以开出繁花。”

听声音,我就知道是韩江在说话,他说得多好呀,“自卑的窗外也可以开出繁花”,这个美妙的句子仿佛一帖灵丹妙药在瞬间就让我苍白的心充盈起满满的自信。

我在教室外站了一会儿,回味韩江的话,然后昂首挺胸地走进了教室。就算自卑,我也可以通过努力让平凡的自己变得不那么平庸。

看见我进教室了,嘲笑我的同学立即噤声,而我却第一次勇敢地面对他们展露出笑容。看见我笑,那几个同学反倒尴尬起来。

“我有好消息告诉你。”才坐下,韩江就悄悄告诉我,编辑在QQ上留言给他,我和他的小说都通过了终审。

人生往往就是这样,有一个好的开始后,沿着正确的方向走,总会有收获。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韩江,他的鼓励让我开始有自信,他的监督让我不再放弃自己。

很多年以后,我一直都会回忆起当年的情形,心里依旧充溢着满满的感激。我的第一篇小说,是韩江帮我找杂志投稿的,他说我一定行。

后来在韩江的带动下,我就一直坚持写作,我们约定好——要用一生的时间经营文字。

初中毕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韩江,听同学说他家在那年夏天就搬去了厦门,后来又移民去了加拿大。

我很遗憾没有亲自感谢他,是他在我最迷茫最自卑的时候,把我拉出了青春的烂泥潭,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自卑的窗外也可以开出繁花”——这是韩江说的,是我在仓皇流年中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句话温暖了我孤单寂寞的流年时光,也鼓起了我的信心,让我从此有勇气从容地面对未知的人生。

载于《做人与处世》

我们因为生长环境的缘故,从而产生个体差异,谁都有或多或少的自卑。但并不代表一无是处,你有自己独特的一面,你很优秀,不是吗?

输不起的章子强

文/安心

你说过得到胜利是很好的,是么?我告诉你失败也很好,打败仗者跟打胜仗者具有同样的精神。

——惠特曼

章子强是我们年级学习最厉害的学生,班上的同学都以他为荣,只要由他出马的比赛,我们班总能获得优异的成绩。

全班同学都很佩服他,连各科的老师都夸他头脑敏捷,思维能力强。最开心的是老班,因为有章子强在我们班,他觉得特别荣耀。

章子强能写擅画,还是个酷爱玩音乐的“达人级”大师,他学了八年的小提琴,还能把架子鼓打得让人眼花缭乱。后来见别人抱着吉他弹唱很潇洒自在,他就用了一个暑假的时间,学会了吉他弹唱。还别说,长相帅气、嗓音清澈的章子强,在抱着吉他自弹自唱时,那样子真有几分“快男陈翔”的味道。

班上有很多女生喜欢章子强,但因为他太优秀了,一直没有人敢表白。就像我的同桌白百合说的,远远地观赏,偷偷地心动,就足够了,为什么要说出口?万一被拒绝了,多没意思。我很赞同白百合的观点我们喜欢章子强,欣赏他,尊重他,但不必说出口。

或许才华横溢的人都比较自负吧,章子强在班上一直是高高在上,表现出不可一世的傲气。但因为他真的很优秀,我们并不计较他偶尔言辞上的刻薄与尖酸,就算被他伤害了,也会选择原谅。

一年的时间里,大家把章子强当神一样的顶礼膜拜,对他无限宽容和忍让,但他对我们的态度始终盛气凌人。甚至于有一次,他当众骂了一句:“你们这群白痴,懂啥呀?”我们都不敢回应,虽然心里很不舒服。

只是久而久之,优秀依然的章子强让人敬而远之,没有人敢与他同桌,大家都不知道要如何才能与他相处。

新的学年开始时,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农民工的孩子。那男生长得黑黑瘦瘦的,身上穿的衣服也有点皱,穿久了的缘故吧,蓝色的T恤衫都洗得发白了。

第一天来的时候,他幽默的自我介绍就引得大家哄堂大笑,他说:“我是王浩,浩浩荡荡的‘浩’,来自广西,初来乍到,请多关照。”看着他黝黑的皮肤,一脸笑容可掬的样子,大家笑过之后报以热烈的掌声欢迎他。

只是当老班把他安排在章子强旁边的位置时,出了点不和谐的音符。章子强居然拒绝了,说他不愿意和民工的孩子一起坐。突然出现这样的事,班上一时间陷入了沉默。大家都不知道老班会如何处理,也为王浩鸣不平,农民工的孩子怎么了?章子强的表现真让人失望。

王浩的表情一时有些尴尬,脸涨得通红。其实谁遇见这样的事都会窘迫得无地自容的,特别是王浩刚来,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他居然要面对这样的遭遇。

在我想要举手让老班把王浩安排成我的同桌时,白百合先举手了,她说:“老师,让王浩和我同桌吧。”我看了一眼白百合,不明白她的意思,我知道,她一直很喜欢章子强。

“你的脾气好,你帮助他变得更优秀吧,总不能让他一直这样下去……”白百合伏在我耳畔轻声低语,我明白白百合的良苦用心,她是想帮章子强解围。以前班上人数为单,他要一人占一桌,情有可原,现在正好两人一桌,他的特权不可能再行使。

老班想了一下,同意了白百合的意见。我把书本搬过去时,章子强凑过来说:“欢迎欢迎!”我朝他浅浅一笑,但心里却在想,如果他刚才能够对新来的王浩这样说,那才是我心目中章子强该有的行为。一年的时间了,我依旧欣赏章子强的才华,但时常又觉得,如果他与人交往能够友善一些,那就完美了。

王浩是个很可爱的男生,很快就融入了班集体。每天下课,教室里都有他开心的笑声。班上的同学喜欢和他说话,逗乐他,说他是广西人,肯定会唱山歌。他倒也不谦虚,张口就唱起《山歌好比春江水》。但大家闹着叫这不算,要听真正的山歌。王浩就又唱起:“嘿——你们可要听好了,嘿嘿——”摇头晃脑的样子逗得大家笑得前俯后仰。

