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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云上世界的守墓人(一)

我喜欢守墓人的工作。

父亲死去的时候,我就在他身后不到半米的地方。那是我六岁时候的事了,我和我父亲在野外遭遇了一次大规模的云潮。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景:举目所及尽是无尽的白雾,我和父亲能听见彼此的声音,知道对方近在咫尺,却看不到对方。

我们父子两人在雾气中默默等待着,希望雾气尽早散去。但那是徒劳。不知过了多久,我的肚子饿的咕咕叫,喉咙也火烧似的干渴,云雾却始终没有散去。父亲决定冒险前进,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白雾之中,我们两人都和瞎子无异。我和父亲在云雾中匍匐前进,父亲在前,而我抓住他的双脚跟在后面。

死亡来的十分突然。我们从一块乱石地里爬过,然后来到了一个相对平坦的地方。父亲始终在小心翼翼的摸索,确认前方没有危险的障碍物。然后死亡就突然降临了。父亲发出一声惊叫,紧接着我也感到一股可怕的巨力在将自己向下拉扯。要不是我及时松开了抓着父亲的双手,我也一定难逃死亡的厄运。

即使我只是一个六岁的小孩子,我也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父亲在云雾中迷失了方向。我们不是朝着村子前进,而是朝着大陆的边缘,那无尽的云海前行。而最终,父亲就像笨重的石块一样,跌落无尽云海。

两千年前,洪水肆虐,伟大的神明不忍人们受苦,便将大陆的三分之一从海面升起,直达无尽云海之上。从那时起,这片云上大陆便成了人们恒久,也是唯一的家园。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就此高枕无忧。在大陆的许多地方,特别是靠近云海的边境地区,时常会有云海化为无尽的云潮涌上陆地,吞没一切。

我的故乡流传着这样的传说:每一个死者的灵魂都将回归云海,永远幸福的生活。我不相信这种白日做梦的鬼话。没有人见过死者复活,也没有人见过灵魂重归人世。人死了就意味着彻底的终结,而云海,也只是一个没有感情的噬人怪物而已。即使神的国度真的存在,也只是为失去躯体的灵魂提供一个安息之所而已。

父亲就这样被云海杀死了。我不敢挪动一步,在惊恐和**中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幸好,云潮不久后就散去了。村里的搜索队找到了我,而那时我已经因为严重缺水而陷入半昏迷了。

我花了整整三个月才恢复健康。母亲无微不至的在照顾我,我看出她在强忍失去父亲的悲痛。父亲的死对我们家的打击很大,我意识到我必须替母亲做点什么。

我们村外有一个很大的墓园。不仅是我们村子,附近村子的死者也都埋在这里。守墓人老头快七十岁了,耳朵聋了,没有结婚,自然也没有孩子。我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差不多是父亲去世后一年,我提出我可以去墓园做学徒,那样至少能够省下一日两餐的开销。母亲企图挽留我,但她很快意识到这毫无意义。我独自一人去了墓园,开始学习墓地的工作。

和预想中不同,墓地的工作十分有趣。老守墓人对我非常照顾。我们每天穿行在墓碑的阵列之间,清理着四处丛生的杂草。依照本地的风俗,哪个村子人死了,哪个村子就得派人负责掘墓的工作,可遇到人手不足的时候,我和老头也不得不自己动手。有时我们也会遇到为自己物色坟墓的人。特别是近几年,不仅是耄耋之年的老人,许多二三十岁的壮年人也来到墓园,想为自己提前觅得一处安息之地。我知道那是战争的缘故。但很少有人能幸运的安葬在家乡。我猜想战场上的阵亡者一定是被匆匆的就近掩埋了,或是干脆曝尸荒野。事实上,尽管来自前线的消息愈发惨烈,我和老头的工作量却没有因此增加多少。

两个月前,老头死了。他像往常一样走过自己的墓园,然后忽然扑倒在地,就此长眠不醒。我将老头葬在墓园的一个角落里,并为此伤心了好一阵子。我想老头是幸福的,因为他能在他自己选定的地方永远沉睡。无论如何,现在墓园是我的了——直到我主动离开这里,或把这里交给其他什么人为止。

我不会那么做。我很满足在墓园的生活。母亲先老头一年而去世了,我在世界上已没有任何亲人。我也不觉得哪个姑娘肯嫁给我这样一位年轻的守墓人。战争结束了,附近村子里的年轻人却少了整整一半,我不得不更多的负起掘墓的职责。我没什么值得埋怨的,毕竟我有的是力气。我想这块墓地是我毕生的福地,因为直到战争划下句点,也没有人来拉我入伍:大概这墓地是如此的死气沉沉,连那些最残忍和狡猾的征兵官也不愿意随便靠近。