“人来疯!”章子强在王浩逗乐大家时,不屑地骂了一句。我看了他一眼,见他脸上有些不快,不敢问原由。但我知道,以章子强的性格就算唱歌,他也会以最潇洒的状态站在大家面前,手抱吉他,深情款款,绝不会这样放声高歌。

“才来几天就自以为是,真是山猴子,没见过世面。”章子强凑过来对我说,我笑笑,没接茬。“怎么?你觉得他很厉害吗?”他不悦地盯着我问。“让大家开心有什么不好?他唱歌还挺好听的。”我说,其实我还想说:“如果你也能这样和大家相处就好了。”但我没说出这话,不想惹他不高兴。

谁也没有想到,不显山不露水的王浩,成天嘻嘻哈哈与人逗乐,第一次综合考试后,他的成绩却让人惊讶不已——他居然一把抢走了一直以来属于章子强的第一名。大家为他叫好时,他却是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意外!实在是意外!”

王浩的亲和表现很受大家的欢迎,特别是看见章子强为此“怒目横眉”的样子时,有同学在叫:“神话被打破了!”那些人尽情地欢呼雀跃,还说:“王浩终于报了被辱之仇。”

一直以来,无论做了什么事都会被大家包容的章子强,这时被大家冷落了,很多同学一下课就围住王浩,搂着他的肩膀,与他高谈阔论。一时间里,王浩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

我和章子强同桌,我很明白他此时的心情。看见大家因为他没得第一名却大声高呼时,他的脸上像是铺了一层灰,没有血色。或许他怎么也没想到,那么多人,一直期待有人超越他。

“只差一分而已,你依旧是最优秀的。”我安慰他,他却忿忿地对我说:“他凭什么赢我?你说,他比我优秀吗?”我看了章子强愤懑的表情一眼,轻声说:“只是一次考试而已,你一直都是第一名。”“一次也不行。”他强硬地说,看他咄咄逼人的样子,我考虑到他此时的心情,没再与他争辩下去。

那次考试后,我发现一向读书不是很认真,却凭着聪明总考第一的章子强开始刻苦了。然而就像一个魔咒被打破后,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不久后的一次市作文比赛,白百合获得了第一名,而曾经得过作文满分的章子强屈居第二。发奖那天,我发现他的脸色苍白如纸,整整一天,他没说一句话。白百合主动与他说话时,章子强却是怒火冲天地嚷:“少假惺惺的,走开!我知道你们现在都很开心,我样样都输给你们了。”

我和白百合面面相觑,我们都没想到,如此优秀的章子强居然是这样一个输不起的男生。他总得第一名时,盛气凌人,谁都不放在眼里,偶尔输一次,却如此没有风度。

我们都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他那么聪明的脑袋瓜子难道不明白吗?

“我依旧欣赏你的优秀,但看不起你的小心眼儿。”白百合看着盛怒中的章子强,丢下一句话后转身离开。

我默默看着坐在身边的章子强,心里却在想:一直被大家当神一样顶礼膜拜的他,能够在自己的成长路上,遇见这样一些挫折,走下虚设的“神台”,对他以后的人生路,应该是一种庆幸吧。

我要告诉他,总是赢的章子强让我们敬仰,而输得起的他更值得我们尊重和喜欢。

载于《少年月刊初中版》

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哪个人可以一直战无不胜。失败不丢人,敢于承认失败,说明依然对胜利充满渴望!

绽放的青春才美丽

文/冠豸

青春,就像受赞美的春天。

——勃特勒

姚佳转学来后,我在学习上的霸主地位就岌岌可危。第一次数学小测,她就以满分之势把我拉下马,让我怀恨在心。姚佳不仅成绩好,长相甜美,她还有很好的人缘。才转学来不到一个月,就在班上建起了一个以她为中心的大圈子。每天放学回家,一群人簇拥着她谈笑风生。

我冷眼旁观,心里不解,还有些不屑。才来几天呀,如此张扬?

我和班上的同学相处了两年,也没什么交情。“独善其身”是我信奉的人生信条。

在小学时,我的父母就双双下岗了。

有一天夜里,起床上卫生间时,我隐约听见了从父母房间传出来的妈妈压抑而伤心的哭泣声。屏气凝神,我小心翼翼地趴在门上听。“天无绝人之路,虽然下岗了,但只要我们勤劳点,还是可以过活……”爸爸在安慰妈妈。在他们断断续续地诉说中,我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他们已经下岗两个多月了,找工作四处碰壁,收入无来源,而在这节骨眼上,在老家的爷爷又生病住院,需要花费很大一笔钱。

回到房间,我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哭,我知道这个家已经和以往不同了。只是我没想到天亮后,妈妈依旧微笑着叫醒我,送我去学校,爸爸也一如既往地拍拍我的肩膀说:“早上好呀,小宇星。”一切如往昔。但敏感的我还是感觉到了妈妈笑容背后的酸楚和爸爸坚毅目光里的那抹无奈。我想哭,但我强忍住了,也用明媚的笑脸回应他们。

也就是从那时起,为了生活,父母开始在菜市场门口摆摊卖水果。他们一直瞒着我,但这一切我都知道,我还亲眼看见过妈妈被顾客骂得灰头土脸,看见过他们招揽生意时那近乎献媚的笑容。

生活悄然改变了他们,但我要和他们一起维护他们在我心目中最初的形象,所以我佯装不知。在父母面前,我天真烂漫,但离开家后,我就沉默寡言,不与人交往,完全投入到学习中。我知道我的好成绩可以为父母带来欣慰。整个小学阶段,我的成绩都名列前茅。

班上的同学攀比成风,他们比衣服的牌子,住房的大小,父母的工作、收入、当多大的官。每次在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时,我都会远远地避开。我害怕他们问到我父母的工作。我不愿说谎,但也无力承受这样的伤害。

我不需要同情。我高高在上的成绩足以让他们仰视。我倔强地拒绝别人的友谊,渐渐地,我就习惯了一个人独处。

有一件事,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但我一直不曾忘怀,那种伤害刻骨铭心。

那时,我读五年级。4月25日是我的生日,我没想到我的同桌也是那天生日。放学前,他就邀好了很多同学晚上去他家,说他妈妈会为大家煮上一大桌好吃的菜,还有水果蛋糕。他也邀请了我。其实我很想去看看,别人家是怎么样过生日的?但犹豫一阵后,我还是决定不去。我的父母对于过生日的事从来不热衷,以前日子好过时,他们也没给我过生日,后来的日子,我更不会在生日这天,要求他们给我礼物。

那天放学后,我用自己积攒下来的零花钱买了个万花筒,本想留给自己,但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它送给同桌。我是委托同学把礼物带过去的,然后一个人在街上逛了很久才回家。父母每天都要很晚才回来,早早回去,冷清的家会让我备感寂寞。

第二天上学时,他们一直在讲生日宴会上丰盛的菜肴,硕大的水果蛋糕,还有大家送去的五花八门的礼物。

“宇星家很穷吗?平时没看出来,他这人真小气,居然只送了一个万花筒,怪不得没脸去……”一个女生轻声嘀咕。虽然她说得很小声,但我还是听见了。瞬间,我的脸蹿红,连耳根都热辣辣的,仿佛被人当众掴了一记耳光。那女生还在说,旁边的男生马上转过头来看我,然后提醒她闭嘴,几个人说说笑笑走到教室外面。

我的泪噙在眼眶,强忍着,却还是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生日的晚上,从街上回来后,我一个人在家,没有蛋糕,没有祝福,我独自点燃停电时家里备用的蜡烛,在微弱的烛光中,默默为自己唱生日歌。那样的凄迷中,我没有泪。我不怪父母从来没给我过生日,他们整天忙碌,没日没夜地辛劳,一切都是为了我。爱的方式千万种,父母有他们爱我的方式……

在他们走开后,我迅速地抹干眼角的泪痕。我怎能为这点小事难过呢?我和他们从来就不是一条道上的人。

有一天,终于有同学知道了我的父母在菜市场门口摆摊卖水果。一时间,全班沸腾,他们怎么也不相信,我居然会是小贩的儿子,他们莫名其妙地幸灾乐祸。

看着无动于衷却一脸倔强的我,他们自省过吧,慢慢地,他们对我说话客气了起来。可能是怕伤害我吧,还是怕激怒我?他们与我交往时更加小心翼翼,可是他们越这样,我越是疏远他们,裹紧自己的心。

以前,我只是刻意地不与人交往,后来是变本加厉地孤傲,对谁也看不上眼。学习上,我却是更加努力。我认为,唯有读好书,考上好大学,才是我最好的出路。

升上初中后,我依旧冷漠地面对身边的同学,跟谁都没有知心话可说。习惯沉默,有时觉得语言都是多余的。刚开始,因为成绩好,常有同学来问作业,但我总是漠然置之。几次后,大家都知趣地不再来问我。他们在背后讲我无情,说我是个怪胎。

以前的生活就是这样度过的,孤独却也充实,因为我心里充满了自信和对未来的渴望。我想,只要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后,一切都会改变了。

我没想到升上初三时,会遇见那个叫姚佳的甜美女生。她的出现,改变了我。

姚佳爱笑,整日里乐呵呵的,晶亮的眼睛透着一股灵气。

她来不久就和大家打成了一片。甜美的笑容,不拘小节的个性,再加上优秀的学习成绩,很快赢得了大家的喜欢。当第一次数学小测,她一下就把高高在上的我拉下马时,大家欢欣鼓舞。

大家都受够了我的傲慢,现在就想看我失落的样子。他们围着姚佳,把她奉成了英雄。特别有几个女生,更有一种“报仇”后的快感,她们故意当着我的面恶搞歌曲来气我。

我没想到姚佳在这种时候还会主动和我打招呼。我以为她是故意让我难堪就没理她,脸上写满冷漠。这是我保护自己唯一的方式。碰了一鼻子灰的姚佳并不恼,面对我冷漠的脸居然还能笑逐颜开。

一次次面对她笑容可掬的脸,我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

姚佳一定是从同学那里了解了我过往的事,有几天,她看我的眼神有些爱怜。我不屑地笑了起来,心里却莫名地难过。以前,我没有渴望过友谊,但这次,我希望能和她成为朋友。不是因为她学习上咄咄逼人的气势,而是她真诚的笑容,让我感动。

“其实宇星很善良,他只是不习惯和大家交往……”一天中午,我进教室时,突然听到姚佳和几个同学在聊天,他们说到了我。抬起的脚轻轻放下,我躲在教室外面。“宇星就是太傲了,让人敬而远之。”一个女生插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只要他没有伤害别人就行了,但我真希望他能够快乐起来……”又是姚佳的声音。第一次,我听到有同学为我辩护。她居然明白我的心,我的泪就那么不设防地汹涌出来。

与姚佳平静地同学了一段时间。学习上,我们难分伯仲,只是在生活中,她天天有许多同学陪伴,而我依旧独来独往。

放寒假前的一天,姚佳偷偷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宇星好!从同学那里,我知道了你许多事情,也知道你的家境。其实说到家境,像我这种打工子弟,又有什么家境可言呢?出生由不得我们选择,但生活的方式,生命的状态却是由我们自己把握的,不是吗?青春不需要卑微的自信,这种自信只是自卑的一种伪装……没有朋友的生命旅程是孤单的,也不完整,即使再华美,它也是一种残缺。我希望你能成为我的朋友,也希望你能敞开心扉交更多的朋友。聪明如你,一定明白我话中的意思,对吗?希望新年开学后,能够看见一个阳光的真正自信的你,我们一起努力……”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女生的纸条,也是我第一次真正深入地思考关于人生的问题。看着姚佳写给我的纸条,我陷入了沉思。