……

事情发生的很突然。

昨天傍晚,墓园附近爆发了一次大型云潮。云潮发生的时候,我正待在自己的小屋里,是以并没有遇到什么危险。一连三天我都没有出门——我的小屋里储备有足够我一个人使用一周的食物和水。吃过晚饭,我向着云雾弥漫的空中喊了两句——自我父亲去世后,我一直保持着这样的习惯,或许就能挽救一个无辜人的生命——见没人回答,也就安心的入眠了。

大概半夜两点钟,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吃了一惊,连忙看了看窗外,果不其然,弥漫的白雾正在缓缓散去。我苦笑了一声,急忙要去开门;可我仔细想了一想,先从墙上取下斧子抄在手里,然后把后背紧贴在门的一侧,这才用另一只手打开门闩。

门被打开,可以说是被撞开的。那是一个大约十五六岁的女孩,留着淡金色的马尾辫,满面灰尘,在进到房间的一瞬间就扑倒在地,她穿着暗棕色的革制——我猜想是用熊皮制成的——盔甲,背上背着两把收入鞘中的长剑。我皱了一下眉头,伸手去搭女孩的脉搏。还好,她还活着。

我把两柄长剑从女孩身上解下来,稍稍从鞘中拔出一点,不禁倒抽一口冷气:那不是附近常见的铁剑,而是两把锋利的钢剑。令我稍微安心的是,我在剑上没有看到血污——可当我凑近一嗅,却闻见了血腥气。毫无疑问,这把剑尝过鲜血的滋味。女孩身上没有明显的伤口,但我从她干裂的嘴唇上读出了她需要什么。我稍稍犹豫了一下,从桌子上拿起水壶。

“能喝吗?”我说,将水壶凑到女孩嘴边,开始给她灌水。女孩看起来十分虚弱,我有些担心她会不会被水呛到。但我欣慰的看到,仅仅是两秒钟后,女孩就取回了一点意识,开始自己喝水了。一壶水很快就被她喝光了,我又给她倒了一壶,还拿出了两块面包。女孩感激的看了我一眼,从地上坐了起来,慢慢的把面包塞进嘴里。

“你很幸运,”我说,“在大云潮里迷失方向是很危险的。对了,你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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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前。

纳尔斯(Narseh)伯爵坐在自己的宝座上,正仔细端详着手中的文书。太阳已经落山,但镶嵌在墙壁上的火把将大厅照的亮堂堂的。伯爵披着他钟爱的暗红色披风,一手拿着文书,一手托腮,靴子在石头铺成的地板上有节奏的轻点着。慢慢的,他饱经沧桑的脸上露出微笑。

“报告我读完了,我认为你值得信任,”伯爵说,“把头抬起来吧,走近一点。”

“是。”

莉迪娅抬起头,向着伯爵靠近一步。她还是第一次踏进伯爵的府邸:大厅是如此宽敞和气派,更胜于她的想象。但莉迪娅并不紧张。她平静的等待着伯爵发话。

“我非常吃惊,你才十六岁,”伯爵说道,打量着莉迪娅年轻的脸孔,“来我的领地还不到一年,就已经立下了如此之多的功勋,非常好。你知道,我不看重年龄,只看重有能力的人。在这方面,女人和男人都是一样的。你为我和我的人民做了很多,我一定不会亏待你。”

“感谢您的赞誉,伯爵大人。”莉迪娅答道。

伯爵手上的情报清楚的记载了莉迪娅在纳尔斯领的经历。以自由雇佣兵的身份,莉迪娅先后三次参与了伯爵府组织的作战计划。虽然敌人只是流窜的强盗,但莉迪娅已经充分展示了自己的能力。被她亲手砍掉脑袋的强盗超过十个,其中包括一名凶名赫赫的强盗头领。不少人都亲眼目睹了她是如何面对三个强健的、全副武装的男人围攻,仍旧冷静的应对,最终将三人全部斩杀,而自己只受了一点轻伤的。

“你愿意正式为我工作?”伯爵问道。

“当然。”莉迪娅毫不犹豫的回答。

“很好,”伯爵满意点头,“我准许你佩戴我的徽记,即使在我最为亲信的士兵中,也只有少数勇敢者能获得这个荣耀。你还可以获得每年两个金币的津贴。我希望你能配得上这种嘉奖。我也必须提醒你,作为我的家族士兵,最重要的是忠诚。你最好尽快忘记雇佣兵的那一套,全心全意为我效忠。”

“我明白。”莉迪娅说。在纳尔斯,除去那些深受领主看重的人,普通士兵是没资格使用领主的徽记的。对于莉迪娅这样一个来自异乡的年轻女性,伯爵给予如此待遇已经十分慷慨了。

“那么,我现在有一件任务要交给你,”伯爵说,“你马上前往棕岚(BrownVapor)领,将我的手信和礼物交给棕岚子爵。子爵阁下是我的挚友,他在战争中失去了两个儿子。我很担忧他会不会就此一蹶不振,但幸好,我听说他的妻子又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婴。请代我告诉子爵阁下:他的老朋友祝愿他的儿子能顺利长成一位百折不挠的勇士,并赠上贺礼来显示我们永远的友谊!”