载于《情感读本·道德篇》

年少的时候,总是固执得像是开在角落的花朵,拒绝阳光,也拒绝更多的爱。自以为是地认为,与他们有交际便会丢了所谓的面子。长大以后才发现,每个人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因为活着就是相互取暖的。

一个人的青春战役

文/冠豸

为了找到一个好朋友,走多远的路也没关系。

——托尔斯泰

升入高中,我第一个认识的人就是崔子良,见到他本人之前,我已经听说了他的传奇故事。市三好学生,几届作文大赛的第一名,学生电台的主播,市音乐节学生组B组冠军。擅长棋类,学过书法、咏春拳,会拉小提琴,一个神一样的人物。

可是真见到他本人时,说实在的,我很失望。这个被传颂得神乎其神的同学,原来也没有三头六臂,只不过是一个留着“鸡冠头”的时尚男生而已。个头跟我差不多高,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头上顶着的怪异发型和脸上酷酷的表情。

他一直是我的“假想敌”,中学时,我们不同校,可他的故事老师讲了一次又一次,虽未谋面,但早已熟知。没想到,进了高中,我们谋面了,还是同桌。

或许是一开始就对他有“敌意”吧,我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很快就和他打成一片。崔子良人缘好,或许是他的故事大家都知道,所以第一次选班干部,他就以高票当选我们班的班长。我心里颇不服气,暗下决心,一定要和他“面对面”地较量一番。

以前,他只是“假想敌”,但现在都坐在一条凳子上了,“正面交锋”在所难免。

我每天都冷眼旁观崔子良,实在是看不出他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上课认真听讲,作业按时完成,下课爱喧哗,该玩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积极。没见他有什么特别用功的,他凭什么就“神”呢?

有时我就想:崔子良不过是平凡人,只是事实被夸大了,战胜他也没什么不可能的。他每天所做的事,我一样都没落下,一直以来,我也是学校的风云人物,更是父母的骄傲。我就不信我不如他。

崔子良并不知道我对他存有“敌意”,他对我很友善。我们的性格差别很大,我内敛,平时话少,但他却是个“话唠”,而且普通话说得非常好,怪不得能当学生电台的主播。

课间休息,我们的座位周边总会围着一堆人,他们都是来听崔子良讲笑话的。这家伙能言善道,一个毫无笑点的故事经过他嘴讲出来都能令人捧腹大笑,连我这个平日里不苟言笑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咧开嘴笑出声。

我和崔子良是不同类型的好学生,同样成绩优秀,但我在大家眼中是低调的,“中规中矩”的;而他高调张扬、锋芒毕露,有时还有许多出格的举动。他一点都不谦虚,心里有什么想法,马上就说出来,一点不在乎万一努力后不成现实被人笑话。

我和崔子良的竞争,一直以来都是我单方面进行的,我处处和他较量,哪一方面都不想输给他。他并不知晓我的想法,时常会告诉我他的宏大计划。当他揽着我的肩膀,告诉我他的种种想法时,面对他的坦率,我会很讨厌自己的虚伪。我笑着给他鼓励,心里想的却是新的竞争计划。他写作文参加市征文比赛,我一定也要写一篇;他给电视台写策划稿,我肯定也不落后;他报名参加市长跑比赛,我也报;当我知道他被老师选去参加市中学生现场作文比赛时,我就争取能去参加市里举行的中学生数学竞赛。

整个高一,我们的各科成绩并驾齐驱,他得了不少奖,我也得了不少奖。只是我心里面还是很郁闷他为什么这么优秀,因为他平时玩的时间挺多的,不像我,一直在暗中努力。

同学说我们两个都是老师的得意门生。但我感觉得到,老师对他还是更欣赏的。崔子良头脑活络,想的问题总和别人不一样,他还特别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可能在我眼中只是很普通的问题,他却要深思熟虑,问出许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来。

我很注意他的提问,只要他去想的问题,我也会绞尽脑汁地去想,就算那问题有些无聊,我也不会轻易放弃。他是我很久以来的一个目标,一面旗帜,是我非常想战胜的人。

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告诉过崔子良,如果他知道后,会怎么想呢?但他在无意中给我做了个很好的导向,让我跟着他,接触了很多过去自己并不喜欢也不擅长的领域。

他是学生电台的主播,普通话讲得好,我就每天回家后都坚持收听十分钟他主播的内容;他拉小提琴的时间,我在家练习葫芦丝;他去练咏春拳时,我肯定就在跆拳道馆;他写毛笔字时,我就练国画……我有他的时间安排表,就背着他也把自己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

只是我想不明白,他每天看起来都精力旺盛,快乐无限;而我却过得很累,感觉自己像只上紧发条的钟。

我处处以崔子良为榜样,时时把他放在心里。有时,真希望他能歇息一下,这样我就可以暂时停下追逐的脚步。

崔子良每天都过得风风火火、忙忙碌碌,我也是如此。我的疲惫写在脸上,崔子良曾问过我,干嘛把自己搞得那么累?我那时真想骂他,但忍住了,我累还不是因为他?

这场一个人的青春战役,我跟着他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我把自己的方向迷失了,甚至于我弄丢了自己。我不知道除了想要战胜他外,我自己还有什么梦想。我好像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不像他,对自己的目标有鲜明的认识。

在高一结束的暑假,我才第一次对他说了埋在心里很久的话——我想战胜他。崔子良一点也不诧异,他说,他早知道我的想法,所以他也没有放松过自己。

“但你每天还是很快乐呀!不像我,都快累死了。”我抱怨道。崔子良笑得一脸灿烂。他说他做的都是他喜欢的,不像我,没有选择。

我突然就哑口无言。是呀,我马不停蹄地跟着他转,做的都是他喜欢的事,我一直都是跟在他后面。这样,如何才能超越他呢?如何会有自己的快乐?

一语惊醒梦中人。

“你一点都不比我差,只是没有自己的方向和目标。优秀的人很多,想要超越没什么不对,但要先超越自己,首先你得保持快乐。”崔子良直言不讳,说得我脸红耳赤。

“我喜欢你追逐的劲儿,如果你能够把这种坚持和毅力用在你擅长和喜欢的方面,你肯定会有更大的收获。我接受你的挑战,我们一直竞争下去吧,友好的竞争,在自己喜欢的方面做最大的努力。”崔子良握着我的手说,他的真诚,我能感知。

他一直都是真诚的,只是我隐藏了自己。开诚布公地交谈,让我又一次认识到自己与他之间的差距,不只是学识上,还有心胸和气度上。

崔子良的辉煌传奇还在续写,我希望自己的辉煌也能继续,就像他说的:做最真实的自己,做自己最想做的事,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赢不赢得过别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赢过自己。这是崔子良教会我的,是我在这场青春战役中学会的最重要的一课。

载于《读者·校园版》

成长路上的每次相遇,都是为了教会我们某些道理。那些平凡的少男少女,让我们学会了怎么生活以及如何成长。

我这些年的离奇同桌

文/代孔胜

青春是没有经验和任性的。

——泰戈尔

在我读书那会儿,云南这边的幼儿园尚未普及。通常来说,大部分人走的正常求学路线都是学前班,然后一年级。

关飞羽就是我一年级时候的同桌。孩子之间,不玩什么自我介绍,一起疯闹了半天也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后来,老师点名,才把全班吓了一大跳。

南陲边镇,很多中国式的传统都还保留得比较完整,尤其贴门神,更是马虎不得。因此,几乎没有哪个孩子不认识关羽,张飞这两位名将门神。

关飞羽这个名字一出,可谓霸气十足,又是关羽,又是张飞,能不吓人么?可惜,这小子和我同桌六年,人一直瘦得皮包骨头不说,个头也不见长。于是,这个名字慢慢变成了大家的一种笑料。

小学四年级以后,他性格有了较大变化。成天拿着几个麻将牌在学校里晃来晃去,一下冒充中队干部没收低年级孩子的玻璃球,一下冒充年级老大四处收取保护费。

最离谱的是,他手里的麻将牌一直在变。今天拿的是九万一筒,可能明天就变成三条北风。我犯糊涂,只好问他是为什么,听完他的大论我才知道,原来他爸妈都好这口,成天扑在赌桌上堆长城,饭也不做,火也不生。没办法,他只好偷走几个麻将牌出出气。

他爸妈被闹腾得不行,以为是家里出了贼。可想想也不对,小贼干嘛不偷别的,光偷几个麻将牌?关飞羽小子嘴硬,抵死了不承认。有次他爸急了,动用皮条严刑逼供,可这小子的名字也不是白取的,任他爸挥鞭如雨,他就是不说。没办法,只能作罢。

后来,他爸妈开了个小饭馆,算是戒了赌,从了良。

得意洋洋的关飞羽便在学校的操场上跟一帮兄弟大肆吹乎他改造爸妈的血泪史,不幸,那天恰好碰到他老妈来学校找老师问成绩,结果,顺道成了他的秘密听众。

当关飞羽提起脚边的书包倒出一大堆花花绿绿的麻将时,他老妈忽然像猎豹一样冲了出来。

可想而知,关飞羽彻底应验了他这个名字——被打得飞天乱舞,羽毛一地。

白小刀

初二新来的同桌,是个吊儿郎当的小光头,据说是因为数学考了5分,才被勒令留级的。

名气也够武侠,白小刀,连语文老师都禁不住问他,都21世纪了,怎么不取一个叫白小枪或者白小炮的名字呢?

那时候,学校忙着扩建,天天施工,白天吵得要命,晚上则电压不稳。可学校偏不让我们回去,得窝在教室里上晚自习。

由于电压不稳,供电不足,所以教室经常会陷入一片黑暗。因为学校规定过,如果停电超过十五分钟,那么,就可以放学生回家去。故此,只要一停电,整个学校的学生们都会在黑暗里欢呼雀跃,鬼喊鬼叫。

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停电,我们都可以回去。通常来说,没个二三十分钟,那电工老头绝对找不到毛病。

那是个闷热的夏天傍晚,一百多号人坐在拥挤的教室里叫苦连天。白小刀说,要是停电就好了。前排的女生多嘴逗他说,如果你念一百遍停电停电的话,那么,佛祖就会感应到,如你所愿。

不知是白小刀闲得无聊,还是脑袋短路,一个人竟真这么自言自语地念了起来。

事有凑巧,还没数到一百遍,整个学校灯就灭了。顷刻间,暑热难耐的学生们都疯了。拍桌子地拍桌子,吹口哨的吹口哨,班主任都制止不了。

可那次的确是空欢喜一场,不到两分钟,灯又全然亮了起来。语文老师像个瘟神一样黑着脸站在讲台上,乱跑乱喊的学生瞬间回到原位。只有白小刀一个人还站在课桌上闭着眼睛乱喊乱踩。

全班哄然大笑,他一睁开眼睛,就傻了。灯亮了没关系,主要是语文老师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忘情表演。

悲催的白小刀当晚差点没累昏过去,因为语文老师就这么一动不动地坐在教室门口,数着他在升旗台上跳了足足五千下。

最后,趴在升旗台上一动不动的白小刀似乎只会说一个字了,水,水,水。

赵倩倩

高一上半学期,我总算有了读书生涯中的第一位女同桌。

高个,白净,人长得也不赖,可偏偏就是成绩倒数,命犯花痴。头几次数学老师说她就是绣花枕头一包草的时候,她还会大哭几分钟。可不到两个月,她似乎就练成铁布衫了,不管老师说什么,她都可以独自哼着小曲,笑傲群雄。

她桌洞里的头几本书,永远都是八卦杂志。什么几何定理三角函数她一概不知,可只要你一提歌坛影坛,她就没什么不懂,谢霆锋和王菲拍拖啦,刘德华爆出有隐秘恋人啦,等等,她都能吹得比娱乐电台还要专业。