“一定做到,我的领主。”莉迪娅说,“就连至高的云中之神也会为了您的仁慈而感动。”

“棕岚领地处荒僻,路上可能有些危险,你可以和前往那里的商队同去,”伯爵嘱咐道,“当然,以你的武艺,我可能多心了。但凡事还是小心为好。”

“我明白。”莉迪娅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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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朗星稀,云潮过后的夜空,反而更加晴朗。

“莉迪娅。”女孩向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你是雇佣兵吗?”我接着问。最近我们棕岚领有不少雇佣兵四处徘徊。一些雇佣兵在战争结束后找不到工作,又拿不出到远方去的旅费,只好沦为盗匪,而他们一些较为正直的同事则为领主们所雇佣,追捕他们昔日的同事。

莉迪娅点头。她淡紫色的瞳孔紧盯着我看。

我陷入了思考。忽然,我的目光落在了女孩的腰间,那里有一个形似三片树叶的标记。三片树叶彼此交叉,形成一个三角形。我曾经见过这个图案——那是纳尔斯的徽记。

“你不是普通的雇佣兵,”我毫不客气的说,“你是纳尔斯的人。纳尔斯的士兵到棕岚做什么?”

虽然统治棕岚的子爵大人爵位不及纳尔斯伯爵尊贵,领地远较纳尔斯伯爵狭小和贫瘠,但他并不是纳尔斯伯爵的附庸。正常来说,很少有纳尔斯领的士兵进入棕岚领地。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在这一带只有雇佣兵才会喜欢穿着皮革制成的轻甲,就像眼前的女孩一样——这样能让他们的速度更快,追击敌人和逃跑时都是。为贵族服务的士兵们更倾向于使用金属重甲,和轻甲相比,昂贵的重甲更能显出一名战士的身份。

莉迪娅沉默了数秒钟。

“好吧,你说的对。我是纳尔斯伯爵的部下,我来棕岚是为了执行伯爵大人给予我的任务。”终于,莉迪娅说道,看来她也意识到自己的徽记出卖了自己。

“也许你是个被伯爵欣赏的雇佣兵,才刚刚得到徽记没几天,”我说,“不过算了,那不重要。我只是个守墓人,对领主们的军事机密不感兴趣。”

莉迪娅摇头。

“没有什么秘密,”她说,“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信使。我在路上遭遇了狼群,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又遇见了云潮。在你开口之前,我甚至不清楚自己已经到了棕岚境内。”

“如果你要去的地方就是棕岚城,那你可以放心了,”我耸耸肩,“从这里去棕岚城只有半天的路程。上午出发,你甚至能赶在日落之前到达领主大人的府邸。”

棕岚领包括了领主所在的棕岚城以及周边四个村子。我们的村子没有杂货店,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赶去棕岚城才能买到日常必需品。我不知道给棕岚城取名“城”的家伙是怎么想的,他或许想让这个地方显得气派一些,反正我是觉得管一个连围墙都只有一人高的镇子叫“城”非常可笑——我们本地人有时习惯直接叫它镇子。

听了我的话,莉迪娅露出一个笑容。她看上去已经筋疲力尽,吃罢面包,便斜倚在墙上。我从箱子里取出一件破烂的大衣扔在她身上。

“睡一觉吧。”我说。

“感谢您的慷慨,”莉迪娅说道,“可我还不知道您的名字。”

我犹豫了一下:“我叫约瑟夫·歌利亚。你可以直接叫我约瑟夫。晚安,莉迪娅小姐。”

看着莉迪娅沉沉睡去,我叹了口气。我不知道莉迪娅说的是否全是真话,但我也不关心。贵族之间的事,我是根本掺合不了的。

“希望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我喃喃自语,一头扎在自己的床上,几乎立即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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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莉迪娅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就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在她四岁那年,她的母亲也离开了人世。对于莉迪娅来说,即使在梦中,父母的脸孔也永远是模糊的。

莉迪娅不愿回忆自己来到这片荒僻土地的经历。母亲死后,莉迪娅被一所孤儿院收留,但孤儿院不到两年就因经费不足而关闭了。一个自称要接收孤儿们的“好心人”转眼就将她和其他孩子卖给了南方的人贩——贩卖人口在她的家乡本是被禁止的,但庞大的利润下,依旧有人选择铤而走险。人贩押着她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路向南,遇上了一队骑兵。骑兵并不是来搭救她的,却将她和其他人冲散了。莉迪娅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只是听凭身体的本能的继续南行。一天之后,她来到一个农场。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她。直到此时莉迪娅才知道:自己已经越过了边线,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国度。