再后来,她喜欢上一个高三文科班的男孩子,成天嚷着要我帮她认识认识。

那男生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人长得帅,学习成绩也挺好,每次打比赛只要有他在,那人群里疯狂女生的尖叫绝对比直升机的分贝还要高。

憋了好久,她给那男生写了一封八卦体情书。其中内容和娱乐杂志上的消遣文章差不多,花花绿绿的色彩笔,脑袋都能看晕。什么我在郭富城里遇见了你,想和你溜着范冰冰去周星驰(池)边喝饮料之类的。

那男生过了许久才回信,我同桌收到他的回信之后,激动得都快疯了。结果,那封信里,只有四大个字——天旋地转。

无奈,我这苦命的同桌苦苦相求请我出马,人民币1.5元一封情书,硬是让我寻章摘句引经据典地给他写了整整十封古色古香的情书。

说是十封,其实我只写了五封。班上后排男生的情书,大部分都是我代写的,所以都备了底稿。但经过事实证明,很多时候,资源反复利用,是会惹出天灾人祸的。

谁知道,后排男生要追的那位文艺小女生,竟然是这位篮球王子的亲妹妹。这么狗血的剧情,竟然也能发生在校园里?

结果,篮球王子迅速给我同桌回了信,还是四个字——抄袭可耻。

我那同桌像是受了极大的委屈,哭了整整几堂课,到现在都还没弄明白当年这件事情的原委始末。

胡一歌

高二文理分班之后,数学学得一塌糊涂的我只能选择投靠文科班。

胡一歌不一样,他是属于那种理科好得要命,有望直奔清华的优等生。当他提出要来文科班就读的时候,年级主任差点没气得吐血。

所有任课老师都来劝解开导,像华山论剑一样,一个走了一个来,没完没了。

后来胡一歌直接用自杀来要挟,老师们才望而兴叹,任由他去。

文科班的老师都乐坏了,总算来了个好苗子。刚进班第一天,胡一歌就受到了大老爷的待遇,座位随便挑,想坐哪儿就坐哪儿。

胡一歌估计脑袋有点短路,不坐前面,不坐中间,偏要跑来最后一排跟我挤。老师刚要说话,就被胡一歌制止了:“老师,我是远视眼。”

上地理课的时候,我试探性地问过这小子:“哥儿们,跟我说实话,你好好的理科状元,干嘛跑到我们文科班来?”

聊了半天才知道,胡一歌是为情所困。喜欢一个女生喜欢得要命,朝思暮想,为了不害相思病,只能跟着那女生一起报文科。

不过,还没等胡一歌那小子把情书写好,那女生就跟相隔一条走道的体育委员搭上了,胡一歌气得连请了三天病假。

书上说,为情所伤的人,大多都会身形憔悴,一夜白头。可胡一歌回来之后,非但不见半点此类迹象,头发乌黑不说,人也精神了不少。

后排男生疑惑不解,胡一歌故作高深地说:“同志们,这几天,我在家钻研佛法,总算有所领悟。红尘情爱,之后恐是与我无缘了……”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这小子是在市区的快餐店碰见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于是,再度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胡一歌最终没能上什么北大,很多人为此叹惋,他倒看得特别开:“人生不过是一次短暂的旅行,遇见什么风景不重要,重要的是看风景时的心情。”

这句话在后来影响了我很多年,前不久,我改了改,写进了日记的扉页里:“青春不过是一次短暂的相聚,漂向哪个海岸不重要,重要的是靠岸前的欢喜。”

载于《中学生》

青春就是一次万人狂欢,在恰当的时候,遇上那一群恰当的人。

自卑窗外有花丛

文/王万龙

一个人是否有成就只需看他是否具有自尊心和自信心两个条件。

——苏格拉底

同桌说“班上女生就属李小莫最丑”的时候,我刚走到笑声四起的教室门外。李小莫怔怔地站在门口,不知所措。最后,故作从容地低着头,转身晃着肥壮的大腿去了厕所。

这是班上男生最中意的一个恶作剧,他们有事没事就把班上所有同学的花名册拿出来,评选“城中三最”。何谓“城中三最”?很简单。那便是指班上最丑的,最小气的,最蠢的三个人。

当然,同桌不曾知道,他们在教室里吵吵嚷嚷着评选“城中三最”的时候,李小莫就黯然地站在门口。他们对着惨白的花名册,笑得前仰后合,还不忘各抒己见。

“嘿,你别说,我起初没觉得李小莫有那么丑,但经你这么一说,我倒是发现了。她的大腿至少有那么壮,脑袋至少也有那么大。”旁边一位男生一面说,一面蹲在课桌上夸张地比着手势。

一帮人站在他的周围,像忠实的听众,不停地点头附和。我一进门,他们便涌到我的跟前,一本正经地问:“小子,你终于来了,你说说,班上女生谁最小气?这一块你最有发言权,你可是咱们班的班长。所有男生里边,就你和女生接触最多!”

我破天荒地沉默。说实话,起初,我也乐衷于这样的玩笑,无伤大雅的同时,又能自我娱乐。却不曾想到,这样的做法,会让被评选上的人万般落魄。譬如,午后的李小莫。

李小莫没来上第一节课,班主任一脸风雨地问:“有谁知道李小莫去了哪儿?”没有人回答。班主任接着问:“她一般和谁在一块儿?”这时,喜好恶作剧的同桌开口了:“老师!她一般和自己在一块儿!独来独往!”

哄堂大笑,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实话,我真的不曾看到李小莫和哪个同龄的朋友一同进出校门。她总是耷拉着脑袋,坐在教室的角落里,很少开口说话。即便放学,她也是等到楼道里的人都离开了大半,才拖着肥胖的大腿缓缓地起身出门。

课后,我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呼来逛去,我希望能搜索到李小莫的影子。毕竟,她的学习成绩那么差,如果再落下这些课程,高考八成只能是重在参与了。

夏风徐徐的操场上,李小莫一个人在荒凉的跑道上大汗淋漓,我鼻子有点发酸。记得很早之前,班上有漂亮的女生说,激烈的运动可以减肥,我想,李小莫是把这话当真了吧。

我说:“李小莫,你为什么不去上课?”她对我的提问置若罔闻,仿佛我就是块洁净的玻璃。我骑着自行车跟在她身后,许久之后,终于再次鼓起勇气说:“李小莫,我可不希望我的同桌整天无故旷课!”

李小莫停下身来,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一脸茫然地问:“谁?谁是你同桌?”我一脸讪笑地看着她,不语,她寻思片刻后,终于决定相信这个事实。于是,只好照旧耷拉着头,默然地跟我回到教室。

我从班上最为宝贵的黄金分割地,搬到了非洲贫民窟。原本在我周围的那一大帮同学无不忿忿地要找老师理论,说这样调动座位,太荒唐了。我起身制止了他们:“没什么,我觉得挺好的,你们似乎都不知道我是远视眼吧?”

就这样,在一片惊呼与诧异中,我和李小莫成了同桌。

当我把一封粉红的信件塞到李小莫的桌洞里时,心里像揣了一只破笼的兔子。信中,我言不由衷地说:“李小莫,其实你很漂亮。只要你敢于把头抬起来,我想我们就一定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一起上课下课,早餐……”

李小莫看完信后,一整个早上都不曾把头抬起来。我沮丧极了,以为自己盲目的举动深深刺伤了李小莫,以至于她都不敢再抬头凝视黑板。殊不知,放学前五分钟,她却递给我一张淡蓝色的纸条:“我们真会成为朋友?你不觉得我很丑吗?”

我欣喜极了,连最后一道函数题都没听进去,只沙沙地在纸上写下了一大段潦草的字迹:“我们现在就是朋友,当然,前提得你愿意。我从来没有觉得你丑过,我很乐意和你一起上课下课,吃早餐。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看到最后一句,李小莫嘿嘿笑了起来,前排同学猛地转头,不明所以。他们和我一样,均是第一次听到李小莫的笑声。不到几个时辰,班上便有传言,我和李小莫早恋了。

原来的同桌跑来问我绯闻是否属实,我说:“你都知道是绯闻了,还问?若评班上废话最多,最无聊,最懒惰的“三最”男生,我估计,没人抢得过你!”

我说话的表情异常严肃。课后,我恍然意识到自己的言语可能有些过激,即便我心存善意。我给他传了纸条,只写了一句话:“知道李小莫那天为何旷课吗?因为你们评选“城中三最”的时候,她就站在门口。”

我跟李小莫真的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帮她补习功课,教她演讲,写作文,以及自信满满地走路。偶尔,当我回过头猛然触及到她的双眼时,总能看到一些晶莹的泪花。

李小莫成了班上的风云人物。仅三个月,她的成绩便上升了20名。按照规定,有重大进步的同学,班级是有物质奖励的。

当晚,李小莫被班主任提名表扬,上台领奖。我坐在后排的椅子上,悄悄地跟她说:“一定记得把头抬起来哦!”她笑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李小莫自信满满地站在台上,台下有人在叫李小莫的名字。

“李小莫,你很善良!”“李小莫,你很上进!”“李小莫,你很勇敢……”一帮原本调皮的男生。此刻,一个接一个地站起来说优秀同学在自己心中的印象。当然,这个环节,在以前的班会中是没有的。

李小莫站在台上,情不自禁地流起泪来。班上没有一个同学笑她,只是默默地为她鼓掌。

我至今都没有告诉李小莫,那次座位的调动,并非班主任的意思;也没有告诉她,那些同学之所以那么热情和齐心,皆是因为我暗中召开了秘密会议。但这一切都不重要了。

窗外,流光遍地,夏花满树。李小莫站在教室的走廊上漫不经心地说:“原来,自卑的窗外也可以长满花丛。”我侧过头,读懂了在她眼中深藏许久的感激。

载于《演讲与口才学生版》

自卑是朵未开的花,需要用爱心浇灌,才能开出绚烂的花。

少年时的友谊

文/李赟

真正的友情就如同人的健康。在失去之前,永远无法意识到他的真正价值。

——科尔顿

他刚来班上的时候,没人能听懂他说什么。我见他憋得难受,便挺身而出做了免费翻译。他来自四川,高个,清瘦,宁死也不说蹩脚的普通话。

因家中隔壁曾有四川的租房客,所以,我能听懂他所要表达的意思。他对我的及时出现表现得感激涕零,说务必要与我做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他主动要求老师调换座位,成了我的同桌。他整天死皮赖脸地跟着我,嚷嚷着要我介绍当地的名贵小吃。我倘若对他稍不理会,他必然又要朝天埋怨我是个不爱惜家乡的孩子,不懂得向外来人口推销自己的家乡文化。

无可奈何,我终于和他成了好朋友。原因是他告诉过我说,从我所在的云南小镇到四川,一定会经过一片浪花飞溅的江河,江河的码头上摆满了渡人的船只,而他每年都是坐船回去的。

当时,我在高原上已经呆了整整十一年,十一年的春来秋去,我都是看着莽莽大山而过的。因此,在当时年少的憧憬里,便经常会无缘无故地冒出一片无垠的海面来。我多想去看看,那遥远的海平线和扑翅高歌的飞鸟。

我知道,他所说的不过是一条宽阔的河流,但对于多年前的我来说,那照样有着无比强大的吸引力。于是,我从骨子里认定了,他是特别的,是与其他的高原孩子们有所不同的,因为他见过奔流的河。

还没到他十二岁生日,他便没日没夜地在我耳旁唠叨,叮嘱我一定要去他家,说有我最爱吃的东西。我犹豫了片刻,点头答应了。

可事实上,他十二岁生日还没到来,学校便已经放了暑假。母亲领着我去了乡下,而我亦在绿树蔽日的时光里忘却了这件事。

回去之后,他气势汹汹地找到了我,好生将我奚落了一番。我因理亏,始终保持沉默。后来,他骂累了解气了,拉着我的手便去了他家。

他踩着高高的圆桌上,把红木橱柜打开,端出一只精致的瓷碗。一面小心翼翼地捧在头顶,一面故作神秘地问我:“猜猜是什么?快猜猜看!”