莉迪娅的养父——现在莉迪娅也管他叫父亲——年轻时候曾是一位贵族的护卫。当他第一眼看到自己未来妻子的时候,他就发疯似的爱上了她。他在结婚和职业之间犹豫了很久,直到一起突如其来的负伤帮了他的忙:在一次和战斗中,一根带毒的羽箭射中了他的小腿。他从此只能一瘸一拐的走路,再也无法从事护卫的工作。他的主人给了他很大一笔钱,让他顺利结了婚,靠经营农场过活,闲暇时也指点别人武艺。

莉迪娅很想为自己的养父做点什么。她不止一次看到,养父望着自己昔日的盔甲发呆。她恳求养父也教她一些武艺。起初,这对夫妇极力反对养女学习和战斗有关的知识:他们没有孩子,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了莉迪娅身上,不想让这个女孩子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但当他们很快发现莉迪娅开始一个人偷偷练习武艺时,他们明白,说什么都已经晚了。

养父不再干涉莉迪娅的选择。他将自己毕生技艺传授给女儿。莉迪娅选择了双剑作为自己的武器,因为她喜欢用速度将敌人压倒。在心中,莉迪娅还怀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如果自己能赚到足够多的钱,就能从外乡聘请一位强大的牧师,治好养父的腿伤。在传闻中,有些强大的牧师不仅仅会念诵令人昏昏欲睡的经书,他们掌控着不可思议的力量,能治愈几乎一切伤痛。

十三岁时,莉迪娅拿到了自己作为雇佣兵的第一笔收入。任务非常简单,只是和其他佣兵一起保护一位贵族男孩在野外转了一圈,没有经历任何战斗,报酬自然也很少。但对于莉迪娅来言,这已经足够她高兴很久了。她兴冲冲的回到家里,想向养父炫耀一下自己的成绩。

莉迪娅没能再见到养父。她回到家里,发现农场已经被大火烧成了白地。一伙从战场上退却下来的败兵劫掠了这里。留在现场的痕迹表明莉迪娅的养父曾经奋力抵抗,但瘸了一条腿的他终究寡不敌众。再一次,莉迪娅失去了自己的父母。

在这片土地上,许多人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向神祈祷,也有许多人从不知祈祷为何物。但无论最虔诚的信徒还是最冷漠的无信者,他们观念的起源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苦难——足以让任何坚定的心灵变得麻木不仁的巨大苦难。和吞没视线的云潮相比,吞没心灵的麻木不仁更加恐怖。

……

莉迪娅从昏睡中醒来。

眼前是完全陌生的房间,那位年轻的守墓人约瑟夫·歌利亚的小屋。木制的地板、床铺和桌子,破旧却十分干净。看来这位守墓人虽然从事着卑下的职业,却是个严于律己的人。

约瑟夫·歌利亚的样貌和莉迪娅印象中的守墓人相去甚远。他中等个头,有一头奇异的银色短发——莉迪娅曾经见过天生银发的人,所以并不十分吃惊——和深邃的黑色瞳孔,相貌颇为英俊,但那身打了补丁的栗色旧衣裤,又毫无疑问的显示着他的平民身份。

莉迪娅猜想,如此年轻却孤独的在此处守墓,约瑟夫·歌利亚也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可话说回来,在这片被神遗弃的土地上,又有谁是没有故事的呢?

几个月前,莉迪娅手刃了自己仇人。那伙败兵的队长,如今成了一名凶残的强盗头领——莉迪娅亲手砍下了他的脑袋。她因此受到了伯爵的嘉奖。如果这就是莉迪娅故事的结局,那这个结局还不算特别糟糕。

可惜,人生不是故事。故事可以有这样那样的结局,但人生只有一个终点,那就是死亡。故事可以在角色最幸福的时候宣告结束,但人生无论经历了怎样的幸福或不幸都得持续下去,直到死期来临。

莉迪娅环顾四周。窗外,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明媚的阳光让小屋显得暖洋洋的。约瑟夫已经离开了。莉迪娅不由得回想起,自己刚来到小屋的时候,约瑟夫堤防自己的样子。他手执武器,埋伏在门边,蓄势待发。是个细心的家伙……莉迪娅想。

年轻的女佣兵站身来。在云潮中无助的徘徊了三天,她的体力早已到了极限。经过进食和睡眠,莉迪娅的体能有所恢复,但距离巅峰还差很远。莉迪娅真想脱下自己的革甲,好好的洗一个澡,但她明白,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但莉迪娅忽然停了下来。她意识到,自己刚刚遗忘了重要的东西。

“我的……剑呢?”*****************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而发的文章,嗯,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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