我猜了许久都没猜中,失了兴致。他欣喜若狂地把瓷碗递到我的手里,还未说出将要说的话,便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原来,当天他等我直到深夜,后来他母亲催促他点了蜡烛,他才慌慌张张地用小刀把蛋糕上所有的奶油刮到这只碗里。他一直没有忘记,我爱吃奶油。

只是,我一走便是整整半月。灰白交错的霉菌爬满了鲜嫩的奶油,结满了白色的绒毛。

这件事使我感动了很多年。后来,因高考的缘故,我俩彻底分开了。他经常给我写信,向我问安,可我,却在陌生的城市里和一群新交的朋友玩得忘乎所以。

渐渐的,他的信件少了。我们像一块紧贴在刀刃上的细肉,慢慢地被一种悄无声息的力量切开。

毕业前夕,在整理东西时发现了他的信件,踟蹰着是否留下时,忽然发现了信件背面的笔迹:“其实,我也喜欢吃奶油。”

我在刹那间想起少年时候的自己,想起那只精致的瓷碗,想起那些他为我刻意留下的奶油。坐在零乱的书桌旁,我握紧笔,却不知该给他写点儿什么。

四年就这么过去了。当然,此刻的我已经知道,从云南到四川,再远也不过十几个小时的车程,根本不用经过什么奔流江河。可我还是怀念,怀念当年那个别有用心的谎言。

那段闪烁着光芒的时光,我是再也回不去了。唯一留有遗憾的,便是少年时候的自己,没能好好握住那份至纯至真的友谊。

载于《疯狂阅读》

时光已过去多少年,如今的你们在哪里?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什么样的幸福,伤痛……我又看到那些少年,在九月新学期的操场上青春飞扬……

兄弟,你能自掏腰包请我吃顿便饭吗?

文/孙道荣

不论是多情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什么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普希金

路过某城,当地的一位朋友闻讯打来电话,再三表示要尽地主之谊,请吃一顿便饭。盛情难却,欣然赶赴约定的酒店。推开包厢的门,里面济济一堂。以为走错了门,刚要退出,有人喊我的名字,正是那位朋友。除了他,席间的十来位客人,我一个也不认识,十分尴尬。

说实话,那算得上一场盛宴,好酒好菜,杯觥交错,但我没吃出一点滋味。仓促扒拉了几口,我就借口有事告辞了,朋友送别时一再解释,正好官场上的几个朋友,有个聚会,就凑合到一起了。

李处长是我们同城的一帮同学中,最热情的一位,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组织一场饭局,呼朋唤友,欢聚一次。当初大学毕业,我们是坐同一趟火车来到这个城市的,眨眼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李处长进步最快,没过几年,就当了科长,又过了两年,坐上了办公室主任的宝座。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成了我们这帮人中牵头的,不时组一个饭局,给大家聚一聚的机会。这样的饭局,他从不让别人埋单,吃完了,他打个响指,把服务员叫到身边,埋单,签字。他在菜单上签字时的神情,真是潇洒极了。后来他又当上了处长,吃饭这样的小事,就更不足挂齿了。在大家的口碑中,李处长是一个豪爽之人。

有一次回乡,一个多年未联系的老邻居辗转联系到了我,表示一定要请我吃一顿饭。在我的老家,请人吃饭,无论是请人者还是被请者,那都是一件有面子的事情,是不好推辞的。

席间才知道,老邻居这几年混得不错,已是家乡某个局的一把手,那次晚饭陪同的,也全都是他的部下。对我这个唯一的客人极其热情,也极其恭维,我知道,这都是老邻居的面子。那次饭局,据说所费不薄,当然,不需要埋单,办公室主任早就签好了字。

我这个年龄的同龄人,没混出点名堂,似乎都不大好意思见人。而混得好不好,一个很重要的标签,就是你请吃饭时能不能签字,免单。显然不是每个人都有签字权的。有一次,去某地,一老同学请吃饭,请的都是互相认识的老同学。三五老友,聚在一起,真是其乐融融,这是我最乐意参加的饭局。

酒喝到半途,忽然来了一个夹着包的中年人,我们都不认识,老同学介绍,这是某某老板。老板很热情地挨个给我们敬了一杯酒,就又告辞了。临走,附在老同学的耳边说,单买过了,放心。也不知道老板是酒喝多了,还是天生大嗓门,我们都听见了他的话。老同学笑眯眯地摆摆手,道谢。老板走了,我们继续喝酒,但我忽然一点酒兴也没了。

省城里有我很多大学同学,很多人混得都不错,有了一官半职。其中有几个同学,更是已经官至可以签字批吃的地步,对我们这些外城的同学,也是热情有加。但凡外地有同学来,都会有可以签字的同学争相出面摆饭局,最不济的也会喊个什么有求于他的老板来埋单。

听说,上次一名外地同学进省城,照例有同学请吃饭,不过,没有摆在豪华饭店,而是拉到了一个偏僻的企业食堂。据说是因为风声紧,不能随便在饭店吃饭了,这才不得不出此下策。

我也常回省城,但每次去,我都会找同寝室的老三,他大学毕业后,做了一所中学的老师,至今还是一介普通教师。每次我去了,他都会在他家附近的小饭店,或者学校边上的小餐馆,炒几个家常菜,哥俩边吃边聊,不亦快哉。吃完了,能打包的,再打包带回去,花的是自己的钱,不怕人寒碜。

我不是一个多么高尚的人,只因为如果我请你吃饭,就一定是自掏腰包,我没权签字,也没能耐让别人来埋单,所以进不起高档酒肆,也无法高朋满座,但我是真诚的。如果你也够真诚,兄弟,就请你自掏腰包请我吃一顿饭吧,一顿便饭,就足矣,比任何山珍海味都香。

载于《品读》

真正的朋友,没有那么多客套,只用彼此舒服的方式,来延续我们珍贵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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